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克劳夫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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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就欧美侦探小说而言 《桶子》的语言还是蛮紧凑的 案情比较吸引人 赘述较少 核心的诡计是时刻表和心理诡计参半 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利用人记忆的模糊造成的时间差距来犯案 火车的倒车诡计由于时代所限花样不是很多 总体来说这本书还算是水准之作
- 这本我绝对标记过啊,是换过书号吗。。。
- 1、不在场证明比密室好玩多了。2、节奏拖沓细碎,要我说可以把前半本的警察调查直接给出结果 ,不用细写过程
- 怀疑买是盗版阿,好多错误.翻译得似乎也有些问题,郁闷
- 额 不对脾胃
- 从图书馆借来看的,结果弄丢了。
- 怎么说呢,推理是很好的,但是写作风格要是更给力点就完美了
- 非常写实的推理作品,后2/3基本就像破案实录一般探询走访,因此行文显得比较枯燥。阅读中我一直猜测核心诡计是凶手躲在桶子里往返巴黎与伦敦,事实证明我还是想多了。此外,本作涉及不在场证明与时刻表,且与AC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共同开创黄金时代,历史地位加分。
- 还不错,挺喜欢,写实派的代表。
- 文笔比较枯燥,但诡计布局非常精巧严密,对推理迷来说值得一读
- 这种时间差不在场证明我不算讨厌,故事也很吸引人。
- 没啥意思,作者果然不是专业写作的,文学素养不行
- 小说是好小说,没说的,情节丰富,人物塑造饱满,凶手诡计多端,凶残大胆,就是语言尤其是故事开端及英法两个警察调查实在啰嗦,第三部分情节推进比较快
- 传说中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只可惜翻译太坑爹了!!! 尼玛四月一号到底是周二还是周四!!!
- 去图书馆借不到想看的书,一放纵就借了一本武侠一本推理。还是小说看得快,不到半天已经看完了。虽然《桶子》好评不错,不过我看只有不在场证明的设计经典。其他几处布局有硬伤,比如,如果是菲力克斯杀人,何苦还在伦敦和巴黎两处往返递桶子,这不是画蛇添八足么~
- 不在场证明代表作,作为传统意义的推理来讲很不错,由于有时代感,中间一部分读起来有些枯燥,但是还是很严谨的
- 网友推荐的,后来看到了书,嗯,不错~
- 警察办案式推理
- 这本小说号称是黄金时代开篇两大名著之一,可能是时代太久了,所以看的我挺累的,说实话这种小说有一种看电影的感觉,剧情很顺畅的发展下去,那时候的小说可能都是这种风格吧
- 三星半。谋杀过后的时刻表谋划。侦查受到十九世纪末推理小说影响。
- 故事不错 但翻译的很糟
- 一个拙劣的谎言成为难以推翻的不在场证明,破案人走马灯似的不停换,警察又沦为摆设,私家侦探成为破案关键,我真觉得是作者写着写着忘记世界上还有警察这回事了。
- 当年在病床上看的 确实木有看出来到底经典在哪里了╮(╯▽╰)╭
- 这诡计妙啊!杰作,这才像黄金时代的作品!!!
- 不在场证明的一代宗师
- 看睡着了·|
- 因为一份推荐有大爱的《大笑的警察》的侦探小说书单而看,同样应该算作警察小说,并没有太多抽丝剥茧推理的过程而是模仿警察破案一点一点笨笨地收集线索证据,不如《大笑的警察》在于生动的群像和神级的多线调度,但工程师作者的思绪是挺繁杂。2017.09.03做24小时眼压检查读完。
- 没劲,不是本格慎读
- 因为鮎川哲也的黑色皮箱来看桶子 顺序有点不一样 所以对于桶子这部出版于黄金时代的书略显落伍 不过其中的诡计很不错 尤其是凶手的不在场证明设计的滴水不漏 除了那个在咖啡店吃饭的时间问题 读到那里时感慨凶手的人品啊 若不是最后哈登追查到那个打字机 加上马车夫的泄密 我想凶手的准备是完美的 可以说鮎川的皮箱是借鉴桶子的 桶子在伦敦和巴黎的来回移动 在当时看的话简直是神了 再加上电话、邮票、信纸等多重的诡计,再加之最后是凶手自己把哈登叫过来自白,可以说如果凶手死不赖脸不承认的话,基本没有铁证直指凶手的罪行,只能说这个诡计太完美了,所以显得侦探略微无力,而且从前期警察到后面的侦探,克劳夫兹显然更适合设计而不适合解密 另外这本中文翻译有点糟糕 可惜这本好书了
- 首个时间表案件
- 时刻表诡计的鼻祖 黄金时代的标志 虽然略显拖沓 但也已经不错了
- 【所为何来】什么的……真是令人无力的翻译……以及这货和黑色皮箱真的没太直接关系么即使作者本人那么说也……
- 黄金时代融合了【不在场证明】和【时刻表】的古典佳作
- 无心插柳柳成荫,作者在生病时无聊写下自娱自乐,没想到影响了一堆的推理大师
- 这个版本的装帧排版简直一秒回归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叙事进入一半左右,谜底其实就呼之欲出了,没什么悬念,秒杀斯泰尔斯应该是卖书噱头吧。。。
- 很引人入胜,稍嫌拖沓。
- 低分来自我个人原因,这是个我不喜欢的时刻表类型。
- 看的晕晕乎乎,一会一只桶一会三只一会两只,还有各种车站邮寄地址转来转去,再穿插两个人的行程时间表,阅读体验不好,反正我没有画表探究谁是凶手的欲望。不过作者给了两个人同等嫌疑很棒,花开两朵。不断询问相关人员的破案过程写实,但小说只用这个推动,感觉警察侦探真有钱,给人小费就能套出情报
- 毫无疑问克劳夫兹是推理大师中的大师。一个复杂到我懒得去推理而一路看下来的诡计。一个不傻不缺也没有运气奇差无比的凶手。对于这么严谨的不在场证明我真是只能怀疑却几乎不能找到证据!
- 欧美侦探推理史上开山鼻祖式小说,打开了黄金时代的大门。时刻表、不在场证明的运用证明克劳夫兹是一个严谨的作家。
- 典型的黄金时期作品 讲究逻辑缜密到了有伤阅读趣味的地步
- 看了两次死活没看下去。原因我忘了
- 考虑到时代,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让人想起黑色皮箱,不过语言和叙述确实略微无趣,3.5星
- 还好我看的早,耐心地看完了。。其实还是不错的,克劳夫兹是个很严谨的作家。
- 没动脑纯当故事看的,没自己跟着推理,觉得还不错吧,看完之后查了下书的资料,原来那么厉害吗?感觉看欧美小说有个问题,音译的地名和人名难记…何况这本小说出场人物二十来个,大小地名也出现了十几个,想在脑内跟着推理难度更高了,又不愿意读到一半停下手来自己画关系图和时间图来整理,囫囵吞枣看完略觉得有些可惜。
- 答应我、baby、不要出场这么多没必要的人物好嘛。看得我头晕、也就开头写得比较吸引人点。。。
- 时刻表把人看晕了……
- 作为不在场证明的推理小说开山之作,故事情节还行吧,桶子的诡计还行吧,就是后面的剧情太典型了,不愧是经典。。
- 其实这本也看得很迷茫的。。。
- 不在场证明值得点赞,不过尸体放在桶子里面几个星期,不会腐烂发臭的吗?阅于2015年6月 By Kindle4。
- 闻名已久的推理小说,但太老了,没有丝毫新鲜感。
- 故事简单,诡计繁杂
- 不在场证明的演绎,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作者原本的文笔,亦或是自己本身的理解,读起来并不顺畅,案件叙述也比较模糊,至今还有些迷糊的地方,但是在病床上写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属不易。
- 根据真实的案件为影子所构思出的作品,桶中藏尸够有猎奇性的,在布局与解谜上也下了大工夫。 可以说是不在场证明诡计的先驱之作,尽管作中诡计在今天看来比较简单(泄底):就是男主本来不在那地方,却在别的地方打电话说自己在那地方。哦,还有个不断交换桶以迷惑众人视线的诡计呢!尽管杀人动机很俗,但总体来说还是挺好的一部作品。
- 调查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细到有些流水账的程度了,从搬运工到两地的警察再到律师雇佣的侦探全视角调查,全书没有人被降智商好评。 第一部桶子争夺紧张有趣,像冒险小说(还塞了一点逻辑流),从第二部开始的家访实在太漫长……线索又多又乱地名也难记,桶子辗转各地还混合了不在场证明诡计看得实在脑壳痛。尽管警察很有能调查得很详细仍有他得知不了的线索,还反过来帮凶手验证不在场证明就很后期奎因😂 总体还行,包含了那个时代的优缺点,还是值得一看的。另外内容提要踩一捧一大可不必……
- 的确是不在场证明的一部好书,但剧情太无聊了
- 写法新颖,没有被传统推理小说的模式框死,很好的作品,不同于那些为了写小说而写小说的作者
- 翻译太怪异了,像科学。太干枯,没有味道。
- 不知道是翻译还是原著的问题,看完后没发现里面任何一个有性格的人。
- 文笔太不吸引人了。
- 蛮有趣的一个故事。虽然有人命,但不紧张,多少有些喜剧效果。诡计的解答(不在场证明的破解)也有意思。
- 推理很精彩,故事情节的设计很好
- 不喜欢啦啦啦~好不容易才看完>,<
- ★★★☆1920。校图书馆借书。朴实的行文之风,时刻表推理雏形。
- 不在场大师,还值得一看
- 写得不好 拖沓
- 不在场证明的经典之作,诡计十分复杂,通过桶子的运送把警方搞得晕头转向,但是在我看来,这种看似坚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侦破之难度不在思维死角,而是在调查的难以实施,而本书的主要内容则是猜手法,而手法上所赋予的复杂性多于巧妙性,因此难有惊艳之感,但整体故事较新颖,无逻辑漏洞,故给三星
- 早期侦探名作,小说行文不如阿加莎来的细腻
- 考古。得出一个结论:时刻表诡计不太适合我。
- 时刻表诡计祖宗……没看懂……太多琐碎细节了。
- 看到有人说要画着表看,真是太贴切了!桶子的路线包括后来推翻不在场证明的时间表真的一团乱,但是大概还是看懂了的。说白了就是没有手机的锅。既然不在场证明是按照时间找到合适的船次和车次就能推翻,那刚开始警察认为有铁一般的alibi这件事就很奇怪。毕竟利鹏看起来也是挺有能力的。整个小说很容易读,虽然一开始就不认为菲是真正的凶手,但是随着证据越来越多确实越来越不肯定了。挖的坑都填了,跟斯泰尔斯庄园来比确实更吸引人一些。
- 欧美时刻表的代表作 也是警察程序小说的代表作 推理和诡计都很出色 但是文笔实在是要扣一星
- 核心诡计太逗了,两个桶子互换标签。结局有种“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童话式结局的感觉。这伪造不在场证明的手法太简单啦,竟然只是通过打电话糊弄过去。第一次看时刻表推理,地名完全搞不清楚是哪一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