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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有点啰嗦,希望有个好的翻译
- 同样是硬派小说,布洛克让我觉得对比哈米特等的风格,简直是硬派里的文青。没有特别复杂扭曲华丽的词藻,但感觉真实,无论是死亡,还是酒瘾。案子节奏感并不强,凶手和案件都并不多么重要,主角甚至自己都不太上心。纽约在作者笔下的那种疏离感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但最终斯卡德说出话哭出来之时,他还是踏出了求救——自救的那一步。
- “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满满孤独感。八百万种死法其实是八百万个悲剧。“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市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
- Each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For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Therefore,send not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 大概是去年这会儿开始读的,断断续续隔了很久到今天读完竟然有一年了。硬汉派推理手法不喜欢,适合拍成电影。看完却有点郁闷,劳伦斯•布洛克把主角马修•斯卡德压抑颓废又精明执着的普通人个性塑造得真戳人。
- 一般般的小说。真不值自己买。
- 2009-12-20 我的名字叫马修。我是个酒鬼。
- 很压抑的一本书,睇完会很想喝酒的
- 硬汉派小说里它是绝对的经典,男主角马修似乎总是在光怪陆离的纽约城里闲逛,到戒酒俱乐部听分享,或是打开报纸看凶杀案的新闻,因此会稍微感觉有点墨迹。他要调查一桩妓女之死案,而他也要跟妓女、皮条客等来往,所以读小说时脑海里会浮现出混乱且浮华还蒸腾着热气的纽约图景。 谜底揭晓时我惊讶居然这么简单,真凶也不过是个符号式的人物,甚至连关键角色都没露面,这也是它跟本格推理最大的不同,本格推理是ABCDE所有嫌疑人都在你面前,从中找凶手;而在劳伦斯·布洛克这里,凶手却是从未露面的F,连他姓甚名谁都不重要,但逻辑上却又完全说得通。 劳伦斯·布洛克这本1982年的书名气在外,但却没有被改编成电影(其实有过,但不出名),梁朝伟都曾表示过想要演马修一角。不过我觉得这本书要想拍出那种黑色电影的感觉其实也挺不容易。
- 可能是个人偏好原因,这本书对我来说不是很吸引。
- 读了很久,还是挺压抑的。感觉翻译的不好呢。。所以一般
- 硬汉派推理就是会有种无聊琐碎又挺写实的感觉啊
- 八百万人有八百万种死法,人们从不在意,除非他们相信每个人的死都有损于自己。
- 失去的第九天
- 很喜欢布洛克的叙事手法。
- 画面一幅接一幅。代入感强烈又真实。还有动辄出现的回味无穷的词句。我爱马修。
- 马修系列最著名一本。确实不错,但没有太大惊喜。
- 读过两遍。现在读来发现结尾几乎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名叫机会的皮条客。他给那些女人一个机会尝试不同的人生。马修开始戒酒,似乎是受到简的影响。整场探案之中,他一边寻找真相,一边尝试戒酒。第一次失控,最后努力让人生重新回到轨道,饮酒的冲动被抑制,射击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最后一刻,辞职后的第一枪终于打出,困扰着他的问题终于解决,也许人生或早或晚,都会来到转向的时刻,辞职或者戒酒。终于在匿名戒酒会自我介绍,却哭了出来,也许是悔恨,也许是庆幸吧。纽约,八百万市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也有属于自己的死法,无法预测,坦然接受,这就是人生,与全世界息息相关。似乎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只剩马修走遍这罪恶之城来寻找真相,洗去冤屈。
- “在互助戒酒协会里有个家伙,他身材高大,嗓音粗哑。’我来这儿本来是要保命,‘他说,’然后才发现触及灵魂。‘ “
- 作为侦探小说不够劲,当做纽约众生相和戒酒日记倒是不错。
- 在家积灰五年的书@朝鲜火车读物
- 4.5星的小说,另半颗星给的是纯文学性,跟看电影似的~~硬汉派的经典
- 推理小说的特征在于 不一口气读完 会憋死的
- 仿佛老美无论写什么,都会认真刻画人物。对马修这号侦探印象深刻。
- 能感到人文主义的伟大光辉,但作为一部推理小说着实不合格。怎么能让一个从来没出现过的角色成为凶手?简直让之前的推理都毫无必要,直接让他某日跳出来自首不就得了?斯卡德戒酒的挣扎和唐娜的诗挺触动人心的,许许多多毫无预兆又莫名其妙的死亡也让人感慨。但推理情节的安排真是犯了大忌……
- 读了好久。。。
- 有个爱侦探小说的老娘省了几多银子啊!老娘我爱死你了!
- 读了四分之一才引起我的兴趣,厚厚的一本书有一半的内容是废话,但将案子联系起来的时候还是很有意思的。
- “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忽然对这句话有feel~
- 你知道的 这书我貌似在哪里看到评价很高 可是我没看懂 我不由得有点难过。。。。。=。= 我还准备把劳伦斯的作品都看一下呢。。。里面没有一个角色我喜欢 整个世界观都很懒散。。。。不喜欢懒散的世界观。。。
- 纽约,有八百万人口,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
- 从一桩桩的谋杀案,意外死亡和看似规律的生活,配上看似繁华,实际阴暗潮湿冷入脊髓的城市。无关生活和生存,仅仅只是寂寞和孤独。
- 结局有点让人猝不及防的粗糙……所以四星。但除了这一部分整体的脉络都很清晰。作者的写作风格很硬派,同时却不粗枝大叶反而惊人地注重细节,也许跟书本身要描述的相符合,这就是一个侦探的故事。所以他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在很多的描写上布洛克都针针入骨,用抽象剪画的形式描述风景,用环境描写来代替
- 寻找外围线索+得出核心结论,忽略最重要过程
- 所有的智慧都用来讽刺纽约了,对案情反而挺草率,在结尾嘤嘤嘤起来的马修还是遇到了很多温柔的好人嘛
- 三星半。冷硬派的写法。。书是消遣的书,没什么内涵。但文笔比较好,冷硬派都是这样的写法,看多了会腻,少看几本会喜欢。
- 非常适合作为阅读马修斯卡德系列的试金石,如果能被吸引,就有成为布洛克书迷的潜在可能:除了八百万种死法,这里还有囿于酒精的人,以及邪恶、破碎又迷人的纽约。
- 冷硬派推理小说代表作。作者对人物刻画是让人敬佩和赞扬的地方。
- 我觉得挺牛逼的.
- 太好看了……好久不腐了却萌上皮条客×男主这对(。
- 一个孤独酒鬼的自白
- 城市就是城市,哪里的城市都是如此,那只是素昧平生的人的聚集之地。它从来不曾抚慰我——无论何时何地。
- 结构严密,文笔细腻,故事情节缓慢,进展的就像没有多少进展,直到最后把所有线索串起来,得出答案。不过,我个人更喜欢节奏快一点,起伏大一点的悬疑故事。
- 布洛克和钱德勒这样的硬汉派,主角明明都是糙汉子,写出来却满身诗意。
- 这本书简直是系列里压抑之最。每一章节都要花很大的勇气才能读下去。纽约市在作者笔下,像是一个巨大的屠宰场,真实,又绝望。
- “我叫马修,今天我无话可说。”
- 写作手法挺不错的 很多自想自答
- 硬汉侦探=酒鬼
- 比较喜欢本书的节奏,但或许因为之前情节渲染的缘故,结尾破案的情节显得急促和让人失望。罪犯并不是书中精心描写过的任何一个人而是突然蹦出来的开膛手。没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侦探小说的结尾,是本书的遗憾。
- 美國犯罪片的文字版。“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
- 诗意的布洛克
- 还是给个四星吧,不知道怎么形容。
-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
- 我只猜到琼斯不是凶手。。。
- 无论叙事风格还是嗑的硬度,都跟吃了一沓伟哥一样根本软不下来。
- 嗯,因为做了个梦想起这篇没有mark,对于一个喜欢日系推理的人来说,这类风格的推理小说精彩的都是推理以外的。。
- 当推理看你就输了。什么样的推理小说最后的凶手是一个整本书都没出场过的人啊!
- 看了这本书,感觉像在看一部美国大片,非常有代入感的描述。而且看的不会那么艰涩,好书
- 各个角色的内心状态比案件本身更迷人
- 事态明线与心态暗线交织,酒精、财富、性、死亡...一隙之间,千头万绪,月朗星稀。
- 我一点儿都不厌烦斯卡德永远在纠结要不要喝上一杯,一杯再一杯,计算着今是戒酒的第七天或是第八天。罪恶之城里选择清醒还是醉倒永远没答案。我是想说,嘿,钱斯,风度儒雅温柔多金有品位,更重要的是,他真心对待女人,谁会不爱上他,尽管他是一个皮条客。
- 平淡缓慢,却因个人原因为细节触动。咖啡还是非洲面具?离职前读来,多了细微的感慨。
- 读完 八百种死法才发觉这是个坑啊,马修斯卡德系列足足有近二十本!!!
- 写戒酒,写纽约,太对胃口了。
- 今天我无话可说。今天我只听就好。第一人称“我”的很多想法,超有认同感。
- 蒋鑫说这比我男神写的好看多了,实在不知羞耻,完全无法原谅,不知道老布也是我的男神吗(。
- 我得承认我最开始是被书名吸引的,纽约有800万人,有八百种死法~~
- 大概是翻译的问题,所以感觉没有Burglar系列好看。觉得有点慢热,越往后越好看!
- 一本硬汉派推理小说!看这类推理小说并不期望结局能带给你多大惊喜,而是故事本身的张力,作者残酷的笔触看得读者触目惊心,真实,有力。人物个性鲜明,钱斯与酗酒的斗争是对和八百万种死法的纽约斗争的一种具象化,看得很爽。
- 太喜欢硬汉派
- 一切都是中等水平 就造就了一本还行 @家
- 很有味道,也很伤感脆弱。
- 没想到看到后来竟然超对胃口~唔,马修斯卡德可能太有rust的感觉啦让我一见钟情(?)钱斯也莫名的超可爱XD酗酒马修的心理描写的真是很好~这本硬汉派很现实的手法我还蛮赞的,看惯了日式推理这种现实生活类的破案显得非常有趣。
- Nobody's going to buy me emeralds. Nobody's going to give me babies. Nobody's going to save my life. I'm sick of smiling. I'm tired of trying to catch up and catch on. All the good times are gone.
- 马修斯卡的系列没有推理,而是那种纽约街头的硬汉气质在吸引我。
- 不太算推理小说,对上世纪末纽约的全景展现更吸引人。
-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 简直是眼含热泪在加书目啊我去!
- “知道吗?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
- 第一次看时云里雾里,不知道这种叫冷硬派,无法适应不是本格的故事,导致最后凶手是谁都不记得了,因为那不是重点
- 然后最他妈的要命的事情发生了。我开始哭起来。/
- 迷人的是推理之外的那些东西,比如八百万人的八百万种死法。每一种都令人绝望一百次。
- 比《酒店关门之后》好看些。
- 不怎么恐怖,但挺幽默!买书千万不要太被“书腰”影响。
- 重要的不是凶手是谁,而是布洛克笔下的一个真实的纽约,带着醉意的麻木。
-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其实这是一本关于戒酒历程的书,很好看,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 发现这也是我前几年想看的书之一。呵。居然到现在才看。
- 我叫马修,今天我无话可说。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
- “威士忌可以做到这一点。它使灯变暗,音量降低,棱角变圆。”
- >_<实在乏善可陈
- 2017-10-16/好
- 读着就有点悲伤的,歇口气再看。
- 幻想感性的谋杀不过是对自己的仁慈。
- @2014-04-23 14:54:07
- 拍成电影应该也不错
- 非常喜欢的一部书,硬汉小说少了。反应了那个时代的纽约
-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连载就再也忘不掉马修
- 重读感觉更好
- 爱死我了,我的天呐
-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侦探故事基本可以忽略,倒是里面隐隐透露的哲学情怀让我沉思良久。莫名喜欢这句话。再添一句,一般的侦探小说中关于人物自身性格以及琐事的描写很容易被认作是无聊的码字,成为作品的败笔,这部小说不一样,足以让推理情节成为这些“副业”的点缀。
- 侦探干得好,诱饵干得好,最后枪开得好。
- 可爱的酒鬼朋友 戒了1分钟了吗 真棒啊 那可是60秒呢
- 随意拿起的小说,却手不释卷。想起当年没日没夜看卫斯理的日子。决定以此开始笔译练习!
- 虽然讨厌这种模式
- 希望文风不是译者的
- 徐然说过的,他看书从来不猜结局,所以每本书都能看完!本来我想试试能不能像冯璐菲一样在160多页就猜出结局,显然自己没有!160多页金刚死,推理能力不是很强!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和我印象中的侦探小说不一样,更多了对当时纽约的现实描述,挺喜欢的!
- 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
- 劳伦斯•布洛克第一本。几乎是本年度最舒服的一次阅读体验。太爱这种叙事风格。破案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死死生生那流转之间吸嗅的味才是真谛所在啊。
- 知识点:非洲艺术品、诗。可以带着书去游纽约,去找阿姆斯特朗酒吧、哥伦布圆环。
- “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和《父之罪》属同一系列。
- 从下午一直到现在读完。读的第一本“硬汉派”推理小说。没有高智商,没有高科技,没有夸张的情节设计,酒鬼主角不停的在纽约街区晃来晃去、进进出出各色酒吧,看似沉闷的情节却相对真实。看完之后觉得很过瘾。光鲜的城市里暗流涌动……
- 翻译可以给高分
- 结尾是不是太急了一点,对于那个变态地杀人犯,着墨也太少了。不过,劳伦斯的书看起来很顺畅,很吸引人。还有,那个皮条客看来真不坏。
- 活着,因为不敢死。
- 纽约人民生活幸福指数高啊,活的如此卑微,死的莫名其妙。
- 再也不想看这个人的书了…
- 八百万个人,就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读这本书,完全只是因为书名,但是书中的内容还是强行读完了,看似侦探小说,但是我认为书的前半部分并没什么内容,后半部分强加逻辑,真相大白。
-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我的名字叫马修。”我说,“我是个酒鬼。”然后最他妈要命的事情发生了。我开始哭起来。
- 【20120518今日购书】当当网,满二百减一百。很一般。
- 死是唯一的出路?
- 火车上。译得真好。
- 阿暖送的XD
- 新星红皮书升级版。要带这本书出门时切记把外封给拆了。
- 一个城市,有八百万个人,就有八百万中死法。
- 欧美早期推理小说喜欢把主角设置成一个酒鬼,不过在这本里关于戒酒什么的描述有些过多了。
- 嗯,其实对主线故事没有特别的感觉,倒是各种支线故事觉得挺吸引人的……话说这是我抓不住阅读重点的表现嘛……
- 吃了几次堑了都不知道要长一智...
- 如果侦探小说一定要分流,硬汉小说比推理小说好看
- 这些人为什么一天喝到晚。
- 这么久我不喜欢看长篇推理小说是有原因的,看了两百页还是一头雾水我是真受不鸟...
- “我是读者,我无话可说。” 还是说两句吧。 看完觉得自己的酒瘾和咖啡瘾被勾起来了。 结尾处理的有些粗糙了,前面倒挺有玄机 整体风格也同美式咖啡一般☕
- “我的名字叫马修,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
- 典型的美式罪惡,溫情似乎快要絕跡了。斯卡德和錢斯,很有意思的兩個男人,都有一身的臭毛病,雖不至於令我愛上,卻也恨不起來,至少很適合做朋友。一頁一頁讀下來,自然能明白二人第一次見面,錢斯對斯卡德那種莫名的信任和好感。
- 书名名副其实,大大小小不断有人死去,但书中反复强调八百万种死法,似乎有些重复了。硬汉派的侦探小说重心在于侦查的过程,并不在于结局的意外性,对这种类型无感……
- 连悬疑都谈不上的流水账一篇 再普通的一本书安上个好标题果然是会吸引不少眼球的 被这本无聊到极点毫无推理可言的硬汉派小说给深深地伤害了。。。
- 美国侦探小说的感觉,没有雷蒙德钱德勒戳我但是准备再看两本。
- 总觉得好基> <
- 看到一半,我一直觉得这是一本名叫“斯卡德戒酒日记”。知道金死后,一个高潮结束。知道桑妮死,第二个高潮,中间一直都是平铺直叙,然后就是啰哩啰嗦的戒酒。接着是变性流莺死,知道最后凶手出现被斯卡德打死。我记得我没有漏下什么,可是斯卡德怎么就那么确定金的男朋友就是变性流莺的哥哥,然后还是翡翠珠宝商?还有斯卡德衣袋里面的珠宝是怎么来得?怎么就直接跳到德金警官带领所有警务人员布置好现场,准备捉拿杀人犯了呢?
- 前300页挺好的,结局缺乏力度
- 看的侦探小说有限,还好
- 这本书是慢慢读的,是后半年读得最认真的书之一。可能临近年末了感想比较烦杂,颇唏嘘。有几个印刷错误和重影。翻译不好。
- 硬汉派的代表人物,写的更接近真实吧,不过在这本书中我真的关心的不是作案手法也不是社会学神马的,而是在书的结尾位置有一个付款的讨论,问总共收了18美元4分,是给了20美元还是怎么着,然后对方说给了20美元又给了4分,然后找零两元。。。感动的要落泪了,有木有,原来老外也是会这么找钱的啊,尾毛新东方那群货都说老外不会这么算!真纠结。
- 硬漢果然不對口,太水了啊
-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故事很一般。
- 纽约底层黑人,妓女,皮条客的生活。
- 馬修戒酒之後。“威士忌使燈變暗,音量降低,棱角變圓”,戒酒的馬修有清醒的痛苦感,但這依舊不影響布洛克骨子裏的詩意流淌漫延得這個夜晚都微醺欲醉。
- 相比于埃里克奎恩的侦探小说,更喜欢布洛克的风格。奎恩的小说写法更抓人,但略显做作,这样的写法比较适合拍成没玩没了的侦探剧吧。布洛克则是在近于冷漠的笔法,给读者一个真相。
- 裝幀超有手感
- 相对其他侦探小说放慢了速度 果然不让人失望 电影感+风格化
- 阴郁暴力的氛围适合拍成电影,但关于酒鬼如何克服酒瘾过程描写占比太多了
- 翡翠城有八百万个故事,也有八百万种死亡。
- 我承认我读到前几页的时候以为凶手是某人,读到一半的时候以为凶手是另一个某人,读到四分之三的时候以为凶手是另另一个人,最后竟然是另另另一个人……
- 事实证明看名字选书是不!对!的!无聊到快睡着了.....
- 3.9 不够本格
- “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我只听就好。八百万人,八百万种死法!梦已溜走了。我的一切都要溜走了,可是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以上,是我从书上摘取的几句话。300多页的书,一个近似于私家侦探的故事,详细,细腻,好看。看了一周左右。Now, 15:21, August 12th, 2012。
- 纽约的众生万象啊,每天都有人有莫名其妙的死法,似乎我们都是看看就过去了,可是对于当事人却是发生的现实。布洛克说里面的死法都是在报纸上看到加进去的。现在想想,中国又何尝不是呢?每天打开各种社会新闻,都是类似的新闻,让人感觉写社会真不安定。妓女们也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总得打磨时光,于是每个妓女都想到了自己的方法,有谈恋爱的,有喜欢写诗认为自己是诗人却倒贴让别人出版诗的,有的认为自己是记者,当妓女只是积累素材,有个妓女天真的以为皮条客之只爱她一个人,还有稀奇古怪的中国妓女。而且这本书给人的误导也很强,其中一个妓女自杀之前感叹自己的悲凉,几个妓女在一起等待不知道怎样的命运
- 死法都挺有趣的
- 你不读八百万种死法就永远不知道这本书讲的其实不是八百万种死法,就像你不读百年孤独,你就不知道它讲的到底是不是百年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