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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结局扣一星,女主可真的太讨厌了,简直比理智与情感的埃莉诺还要让我觉得讨厌
- 漫长的阅读过程,因为一段时间读不下去,不过坚持下去,又渐入佳境;芬妮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虽然结局有些仓促,但皆大欢喜,还是很喜欢的。
- 从3分之一才开始有点感觉,虽然人物熟悉了但并没有产生深厚的感情,结局估计是奥斯丁小姐写得烦躁了,胡乱收了尾。爱情的痛苦也许才是他的魅力,有时候社交面具是必须的,其实是让人们生活的更和谐,小范围也很需要,我再重新反省了。
- 确实是一本非常啰嗦无聊的简奥斯汀了。道德模范一般恭顺温良的爱情,谁要是因为我的“道德感”而爱上我估计我要疯掉,而男女主最后就是这样在一起的,像两个被挑剩下的人,被作者随意地捏在一起。在作者看来?道德和谦逊比红润的脸蛋、曼妙的身材和活泼可爱都重要?啊我还是喜欢伊丽莎白一些。
- 结尾有些仓促了
- 把每一个人物都不塑造得那么讨喜也是一种本领了
- #英格兰の乡村爱情故事# 但是奥斯汀实在是个聪明的作家,比如通过描写两个人散步时 各自对周围植物与自然景致的触动与否,来表现她们在心性上的差异(敏感柔软或者世俗);对人的深刻观察和了解是支撑我看下去的唯一动力(不,你只是因为八卦!——来自内心深处的呼喊
- 比较担心表兄妹结婚后生孩子的问题
- 当初我好像站错CP了
- 甜甜的爱情为什么一笔带过啊?爱德蒙变心的那里怎么那么快都没有任何铺垫
- 相比于傲慢与偏见,更喜欢理智与情感,还有这本。
- 很久以前听过卷福参演的BBC同名广播剧,记得他说Fanny在英国俚语里是(手动河蟹)的意思所以全程都在疯狂笑场。【我编不出论文的时候脑子里都是些什么】
- 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都必定有那么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它陪伴了你成长,它让你成为了一个更好的人,甚至它可能让你遇见了你爱的人,它也成了你今后生命中不可舍弃的一部分,或许我们不见得会像芬妮一样永远生活在那里,但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隅温柔,它叫曼斯菲尔德庄园。
- 在阴雨连绵的秋雨天读完这本,很是喜欢。喜欢简奥斯汀笔下真实饱满又细腻复杂的人物形象,喜欢她对人性的洞悉如此精准,也喜欢团圆美满的大结局,让人在秋风萧瑟中感到平静安心又知足憧憬。
- 三星给Fanny,少两星为她在最后一章才得到的爱情
- 记得这是一部我不那么喜欢的奥斯丁,只对玛丽一角和她与范妮之间的“友谊”印象深刻
- 结局也还好吧,这才是浪子回头的真相
- 是逃亡者暂定新居,是风流人永别幻境,是信仰的无力、教化的玩具在挣扎。
- 结尾太仓促了,这完全就是将就。
- 2020-1-8 6:32 失眠索性爬起来读书。在床上拱来拱去时不禁回想起小时候的场景。那时功课不多,周末早晨一个人坐公交去书城“碰碰运气”(我始终相信书和人是有缘分的),下午便独自在房间里啃完。这半小时反坐在靠背椅上,下半小时趴在凉席上,再过一会儿家里人进来见了我总是开起玩笑,说我买来的书一下子就看完了,是浪费闲钱。 大概是长大了,对人情世故的理解更深了几层的缘故,书里男女女调情的话语花招,我读第一遍时竟能参得七七八八,甚至还做出了不少最终得到印证的预测,尤其是对于男主的人选。即便着墨颇多,但另一位先生自始至终让我喜欢不起来,甚至到了边看边用笔在空白的地方吐槽的程度。 但还是感觉不如p&p,大概是因为我长大了。如果现在的我第一次读到p&p,会不会也觉得达西先生是个坏蛋呢?历史不容假设啊~
- 记得不知以前在哪儿看过,说夏洛蒂勃朗特很瞧不上奥斯汀,大概是觉得她笔下的女主不懂啥叫自立自爱之类的……其实我怎么都觉得范妮的那段“为啥他爱我就要爱他”的言论比简爱的那段名言更让人印象深刻呢。
- 不管多磨叽,Fanny“为啥他喜欢我我就要喜欢他”的一段话就把简爱比下去了
- 克劳福德先生,简小姐是你的后妈啊。这剧情,可不就是一出狗血韩剧么。
- “他要忘记那闪闪发光的黑眼睛,而去欣赏温柔体贴的淡色眼睛了。”这次给简宝四星。也是大团圆结局,但转折突兀,简直有点勃朗特的味道了。简宝对亨利和玛丽亚也不够仁慈,再不是“每种婚姻都有其可取之处”了。女人的文笔可真奇妙,简写埃德蒙的移情就温吞深情可信,杜穆里埃写德文特移情,怎么看怎么像仍旧受丽贝卡折磨的不幸男人。
- 范妮坚决拒绝亨利这段剧情太棒了 为我自己在某几个瞬间产生过“不如嫁给亨利算了”的想法而惭愧 自我反思中……
- 和其他作品相比说教意味较浓,但也不是什么坏事。想给9分,1分是我不相信有范妮和埃德蒙这种完人。
- 道德童话的感觉......插图真的很好
- 有时候社交面具是必须的,其实是让人们生活的更和谐。
- 说教太过明显又拙劣,总感觉像是在被作者按着头听话,语言上又太平凡,故事情节发展上重心又没把控好,让人感到突兀,结尾还强行玛丽苏。全篇没有一处可圈可点的地方,简直就是又臭又长,有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但译序也写得很烂,让人怀疑是按大学生文学评论写作模版套上去的。
- 相对于伊丽莎白的活泼风趣,芬妮的性格中一味的忍耐顺从并不能讨得我的欢心,但是我赞赏她的自我克制和谦虚谨慎,以及坚持原则的品德和操守。
- 不如《傲慢与偏见》好。亨利简直就是大多数男人的缩影,而埃德蒙是主角光环的道德化身,有狭小的一面,太高大了反而很狭小,被渣女吸引,对范妮来说是太阳,他只把她当成是第二选择,合适良好品德的妻子。
- 重读(重听),细节真是……动人心魄
- 见识太少,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
- 上译项老的译本很流畅。原来不被看好的Mansfield Park竟如此精彩!主人公芬妮备受委屈或伤心失落,让人也跟着难受。有点类似劝导里的安妮,灰姑娘似的处境,美好的内心获得美好的回报。
- 轻松愉悦的读完了,芬妮的爱情能走向婚姻,并且美满幸福是建立在物质精神双层的。年轻时觉得有情饮水泡,有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结婚多年后,发现要想婚姻长久幸福,物质精神缺一不可。爱情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 找对象又要心仪,又要害怕阶层下滑。和当今的中国社会也很像。
- 这部的爱情不咋动人,美好的品质闪闪发光!但到底我还是希望芬妮可以更加自由…“她们似乎认为,一个女人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与她们有很大的分歧。”
- Austen的书没话说。但项星耀的翻译太差,不是说不准确,而是直译过多,废话连篇。针对该译本只能给2分。austen的书5分,平均下来给3分
- 不喜欢芬妮那一对养成系爱情,不过她小心翼翼的脆弱的心理描写确实很真实。男二的风流本性实在是太妙了,谁不理他他就追谁。
- 第一遍重读。说简·奥斯汀没有冷嘲热讽过芬妮是不公允的,只不过芬妮比简·奥斯汀其他书中的女主人公更加温柔、谦卑、敏锐,因此被讽刺的机会少得多。芬妮如果在现代,很像《春天的故事》中克制理性的珍妮。从头到尾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反思自己,心想如果我的性格及上芬妮一半就好了,总之,这是我要持续为之努力的了。当代的流行观点是金钱是幸福的唯一前提,在书中简·奥斯汀对此进行了反驳,她认为只要有舒适的生活后,教养、性格、爱好、道德在婚姻生活中才是最重要的。不知何以为立才能在当代践行简·奥斯汀的原则与品格。
- 继承了奥斯汀惯有的细腻情感和犀利讽刺。男女主角性格并没有那么突出,似乎还不及克劳福德兄妹个性鲜明,但有时候,安静深沉的,才更为稳定持久。很喜欢芬妮,她是一个真诚、善良的女孩,命运使她只能默默接受生活中的种种不幸,但是顺从却不代表屈服,沉默也不代表妥协,她始终坚守着内心的原则,似乎是唯一一个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的角色。很多角色都经历了情感的转变,有人误入歧途,最后转危为安;有人吃了苦头,唤醒了心中的理智和责任;有人沉湎于虚荣,错失了通向幸福的机会,自食其果……故事情节很丰富,特别是表演戏剧那几章,人物刻画非常精彩。结尾有些仓促,也算是顺理成章,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人获得了满意的归宿,所有角色都被安排了合适的结局。
- 语言精巧别致的像艺术品一样。动机遭到误解,感情遭到漠视,见解得不到尊重,尽管她尝到过压制,嘲弄和蔑视的痛苦,然而不论怎样,它们每次出现几乎都带来一点值得欣慰的回忆。她的感情也不会转瞬即逝,对往事的回忆也不可能轻易抛弃,像熟知人情事故的人那样。
- 除了婚姻这个话题以外,还多了子女教育的主题。金钱基础上的婚姻是不稳固的,三观的一直,彼此的谅解才能结缔美好姻缘。对于子女,知识、才能的培养固然重要,但是内心的修养必不可少。没有《傲慢与偏见》那么轻松、圆满的结尾,但是也清楚交代的每一个角色的何去何从!
- 我还蛮喜欢看这样的故事的,被感情蒙蔽理智的男主和始终理智清醒同时心思细腻敏感的女主都挺可爱,但是埃德蒙劝芬妮接受亨利时把她当工具人这点我不喜欢,嘁 这个垃圾社会古今中外都如此。爱玛和这部男主都是女主的教导者和三观塑造者,都是从小教育的,这是养成系吧,我不太吃这种,有童养媳的感觉唉,如果是青梅竹马相互影响共同塑造比较一致的三观和共同进步我就喜欢了,这部其实也可以算青梅竹马吧,毕竟初识是10岁和15岁,长大后也有互相影响和共同进步吧,不过爱玛就…另外成人后再相遇互相影响共同进步的傲慢与偏见我也喜欢。 其实不那么像一个爱情故事,就芬妮的暗恋,后面的感情发展一切都在最后一章几页纸带过而已,此外大表姐的丑闻紧接着二表姐的私奔这个熟悉! 亨利集霸总狗血套路大成但身败名裂了这才是应该的!!
- 和孙致礼版对比着读的,感觉这个还不错。原作在奥斯汀的作品里不算顶好的。
- 谁不会怜爱这样的Fanny呢
- 我其实很吃芬妮的设定,但结尾有些仓促了,埃德蒙怎么就那么爱上芬妮了呢?
- 140/2020 闲时特适合翻开一本简·奥斯丁。芬妮寄人篱下,却又保持着自尊高雅,这是一个女人获得尊重的唯一途径。总觉得简·奥斯丁很喜欢牧师这个职业,结尾基本上都是小富即安,平静如水,也许没有风险的门当户对才是女人最牢的靠山。
- 刚开始看的时候感觉奥斯汀有点絮絮叨叨,但是后来感觉奥斯汀偶尔站出来评说一下她的人物还比较好玩。
- 克劳福德小姐真的是绿茶呀
- 着急死我了。
- 跟前面几本书的质量差别很大,主旨不明确,人物很分散,拖了一个多月还是只看完了80%,对于看书一向很快的我,真的是很折磨了,除了同情这个寄人篱下的小女孩,其它大概就是“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可以一言以概之了。
- 书中的道德观或许是对19世纪英国的真实反映,但在当代社会已不再适用,显得迂腐且无趣,这也导致芬妮和埃德蒙不像克劳福德姐弟那样讨喜。而奥斯丁本人在书中的频繁现身也让人有些不适,尤其是大量作者的直接描写,仿佛在给读者「灌顶」一般。不过她对间接引语的使用堪称一绝,不仅成功塑造了诺里斯太太等人物,还开一代之风气;庭院改造、戏剧排练和芬妮回家等几个章节的安排也相当精彩。可惜结尾一章再次刷新下限,似乎芬妮的命运在一开始就早已注定。
- 人设不怎么讨喜。奥斯汀依旧是那种用自己的话概括一切的写法,很明显的带有某种价值倾向,但和读《傲慢与偏见》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次我完全不想跟随她的倾向而倾向、讽刺而讽刺。我无法理解几百年前的英国所谓的道德与修养,无法理解托马斯爵士为何对子女们演戏有那么大的反应,也无法理解芬妮有多值得被喜欢,无法理解男主的假正经,无法理解为何亨利帮威廉开后门升职就没人质疑有损公平。逻辑还是谁更靠近贵族阶级的“美德”,谁就更值得拥有幸福大结局。
- 私奔是奥斯丁的必杀技
- 很成熟的一部作品。事情突然发生变化的时候,很像傲慢与偏见或是理智与情感,都是主角并不在事发地,在事情将变成一种定局的时候,突然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由于前文的铺垫,虽然突然但是合理。这篇小说中,本来不太喜欢男主的,因为他居然被愚蠢蒙蔽了双眼,既看不清自己的恋人(女二),又看不清追求女主的人(男二)。而且无视女主内心真实感受,听不见女主的真心话,非要按自己的心意撮合女主和男二。一边说尊重女主意见,一边又想办法让女主对男二产生感情,而他本人根本看不清人心。
- 小地方的人情冷暖
- 埃蒙德和范妮不配啊QAQ克劳福德才是真爱!为啥后面人设崩塌!!
- 书中所有人物里还是更喜欢芬妮些,还有她的东屋,她是一个有见识又会去生活的女孩。
- 简奥斯汀版灰姑娘。最后四章太仓促了,完全可以写得更尽情尽理。
- 人物都不太喜欢。
- 原来以为是言情小说 直到芬妮把一切都拒绝了
- 人物设计得太棒了! 那么热情那么善良那么软弱 【最后连作者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不知道怎么办就由着它吧,何必草草收场】
- 可以解读为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留恋与热爱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其实更像是从“美德有报”的宗教意味上对全书进行地布局谋篇。“灰姑娘”的公共神话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阶级关系,但也暗含了更多的不平等之权力关系。感谢西北大学梅晓云老师对这本书的解读。关于简·奥斯汀,我们需要看到大团圆的爱情之外,更多阐释和意义挖掘的可能性。
- 本来因为不喜欢埃德蒙打算只给三颗星,想想芬妮还是加了一颗。奥斯汀小说里最不喜欢的男主角,从一开始的“说教式”“大道理”就有些不耐烦。书的97%之后才有匆匆双箭头结尾之意,只是在那对兄妹两的衬托下好像男主显得更高尚了。对女主有怜爱之情非我本意,但这种默默坚守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以及,本书让我对奥斯汀现实主义小说家的身份更加明确,也不失为好事一桩。
- 一个月前读的了,现在想想果然是如特里林所说,是一部不同于奥斯汀所有其他作品,是对”真诚的灵魂“的绝对捍卫。特里林从那场戏剧入手解读这个作品中表演和真实的二维,真是太bug级的洞察力。比起来萨义德就好像在说另一个星球上的事。
- 一开始我几乎讨厌每一个主要角色,描写中突出缺陷的克劳福德兄妹不说,主角中芬妮的过分自卑柔弱,也让我喜欢不起来,埃德蒙的正直,与对道德的强调甚至让我觉得十分虚伪和虚无。然后我还一直看下去了!这就是简奥斯汀的魔力吧!我唯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在索瑟敦庄园度过的一天是我最喜欢的章节,那章结束的时候,不禁感叹叙述与安排的精妙曲折,无比引人入胜,短短的一天,几人间的关系都得到了精彩的描绘。读到结尾甚至觉得这本书的女主角应该是克劳福德小姐才是,她实在比芬妮更有魅力,也更加立体。而且最后一章实际上就是简奥斯汀给所有读者写的一封信,简单交代每个人的结局。芬妮和埃德蒙的故事还未有开始就已经草草结束了~当然结局一定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标题没错,就是曼斯菲尔德庄园内发生的大事小情,跟芬妮与埃德蒙的爱情无关
- 也太太太慢热了,前面两百多页断断续续看了好久,最后一百多页昨晚一口气看完了。
- 结局草率但也意料之中,花了三天看完,没有惊喜也没有失望
- 娓娓道来。虽然很多情节都在意料之中,但能让我始终怀着热情。
- 排戏剧的段落几乎是简奥斯汀最不乏味的桥段了。虽然简奥斯汀永远是过时的,但读的时候还是会抛弃自我和现代的视角,从她的视角出发去喜恶人物,好奇怪。
- 整本书有点闷。其实克劳福德先生如果肯耐下心来打动芬妮,芬妮就能去接触更广阔的天地了,不过那样就辜负了本书的名字《曼斯菲尔德庄园》了~
- 是我无能,给了自己毫无乐趣而言的六个小时,把这本絮絮叨叨的书看完了。
- 范妮,拥有比奥斯丁前三本小说的女主差得多的生活状态,却最不考虑现实生活。空洞的生活场景和人物
- 个人并不算太喜欢奥斯汀,会看她第三部纯粹是因为太轻松了。 男女主对我而言实在是无趣至极,太没意思了……他俩的感情线对我来说也太突然了,开头爵士担心兄妹爱情,导致我全程都是放心地以纯兄妹眼光看的,即使在她因为嫉妒感到痛苦的时候想的也是兄控的占有欲而已,这一下就给我一种被骗了的好乱伦好乱伦的感觉…… 蛮喜欢克劳福德小姐的,活泼坦荡又明白。还有点喜欢伯特伦夫人,整个人懒洋洋的,随和又不问世事,可爱。克劳福德先生这个角色就很有趣,理想化情人和现实渣男的杂交具象化。 顺带实在想象不到简奥斯汀那个时代,几个人在家演场戏玩对先生小姐们来说到底是多失礼的行为,女主的反应和愤怒好像是他们要开乱交party一样……
- 不太喜欢芬妮的性格。
- 芬妮和埃蒙德的性格和品德是完全相称的,芬妮的品格绝对是罕有的。读了讲稿之后更体会到了奥斯汀的写作手法,绝不仅仅要看故事更要看结构。
- 从小说本身来说,可读性不强,但是讽刺是很到位的:上流社会也好,中产阶级也好,其实都是充斥着大量的诺里斯太太(花别人的钱管别人的闲事),伯特伦夫人(不关心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和拉什沃思先生(愚蠢)。而且这不只只是奥斯汀所在时代英国的事儿,这是全人类的本质哈哈哈,所以如果你稍微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你身边的诺里斯太太,伯特伦夫人和拉什沃思先生。
- 不够动人,但是足够警醒。相对配角们各自身上的缺陷,女主角的存在更像是一种上帝视角,旁观着一切不幸的发生,诉说着一切不幸的根源。最后一章,托马斯爵士领悟到,“他觉得自己那样做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了原则,是受到了自私和世俗动机的支配”,即使是这样为人挑不出大错的一家之长都难以摆脱,可见把握理性的判断,秉持自我的原则,在那个年代是多么的难能可贵。话又说回来,作者过于将年轻人的跳脱和情绪上的波澜与端庄自持而对立了,故而男女主角并不讨喜,反而配角种种更令人叹惋。
- 2021第一本通宵没睡看完的书,我对这类言情小说真的毫无抵抗力..但并不喜欢女主和男主的性格,最后的安排也太唐突了😕对克劳福德兄妹的安排也是....男女主的感情就像平地而起的石头一样
- 缓慢程度几乎可以列为阅读史上的耻辱柱。。奥斯汀永远慢条斯理,导致后世多少女性写手没有奥斯汀的命却活活染上琼瑶的病。这却是个好故事,娓娓述说,字字珠玑,如此奥斯汀,如此适合成为从奥斯汀那里卒业的最后一本。
- 芬妮的性格确实不如伊丽莎白招人喜爱。但是伊丽莎白可能就是我们心底向往的想要成为的那个人,而芬妮就是我们自己。这版的翻译太差,很多剧情让人觉得味同嚼蜡。剧情上也没有大的起伏与矛盾冲突。最让人惊艳的就是芬妮和埃德蒙辩论“有人喜欢自己,我却不喜欢别人”,这个时候藏在芬妮的自己显露了出来。不过总体来说,这个故事真的很一般。可能是翻译的锅……
- 感觉自己对简奥斯丁作品的阅读还是有特定期待的,从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和获得的感受来看,我就是纳博科夫说的“初级读者”了。sad。
- 结尾过于仓促了,好几个人物都崩得太快,芬妮这个人物塑造的其实挺真实的,比埃德蒙要生动得多。关于婚姻,现实就是如此,一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参照大姐和三妹的婚后生活,二是价值观不同的人也很难走到最后,参照玛丽和埃德蒙,亨利和芬妮。其实不必最后的骤变,这两对也不一定能走下去,那几个情节有点刻意为了拆散他们而设定。总体上我觉得芬妮的理性是很多女性需要的,抵得住诱惑,看得清人性,也明白自己的局限,苦恋而不恋爱脑,不懂为何很多人讨厌她,讨厌埃德蒙还可以理解嘛。
- 我觉得简·奥斯丁特别擅长写令人讨厌的阿姨,这本书里的诺里斯太太、《傲慢与偏见》里的班纳特太太莫不如是,惟妙惟肖,令人不由感概全世界讨厌的阿姨都是一样的。
- 怎么说呢?有时候读到后面,看着Fanny 真的好烦~结局感觉略潦草啊~
- 作者显然是把自己化身芬妮了。刻意美化男女主人公,贬低其他人的做法,让这本书在我心里沦为三流爱情小说。
- 这个翻译……令人头大.jpg
- 简奥斯丁沉稳了,正确了,但也失去了《傲慢与偏见》时让读者难以抑制的悸动。
- 为了读《文学讲稿》才读的,发现我对奥斯丁真是从小时候到现在都爱不起来。
- 芬妮性子很好,安心守着那些寄人篱下的孩子都珍视的小角落。她不争不抢,没有外露的情绪起伏,又体贴温和,乖巧地帮姨妈做绣花手工,本分地扮演不起眼的角色。但是她的清与净给了她清醒与包容,这样的人会被爱。
- “一个女人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跟她们有很大的分歧。”同时像托马斯和班纳特这样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
- 还是爱玛好看。勉强看到一半了,说教好多。为何这本让我那么无法忍受呢,强硬着看下来的,果然芬妮、埃德蒙不讨很多人喜欢啊。一整个下午,接以前看到的100+页看起,到207页,我都是不断默念就当看高级言情小说了来持续下来的,或许孙致礼译本好一些?不过听说他的6本语言比较欧化,加之年代久远不好买就没买。然后,看到最后还剩两百页,弃之了。
- boring…
- 诺里斯姨妈真的像乌姆里奇一样,是让人想到就感到厌恶的人物啊……
- 芬妮在路口等待她的马,以及在长椅上等二人归来的桥段真的太让人心碎了,果然被恋爱蒙蔽了双眼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前半段让人感觉芬妮在豪宅饱受虐待,然而,后面三个月在自己家的生活才真的现实得紧,让她看到真正的贫穷的、粗鄙的生活是如何,才开始怀念自己特权获得了的一切。贫贱夫妻百事哀。获得幸福的方式,往往都是等愚蠢的敌人到底犯了错误。然后,玛丽的虚荣、贪图享乐和拜金,放在如今正是应景,以至于我都需要多读几次才能领会她的“罪”在哪里,我们又身处一个多么缺乏高尚品德的时代啊。
- 奥斯汀的小说都一样爱,但在头回读毕六本的时候,偏偏对《曼斯菲尔德庄园》不尽留恋,最近重读,才想芬妮最接近我,我完全懂得她隐忍克制和缄口不言的理性看待。这是最共情也最不平的一本,几乎难以原谅它草草收尾,埃蒙德对此书无足轻重,即便他是最重要的精神支撑,多少芬妮遭浪费。
- 篇幅好长,看到一半感到按节奏来说可以结局了,不!写完三角恋后还要变四角恋!在我os关系如乱麻的僵局如何收尾时,万能的大变动私奔完美打破现状。如我,看完后只能想到乡村与城市的对立,而序言写得很好,关于世俗欧洲与纯洁美洲、关于安提瓜的经济支持。亨利和芬尼有点像达西和伊丽莎白,结合本存在可能,可惜奥斯丁的意志决定了一切。因为和芬尼有太多相似,看的过程很糟心,芬尼真的完美演绎寄人篱下+温柔顺从会活得怎样憋屈。她的幸福可以说是坚守自身准则的结果,但又何尝不是被动,等待世界的意志偏爱自己这一方的时刻。其实归根结底,是奥斯丁想让乡村胜利:大自然中,安静不变的家庭秩序和宗教精神和崇高道德准则。想看单纯爱情故事的可以先跳过这一本了。
- 克劳福德小姐,让我想到某钗:任是无情也动人。看到评论里说,私奔是简奥斯汀的必杀技,有道理,当简小姐觉得该收尾了,私奔就很好用啊
- 这是我目前啃完的最喜欢的一本奥斯丁。 可能是感情线正好是我吃的那一种,细水长流的陪伴,彼此互相了解的默契,然后顺理成章的在一起。所以我真的非常吃青梅竹马这一套。 而且感觉相比早期的比如《理智与情感》,奥斯丁更游刃有余。能时常看到她出现在作品中评价人物,也更乐于分享自己对婚恋观的看法,这个部分我很喜欢。 奥斯丁应该能成为我刷完的第二个作家啦~~
- 看完之后,一脸懵逼,看不出名著有什么意思。不过又看了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初步明白了简奥斯汀的匠心独运和高超的语言。名著就是经得起细细品味。
- 其实我还蛮喜欢克劳德小姐的,虽然在作者笔下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按照她所成长的环境,她活泼开朗,又保持着善良的一面,追求物质上的幸福也没啥不对。就像女主芬妮,她在条件优越的姨母家长大,也没法适应及认同贫困的原生家庭。只能说克劳德小姐与埃德蒙没有一致的价值观,所以没法走在一起。
- 痛苦的点在于不断说服自己这不是言情小说
- 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对芬妮究竟会情归何处满怀期待和好奇,没想到八百多页的小说在漫长的铺垫之后,在最后几十页急转直下,匆匆为亨利和玛丽画上句点,再敷衍简略地将埃德蒙和芬妮凑成一对,不管三七二十一,让所有角色“各得其所”,呈现一个大团圆结局,这是我这些年来读的最“烂尾”小说之一。尽管简奥斯丁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心理的描摹一如既往地精妙绝伦,故事潦草的结局实在让我无法称之为一本好书。
- 奥斯丁书里的爱情总是与美德挂钩,内核其实非常古典。芬尼是奥斯丁后期作品的典型女主,与前期活泼大方的伊丽莎白相比已经有了很大不同,芬尼是一个非常坚持自我的人,当然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但这种柔顺温柔的女主实在有点没意思,而且这部太长了,结束得又太匆匆。
- 可能是看了译序,做好了心理准备,对芬妮的种种遭遇,明明是很痛苦的,缺乏关爱,还有个可怕的诺里斯姨妈呶呶不休,可是实际看起来却还好,芬妮成熟的思想,坚忍的心理素质,对读者的接受度很有帮助。
- 【2019.7.23】
- 人称代词读得我晕头转向,结尾确实不能令人满意。
- 从图书馆借的书上充满了笔记和勾画,虽然从第一章就被这位不知名的读者剧透“芬妮和埃德蒙果然在一起了”……不过看着书边角随处可见的各种吐槽,有种不是我一个人在看书的奇妙感觉(很像弹幕)
- 非常好的一本小说,对于子女的教育来说,相比才能和礼仪,性格才是最重要的。芬妮的自我谦虚,凡事有原则,对人真诚,获得了真正的幸福。而自私自利,不懂得控制自己,没有基本原则的行为收到惩罚。
- 这本书是关于“高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