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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这本书在金的作品中,算是中下之作,第一部分很怪,非用女主视角开头,而且拖拖拉拉。
- 对恐怖这个定义,文化差异也很大,老外看到冰箱里取出个死人头可以吓个好几天,殊不知我们对这样的恐怖描述早已习惯了然。
- 我觉得男主是我心中的完美人格。爱人,爱生活。在命运的捉弄下有过挣扎,也敢付出
- 斯蒂芬金的书在我看来一直是通俗文学中的天花板 非常喜欢他故事里一直萦绕着的宗教暗喻
- 初中时候读的,很喜欢!
- 死亡区域。。。。。。。。。。
- 斯蒂芬金的书里最喜欢的一部,结局部分看得我上课时泪水涔涔啊!
- 读了两本,另一本是黑暗的另一半,这本不恐怖,故事情节相对来说有吸引力。在他枪杀斯蒂尔森这件事情上有一点点疑惑,可以说服自己又有点不够。
- 神秘火焰和死亡区域是斯蒂芬·金的两本经典,一流的故事和人性描写,远远超越了惊悚小说的水准或者说写作力度。
- 书中对70年代的描写非常诗意。“……那个晚上是我们最好的一个晚上,虽然我有时仍然不敢相信有那么沸腾的一个1979年,尼克松是总统,那时没有计算器, 没有家用收录机,也没有朋克摇滚。有时候那段时间似乎又近在眼前,我几乎能摸到它,似乎如果我能抱住你、摸你的面颊或你的脖颈,我就能把你带进一个不同的未来,没有创伤。黑暗或痛苦的选择。”
- 很惆怅的一个故事。虽然出版年代久远,还是得说句,翻译太差了——你这个该死的屁股眼!
- 让我感动了一把……
- 有关信仰、命运与内心的平静。
- 很久很久之前看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斯蒂金有多有名,唯一深刻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这样一个从沉睡中苏醒成为默默无闻英雄的主角。
- 这是我看过金的书里最让人伤感的一本了
- 不是恐怖小说,男主圣人了
- 算是金的二流之作。
- 有点儿心酸。
- 高中时读过,现在新版叫《约翰的预言》
- 毛主席乱入。沮丧、苦闷、无可奈何。
- 情节挺棒,而且男主是我最萌的那一型。善良、聪明、幽默、正直、温和,还病病恹恹的……可惜挂了啊55555……
- 对我来说很糟糕的一本书,绝对无法认同,以任何理由去杀死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应该的,明明可以以找到对方犯罪的证据这种展开来描写,你又怎么能认为另一个人当总统就会更好呢?也许那会是更糟糕的世界。
- 男主真的可爱又可惜
- 2008年2月20日-3月7日。stephen king之旅第三站
- 這明明就是一部溫情小說
- 看了三分之一了,不知道这部书想写些什么,太冗长了
- 爱情也许可以深埋心底,但职责不能。
- 很久以前就读过,还看过改编的美剧,印象深刻!
- 不错,读过热泪酝酿,若我还是个小姑娘,大概热泪就要流出来了
- 看过的第一本惊悚小说!也让我同时爱上了各类悬疑!
- 难以理解的宗教情怀,像绿里奇迹和猎魔人背后关于上帝的某种非常深刻相信,除此之外还是非常细致的情感的描写和社会状况的描述,给我的感觉不是一部恐怖小说
- 到底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斯蒂芬金的小说一般?一直觉得他的电影很不错。这本书借了没看完就还了,第二次借又没看完还了,第三次终于借了并且看完,就像命运一样?
- 没想到我们学校图书馆里还有斯蒂芬金这么古老的书
- 记忆里是个特别心碎的故事 T ^ T
- “如果有可能回到过去 你会杀了希特勒吗?” 我不知道 这样对我太不公了 对约翰尼太不公了
- 个人不太喜欢这部
- 高一时在汇文上培训班,无意中在位子里发现一本小说,那个教室是高三X班的,看了个开头,非常精彩,深深的印在了脑子里,下周再去上课的时候就换位子了,找不到书了,之后很多次想起这本书,都没能静下心来好好看,终于在2012年3月看完了.虽然后续没有开头那么精彩,不过也是本相当不错的小说.也许当年还没怎么接触过小说,所以才会那么新鲜,印象那么深刻.
- #fayesbooks#写到一半才进入正题,文中居然引用了毛主席的语录,如果风向不对,不是建堵风墙,而是建风车
- 假如我是约翰尼,我会怎么选择呢?
- 有時候我們太難理解這個世界的安排了。
- 作者真的很会讲故事
- asshole 翻译成 ‘屁股眼’ 真的好吗?!
- 最喜欢的金的作品
- 炸了我的头都想不到可以这么写
- 挺惆怅的不恐怖小说
- 男女主好可惜哦。金爷爷明明是个写惊悚的却那么擅长抓人心
- 伤愈通灵者刺杀未来美国总统,idea不错,但是故事本身悬念不多。
- 一开始读还没什么,后来就卷入了。
- 忧郁而温暖。连烂翻译也影响不了的阅读体验。
- 为什么故事总是要结局呢
- 史蒂芬金最好的一部小说 假如我是约翰尼,我会怎么选择呢?
- 最喜欢的斯蒂芬金作品之一,经典情节太多了,一看再看
- 他死了,从此不会有人记得。
- 一切都因为一个坏掉的热狗。
- 一个人意外的具有了超能力,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对他人意味着什么?
- 对于约翰尼来说,首先是撞击后的昏迷丧失了部分机能,而后获得洞悉他人世界的异斌。可惜这种超出常情的通灵,带给他的成就,远不如痛苦深远。 打开他人的心门,洞悉了太多过去与未来,却没有关闭的能力,自身变成了社会的一个黑洞。
- 不喜欢这部,有够罗嗦的,加上极大的文化差异,不是很好读。本想看个恐怖故事,结果却是个裹着宗教外衣的家庭奇幻剧……同时,老金的碎碎念让人难忍,不知为啥这么多人觉得剧情很吸引人???
- 我们都尽力而为,希望一切都好……如果不够好,必须尽力使它好起来。没有失去什么,莎拉。没有什么不能找到的。
- 这个好 过程简易不乏味 金最大能耐就是把一切简单琐碎的事毫无道理的抓住你的兴趣 最后还要一滴泪 读小说这样感觉真不错 他的东西看上去简单 平淡的过程和爆发的高度准确度太精确了 不用美的文字来说服你 你还不得不服 这就是大师
- 一定程度上解释了金老爷子高强度发推辱川的原因
- 1.脑洞大,故事性强,结构安排也不错。2.为了营造恐怖的氛围,金对温馨的描写也还可以,尤其是结尾部分让人唏嘘。3.小说里的不少人都在崩溃边缘,或者具有极端性格特征(金是弗洛伊德的信徒,总是写这些人的童年)。恐惧或者说罪恶本身有其社会温床,这是金小说的背景。反映了金对人和现代社会的审视。4.小说重复使用一些“突然”“恐惧”之类的词,不好,用情节去表现会更好。
- 斯蒂芬金统!统!五!星!
- 开头、高潮、结局,都非常完美的书,因为这本书喜欢上的老金
- 没太看过斯蒂芬的书,只看过电影《危情十日》,挺恐怖的。这部小说和我想的斯蒂芬·金一点都不一样,约翰尼脑中的死亡区域呀,看的爱恨交加,这份先知解决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丑陋的政客,挽救了众多高中生,可是却和自己最爱的人擦身而过,他们已经尽力而为了。
- 我和莎拉一样,从开始,就一直喜欢这个叫约翰尼的男人。
- 读的第一本king的书,没有预想的那么好看,可能是翻译的问题,感觉整个故事叙述不过流畅,语言也不够好。但是剧情还是很不错。
- 史蒂芬金的魅力就在此书中,细节描写,对心理的把握,爱情亲情的羁绊,反倒是最后的结局相对弱了些,约翰的牺牲意料之中,现在美国终于有了强盗商人总统,核战会出现吗
- 男主角令人印象深刻
- 翻译的可真是有点糟糕,不过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很不错。我很喜欢这个悲情的男主角。
- 最早读的一本恐怖小说,但并不觉得恐怖,只不过是主角获得了一种类似超能力的东西
- 非常可惜的男主
- 唉,我从来没想过看斯蒂芬金的小说会看到热泪盈眶。
- 特异功能?预见未来,拯救世界
- 约翰尼是被命运选中的悲剧英雄。
- 部分写作手法还挺新奇的
- 哎,这本书,这个时段,半睡半醒的各种梦,都夹杂在一起了。
- 比宠物公墓好看…
- 不觉得恐怖,挺温情的。
- 《死亡区域》是《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的路子,写一个好人的故事,约翰尼好得那么卑微,无所求却缔造了历史――想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我的理想。
- 看到最后感受到一种温柔的悲痛,感谢世界因你而改变。
- 翻译竟然把告别时的"good morning" 翻译成"早晨快乐"……简直太可怕了
- 在斯蒂芬金的所有小说里最喜欢这一篇
- 最喜欢的一本
- 太个人英雄主义,不是太喜欢。值得记下的,是这本书,断断续续地整整看了一年。
- 一直不认同这是一部恐怖电影
- 经典啊!我是金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