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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此心安处是吾乡.在冬日读托宾再合适不过,温暖细腻的笔触,对主角心理的刻画简直深入心髓,我想,每一个离开家乡的人读此书都会感同身受,托宾啊托宾,真是异乡人的福音!
- 这不就是外出打工人的生活,候鸟家庭,两个我,彼此依存相对独立,遗憾的是在哪里都没有归属感
- 第四章之前感觉还蛮正常的,到了第四章主人公因为姐姐的死回到爱尔兰之后的所作所为真是一种极度戏剧化的呈现,尤其是最后因为怕被人拆穿逃回美国,真是拍案惊奇。 作为一个同样逃离了家乡的旅人,只能告诉自己,骚年别回头,那个你熟悉和你爱的家乡已经回不去了。
- 愿她能得到幸福。
- 一个自尊自爱自省的女性,慢慢获得自信的故事。
- 电影后半部的略崩其实来源于小说本身的急速收尾。这么看来电影已经改得非常好,把握了这些平淡中的起伏,加的几场戏(他请她去他家、结婚时遇到同乡、对杂货店老太婆说的那句“I forgot”,还有最后她在船上遇到新人如同轮回)既准确又有原作味道。遇到这样的改编,作者是幸运的。
- 和电影不同。异乡人,有共鸣
- 小说写得这么好,电影拍成那副鬼样子。
- 非常温吞的故事,从头到尾从剧情到心理描写平整细致到甚至乏味的程度。女主角虽然是已经是那个年代自立克制的代表,但是面对感情依然如浮萍一般彷徨。反而留在家乡离开人世的姐姐活得耀眼。总体来说没啥意思的小说,不推荐。
- 先看的电影,在看书很有画面感,对布鲁克林的生活有点画面
- “她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在一个夏日星期天看到这些景致了”“…一起去长岛看了看他们买的地,并把地分成了五块。他说,大家都传言通往他们那里的水电会相当便宜。”
- 与电影的结局不同。
- 对女主人公艾丽丝的描写很细腻,情节不算出众,但也许这是作者的风格使然,心境平和时读来或许会更有感触
- 性关系发生的也太突然仓促……
- 应该是四星半,但看在是我喜欢的爱尔兰文学的份上打五星吧。描写很细腻,值得一读。科尔姆托宾不错的
- 如果是我的话 也会很难选吧 如果是我的话 会害怕不被选择吧
- 读完心里空落落的
- 很传统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托宾不喜欢花里胡哨的现代主义技巧。
- 节奏舒缓而结尾匆匆,本以为第四章还有好许,便提起精神来仔细看,等到爱丽丝选择便是结束。像是意犹未尽的遗憾之感。此书万万不好推荐给朋友
- 不太喜欢托宾,觉得还是轻了一点点。更喜欢威廉特雷弗,他对日常的洞察更有穿透力。托宾当然不错,可能他的心灵体验太现代了吧,说不清。
- 对比故园风雨后,私心里更喜欢这个故事,没有特别宏大和沉重的时代背景,有的只是平淡的不能在平淡的生活,和一些情感的波澜,艰难的选择,犹如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事。而结尾的忧伤,余味悠长。
- 一个仿若你我的女孩,在异乡和家乡的选择。每个选择都如此自然,都有行云流水的发展。在异乡小小的勇气也是自我世界的爆炸,作者语气真诚,平坦,让人带入。
- 前面部分写得更好些
- “莫名的喜欢上这个故事~”
- “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 男作者对于女性的刻画真是难得的细腻丰满。
- 不厚的一本小说,断断续续花了两月的时间才看完。托宾的心理描写是极好的,爱丽丝从爱尔兰到美国,美国回爱尔兰再赴美国,看起来是普通女子的生活改变、自我改变,却是是再一次次做选择。最后的选择是道德的惯性使然,复合大多数读者的happy ending,也和大众的三观吻合。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呢?个人一家之言,可看却无撼动内心碰撞的内容,睡前消读无再翻之趣。
- 喜欢托宾,一个简单易读的故事
- 我以为是假的爱情,没想到来的那么真实。
- 三星半,当初看电影时还未离乡背井,此时再读小说时或多或少能感同身受到艾丽丝的思乡与孤独。来到异国打拼的经历并算不上坎坷,生活上有神父帮助、工作上有前辈提携、学习上有老师提点,甚至感情上也可以依恋热情的意大利男孩。回到故土再对未来进行抉择实在是太难了,可她在一开始就该明白自己已经做出了承诺。最后两页突然加快进展,她终于做出了决定,回到布鲁克林吧。
- 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开始和结尾十分感同身受,中间也许是文化差异或翻译原因,反而觉得没有电影中透露出的氛围感了
- 哪里才是真正属于Eilis的地方?她自己直到故事最后也没搞清。母亲说她“回”布鲁克林,仿佛她原本就是属于那里的。不过从头到尾,Eilis其实都是更倾向于留在小镇生活,她两次前往布鲁克林都是被其他人的行为推动的,像无法摆脱的宿命一样。最后无可奈何地回到了布鲁克林,在这的一切都让她觉得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在布鲁克林遭遇的冲动又热烈的爱情绑架了她的选择,让她无法在小镇的道德规范里生活下去。写的比较有意思的是,译者也在后记提到,作者轻描淡写国家间、城市和乡村间生活的那种巨大差别,而落在了Eilis具体的日常生活和托尼与吉姆的两段爱情感受中。
- 1901电影除了结尾稍有修改,其它都基本尊重原著。很多心理和纠结疑虑摇摆困惑都能感同身受,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遥远的距离,不同的观念,造成了艾丽丝的分裂感,心理的撕裂。来来回回在不同的气候稍许不同的社会文化风土人情中穿梭,对艾丽丝的心理不能再熟悉了。小地方的熟人社会,没有隐私,生活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什么事都要考虑周围人的看法,谨小慎微的心理思量,真是够累人够憋屈的,势利的人群,联姻是大事,女人最重要的价值是结婚家庭,这些都是对小地方不能忍的地方。幸运的是她有姐姐认识的神父,介绍工作得到照料,现实中很多人还是赤手空拳举目无亲地在异乡,什么都要自己扛,如一只小白鸽暴露在社会的狡诈欺骗残酷之下。个人自由与责任之间该如何抉择,父母养育子女有时也是自私的,为的是身边有人照料,姐姐为照料母亲不能结婚。
- 太短了,越来越快
- 对爱尔兰有一种天然的好感,小镇姑娘闯纽约,内心描写挺有画面感, 这是看完总觉得这仅仅是一个故事的开头,主角的成长和变化才刚开始。
- 一个男作者居然能写出如此细腻的女性心理…怎么做到如此感同身受的
- 没想到啊电影居然还是洗白版。。我想去静静
- 这也是我们的故事。
- 她像云飘过河流田野大海,所以对爱人、异国和家乡的感觉时时发生着迁移。如果看电影时,我一直在寻找答案,那么在阅读过程中,我开始不去追究这些没有答案的走向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这本书太适合在温暖有风的春日夏日傍晚坐在窗边慢慢读,划的线像溪水潺潺流过去了。
-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她的抉择似乎就是我们的抉择,那么感同身受。她代表了很多女性,很多女性会面对的选择。我想她如果没有结婚,没有被别人拆穿,她还会回美国吗?其实她心中早已经有答案,她知道她必须回去,无论现在的生活她是多么吸引她。这就像我们人生的选择一样。
- 电影逊色于小说
- 前半本呈现一种平淡的真实,写出了很多异乡人从初到的适应与思乡,到融入到适应的转变。姐姐的去世开始,故事有了戏剧冲突,女主的矛盾犹豫不知如何抉择倒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没有那个刻薄女店主人的出现,结局会是如何也并不知道了。不过,相对来说更喜欢电影的改编。
- 面对自己的新家和母亲的旧家,面对已婚的丈夫和新交的男友,面对自己打拼的城市和成长的故乡,女主艾丽斯的迷茫一如常人的沉醉,却在心底默默选定了人生的航向。整个故事平淡沉稳,却在波澜不惊的文字里,表现了女主内心深处的每一朵细小浪花。细腻的情感变化背后,是心灵无法抗拒的力量,令人不知不觉中有了一种感同身受的难忘。
- 和O先生一起看完电影后,他拿起我床头的书说:“这书不对啊,印的是爱尔兰那个男人,什么鬼玩意!”
- 小说不就该是这样吗
- 托宾的书描绘的太细腻了,细腻的导致我以男的都读不下去了,看了一半,推荐女士读吧
- 参加了中图网库房淘书活动买的,情节流畅语言平实,是很“好读”的小说,前半部分去纽约有些兴致乏乏,回到家乡以后才终于看到些不一样的东西,结尾非常好,韵味十足“艾丽丝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人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尽管这种手法因为马尔克斯名扬天下,但也不得不佩服托宾此处的化用,另有新意)
- 很喜欢爱丽丝到了布鲁克林后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让人向往,在我看来她和托尼的恋爱很浪漫,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爱情。
- 此心安处是吾乡
- 爱尔兰小镇姑娘艾丽丝因为在当地找不到工作被神父推荐去了美国的布鲁克林当柜员,在经历了思乡的抑郁、和室友的勾心斗角、工作上的压力之后,终于顺利通过了夜校的考试有了坐办公室的机会,也遇到了一个爱她的男人托尼,然而最亲爱的姐姐睡梦中猝死,她不得不回去探望母亲。托尼为了让她再回来,两个人秘密结了婚。这个男人是聪明的啊,艾丽丝回到家乡小镇,遇到了一个令她心动男人吉姆,几次约会后她开始对自己的婚姻后悔,此时前雇主发现了她隐婚的秘密威胁她,她又仓促间坐上了回美国的船。其实故事还挺平常的,一个是对你好的男人,一个是令你心动的男人,一边是充满了机遇和挑战的城市生活,一边是平淡却安逸的老家生活。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选择城市生活和令我心动的男人。而这两者间,我会选令我心动的男人,这毋庸置疑。
- 漂泊他乡,就会在故土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现如今独在异乡为异客,读这本书时深有体会。
- 作为一个小镇女孩,书和同名电影我都很喜欢。
- 如果关于严肃文学和类型文学的分野是有意义的,那么本书就要归为类型文学中的“浪漫小说”中的“女性成长小说”一类。这种作品最有趣的部分是看作者如何塑造男性,托尼几乎是为艾丽丝严丝合缝打造的,唯二的缺陷个矮和意大利裔都无法改变,他心急是因为情深;他的男子汉气概在观看棒球比赛时得以弥补;他当下不算宽裕,但在房产市场的投资预示着美好的未来。另一位追求者吉姆刚好相反,高大帅气还是故乡本地的产业继承人,曾显得粗暴冷漠,那是因为不擅长与生人打交道(毕竟独子,不像托尼有一群兄弟),两位都没有性格上的硬伤,全看女主人公的选择,但艾丽丝的摇摆不定绝对是哈姆雷特级别的,她想选择哪个男人?回到布鲁克林还是留在家乡?我们只知道她要工作,不想做家庭主妇,于是掌声有请凯莉夫人再次出场,艾丽丝最后几乎是在逃跑,这可太好笑了~
- 看来打工人不分种族,不分国籍,到处都差不多呀。译者大概上了年纪?把公司叫做“单位”。
- 莫名喜欢这个故事。
- 很像日本小说,海洋文化都是相似的啊。听老人娓娓道来一段家族往事
- 儿子第一年去加拿大上学回来过短暂的假期,恰好这段时间看完了年度最后一本小说。曾经的孩子,现在的父母,但愿每个远离家乡追寻梦想的人都能如愿所偿。
- 人生的真相。
- 小说写得很细腻,心理描写部分最好。但是电影就很不行了完全没有把内心的剧情表现出来。
- 读完之后爱上托宾了
- 是选择故乡的安逸舒适与熟悉感 还是去大城市打拼 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如果是两三年前的自己 一定会毅然地选择前者 可切实的身处于斯后 它所带来的便捷 视野于机会 也确确实实地吸引了我 正如爱丽丝最后所做的选择一般 我大概率也会选择自己的布鲁克林 像爱丽丝那样 在那里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人 而故乡 也注定会成为那个回不去的地方 小孩啊 愿你一次又一次地被打碎 被重建 愿你心中永远有一块纯真的地方
- 去年看过这个电影,所以在图书馆看到书就想借来看看了。我感觉电影真的拍的很好,拍出了书的精髓,看书的时候一直都在回想电影的画面。写的很细腻,有机会准备看看《大师》。
- 人人生来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不因他人所累,只怕自缚双脚。
- 醒着鼻涕,裹着被子读完。 故事很平淡,一步一步地感受到艾丽丝内心的变化,好像自己的身上有她的影子,是倾向于透亮的熟悉感还是坚定人在异乡艰难,自由的自我感? 凯莉的拆穿无疑是最后的一个重击,艾丽丝除了回到布鲁克林,她没得选。小城里的偏见,唾沫星子可以淹死一个人。 她只是被虚假熟悉的舒适感欺骗了。 不管怎么选,她都会后悔,只不过是选更适合自己,更自在的那个环境罢了。 好讨厌,她好像藏在自己的身体里,我也即将面临,我也躲不掉。
- 羡慕异乡人,这样的命运选择也不是谁都能有的
- 是不是因为我年纪大了真的读不了传统叙事了……
- 非常细腻的心理描写 美国还是家乡,已有名分的丈夫还是新男友,非常挣扎又无奈的决定。
- 抛去一如既往令我喜欢的,托宾对生活中那些谨慎、犹疑的细节的描写,还想提一下即使只是三言两语带过,也能看出托宾是真的很会写母亲,很难想象他自己说从小长大都和自己的妈妈交流不多。
- 爱丽丝抉择了去留,她会幸福的。 在短暂的阅读时间里,我在夜里梦见了跨洋的大船,海浪好大。
- 茨威格以外第二位以为是女性的男作家……初一贴吧安利😂善于发现沉默和空白中的微妙氛围。
- 爱过电影再来看小说,完全不同的体验。
- 没有不好的主题,只有蹩脚的写作者。布鲁克林的故事,或许在当下中国的我们更能感同身受。
- 写一个去美国纽约的爱尔兰打工妹。故事平凡,好读耐看。笔法内敛,孤独伤感,意味深长。我们在生活的路上,不停地前走,似乎势所必然。只有夜深人静时,回望过往,才意识到,每一次选择,都是一次失去。内心戏写的太棒了,人物细微的感触都被捕捉到了。推荐。
- 姐姐的身份性死亡和物理性死亡是相反的,缓慢渐进和突然猝变的,艾丽离开爱尔兰的时候就已经宣告了。译者说最后是道德惯性把艾丽带回了布鲁克林,托宾说她又悲哀又骄傲,黑暗又摇摆,这样的时刻一定是会在更长的人生中不断出现的,母体和自我的探寻变成更多命题里的自变量,最后一方归于沉寂,伴随死亡也伴随新生。
- 大西洋两岸,大城和小镇,两位“母亲”,两个男孩,两次入海,对应着艾丽斯统一在敏感和温柔下的两种气质。频繁不自觉地产生代入感和内视——“太到位了,恰恰是我会产生的情绪”——所以好像被托宾写成故事男主角啊(读者的终极自恋)!
- 细节比电影稍饱满,可是呢,南希演的实在好啊,电影会多加一星。
- 封面指代意义不明 男性作者将一个独自漂泊异乡的女性思维刻画得特别细腻 是从闭塞故土走向繁华都市的成长故事 但在情节上又不乏戏剧性的发展 时间跨度很短 关于平稳庸碌的过去与充满未知的新生活的矛盾 以及人生道路上遇到的 或有帮助性或难以与之相处的人们的描写 都能很实在地引起简单的共鸣
- 收尾有点草率,不过故事本身也不值得再花大篇幅
- 每天晚上睡前读一点,看到了今天。艾丽丝离开了爱尔兰,托尼会好好爱她吗?她怎么给吉姆写信?怎么面对不时侵袭的思念。
- 跟电影一样,多了一些些的细节,无伤大雅。 相比之下,电影更好看。
- 特别喜欢,连两种生活重叠的阴影下的身份状态都特别喜欢。但不喜欢结尾,除了怕被拆穿,真的没有别的方式去解决这种逃避又暧昧的雾气一样的生活吗?
- 本Tony厨来啦!!第102页Tony的登场不光破解了艾丽丝的乡愁,还瞬间点亮了前文的冷色调。为什么这么多意大利男人的文学形象都如此迷人哦! 至于女主角艾丽丝,被很真实地刻画出了人性的冷淡和自我。因为太过真实,所以一点也不讨厌。但是艾丽丝的母亲后期流露出一种《金锁记》中七巧般的疯狂…我是怕的。 托宾以准确把握并描绘女性形象而著称,但有趣的是他对男性的审视却是理想化的,笔下的男性角色都透露着一种不谙世事的孩童般的“清纯美”、柔美和令人怜惜的脆弱感。 最后,我终于发现,行文“太过细腻”原来并不是缺点。
- OK我可以看电影了
- 故事是好故事,但这个翻译真的是非常影响阅读,看得太不高兴了。抛开you can you up的原则说一下,看这个译后记就明白译者的文字水平是什么水准了。但为什么还没撕书呢,是因为我曾经看过
- 这本书有些意思,像是你本不期望这个曲奇味道如何,但在凌晨三点它竟然如此充实了你的胃。薄薄一本,虽也充满了人生无奈,姐姐的牺牲让人心碎,但男女主人公在挥洒着的温和气质温暖可爱,有时候我们总被伤心事所裹挟,糅杂到自己的身体里无法摆脱,平静外表下一秒就要崩塌了,但幸好,你我相拥,像是Tom Rosenthal的
,我会快快跑回家,脱下鞋子进到屋子里,抚摸正在睡觉的你的头发,说道Tom Rosenthal的 。 - 没有读完,没有吸引到我,该去还书了。
- 还是旧版的封面好看,电影封面还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男二,什么鬼=-=
- 如大多数爱尔兰文学那样,一如既往地从容、自然,我尤其喜欢小说前面描写爱尔兰乡村生活的部分,似乎文字中散发出一股泥土的芬芳。唯一的遗憾是叙事似乎过于波澜不惊,最后的结尾又过于突兀
- “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分裂成了两人,一个奋斗过布鲁克林的两个冬季和许多艰难时日,并在那里陷入爱河,另一个是她母亲的女儿,是大家都认识、或是大家都以为认识的那个艾丽丝。”如果电影是暖色调的,那么原著小说就是清冷的灰色调了吧。更平淡,更少戏剧化,因而可能也更真实。然而我还是更喜欢电影的改编方式…… PS 这新版的封面装帧真难看,就算要借电影的东风也请带上审美好吗……
- 托宾是心理描写的大师。
- 选择之所以难,是因为在那个当下,你只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却不知道未来能获得什么。
- 躺在阳光下一个下午都玩,以为平平淡淡,描写的细节太棒了。还好先看了书再看电影。
- 这封面让我又嫌弃又想买orz
- 看完留有回忆
- 很平淡但一口氣讀完了
- 易读,无趣。我最奇怪的是一个男作家居然能把女性心理刻画的那么到位。Ps:查了才发现果然是gay#捂脸。之前还想不能因为一个男人能把女性的心思说那么透就认为人家是gay……
- 看完纸质版,我还是更喜欢电影里呈现的。
- 一直青睐女性成长主题的作品,爱丽丝的人生际遇让我看到了万千女性同样的挣扎,迷茫与果决,这是一个发生在50年代纽约与爱尔兰小镇的故事,却完美地映照了当今中国城市化背景下那些从小镇奔向大城市女孩的现实。值得一读!
- 反戏剧化的一个故事,但异乡人的感受是真实的。
- 爱尔兰小镇姑娘 飘洋过海去美国布鲁克林讨生活。人生的际遇总是那么奇妙又纠结。
- 托尼和吉姆就如爱尔兰和布鲁克林,我感觉艾丽丝心目中更倾向如留布鲁克林,家乡永远无法替代。更何况在那个年代,爱尔兰到布鲁克林需要一个星期的船程,来回就要半个月,以后艾丽丝成家后更难回去一趟。或许托尼没有在艾丽丝回去之前要求他们结婚的话,艾丽丝就会留在家乡了。
- 拉家常形式的小说,我最喜欢了。易读懂
- 补记 爱尔兰异乡人的故事,到最后一刻,在女主认清了自己已经成为布鲁克林异乡人的命运之后,终于爆发了。托宾式的爆发是一种平静的力量。托宾的书,是晚间坐在沙发上的享受,听他缓缓跟你讲述爱尔兰小镇上形形色色普通人的故事,内心平静极了。
- 食物 环境。颜色
- 记得一年前,看着艾丽丝去美国的纠结,还没毕业的我心里只觉得这有什么好害怕犹豫的,于是我带着一腔热情与孤勇去了北京。如今事隔一年,真实感受到书里面的失落,无力,才明白原来奔赴异乡我们会失去些什么。如果当时就知道这些经历,可能我当时也不会去北京了吧。谢谢好友大喵的赠书!!!
- 会发生什么呢。或者,她想,窗玻璃会碎掉。直到她终于说自己累了。没有告诉母亲和朋友使得她在美国度过的每一天都好似一场梦。她猛然醒来,梦醒时分,他曾经坚实的存在缺少了质感与形体,变成白天与黑夜逗留在时间边缘的影子。“我现在就说再见,只说一次。”她的声音很坚决。去索求祝福或提别的要求都是枉然。接着她意识到,已经有必要来记住这个屋子,记住她姐姐和这个场景,好像她已身在遥远的地方。艾丽斯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人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随后合上眼,什么都不去想了。
- 换了版本,完全爱上了。疏离与朴素。 离开还是不离开。两地之间,你总觉得有什么隔了天堑而变得像是梦幻。
- so boring。不喜欢艾丽丝的性格…
- 看过电影之后码了好几年的书,终于开始看了(为自己的“效率”汗颜),依然是我喜欢的“细水长流,不疾不徐”,那个时代爱尔兰人移民美国,真的挺像我们现在纷纷涌进大城市的感觉,家乡有安逸,有闲适,有安稳,有蜚短流长,异乡有奋斗,有活力,有只关心能力与否的“功利”,如何选择,往往看起来很难,最后刹那间的那个决定却很简单,大城市越来越繁花似锦,小城市越来越落寞伤感,留不住的城与回不去的乡,哪个才是你真正的“家”呀?书跟电影的差别还是挺大的,看完前几十页印象最深的是开始的时候“舞会”上男二(没娶到女主,必须男二呀)对女主的态度,妥妥的Mr Darcy呀,看到这儿,作为《P&P》狂粉的我,真是笑了好半天,嗯,明天继续!
- 托宾很擅长女性心理描摹,而且他的写法实在是和偶像亨利詹姆斯相似极了。这个急促的结尾简直就是照搬贵妇肖像。总的来说还是朴直动人的,除了罗丝的猝死,全书都很反戏剧化,日常而真实。为爱丽丝的婚姻感到遗憾,不管托尼有多么温柔体贴,都无从改变他们在一起的捆绑性质。爱丽丝是否爱吉姆并非关键,重点在于她已经别无选择。她再也回不到旧日秩序当中了。
- 看大师的时候也是开了好几次头突然就一口气读完了。
- 为了多闹,买了封面我超嫌弃的这版。还是:托宾真会写最后一段。
- 简简单单的小说。没有过多渲染和夸张。女主人公艾丽丝形象很丰满,即使人物设定不算优秀,中规中矩,生活平平淡淡,她的故事也足够动人。“献给在异乡奋斗的年轻人”这句话虽然是广告口号,但也十分贴切。
- 心理描写还挺细腻的,很久之前读的了,还不错
- “她发觉自己喜欢他高大而随和的身影,他的声音和语调,这都是在小镇的街道上自然生长出来的,他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目光浑然无邪。” 喜欢这段对吉姆的描写,不管是电影和小说,我都更偏爱吉姆,觉得爱丽丝也更偏爱他,科尔姆·托宾对女性心理的描写细腻又到位。
- 小说比起电影羽翼丰满很多,侧重描写的是私人的情感与经历,而电影总是在映射时代与环境的洪流。男人写女人终究粗糙了些,但是平铺直叙、丝毫不矫揉造作的语言却是一种魅力,让我彻底站在旁观的视角窥探角色的一举一动,这种抽离感也挺有趣的。就情节而言,我们不是生下来就对一切一清二楚的,也不必对说“不知道”感到抱歉。幸运的是女孩是一个善良的人,而她身边总有善良的人相伴。
- 然后你逐渐丧失关于故国和亲友的概念,掉入地缘的空隙里,在成为自己的同时成为孤身一人。
- 一边是家乡小镇 一边是布鲁克林 可能每个在异乡的人都会在这本书中找到一些感同身受的割裂感 更爱托尼还是更爱吉姆其实没那么重要 三星半(滚去看同名电影
- 故事很简单,甚至有点平淡,但胜在对人物内心心理活动的描写
- 就因为凯莉的质问立马决定回布鲁克林?
- 总是在冬天给我很多温暖的书,像一件厚厚的毛衣,散发着无花果的香气,残留着猫咪的体温。
- 今年读到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一个长篇
- 五年前我一个朋友建议我去看看这部电影,她说很好,我不以为然;今天读完,觉得真好啊,让内心深处的情感为之振动!只是我认为,还可以写得更细致一些、内容更多一些——但是又一想,缩略之后不就正好像是门罗的作品么?那么一想,门罗的作品似乎还没这么丰沛呢(门罗是个优秀的剪辑大师)。总之,是很棒的感觉啊,引得我想去读一读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了,因为文化的对比差异——布鲁克林离爱尔兰好远啊!想起刚满二十岁就去日本留学了,在异国他乡过着独居的生活——现在想起,宛如是一场梦一样(我竟然还留过学?)。羡慕艾丽丝的生活一帆风顺(因为不顺的作者不提),倘若也能够找到适合过日子的人,该有多好。
- 看似平铺直叙的写法,没有波澜起伏的情节,但艾利斯内心的冲突绝不像看上去那么平静。爱尔兰和布鲁克林两个地区像是平行世界,全书的转折点来自于艾利斯的姐姐罗丝因心脏病而猝然离世,艾利斯被迫返回爱尔兰。艾利斯在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人物关系中做出了戛然而止的选择,同时也为这部作品画上了句号,托尼和吉姆类似但选择后是两种不同的人生,这是看托宾的第一本,还要再看才能知道托宾是什么风格。
- 比较符合预期,托宾一贯坚持的“去戏剧化”在这部简单的小品中一脉相承。小镇生活与漂泊异乡处理得很平淡,很生活,而且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最后一章也颇有力量。p.s.非常期待西尔莎·罗南主演的电影版
- 有比电影更细腻的心理描写,而这正是精髓所在。
- 艾丽丝是我吗,不是我吗?是我吗? 托宾的文字和故事,说不上多么巧妙,甚至说不上多么吸引人。 但我还是一打开书就合不上,一直读一直读,直到把全书读完。 艾丽丝那种在爱尔兰小镇和布鲁克林的分裂感,回家之前的犹豫,从家乡再出发的举棋不定和最后出门的责任与勇气,以及在布鲁克林和家乡遇到的种种,都仿佛在写我自己,我们这一群人。 我突然意识到,这其实也可以写一写。 我们这一群,漂泊他乡,在故乡与他乡都成为异乡人的群体。
- 故事很难忘,好像会留在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