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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很有意思的辩论 个人支持有罪 忍受不正义好过实施不正义 并且 只有当明知杀别人会死的时候 人们才有动力去寻找其他的活下去的方法 为了让自己活着而伤害无辜的人是其中最轻松的路罢了 以及 人总会受情感影响 这时候最重要的人就是依靠法律的定义 人治永远比法制危险
- 一场超高水准的辩论赛 不过老是扯那正当防卫干啥 搞得我都怀疑老外的正当防卫跟我们是一回事吗
- 经典且巧妙的立意,一个很好的值得探讨的问题和实践.就是表达上欠了点.我个人赞成有罪,但罪不至死.
- 法律科普,法律可以从相当多的角度解释,人心和世界是复杂的。后半本草草看完,感觉未来有些基础会回看的。
- 非常烧脑子的一本书,感觉我应该再读读法律思想史后重读这本书。
- 不仅是奇案,也是奇书
- 前面几篇序也太吹了…确实有趣,深入浅出,但也不至于此。翻译得很别扭。
- 怎么说都有理的样子。反而令人感到不太严肃。我认同紧急避险不包括人命。也认同如果没人撤出那么掷骰子结果应该算数不受罚。
- 是翻译的问题么?易读性多少有点差,说话颠三倒四的
- 《天与地》的法律讲堂。
- 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不同的判决书提供了迥异的立场和思维方式,阅读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作出判断的时候不要预设立场,个体生存环境的不同会导致迥异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真是他人即地狱的法律解读版。
- 可以作为法理学入门并培养思辨精神,每一位大法官的论述单独看似乎都是严谨的,当然没有哪个就是真理啦~
- 即使宣判无罪 他们所受的折磨也会常伴一生吧
- 严密的法律思想既不排斥创造性,也不要求专业的术语表达,更不会让道德成为与法律无关的独立变数或事后的思考。
- 史上最伟大的假想公案,重要的不是判决本身,而是我们对人性和社会的不懈思考。从这个角度说,这本书不应该只是法律专业的必读书目,值得被所有人阅读。
- 对我一个跨专业读者来说,我觉得谈到的内容有:契约精神、立法的目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与立法及行政的关系。别的竟然忘记了都QAQ
- 公民社会、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应当阅读的一本书,人、法律、社会,不同的观点,代表的是不同的思考立面。
- 非常值得讨论的法哲学问题,然而在高度假设的事实条件下却很难真正得出结论。
- 买的时候绝对没想到我将来会学法😅
- 我的观点是: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情况特殊,量刑可以适当减轻。
- 很巧妙的案件,关于法律、道德、政治的很多讨论都被融入其中,翻译略拗口
- 经典就是经典
- “没有理性的法律是荒谬可憎的;而受限于理性的法律是不公平的和可憎的。少了感情,理性只能建造出死寂的营地,而缺少理性,感情就难以找到有效方式坚持不渝。”真的让人大开眼界。
- 怀疑人生 : )
- 我的意见是:宣判被告人有罪,但不必判处死刑。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需要严格而缜密的法律思维,而如何惩治罪行则需要考虑到公平与正义。我觉得法律发挥作用的这两个阶段需要理性和情感分别发挥主要作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不能考虑他的做那些使他成为被告的行为的理由,哪怕这些理由再冠冕堂皇、再引人同情;而如果被告被认定有罪,惩治罪行不能完全由严苛的理性来决定,人的情感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发挥适当的作用——比如书中的被告人的遭遇实在令人惋惜。
- 精彩纷呈的思想盛宴
- 法哲盛宴,从多维角度分析“被告人实施了被禁止行为但同时又没有可惩罚的心理状态”的公案,涉及法官立场、立法、法律适用、法律和道德、法律解释、平等观念、意识形态、法律执行、惩戒作用、语词外延、自由裁量权等等,质疑他者观点的部分颇犀利
- - -格格不入的我呀~可是前面五个案例还能知道法理情理的纠结感觉,续写的一开始就觉得很貂的画面~
- 开拓思维的好书。
- 说实话,法学的普及读物要比社会学的有趣且专业的多——《涂尔干死了》写的也太那个了。。。
- 翻阅..有的观点十分有趣,有的则有些缺乏逻辑。
- 值得法律人都读的书
- 这本书告诉我,人是不能乱吃的...
- 很有意思 在对一个案子的讨论中囊括了多种理论
- 虽说看看小标题基本上就能推测出意思,但还是觉得很有趣
- 感觉观摩了一场充满法哲学思想光辉的辩论赛。富勒先前的五个观点经典鲜明,萨伯后来加入的九个观点则更综合和延伸。虽然我从感性上是更赞成无罪判决,但读的过程也时不时会被对方说服。对于其中最对立的两个点,法律与道德,必须遵循法律条文,我的观点是:我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实现正义,而当现行法律无法满足这一目的时,引入道德是应当的;尊重法律是当然,但若一味机械性地遵循规则而不变通,那么法律则会停滞不前无法完善。【才一个月本书已打破今年不买书的flag,向朋友借来后发现过于精彩我只好自己再买一本以便划线记录】
- 法官观点上的差异大致按对「故意」的理解、遵循法律条文的松紧程度和道德与意识形态是否纳入判决依据划分。后九个中,紧急避难抗辩、囚徒困境、自由裁量权等概念应该算是晚近法理学发展对最初五个观点的补充说明。不同意见来回辩论还挺有意思的。
- 令人深思的奇文。极端环境下,道德、法律、人性,彼此冲突,事后的讨论,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PS:我支持无罪。
- 单纯的看不能理解完全,也许需要像教科书一样的认真学习。怎么区分辩论和诡辩呢?
- 补标,16年读。翻到之前的读书笔记这本书占据14页......当时是被照亮的。有时间会重读。
- 想起当年的烂片刺陵,隐与显,是两种不同的选择。于心何忍
- 关于法理学的探究,很有想象力的案例,很有深度的法理学思考。并没有很多专业术语,通俗易懂。
- 没多少含量,适合非专业人士阅读
-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 好看的学术读物 书里罗列的十几个观点除了一两个之外还真让人无法说清楚孰是孰非
- 读的过程中不断遭遇「对哦」时刻,虽然对某些论述也产生了很直觉的怀疑(然后多半被后面其他法官释清这种怀疑)。真是值得一读再读,即使对法律并无太大兴趣的普通人也可以读,书中关于正义,关于法律法官行政机构政府社会公民N者关系的各种观点很有启发意义。哪怕对这些也没兴趣,还可纯当是做推理和论说训练了……
- 在一个多元社会道德的分歧是真实而不可回避的。在法律和政府的更深层面需要有的是理性的共识。紧急避难抗诉的不被采纳、多数人暴政、挑战人类共同伦理的同类相识到底触犯的是法律还是道德和正义,也不是这本书提供的不同法官观点能够阐述的更细致的。但是作为法理学教科书,除了无索引和附录堪称完美!
- 事无定论;全靠辩解一张嘴; 法无定律;法官律师争相追; 撇开案件不谈,世间何事不如此; 形色事由端倪,皆人为行事定论; 答案存在但不只有一个,是人便有一份答案; 不同的屁股不同的脑袋,同一面镜映射千面; 如果我们从十四位法官观点中找到答案,如此一来,反而辜负了作者; 用自己的屁股去丈量脑袋位置,然后找到自己视角的画面,且去坚信它;
- 虽然有几篇没看懂论证逻辑,但特别喜欢这个题材,有空会再多看几遍
- 通过极端事件展现出法律与人伦的边界,实在经典。
- 3.5 没有很好看 文字拗口 有些讨论篇幅过长 意义不大…
- 很通俗的法学入门读物
- 读了接近一年,很羞愧😂作者思维灵活多变,能从很多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的确蛮开拓思路的
- 读书会的第二本诉
- 假想案件的讨论。我比较认同观点六——撇开己见。每个人的论证都很精彩,却又留着漏洞给别人当靶子,于是造成了多种观点势均力敌的局面。作者的写作功底让人佩服。
- 没性子耐着看的
- 从不同的角度是去说明自己的理由,感觉在看辩论一样,都好有道理🙈
- 以我的阅读水平来说 也许因为缺乏法律常识 陈述显得比较跳跃 每个观点都不能简单的提炼 部分逻辑不通 常常理由是同意的 其结论完全是另一番 海伦那篇非常好读 非常不同意 写起批注反对 所以看到戈德法官就畅快过瘾 10 11 13连起来基本是我的观点 薄薄一本易上手 其实不比想象精彩 但还是要质疑 我们社会的发展到了这个复杂的阶段 法律到底是不是文字游戏
- 简明易懂。支持特朗派特法官的陈词——“忍受不正义好过实施不正义”、“生命的价值是无限的,五个人的生命价值不见得大于一个人的”。
- 要是把语词层面,司法层面,立法层面,法的精神探讨层面,以及自由与正义的探讨的陈述分一下类就更好了……新九种辩驳总的来说更全面精彩,并考虑了更多细节的可能因素。
- 对于我等专业知识匮乏者,富勒部分显得更为简明清晰,萨伯部分相对难懂。有关司法与正义的探讨论证很生动有趣。
- 从勒古恩的《离开奥梅拉斯的人们》到《卡拉马佐夫兄弟》再到耶稣受难,隐约能看出一条脉络——或许能再往前推也说不定。
- 真是神作!感觉每读一位大法官的观点,我自己就倒戈一次。读懂了吗?怕是什么也没读懂。
- 2015.10.31 三年前备考法硕时受人推荐看过的《洞穴奇案》,今时今日又想再细读一遍。十四个大法官意见书对这一虚构案例于法、理、情纬度的剖析,每想一次都有新的理解。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 在冤假错案大国,不敢奢望法官能基于法哲学作出判决
- 精彩的辩论,无与伦比的思想交锋。在那摩擦导致的耀眼火花中,我们看到文明并不是完美的,有太多缺陷,有太多极端情况需要我们面对。
- 这本书买得实属不易,在多抓鱼上等了几个月才到手。早就久仰大名,可读起来却是十分艰难。每一个法官的观点都那么缜密又有吸引力,终于对法哲有了一点点概念,对学法的人的敬畏又多一分。把事情简单化是一种本能,对看似简单的东西随意发表见解是我以为耻的,展示的不过是高高在上的自以为是的姿态。相信是一本常读常新的书,希望以后有勇气再翻一翻。
- 若干人被困山洞,饮食不足,若无动作,则在获救前均会被饿死。于是,抽签决定一人被吃。群体获救后,作为被告上了法庭。作为法官,将如何宣判?忠于条文,忠于立法的精神和目的,忠于法源的道德,还是忠于尽职的操守?
- 从我外行的角度看来,是非常好的法哲学入门级读物。探讨了一些基本的问题,比如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自由裁量权等等。十四个观点确实都非常有力,直接把我弄成了墙头草……
- 大爱。这么一个看似简单而不简单的故事,一场看似无意义而充满意义的争论,一百五十几页的书而已,加上个人的思考,却是我所能想象到的关于关于法律、公平、伦理、道德最终极的讨论。对于美国人来说,法律到底是什么,大众舆论到底是什么,同情心是什么,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区别何在,司法人员和常人的区别何在,这才是关于人的思考,赋予法律真正生命力的精神。实实在在读了整整7天。力荐。
- 不少观点的切入角度很难能想到!但是可能因为缺少很多法律相关的知识背景,有的翻译词汇阅读起来很费劲,以后还是要再读一遍的。
- 值得反复阅读。我个人认为有罪并应酌情减刑,但关键点恰恰就在于“刑罚不能自由裁量”,直接将你推到黑白之际,除了是或非,不存在妥协地带。
- 还是蛮有意思的
- 经典的法律案件。 个人认为无罪判决一方更有说服力。
- 不是法律专业的,只能看懂个大概,无法深究。
- 一个奇案,十四名法官,同一个基础,不同的角度,就是否应该对被告判刑阐述出14个不同的观点,而且通俗易懂,讨论了法律、人性、生命等内容,兼职很爽。 这本书虽然内容并不多,但是我却花了不少时间去读他,因为每读完一个观点,都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去消化,不得不说,确实是太好啦~
- 法理学扫盲之作,同时也适合所有喜欢逻辑的人。
- 洞穴奇案又名刘慈欣吃女主持人事件。刘慈欣的自我辩护是:“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如果你不能接受这种一概而论,那么不妨看看这十四位法官的观点。最后一位的重点居然在电池上。
- 翻译太差,字我全认识但是意思愣是不理解
- 两次判决的结果无疑是在漠视生命。
- 如果我在十八岁的时候看了《洞穴奇案》以及《批判官员的尺度》,大概我最终会去P大法学院
- 觉得每个法学院的学生都应该读这本书。
- 讨论过类似问题,这本书真是极精彩又全面又高水准的补充
- 同一个案件,15种法学观点,逻辑与伦理道德的常识书籍。2015.5.2jd
-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思想
- 值得一读,告诉你多角度思维和法学的意义
- 2021年第7本 实体书
- 学习辩证思维的好读物。
- 法存在最初的理由我也认为是规范报复的行为手段途径,本书太讼棍,无法接受这些诡辩,富勒还好点,萨伯的真让人看不下去,已经到了胡搅蛮缠的地方了。
- 确实是好书,有趣,发人深省。但是还有第十五种判决,也就是属于我们的判决。就我而言,并不认为生命本身是无价的,但死亡的尊严是诸多尊严中最高者。鉴于此案确实为法律条文无法完全归纳的疑难案件,而我认为法律终究是人性的体现,故此,我认为侵犯死亡尊严的行为不可饶恕,维持原判,有罪。
- 前段时间读的,思维方式很值得学习
- 一般吧,早个十年读到可能会觉得不错。
- 一场思维与辩难的大操练,令人大开眼界。值得一读再读。
- 法律到底是不是一场文字游戏?不可多得的锻炼脑力的好书一本
- 了解法律哲学极好的书。叙述翻译流畅,我认为最优秀的一点在于每当你逐渐接受一个观点并慢慢被说服,下一封判决书都会继续震荡你的脑子。
- 在我的朴素法感情中,立法和司法是两件独立的事,所以后面几篇支持无罪的法官论述脱离法律文本探讨生命哲学让我觉得是设置硬伤。但,法学生苗律师告诉我在英美的语境下法官可以“造法”,那这样的话本书的情境设置合理了许多。然而我朴素的法感情还是最支持两位首席法官的陈词。
- 纽卡斯国的山洞内“发生”的疑难案件被十四位法官以各自的视角精彩演绎,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深刻的思辨。刑法,正是通过一个个疑难案例才得以前进。
- 在思辨中体会道德与法律的精神。
- 從不同法律角度來判假設的案子, 挺腦力振盪的
- 大篇幅的与强奸案进行的对比和探险者在山洞中发动了和平革命建立了国家这两点真是头脑风暴。。。很多次惊讶于竟然可以这样思考【但又会有点想笑。。。
- 没有很ignited,但读到第十章,有种被带着逃脱教条枷锁的感觉
- 阅读书物 与书评 与法理
- 原来可以有这么多分析视角
- 法理学著作,第一,可学的东西确实很多,第二,有些地方真的难理解呀……读的过程中真的感叹到逻辑带来的震撼,从一个点辐射出无数条高速思想粒子……
- 法律不外人情,而人情却是最难把握的。自我牺牲是一回事,为了活牺牲别人也是一回事。坐在那儿品头论足简单,身处困境怎样选择才是难题。毕竟法律是人制定的底线,而每个人的底线都不同,判决有差异不奇怪。
- 一百多页的书,看了一礼拜。确认了自己不适合学法律。
- 各种法哲学逐一登场,甚至包括在中国比较流行的那两三个。
- 换个角度想问题...角度各种刁钻
- 精彩的论点攻防,然而相较于萨伯的补充,富勒的五个观点,明显有着更好的区分度。
- 晦涩,没读进去。
- 保持在绝境中思考的警惕和立场;法律能使认知失调减至最低。
- 好书,又有趣又涨知识。不过明显感觉得到前面5个比后面9个的文笔要流畅且浅显易懂。
- 人心难测。 人类需要一直思考法律到底应该担负起怎样的角色与责任。
- 为了避免当墙头草我都是尽量带着挑刺儿的有色眼镜去看每一种观点的...结果还是在风中摇摆着跪了。大好!
- 还是读晚了。被众多观点牵引很美妙
- 很好的课堂教学材料。
- 案件的困境在于,在法律,道德,公平,正义的问题上没有一个相对来说,无可争议的,不证自明的公理~就好像1+1=2构筑整个数学体系,生存是文明的最根本需要构筑刘慈欣宇宙社会学体系,但是道德没有,然而我还是比较赞同特朗派特法官的意见,生命的绝对价值可以作为一种公理,生命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每个人都有义务面对死亡,不能因为诉求功利主义上的多死不如少死,而去违背一个人意愿剥夺他的生命......参考书籍《公正》《三体2黑暗森林》
- 可能是自身限制吧,对我而言有些难理解
- 判决即法律遗产
- 疑难案件也许具有特定的道德价值,因为它可以使人民认识到自己对最终意义上由自己创造的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并提醒他们没有任何个人的恩典能减轻他们的代表所犯的错误。
- 我想说 其实写的真心不错 可是我就是看着好困好困
- 读不下去了…太枯燥
- 有些观点看起来比较荒唐,有些观点感受不到与其他的差异,细微之处没有读出来
- 这本书有意思的地方是完全可以用一组相对的名词和几个问题概括 50年前:法律语言与法律目的、自然法与实定法、行为责任、合同法与社会法、司法职权与行政职权、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立法机构立法与司法立法、故意的定义、法官的个人价值与岗位职责、自我防卫的先例、法律追求一致性与合理性 50年后: 多元价值、绝对价值与有限价值、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手段正义与结果正义、紧急避难抗辩、妇女强奸案的先例、有意与故意、合理怀疑、事实同意与对同意的确信、正当事由与免责事由 思维工具:定义、溯源、假设+推理、案例类比、细化
- 感觉后面的九篇读起来要顺畅些,不知是否是书写时代的原因。
- 太棒的一本书了!无论从知识层面还是思辨力的角度都是很好的一次锻炼,面对同一件事情,从不同的角度延展深挖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 不管你们怎么说,我支持有罪,生命不是算术题
- 我们的世界相互不懂
- 看到这书就特想回到法学院
- 即使本书叙述的是一个虚构的案件,但是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道德以及公义之间的思辨却为身处在法治社会的我们提供了有很多的启示,作者抛出一个又一个相互之间对立的观点,并让每一个观点都找到了足以让人信服的论据论点,不同观点之间的较量的精彩程度不亚于那些故事性的小说,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
- 法哲学思想是知识盲区,通读这本书,确实被各位大法官的判词说服,对判决的态度也因为判词而不断动摇,最后想说思辨展现出无穷智慧魅力!!
- 爲什麽這書我買了兩本都不見了!
- 人类的思维总在书籍中闪耀着令我慑服的光芒
- 虚构的案件,争锋相对的辩论,深刻又精彩
- 富勒的非常精彩,理性和人性同样闪耀。萨伯的后半部牵强,有点大学生辩论的调调,不好看。
- 不禁想问,到底有哪些法学原理是存在共识的。。。
- 刷新我的三观;还需要慢慢细读几遍。
- 译文读起来太难受了……想起当时硬嗑荒原狼的时光
- 这大概是我2013年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富勒对法律和道德的思辨从那场著名的争辩到这件虚拟的奇案展现的淋漓尽致,萨伯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另外九个判决更是涵盖了可能出现的法学范畴,薄薄一本小书简直不能更精彩。其中,从观点上说我个人最为赞同的是第六个观点【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个案是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力量,但法律本身不应当为一件案子而妥协。从分析角度说,这件案子我个人最关注的是契约的效力,但对书中涉及的观点有异议,不过那就不是一两句说的清楚的事情了。
- 霍姆斯法官说过,法律包含了思想交锋胜利者的信念,本书是这种交锋的延伸,比起网络口水战,各条相左意见虽然也有一些逻辑谬误,但主要是靠说理,即陈嘉映称为教化的好论证,其背后是正义观的冲突。洞穴案的核心,是人作为基因载体的自我保全,和作为文化载体的道德律令,两种价值在绝境中的权衡(所以紧急避难成立与否成了争议的焦点),而比电车难题更tricky的是,伤害的双方处在一个完全共同的情境里,承受同样的压力和同样自由意志的条件,因此杀人意图的对象并非某个人,而应被视为命运共同体。在这个基础上,反思法律如何裁决(道德/正义先于法律/秩序,还是反之)、法律存在的前提(社会契约何以可能)、法律是什么(语词表意的有限性),对此类两难的努力,提升思考,“想象我们在一个假定的情形之中会如何行为是伦理生活的必要部分”。
- 其实也没看完
- 少年Pi故事的原型,也是公开课的大热例子。归根到底就是公平效率正义的相互平衡和妥协,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无解,又或者是多解的问题。法律其实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就现代社会下,我猜测大家估计会更倾向于在保障抽签程序公正的情况下去实现效率。从社会整体价值来说是效率的,只是作为个体来说,真的就是非黑即白毁终生的事情了
- 很棒的书,就是以我现在的水平看不太懂
- 逻辑推理很精彩,只是最近记忆衰退太严重,前面的逻辑线索都想不起来了
- 一百多页读了快一周,读到后面有点精神分裂,十四个观点并不是相互独立,仔细的逻辑推敲才能看出其中细致的区别。富勒的案例设计很巧妙,它既给一些法官很好的理由去判有罪,又给另一些法官很好的理由去判无罪,这种矛盾和冲突给了我们很大的空间去思考现实中法律到底是什么,而不是理想和逻辑化的法哲学理论。虽然读到后面发现了很多反驳点,但是这个思辨的过程很有趣,尤其是那些我们认可或者否定的行为,改变它的范围和程度以后,某些我们确信的东西似乎并不那么真实。
- 牺牲少数派利益只有零次和无限次
- 简而言之,这本书就是在讨论处于极端情况下的“人吃人”构不构成谋杀罪。我觉得福勒的原著比较精炼,萨伯的一些观点真啰嗦,看得我睡着了。话说一看到这个案件我脑子里立马就想到去年在大陆热播到一半就被广电总局叫停的《天与地》。
- 走进去看,走出来想,不然脑子就坏了。
- 支持有罪判决,就一个故意杀人是不是故意的就能狡辩半天,是不是故意的就看受益一方是不是施暴者,如果是,狡辩再多都没用。如果法律不能对所有情况客观的一视同仁,势必会导致愈多强者对弱者的暴行。
- 法理哲学盛宴,让读者得以品位精彩动人的深邃思辨,培养适应法治社会的法学素养。
- 法理就是我心中原本有明确的答案,但看到不同观点的阐释却也能得到共鸣。前5个陈词很精彩,后9个纠缠在紧急避难的概念,甚至还有看上去很荒谬的判断,有点烂尾。。。
- 小册子读来还是极爽的,神奇的书!
- 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
- 这本书对我国来说,实在是太超前了
- 半佛老师推荐下买来看的,算是开拓思维吧,比想象中的感觉差了好多。
- 英美法法理学的一个最佳入门读本。
- 有些囫囵吞枣,不同角度思考同一个问题
- 总体说来就是围绕"故意“概念的不同理解,”紧急避险“的适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等,死刑能否达到预防效果等概念讨论不同的观点。每种观点看起来都有合理的地方,(不懒的时候)值得总结一下自己的一套逻辑(这么说来其实小学语文学的概括段落大意什么的未必没用,问题只在于这个“段落大意”是不是只能有一个答案背下来就好——一直记得GRE有道作文题是“是否应该遵守好的法律而违反不好的法律”,想想要在45分钟之内对此完整清楚地阐述出自己的看法,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天朝考研大约要考的是“为什么说XXX才能救中国吧?”扯远了。后来看到美国确实有个类似的判例判了死刑,原因是“人的生命是目的本身是目的,不能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包括其他人的生存目的”,我想这大约就是我直觉认为应该判死刑的原因了吧。
- 20140125读完:虽然不是法律相关人士,但这本书着实让我重新看待了所谓的“发法律”。尽管是虚拟的故事,虚拟的大法官,但所有虚拟背后一环扣一环的思考与逻辑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反思、考虑:法律与道德,民意与正义,契约与交易,人性与良心,理性与情感的关系。太赞了!20140117,在读:延展阅读到好书!怒赞!
- 算是三联新知文库里口碑最好的一本通识读物之一了,若干年前就有书友推荐过这本书,这次特地作为一期读书会的主题。这个虚构的案件讨论了一些法律原则的问题,如果是专业人士,自然会对里面的各种细节展开更多的思考和讨论,然而作为普通公民,读这本书的意义不在于这十四位法官谁对谁错,也不在于一定要选择一种立场站队。而是通过这本书,去理解法律思想形成的过程,以及法律的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去除一些旧有的偏见。法律虽然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规则体系,一般人往往是只有当需要用的时候才会去接触,因而民众往往对法律会存在种种误解。从近年来网上影响广泛各种案件就可以看出,我们对法律的认识还很浅薄,能否在理性上抵制“网络暴民”的声音,就需要提升自己的认知。
- 差不多算读第二遍 内容很简单而且旁征博引也多 感觉一个观点没有讲清楚,仍然有些不懂。 但不得不说这个案例很好,有非常多值得挖掘的点。 正义是扑朔迷离的,人们接近的也只是自己构想的正义。法律的条文是死的待更新的,人是趋利避害的,遇见的情况也是多样的。
- 除了翻译都挺好的。
- 感觉智商增加了……很好的一本思辨的书,从不同角度阐述让每一个法官都有自己的立场。偏偏都有其意义和出处,很好看。
- 法学专业必读的一本书
- 第十个法官的观点最符合我现在的思想。真正道德的人在洞穴困境中会选择宁愿饿死也不以杀死别人食其肉而活下去,那些说如果同样处境会作出同样选择的人只是没有见过这种真正道德的人。一个人的生命是无限宝贵的,和几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无限等于无限,所以不能用任何人的牺牲换取另外几个人的生命。
- 半佛,顺序0.9/思路多多
- 一个案例通过十几个视角来辩证
- 本该大学时期看完的书,一直拖到了现在才看完。对“富勒公案”的十四种观点展现了每个人对法律的态度和思考,从这些思想碰撞中可以看到社会、道德、哲学、正义、价值、契约等角度,从一个角度出发论证,会得出一种结论,当你从另一角度出发时,会得出另一种结论,甚至是相反的结论,这种思辨方式和论证角度值得每一个法科学生认真学习。
- 应该是法律爱好者们的挚爱,支持有罪判决。
- 发人深思,观点间的碰撞非常奇妙。
- 我觉得还是一个法律是否适用于当时情境的问题。如果适用,我赞成特朗派特法官的观点;如果不适用,指控应被撤销。但是是否适用真的是很难判断。。。
- 常驻To-do list已久,Start,2013年6月5日。30年后的那些宣判,多少有些牵强,尤其是最后一名法官的回避理由。Done,2013年6月15日
- 这本书实际上是由两个生活在不同时代的美国学者接力完成的。第一位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富勒教授。1949年,他发表了一篇重要文章,设计了“洞穴奇案”这个思想实验,力求通过五位大法官对这个虚构案件的判决,来展现他那个时代各种主流的法哲学思想。1998年,另一位美国著名学者萨伯又延续了富勒的游戏,他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进而又虚构了另外九位大法官对这个案子的判决意见。由此,这十四种判决意见,汇集成了这本法哲学经典著作。本书讲述的是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由于这个案件的情况非常特殊,每名法官对于是否应该给被告定罪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和理由,而这个争论的过程,也具体而丰富地展现了西方法哲学的多元性和思辨的魅力。
- 我知道这是本伟大的书,但,我可能真的得好好考虑我的智商了
- 不适合我……是不是讲法律的著作都这么无聊……太适合走神了这本书,抱着训练思维的目的来的,但也没太多干货。
- that's fate
- 值得再看三遍的好书!
- 各说各理,人世间就是这样。
- 本意是要写篇长评把每个法官的观点细捋一遍的,但看到下边有人做了这个工作,我就偷个懒了。 极有趣的一本书。法官的论述都在来回驳斥,可我读时却每每点头称是。这也意味着此案在法理和伦常方面的来回撕扯。好几个法官都在试图弥合这方面的裂痕,以法律条文制订的目的,以法的精神,但均不甚成功。有的也说法官本就不应参与社会,不能以自己的正义来篡改法律里体现的人民的正义。 来来回回论辩的过程看得叫人兴奋。富勒的五个倒个个不同,萨伯的九个倒显得有点反反复复了。
- 法律等同于正义吗?它是决定正义的因素吗?比如功利主义用善来定义正当,只要能使“善”最大化,这一行为即为正当。那么这桩虚构的洞穴杀人案,想必满足了善的最大化。我觉得在极端环境下,与其说是善心大发,不如说绝大部分人还是回归了自然状态——本能使然而已,所谓理智也是需要前提的。
- 有一些观点还是很有启发性的,特别是有关管辖以及法律射程的论述;就是脚注一个都没有,想要按图索骥去深入了解一些某个法哲学家的理念都没门。
- 应该是第一本法律类的书吧 法律里也涉及一些基础的思考,关于正义政府语言 以后继续多接触各类学科
- 关于这个案子,虽然不能说真理越辩越明,但确实通过争辩加深了对每个人观点的角度和问题的理解。对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来说,关于司法和立法的关系、法律所要实现的目标、做判决时对法条的考虑等等,都带来了更多的理解。我也在想,沿着别人的例子,举看似类似实际偷梁换柱的例子,是不是有问题?
- 逻辑清晰,不过涉及很多法律的东西,没有很看懂。
- 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法学专业望而却步的,做个法官该有多纠结啊~总感觉很多案子都很难选出那个最佳的判决方案。
- 写成这么大的篇幅许多地方就显得无聊拖沓了。
- 没有想象中震撼,观点都是可以预料的角度,但的确引发了不少思考
- 其实就是围绕一个事件开脑洞的过程。站在不同的维度看同一个问题,对问题本身和他人的评论或判断自然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论点看着像诡辩又不得不感叹确实有一定的论据支撑使其显得还是有道理的。有些案例的类比或者引申略欠妥当。这个案例其实就是一个价值问题,而就是这个价值让各大法学流派吵得不可开交吧。各个讨论的背后其实都有一个形而上的价值观存在。最后,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果然比不上我大天朝,这种案例在我大天朝哪会有争议。
- 对于我这种容易被一套说辞说服的人,的确是一本很好的学习思辨的书
- 今年2月份读的,觉得自己的水平还不够理解它。
- 前五个大法官的辩论真的很精彩,甚至想多读几遍。
- 洞穴案是虚构的,吃人案是真有。囧rz~~~~~~~~~
- 这本的内容是最近看过最有启发性的东西了,太好看了!!!
- 有点阅读门槛,每个法官切入的角度不同
- 14位法官从不同角度对同一案件作出了不同的判决,观点角度各不相同,在我看来,谁说的都有道理…真是个难断的案子啊
- 7年前读过,如今又重温。法学的迷人之处大抵就在于其思辨性。随着学习和研究的深入,对于法学也有了更多的认识,但似乎仍然得不出令自己满意的结论。
- 有的观点看的我想扔掉阅读器泄愤。
- 大一,法官争论部分没完全懂
- 最近的母辱杀人案不恰好也是类似的案例吗?读《洞穴奇案》,里面就详细阐述了类似案例的不同解读及完全相反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