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比尔·普洛奇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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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感觉就跟看一集美剧差不多,八万字三个一分钟探案故事,三条没有联系的故事线,就像是一集没有csi出现的csi,结局尤其像美剧,给你个未完待续的结尾,让你等待下一集,基本上没有亮点
- …老比尔呀…
- 三个案子都还蛮有意思的,轻松
- 先买的是第二本,为了看完这个倒霉的侦探,也得把第一本和第三本买了。唉。
- 三个短篇组成的一本不厚的书 故事都很简单 诡计属于三分钟破案那种 但美式冷硬的精彩对白在这里还是有质量保证的
- 对不起我真的没读出来精彩之处…
- 这本书太悲伤了 结局也太惨了… 写得挺幽默的 原来《再见吾爱》还被拍成电影了 果断去看看马洛那个愤世嫉俗样 说实话对马洛的感情很复杂 但是无名的自我告白也一样很耐人寻味 很贴近生活 就是一个正常的在社会爬行的中年人的缩影呐
- 新年以硬汉小说开始阅读史。。。。
- 古典与冷硬的碰撞出来的火花~
- 三个案子中有的就是以作者之前的短篇为原型的,凑合到一起稍有点牵强,诡计本身失望大于惊喜,无名侦探到了低谷,不知何时反弹。
- 我不太推荐大家看,虽然是赫赫有名的“无名侦探”系列书籍,但是内容远远不如百度里面捧的好。有点像流水账,内容稍微有些压抑。序言里说“无名侦探”系列的书,就是想给大家讲一个贴近生活的侦探,不过通篇看完之后我发现任务形象并不丰满,办案推理过程也是很突兀。故事讲的都不如大冰写的《乖,摸摸头》里面的深刻。总结就是:这个本书只是把故事写出来了而已。
- 不必当做推理小说看,普洛奇尼写的就是一个悲催的中年男人的生活而已,至于案件、侦探什么的,都是无关紧要的点缀罢了。
- 硬汉小说离了黑色笔触和流氓腔调 还剩下什么 有的书 我只看到些自以为是的潇洒 没有普适性的幽默 尴尬的解嘲 得过且过的一分钟解谜 苍白的人物速写 看得到作者沾沾自喜的脸孔 看不到艺术创作者的自尊 硬汉不像硬汉 私探不像私探
- 书名非常有意思,精简语言概括主旨。一位又肥又穷又邋遢又爱做白日梦的53岁无名侦探,接连经历着爱情与莫名的事业难关。不过,重担压不死胖子,“蠢人才慢跑”。长篇格式塞着三条可以说是毫无关联的案件线,反正诡计当冷菜,俏皮话吃饱就行。
- 躺着中枪什么的永远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么【但原来不是串起来的啊【即便如此也很有趣w
- 那个。。。还不如写成3个短篇的集子~~凑合事吧,不喜欢
- 我就是喜欢看运气极其糟糕,倒霉到家但是又幽默风趣的的硬汉派侦探跑来跑去地艰难破案。主人公身上除了硬汉派侦探的常见要素之外,还增加了需要减肥、事业受阻、风评被害、爱情搁浅等中年危机。让人觉得极为亲切。案情很简单,但是人物塑造非常棒,非常有趣,语言也极其生动,翻译很好,阅读体验相当不错,看的时候心情颇为愉快。值得多次阅读。
- 比起核心解密还是文笔更有趣
- 超短的小说里还塞了三个案子以及一个爱情故事,一直以为三个案子分别是铺垫,会反转一个大阴谋,然而并没有,有点太不够意思了吧
- 这本还有些真实感。糟糕的一周,与女友关系的处理,执照不保。三个案子出现的快解决的也快。没有什么大阴谋大反转,只是又一出流水小品文。普洛奇尼笔下这位无名侦探继承了哈米特奥普的中年、肥胖、机智、草莽,却没继承他的愤世嫉俗和玩世不恭。他是个普通人,有七情六欲,也想结婚……
- #期末刷侦探小说节奏开启#我很喜欢这种三个案子同步的结构没错啦。但是第一个案子贯穿于整本书始终,最后解决的像是因为篇幅不够才收尾。第二个案子在案发现场就揭秘,有一种看柯南的感觉。第三个案子在只剩20页的时候才发生然后迅速解决。但是这样一个衰运连连、一事无成的意大利胖子还是蛮好玩的。再看一本吧。
- 那些无所不能、受人尊敬的超级侦探早已司空见惯,因此,当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位已过知天命之年,身材发福臃肿挺着个啤酒肚、事业爱情遭遇困境成天骂骂咧咧的普通人时,一股亲切和可爱的感觉油然而生。这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了爱情心生妒忌,为了事业奔波劳碌,却连续在一周内遭遇三件倒霉事,就像“屁股坐在煎锅上的胖子”,确切说,是一个连真名都不为读者所知的胖子。幸运的是,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总能最后使真相水落石出,虽然不免疲惫不堪,心中愤懑。——好可爱的一个无名胖子侦探。书名《Scattershot》代指胖子说自己好像被霰弹枪射击一般,无处躲藏,按此意思,翻译成“防不胜防”是否更恰当?中枪总觉得是"躺着也中枪"的感觉。
- 为啥没有早点关注普洛奇尼!古典推理与硬汉推理的完美结合
- 比尔普洛奇尼#1 非常不错的读本 一百多页 三个案子和侦探的爱情追求混合起来并依次被解决的故事 虽然诡计上不见得多精妙 但以娱乐和笔调轻松胜之
- 走到哪死到哪,柯南附体无名侦探,书名若为“躺枪”似更贴切
- 很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案子,把主角融入到了案子之中,不单单是侦探的角色,也是嫌疑人的角色,很有新意
- 拥有爱情和金钱非常棒,但在人生的长河中,内心的平静尤为可贵。我喜欢这本。
- 这他妈是推理小说?!!!
- 没有眼前一亮的点
- 算个短篇吧,当做黑色幽默来看,还是非常nice的
- 有点像流水账,但其实还挺有意思的无名侦探系列。
- 人物极佳,案子一般。喜欢在旧金山转来转去。
- 死胖子遭人恨啊~
- 一般的案件,有趣的侦探。
- 这就是小说里侦探爱看的通俗杂志上通常会登出来的东西,打发时间用的,不太会便秘。
- 确实它像一集美剧,但不得不说这是精彩紧凑跌宕起伏的一集。主人公很普通,是一个倒霉蛋,爱情事业双失利,却仍不失为一个厉害的家伙。他是个痴迷通俗小说的私家侦探,他没有名字。
- 屌丝侦探爷爷的倒霉故事
- 三个完全独立案子糅合成一本160页左右的故事,感觉就是三个推理谜题,解答其实很一般,但这本真的氛围就是很丧,生活如此萎靡不振,艰难时刻即使是硬汉侦探能够做的也只有去喝酒和接下一个案子。侦探本人用一种戏谑的语气跟你聊上周的丧气的一周,但慢慢地只会觉得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f**k,可是自己却不会喝酒。(泣 读到“所有的事都不得要领,整个下午到下个星期我哪儿都去不了,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和这些烦恼打交道,但不会有任何进展。”,莫名欣慰起来。 【谜面:①侦探跟踪委托人丈夫,丈夫开车将车停在观景台,侦探一直监视确认没人进出,三十分钟后却发现丈夫在车内蒸发,车前座留有他的血迹,之后在另外一地发现尸体。②目睹嫌疑人进去房内,之后枪响,撞开锁上的门发现秘书的尸体,但是嫌疑人声称自己没杀人,房子是密室。③见简介
- 像是几个短篇拼成的
- 《Scattershot》(1982)4.27-4.30。故事紧接上一册《迷雾》(《Hoodwink》),不过结构和谜团解答的用心度完全让位于无名侦探对日常生活中遭遇的诸多不顺所做的自我消化了。一起密室谋杀、一起死者于汽车内消失、一件珠宝密室内失窃,均属于侦探小说入门者水准。且三案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此类写法就算在麦克班恩的87分局系列警察小说里也是平均水准以下的。然而文字的轻松有趣,通浅易读也是无法否定的事实。就我所看到的普洛奇尼的风格,倘若做一番不太恰当的比喻,便是“美国的今野敏”(笑),但就像奢华的珍馐不可每餐享用一样,细水长流的家常小菜才是不可或缺的王道。
- 三个密室,三个独立的案子,读着很轻松。【另外感觉翻译成中枪比之前的散射稍微好一点】
- 爱生气的老胖子挺可爱啊。节奏很轻快,不咋呼,负面情绪不压抑,还有点早期硬汉小说的风格,可以追一下。
- “汽车保险杠上贴着标语:傻逼才慢跑。 我穿着新款慢跑衫,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站在人行道上,心想:阿门,老兄,真的只有傻逼才会慢跑。”——第一句就招我喜欢。但译本中“蠢人”太书面,译成傻逼才对。故事线很可爱,黑色硬汉与古典推理的完美结合
- 尝试一下这种风格
- 唠唠叨叨,骂骂咧咧≠冷硬。诡计方面,除了第三起盗窃事件还有些许创意之外,其余两件都乏善可陈。
- 披着硬汉派风衣,底下却装着三个黄金时代的古典本格,故事虽然简单却饶有趣味,这种潦倒邋遢,诸事不顺却心怀正义的侦探恐怕只有出现在硬汉派里才合情合理,福尔摩斯更适合本格
- 冷硬方面比起前辈大神委实差一大截,本格方面较之先驱巨头又有点拿不出手,但至少把冷硬和本格做了不错的结合,个人感觉中规中矩,相对更喜欢《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