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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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看了电影和书,现在在追电视剧。怎么说呢,觉得文字和影像来说,文字刺激,但影像让我够“懒”。
- 只记得文字饱满真情有印象深刻的一章
- 我看到了一个为自由而奋斗的人
- 不愧是代表作,文笔与其他的几本相比,明显要高超的多,新旧交替的叙事手法也很高明。民族大恨难以遗忘不可原谅。唯一不足就是错别字稍稍多了一点点。
- 作为莫言创作生涯早期的作品,《红高粱家族》有一种原始的,热血的独特魅力。“红高粱”不仅是余占鳌、九儿等高密人的食粮,更是他们代代相传的精神寄托。小说文字中透露出的野性烘托了更具地域特色的风格。当然,也可以看出莫言对《百年孤独》有许多借鉴,这样看来。马尔克斯对国内作家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 最近热映的《红高粱》电视剧和原著相差太多,原著要比电视剧残忍、淋漓、撕裂、痛苦、麻木得多。莫言的文字强悍刚硬,读时流畅摄人心魄。
- 其实就是打乱时间顺序讲述抗日战争年代农民的悲惨命运
- 深刻的觉得一个好的作家表达能力倒是在其次,首先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感知力,莫言构造的世界数据量太大了,和网络小说比起来,好像像素一下子从30万提高到了4100万
- 读到日本人教屠夫剥罗老汉皮的时候,血腥又恶心,想吐又吐不出来。真实的窒息的感觉。 从头到尾都像穿梭在红高粱里,农民的血与泪,年轻人的汗与激情。
- 真心喜欢莫言笔下的那片充满传奇的红高粱。
- 文笔、反讽与良心,够得上严肃作品的起评,恐也沾了些87年真理部不够强大的光。莫言似乎喜欢肆意渲染某种原始的野蛮,这样的渲染似乎与作品主题无关,而且并无必要。叙事技法一般。从一些资料来看,《红高粱》可能更具有巅覆抗战高大全叙事的历史意义。七分水平,新版评分虚高,不由令人手滑。
- 这已经不是一个英雄的年代了。这是一个文明和杂种高粱主宰的年代,红高粱的粗俗和美丽,吃红高粱长大的人们的敢爱敢恨,英雄和罪恶的交织已经一去不复返。最喜欢的人物是任副官和奶奶,莫言的描写非常形象具体充满色彩,虽然有的时候太形象了无法直视……
- 二奶奶那段写得比众所周知的我爷爷我奶奶好,顺理成章地推出了“大刀向日本鬼子的头上砍去”的话,这部红高粱家族让张艺谋来拍,像是被阉割了
- 山东高密东北乡
- 我怎么觉得好无聊啊
- 看评论区有人说莫言的行文不够简洁,就此展开思考:首先,这是一篇结构宏达、布局精巧、群生沉浮的小说,过于简洁,则会导致结构张力不够,前后情节衔接突兀;其次,长篇小说追求的正是描述性语言的多用,读来便有通畅淋漓之快感。
- 原著比电影更为细腻、真实、血腥。
- 二刷,还是有很多感觉不明白
- 土地情诗与血性颂歌。
- 本想借这本书怀念高中,事实也确实是给力到了。全书读毕,畅快淋漓!
- 就算他逻辑有问题,意识形态有缺陷,结构不够精密,但是那种洋洋洒洒的荡气回肠真的是挺棒。莫言对色彩的运用真是太夸张了,对自然的描写也特别‘自我化’。这是我继《蛙》之后读的第二本莫言,感觉比蛙有劲道。内涵什么的,我这个文学外行人就不做评价了。哈哈。
- 看完之后不得不感到惊叹,第一次看这种史诗故事,时间和空间在故事里不断跳跃,宏大又苍凉。大雾弥漫的红高粱地开始,就像巨幅的画卷拉开了序幕。我竟然没想到故事会如此进行,之前略微知道红高粱的故事,在这一系列文章中不过是个奇迹的开始。抗日的血染红了高粱地,恶狗猖獗,鲜艳的色彩在四季和墨河水里溢耀辉映,饥饿与死亡盛行。一幅幅画面,一个个出场还没理清就又退场的人,点点落笔,不计过往。生于高密的人英雄和懦夫并存,转念就是生死之间,在民族和历史的过往里留下影子,年年岁岁,这片土地养育了红高粱,染上了一片红。
- 雄伟壮阔,笔力如神。如同史诗一般的高密抗日历史,突然想起原来是电影的原著。果然电影还是比不上原著。 其实不太愿意看关于抗日战争的书,比较憋屈。最后,我希望日本人死。
-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现代中文小说,文风深得我意,大有中国版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莫言追求的似乎是一种绝对纯粹、不得一丝揉杂的情怀与认同。只是同样是获得诺奖的世界级小说,有些不知所云的国外小说或其他畅销书竟然评分远胜该书,可见崇洋媚外、本能式地恶评本土产品的毛病已经蔓延,别的不说,作为长篇小说的良心,该书不完爆隔壁《巨人的陨落》和《挪威的森林》?
- 2013.1.26 二奶奶与日本人那段震撼了。
- 读的第一本莫言小说。 粗嘠的东北味儿 热烈的人间情儿 悲壮的意志韧劲儿
- 之前看的是电视剧。看过原著以后才明白有多么残酷,罗汉被剥皮那段简直隐形
- 是熟悉的味道,东西方的魔幻就此集齐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比百年孤独更有共情感。
- 残忍的慈悲,粘稠的文字。
- 很牛,是我难以描述的震撼
- 魔幻,真实的感觉
- 书写最本质感觉。
- 土得掉渣的文字读起来还蛮有味道的~~~
- 原来小说里的女主不和我同名啊哈哈,描写真美,太喜欢这种风格了
- 第一次读是在高一,也就是这本书让我爱上了阅读,以及乡土文学。
- 红高粱家族 叙事的颠倒太过刻意,使得整个故事的走向反而显得有些错乱无章法。也不喜欢人物被称作爷爷奶奶爸爸,与其这样不如开头或结尾作一个人物关系的交代,以人名作为称呼来得清楚。人物上,关于主角太过单薄,一些配角人物也没有太多可写的必要,仅仅只是提到一两句,不痛不痒可有可无。剧情上的魔幻现实主义也让我无法接受,花那么多笔墨在各色狗上用意为何?总体感觉文字不如活着精炼,结构不如白鹿原的清晰,人物也没有平凡的世界来得丰满。
- 现在还能记得的就是当年读完的不适感。
- 时间上交叉着叙事。第一章对战争的描写色调沉重、浓郁而热烈,如辛辣的白酒一般,中间穿插的爷爷奶奶的故事则让人稍微松一口气,第二章中余占鳌在梨树林杀和尚那段太有武侠的感觉了。中间有些情节安排得太突然,衔接不自然。
- 读得太快了,囫囵吞枣…所以最后“父亲”怎么和倩儿团聚的有说么(困惑 还是女性角色令人印象深刻啊…
- 这思维太跳跃了读得好累
- 对不起莫言,不仅看过忘了标记,到现在只记得新娘的假哭、高粱地的通感和凌迟
- 19年上半年开始读,中间停了一年多,如今终于是读完了。书中对色彩的作用太精彩,但全书看下来终究是一片惨红。真的是民族的生命力,看到最后二奶奶奇死的那段,感觉就算是挺尸招魂中华民族的生命力都是顽强的,这片土地太张扬。 当然,不是很理解全书的结构为何这么安排。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与祖祖辈辈相形见绌的我们,好像已经扛不住担不起那样狂热的残酷的冰凉的革命与爱情。喜欢《红高粱》与《高粱酒》,后面几章读得有些恍惚,恍惚中满心满眼都是《赛德克巴莱》的画面。同读的姑娘,爱上了余占鳌那样有匪气的男子,杀人放火,精忠报国。我终于还是读过了一本莫言。“那种非在苦难中煎熬过的人才可能有的命运感,那种建立在人性无法克服的弱点基础上的悲悯,却不是能够凭借才华编造出来的。”
- 终于读完了,四点八星
- 看完了,十分不喜欢,觉得杂乱无章又表现太多用力过度,而且为什么写到日本士兵,都是用“漂亮,隽秀”之类的词.......
- 电视剧比小说更让我陶醉
- 笔锋犀利,描述手法很特别!
- 大量幻象与现实的叠合,故事空间与时间的交错,以及人物心理与高密地域的厚重色彩是影视作品无法企及的。文字天马行空,语言灵动奇异,色彩诡异浓重,味道辛辣杂陈,画面感极强,围绕着高密东北乡讲述了历史背景下的家族故事。个性色彩鲜明,通过对事件、环境、内心及其存在于的现实世界、虚幻世界、幻景世界的多角度、多维度的立体描写,而表现出来充满强有力的隐喻和讽刺,散发出对社会,文化,制度以及世间万物的愤恨态度,最加痛恨的是那黑暗,残暴,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发动的地狱般的战争;或者也可能完全是一种客观的,中立的态度,因为全篇中没有明显的正面和反面角色,当然日本鬼子除外(即便这样也有极少量的符合人性的描写)。莫言绝对是个性作家,书中表现出很多值得深思且突显其个性的见解和道理,这是一本需要思考,有内涵有灵魂的书!
- 他们杀人越货, 精忠报国, 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 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在进步的同时, 我真切的感受到种的退化。 ——————莫言真是语言天才
- 不喜欢这种碎片化的写作方式
- 手中的这本右上角标有“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莫言作品系列”的《红高粱家族》,依然由《红高粱》《高粱酒》等5篇中篇小说组成,而没有《野种》《野人》两篇。这本创作已经近30年的书中,英雄好汉土匪流氓不一而足,都迸发着鲜明的、粗犷的、令人酣畅淋漓的个性。在这样一部作品中,莫言跳出了新中国文学中固有的创作氛围,主角不再是高大全的角色,甚至是高大全的反面——这都让莫言在他同时期、甚至是前后各30年历史的作家中卓尔不群。感谢瑞典文学院,让莫言、文学、文化成为中国社会的热点,让大家在风潮驱动下再度捧起书本,用文字去撞击心灵。2013年7月读,借于首都图书馆。
- 看到世界观崩塌 看到生理性反胃
- 边吊水边读这本书,余占鳌真是蛮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这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同时作为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的代表作,是一部有着不同于中国儒家传统的另类精神的土地情诗。这样的情结,因不理性,而至于伟大崇高,而至于一厢情愿,如何不让人感动? 莫言后来连着写了几篇中篇,却也无法使《红高粱家族》形成一部完整的长篇,原因都是第一篇《红高粱》写的太烈了,烈到后面的文字都无法与之匹敌。再多的话,已经迅速地喷发掉了,甚或是让人感到后面的文字里有再炽烈的东西,相比之下也冷淡了许多。而整部著作读完,心里的火也烧完了,余烬的余热让人依恋不舍,久久爱抚细琢,那高大伟岸的身姿都在烈火里烧成灰了。
- 虽然青涩,但是已经有东西喷薄欲出
- 不太符合现代审美 有些刻意为之的凌乱 但在中国依然鹤立鸡群
- 电影红高粱还可以有续集。
- 312 I247.57/*4874 I247.5/*2168 I247.59/*092
- 罗汉大爷的死状真的好恐怖,文字传达出来的痛感居然可以这么直观! 真的佩服莫言老师
- 看莫言的书,思维容易跳脱,或者说读者跟不上作者的速度,比如《生死疲劳》,比如《丰乳肥臀》,比如《红高粱家族》。
- 爷爷和奶奶的故事,寻根文学先驱的一代中的佼佼者。莫言这么描述奶奶的死,那血先是红的,然后就是黑的,最后就是绿的,汩汩的流出来,用红土怎么淹都盖不住。
- 文笔激越,读之混乱
- 《红高粱》叙事凄楚、悲凉、沉滞、压抑,却也掺杂欢乐,激情,狂欢和抗争,悲喜交织的风格带来鲜明的感受,斑斓的景致描写充斥着残酷的诗意和空灵的美感。以“我爷爷”、“我奶奶”为代表的高密乡民,敢生敢死,敢爱敢恨,有着如火红高粱般的民族性格,展现了高密乡黑土地上最野性而蓬勃的生命意识。
- 非常欣赏的旺盛生命力,对情感、家庭的又一轮思索。深刻的反战情绪,战争的恐惧,实在是无数细节堆积,映射得双方你我,俱是悲情。
- 大学第一本书…
- 我欣赏不了。
- 对狗吃人这一段印象深刻
- 跟后期小说相比,这本不啰嗦。
- 整本书对人性人情都有很好的体现了,爷爷那一代的故事很精彩 环境和人的心理描写有的地方过多了 豆官后面的故事 好仓促的感觉 几个地方不明白 父亲怎么找到的母亲 为什么奶奶和家里的管事的有一腿(当时不是爷爷已经来了吗) 还有管事的被杀的时候爷爷去哪里了 书的结尾爷爷在日本那里最好好像是死了 可是书前面写到了爷爷回到中国了
- 我心中莫言作品的最佳 深刻的展现民族,和那高粱酒一般的生命力。 还有瑰丽潇洒的文字 我感受到了
- 现代文明的将入未入时的混沌初开状态。一切都是乱的,乱且烈,激荡着血性,像火红火红的高粱。武力和热气抗得起侵略却扛不过现代战争,人畜混战争食的世界,泥泞且血腥。“我爷爷”“我奶奶”的叙述方式据说是独创,但在此看不出一点儿突兀来,莫言喜欢讲故事,喜欢在里头安插各式各样的叙述者。这么一看,电影确实淡化了很多东西,也隐晦了不少,因此在书中看来顺理成章的情节(偷情、放火、在酒中撒尿)都显得有点儿没头没尾了。
- 红色,染遍了高粱,浸透了土地,孕育出了贯穿全篇的情韵,一种原始而张杨的性欲
- 山东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
- 突然想起了《我的团长我的团》,再读时多了一种奇妙;先锋的小说总会让你产生一种阅读快感,形容词绝对是站街女郎,他们总爱用“腥甜”
- 出差路上看完,很棒的一本书。 文字很用力,也很粗俗,但充满了一种野性的生命力,情节到位,有深度,读起来很畅快 中间几段魔幻主义描写真是绝了! 这才是长篇小说的典范
- 莫言的文字是我读过最震撼的文字,他写道“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受到种的退化。”
- 看见评分愣了一下,可能因为不吸引我所以我不喜欢?
- 精彩、深情、克制
- 最喜欢第一章,感觉故事随着奶奶的死已然结束
- 马尔克斯的影响痕迹明显……
- 异彩纷呈,浓郁恣肆。
- 对我来说,马尔克斯画的是图腾,福克纳是电影或者水彩,红高粱是过于浓厚的油画……
- 梦里红高粱晃荡地心疼
- 行文粗粝驳杂,但野性难驯生机勃勃豪情万丈色彩斑斓。今日的莫言技巧完整度高了很多,但笔下天然的旺盛野态难以再现了。
- 封面设计太难看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比喻都是笨拙的,请原谅。
- 越到后面越疲惫 要吐了
- 故事倒还挺传统,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要用相对复杂的叙事线索,觉得没有必然的关系也没有很惊艳
- 故事很热血,主角很奇葩!
- 雄性荷尔蒙气息过重。太老土了,极其陈腐。
- 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如果故事是真的,现代的人也太逊了。
- 这就是让张大春写余华的题材嘛。。。遣词造句之费劲,读起来很替老外翻译着急,不太喜欢此类写法的小说。
- 《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前年编文集时,我又把这本书读了一遍,分明地感觉到:人老了,书还年轻。 ——莫言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可能我看的不是很仔细,总感觉差了什么
- 原来电视里九儿的美都是假的,寒潮来袭的早晨在地铁里读完,从出口钻进狂风里,感觉自己像个男人。
- 莫言虽然是胖子可还是很牛逼的啊,这部里面还是第一章最好,中间开始就没有什么辨识度了。
- 爱上莫言的小说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
- 处女作写的真好,明烈的语言,畅快的性格,交叉叙事,优点很多,有几处真的不忍心读下去了。
- 读着读着会忍不住用方言在心里默念。可惜书里描写得那股子血性随着高粱已经从大高密消失了。。。
- 不是很喜欢莫言的写作手法,夸张充满了张力血腥。
- 小说的结构很特别,一会儿前后呼应了,一会儿又开启了新的叙事角度,故事的发展很跳跃又有关联……故事是很魔幻。不太理解的是:为什么以“我”的视角来叙述“爷爷”“奶奶”“父亲”等一些列并不能亲眼所见的事,并且将不可见的东西写得极其细致。作者不怕读者们代入感不强吗?!
- 野路子流氓文学的生鲜淋漓 莫言选词造语的功夫太熟了 六识胡乱纠缠在一起 残忍又放纵 妖孽了妖孽。
- 癫狂的色彩,性与死亡。莫言的语言稍显一般
- 莫言的叙事能力不怎么样。
- 书原来是这样子的!印象最深刻的可能是《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 食性-由中国千百年前的人们生活中最主要的两个部分牵引出来的故事千千万
- 我奶奶九儿身高160,体重60公斤,巩俐当年明显不够肉,这件事情让我思前想后,以至于败坏了整本书的阅读。我二奶奶恋儿可真够骚的,又浪又骚,女人味要爆出来了。我爷爷好福气,两个极品女人都收入门下了,怎么能不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股子匪气杀伐气交缠着食色肉欲,挡都挡不住……
- 其实看不太懂莫言表达的,含义藏的有点深,比如红高粱等环境描写的含义、狗传达了什么,不是很能理解。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奶奶从娘家回来后,面对夫家死去后的那一场戏码,聪明有胆量的女人,掌控着局面。 之后面对偌大的家业也有能力抗住。
- 其实感觉支离破碎的情节读起来不仅是不流畅的问题,还很费脑子,一个地方几乎到了高潮突然戛然而止说起另一个故事,吊人胃口的同时也使人不舒服。
- 其实读不出什么来,大片大片密集的文字
- 以前从未读过莫言的小说,这部太深邃了 谢谢现当代文学课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有幸见识到莫言的写作功力
- 好久以前读的了,先来看看有没有大神级的解读,找个机会要好好重读一下
- 高密土地上一群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们
- 我何以承受这样的历史!
- 實在野的細膩
- 如果说第一次阅读莫言的《丰乳肥臀》,对他的欲言又止感到失望不满的话;那么在这部早期作品里,我欣喜地找到了高密东北乡仅存的那颗血统纯正的红高粱。每个章节像一个个分镜桥段,章节间有大段留白,如同历史断层的原样。如果书本像电影一样分级,这本充斥着暴力、情爱、迷信神秘色彩的灵魂欲破牢笼而出咆哮着的生命之书,必定被归类为限制级。幸好,莫言捧起了诺贝尔奖杯,劈开众多披着狗皮的杂种高粱,让高密东北乡的遗珠得见天日。张艺谋翻拍的电影记得只有前两章内容,而这本书的核心从第三章开始才刚拉开序幕。
- 写过很长的书评,半真半假的喜爱与荡气回肠,哦对,还有矛盾。
- 小说由头至尾激荡着高涨的、神秘的、质朴的、斑斓的,高密东北乡气息。诚如马跃然言,莫言是个说故事的高手!
- 波澜壮阔 荡气回肠 峥嵘岁月 魔幻人间
- 很多人都说莫言的书,像马尔克斯,可我觉得他写出了自己的风格
- “人老了,书还年轻!”
- 开始了魔幻现实的中国化。成功塑造了祖父和父亲两种截然不同的东方式英雄,且使用了很多贴近大地的元素,与蛙的程度可以媲美(在我心中⋯⋯
- 2012年10月19-21日读。2012-189。
- 第一眼就惊人的文笔,着实是文字运用的高手,不只如画卷展开,简直就是大型连续剧啊。永恒的恶,永恒的善,永恒的真实,“废池乔木,尤厌言兵”,惊心动魄的扒皮,余占鳌的一生可能也只有惊心动魄能形容了,实在感觉是力气多的没地儿使,有着太强大的一股子躁儿劲,也许正是匪气,把余占鳌带入了打日本鬼子的悲哀中,突然理解了莫言自述: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究竟是什么了。只愿世界和平。
- 高拔健迈。过了那个点,作家很难写出那样的小说,导演也很难拍出那样的电影了
- 那篇代序的「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写的好,非长不能展示广阔浩瀚的时代背景。写作结构与写作内容融合得不错,每个人物都有自己可爱可恶之处,有的地方又能让我笑几声,尤其喜欢人狗大战的章节,大概是觉得真正在历史长河中能力挽狂澜推波助澜之人少之又少,平民百姓大多囿于个人的悲喜,真正上战场杀敌的能有几人,大多数人也只能做些类似与狗斗来勉强保住村民尸体的爱国之事
- 奔涌的文字让我看的情不自禁的一目十行。
- 有匪气的比蛙之类好看多啦。
- 文字绮丽得过分,但有一种很特别的吸引力。
- 全书以孙子的视角回忆父亲和爷爷在高密所发迹的经历,酿酒发家,加入并领导铁板会,奶奶与二奶奶的纠葛。 印象最深的是父亲跟着爷爷打野狗打大雁那一段,肆无忌惮的开玩笑,放臭屁是全书少有比较轻松愉快的经历。语言全是大白话,比喻通俗易懂,高粱长势好,长得像男性生殖器。句句都见功底,透露出沧桑感,精彩段落数不胜数。可能就是爱得深沉才能写的深切。 借用作者的话说爷爷余占鳌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人了。
- 我说这电视剧的剧情这么熟 原来老历八早读过!
- 魔幻而激荡,一曲红高粱传奇
- 读完民族感情博发
- 老爷子年轻时脑子活络 不停地跳跃切换
- 算是对最近大热的莫言的试读吧。小说语言风格很不对我胃口,很多非人物乱七八糟的描写,个人觉得很累赘,读起来很累。整篇不是一个连贯的故事,呈现的更像舞台剧般的一幕幕场景,粗暴富戏剧性但很狗血,算不算黑色幽默不敢说。人物形象还是刻画很深刻的。
- 书中的每个人都展现出了原始的蓬勃的生命力,鲜活灿烂
- 几十年过去再回观,《红高粱家族》早已走出了当年抗日战争主题小说的范式,凭借狂放、魔幻、粗粝、露骨的文字,刻画出一种充满血性和反叛意识的另类民族精神。尽管整体结构偏涣散,部分描述性段落过于炫技,但是这种特立独行的主旋律还是成功挣脱了局限,成为当代最好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之一。
- 我真的好喜欢魔幻现实主义呀
- 最喜欢莫言的叙事
- 非常精彩。莫言的叙事时空非常有趣,各篇文章的穿插,让故事很有看头。 叙事的视角又是第一人称,又是全知视角,也很有意思。 整篇最后的结尾充满着怪力乱神,升华了故事的主题。让东北乡变成了更加具有普遍意义的农村。 东北乡人民真是武德充沛。 还有《野人》《野种》两篇相关的文章,也属于此系统。
- 读着前面大半本,我只暗想,确实不错;直到读至恋儿与爷爷偷情,刹那喷涌,天雷地火,我才大吃一惊,对莫言的认可立刻转为一种崇敬。这个人是真懂爱情的,也是真懂中国画的,几笔写意,虚空中竟能产生一种无比的具象。 我坚信从作品能了解一个作者。纵使他的外表散出泥土般的气质,这位巨匠绝不止于平实、质朴,甚至也不止于率真。依我看,他有一个相当狂放的灵魂,论其脱俗程度与通灵属性,不仅不土,还可以称得上时髦。这么一个浪漫主义者,能将粗鲁与温柔一并揉进书稿,将梦幻与魔怔一起吞吐,癫狂与无意识一齐释放。也启示我:大概要栖居在寡言的身体,灵魂才能韬光养晦,向绝唱更绝处泼墨。
- 这是莫言第一部长篇(本质上是五篇相互关联的中篇),读完之后再去读《蛙》会发现这二十多年来莫言的变化。虽然莫言一直都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但在《蛙》中我们读出的是克制,《红高粱》中读出的则是肆意狂妄。里面很多描写都有超现实的特点,尤其是对于色彩的运用简直令人咋舌。或许是作者年少轻狂,这几篇文字篇篇都浓墨重彩色彩斑斓,在结构上也刻意求新,叙述顺序的各种交叉颠倒好似炫技。小人之心度之,莫言在写《红高粱》时可能实在太想成名,很多地方力道都过了。对我而言,描述性语言过多,行文不够简洁是一大问题,《蛙》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 纪念一下我看的第一本莫言。那时候不懂什么魔幻现实主义,只觉得整个人快被撕裂开了,文字魔丽而残暴,又喜欢,又畏惧。
- 不一样的抗日
- 杀伐淫逸处描写逼真得要吐
- 十几岁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莫言的小说《牛》可能是我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生活过的原因,莫名的我喜欢这篇小说,于是莫言成了我多年来一直在看的作家
- 莫言要表现的是一种原始的血脉喷张的生命活力。而沈从文追寻的是生命原始的良善和朴挚。沈从文写生命恒常的痛,莫言则表现出对于苦难和宿命的悲悯。(在图书馆读到最后一篇快读完时,闭馆了。我缓慢地移动在回宿舍的昏暗的爬坡小路上,阴风阵阵,内心深处激荡着)
- 环境描写真的太绝了
- 序言比故事更加印象深刻,“像鲸鱼一样的长篇小说"以及"理解残酷的悲悯".
- 九儿是支撑我读完这本书的唯一动力
- 人老了,书还年轻
- 不敢相信我拉拉扯扯看了一年,才把这本书看完,二奶奶给狐仙附身的情节和有关罗汉大爷的预言过于惊悚。莫言果然还是莫言,奶思。
- 不算很喜欢,但确实自成一派。庞杂内容,叙述却很简洁,跟马尔克斯的文气在一个档次。传奇、轮廓、不细碎、大开大合式的写法,和贾平凹那种绵密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来来回回地写足一个场面,气魄很大,没什么细节。剪切感非常强。结构极其匠气。很多地方很残忍的,强烈地触及感官。
- 很赞的一本书,情节紧凑,蛮吸引人的。一下就让我想起了《巾帼枭雄》.尼玛,这个版本少了2个章节诶。坑爹啊
- 叙事的时间线太让人糟心了,东一杵子西一下子,正叙倒叙回忆夹杂,不一口气看完容易接不上……
- 莫言的文字很强硬,朴实中处处透露着暗喻和反讽。可能对那个年代的历史没有共鸣,读起来有些吃力。
- 构成爱情的三个要素
- 期初是被电视剧吸引的,但是小说和电视剧内容相差好多。小说更野性,赤裸裸,残忍,痛苦。这里没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矛盾的人讲述的矛盾的事。
- 那如火如荼的红高粱是我的神话、我的梦境、我的灵魂的辉煌坟墓。
- 掰开了揉碎了,尽是对东北高密乡这片黑土地的深情
- 我还是很喜欢读这种乡土小说的,但是一次不能看太多啦,否则人容易抑郁迷失
- 莫言的文字就像一个个沉浸式的电影镜头一样,太有代入感了。
- 莫言最好的作品,没有之一。高中时候读的了
- 打翻了调色盘的浓烈色彩
- 不能欣赏,是我的问题
- 丰乳肥臀之后有点审美疲劳了
- 找找老谋子的红高粱再看一遍。
- 小时候看过前半部分,就看到那啥肠子被炸出来,高粱地里的战争,还有烙的饼子在公路上撒了一地。被生生剥了皮的罗大爷,还有奶奶的爱情……读着特别的过瘾。
- 莫言用情感和故事打动我。
- 热辣辣的原始粗俗的生命力,莫言对女性的审美还是很旧时的啊,肉欲很重,血腥气很浓,但有种诡异的吸引力。
- 只看了前两章红高粱,莫言的小说太魔幻。
- 莫言的拟声词用的真的准确—— 2020年12.19号
- 莫言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根据本书改编的电影《红高粱》在国内外连连获奖。单就小说而言,语言狂放肆意,但无论是叙事还是结构都还不够成熟,跟《酒国》《生死疲劳》里结构与内容有机结合相比,本书里的跳跃式叙述显得徒有其表,故弄玄虚。而全书的叙述格局也不够大,单就华北乡村民国变迁的主题而言,它在社会性层面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 战争的大背景下的个人生存状态。观感真实得让人过于恶心…
- 泥土的原始生猛劲
- 以前读的莫言都觉得莫名地舒畅,这次这本读完真的很堵。
- 伟大的作品。波澜壮阔,充满着泥土味,血腥味。好奇这样的作品怎么可能被翻译成外语。也许我们读的外国文学其实根本也不是翻译后的味。这本书是朋友8年前送我的。
- 写得不错,但是我不喜欢
- 名不虚传,结尾那章看不懂
-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领导感谢粑粑麻麻,终于在周末到来之前让我结束煎熬!
- 非常艰难的读完了
- 难以释怀的一是罗汉大爷之死;二是曾经为了奶奶,可以撂下一句“老花你摸了我的女人”就把花脖子毙了的爷爷,竟让“我”有了二奶奶。
- 第一章 红高粱 第二章 高粱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粱殡 第五章 奇死\狗皮 第六章 野种 第七章 野人
- 上海文艺出版社个二逼,把第六章野种与第七章野人给删了。我就感觉这结尾不对劲……
- 不比后期小说耐读。后三章有点鸡肋。
- 我觉得很晦涩。
- 不会再读莫言了应该
- 开篇便是莫言为长篇小说呐喊的宣言,全书大量地运用倒叙和插叙的叙述手法,纷繁而不致零散地展现了高密东北乡两代人——主要是上个世纪二十到四十年代——的血腥残酷、震撼人心的历史和传说。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近乎触及身心的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