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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好!好!好!语言节奏太美!画面!激情!倒错的时间!余占鳌在泼天大雨里大声唱起“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九儿穿着嫁衣穿过青纱帐;余占鳌手持小剑杀死单家父子,血流满卧房;余占鳌上身精光地倒着酒糟,惊心动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很久没有读过这样的作品了!第一章、第二章,太震撼!后几章相比起来就稍显平淡,但水平在线。 虽然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写作业(。
- 那一抹火红的高粱地
- 重口味下是对感情的真挚表述
- 迫不及待想找来电影看看,无法想象两个小时的电影怎么容纳得下这么长的故事。最后野人的部分,和《丰》那个鸟儿韩好像。文采真不错,真能写。
- 多么喜欢这个时期的莫言啊,狂热,豪迈,浓墨重彩,利落的笔去写人的野性,屠杀,复仇,抢婚......后期的莫言却成了八面玲珑的油滑模样,《檀香刑》的博人眼球,《丰乳肥臀》的伪史诗性写作,还有《蛙》中面对中国人的疼痛时他的无动于衷和冷漠,莫言会不会变成他在《檀香刑》里所批判的那种看客,中国的作家会不会都成为冷漠的非虚构作者.....在这个时代真的应该重读红高粱,重读文字中的野性,那才是真正需要我们向往,需要回归的所在
- 还是写出了山东人的豪迈
- 从莫言这里能学习到很多写作技巧,包括一些视角的切换,词语的选用,生动古怪的比喻,还有一些五感描写等等。他写出来的东西确实很别具一格,文字功底也非常强。把小人物的故事写得这么辉煌宏大,震撼人心,久久不能平静。
- 让我想起各类东北抗日电视剧,但细细一想品味又决然不同。
- 叙述方式确实很重要
- 真正文学家的作品,插叙手法也能做到流畅易懂。很多比喻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惊艳,平凡的语句也能让人热泪盈眶。 看完更加痛恨那个民族。
- 语言好热烈啊,我只能想到这一个形容词。“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
- 最触动的就是那股原始生命力。
- 【18-57】
- 接下来打算看看张艺谋电影版怎么处理那么厉害的时间跳跃度。。。
- 昨晚失眠,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荡气回肠!
- 之前看过张艺谋改编导演的同名电影。莫言确实是语言能力运用大师,他所描写的事情画面感很强,如果出一系列这种书籍并成为畅销书,我想反日情绪会更高涨。这本书很好读,几乎毫无障碍。不存在写作的隐晦问题。但单纯从这部书看,我还真看不出来他与其他大家相比有何出彩之处。
- 主人公既是放纵者亦是承受者。
- 莫言老师的文笔实在是太好了,切耳朵那地方直接看不下去,太栩栩如生了……
- 感情和色彩一样充沛而热烈
- 情节不复杂,语言浓墨重彩,很有风格。喜欢奶奶这个温柔而彪悍的形象,喜欢160公分60公斤的丰满。觉得如果能写成长篇或许更好看。看的时候耳边一直响着“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总以为那就是我的家乡模样。想要看一本现代的莫言。最后记下奶奶临死前的独白: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 语言很优美。仿佛亲身感受着高密东北乡的点滴。
- 特对我胃口,在飞机上一口气看完的,感动的一塌糊涂
- 厚重历史感下的农村历史画卷,智慧或许不够,经历也兴许单薄,但是人的生命力却可能超越这样的外部限制。余、戴、罗汉等鲜活的形象便是这类的证明,昏暗落后乃至愚昧,家国大义未晓但是敢爱敢恨却早已融入血液之中,回忆录性质的体裁使得视角转换与心理描写变得自然轻松,色彩与景致的刻画给人以沉重感现实感,回味悠长。
- 红:热烈的爱情 残酷的战争 悲凉的社会! 书写得很好 电影也拍得很不错!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为了电视剧热播,我下了准备路上看
- 这个版本是比较早期的一套莫言文集,一共5本。个人比较喜欢这个版本。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有人说莫言的小说充满性和人体器官,但是若没有这些,就很难把中国底层人民的苦难描写好,雅俗共赏,不必苛求一些表面的东西,透过表面看本质,这本书绝对是中国苦难文学的上乘之作。
- 有人说莫言表现的中国乡土很脏,很残酷。 但是谁又知道那是不是真的呢,到底是放大了还是缩小了。
- 读莫言的第一或第二本,章节意外的短,可读。
- 从小视角来描写抗日,看完心情很沉重。勿忘国耻啊同胞们!
- 不是很习惯莫大爷这种我父亲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老师觉得很别扭。另外就没人给莫言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么。
- 说实话,又是我不太喜欢莫言,尤其是他在和官方出现在同一场合,接受摸头的时候。 今天早上,看完了这本《红高粱》,很短的一篇,没有看过电影,不过不得不说,我很喜欢他的叙事笔法。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莫言的的作品,带给读者强烈的画面感,漏骨的描写,把事实的真相不加掩盖的呈献给读者。
- 还是没办法喜欢莫言这种风格
- 什么都能改变,除了那火红的红高粱。
- 篇幅很短,很快就看完了。觉得故事挺奇怪的,一伙村里壮丁在高粱地里伏击敌军,即使日军没出现,也不要叫家里妇女来送粮食吧,回去吃不好吗?意外造成的惨烈让人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另外莫言先生的细腻描写我也get不到,红高粱给庄稼人的那种特殊触感,对土地的描写,甚至凌迟的细节,我都无法进入这些。 有些抒情的表达倒是深刻又独特:“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 电影质量太高。再看小说就觉得比下去了。
- 莫言的每一个句子都不会让你失望,让你感觉到作家力不从心的尴尬,每一个用词都准确到位,饱满丰盈的完整表达了他心中全部的世界。
- 乱世英雄也卑慌
- 西北的高粱,醉人的美。
- 老谋子的镜头语言先入为主了呢
- 现代文学巅峰之作
- 看了前四章实在看不下去了。如果硬要说它在文学史的地位和影响,那我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仅从文学评论的角度赏析,那我也没什么好评价的,乏善可陈。类似作品中还是白鹿原赛高。
- 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奖那一年买了这本书来看,文字真的很豪迈
- 剥大爷那段简直看不下去。。。
- 莫言几部小说里的人物是重复出现的。较喜欢长篇的风格。
- 名不虚传,足当其位。粗犷而不甚修饰的语言有着广阔的原始生命力,与乡村地气牢牢相接。颜色的变换展示着最直接的视觉冲击与生命体验。凭雕琢和技巧是不能写出这种作品的,它必诉诸于切身的体验、悲悯的眼光和青春期的横冲直撞。高粱地的叙事架构太稳定了,是文学地理上锚定的活坐标。
- 没有多大感觉。。。
- 感官冲击极大,一个比一个猛...
- 救命... 真的不喜欢这种.... 罗汉大爷被剥皮那段差点读吐了......
- 不如莫言后期的作品
- 20140302 - 20140304
- 莫言的文字功力真的是很强的,我以前只是看电影,知道他很强,这次是看书,粉了!激动的心情难于言表,看,就对了!
- 高二课间挤时间看的。那时候感觉就是,在高粱里打滚这么好玩啊。完全没有觉得这会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真是没眼光阿哈哈。不过,一贯没有很喜欢莫言。不会因为他得奖了而改变。在我我更喜欢余华。
- 至今还没有读完,总觉得自己对其的理解太过浅显,难以说服自己这样囫囵吞枣的读完
- 非常富有乡土气息,字里行间充满野性,的确是最英勇也最无赖。
- 莫言的文笔确实好 一点不输老舍钱钟书!
- 很细腻,很真实,也很朴实!
- 其实我好像始终不太能理解莫言的写法,不明觉厉的样子。不过看过原作之后突然想给张艺谋的电影五颗星。
- 酣畅淋漓的野性
- 凌迟割耳朵那段写得蛮吓人的
- 以后看到罗汉果我ptsd
- 可以做入门,但我觉得还是得去拜读檀香刑,那应该才配得上诺贝尔。
- 莫言的小说真是超级血腥啊。。。
- 文字泥沙俱下,参杂着卡饼,血腥与酒气。相比较更喜欢电影。
- 唔,现在看其实里面很讽刺呀。不过那个时候的莫言和现在还真是差好多。
- 红高粱ptsd,领教了,莫言真不算最好的
- 目前没有文化能读懂
- 莫言细节描写的真是好,奶奶死的时候看见鸽子的安静,高粱外就是战火纷飞,这种反差有点大,突然有种港台剧的味道
- 很不错的一本书,敢爱敢恨,快意恩仇。
- 好血腥。。。好。。。恐怖。。。 实在说不出好看。。。
- 写得真流畅啊……
- 说实话不太喜欢这种风格…睡前读了扒皮那段 一晚上都没咋睡好(。•́︿•̀。)
- 这篇倒是先锋文学的意味,前期看起来并不舒服,直到中后期渐入佳境,文字像是有生命力般鲜活起来,饱满而又形象
- 东北的野性。
- 莫的文字,时而粗糙粗暴,时而温情脉脉 叹于作者思维的变换自如,时而过去,时而回忆,时而当下……
- 8.(7T)最乱诺贝尔,但也像一本口述史。
- 经受苦难,依旧烈性十足 // 文字血腥味十足,混合着泥土,还有那红色的高粱,辛辣刺激。
- 展现了野性与力量之美 但实在不喜欢这类题材和文字 3.5
- 字句渗着粮食、酒和血的香气。
- 读这本书的感觉正像是自己在做分析时那种肆无忌惮地诉说.....
-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皱着眉头读完《红高粱》的,好久没有过因读书而痛彻心扉的感觉了。莫言先生以他深厚的文学功力引领读者走进高密东北乡,这个充满野性和血性的蓬勃之地,慢慢了解她,敬佩她,爱上她。这里的故事独一无二,悲壮瑰丽,气势恢宏的叙事,英勇无畏的人物,残酷真实的战争,为读者打开了新视野,也开辟了一种新的抒写现代史的民间方式。力荐!
- 莫言的小说就是这样让我反胃不喜欢却一有机会忍不住又要看,难道他能充分的挖出我的自虐潜能?心惊!
- 描写场景的变幻很突然,却又很自然,佩服这种文字驾驭能力
- 厚重历史感下的农村历史画卷
- 我是先看电视剧再看的书
- 没什么好说的,唯有震撼。令人战栗惊悚的描写能力。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 也是跟风者行为,但看过的感觉也无非就是,哦。。。
- 写的很震撼了,红高粱真的是高密人精神的象征,贯穿了整部书
- 语言汪洋恣肆,想象奇异诡谲,非莫言无以为之
- emmmmm一般般吧不太喜欢,但文学价值还是有的
- 话不多说,特别喜欢这本书
- 惭愧 竟然才知道红高粱小说出自莫言 语言风格强劲 家国爱恨情仇时代的无奈 都完美浓缩在了简短的九章 奶奶是个令人鼓舞的东北姑娘!铁骨铮铮!光看电影我竟以为是黄土高原上发生的故事 翻书评用“野性”形容文字 不甚赞同 但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一段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 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 伏惟尚飨
- 我觉得我还是流淌着北方人的血液,骨子里欣赏这种北方爷们式的大气不羁,你说是粗鲁莽撞也好,你说是放浪形骸也好,我就是爱,爱这种北方平原一样的开阔和辽远,就是这样的文字!檀香刑真的很牛逼啊,看的我头皮发麻!
- 虽然不喜欢有太多肉啊油啊大便啊的书,不过这本真心写的好
- 文字是纯熟,想象是很妙,但,然后呢?就算写酒也没有后劲儿。
- 没看过电影或者看过也忘了。写鬼子的残暴,活人剥皮电影应该体现不吃来吧,写男女之间的爱情,我觉得真的爱情大概就有一种是这种突破世俗的爱情,写中国民众的抗日,就是一群拼凑的队伍,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并不长的故事,并没有多少笔墨,把一个女人描绘出来鲜明个性,把高粱地描写得浪漫又英雄。小说越短越难写好,红高粱确实短确实也好。
- 运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时间线往回推后再往前拉,里面塑造的英雄是独属于红高粱的鲜活生命与人性的英雄。
- 才知道是莫言写的......,书中的描写也就老谋子最能表现出来
- 第一次看莫言作品。很深的时代印迹。觉得叙述视角比较有意思,没有读过这样的。全篇都是父亲。爷爷。奶奶。年代久远的故事。略显血腥,很多东西都有些受不了然后尽快略过那几行。有想找来电影看一看的冲动。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唯一记得的是巩俐年轻的脸庞。
- 地与母。莫言书里皆是地母样的女人,以及高密土地与庄稼人之间的如同母子的情结。红高粱的叙事写法很不错。
- 几年前读的,当时读完觉得有的作者可以模仿,有的作者不论是灵气和才气都永远难以模仿,就像莫言老师的。书里一些景色描写,主角回忆父亲那里,说“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就......太美了吧,原来写景可以这样写。其他吸引人的句子还有很多,正在慢慢补完莫言老师的书。
- 四个字:野性壮烈。说实话能读完这部作品纯属意料之外。在此之前,看了一部神作,之后想看的书和影视都觉得食之无味,全部被我半途掐死。红高粱家族就在这个时候,极其叛逆野蛮地冲入封闭线,成为了近期唯一有始有终读完的书。 不愧是中文写作教科书,respect!
- 还是很有气势的
- 人这一辈子啊,什么叫傻事,什么叫聪明事,也就活着两个字了。
- 居然是莫言老先生的。五星
- 第二个莫言的故事。情景描写的文字其实是很有些高雅的,但应该是因为特定年代的特定内容,太多时候是心理生理都难以忍受的直白凶残描述,这是文字带来的跌宕;将新娘视为“男人洞房中的牺牲”,“我”奶奶戴凤莲的独立,每个人物鲜活生动的爱恨,比如任副官,比如颜洛古,比如花脖子、哑巴、余大牙,很翩翩的热烈;那一段历史永远不应忘记。书中无数生命轻而易举地消失倒下,那些画面和情感的挣扎难以想象。生命可贵,青春可贵,和平可贵,家国可贵。
- 其实小说没有电影来的好,但是依然是不错的一本小说
- 初高中读的,没什么感觉
- 可能是第三遍看了,之前每次看的时候都零零碎碎,没有串起来,导致我都忘了其实这是一部短篇。
- 气氛即人物,气氛一出,小说就成了
- 人就要烈!烈人热土野性不羁血性种族
- 不知为什么,最喜欢的是狗道那一篇
- 花了一个中午读完,酣畅淋漓
- 比红高粱写的好的中国小说多了去了好白。。。
- 没有檀香刑写得好
- 这么短的小说是如何被拍成电视剧的。。。。
- 因为先看的电影,所以在读的时候,总算那一票汉子,唱着那首喝了咱的酒,这首歌的旋律回荡在脑海中。
- 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可能是我把红高粱家族和这个弄混了。
- 真是带劲。满大人一统江湖的今天,语言规规整整,却丧失了一时一地方言中原生的活力。
- 借标kindle《红高粱》和《师傅越来越幽默》。从情节看,两者似乎都有些虎头蛇尾。但莫言文字情感浓度太大,火辣辣的生活,热腾腾的语言,怎能让人不爱。
- 莫言早期的文字太特么烈了,怨不得高中我看不下去檀香刑,没看过巩俐的《红高粱》也不想看周迅的了,原著就是原著,没人演的出来原味。莫言把玩文字就好像一个熟练的嫖客遇到了妓院里的相好,太纯熟了。《红透的红萝卜》确实没看懂,只觉得黑孩很可怜。看莫言自述起因是源自他的一个梦!有点不理解
- 莫言的文笔确实不错
- 山东人的原欲,活色生香,翻滚着血与肉、燃烧着灵与性的高密东北乡~
- 翻开这本书,我所阅读到的每一行文字都浸透着一股高粱酒味儿,那股奔腾在高粱地上的野气也随之从这本厚重的书中扑面袭来……是躁动不安,仿佛心脏处有一股压抑已久的鲜血即将喷涌而出。我想这是《红高粱》里高挂起的那一种野性图腾带来的。
- 很震撼的作品。
- 民心高迈健拔,本我故乡心态。叙写一种生命力的张扬,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 炽烈和自由
- 莫言文字功底真的深厚,看过檀香刑之后,对莫言著作里的血腥描写我都看疲倦了
- 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 我愿挖出那被酱油腌透的心 切碎 放在三个碗里 放在高粱地里 伏唯尚飨
- 2021第一本,也是莫言的第一本。 怎么说呢,之前相对不愿意去了解莫言和他的作品,或许是因为名气太大以至于出现了一些逆反心理,现在读来,也是有一些味道。
- 质朴而又充满旺盛的生命力
- 读的kindle版,小说不长,但是情节很紧凑很激烈
- 语言辛辣、原始,色彩感浓郁,读完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 读得我胃液翻滚。
- 我这辈子没法忘记这本书,初一读的,关于“奶奶”乳房的描写,关于大爷被割的描写,我为什么那么印象深刻,可能真的震撼人心吧
- 比张艺谋拍的好看多了!不过儿时还是被张艺谋震撼到了!!
- 作者说,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出,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这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文笔很好,有种野性的疯狂。
- 乡村粗犷而浓烈的气息。
- 无所不在的高粱意象,对于奶奶形象的塑造十分成功,身处乱世,敢爱敢恨,女儿身,男儿心。
- 不太适合半夜阅读……
- 真的是有血有肉元气丰沛酣畅淋漓的小说,充满画面感与色彩感,天地之间只有那一片火红的高粱地,以及吃着红高粱生长的茁壮的男人与女人。他们的爱与恨都是那么肆意鲜明,是天地元气的倾泻。
- 原来还有红高粱和红高粱家族之分…没看过莫言,读毕这中篇确实对他老人家的功夫肃然起敬(废话…用你说…)。长篇走起。#kindle#
- 还是更喜欢原著,虽然电影电视剧也挺好的!
- 感觉莫言的代表作都是发生在东北高密乡的抗日炸铁路流血事件…
- 看的意犹未尽
- 我开始看的时候还没宣布诺贝尔呢啊,一看开头就感觉过瘾,没有矫情,没有犹豫,字字句句苍劲有力。看到奶奶中枪那段描写,泪流不止啊。
- 红高粱写的很有画面感。文学功底真的很强。不好说什么。但看过之后就是觉得不管什么都写得很到位啊。
- 莫言对于环境的描写像一把刀一样插进你的心里,然后那些人物的事淡淡的告诉你。莫言是先用环境把每个人的感情基调定下来,想起奶奶就是大白面膜,想起余占鳌就想起红高粱的勃勃生机,想起罗汉大爷就想起那两只倔驴。这样对人物的塑造可以省去那些繁琐的心理描写,红高粱就是要盎然开放。除此之外,莫言笔触中迸发出的激情与活力更是令人着迷。
- 活色生香,翻滚着血与肉、燃烧着灵与性的高密东北乡~
- 莫言真是重口味……
- 先看了电视,所以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先入为主,不过小说中更强调的是男女主角不屈于世俗舆论、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精神。
- 看完小说,深觉张艺谋只是个摄影师。张太浅薄庸俗了。
- 家族史的外壳是刺绣多么精细的一屏风,推开里面,革命野史总是惹人爱的
- 莫言的书透着一股子野,每一个人物,无论他是否有怎样的优缺点,他们都拥有极致鲜活的生命力,大概是我太懦弱,每次看到这样的人,我都格外羡慕
- 真实 魔幻 残酷
- 莫言的小说,个人认为,看几篇就够了,看多了齁得慌。不止是重口,有点让人难以忍受。坚持看完红高粱这个长篇真是咬牙坚持啊。
- 浓烈的酒,豪迈的人,高密的人民,纯种的汉子
- 我觉得是现代中文写作的顶峰
- 看起来比电影都短,我都不知道我看那个虚构人物比原书人物还多的电视剧干什么
- 像高粱汁液一样juicy的语言。
- 电影版先入为主老谋子把所有的镜头好似打上了带血的滤镜,画面从头到尾都是鲜血淋淋的颜色让人亢奋让人激昂,而小说中的红高粱在莫言大量描写的铺陈和色彩的渲染之下无疑更加生动更加细致甚至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粗粝感!影片改编得很好,把最抓人的奶奶和爷爷相识相爱的情节作为主体给人以强烈的代入感,而小说在这部分强化的就很少了!觉得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其实有些言过其实,可能更准确的是将细枝末节不断放大将感官神经变形适度夸张更加合理吧~总的来说更喜欢老谋子的电影版,莫言的文笔有些太功利,至少太妖太艳了!
- 2013.1.1
- 觉得但这一次我才先别说别的,认真读懂了红高粱
- 再多一点像莫言一样的人吧
- 短小精悍的短篇。以一条主线,正叙父亲跟着爷爷伏击鬼子的事情,在这个事情中穿插插叙无数个小故事。《红高粱》之所以被翻拍成电影电视剧,正是因为其中动容的情节,奶奶的死,弟兄们的牺牲,刘三老汉因为跟骡子斗气而死的荒唐。莫言属于先锋派的文风和语言特点也在作品里展现的淋漓尽致。包括很多想都不敢想的,把人的死描写得很真实大胆外加无与伦比的想象。奶奶戴金凤的死是温柔和缓的,她一生倔强幸福,一生追求自由和爱。刘三老汉的死是恐怖的,被孙五一刀一刀剥皮的描写,写的真实可怕。这都可以体现莫言的语言叙述魅力和作家本身的个人特色。农村生活题材夹杂着抗战历史,以第三人称视角全知叙述,是一部很令人回味的作品。作品里边描写的也很细腻,高粱,鸽子,白云,黑土种种意象在不同时空有着不一样的特点味道,环境描写也很引人入胜。
- 伏维尚飨! 每次都被血淋淋的描写恶心得非常真切!
- 和电影出入很大,但同样能感觉到那种冲破世俗牢笼,勇敢生活,反抗命运的气息。
- “他们杀人越货,他们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 一將功成萬骨枯
- 血性泼辣的高密东北乡
- 揭示隐藏在冠冕堂皇作秀之下的血腥和残酷,摒弃夸大和不实,呈现赤裸的无力和无力中的顽抗。人是高粱,高粱是土地,土地是国与乡。直面民族的哀痛,打破善恶二元,追寻血脉传统和亘古不变的爱情,以为底色的是倾垮又上扬的人间。
- 外壳新鲜,内在干瘪。野心太大,笔力不足。
- 那个鲜血横流的高粱地,游荡着最高贵的灵魂。
- 大红大紫还有大绿 文学鉴赏课打卡
- 观后感,比“丰乳肥臀”要好, not my cup of tea,though...
- 当代文学✓ 非常烈的文字,猩红的色彩,当代小说的顶峰之一
-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九千九百九啊。。。。
- 让人又重新直面了一下日本侵略的残忍真相。 其他的,真是没找到什么认同感啊
- 跟风…读一读……
- 很长时间,我都在读20世纪以前的外国小说,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印象仅仅停留在教材上,读过余华和苏童,多少有些模仿的痕迹。经典是需要沉淀的,莫言的作品并非不好,只是获奖太早,会影响他今后的创作。
- 就这个重男轻女的节奏,老中国,老东北了。
- 后半段乏力,文字和语言取胜
- 粗砺鲜明 不忍卒读
- 第一次接触莫言和他独特的风格,震撼且佩服。他的文字仿佛翻滚着一种鲜活的色彩,火热的红,粗犷豪放的红。东北高密的高粱田和那个时代壮烈的悲剧。这样的故事我其实不忍卒读,但又喜欢那极为出色的描写,特殊而吸引人的文字。
- 读了两遍了。 两次都被罗汉大爷被活剥那里气死!第一次被生生地看哭了,第二次看还是觉得好难受… 爷爷和奶奶的爱情好感人 奶奶去世好惨烈…奶奶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抗日英雄。 莫言的功力太强了!我读的时候总是感觉自己走进了高粱地,就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汉子女子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太有血性了!就是要顽强抵抗,不能沦为杀自己同胞的走狗! 在那片红色的高粱地,有一群人在释放血性。 遍地的高粱都在痛哭。
- 看这种时代特点的小说总会替角色觉得可惜,怎么就没能走出自我认知的局限,但是又那么有血有肉
- 路上坐地铁,排队等吃饭的时间看完的,血腥气和酒气穿过地里的红高粱,一起回忆那段敢爱敢恨的家族历史。
- 对日本鬼子的恨真是浓烈
- 只读了红高粱家族里的红高粱,还是因为准备考研的时候真题老是考莫言。不可否认的好看,但我确实无法适应这种暴力血腥叙述。
- 鲜活直接的欲望,一点都不加修饰
- 怎么说呢,有时我摸不清隐含作者的叙述态度。不宜饭后读。
- 前几年看过周迅 朱亚文主演的电视剧,以为是长篇小说,看完小说之后才佩服那编剧将这样的短篇小说编成那样的长。莫言先生的文字功底深厚啊,实力作家实力作家也。对比部分网络小说文风,就不免觉得如今作家的门槛比以前低了。
- 既像烈酒,又回味悠长
- 爱即是欲望。那些粗鄙的,狂野的,坦荡的,纠缠不清,汹涌流淌的欲望。
- 完成张艺谋电影;故事里的中国;电视剧60集完整看完;荡气回肠;震撼人心
- 莫言的书有个套路,主角必是一个伟大传奇刚烈聪明有母性的女人,讲述者一般是一个怯懦随风倒恋母的儿子或后辈。
- 足见对故土和祖辈的情感 在之后的《酒国》中意外地被解构的很有意思 两本得连着读
- 不是很喜欢这种语言风格,对我来说太冲了,不知道英文版会翻成什么样
- 家藏,补记。
- 看完当晚买了挊饼吃
- 写作技巧完全达不到檀香刑的水准
-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
- 用一段叙事时间等于故事时间的叙述包含一个叙述时间小于故事时间的故事,这似乎是莫言的一贯套路。此篇故作姿态却无甚感染力,很一般。
- 虽然小时候在奶奶家呆过一段时间,但对于大地、土壤等等……我早就变得毫不熟悉。而现在奶奶家所在的村庄也已经变得越来越“现代”。在城市里居住,好像就是用水泥把自己封起来,去公园、植物园,再怎样也不能和真正站在山里、田里相比。我总觉得……只有被自然的东西包围住的时候,才能让人想起原始的东西。 大家好像很少再用“血性”评价别人,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呢。
- 泥沙俱下,以前看的啦。
- 为什么民族仇恨
- 不太喜欢莫言的东西,文字泥沙俱下,真tm粗糙。
- 作者说,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出,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这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很有中国乡土的味道
- 2021读的第一本书,真好!
- 看着本书时,满脑子的高粱飘舞,像海浪一样,红彤彤的阳光下一个肌肉遒劲的男子拿着勃朗宁手枪,牵着个孩子,地上躺着个死去的女人,悲壮而又惨烈,辉煌而又凄凉,尤其喜欢莫言这种插叙式的说故事方式,并不会让人觉得拖沓,反而觉得听个老人在说些颠三倒四故事,需要自己把这些故事拼凑起来。
- 莫言就一傻逼,有多少人是因为他获奖就一直给打打五星
- 文学气息浓厚,不似西北黄土高原作家创作的作品的粗犷,插叙加倒叙。
- 诗情画意的,乡土与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