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彼得•德恩里科/邓子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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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即使一些理论是科普程度,但许多判决写得都非常之好,简洁而有力(重燃我对专业的热爱了)
- 英美法的入门书,好多引用啊,感觉在不停掉书袋?
- 这本书原来是《法律之门》的简缩本,幸亏我没买,喜马拉雅上听了一下,发现内容完全相同。
- 这是一本不错的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探讨作品。作者不断的引导我们思考,美国法律制度为什么如此设计,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会一步步背离设计者的初衷,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每个国家都因其不同的文化制度会产生其特定的法律制度,但是我觉得一定有超乎这些之上的普适的原则。这一原则甚至是超越现有的制度和法条的,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公序良俗”或者“普世价值”。
- 你在哪?门已经为你打开,守门人的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是否可以进去?真真的法是否存在在门后?
- 翻译太烂了,不是人话,服了,怎么会这么高分
- “除了你,没有人能够获准进入这道门,因为它是专门为你而来的,我现在要去关上它了。”——卡夫卡《法的门前》
- 问题意识很好,颇多发人深省之处,但是体系感不太好,有种支离破碎的感觉。
- 虽然翻译不太好,其中有些讨论也有些过时了,但还是很有价值。原来美国的法学教科书是着呢编排内容的。
- 这种把馍放进嘴里嚼烂了再喂给人的意义是?
- 一点点浅入深出,后期有点掉在逻辑的漩涡中,看起来略显枯燥。但总的对建立法学入门世界观的确是一本不错的选择
- 很好的一本了解美国法治的书。虽然不太全面,但是很多地方富有启发性。2020.3.22
- 三星打给翻译真的太差了
- 律师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不是分配、运用或者服务正义,而是服务于那些知道或者想要知道如何渡过难关的人。
- 观点都很陈旧,作者非常业余,非常偏颇,误人子弟!入门者不能看这个
- 最早的法律,不是确定罪与非罪,而是代表权贵进行指控,以此扩展权威。
- 法律职业本身使普通人远离法律,妨碍他们接近法律和正义。走到法的门前,冲破一切桎梏准备迎接思想的洗礼。后记为之动容。
- 看这本书的时候常常有两种感觉,一种是没错就是这样,一种是原来还可以这样。这本书提供给我一些与平时不同的思路。
- 3.5/5 断断续续看了半个月终于看完了。 书的内容良莠不齐,聚焦于普通法系,并不适合中国的法律初学者阅读。前半部分讲述法哲学和法理学的内容又大又空,中间对警察自由裁量权和律师的职业伦理的探讨我觉得是本书的精华部分。 另外,中文译者竟然夹带私货,这不是带坏小孩子吗?
- 一开始感觉编辑的有点混乱,读起来很困难,后来终于找到了阅读的节奏。关于“一致裁决”这一节印象深刻。一致裁决的规则使审判的关键在于评议而不是表决,一致性的要求使审判员理解到他们的作用是相互说服,而不是相互投票胜出,这使少数人的声音得以被听到。
- 法的门前可能意图做成一本入门书籍,但有些长句读起来不止拗口也挺绕脑的。西方的法律体系和中国法的差别不小,去年无意研习法律书籍,刚好读到的几本也一直会提及违宪这条线。宪法的地位和意义决定了修宪的审慎,部分法条公不公正,是否符合当下情境并不是话语权自由的部分“门外汉”应该轻易理直气壮去抨击的,当然合理探讨是让法律更公平的必经之路。西方法律体系的陪审团制度常思常得新论,以后也少不了对多数裁决和一致裁决的思辨。意识形态决定了法律体系,法律是政权的工具。依法治国保护我们自己。
- 就人文色彩而言比某书好太多
- 囫囵吞枣读过两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诸多不同,这本书呈现了法官的判决逻辑,对领悟法理是有益的。
- 读了三分之二,阅读体验一般,挺零碎的
- 名字为法的门前,确实属于法学入门书籍,适合大一学生或者修二专的学生读,非常初阶了,主要阐述的还是法和权利的关系问题。
- 每一个能够被称为专业的职业都会有门槛,有准入机制,有黑话,有潜规则…背后的,当然是人性的贪婪与虚伪。在这一点上,法律没有理由例外,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生活。
- 专业书,太晦涩了,没看完。
- 8.0 我的第一本法律读物。更多的是引导思考而非给出解答。有些问题十分有趣,还挺难理解是非。当然也有比较浅显易进入的社会议题,距离感弱。译文遣词造句虽有拗口处,但可能是为了维持专业性的牺牲,不算太造作。
- 英美法系以对抗竞争正义调解利益冲突,以遵循判例维持传统推翻判例创造变革,以陪审团一致判决保障自由,是一个否认纯粹理性正义存在或可实施的,包裹着社会共同体的习惯、情感、哲学、文化而共同生长的有机体。血液里还流淌着自大宪章以来对法律和执法者本身及其背后国王意志的警惕。神判与陪审团判一脉相承的例子印象深刻,一下就贯穿了法理的源流。因为是为中国读者重新缩减编排的版本,整体结构有些散。
- 法的门前 彼得·德恩里科 1个笔记 ◆ 点评 点评:★★★☆☆ 看到一半 看不下去了 看得懂的不赞同不理解 看不懂的就看不懂 我果然是站在法的门前而不得入的人TOT
- 这本书真难读QAQ要不看看原版法律之门⏰
- “所有西方法律的论述,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 有别于大陆法系对于法意的抽象思考,海洋法系对先例的热爱,对传统的执著,有时是民意高涨的刹车,有时又是司法能动主义下积极推动社会。虽然法是庸俗、古板甚至卑鄙(针对民意),但是法律终结的地方,暴政就开始了。“可以说,两座摩天大楼的倒塌,真正考验的不是美国的安全,而是美国的法治。 恐怖分子没有能力摧毁我们所珍爱的自由,不过如果我们不小心,也许我们会做到恐怖分子做不到的事情。 ”
- 读过《法律之门》这本书,堪称英美法系的经典之作,学法学时读的书。
- 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一点想法:每每有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公众总是表现得十分狂热,公众的情绪容易被煽动引导,这种时候,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给大家泼瓢冷水,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法律人的判断分析基于他长期接受的法律训练,而大众的怒火常常是“头脑发热”“一时兴起”,法律人不可能每次都是对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人要比普通人更冷静、理智。托克维尔说蔑视公众的判断是法律人的优越感之一,我想,在某些时候,这种“优越感”是必不可少的。 引导公众作出更理性的判断,防止社会走向极端,法律人的使命就在于此吧。
- 很适合非法律专业的人了解法律。本书讲的不是“高大上的法律”而是“生活中的法律”,很能博得我的好感。
- 要不是因为这翻译,我用得着读原版吗
- 利用案例和法律相互结合的方式来讲述法理,很nice!
- 开卷有益我还想再读一遍,虽然是入门读物但是我认为不一定法学专业就不需要读书。这本书可以管中窥豹,看见美国法律制度
- 读完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是因为知识不够😢
- 专业读书笔记
- 善意者的肤浅理解比恶意者的绝对曲解更令人沮丧,冷漠的接受比直率的拒绝更令人迷茫。
- ⚪本书内容 对法律体系(英美法系)中的各个部分进行解剖式的议题探讨:
- 1、英文长句从句生硬的直译,导致阅读习惯不适应。2、篇章编排不明晰,分不清哪些文字是原著内容,哪些文字是译者后编,哪些内容是原作者的直接观点,哪些内容是引用他人观点。有几章节看完才知道是别人文章的节选,每节后的小段文字分不清是谁的内容。3、2020年了,引用的1792年的言论难道还能说明问题吗?更何况美国的例子在中国并不一定适用,法系不同导致➡️司法制度不同➡️导致观点角度不同,可以引发思考但绝不会带入。
- 必看!ps,翻译很了不起,但有些句式读着真困难啊,扣点分
- 知法有益,即使法为恶法。
- 生动易懂,案例很丰富
- 这tm机翻吧 太劝退了
- 翻译真的不忍卒读……想要通篇认真读完是个不可能的选项,只有搁在书架上想读哪一板块时拿下来翻翻了。
- 看完这本书我唯一的感想就是——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
- 琐碎的板块,整个主线不是很清晰。但不同模块中对一些现实中的法律争辩的介绍倒是挺吸人眼球。可稍微了解美国的司法现状以及作者的态度
- 虽然是一本法学启蒙作品,但给我的更多是看待社会的另一种视角
- 202028 很好的英美法入门书籍
- 有的部分还可以但有的部分说的是什么啊,觉得有点过誉了
- 读的很辛苦,翻译不是特别流畅,
- 今天居然又能评分评论了好神奇
- 有点像大杂烩,看得有点累,不过确实让我发现了一些思维里的问题
- @2017-04-17 22:46:50
- 法学朋友推荐的书,看了3个星期,得到的结论是:这本书不适合我
- 不参与永远不意味着中立。
- “许诺了正义的法律,何以成为非正义的借口?”
- 法学教育的关键在于,规则如何制定以及规则如何被挑战,而非规则是什么。
- 不难读只是会稍微多花点时间。真的是本教材啊哈哈,每章最后还给我留思考题哈哈哈哈
- 感觉看完之后的感受不如这本书的名气所呈现的那样,不知道是不是合著书的原因。这本书是一本入门书,有涉及法理,具体的案件,但是涉及的程度都不深,所以读起来不晦涩。感觉这部书对于想从事美国法律专业,但又不大确定的同学更加有用
-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选了一门法律体系的课,那个学期恶补。可惜还是没有融会贯通。
- 本书疑似半年前被北大社相关微公号友情赠送;现在看完的是〔当当云阅读〕提供的电子文本。——我们从宗教走出,从皇权走出,赶上法治时代。不幸的是,宗教索要贡献,皇权索要徭役,而法治执行人索要生活资料。它们都宣称自己代表正义和至善。我们无力反对的原因,正是我们和它们同样程度的虚伪。
- 对于英美判例法、自由心证、对抗制模式、陪审团等传统的原理性解读。遵循先例并非固守先例,陪审团制度依然风险重重。
- 实在是本人学识浅薄,阅读本书犹如徜徉知网海洋,几近溺亡
- 看到了法律的无奈,尤其是海洋法系案例法的局限。
- 四个字:佶屈聱牙
- 彼得·德恩里科教授值得尊重。身为美国白人,却始终不忘关注印第安土著人的权益,终其一生为印第安人的权益而斗争,这一点值得人敬佩!本书反映了美国法律体系的方方面面,是了解英美法系的一个非常好的入口。读完后会发现,同中国一样,美国的法治社会也有其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其自身的缺口;美国法治的形成也是由其自身的特殊国情自发形成的。借鉴发达国家的制度可能不是什么坏事,但以本国国情为出发点,自发形成自己的法治系统可能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