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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窗户关的太晚 梅太可爱
- 当理想渐渐变成真实生活的背景,何必让那清晰的影子再次变得模糊。
- 梅赢得了她的丈夫,失去了他的爱情。世上没有美好,只有假意的营造。
- 2014.08-2016.04.21 “他所失落的一切都汇聚在她的幻影里…”
- 纽兰是个好丈夫,不是个好情人,所以我喜欢他。纽兰一直认为梅很单纯很愚蠢,其实并不是。这教会我一个道理:你以为的别人并不是真实的他们。
- 红玫瑰与白玫瑰
- 原来美国人面对爱情也有过隐忍克制的时候。而最后一章三十年后的情景,出现了大儿子这么一个更像当代美国人的角色,和父亲的对话让人看到短短几十年人在三观上的变化。女作家文字是真好,心理描写真真细腻。
- 即使理智与情感都偏向同一边,选择依然是个难题,似乎不纠结的就不叫人生。P.S.特立独行的女子,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个悲剧。
- 忧伤和欣慰,两者都有。最爱之一。
- 对我来说,在这儿要比上去更真实。
- 很好看,有经典作家写巴黎伦敦的风情。纽约上流社会的奥斯丁,但比奥斯丁宽厚,优雅的写出了传统世界的规则、风俗、矫作与虚伪;有批判,也有理解。“优雅到想冲她飙脏话。”毛姆说作者的这句话很到位。
- 令人窒息的上流社会...每次重读都有新感触。
- 她那双明澈得眼睛给了他深沉得一瞥便转瞬即逝了。梅似乎觉察到他的失望,但却不知如何抚慰他。
- 书后面的那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阅读一本有着丰富文化背景的外国小说的困难。并且跳出人物视角来客观的评价事物,依然是个考验。
- 《纯真年代》所探讨的感情抉择没有最佳答案。不管是当初选了黄玫瑰的理想自由也好,铃兰的现实幸福也罢,人在未来都会有反悔的念头,尤其是在婚姻生活不合心意时,无法得到的都是意难平。但是,年轻时的疯狂与试错都会随岁月沉淀而显得不再突兀,当初选择带来的幸与不幸不再重要,适合会变成适应,这道难题的解答也会在生命尽头浮现。
- “哎,爸爸,她长得怎么样?” 在儿子泰然自若的凝视下,阿切儿觉得自己脸红了。“咳,坦白吧。你和她过去是好朋友,对吗?她是不是非常可爱?” “可爱?不知道。她很不同。” “啊—你说对了!结果往往就是这样,当她出现时,非常不同—可你却不知道为什么。这跟我对范妮的感觉完全相同。她就是你肯为之抛弃一切的女人,只不过你没有那样做。”
-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 爱不释手的一部小说!
- 《纯真年代》(依迪丝华顿)阿切尔的原话是这样的:“我们全都跟用同一块折叠的纸剪出的娃娃一样相似,我们就像用模板印在墙上的图案。难道你我不能走自己的路吗,梅?”
- 十二岁时候收到的生日礼物几本书之一,那时似乎没有看懂,现在反而受到更多启发
- 啊美国贵族的生活真的太无聊了....
- 她象征着他失去的一切。被封面版画深深吸引
- 纽约上流社会
- 纽约社交圈对埃伦的大惊小怪和窃窃私语不禁让人想起亨利詹姆斯笔下黛西米勒的遭遇,只不过彼书中被挑战到传统神经的是古老欧洲,美国俨然未开化之地,再想到此书中阿切尔太太去欧洲旅行时连与“外国人”说话都不屑,真是异国文化版的“文人相轻”。世纪之交的文学都经受着前进与否的考验,阿切尔是个犹豫的启蒙者,享受着旧时代的遗产却又成天做异想天开的梦,颇像五四文学中那些空喊口号的公子哥儿。娶梅是理智之下的决定,可光凭理智并不能掌控生活,阿切尔不是低估了梅乏善可陈的能力,而是高估了自己对此的忍耐力。不懂为什么总在这种故事中谴责男主,一生得不到所爱,一生为错误决定而后悔痛苦的不总是男人吗?至于梅,只想要一个相夫教子的身份,没看她在骗埃伦怀孕得逞后“留下了胜利的泪水”,她不明白,把不爱自己的人拴在身边已经输了。
- 最后一章太有力量了
- 以纯真之名行自私之事。一生多么短暂,多么希望他们为自己活一次。顾全了所有人,除了自己。人是社会中的人,接受了社会的好处,也要承受它施与的束缚。
- 我其实更同情梅一些,她真是很倒霉的说。我总觉得阿切尔是个懦夫,他正视自己的感情很勇敢,但是却不够勇敢地追求。我总认为他最后没有离开梅并不是因为责任,而是因为不愿打破那个阶级的某种东西。
- 好的文本,永远是跨越背景,与人的相遇。不过后头那篇书评,在原本震撼人心的叙述上,就显得单薄而微弱(人民文学版)。“他想,在这漫长的四个月中她都做了些什么呢?他们之间相知毕竟太少了!珍贵的时光在流逝,他却把打算对她讲的话全都忘了,只能茫然地沉思他们既接近又疏远的奥秘。”
- 结尾比较好看
- 中学时便买了原版,然书一直未看下去,电影也是先前在电视上零散看了,最近才重温。五月一口气将企鹅经典中文版已出的几册都几乎买了,于是随手翻开这本。译文整体不错,但各种错漏却也有,一个出版多年的译本仍有些低级错误,实不应该。华顿作为一个在旧时代纽约上流社会成长的女性,十九世纪中后期纽约传统上流社会在其童年记忆中留下了深刻印记。这本书并不是歌颂旧时代,而且将彼时上流社会的人生百态尽皆描绘。艾伦如轻箭般攻开了传统社会的一个口子,在二十世纪大变革的前夜阿切尔、艾伦和梅三人之间的情感琐事犹如一个温和克制的社会寓言。隐忍的旧时代在逝去,而每一个人都将更直面内心。阿切尔是牺牲的一代人,将爱深藏心底去维护传统社会的运转。而表面纯真的梅却以极度的克制和心机在维持体面的传统,这在我看来亦让书名有了些讽刺意味。
- 大概每个人都像阿切尔一样,跳了一跳,终究还是回到自己那个平庸但是平稳的生活中去了,直到白发满头。
- 冗长冰冷的上流社会人情世故描写读起来实在令人喘不过气。或许Edith是要将一种幻灭与怅惘从个体到时代贯穿到底罢,连“纯真年代”也永远地弥留在了纽兰的转身永别与永远定格在年轻岁月里的爱情之间。只有艾伦是纯真的。或许迫于社会体统与责任感等诸多压力,无奈的纽兰未必是全然懦弱的,而纽兰的几次邪念(最令人发怵的还是希望梅死的那一刻)与三十年后黯然的转身却已足够印证其在一种全然向爱敞开的生命维度前远不够真实的姿态。 全书给予Ellen的自主篇幅太少,密不透风、精致虚伪的上层社会机制全然将Ellen的人生摆布于一套剥离了“纯真”真谛的体系之中。而Ellen却经常使我想起怪房客的女主Helen,相比之下怪房客真正敞开了女主真实的心声以及立体感人的挣扎。既然纯真年代定成昨日歌,何不且多吟璧人真正的灵魂契语呢?
- 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 不知道纯真是啥意思!原来是个讽刺
- 我觉得并不是老天不给Archer机会,而是机会在他手边时他却选择了退缩。当初他和May还没结婚的时候,May就说了愿意放他自由,是他自己软弱和犹豫不决,确定不了自己的心,决定按照原路走下去。完了结婚后又忍不住了,既牺牲了May又害了Ellen。但是他和Ellen到最后也没能见上一面我还是有点意难平,唉
- 哎,多少人的婚姻现状……
- 这一别就是永远了。同时我也把这一刻的你封存为永久的记忆。
- 翻了一遍,性格的冲突似乎总被背景所淡化了。
- 其实这本书还是偏向于社会小说而不是爱情故事。结局不是HE,却最顺理成章,私以为结局那段“二十六年后”是全书点睛之笔。作者对环境心理极其琐碎又冗长的描写让我想起了《长恨歌》,这也可能是我虽然对其中感情思想很欣赏的同时又对这整本书始终喜欢不起来的原因。当然也有这奇怪翻译的问题,后半部分还好点,前100页分分钟让我觉得自己有阅读障碍。
- 这一版译本翻译腔极重,阅读体验一般。作者对十九世纪的纽约、欧洲社会阶层壁垒、交际习惯观察细致入微,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形象丰满,喜怒哀乐跃然纸上。但是主人公的婚姻爱情观让我非常反感,就因为他自己认定的“缺乏创新、因循守旧”,之前心心念念的未婚妻梅就被他判了死刑,而他追求的、渴望的奥兰斯卡也并没有表现出与梅截然不同的“创新”。即使心理已经出轨了,却还是选择和梅结了婚,甚至还屡次欺骗梅、与奥兰斯卡私会,甚至还想过私奔,真是渣男;无论对梅还是奥兰斯卡,他都没能全身心地投入,也没有勇气去打破表面的平静、追求自己的爱情,真是懦夫。
- @2014-02-03 16:07:59
- 句子过于冗长,更喜欢海明威式的简洁
- 全篇男主阿切尔的视角展开故事,说不出对Ellen的喜爱是否出自于对上流社会的反叛呢?最后补充了多年以后,时代变化得真快,上流社会旧有传统习惯土崩瓦解,新新世界可真令人向往,但没太搞懂为什么书名为纯真年代?
- 很喜欢两个女性角色,埃伦和梅,埃伦是独特的,性格的发亮点像水一样渗到我这里,梅是温柔的吧。
- 两个不在一个圈的人注定是不能在一起的,虽遗憾但也属命中注定。这本书提示自己思想要自由。
- 大概因为美国历史太短,几乎使人难以意识到纽约的上流社交圈也曾经有过这么古板保守人言可畏的时代。感觉纽兰像方鸿渐而埃伦像白流苏。
- 三刷。读者可以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但男主始终不能。当女人需要生存的空间时,他总以为她需要的是他。
- 希望你过得安稳 不是朝九晚五那种 希望你的窗前有片海 不必回头那种
-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而爱情也不是无往不利。能一直坚守真心也不易。还是蛮伤感的
- 这位作家是在50篇短篇小说集里面特别喜欢的《罗马热》的作者,就特别找了一本书来看,撇开这本书所反映的当时那个时代的人情特征之外,纯真的梅,那一个令人吃惊的大反转,真是让我觉得十分精彩呢。
- 怎么说呢,美美的一本书
- 注入日式悲伤美学的纽约爱情故事。歌剧里男主角不知女主角在黑暗中,亲吻她的丝带,故事中阿切尔在埃伦的身后,等着她回头,而她知道他在身后注视着她,她却偏不回头,看着大海和夕阳。阿切尔驾着马车离开。三十年后,梅去世,阿切尔来到了埃伦生活的巴黎,来到了她家楼下,却只是在楼下坐了一会儿,幻想了和她重逢的样子,起身离开。好在,阿切尔没娶到埃伦,阿切尔的儿子娶到了和埃伦性格相似的女孩。
- 才疏学浅,看了一大半,没记住什么懎节
- 纽兰·阿切尔如何不可避免地失去他的生命之花。看的第一本以纽约为故事背景的小说。伊迪丝的语言很美。
- 终于接受了压抑的主题后,阅读顺畅多了。非常佩服作者,身为女性,把男主角的心理捕捉得那么到位。
- 纽兰的悲哀在于他自以为能够选择,其实他和梅一样,都是定了型的,绝没有勇气去面对世俗舆论和清规戒律......从他一看见表姐就要提前宣布婚约开始就决定了他的结局。人总是摆脱不了三纲五常的。
- 满纸的“老纽约”、“老眼光”、“老规矩”,19世纪时年轻轻的美国在放浪的老欧洲面前自矜纯贞操守正直品格,却又自卑地保有一个艺术的、美的,巴黎梦。读书全程疑惑的是这些所谓的“贵族”、实质上的土包子,怎么能在Mayflower(女主叫May,是巧合吗还是隐喻)登陆后短短的一两百年内搞出和某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差不多的礼教规矩来的。也真叫是两次世界大战改变了美国。书本身将一小段未了的逸事写得密密麻麻如同绣花,百转千回的心理活动却很难让人共情,打破旧的束缚是幸运,作者也说了当下觉得是异想天开的事可能很快就变现实,到时候也许换自己缅怀过去。
- 不是我的菜,看了开头就弃了,很难集中注意力。
- 最后一章很感动,大概时间让一切感情都显得温柔了。梅和埃伦都很好。
- 作者对上流社会的描写真是入木三分!成人世界里的心理描写极其细腻到位!一般说来,小说主角多少都会自带滤镜,但是本书的男主实在难以令我喜欢!他本质上就是那种把错全推给别人,看不到自身问题,自私自利,软弱胆小的人!是那种标榜众人皆醉我独醒,实则与他人并无二异的俗人!
- 实在是看了每一个字但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完全没过脑子的一本。
- Archer实在太糟糕了,这个懦弱的男人,不曾付出过任何,竟然希望May可以死掉。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他都是配不上的。May是很好很好的,可是他偏偏不喜欢,得不到的Ellen才是最好的。然而跟Ellen这一别,竟然就是永远。P.S. May是很聪明很有智慧的把自己的丈夫留在了自己身边,她才不是什么纯真的傻白甜,我喜欢Ellen更多。
- 还记得Sex and the City整个剧的第一句台词就是"Welcome to the age of uninnocence"。但“纯真年代”无关年代,它只是一个代名词,代表着每个时代各自的悲欢离合、激情与责任、欲望与克制,以及其实从来没有停下来过的抗争和追求。在一股股“潮流”暗涌的时代,有人视而不见,有人不顾一切想要追求却被束缚,直到深知这再也不是他们的舞台无可奈何地退居幕后。时代翻天覆地的变迁,不变的只有人性的“纯真”。
-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都有它自带的隽永流长,不可复制性,以及独特的开创性吧!女性写的小说都脱离不开周遭生活的息息相关的环境。即便如此,书里的人物,事件却有普遍性。
- 读哭了 难受得无法呼吸
- 平淡的写法,平淡的故事,平淡的人物,翻译太差,文字不仅苍白无力,许多句子还繁杂绕口。最后几章加分,读完想来,温吞平缓的叙述倒也别有一番味道。
- 看的是英文版,我觉得这就是体面人的出轨方式,一方纠结一方克制一方通情达理。仿佛看了一部电影。
- 贵族容易被自己的身份环境所限制 这个很能理解 文学就是源于生活 高于生活的嘛 就是事情是这件事 就是人物的想法和情怀整的高尚点 男主这样过完自己的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 是时候读《米德尔马契》了
- 触及内心深处的纯真爱恋……
- 2017.2.13
- 不论你身处上流中流还是下流社会,总有属于你的命运需要去反抗,去挣脱,去争取,而往往你总是失败于责任,失败于义务,失败于你觉得毫无意义却被其他人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一切世俗。
- 比电影好看太多;纽约上流社会和百余年后的我们所思考和愤懑的东西其实没有太多差别;末尾对巴黎的描写实在太迷人
- 选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 在一个情妇被默许、真爱却无法曝光的“纽约社交界”,即使有撕开一切虚伪的勇气,也还是难以冲破伦理的束缚。虽然早已看过了两遍电影,这一次读完小说仍然要扼腕叹息。主演电影的米歇尔菲佛因为也主演了《谢利》,不禁想,也许奥兰斯卡伯爵夫人离开了纽兰阿切尔又遇上了谢利吧…
- 第一遍读时,读到尾,还以为那个场景多么美多么美,那其实呢,是个失败男人的故事,他上去找她又能怎样,他妻子死了又能怎样(这是他年轻时期待的),他不过只会说,不会做,他只是个把期望放在幻想中的傻的,“她要是回头我就走向她”/“妻子要是死了我就能她在一起”,这样的男人,能对他产生什么期待呢?他选择任何一方都不会满意的。
-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再不曾有过交流。他仿佛已经在自己心中筑起一座圣殿,她就在他隐秘的思想与期盼中执掌王权。渐渐地,渐渐地,这座圣殿变成了他真实生活的背景,他的理性行为的唯一背景,他把他所读的书、滋养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判断与见解,统统都带进了这座殿堂。在它的外面,在他实际上生活的现场,他却怀着一种与日俱增的不真实感与缺憾,跌跌撞撞地与那些熟悉的偏见和传统观念发生撞击,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碰撞自己屋里的家具一样。心不在焉-这正是他目前的状态,他对于周围人们觉得实实在在的东西一概视而不见,一致有时候,当他发现人们依然认为他还在场时,竟会让他大吃一惊。
- This innocence is briliant
- 真根本不是什么红白玫瑰的事了好吧…
- 小时候看过电影,喜欢得不得了,拿起书再回味一下。
- 结尾写的真好,有了这个结局终于不是一本通俗的爱情小说了
- 最后,当儿子问起阿切尔埃伦是不是他心中的范妮时,他惊讶,故作庄严,被儿子笑作守旧,证明了阿切尔其实不适应新的秩序。其实,正应了儿子对他的称呼“老男孩”,阿切尔是处于新旧时代交替中的“中间人”,渴望自由的他,当新时代真正到来的时候,他的应对,却是手无足措,因此,他最后没有走进埃伦的寓所,而是随着阳台百叶窗的闭合,宁愿把时间定格在那个下午的客厅、那个海边灯塔下人影。而另一方面,代表着旧秩序的梅,完美的妻子的形象,以一种高尚的德行,包容并接受了尝试突破的年轻人。所以,新旧时代,阿切尔两边都沾,却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构建出了自己理想中的纯真年代:旧的生活方式也有它好的一面,新秩序也有他好的一面。
- 美国式的严歌苓
- 我始终相信,这世上还存在真实的人,经历着真实的事
- 年轻时候的遗憾,不要留到无可挽回的最后一章。(不过话说回来,26年后的最后一章,无疑是对这个故事的最好收尾)。
- 心理描述很细腻
- 故事不错,反应现实,那个年代的女作家,但是稍欠功力,五星我给不出来
- 讲真,看完小说再看马丁斯科塞斯的改编,依然很喜欢
- 软弱的男人,给不了身边的女人幸福,也给不了真爱的女人未来。
- 居然忘记标记?我特别喜欢这本
- 对当时的年代背景了解太少,刚开始读时晦涩难懂。书最后安排了一篇分析性的文章不知道用意何在?故事读完则全书玩给人回味,来这么一篇,觉得画蛇添足!
- 最开始知道《The age of innocence》是因为无意中发现了一首同名的小提琴曲,非常喜欢,后来看了《纯真年代》的翻拍电影,再后来就是买原著来欣赏,我觉得,书比电影要好看,意义也深刻许多。伊迪丝.华顿的这本代表作(曾荣获普利策奖),不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不是蚊子血和朱砂痣的PK,也不是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引申,而是通过精巧的情节设计,对人物感情和内心世界的探索,对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本质的讨论,对社会道德和集体价值观念对个人自我意识压制的控诉(请自行参考作者写作背景,此处省略XXX字)。好吧,其实就是个三角恋的故事,男主A和女主B门当户对订婚后,但A此时发现自己爱上了女主C(B的表姐),A和C在世俗和爱情之间倍受折磨,相遇和错过了许多次之后,女主B使出必杀技“纯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胸闷。好像整本书最美好的桥段就是纽兰和奥兰斯卡夫人在街头追逐那一折……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up you.
- 独属于那个年代的隐忍爱情。纽兰,梅,埃伦都是牺牲的一代人。生活在“纯真”的老纽约,为了维持大家族表面的秩序,他们只能将所思所想所爱深埋心底。
- 哈利波特的经典同人文《纯白时代》里的爱情与《纯真时代》有异曲同工之妙,纳西莎的人设和表妹也很像,古典乖巧的淑女,却从不是被动的那一方,她们利用男人的软弱和妥协,最后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她们对爱情和家庭从一而终,心似幽泉,比你想的要深。她们也许在现有的规则下也不快乐,但绝不会成为反抗者;她们无异于改变现状,但却足够聪明,总可以在现世觅得一处安妥的栖身之所。
- 唉,看完难受的,他最终还是没上楼。真真假假,孰是孰非,说不清,道不明啊……这个人还真是詹姆斯的好朋友,俩人写作的题材和风格像像的໒(⊙ᴗ⊙)७✎▤
- 他们只有在互相远离的时候才能互相接近,那时候的他们才能是他们自己。
- 看电影,觉得那是一段满是遗憾的完满爱情。看书,觉得那是一个满是成见的可憎社会,和人
- 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取得胜利,不是通过让它的反对者信服,而是通过这些反对者的最终死去,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 ——马克斯·普朗克
- 一开始被人名搞晕但是其实核心故事是很简单的,也没有太过起伏的情节,因为主人公都是想做而未做,隐忍生活,默默接受或遗憾,到最后一段仍是这样。我觉得是非常非常厉害的作家。
- 人生本就是如此纯真又惨烈。
- 这不就是美帝的《红楼梦》吗?
- 看得心中很是难过。归根结底纽兰其实是个有着很多自私虚伪与懦弱的人吧,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配不上埃伦或者梅的。华顿的文笔真好,把上流社会的虚伪和残酷剖析得淋漓尽致,却又不会显得尖酸刻薄。毕竟是亲身经历过的人,比某些吃不着葡萄嫌葡萄酸的满含恶意的拙劣作品高出不知多少。
-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 一种保守派的严谨感,有点老巴和托翁的感觉,又很不同,少有那种幽默讽刺感,始终是一种持重沉稳的作派,压抑的激情。没有女作家常见的控制力不足、小家子矫情等毛病,有大家的从容感。故事题材、内涵并不新奇独到,但仍旧是篇十分讨人喜欢的作品。
- 谨小慎微碰女作者
- 阿切尔在梅的“纯真”和艾伦的“多变及丰富”的交缠中,试图探寻“真实的自我”,挣扎徘徊,忧虑幻想,直至自我瓦解,却始终没能跨出社会和阶级塑造的界限。19世纪70年代上流社会的图景在巨细靡遗的生活细节中铺展开来,关于阶级、社会、传统、利益的深层隐喻编织在人物和行动里。
- 爱来爱去,高级琼瑶
- 只有放弃你,我才能够爱你。
- 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共鸣
- 作者有着尖锐的才华和绝佳的讽刺,书写的不仅仅是一段沉积在纽约古典记忆里的上层社会的花边角料、暧昧恋情,更有高于轶事秘闻,出自于爱情且高于爱情的讽刺意旨,这在男主人公纽兰阿切尔的思想活动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社会环境和传统观念予自由以枷锁,纯真与视而不见与虚伪同行,书名与内容之间构成讽刺张力。“这屋子很闷,我需要点空气。”阅读过程中《雷雨》《安娜卡列妮娜》碎片式滑过,太过压抑,想要尖叫,想爆炸。
- 很特别的写法,空无一物的主人公和不一样的白玫瑰。
- 有时间再来重读。同样是红白玫瑰的故事,却比张爱玲的更具深意。May……唉……
- 读的是花城出版社赵明炜译的版本,真是烂的可以,好想入这版啊!!!
- 太过压抑的一段爱情,一个故事,一个年代。喜欢华顿对人物情感那种细腻而又富有张力的描写,结尾真是令人印象深刻而又心碎。5月22日午后,阳光炙热的地坛
- 这是2017新的一年读的第一本书,还有一周就放假了,这是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所以时间上有些赶,匆匆阅览。在上夜班,十一点半白班就下班了,住宿舍,尽量在他们下班之前睡着。可想而知,已经上了一个晚上的班然后看书,状态肯定不是很好。有时候看着看着可能就睡着了。书真的难懂,此前未接触过。
- 不知道为什么,真的很喜欢,在阅读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厌倦感
- 结尾全书精华
- 其实都挺可怜的,但是其中纠缠痛苦的婚姻也不是一人造成的,社会就那德行,真没办法。和詹姆斯一脉相承但我觉得还是不太一样……
- 还是挺好看的
- 玩味行将到来的快乐,常常会使他比快乐真的来到时感到更微妙的满足。电影果然拍的过于克制与浪漫了,缺乏原著那种玩味讥讽的深思
- 先看的电影后看的书,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也是无可挑剔,说不出来书和电影哪个更本质,因为毕竟有先入为主的态度在这里,只觉得看书的时候耳边也回响起恩雅的那首歌,这种相恋却不能相守的情愫大概也是我们经常遇到的吧,黯然神伤
- 本科时大英听说课老师推荐的书 那些innocent的玫瑰色年华一去不返
- 阿切尔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仿佛她是透明的,可以看穿似的。他所看到的无非是一把不值钱的粉红色遮阳伞罩在她痴笑的脑袋上
- 爱而不得不敢去追的三角恋,美国上流社会的小心思根本比不过中国古代的宫斗,翻译一下大约是: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 看了不知道说些什么。
- 最初是在【gossip girl】里面知道的,blair的高中每年都要演这部剧,高中买了书细细的读,真心不错,the age of innocent 喜欢这个名字,蛮反应那个时代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恋观以及生活情况的。
- too subtle too elusive 这是少有的我读完以后相当平静的书 三十三节 阿切尔没有选择远走高飞 三十四节 阿切尔老年去到巴黎 去到埃伦楼下 默默等到凉棚收起才离开 像极了那次在海滨时 埃伦知道他在等 却没有主动 两个人心知肚明 我觉得最难做人的是梅 她是怎么学会不动声色 洞察了丈夫的不轨 又巧妙搭建机会 做人真难 整本书里谁最innocent 我不知道
- 看到一个粗犷版的简奥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