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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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一开始男主和男学生那段挺不错的,怎么后来就没他戏份了。
- 以后看到“缅因州”就会想到这部小说。。。
- 魔鬼有个神奇的魔法,能让死猫复活、让死人复活。不过,上帝给的生命是香香的,魔鬼给的生命却是臭臭的。
- 宣称是斯蒂芬金最恐怖的一部小说……看完只觉得失望。情节冗长又乏味,结局也一般。
- 有时候我们就得去面对,去接受任何结果。
- 现在终于明白查理的岳父为什么不喜欢男主了,男主真的是执迷不悟,他闺女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 记得小时候在某个录像厅看过这本书的同名改编电影,吓得晚上要钻到外婆的怀里才能睡着。这么多年过去,情节早已记不大清楚,但那感觉仍强烈地仿佛是在昨日。因此找来小说重温。
- 斯蒂芬金永远的神! 说实话要是让我有这种能力去让逝者复生,哪怕会有复活恶魔的概率,我怕是也会像路易斯一样 一旦拥有了这种能力,就再也摆脱不了这些邪恶的念头了 恐怖是本,人性为源。
- 完全不恐怖 读完了觉得不怎么样 但是读的时候还是想到很多东西的 每次读这样的书都会燃起读原著糊译者熊脸的热情。。只在一时 所以说 每次一发生什么事情都推给Old Georgie嘛 愚蠢的人类
- 这纯粹就是作死啊。
- 小的时候看过的一个电影《禁入坟场》,因为时间隔了太久,再加上理解能不是很强,无意中看了这本书,嘿嘿,你们懂得。
- 前70%都非常的无聊,从70%开始变得好一点了,后面的10%是神作
- 概念太大了,别说电影创造者了,斯蒂芬金自己都hold不住
- 绝对恐怖 渲染极佳
- 我现在还记得读完这本书的那个中午,风雨交加,很是增添了一些恐怖氛围。
- 没有预计的那么吓人,恐怖程度没有首无高
- 我豁然开朗:世上的人做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都是以爱的名义。 恐怖么?很一般。我心浮气躁读书的关系。发展老拖沓的,其实很简单的故事。
- 一天读完了=_=
- 夫妻俩许下猴爪的第二个愿望后打开了门,迎接儿子的归来。《猴爪》是一则恐惧击败了爱的故事,而在金爷笔下,恐惧在爱的面前不堪一击。第一次觉得金爷对故事的伏笔和呼应可以达到如此完美的程度,即使用的还是梦境预言这种老戏法。Oz扮演着上帝的角色、而恶魔的真身最后仍不可知。人生根本没有什么读档重来,明明每个人都是新手,却要用专家模式来启动。不要相信任何被浓厚历史赋予了神秘色彩的外挂,它们通常携带病毒。
- 看过的第一本恐怖小说,当年把我吓的呀…
- 欠总推荐斯蒂芬金入门,看了看确实是通俗小说技术集大成者,气氛营造和人物形象都相当精要,用很少的场景和对白就能定住,细节描写也很具感染力,感觉他写那种通俗小说指南能不错,一键改电影。我看恐怖小说不容易害怕,这本虽然全是套路,但看完还是缓了半分钟左右。
- 没读完。斯蒂芬·金擅长用一种绵密的文字将生活中的每个细节瞬间撕的粉碎,然后冷眼旁观。以后不会再看了斯蒂芬·金了,心理上受不了。
- 一点也不恐怖,故事前面的铺垫有点多,高潮部分就后面几页,总之感觉一般般
- 读完一身冷汗……
- 前期铺垫很多,后期爆炸,需要一点耐心
- 我读书不多,但这本书我愿意读一遍又一遍。 15岁的时候读史蒂芬金的死光给我吓个半死还挺长,这本书倒算是短小精悍了。可能是因为之前读死光提高了感觉恐怖的阈值,宠物公墓相比起来没那么恐怖,读起来我更能在主人公和他家人之间的情感上产生共鸣。最震撼的就是最后他妻子打开门,用沙哑的嗓音跟主人公说“亲爱的。” 怎么说呢?读到这里特别想哭。当时还看着哈利波特,写到复活石那里,立马想起了宠物公墓。算是那个时候小小的我对感情方面的一点点启蒙吧。主人公无能为力的绝望亦或者心底最最强烈的渴望,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能算是轰轰烈烈了吧。 所以今晚,准备再再再读一遍。
- 一点点恐怖,但很悲伤。为了让所爱的人起死回生,到底我们愿意付出怎样的代价?
- 有时死亡是更好的事情,是痛苦的终止,美好记忆的开始。
- 一个人在宿舍里读完了 吓死我了=-=
- 金老师,传统出版时代的最后一个奇迹
- 一天读完 第一本史蒂芬金的书 最后尾声短短两页 读完让我抖三抖 还是蛮惊悚的小说
- 恐怖 >_< 但看到后面居然感动了....写得很好,无关恐怖的部分也写得很好。镜头感强,看书好像在过电影。
- 死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死亲人啊~
- 金老师 你也太啰嗦了吧 铺垫也太——长了 不过后半段真的很精彩 整个心被揪起来了 真的很恐怖啊。
- 真厉害斯蒂芬.金,真吓人,看完了这么多年再提起这本书我还心里哆嗦。
- 3星给前面的铺垫,1星给结尾
- 恐怖到骨子里
- 读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想自己童年时看的那部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真是无限的忠于原著啊,还记得那部电影毫不可怕,唯一吓人的是孩子复活后突然跳进镜头里的黑猫,警惕而有敌意的绿眼睛,在黑夜里莹莹发亮,如撒旦的小灯笼,电影不仅不吓人,还比原著亲切的多,那个死去的鬼魂耷拉着半边脑袋极力的劝阻抱着妻子尸体的克利德却无果时候的沮丧表情真心让人捧腹啊,还是原著好,最后几章鬼气森森
- 除了稍有罗嗦之外,这本书给人的感觉还是挺恐怖的。4星半。
- 第一章翻译得太冗长了 好几次都看睡着
- 用一个恐怖故事讲了人们会怎样面对至亲之人的死亡,又如何帮助身边的其他人渡过艰难时刻。别逃避可能是一个正确解答。
- 不太恐怖,可能由于翻译的原因和男主的心理活动没有共情,很多地方看得云里雾里,不知道为啥书里边的人物会有这样的情绪。 前半部分有人说很平淡,但我觉得铺垫得很好,和家人的甜蜜时光或许是路易斯最无法割舍的,所以他才一次又一次地被成功引诱,而路易斯的同事就不容易动摇(或许是因为有了新祭品所以被“食人魔”放过了呢?谁知道)。最后一章很绝,高潮迭起。
- 30年前的故事,还是被很多人抄来抄去
- 中学时的心理阴影
- 大脑没有得到刺激和满足
- 真的不错,电影也可以
- 死亡是人类永远的梦魇。这次结局超虐。
- 在我的理解里,这本书从头至尾写的都是有关于死亡的东西。一开始瑞琪儿就很生气让艾丽过早的懂得她的猫丘吉迟早会死,她说 只要我们不让它死,它就不会死。是在说人一直想要扮演一个上帝的角色控制生老病死吗?而后路易斯也确实在得知宠物公墓能令死亡之物复活之后将所有所有身边死去的都复活了,猫,儿子,妻子。即使是乍得说过复活的不是原来的,也义无反顾。这就是人的欲望吧。想把所有都留在身边,连死神也要打败。
- 真心恐怖到了。看完恍惚了很久还没回过神。并也不是僵尸描述得恐怖,只是想到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是否也会做出这样失去理智的决定。
- 悲哀大于恐怖。层层叠叠铺天盖地的描写乍一看啰嗦,接受之后就深陷其中欲罢不能 ,能把这种并不复杂的故事写成厚厚四百多页,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 确实很恶心,当年看的不是这个译本,依然噩梦了很久
- 人心就是这样吧,与其说是被控制,还不如说是被自己内心的贪婪打败。最可怜的是那个女孩,不知道以后,她要如何与这样已经疯狂的父亲和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母亲相处。
- 史蒂芬金的书很难踩雷 这本书从学校借来的 在美国文学作品一栏里看到史蒂芬金就随便选了一本 气氛营造的也太好了 看得我毛骨悚然 熬夜点灯看完
- 这个月一直在出差……有一段写男主拖着一大家子人搬家非常疲惫“他下一刻想把她们带到饭店假装等车然后直接扬长而去奔向迪士尼乐园从此扮作有一个不见天日的玩偶”……我也是想直接坐火车不要在南京下车而后扬长而去人间蒸发……
- 前面铺垫太长是真的,但那种不可名状的致命吸引力写得还可以
- 我觉得我好像提前接受了一次死亡教育。
- 还可以 不是很恐怖
- 觉得上海译文出这书是在炒冷饭,为了赶今年宠物小说热潮。
- 斯蒂芬写日常太细腻了,在茶米油盐的生活琐事里渗透超自然的恐怖感一直是他的专长,与其说是来看恐怖故事的不如说前期男主与儿女的琐碎以及女儿成长时对死亡概念觉醒的忧虑比公墓的真相更为动人。反而是插入唤回死者之后的后篇有些乏力了。不过,结尾将妻子唤回的男主是否也是原初自对死亡的恐惧而拒绝了她的死,这点设计十分有趣。
- 这本书,看了多少天,就做了多少晚噩梦,偏偏停不下来……
- 斯蒂芬·金把它压箱底,不敢发表。我猜是因为他的内容涉及”如果亲人死了“这样的话题,这样的念头一旦冒出来便足够恐惧了,更别说将它发酵成一个小说了。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就像是在设想父母孩子的死亡,及之后衍生出的巨大情绪。涉及人伦与道德的恐惧,恶心又压抑,读完像是心头长了蛆。 进展缓慢,和第一部相比,第二部篇幅少多了。恶毒地想是因为斯蒂芬·金恨不得快快出手这部小说,谁愿意沉浸在”儿子死了“、”妻子死了“这样的思绪中,毕竟灵感是取自于他生活。最恐怖的不是恶魔,是所爱的突然逝去。
- 拍成影视作品一定相当惊悚……儿子最后举着刀对着老人和自己妈妈的时候。但是文字稍无感。……实际上自己反应太迟钝,阴影了一个星期,总觉得在暗处会有一个笑得狰狞的小孩子举着刀向自己冲过来。
- 一个一点也不恐怖的恐怖小说唧唧歪歪唧唧歪歪的唧唧歪歪了20多万字,前半部太拖沓,到结尾也没有足够的惊喜,俗套的美国恐怖片模式,不过如此。
- 这本书不适合有孩子的或者有猫的人看 然而我既有孩子又有猫……嗯……恐惧尽在书外 在想象和人性 金老师心理描写太牛逼了 另外 如果是我最爱最爱的人 也许我也会做出刘易斯的举动吧……
- 好看!不愧是斯蒂芬.金.一直都很有恐怖的气氛。而且不会虎头蛇尾
- 书的前面一段话作出了友情提示:"如果你坚强,就坦然接受;如果你懦弱,就此打住。因为,这本书可能不是为你写的。"是的,如果没有准备好,你可能会在中途惊恐地失声尖叫起来。
- 不恐怖但完成度很高,整体挺可爱,正儿八经的样子。
- 作为很少看惊悚小说的,睡前看这个实在来感
- 隐藏在恐怖小说背后的温情小说
- 对美国小说的叙事手法跟风格无爱啊 还有最后的屠杀太雷了吧
- 终于看完了。比起恐怖来说,我体会到的更多是路易斯深深的痛苦和绝望,史蒂夫叫住路易斯那一段,他已经疯了,身体的疲惫让我感到他也许脚步轻飘飘的,但还一心走在去往坟场的路上,他自顾地地解释着自己要做什么,这一幕真的摧心肝,很压抑,很难受,可怜的路易斯。
- 大学用手机看完的。写的真好。
- 电影的结构,大师的节奏,剧情其实很老套,但存在于若有若无之间的小神泽却构建得很经典
- 没那么恐怖吧
- 同事一再要求下,我开始阅读,我为斯蒂芬金的啰嗦而折服,前半部的描写,作者恨不得把主角用什么牌子的卫生纸也写出来,我一度准备放弃此书,但是鉴于同事每天按时到我桌前问我阅读进度,我实在不好意思放弃此书,书籍后半部分节奏加快,也改变了我对此书的看法
- 看的第一本斯蒂芬金,也是最爱的一本
- 我承认,在凌晨两点左右看书的最后一部时我有被吓到。“伟大的恐怖的奥兹”,当复活后的盖奇遁入老乍得的房子,当这个小魔鬼拿手术刀刺向他的母亲瑞琪儿并不停地喊“妈妈,我有东西要给你”时,我一直情不自禁往自己身后看。老金的这本书最可怕之处不在于复活死尸的丑陋恶心,而更在于对阻止这一切的无能为力。“本来可以阻止的。本来可以阻止的。”这种无奈是多么吓人啊,老金把它发挥到了极致。我现在要找出它的影片来看了。
- 你知道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你随时可能死于天花板落下的大吊扇,马路上忽然转向失灵的卡车,一小罐可乐或者一支笔,你以为你懂得死亡的意义,你以为宇宙瞬息变幻,前面几十亿年后面几十亿年你们都不曾存在,所以你满心以为你无所畏惧。其实你充满恐惧,无知和迷信。当它们降临在你头上。美好晨曦般的开始,总有着血色阴霾的结束。
- 絮絮叨叨,不知道哪里引人入胜了。居然评分这么高。
- 要不是曾经有个看恐怖小说的同桌。。。
- 最近在读作者的《写作这回事》然后顺便开始读这本小说.开始觉得节奏很慢,后来到猫死开始精彩起来,作者描写的很细,像文字版电影,所以这个故事花了400多页的功夫.本想因400多页给3星,但最后结局,几条人物线纵横交织在一起时,那种文字版电影感,我觉得可以给4星.
- 书是比电影强的,书中剖析了爱,是爱的欲望,爱的贪婪,爱的抉择,爱的痛苦,爱的恐怖
- 建议将翻译剁碎,literally
- 当时被绫辻安利的,结果这个版本没有了
- 高潮居然在后面20页,也让我等太久了,一点也不恐怖!失望
- 完全不算吸引人啊。。
- 很棒,典型的老爷子风格的作品,絮叨+惊悚+回味无穷。其实从前几章就能看出来,宠物们能起死回生,而小孩子又爱在马路边玩耍,大致已经可以猜到后面的情节了,但是你还是会被老爷子的叙述吸引着读下去。 推荐一读。
- 从一开始这股子瘆人的气息就没停过,最后的高潮显得有点草草了事了,逝去的就让它他她逝去吧,以后一定要早早给小朋友看寻梦环游记
- 你和你所爱的人的末日。
- love it
- 第一本读不下去是因为害怕到不行的书,对动物幽灵什么的没有任何免疫力,结果忍到最后,结尾简直要气死人
- 真的絮叨,前期真的毫无阅读快感,本来只想给两星,看在结尾的份上加一星
- 真的好长啊,其实是个简单的故事
- ..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积极地去面对一切,当生活将我们逼上绝路时,我们心中总会有一片宠物公墓在召唤着我们,当我们费劲千辛万苦到达那里时,却发现..那里其实是我们自己的坟地罢了...
- 失眠的半夜看还挺提神的……
- 第一次尝试去读史蒂芬金的小说,真是为大卫林奇准备的剧本啊
- 看小说都能吓到我了,这不科学,我怎么了……
- 抱着又恐怖又有趣的心态看就会觉得很是一般。也可能是自己经历过身边人的太多死亡,所以觉得书里面的内容不过如此。女儿最爱猫咪,妈妈有姐姐死去的阴影,爸爸劝解她们到头来却是最无法理解死亡和忍受死亡的人,但可以理解他 既然能使宠物重生,那么“有人在那里埋过人吗”这种感觉就像《使者》里 如果有可以与死者再见一面的机会 都希望再见一面。 前面铺垫宠物公墓和自己猫咪复活 以及描写日常还有儿子死去的部分太冗长了 后面儿子复活的部分又太短了 不是一本非常惊喜的小说 倒是艾丽的形象很讨人喜欢
- 失望,能猜到结局,也很啰嗦
- 其实就是重症患者是否放弃治疗的夸大班,当爱人或爱宠病入膏肓时,是愿意放手,还是宁愿留在自己身边,哪怕是行尸走肉
- 读完完全不明白哪里恐怖……只想把男主揍一顿,自作孽不可活。
- 养猫的人还是不要读了吧QAQ
- 这个跟猴爪好像啊…………………………………………………………
- 去掉后面那些推介吧..不能说写的不好,但比起猴爪实在是有点惨淡
- 很失望...文章氛围很喜欢,文笔也不错...就是这个剧情...
- 第一次读斯蒂芬金的小说,手法很传统,也很有效。
- 翻过枯木堆,猴爪最后关着的门被打开 前面接近一半的温情内容,让最后的分崩离析简洁明快得如一把手术刀
- 三小时左右看完了,挺平的,没有什么意外的情节,看开头猜到结局,可能成书的时候这种题材很新?比较喜欢的是一些意象的穿插,但是整个小说还是挺普通的,我觉得其实写成一个三万字以内的短篇可能会更好。
- 是我口味太重了乜?怪力乱神的东西一般在我手里都没有什么好分数,尤其是这种无缘无故的。
- 2日悲痛欲绝的床上时光,终于看完了,老泪纵横
- 1,弥漫着悲观的情绪——对于那些深刻于我们生命之中的残酷,人们是那么无力,往往不敢触碰,害怕面对,逃避反而会加剧它对人心的蚕食,2,给金贴上恐怖小说家的标签,这也不全面,也不公平,有时甚至不对头。我觉得这部小说在通俗层面和严肃意义上都是很优秀的。
- 像是在看一部恐怖电影,画面感十足
- 看到简介,我突然想起来,我小学的时候甚至看过这一版。好像是那种杂志上推荐这本书。剧情有讲到把猫埋进墓里,猫复活了。当时觉得很神奇还很可怕。
- ……娘炮心我觉得超可怕。【一定也是会复活酷宝的怪胎
- 史蒂芬·金擅长把简单的恐怖理念加以细化具体化,然而他的小说显得有些模式化,这本的高潮推进就像《闪灵》里那样。。。
- 金的小说一直给我那种很慢热很细腻的感觉,是一本需要静下来去慢慢看的好书。看完后有点为男主一家感觉惋惜。
- 被“stephen king最恐怖的小说”这个说法给坑了,期待值太高。。其实不恐怖啦,稍微有点惊悚,前半部分铺垫太长,心里描写很赞。用KPW看掉的第一本书,纪念一下~
- 剧情还算很有悬疑感的,前半部比较轻松有趣,后面渐渐的阴暗起来,有的地方太神棍了,最后结尾部分有点惨,8.1吧,翻译的不太给力。
- 不要妄图超越神
- 爸爸抱着死去已久的儿子 说宝贝 你的苦难到此为止了 心碎
- 氛围营造很棒,结局设置一般
- 久闻大名,但阅读下来并没有很惊艳。不过,若我是男主,在最后我可能也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但起码最开始的错误我不会犯下,只要没有第一次,我就把之后的罪孽都封死。
- 金的一个巅峰
- 看的第一部斯蒂芬金,期待过高。而且我不喜欢恐怖小说里随随便便地就是牛鬼蛇神。
- 读崩溃了,起夜的时候忽然想起,手脚软了。
- 忘了读的是谁翻译的
- 丢!惊悚值低于10%,花了小半年才看完,因为金老师一贯的铺垫手法实在有点啰嗦,甚至有点催眠。这本完全不惊悚,甚至特别温情。从文章中不断穿插着对宠物公墓里每一只小动物墓碑上碑记的描述,能让人体会到悲情的小主人们亲手埋葬掉自己宠物时心中涌起的怜爱。乍得对诺尔玛的爱、路易斯对家庭的爱,一切都是因为沉重的爱。。。在这本书里爱是欲望的起点。
- 这恐怖吗……
- 挺简单的故事,心理活动占了很大篇幅,前面看着有些枯燥,进了第二部分就紧张起来了。
- 小学看的,还是同桌推荐!
- 神秘而诡异的是思想与现实的双向交叠!
- 前面铺垫过多,后面故事高潮很有力道
- 我为什么要在半夜读完,吓得不敢睡觉了…… —————————— 太快了,亲爱的米西,一分钟前他还在公路上,一分钟后他却成了路上的尸体。米西,我在后面跟着追,我拼命叫凯奇的名字。我追了十码,地上是他的棒球帽。我追了二十码,看见他的一只星际大战运动鞋;我追了四十码,卡车这时已经翻下公路。米西,在五十码的地方,我找到凯奇的连身裤,内里已经翻了出来。他的另一只运动鞋就在七十码远。我又追了一段路,才看到凯奇。 尖笑转变成啜泣,然后归于沉寂,笑声再起时,犹如疯狂的尖叫,听得刘易斯血液似乎为之冻结。 一只冷冰冰的手落在刘易斯肩头。雷切尔粗哑的声音里满是泥土的感觉。 “亲爱的。”它说。
- 唯一读过的一本斯蒂芬·金小说,据说是最恐怖的一本。宠物、孩子、爱人,当熟悉的一切都在悄悄改变,你还能是原来的那个你吗?情节其实没那么恐怖,但气氛描写很到位,久久之后仍能感受到那种毛骨悚然。有时候想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不会甘心就这样放手,也会不顾一切的想要他们回来吧。
- 我是养猫的人,虽然书里写的很恐怖,但是猫复活之后只是变臭+喜欢捕猎,变臭可以洗澡,爱捕猎可以关室内喂养生肉,行为迟缓不怎么叫不是更方便撸猫了嘛……所以不是挺好的???有这种墓地请介绍给我,我一定不埋人
- 前半段看得很认真也很慢,所以没感觉有任何恐怖感,以猎奇的心态看下去的,可以说从后半段开始才是真正的剧情,于是我很着急、囫囵吞枣地在看,因为我看得实在太快了恨不得马上把它看完,于是乎被我自己赶出了一丝恐怖感,不知道心跳加速是因为我为自己快要看完而感到激动还是剧情真的恐怖得让人有些害怕。全书最喜欢的是刘易斯的诙谐,他的心理活动还挺损的,会让人忍不住哼的一笑,很有趣。
- 以后尽量避免晚上读金爷
- 斯蒂芬金擅写渐渐扭曲并滑向不可挽救的深渊的日常,这点在描述上和伊藤润二接近,但他没有伊藤润二那种得意洋洋的炫耀感,看着就比较顺眼。一本书的篇幅里,我比较喜欢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和自己的状态有共鸣,那种看着自己的一部分日渐腐败,不打算挽救也不觉得惋惜,只是稳定地死去的状态。
- 偶像依旧这么棒!故事特别吸引人,越到后来就越会觉得自己的阅读速度赶不上情节的发展。不到最后猜不到结局。
- 0星以上,半星以下。
- 细节和心理的描写太细致 long live the king
- 2.5分,很一般啊,作者脑洞倒是不小。
- 这是叫作炒冷饭么
- 有的时候,死比活要好。史蒂芬金真是个写故事的大师。
- 好看 但太啰嗦
- 阅读起来有点无聊,节奏实在太慢了
- 男人的心肠更硬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圆头为锹,方头为铲。小说而言优于闪灵但不及猴爪。电影版选用的是俄罗斯蓝猫。
- 总觉得短点就很好了 太长了
- 卧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大半夜我干嘛要看这种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吓得要死居然还感动的哭了卧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拉撒路,起来吧】你妹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总觉得stephen的书不该被成为恐怖小说,在颤栗着他们的始终都是他们自己。
- 大学时看的,当晚就做了噩梦╮(╯▽╰)╭
- 让至亲复活,这样的诱惑谁抵挡得了
- 昨天我半夜去火化我家猫。那里也有宠物公墓,逛了逛,里面全是野猫。。。也不知道是活的还是死的。。直接吓尿。。然后想起来标记这本书了靠!太吓人了!
- 让人背脊发凉的一本书。and,斯蒂芬金的文笔真的不错,以前是太小看他了。
- 我感覺…很一般啊。
- 文化差异,可能美国人读起来会觉得恐怖些吧,不过里面作者夹带的私货挺有意思的
- 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吓得我睡不着觉,并且我不能直视小猫咪了,我发四以后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QAQ。
- 与其说是恐怖小说,不如说这是个与死亡有关的故事。猫死了,他把它埋进公墓,猫又活了,然后他的儿子死了,他把他埋进公墓,儿子又活了。只是这些地狱的来客变得有点儿……不一样。这么简单的故事,竟然絮絮叨叨的讲了400多页……
- 故事本身不出奇,但是莫名就觉得很迷人,所以不能给他五星【什么歪理】第一次拜见史蒂芬金,觉得他很可疑嘛。
-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唉。。。果然不能嫁给你爸爸反对的人
- 看得我心里很难受,嗳……
- 后半段比较精彩,难以自拔被推动的情感。
- 与其说是恐怖,不如是说是令人感到压抑的诡异和神秘。
- 下载了很久一直没敢看。昨天开始读的,目前为止感觉还好。希望可以跟《闪灵》一样感动。
- 感动男主和妻子对孩子的爱。 森林利用了他失去孩子的悲伤,引诱他。 男主意识到了这一点,仍旧孤注一掷的做出决定。相信自己可以挽回一切,回到最初的美好。明知是错的,却依然做出这样的决定,在错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无法回头。 某些事情上,自己应该反思。不要做出偏向于喜爱而非正确的决定.
- 对语言没有感觉。
- 没有太get到这本书的点,阅读体验也不如IT。
- 一般吧,主要琐碎的剧情太多了
- 加长版《猴爪》。
- 第一次读的时候真的有点读不下去,前面洋洋洒洒说了那么多都没到主题,然后就放弃了,过了很久再次鼓起勇气去看它,这次就不一样了,一鼓作气看到底,金叔的书真的是又长又厚字又多,还是需要点耐心的。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我知道,可是要做到真的很难,毕竟道理我都懂,是不是一定能做到就很难了。
- 它说:亲爱的。
- 张弛有度,换句话说就是信息密度低。吓人的同时这份惊吓也有点莫名其妙:看不出主角等一干人的动机。惊吓全凭活尸外观。
- 描写太絮叨了!无休无止的!精彩程度就减半了!
- 据说是代表作,被翻拍成电影,但内容有些平淡。会让死去事物不断复活的坟场。似乎复活的只是躯壳,寄托在内的是恶魔。一场熟稔的阴谋--让你的至亲死亡,让你把他葬在宠物公墓,让他复活,作怪,披着善的外衣。一星减给太啰嗦的叙述。美式小说特点,空洞重复。
-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斯蒂芬.金的小说,因为注定是会失去的,所以才需要更加的珍惜现在。
- 没觉得怎么样。是因为中文翻译的问题?
- 没有想象中的恐怖
- 好的恐怖小说都是由对爱的深刻体会而来。
- 对死去的生命的恐惧可解释为对死亡的恐惧。
- 很棒的恐怖小说
- 挺毛骨悚然的
- 有剧透: 一个孩子们用来埋宠物的墓地,能复活死了的宠物,只是复活的宠物带着诡异的死气。 主角医生的女儿的猫死了,医生偷偷复活了它,直到他的小儿子死了……他下定决心偷尸复活了一个怪物,杀了邻居和妈妈。医生杀了怪物,携带着妻子的尸体往墓地中走去…… 就这么点事,故弄玄虚的写了厚厚一本,期待的前方高能一直没有出现,也没觉得恐怖和压抑,电影版应该比较刺激。
- 我明白之前看到人说结尾很恶心是什么意思了…细腻的心理描写和气氛铺垫,以及全程笼罩的疲惫冷漠感我喜。以及觉得这个意象很有代表性:死掉的动物装在绿色的垃圾袋里埋好了,然后你又见到了这只动物,胡须上粘着绿色塑料丝。
- 压抑....珍爱生命,远离stephen king
- 对对对,就是这书高二晚上写作业时偷摸看的。那时觉得挺可怕
- 恐怖吗...?
- 有点猴爪的意思
- 春天的时候把男朋友埋在土里,到了秋天就会收获好多男朋友……从前有个医生,他有一个老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只猫,有一天,猫被汽车撞死了,他把猫埋在宠物公墓里,结果猫活了,有一天他的儿子也死了,他把儿子也埋在同样的地方……有一天他的老婆也死了(喂!)……类似的故事《猴爪》里讲过,《阴阳师》里也有一篇。因此……大师也有年轻的时候哇(一点都不恐怖好吧呀喂?)
- 铺垫太长,还不如内容简介写的恐怖。不过最后的情节高潮还是很棒的!
- 嗯,怎么说呢,看完之后觉得浪费了好多时间
- 明明说过不想再看斯蒂芬金的小说,结果还是又看了,看完又要再说一句不会再看斯蒂芬金,谁知道呢
- 第一本恐怖小说,姐姐送的
- 不知道怎么去评价这部作品,应该是斯蒂芬金最不诡异和惊悚的一本书了,可是父亲的爱太浓烈了,突然我就能理解我们国家一些为人父母在走投无路之时寻求神秘力量的帮助的动机了。
- 对死亡的恐惧,对未知的恐惧,和对自身欲望的恐惧。郊外中产居住的小区是美式家庭恐怖类小说和电影的经典设定,更加坚定了我不要住到郊外的决心。。。 另:终于能够理解老马教授为啥这么兴奋地推荐这个小说了,uncanny, death, middle class life&alienation, psychoanalysis这个小说涵盖了多少学术G点啊。。。
- 小学买的 卖给多抓鱼时翻到
- 我想说……真难看,你对得起如此盛名吗
- 真的很可怕⋯⋯
- 除了前面过于拖沓,伏笔过多这个大问题~还是好精彩!
- 与其说是恐怖小说,感觉更像是一部关于死亡教育的奇幻小说。虽然细节是有必要的吧,但是多少有些絮叨。没有很精彩,看到一半的时候想的是既然看了一半那就干脆看完吧,而不是因为情节吸引人所以顺其自然地看完...
- 建议养猫的同学好好读读
- 我被作者描写的死亡所感动了 小儿子死的时候好伤心 写的真好 如果斯蒂芬金不写悬疑写煽情应该也很好看 但是后面的情节明显有些 emm无脑送死?可能我上帝视角了:| 但丘吉复活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 如果我的二饼有一天也变成那样我真的会吓死 这本书不适合给有宠物的人看 会有心理阴影的 而且这个翻译真是引人不适 读着奇奇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