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瞿同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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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瞿先生这本书堪称经典之作,讨论了中国法律的核心问题,古代法与西方法律自有其不同之处,但能够把不同的地方指出并作出解释的甚少。瞿先生在访谈里提及这本书是他的得意之作,一经拜读果真不假。书里主要谈到中国古代法的几个核心关键,最为核心的即是儒家思想入法,围绕着儒家开展的礼、阶级、家族伦理这些核心构成了中国法的面貌。法律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产物,而是属于社会的产物,因此先生将他所学的社会学融入法律进行探讨,认为法律与现实有一定的差距。书中有些观点在今天仍无法超越,但有些观点在出土文献出土之后需作一些调整,无可否认先生在当时环境下付出的努力及贡献,故不能以今天之时苛刻作者。
- 非常好看,启蒙书
- 中国古代是彻头彻尾的礼治社会。
- 非法律专业,随手翻了一遍,感受到法律如何塑造中国社会秩序的…
- 社会学著作,历史意识较淡薄,从两千余年的繁杂材料中归纳中国法律的整体理念与特征,自然是笼统模糊的。其著述时这以家族关系、名教纲常为核心的法律观念与实践尚未远去,前两章作者亲历亲闻,历数《刑案汇览》中所载种种残酷悲哀的判例,以戴震“以理杀人”语总结,尤为精彩。
- 绕不开的法制史入门作品。读完挺失望。尽管开头结尾都在强调“书本上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通篇看来,还是在谈理论,罗列了秦汉至明清的很多法条和民间案例,都是为了证明几条当下已不觉新鲜的理。主体仅分为家族、婚姻、阶级、巫术与宗教,民事范畴下的很多内容都没有涉及。第六章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似乎像在重提礼法之争,最终结论见附录“中国法律的儒家化”。。
- 摘下西化的眼睛,重新审视中国古代法律,以及如何理解现行法律。
- 什么叫吃人的社会啊,对于旧社会旧礼教的吃人本性了解更进一步了,这是制度层次上的压迫,对于人的系统性压迫,个人从属于家庭,家庭又从属于宗族,父权制下的社会必将对所有人产生压迫
- 很多原文和考据被略过了…家族和阶级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之大超乎想象。
- 学术写作典范,读来引起舒适。题目是那么大的题目,论证则是杀伤奸非饮食婚丧,四两拨千斤。在律条之外,大量案例呈现出了真实生动的法律/社会生活图景。材料既多,条理又非常清晰,一“家族”一“阶级”。法家和儒家之争在于其理想的社会秩序不同,同一的和差别的。(写作业自选了这本挺不亏的)
- 精華在於「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這一部分」,「儒法關係」不算新鮮,但「禮法關係」若作文化意味上的解讀,也許可以別開新面。
- 案例多,容易理解,逻辑结构清晰,好评√
- 为了讲通了两个宵,还有白天,深刻。
- 瞿同祖先生此著极好,为研究中国社会之必读书,因为他所揭示的是“法律”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本质属性。西来之现代法律制度要想“中国化”,必须首先体认儒家以家族伦理和尊卑等级制度及其观念改造中国古代法律的努力。换而言之,在传统中国,法治是被人治的强大设定所严重干预了的。瞿先生从浩渺的法律文献中提炼出了本质性的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生态的要诀,立论扎实,直击要害,仅当壮年,即有此大手笔,实足一叹。
- 浸润西学多年,对这部作品日渐生疏。近期撰写论文重读,才深知其厚重:它不仅是一部中法史扛鼎之作,而且还是历史比较和社会理论的宏大著作。瞿老的眼光、雄心与实力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级水准。
- 纵然,存在即合理。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观念、法律制度皆有其存在必要性及产生逻辑,但未必长久符合基本人性与社会进步所需。家族或因生产力不足,而为因生存所必须依附的血缘单位,但家族主义罔顾个人意志,由保护转向桎梏,实已形成超出其存在价值的束缚,对生者、卑幼者极为不公。在失范社会中,稳固的社会秩序确有必要且急于实现,初建时其是否平等、能否流动等问题在迅速建立安稳秩序需求下或可视之轻缓,然长久以往而不变更,因不平秩序所流的血泪远甚于失范社会中对抗产生的伤亡。秩序若不公,如何恪守秩序至上原则,为现存制度及其运作失当之处辩解?
- 对我启发很大的一部书。 要好好写期中读书笔记了。
- 收拾书的时候发现自己17年春学期的时候读过这本书,当时粗粗一过,希望以后有机会重读吧。
- 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读读这本书!
- 瞿老认为“家族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这当是以礼入法之结果。礼为儒家实现上下尊卑有别之手段,以实现维护纲常伦理之效果。自魏晋始,中国法律开始儒家化,此后无论在法律制定,还是在司法审判中,皆可看到“礼”之影响。尊卑有别,于家庭中便是尊长与卑幼,于社会最明显的应当是良贱之别。不同的阶级适用于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亲属关系也适用于不同的关系。书中提及明清时期适用于卑幼与尊长的某些法律,也适用于奴婢与主人之间。不知是否是立法者下意识便将两者等同。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是家族和阶级,中国古代社会亦是如此。但总归有社会自社会,法律自法律之处。社会现实与法律规定并不可能完全重合,其间便是“人”在发挥自身之作用。
- 不敢置评一字
- 总感觉通过法律来看历史有其独特的好处。看得不是很认真,很多案例没看,很多具体的规定(什么一品二品三品官员夏冬用什么坐褥……)看着头晕,没看。少看什么历代政治得失,以为什么什么我们古代原就有的,真到了古代,恐怕死了连个墓碑都没得。
- 呜呜呜花了好几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流泪]最大的感受就是高中没有学好文言文,引用的事例大多数都如囫囵吞枣般一扫而过。 文章中出现许多事例,从夏商周时期到明清,从家族到儒家思想法家思想,其知识面让才疏学浅的我大开眼界。[抱拳][抱拳] ps.说句题外话,今天把之前读的书都打算从朋友圈复制粘贴过来,一来是发朋友圈总有很多顾虑,二来也可以找个地方专门记录我的读书目标。
- 【历史】【中国法制史】 儒家法家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上是一致的,但是儒家借“异”,法家借“同”。 异则贵贱尊卑亲疏长幼各有讲究,同则法律平等主义。 秦后法律重伦纪,轻是非;魏及以后各朝逐渐以礼入法。
- 法律社会学,家族、婚姻、阶级、巫术与宗教、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这几章。作者居于中国之旧与新式社会交替之时,研究中国古旧法律与现代之异。法律是历来的大事,民国建立便采用了西方法律体系(如时人说,这像战国法家)。作者之对旧时候的考察集中于中国之古代的礼、法、德治、教化等等概念,大致可知汉代独尊儒术之后,中国便是礼法社会,持贵贱、亲疏等等观念,法亦是一种手段去维持礼制及亲疏贵贱等等观念。尤其是一些具体案例的讨论很有意思,如亲亲互隐、复仇、血缘关系对刑罚等次的影响等等。书内容浩瀚,一一体会不易,不失为一专业著作(并非我最初以为的泛论)。另外值得注意,礼不下庶人么,颇多礼到了底层被简化或删除,维持礼制是需要物质基础的。另外这是照着梅因《古代法》来写本国,主题的取舍是西方旨趣。
- 超出预期了,原以为会按照朝代分,结果是按照社会组织分,我是比较喜欢这种脉络。要了解一个社会中人的观念,看文学作品当然是一条比较好的路子,但是看法律,看法律后面的立法精神,更加简单明了。比如说儒家的伦理原则,说来说去并不能体会,而它们在法律中的体现——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罪赏刑罚的原则,情理与法律的平衡,等等,瞬间就明了了。书中很多刑事案件都让人嗔目结舌,一个现代人不看到这些具体的案件,很难理解其背后的观念,所谓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纲纪等等。虽然本意不是如此,感觉看了之后能更好地理解《红楼梦》了,也算是意外收获😂
- 想起ex那天说的古代婚姻 唔 几千年你真的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么?你有几条命死的起??横竖来去都是一个死 不过就是凌迟 斩立决和绞刑的区别 或者被你爹打死
- 展示什么是吃人的社会:家庭、阶级、婚姻、儒法思想
- 站在历史的另一头回望中国法律的演变
- 从家族论到阶级,再论儒法,既给了清晰的梳理,又消除多年误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法无争。
- 当时老师开的书单,法律是地域性的,社会是法律的土壤。值得静下心来慢慢读。
- “法律上之重伦纪远过于是非。” “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
- 整书能看到的全是愚昧与残忍!感谢作者。(这个版本的印刷错漏百出!)
- “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是我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它们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而且是古代法律着重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在法律上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用功能主义的社会学解释方法将中国法律史和社会史结合起来研究,自瞿老始。
- 瞿同祖先生的这本书少了很多意识形态的束缚,以史料为本,开创中国的法律社会史研究。就本书内容而言,以“妻的地位”“良贱间的不平等”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考辩这三个部分最为吸引。
- 本来是用来写读书报告的,但是读了之后确实很有意思。有些部分挺难的,但是尽管只是粗略看了看,还是能涨不少知识。
- 看了这个书里面的荒唐案例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改造自己的文化,为什么要有新文化运动。 @2019-09-05 11:38:26
- 等级森严、贵贱分明的古代社会,滋生培育了特权阶级。
- 再次感叹曾经的学术书籍治学之严谨,语言之质朴,令人敬佩;也再次感叹古代刑罚之残忍,阶级制度之冷酷,想想那些历史穿越剧何止不真实,简直就是太乐观了吧!
- 太震撼了,有时候我们将目光着眼于异邦,但是却总是很少人注意到自己身处的环境是多么自如却充满矛盾
- 我很后悔没有早点读到这本书。我读过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我读过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我读过李泽厚的《中国古代思想史》,可我还是没有真正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精髓所在,直到我读到这本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太久没有读学术类的书了。这本书看得我连连惊叹!大家就是不一样,可以把复杂的问题讲得清晰无比。书末评论说瞿先生是用社会学的观点来研究中国法律史。读此书,可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特征,从而获得对中国古代社会基本的了解和认知。书中通过家庭、婚姻、阶级、巫术与宗教几方面清晰地阐述两者的关系,揭示彼此的特征,援证丰富。第六章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分析论证二者治世观念的不同与后代以礼入法的调和,真是精彩无比。感叹一下大学者的文章真的没有一句废话以及句句都说到点子上,很多论述都太有分量了。最后附个八卦,瞿同祖是瞿兑之的侄子。
- 本书为瞿先生的代表作,共分六章。此书对古代中国的家族、婚姻、阶级、巫术与宗教及儒法思想等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瞿先生认为,家族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在法律上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法律承认贵族、官吏、平民和贱民的不同身份,并因此使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法律待遇。法律之所以对不同身份的人待遇不同,实为儒家思想影响所致。正是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由春秋战国的对抗,到秦汉以后的融合,这一以礼入法的过程,对中国秦汉以来,两千余年的社会政治造成了深刻影响。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很早便摆脱了巫术与宗教的影响,进入了理性化的发展轨道,儒家本为封建时代之统治思想,在帝制时期仍获欢迎,这是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然秦汉以后,中国法律的儒家化,更为儒家思想成为统治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 家族主义和阶级对中国古代法律可谓有很深的影响,瞿同祖先生的这本书不止是停留在法律层面而已,受益匪浅。
- 视角独特,论证有力,表达清楚。
- 以礼入法,以法明礼,家族,家长,阶级,父权。全书结构严谨,儒法两家关系算是点睛之章,贯穿全篇,溯其源流,中国社会缘何如此一目了然。
- 《白鹿原》是对中国社会的现实描写,而本书是对中国社会的理论解释。
- 今人多对中国古代社会抱有不切实际之幻想,读此书可知其愚。
- 大三翻过开头,后来几次买了打算再读,兜兜转转一晃十几年,在大疫情年份终于读了这本经典著作,也算是个了结。
- 关于法律史的一本书,生动而翔实地展现了中国古代(不是近代抑或现代)法律与纲常伦理的连结与矛盾,以及司法部门相应的处理态度。例证很多,语言古朴,读之前需要三礼的积累。作者的另一本书《中国封建社会》也值得看看。
- 这是一面照出我们从何而来的铜镜 家族,婚姻,阶级无不看到吃人二字 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所谓义者,暴之道也。 美国人民应该多学儒,中国人民应该多学法
- 条分缕析,面面俱到,分析准确,开法律社会史之先河。
- 花了三个小时就读完了,不是不好,是对我这个学法律的人来说,这些知识早就熟悉了,所以看起来特别快,对不熟悉中国以前法律的人值得一读。
- 中国法律史入门必读。中国古代法律之核心有二,家族主义和阶级区分。家族是社会结构基础性的一环,父权高于一切,掌握一切,所以服制、婚姻、丧葬都非私事,而是家族延续的手段。并且法律之制定重乎上下有别,君臣父子,于是各行其是,天下长安。 法律从来都是“工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一环,所以瞿先生提醒我们法律史研究不能拘泥于法律文本的注疏分析,更应该看到法律执行的过程和法律精神的发微,不过这一追求对史料要求很高,可能只有明清近代史才有能力去做了。
- 从家族/婚姻/阶级/巫术宗教/儒法之争几个角度出发,触类旁通,书写古代中国法律与儒家社会之紧密联系,史料充足,有理有据,其中家族、婚姻及儒法三章可读性最强,详细讲述儒家是如何顺应时势,融合儒法,从而影响中国社会及法律的,同时紧扣其成因与必然,有意思。全书与其说是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其实在前加“古代”二字更为切题,但转念一想,其内大部分的思想在现今社会中依然存在,那这二字不加倒更有隐晦之意了。5星。
- 为了报告 一周速读 值得一看 先生对于社会和法律的结合分析是不错的
- 大学时期读的
- 法制史的经典著作
- 瞿老实在可敬
- 选修《法学基础》,有幸读得此书,略窥中国古代法律发展一二,受益匪浅。
- 千言万语敬仰的滔滔江水汇成一句话,牛*。。。
- 中国古代法律精神
- 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不朽之作!瞿先生将法律史与社会史相结合,在分析了大量个案与判例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古代法律的核心问题。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一方面,法律承认父权与夫权,依据当事人在家族中的身分进行裁决。另一方面、法律承认贵族、官吏、平民和贱民的不同身分,不同身分的人在法律上享有不同的待遇。中国古代法律对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的维护与秦汉以后法律的儒家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家族和身分不仅是儒家礼教的核心,同时也是儒家所鼓吹的社会秩序的支柱。因此,中国古代法律可以说完全为儒家伦理思想和礼教所支配,成为巩固和维护儒家思想统治下的社会制度与价值观念的重要支柱
- 家族主义与社会阶级对法律的影响,儒与法的结合。瞿先生太厉害了!
- 分析少了点,毕竟是在战乱时期写的,但先生还是先生。“法书徒明于帙里,冤魂犹结于狱中”(页293引孔稚珪),此中国法治之宿命乎?
- “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食饮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从家庭到社会,都是强调各种各样的差异,素来没有平等的传统。
- 作者1965年回国,55岁。1978年正式调入社科院,68岁。
- 0728-0908 中国古代法律更像是古代思想文化一个侧影。儒家渐以礼入法,后律法制定出自于儒臣而不是法律家。君臣、父子、夫妻,纲常伦理始终大于法理。虽赞同儒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承认差异性分配,也赞同“礼”,但律法我更更更偏向于法家,法律应当平等正义,去私任公。 而有时候以为当代社会法制健全,看似一切都有法可依,但看多了社会新闻又觉还是没有太大进步。立法、司法也好,并没有保护好弱者,依然按照那套社会潜规则运行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中的强者。 古代复仇被允许、还有专门登记复仇对象的机构这点倒挺意外。
- 宋刑统&唐律疏议入门 君臣有别,官民有别,良贱有别,亲疏有别 律令在历朝历代是阶级停战的妥协产物,当力量失衡强者便不再承认
- 读完这本书 最大的感受就是社会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 法律也是越来越完善的
- 这样爱惜羽毛的(学)作者,希望能更多点。
- 本书警示,穿越种田需谨慎。最好是县主以上起步,种田农妇步步惊心,随便得罪一下老公与家婆就一份笞杖徒流死大礼包打包赠送。古代女人真是苦滋滋。
- 我们如何言说中国?首先需要了解中国。许多习俗今天都大量存在,是否能“放下身段”,不选择性失明呢? 不过,商务的这个版本错字着实不少。
- 不愧是法律社会史,本书就是看古文看的吃力,瞿老使用史料原文印证观点,用心可敬
- 是一本讲述传统中国法律与社会的专业著作。我这种门外汉,看看热闹。深感大师治学严谨,阅读广泛,知识渊博。希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人。
- 亮点在第六章,对礼与法之间的关系梳理得十分清楚,礼法之争本质上同一性规范和差异性规范之争。儒家关注的首要问题是到底实行那种社会规范(“礼”或“法”),而运用什么力量(道德或法律)来推行则是次要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儒家比法家更具包容性,礼法之争最终以更为务实的儒家获胜,也为外儒内法奠定了基础。
- 看了感觉能“捶床便大怒”的焦母没有将刘兰芝“殴死”已实属万幸,毕竟汝子是“大家子,士宦在台阁”,汝亦大家妇,不可能如小民为天地刍狗。 纠误数条:p287第三段“人毫无痛苦不过”,“不过”二字疑误入。p309注释2引《左传·襄公九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力”字错作“心。”p337引《论语》“苟正其身矣”,“苟”字错作“荀”,p354注4引《孔丛子》“弱而刑之谓之剋”,“剋”字误作“喜”(没看过原文,网上查的,怀疑如此)。
- 古代中国的法制史,就是一场在家族与阶级基础上不断儒家化的历史,这个由宗族与礼法维系的社会贯穿了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期,礼刑合一成了其典型特征,正如四库全书提要评价唐律那样——一准乎礼
-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家族和阶级);第二个目的在于讨论中国古代法律自汉至清有无重大变化。逻辑清晰,内容详实。日常学习一套现代的西方法律体系,生活在一个传统的中国社会中,读完再次感受到这种巨大的矛盾。
- 我的硕导开的书单,里面打头的就是这一部书。对翟老的治学极其佩服,本书应当也是法科生、社会学都避不开的一本书。读起来轻松,深思又有无限外延。两门课作业都靠这本书
- 备考考研的时候读过,但是仅仅局限于其中的知识记忆,直到读到徐忠明老师的书评,才算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本书的伟大。
- 前面写家族、婚姻、官民、良贱之间的法律都很清晰,读那些案件都能感到一层阶级的压迫,传统社会在处理这些人际关系下的法律时常常有不同于“平等”的人格视角,于是这样看来就全都是“吃人的礼教”。后面讨论儒家与法家思想时个人认为过于偏向礼与法在先秦时期的二分,导致在论述上完全把儒法对立起来,只是在后续的历史中才有儒法合流的趋势,这种论述或许有点片面化的意味。
- 实质是宗法,是阶级。
- 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在一个缺乏政治力量来维持公正(依靠家族和阶级)的社会中,私人自行寻求正义(复仇、自助)就不足为怪了。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 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 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 只关注了讲宗法、家族的部分,其余和《编户齐民》一样,看不太进去,草草翻了一遍。
- 论文参(chao)考(xi)书 老学者写书的扎实,太让人舒服。
- 难怪高中历史书那么强调周朝的分封制和宗法制。这两个制度直接反应了古代中国的两大基础:阶级和宗族,为了这两大基础的维系和发展又催生出了礼法。这三棵大树枝叶交叉,构建出一整套的规则的谱系,上至刑罚的边界,下至你的坟能用多大的坑。而维持他们的代价就是压榨穷人、女人、年轻人,它们所反映的制度分别是阶级制、男权制、父权制。
- 批评的声音似乎一直不少,但我还是看的挺带劲的,可能是因为实在太业余了吧,开头讲服制和亲属关系就看的忒费劲。
- 刚开始看的时候真是要了命,说到底还是太少接触学术著作,另外语文修养太低,被文言吓住了。
- 中国文化中的自然观还是太纯粹了些,世间万物各司其职互不干涉,以至于追寻天人合一的中国人的社会希望靠礼法来达到纯粹的分工。事实上中国社会并没有孕育出严格意义上法律的概念,有的只是维护礼法和公权的工具。律令往往带着否定的意味,借助于刑的参与,其目的并不在于整合各阶级利益与调节人际关系而是加固原有的社会结构,以更坚硬的底座支撑起庞大的官僚体系。
- 学人治学之典范。每每想到中间那荒废的十年,便觉得可惜。不然,先生至少要多出一本大作。
- 再刷,有了新的一些体会。
- 历史学: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瞿同祖先生这本书成书于1947年,成书时间较早,但今天读起来仍不显得过时。作者基于对中国历史精准的把握,对中国法律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做了精准、深入的解读。并且文词深入浅出、逻辑条理清晰,很容易理解。今天仍是中国法律史和社会史的入门必读物。
- 本书有大量案例的引用,仿若进入一个古代中国的判例宝库,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本书通过介绍由秦汉至明清的法律变化,特别是对这些变化的比较,可以让读者迅速了解不同朝代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及形成这些特点原因。推荐!
- 瞿同祖先生29岁时的著作,从家族、婚姻、阶级、宗教、意识形态五个方面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认为家族和阶级有着突出影响,而这种特征则根源于儒家思想的影响。正文观点翔实,引证扎实。大量判例和注释非常值得细读。
- 通俗易懂,读过最快的一本书。 制度成为了习惯还是习惯成为了制度?
- 感叹瞿老那一代人治学之严谨!
- 虽然现在才来补读,稍有些晚了,但重新以瞿老的线索温习中法史,仍获益良多。最后附录王健与瞿老的访谈,除感慨瞿老学术深厚扎实之外,在谈到为何选择文革期间回国时,其言令人动容。
- 父权家族主义
- 瞿先生既是社会学学者,又是历史学者。用大量案例论证了中国法律在家族、婚姻、宗教方面的演变。令人唏嘘的是,他1965年怀着报国之志回国,凭空等待了6年才被安排做一个文史馆馆员。还好老人家特殊时期过后依然笔耕不辍。伟大的人格和学术精神。
- 法律之儒家化,以礼入法。瞿同祖一生四书,甚为可惜。视野很高,文笔很好,史料很多,很洗眼睛。
- 中国古代社会(汉儒思想统管之后)推崇以礼治世,着重区分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间的差异,围绕家族及社会身分设定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并借此维持社会秩序。与之相应,中国古代法律重视的是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相较于解决是非问题,司法机关更注重于维护儒家倡导的纲常名教,对破坏礼的行为加重制裁,甚至在审判决狱上,采儒家思想作为断案法理。
- 讲的很好,从家族、阶级、婚姻、宗教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并引入了大量文言文案例,能清楚的知道古人犯这些错误的后果。在看到婚姻那一章节时,以我现代女性的视角,确实是有些震惊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严格执行的,只要造成客观越礼的结果,无论你的主观有多么的被动,那么都是需要被法律严惩的!我忍不住想,那真是个“吃人”的社会啊!
- 法律儒教化的命题是否真的成立,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思辨。
- 全书提炼出“家族主义”和“等级概念”两者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并认为法律重视二者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进而提出“法律儒家化”的经典命题。所谓“家族主义”有三个方面:其一是父权制,父家长在家族内部拥有法律特权;其二是夫权制,婚姻关系中妻处于被监护地位;其三是伦理主义,法律制定与裁决依照于服制亲等为中心的家族伦理。所谓“等级主义”有两个层次:其一,法律对不同阶级的饮食服饰等生活方式做出明确地区隔规定;其二,官贵、良民和特殊种族享有一定的法律特权。先秦时代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同一性,而儒家思想则强调亲疏尊卑的差异性;二者在汉代开始融合,至魏晋产生了“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律原则;到了隋唐最终形成中国儒家化法律的正统。但“家族”和“等级”二者是否专属“儒家”,如今来看是值得反思的。
- 我想一部能称得上经典的学术著作应该就是本书这样:立论清晰,引证庞博,领一派之先。中华法系的本质特点就是儒礼的成文化,在此意义上,与亨利·梅因所谓古代法之身份性是相契合的。瞿先生之观点震古烁今,但站在时代的后浪上,窃以为有两点可以推敲:一是述及中国古代社会与法律的基本特征,等级比阶级的说法似更为准确;二是泱泱中华史上,儒家学理流变颇多,家族、等级之内核一以贯之,但在细微处的制度往往多变,瞿先生在论述时亦难免偶有过于绝对之嫌。事实上,我甚至觉得由于中国古代史的情况太过复杂,对中国古代法律的研究很难得出统一而又细致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