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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只有斗争才是法的实践,权利的真义和本然只有采取充满激情的直接的感情形式的瞬间从而呈现出来,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而斗争的动机从单纯利害打算到主张人格伦理生存条件的理想阶段最终臻至实现正义法理念和法感情的高峰。
- 道理都懂,emmm
- 王泽鉴民总,萨孟武译
- 必读嘛 现在对法学没啥概念 多读读 每太看懂
- 初读第一段觉得晦涩难懂,仔细斟酌才发现竟是如此一气呵成,有好多段落都想努力背下来。“正义一手持天平,以此来衡量法权,一手持干戈,用以维护法权”“具体的权利从抽象的法中获取生命和活力,又注入抽象的法以生命和活力”。为权利而斗争,要努力去尊重每一个当事人啊。
- 虽然我不很喜欢把权利和权利的具体内容隔离开
- 譯文很通順。濃縮的精華,耶林論證觀點的方式非常值得學習,簡直可以拿去做議論文模板…
- 主张权利是个人对自身的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义务。权利的本质在于行动,被放弃的权利会导致权利的毁灭。健全的是非感指能敏感地意识到在物质标的之外对人格的侵害,并自身权利进行斗争,而非忍受或者选择安逸。——
- 法学狗入学推荐书单的榜首,其实不管大环境如何,我们都必须将“为权利而斗争”的理念常置于心中。我的一位大学老师曾因景区的“一元鞋罩”问题而对该景区提起了诉讼,因为这“一元”的收取就是不合理性收费,哪怕只有一块钱,为了消费者的权利,他为这个案子付出了虽然谈不上多、但也不少的精力……就像有些艺人维权,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赔偿费,而是捍卫自己名誉权、人身权不受侵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都不容被侵犯。
- 感动了好多次
- 非常上头 里面很多话即使在今天也能引起强烈的共鸣
- 国民在坚持并主张他们的法律的时候,所抱着的热爱的力量,是依照他们取得法律时所付出的劳动与奋斗的赌注所确定的。在国民和他们的法律之间锻炼出一条强韧的链锁,绝不是单纯靠习惯,而是靠牺牲。
- 立法思温翁,司法问耶林
- 受到罗翔推崇的一本书,虽然是短短一本册子,但高度浓缩和理论化,很多句子背后都蕴含着复杂的思考和信息,因此读得反而会很慢。十几岁时听郝劲松说“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权利就只是一张纸”,感到热血,如今再看这本书,读到“为权利而斗争是伦理的自我维护的行为,是一种对自己和集体的义务”,觉得充满辩证后的理性,有一种温和平静的坚定,我觉得那是更大的勇敢
- 只能说我看的版本翻译的确辣鸡,不仅仅是翻译的水平问题,而且基本的字都会出错,让人看起来非常困难/为权利而斗争,很薄的一本书,尝试着做了一些读书笔记,其实在看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想法,但是在看完的这一刻,确定没什么想说的了
- 有点累,但是还是比较有收获的。
- 完全看不懂!
- 绝对好书 法律人就要有这种思想
- 在整篇论述中,耶林的核心观点是如果每一个人对权利被侵害时因各种原因退缩不前,怠于主张权利,最后不仅是个人权利遭受习惯性侵害,更有可能使得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面临国土威胁时软弱不堪。在表达这样的观点时,耶林态度鲜明,言辞尖厉,读来振聋发聩。希望多年之后,这本书仍可以在心底深处留有痕迹。
- 非常简短的小册子,适合地铁阅读,适合地铁上的中国人阅读。耶林对自然法的崇尚令人热血都要为之沸腾,如今这么理想主义的作品真的是很难见了。
- 辭藻華麗什麽的…拿掉多餘但漂亮的話就可以少掉一章。耶林也是毒舌冷不丁地戳我笑點XD。
- 阅读的是萨孟武教授所翻译的节选版,至今已是三读。耶林于1872年发表此篇演讲的背景,是德意志帝国初建时。德国为完成民族国家的建立,为权利而斗争便成为实现个人乃至国家权利的必经路径。德意志通过七星期战争和普法战争完成统一,确须强调法律的斗争路径。但视角放至20世纪中叶之后,强调法的社会性因素成为主流,为权利而斗争虽为无虞,但受限于时代背景的更替,强调公民的社会角色以及社会的稳定性成为新时期的主流。
- 看的其实是胡宝海先生的译本,只是豆瓣找不到版本,所以就来这儿评分了。 这本小册子我只看了一遍,当然,还是准备再看的。印象最深的就是耶林将为权利而斗争看作是每个人的义务,并为此振臂高呼,真是让我不禁汗颜。尤其是今天刚巧发现报考普通话被人多收了钱当培训费,事前也没人告知这是开班的钱,我第一反应是震惊,也有些愤怒,但最后也只是感叹社会险恶,当作是多长了阅历,变没了瞎问。若是耶林在我面前,恐怕也只会感叹孺子不可教也。
- 任何一个鼓励、研究底层维权抗争的人都绕不开一个根本问题:是什么促使人放弃宁静的生活和和平的秩序而去抗争?而回答这个问题最终会涉及审美的层面:抗争是否是“不美好”的行为?这本书给出的答案:法的生命在于斗争,这种健全的理想主义的法感情在人格、社会层面上都是必不可少的。尾声之时,此书把抗争提升到审美层面进行更加牢固的肯定。不过,肯定抗争的理论无法否定个人选择追求宁静与和平,因为这同样是个人的权利……大事小事上是否抗争?其实是生活中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做的抉择。
- 题词:你当在斗争中发现你的权利 读这本书是因为看了罗翔老师那期十三邀。第一次买来的是郑永流译本,看了几页发现翻译拗口、多用指示代词、大量复合长句,不太符合中文表达习惯,读起来相当费劲。上网查了查,说是胡宝海的译本相对友好,又马上下单此版译本。结果在等新译本到货的时间里,重新将手头这本读了下来。一编读不懂就读第二遍,一段一段的过,抄抄写写一些段落大意,也算是读通顺了。等胡宝海的译本到了之后一对比,反倒更喜欢郑永流的版本。总之是相当有成就感的阅读体验。不过要是推荐的话,第一次读倒是推荐胡宝海的版本,更符合中文表达,且分了章节,段落与段落之间的主旨和逻辑关联相对清晰,更易上手。 通读下来的感受是,果然如许知远所说,年轻的时候很容易被这种书打动,非常好的培养法感情的书籍。本文系耶林对其某次演讲内容整
- 有夠諷刺的。
- 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
- 有些时候,为权利而斗争是必须的,但我们必须明白斗争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维护法律和国家的尊严。否则就是打着为权利而斗争的幌子,满足个人的私利罢了。
- "法的生命是斗争,即国民的,阶级的,个人的斗争。。。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
- 很多段落是需要每一个法律人背诵下来的,一个人人不上网不刷微博都通过纸质阅读来获取知识信息的时代,公开的演讲讲稿能写出这般水准,那个年代太美好了。
- 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 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
- "牺牲一种被侵害的权利是怯弱的行为" 和平需要痛苦的斗争,而道德是自律,赋予人斗争的勇气,国家亦然。
- 读的并非这个版本。在遇到奇异侵害后,争辩中,脑海中跳出这本(同时不自觉引易之大过和比卦),回家再读,无限感慨——这书是檄文,立论之外非常浅。然而能得出结论,已胜过我朝一日放出的七万Fang民和只会喳喳叫的我。
- 发自肺腑的崇敬。
- 在这失眠的夜晚终于看完了。囫囵吞枣,但已足够精彩。
- 每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尤其现在的社会状况
- “斗争”二字,道尽法学发展历程与人们的艰辛。
- 作为一个在生活中已经习惯于为了其他利益舍弃自己权利的人读这本书只感受到了无奈,一百多年前的人可以为权利不计得失地去斗争,一百年后的我事实上连为维护自己身体自由的权利作斗争的勇气都没有
- 初习民法的精神导师
- @2008-04-15 13:22:50
- 菜鸡法学生学了5年法学终于读了这本法学入门作。之前听人说读论文的意义在于像与前辈通过书纸交流,因为自己看不懂的次数居多很难理解这种感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终于感受到了。读这本书被作者领着走路,一步一步告知为权利而斗争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理解为权利而斗争已非个人选择,而是义务。不过理论虽好,也需在良好的社会土壤中才能实现。当今的社会环境大概还不到能毫无压力践行书中理论的程度。先读者应为先驱者,如果能用更通俗的语言传达书中的精神,大概能更快速的促进社会意识的进步。希望能将知识应用于行动,才算书没有白读吧
- 因为罗翔老师的推荐找来读的,对非科班的人来说还是稍有些晦涩。在“和谐”二字时常作为动词出现的当下,这本书值得时不时拿出来重温一下。
- 薄薄的一本,印象深刻的一句:「一个民族用来信奉和主张自己法的挚爱程度,取决于为获得法而付出的辛劳和努力。把民族与它的法连在一起的牢固纽带,不是习惯,而是牺牲。」
- 以法律为古典共和主义提供辩护。
- 先看了萨孟武的节译本,翻译很绝。慷慨激昂,直击人心!值得反复阅读。 更新:终于读完了~争取今天把读书报告写出来~
- 跳跃性地读了一下
- (德国人的东西再翻译回来中文就真的不太门外汉友好……)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权利,更是个体对自我和集体的义务。法权并不是一个逻辑的静止的秩序,而是一种「力」,没有斗争也就无法实现权利的获得、法的制定、秩序的维护和进步。看似斤斤计较的小农式讼癖,却在这一层面上体现了人的尊严。耶林反复强调健全的是非感,以为自罗马法后期以来质朴的是非感被干瘪的唯物主义所削弱(主观不法与客观不法不再被严格区分),而这一趋势不仅可惜且危险:当人们不被允许或鼓励沉溺于捍卫私权的义务时,又怎么去期待他们突然间为「帝国」献出真正的激情呢?只是有一个问题,虽然理论上私刑可以被完善的国家体制取代,但「是非」的标准由谁裁定,又怎么避免荣誉对个人的绑架谋杀呢?
- 德国人写的书里面难得看得懂的
- 耶林大人的神作
- 发声是需要勇气的,然而大多数人都是不勇敢的,我也是,所以才会产生无力感。
- 耶林文采斐然,激情澎湃。在论理上或可商榷,但在情感上早为其征服。中国法制版翻译很糟糕,找时间读读郑永流的版本,还有英文版。可惜不会德文。
- 八年前读就好了。
- “捍卫自身权益本身就是在捍卫法律”
- 耶林 yyds
- 权力论的经典小册子 一定认真给这本写笔记~
- 很有魄力的演讲,适合本国!财产权,是非感的敏感,作为人格外延的权利的链条很清晰,最重要的是为获得权利而斗争不仅是对个人的义务更是对集体的义务,是个很响亮的口号!
- 这书放在我朝真是极大的讽刺,为权利而斗争的人反而会失去更多权利
- 斗争中决定胜败的不是理由的强弱,而是相对抗势力的力量关系。这书就如同“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一样,不局限于中医不局限于理法,发散到各处思考。 1231这是法学名篇吗?不是,借助讨论法,而告诉大家何为为人底色。(文章虽短,不过一些段落需要反复品读,细细琢磨,个别处读得有点不清楚。不过都是能引发思考的内容。)
- 宁鸣而生,不默而死。
- 为权利而斗争不光是对自己的义务 还是对国家、法律的义务 写了很多侵权责任法…
- 读不懂 这么高深的文章不适合大一的我 翻译的语句根本不通
- 对于法学的接触,今天应该算是第一次。第一次就读这本书,有些生涩难懂。虽然用了一个下午看完,但仅仅6000多字利用一整个下午来看,效率有点滞留。准备再看一遍到两遍,相信读书百变其义自现。为了权利而斗争,因为法律即是斗争。为自己斗争,为整个社会斗争,这也是法律的精髓。准备为此书写一篇书评,就当做我的作业。我个人读的是胡海宝的译文,不认识译者,但译文有些生硬拗口。
- “法感情是整棵大树的根…然而专制主义心中十分清楚,要推倒大树必须从某处下手,于是最后不是对树冠下手,而是去破坏树根。专制主义无论在何处,都首先从侵害私权,虐待个人开始着手。”
- 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应当用金钱尺度来衡量,否则将会使更高位阶的法感情收到伤害,是法堕落的体现,是人民放弃权利的体现,最终会导致国家的衰败和人民权利失去的痛苦不堪。站在朴实法感情的肩膀上,为权利斗争,不仅仅为个人,为国家,为法。
- “专制主义无论在何处,都首先从侵害私权,虐待个人开始着手。因为在该阶段大功告成,树(国民法感情,自注)就会自行倒掉。正因为如此,无论如何在这个阶段对抗专制主义最为关键。”
- “一个民族对外的政治权利和地位与其道德力量相适应”
- 翻译的很棒~可读性很强,为法律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具有颠覆性的视角。但是对耶林的论点基础抱有疑问,个人道德与权利之间的因果关系感觉属于一定程度的断言,欠缺说服力,但因为是演讲稿可能也在情理之中了。
- 这本书对于法律初学者很友好,因为没有太多法学基础,看的最费脑的部分竟然是序言部分。 关于为权利而斗争是个人、社会的义务的观点确实很有启发性,法感的提出也很有意思。 但我大概就是序二中所说的“话语式读法”了,基础有限很难发散到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但是摘抄了不少精彩的论述。 如果有幸真正入门法学殿堂后会重读的!
- 耶林:干就完了! 感觉他是法哲学作家里偏感性的,看文字让人很有代入感。
- 自由主义精神,罗老师推进的果然不错
- 4+ Fundamental rights
- 人无权利,与牲畜无异
- 只有斗争才是法的实践,权利的真义和本然只有采取充满激情的直接的感情形式的瞬间从而呈现出来,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而斗争的动机从单纯利害打算到主张人格伦理生存条件的理想阶段最终臻至实现正义法理念和法感情的高峰。
- 理想主义的书,培养法感情的良好原地,不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 1激情论证权利与人格、集体义务的纽带,最终上升为一种康德式的绝对命令 2夏洛克应得属于他的一磅肉 3他导演的不是毫无目标的毁灭性的战争,而是矛头仅仅指向罪人和一切对罪人负有责任的人。4.为了谋求对自己受到伤害的补偿,为了其同胞对其未来的安全的满足,对整个世界,竭尽全力沉溺于义务之中。
- 才发现 王鉴泽的《民法总则》开篇就是萨孟武的节译。为了快速交作业,偷懒只看了萨孟武的版本,确实比这个通俗易读多了嘿嘿
- “对于一个愿意对外有尊严地屹立,其内部坚定和不可动摇的国家而言,没有比民族的是非感更值得它必须去守卫和呵护的财富了。”
- 很薄的小册子,从哲学上来说就是秩序和冲突的关系,斗争孕育秩序,秩序内含冲突,运行必然需要斗争,很辩证法
- 为权利而斗争!
- 主张权利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对整个社会的义务。但口号固然好哦啊,主张权利还要考虑到对整个社会的价值,滥诉也毫无意义。
- 勇士的观点,为权利斗争是个人的义务。理想主义者不忍法律沦为彻底的唯物主义。
- 这书不喝点真读不下去. 主张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我保护,完全放弃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杀.
- 看完这本书:嗯,不能怂,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看完上访纪录片之后:坚决维护又能怎么样呢?
- 可作熏陶,可为激发,可当参照。有关于法与权利的关系,法的斗争,特别是“权利感情”的见解,也很有意义。更喜欢萨孟武先生的节译本,言简而神韵不减,更加流畅可读。另,梁启超氏《新民说》里有对耶林这篇演讲的一个很好的诠释,一样的感情充沛,行文激荡。
- 为权利而斗争为义务
- 读了此书,会更加明白,权利的行使与促进法律进步之间的关联。
- 花了好多天终于给读完了,实在是不容易。
- 第一本法学书。为权利而斗争。
- 居然是我们班法理老师译的……
- 每一个普通人必读的书目,每读一遍都热血沸腾。
- 我全文只需要读头10段
- 研一的启蒙书,快忘完了。
- 当年入学时候我的法学院启蒙书
- 作者论证了 为权利而斗争是个人的义务,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义务。 批判了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更加偏向债务人 的法律 批判 1.仅有物质尺度,而不考虑 法感情的 尺度;2.过于限制被害人的权利, 对于盗窃者的正当防卫不得伤及身体,然而 这 忽视了 对于被害者来说,盗窃者的四肢 并无价值 问题:法秩序的完美性? 为法律而殉道的人,在作者所说的沦丧的社会是少数,何以证明其正义性,是否存在超法律的如政治上的斗争方式。
- 中国的法律精英们,究竟是仅仅出于自身精英意识而对“权利”一词敏感,抑或如古之侠客、匡扶正义,“为权利而斗争”,背后究竟是什么?法学人,你为何会遭遇如斯尴尬?
- 终于读完了 虽然不是很长篇 但实在是太难啃了555但毕竟是经典 以后还要再读几遍叭
- 很薄一本冊子 但很有力 權利非經鬥爭而不可得
- 罗翔老师的推荐,有点晦涩难懂,大致能领会为权利而斗争的主张
- 肉体痛苦信号,是履行身体上自我保护义务的提醒;道德痛苦信号,是履行精神上自我保护义务的提醒!
- 他山之石。作为实践、目的概念的Recht。法权中蕴含着斗争与和平的对立统一关系,斗争是法权概念的基本构成要素。而权利也不可自我神圣化,权利必须不断地自我主张,永恒生成。躺在权利之上无法拥有权利。想起丸山真男对“是”与“做”的价值二分,唯有做方能成其是。权利与自由皆是如此。 再记一些主要观点: 客观意义上的法与主体意义上的权利的相互性连结关系;维护权利作为一种义务,对人格与是非感的捍卫;由私权为本位出发对集体层面意义的论证… 「你当在斗争中发现你的权利。从权利准备放弃斗争这一刻起,它就放弃了自己。」 「为有为自由和生活付出者,才应该每天获得它们。」
- 每个人都该读一读
- 世界读书日。。。我真的大声朗读下来了整本书。。
- 用于权衡一切权利侵害的尺度只是物质性的价值尺度——在这种物质的价值尺度上,所清楚地反映出来是乏味呆板的物质主义。
- 有时间想要重新读一下。
- 必读了已经属于
- 读过两遍,第一次是直觉性的震撼,第二次是在自己有一定知识储备以及分析工具的时候读的,两次感觉不一样,第二次更能读懂些。
- 需要继续研读~未完全吸收
- 你为自己的生活斗争了吗?
- 这本书可能更适合年轻人看
- 四年以前读过
- 个人觉得萨孟武的译本(王泽鉴《民法总则》一书中有摘录)更为流畅,让人血脉偾张。
- 不为不法,不容忍不法
- 二读,果然第一次读真是毫无收获(悲剧),几个主要的点:1)法的发展不是自然演化,而是斗争和牺牲2)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个人义务,放弃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杀3)为人格而诉讼vs为利益而诉讼,自然导出了基于故意过失和无过失的区分的重要性4)将所有权和人格挂钩,检验法感情最好的途径是伤害,法感情的两个标准:感受性&实行力,法感情与国民性(?英国奥地利的例子,这里有点像托克维尔的norm)5)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与功利主义的个人功利区分开)6)法律和具体权利互相作用,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7)法律的堕落,没有弥补法感情,宽容债务人; 耶林实际上把为权利而斗争上升为义务,并带回了自然法的传统
- 不枯燥,很有思想的一本法学书,小白也可看懂。
- 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权利是道德的自我维护的义务,彻头彻尾地放弃此义务,是道德上的自杀。
- 还有什么书能比这本更能激起我的欲望呢?为法权而斗争是毕生的事业。
- 很有力量的一本书啊,德国人果然逻辑好。
- 其实没怎么看懂。。。。。。
- 大学里的第一课
- 敢于为自己权利斗争的人,才可能为他人的权利而斗争;勇于保护私权的人,才有勇气保护社区、国家;民众有权利的意识,国家才可能真正强大。
- 大一看的 从此启蒙 成为我运用知识为权利而斗争为不公而抗争的时候必定回想起的经典
- 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将权利提升到伦理本体的程度,从而维护权利便是人的固有道德义务,有点理学的味道。同时却如作者所说,不是幻想的理想主义,耶林尝试从不同的动机出发,劝人维护权利,尊重法感情。
- 1,这是一本工业社会的法制意义的深刻演讲 2,这东西需要改变了 3,第一年的法学院教育,这是必备的 4,第二年开始,要学会批判它 5,如果,我们连耶林的工业化愿景还没有达到,我们如何走向那些充满后现代憧憬的法律世界 6,如果这仅仅是个演讲,那么,,,,,,
- 健全的法感情 印象深刻
- 斗争的真谛是付出行动 从个人上来讲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正义上看也是维护法律和社会的名誉 西方国家中 英国人和瑞典人尤其在乎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 看似龟毛的他们其实正是我国需要重视的基本点 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存在几点问题 至今没有民法典。 法官到底是受党的制约还是政府的制约(这又说到国体了)。人民法律意识淡薄 即对法的定义很模糊 也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 而即便知道也选择退让 特别是最后一点 在我国大部分人的目标是解决温饱问题 哪里会有时间和精力关心自己的权利问题 所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斗争其实是高成本高风险的 在本身就没有人权的天朝下 哪里还有精力去为权利而斗争。在我们要求人民去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 D和ZF也应该想想我们哪什么健全的法律去给人民做保障。说着说着就吐槽了。。
- 私权 而不是国家法律 才是一个民族政治发展的真正学校 读过最薄的一本书 也是读的最费力的一本书 德意志的魅力不光在严密的器械 大气的摇滚 更在思想的力度
- 振奋人心!exciting!
- 文采斐然,条理清晰,逻辑满分。沿着为权利而斗争个人动机的各个阶段――其动机从单纯利害打算的最低阶段开始为权利而斗争,驶向主张人格其伦理生存条件的更理想阶段,最后到达实现正义理念的高峰的足迹考察,论说充分。不过读完全文,虽热血沸腾,但一想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便泄了气,只因法的感情在我国着实低了,利益的衡量总是排在第一位的。
- 关于权利,通过自己身上的小事,我赫然发现这一说法和传统文化的矛盾之处。耶林说,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否,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实际上,如果放弃斗争,似乎也会带来无限的自由呢
- 读书还是选经典
- 最悲剧的不是人们不用法,而是根本没有法。在生活中就有很多时候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却找不到相关的法律能捍卫自己的利益。
- 无论多么健全的法感,都不能长期在恶法中成长,否则将变得麻木迟钝、发育不良、蜕化变质。因为权利的本质在于行动,就如同流动的空气对于火焰一样,行动的自由在于法感,所以禁止或扼杀行动的自由,意味着不让法感呼吸。
- 妈的。写死我了。
- 新年第一读,获取力量了。嗯,继续做天真的理想主义者。
- 本文围绕两个论点来展开: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集体的义务。 所谓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权利是客体是物,物是主体人格的延伸,当他人侵犯我物之时,附着其上的人格亦被侵犯。因此积极行权维护我物之时,也是对自我人格的维护。财产之于农民,名誉之于军人,信用之于商人,主张权利是人的道德生存条件。 所谓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集体的一项义务,个人私权不过是制定法的映射,如若权利人任意放弃权利,制定法的尊严也会被随意脚踏。个人在积极行权时,也是对制定法的维护。 法权是一个实践的概念,世上一切的权利经由斗争而获得。
- 剑与天平……
- 什么翻译?什么翻译?法学的概念天国流畅地我想大声吟诵,为权利而斗争难道不该更偏向演讲文稿吗!
- 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权利就是一张纸
- 2020.02.11
- 热血沸腾又有理性啊
- 作为个人的行为是无害的,但上升到行为的一般准则,却意味着权利的毁灭。 是非感
- 雄文。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集体,这是一个国家命运的基底。我们过于同情加害者以至于忘记了受害人所受到的切实的伤害,一些惩罚是对是非感的有力维护。权利的存在是在它受到损害时才格外鲜明,但那时往往为时已晚,所以我们才需要在生活中就开始保护它,为权利而斗争。
- 读的版本不是这个,但找不到那个译者的条目了。需要整理笔记= =
- 历史的先声,历史的回响。
- 大一时读的,热血沸腾。现在血已经冷了。
- 邂逅:2012.12.整理旧书堆发现一堆打印稿; 旅程:2012.12.31.-2013.1.2.; 地点:家中、汉堡王; 开年第一书。我读的是打印的胡译,可是豆瓣上那个页面出错了,就到这儿来了……
- 想给一百颗星。经典就是经典,值得一读再读。“权利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就是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背叛。”充满了这种可以拍照发图警醒世人的好句子(拿来编辑到meme上也不赖)。
- 增加对法律常识的认识,提高对权利的认识~
- 是智慧最后的结论: 唯有为自由和生活付出者, 才应该每天获得它们。
- 是非感胜过利益
- 看了很有感触... 想起最近长租公寓暴雷事件,租客和房东都没有做错什么黑中介跑路了,很多租客想住下去不得不对房东进行一定的补偿,为了维护法的情感就应该花时间金钱经历打官司,但维权成本过高不得不做出妥协... 很为他们难过。以及很喜欢“所有权无非是扩展到物之上的我的人格的外缘而已。”
- 境界不够,不太跟上逻辑。
- 很有道理。。但可能我还是会计算成本而放弃斗争
- 斗争的目的是不什么?幻想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人,知不知道斗争的是为了和平啊!把手段当做目的,是无知还是无耻?
- 【伦理学】【法哲学】【权利】 耶林:为权利而斗争是义务。 1.应然的法 习惯→习惯法→制定法,从来如此,就是对的吗?法的一切都是值得毁灭的,法只有摒除自己的过去,方得再生。 2.实然的法 法是有节操的理想主义,即认为自己就是自己的目的,应当不择手段地捍卫。 3.法感情——法的病理学 人们因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所感到的痛苦之中,蕴含着权利对他而言究竟为何物(目前是他个人、接着是对人类社会)的被动的本能的告白。 专制主义欲推翻一个社会的法制度时,必先破坏其根本——法感情。
- 好吧。翻过。
- 即使微不足道,我們也要捍衛、堅守自己的權利,同任何侵犯、褫奪我們權利的行為做堅決的鬥爭,因為我們的人格、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整個社會的法制秩序以及法律的正義全都在蘊含在其中。
- 学民法时老师极力推荐。
- 这是我们的作业,就是要写读后感,看完之后感触颇深,挺不错的。
- 耶林就是有文采…
- “一个民族用来信奉和主张自己法的挚爱程度,取决于为获得法而付出的辛劳和努力。把民族与它的法连在一起的牢固纽带,不是习惯,而是牺牲,上帝对他所愿眷顾的民族,不是赐予他们以法,也不是减轻他们的劳作,而是加重这种劳作。法所要求的斗争,不是不幸,而是恩典。”
- 法的生命在于斗争。和中国人“无讼”的观念相去甚远,但既然选择了法治,培养并保护民众的法感情就显得尤为重要。虽说翻译晦涩,但着实有被耶林的一腔热血感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