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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今年至今读的最长的一本,电影无法超越。
- 下部没看完,连名字都快忘记了
- 这是我读过最棒的斯蒂芬金。我想不出一条打四星的理由。事实上我要打一万颗星星!
- 你可不可以相信童话,同时也惧怕黑暗
- 作为一本恐怖悬疑侦探小说,太长太啰嗦了...
- 终于在几次中断阅读后重新拾起 又带着一鼓作气般的心态读完 好看是真的好看 不然也不会在凌晨两点打开豆瓣做标记 但是这么一部书想来想去却想不出有哪些友人可以推荐 毕竟大家都不再少年?
- 金会写,他写就像他在无束缚的玩,但是小说总有结尾,收尾他就不能无束缚了,于是就变得刻意扭捏,离谱,然后不可避免的庸俗,无聊。最后的最后,他好像在说,扔了这本书吧,它好烂
- 读了半个月,以为自己读完了。没想到还有本下卷😆
- 读到最后时刚好也在考虑童年的事,很受触动
- 太厚了!史蒂芬金说美国人要盖世界上最高的摩天大楼,要写世界上最厚的书。他做到了。
- 学院派写作,逼逼叨叨那么多,看不下去。
- 老金小说里真正吓到我的一部,电影拍瞎了,浪费小说了
- 原著写的更细。但影视化很成功,起码不能像原著那么处理最后群交吧!
- 德里高中谋杀队,13号,潘尼歪斯
- 有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前面的恐怖气氛是渲染的相当好的
- 上半部分太棒了
- 极具想象力,又具有一些黑色幽默,小镇少年们的成长史,生长于残酷环境的美好也终究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被遗忘,一个令人心酸的团圆结局。虽说对生活细节的细致刻画是史蒂芬金的风格,但是实在有骗稿费之嫌啊。 1986
- 看到结尾的离别好伤感。
- 内心永远是个废材少年
- “他举起双拳打在柱子上,坚信自己见到鬼了。”
- 我这一周辛辛苦苦 废寝忘食的读完了这本400页的书,但是总觉得故事有头没尾十分诡异。于是我摸着封面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又看了一遍,终于在书背找到了这本恐怖小说中最恐怖的一个字——小的几乎看不到——“上”
- 结尾略显潦草
- 围绕核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题,但是真的太啰嗦了。
- 包裹在迷幻和恐怖中的成长记
- 追忆似水年华
- 一切都很棒,情节紧凑细节充分,虽然我是没觉得被吓到,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除了结尾为什么非要写贝芙丽和其他人XX?我真的搞不懂,每次想到这个都无比反感。
- 终于读完了这本巨著,与其说这是一部惊悚小说不如说它更想表达的是人的成长,成长的过程中总会失去一些东西,有些会变成回忆,有些也被隐藏在记忆深处而被遗忘;故事将童年和中年两个时期交替讲述,“它”是连接两个时期的桥梁,“它”消失后,成年和童年的联系也随之失去,这也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代价。
- 斯蒂芬金太强了
- 最后几章真是醉了。秒变起点爽文。
- 恐怖小说界的《美国往事》,兼具所有优秀小说的特质,关于成长的部分写得太过感伤,那些不能被理解的部分都是金个人情怀加工的结果。
- 只有一件事大人們做起來毫不費力,那就是遺忘。而你,我的孩子,你只要記住一句話——「他雙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堅信自己看到鬼了」——只要記住這一句話就好。烏龜已經死了,但「另一位」還在,我們都在「另一位」的永恆裡,倣效著祂的永恆,有如轉輪。而這一切都好笑極了。沒錯,為什麼不可以笑呢?趕在魔力消失,我們變回平庸的大人之前,疯狂地笑出眼淚吧。
- 成长的意义大于恐怖的内核,下册开头俱乐部的成员分别讲述自己的经历真的吓到我……从下册“它”试图分开七个人的时候就开始又悲伤又让人激动地握拳,每个人战胜“它”首先面对着束缚囚禁自己的那些懦弱,很喜欢很喜欢小埃的部分,还有聪明敏感的斯坦利。
- 电影改编得蛮好的,书本身比较啰嗦乏味,就本身故事而言其实挺莫名的,想写个好故事的心情看出来了,可是扯来扯去的不需要的东西太多了,读得让人不怎么舒服。
- 小时候书名还叫死光,重读的时候一点一点找回记忆和恐惧的感觉可能跟主人公差不多吧。又不敢上厕所了!
- 不只是一本恐怖小说。
- 《它》的结局是金的所有作品中争议最大的之一。除此之外,这本书无懈可击。
- 阴霾压抑为基调的故事,作者也是在把笔当话筒用。
- 讀了一遍又一遍,情節太吸引人
- 因为太长太啰嗦扣一颗星
- 一千页的巨册小说,如果你也曾经有过和你有过誓言的发小,曾经和你的兄弟爱上同一个女孩,读了《它》一定会有共鸣!20150602
- 结尾真的是挺感动的 看了小丑回魂的电影 搜来原著 整个小说的主题毫无疑问是成长 电影改编挺成功的
- stuck in love 的电影里作家的儿子给他喜欢的女孩推荐了这本书说你看完肯定会哭的。结果女孩从rehab里写信给他说她哭了哭了很长时间。这本书很长,是童年到成年的跨度,他们在经历了那么多事却忘了彼此,只有爱和友谊长存。“童年自有其甜蜜之谜,突显了死亡的真实,进而界定了勇气与爱。往前看必然也得往后望,每个生命都在仿效永恒,有如转轮。每当威廉邓布洛清晨从梦里醒来,几乎就要想起童年,想起和他共度童年的朋友时,他就会想起这些。
- 比之前看的朱雀好到哪里去了…
- 它让你们加速忘记彼此,忘记这两个夏天的所有事,这是杀掉它的必要条件,也是它的最后绝招。
- 看的是这个版本的
- 没有爱与勇气与友谊作为内核,他老的作品不可能风靡美帝四十年……不过那一段也……忒大胆了……居然没有被禁……
- 这本书写的太棒了!
- 你不看是你的损失哦!
- 小时候印象特别深的一本,现在重读还是精彩,所有元素都是小孩子的梦魇,怪不得能记到现在
- 算是我读过史蒂芬金小说里最啰嗦最无聊的一本,更别提最后毁三观的那一段……
- 7.0 斯蒂芬金的叙述很吸引人,但是我苦于这哥们太能写了,看书的时候老有种“这故事怎么还不完的”的感觉。《它》上册读完(还有下册,我要哭了😭)
- 让我一直走神的一本书
- 一部几近完美的热血沸腾的青春成长小说。 关于爱,关于欲望,关于信任、勇气、坚持、恐惧、友谊、正义和邪恶。多主角设定,数不尽的细节,闪现的轮回与记忆错杂交织。 以前总感觉长大以后会丢失掉儿时的一些什么,事实也可能真是如此,不过也还是会愿意相信,还有一些东西,是会一直留下的。以后看到小镇,我都会想起德里。 我爱他们,虽然最后会遗忘。 是真的爱。
- 因为航班延误,终于在机场把剩下的结局看完了…历时漫长的两个月。无他,这本书实在太长铺垫也太多了,中间好几次弃了又咬牙捡起来,看完之后十分后悔看完了!就 老套的伤痕文学,青春,爱,与成长,反正不是很合我的胃口,我只是想得到纯粹的惊悚和刺激而已惹!
- 最后百分之十怎么变成黄书了
- 另一个版本叫死光,和捕梦网一样,是金的小说里我比较喜欢的那一类。
- Stephen King的小说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IT更是如此;多条时间线叙述方式讲述了一场相隔多年但极其相似的奇幻恐怖史,表面上为恐怖题材的本作内核更像是奇幻作品,而发生在这七个小孩身上的事更像是一场接近死亡的冒险,也通过如此教会了他们爱的强大和珍贵;本作前半段较多铺垫,后半段则进展较快,几个插曲的加入非常有效地辅助充实了世界观的营造;尽管很大一部分篇幅的主角为一群小孩,但本作的内容却非常地少儿不宜。
- 去年小丑回魂上映的时候特意没看,想留着先看书。这本真是太喜欢了,故事也好,写法也好,尤其第二本回忆和现实交错前行的节奏,看的太爽了。对IT这种异次元的存在,描写也是非常生动,边看脑中就有小剧场在自动播放。孩子他们一直都在那里,去想起他们,看到他们,保留着哪怕只是一部分的他们,去相信相信的力量。现在,我可以滚去看电影了。BTW 感觉怪奇物语也是受到了这本的启发吧。
- 不喜欢这些虚拟的怪物,又不是看西游记。
- 这本书最出色的地方,也许并不是其中包含了各种能让读者吓到睡不着的恐怖元素“豪华套餐”。而恰恰是那些生活中平淡且温暖的事,是的,是童年死党们的纯真,执着,那种生死也无法磨灭的友谊。老金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不光能在小说中写出恐惧,当然还有的就是……“爱”
- 恐惧伴随我们成长
- 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总好像是在写自传 对孩童时期那段深厚友谊的怀念这点在stand by me 里面也有写到
- 我一直觉得《20世纪少年》就是借鉴了《它》。成年人兑现儿时的诺言的故事超棒的好吗?
- 结局之前五星!!妈妈的和穹顶之下一样的缺点,斯蒂芬求你转型写肖申克和纳粹高徒类的小说吧!!
- 这书是真厚,不过看到最后威廉载着患精神病的奥黛拉,银仔飞快奔驰,奥黛拉恢复正常,两人恩爱一幕还是值得去翻的。
- 斯蒂芬金所有恐怖小说里我最爱的一本
- 补个记录。寓意厚重的恐怖小说。
- 成人和孩子在本书里看到的是不一样的恐惧。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恐惧于那些实体怪和不可名状的玩意儿:)这次重温,让我印象深刻的全是细思恐极的东西。我还看到了一个邪神,一个从未点破却BE了的CP,还有孩子们童贞的遗失(quite literally)。德里镇离我们不远,德里镇上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它在我们中间。
- 青春恐怖文学(?)的最爱,混杂着躁动、启示和救赎。 封面深得我心。
- @2018-08-30 21:53:13
- 3.5。太NMNMNMNMNMNM长了。总的来说作为一本惊悚小说,它的教育意义实在是太广了。
- 活到现在 看了《魔女嘉莉》《闪灵》都无感的我 突然在这本《它》里发现了老金的伟大之处。那种难以言喻的东西又从身体里上浮起来。还有关于故事。发誓看完老金所有的书。 接下来就要赶我的外教作业了。
- 我真的看完了,太长了。。而且是不必要的长,老金真的在自我放纵,看得出来他写的很嗨。
- 为什么女主要和其他主角啪啪啪啊!!!!!我不懂啊!!!!!!这群人还是小学生啊!!!
- 第一次看史蒂芬金,描写细致程度让人叹服。只是用kindle看的不太有耐心,篇幅确实长,下次要买实体书看
- 很厚的一本书,读完了心里有种怅然所失的感觉。(大概是需要再找一本大部头书来读了) 最喜欢最后一章威廉·邓布洛骑着银仔带着妻子打击魔鬼的场景,冷风刺着眼睛里的泪的感觉。
- 快1200页的两本,终于看完了,结尾的时候你都不记得这是一部恐怖小说了,它所包含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从家庭、友情、青春到霸凌、童贞、性,It只是一个串起了27念岁月的工具,成长才是这套书最大的主角。
- 太长了……而且啥都能扯上
- 感觉老金不只是想恐怖惊悚
- 每当威廉·邓布洛清晨从梦里醒来,几乎就要想起童年,想起和他共度童年的朋友时,他就会想起这些。
- 几乎无可指摘的作品。
- 斯蒂芬金的书老是厚了吧唧啰啰嗦嗦的。然鹅还是每次都能读完。。。
- #5 恐惧和想象力,生于斯,死于斯。话说,你还记得你的童年吗?
- 不敢看电影就直接看原著了。“它”居然是近似克苏鲁的存在,与德里相连,设定宏大巧妙,社会结构与人类本性,许多问题都可以因此揭露。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极令人感动,就是仪式的最后一部分是群……总觉得有些奇怪。1953和1985双线叙事,两条线却近乎结合,可见作者叙事功力。
- 十几年过去了 我就记得那段群交
- 童年无忧可能是人生最大的谎言,那时发生的一切其实都能让人感到恐惧,无论是发现现实远非如此,抑或现实正是如此。而正是随时置身于此种恐惧,才给了我们日后一直为之骄傲的勇气和坚定,因为纵然暗影绰绰,它毕竟还未定形,而我们总会同行。所以说,本书最打动我的命题不是相信而是遗忘,纵然细节消散,但恐惧和共感不灭,这让我们能够确认,岁月流逝而去之中,我们的存在确是真实。至今看过的斯蒂芬·金最佳作,其辐射的范围和书写的力度超出了恐怖类型小说的范畴,深入到生命晦暗和光明胶着共鸣的神秘领地,恐惧的描绘张扬又充满实感,而对于友情与成长的刻画则平实而真切,时序、视角的跳跃、切割、转换更是将叙述的动态、膨胀感凸显升华,让1000页的大部头断无冗长生造之感。最动人的笔触自然来自伙伴们于瞬间似有似无的理解和信赖,温柔又感伤
- 本来是想在看《小丑回魂》之前补原著,但现在也不怎么想看电影了。 畅销书和畅销影视剧集最大的问题,就是精彩入坑,索然收场,后三分之一是创作者和观赏者两相生厌的共同匆匆和不耐。 金的创作力无与伦比,早期作品有我更喜欢的生猛,但是结尾一个桥段,我很反感。
- 勇气和友情是对抗黑暗的最大武器。
- 作为局外人,看到他们开始遗忘真的感到遗憾,但对于他们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 极度的冗长和反复的视角切换,让我有点搞不清到底作者的目的是什么,虽然挺好看的但是并没有评价的那么好,我总觉得金的最高作还是穹顶之下和头号书迷。
- 初中的时候,每天晚上缩在被子里看下载到MP4里的电子版It,半个月看完了。直到上了大学,在图书馆里看到这本书的纸质版才知道原来这么厚。
- 不打五星的脑子都有屎
- 在图书馆借到一本厚厚的大砖头,回来才发现上面有个又小又细毫无存在感的“下”,简直惊呆了!
- 如果译作《小丑回魂》,对这部小说就不适合了。看了电影,以为它的原型就是小丑,其实并不是。它是宇宙创始之初便存在的,是无形,是永恒。 斯蒂芬·金的故事,总是给人以勇气,希望,即便故事是黑暗的。读完也挺感动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让11岁的孩子交媾。
- 和我童年梦魇迷之吻合
- 我喜欢那些回忆 往事
- 越往后看越引人入胜。书中探讨了多个主题。值得再看一遍。写作手法令人赞叹。
- 这部超长篇真棒!我觉得比《末日逼近》更好,人物多时间跨度长,每位主角的故事以及主角之间的互动都很丰满,讲述的主题从童年、梦想、友情、性、校园暴力到城市变迁都有,恐怖元素以及悬念也不缺。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算是老金对童年的致敬,看到最后我都有有点感动了,能够当老金的脑残粉真好!2018.09.06—2018.09.16
- Õ_Õ不太友好,长得没完没了,简直爬过一个虫也要写150字。又不是普鲁斯特,追忆个似水球球。。肖申克,纳粹高徒,伴我同行,绿里奇迹,魔女嘉丽,比较爱简单的斯蒂芬金。看完了等movie2
- 老金的书得静下心来读
- 读这本书时,我不停在脑海中建构斯蒂芬金的形象,将近千页的极长篇幅使我意识到这位作家似乎天生拥有运用文字构造想象的才能,而通过贯穿全书,包涵爱、信念、成长的主题,仿佛能看到商业时代下名气声望包裹不住的少年心肠。这本书具有老少咸宜一读再读的神奇魔力,我真的很爱它。
- 电影把名字改成小丑回魂其实有些俗套了 看完书后才知道小丑也只是 它 的一个形态之一 在书里 它 的指代范围很广 可以是具象化的 可以是抽象的 外在的 内在的 微观的 宏观的。。。。千变万化 这本书更像是用来给已经长大的人回忆童年的 虽然文化背景不同 但还是能找到许多共鸣 感动的地方也有好多处 整体略显冗长 但斯蒂芬金的掌控还是很棒的
- 对它的揭秘 其实远不及对整个过程的喜欢
- 斯蒂芬金一辈子都在跟他老师的否认作斗争。// 一部成长小说,建议童年受过伤害的小伙伴读一读,速读就够了。// 遗忘不代表背叛。
- 17-10-7上部打卡,睡前看完吓得不敢睡觉。 17-12-23最后一百页打卡,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
- 又…烂尾了(咦为什么说又
- 生活不只有罗PD综艺里长不大孩子般的嬉闹与温馨,还有那些明知却永远也不希望了解的险恶。纵然世事险恶,明白世事险恶也更是让人难过,但在明白之上若还能抱有选择面对的勇气,抱持孩子般相信的力量,这便足矣。
- 斯蒂芬金的大量书里超喜欢这一部!!!没有事物是不会改变的,大家来来去去,距离只是假象...
- 和《尸体》、《捕梦网》一脉相承,史蒂芬金最擅长的成长题材。看的我直哭。
- 小镇有个恶魔,每隔二十几年就出来猎食孩童,1958年,七个窝囊的孩子打败了它,1986年,它又出现了,成年集合,这次消灭了它。故事简单到一句话就能讲完,却写了满满的童年和成长。
- 看完才发现原来是个上册。原来真的有摩托罗拉牌的电视啊。
- 世界上存在只针对小孩的恶,并且只有小孩能看见。“因信念而安全,同时害怕黑暗。”
- 史蒂芬金的中篇比较好看,这本也太长了.....翻到两百多页还在铺垫铺垫铺垫...........看着看着就疲倦了
- 万幸-童年里出现的小丑不杀之恩
- 有趣的是,看完上部时会觉得这部书的水准已经上升到文学,而不仅仅是小说。看到下部一半儿处,开始感到“也就这样了,离文学还是差点儿意思”。看到最后二三十页,又觉得本书是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了。 《小丑回魂》和前作电影合在一起拍出了本书前900页的惊悚故事,但本书最后20页中,“它”的所指由表象的邪恶小丑、所象征的冷漠社会失格家庭,转换为孩子的童年本身。 想想看,确实也是:本书中的确有各种各样失格的家庭、问题百出的父母,但也有一两家优秀的父母。即使是优秀父母的家庭,依然会给孩子带来不安恐怖——因为患得患失。而相信是战胜恐怖的唯一办法。 14岁就伏案写作的斯蒂芬金,我想一辈子社会经验应该不多吧,书中可以看出他依旧保持着孩子一样坚定的信念和信仰。
- #伴我同行#同样七个人,只要六弟还守护着我们的回忆,我就永远不会长大。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stand by me.可以说,艾迪是我的本体了,没错,一毛一样
- 因为翻译的破烂程度只好撤一颗星,世界上最要不得的事情就是书不看实物直接买……窝囊废俱乐部这个真是让我口吐鲜血!翻译是有多么强烈的感情色彩去看待小孩子们啊!
- 前面的扑朔迷离比后面的惊险刺激更好看。老金在技法上的最为过人之处还是在于对悬疑恐怖气氛的营造。
- 第一本的时候毛骨悚然
- 上下册加起来厚到令人发指,但是非常吓人,精彩至极。但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史蒂芬金擅长的小镇loser熊孩子团体,就像《怪奇物语》中一样,某个暑假,书呆子病秧子大胖子小黑子碎嘴子还有一个有点酷的姑娘用汽水瓶弹弓小石子战胜了一切恐惧,无与伦比的回忆和一辈子的羁绊。
- 它:作者:斯蒂芬.金~看似那么简单的故事~作者可以写那么长~也是一种功力~而且一点不会觉得冗长~但是简单的故事~作者用了很多篇幅来丰满这故事~让它更加的立体~更加的深入~每节树干上都开花发叶~对它的描写也秒杀一切怪物~玄的有点像宇宙的处点~像人们内心的深点~越来越喜欢作者的讲故事魅力了~
- 重评,长长短短的句子用力削弱着可读性。主线设定太模糊了,每一个没做有超自然现象的心理准备的读者每都会一头雾水吧。尤其是这个版本的导读写得还很吸引人,看完导读再看会很失望。一部恐怖冒险小说印象最深的竟然是其中的反家暴情节和婚外恋情节。 &所有有字数任务的作者都可以购买这本书,里面有好多把一个动作写出百来字的范例。
- 克服最深层次的恐惧。
- 第一次见到上下册厚度如此悬殊的书。在几次开会时看完了上册,回到德里镇之前太多人物断章跳着讲了,隔太久之后我都忘了谁是谁还要重看一遍。哎已经失去了小时候记外国人名无障碍的能力。
- 你是不是还像一个孩子,因为信念而生存,同时惧怕黑暗。
- 我眼中的斯蒂芬金神作
- 600页就可以写完的故事强行扩到1000页,老金的冗长叙事风格在这本里发挥到极致,但没办法故事不错。
- 其实是一个关于孩童成长为大人的故事,只是披上了恐怖的外衣。上部的恐怖感强于下部,结尾依旧充满正能量。
- 很好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