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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时间可以证明什么是经典.
- 2018.035 年前在新华书店淘到的一版,也是很惊异了。认识马修·斯卡德后,心中的迷人侦探只此一人。小说前部分略显松垮,后半简直跌宕起伏,刺激肾上腺。文学性始终明显,那种勾人的魅力大概也来自于劳伦斯·布洛克的书写和其本人吧。
- 被低估的一部
- TJ初次登场,布洛克小说的人物塑造得都很精彩,用书中人的话说“我们永远不要离开纽约”
- 总在假期忍不住一天内看完一本布洛克,凌晨四点,读到马修和埃莱娜的对话,惊诧到那就是我一直一直想要有勇气去倾诉的全部,真想把那几页撕下来,扔给那曾经的和将来的错过。
- 不太能读出好来
- 如果你工作也是天天面对世间最无情的冷酷自私或邪恶,那么能对这疯狂世界故作幽默的唱唱反调一定是必备能力。“硬汉”是一个人对抗世界,但却力量,温柔,还有智慧..这真的是纯爷们。这书更注重于人物的塑造..很喜欢布洛克的语言风格.实在是喜欢地要紧,一口气读完。
- 故事精彩 一看就老练 但是中规中矩 连圈子都不兜也是白费了点我弯弯绕的心思 作者本人似乎很乐于直接了当且不屑于设置呼应 最大的机关估计就是我手里没有纽约市地图 恕我直言 这不是硬汉派 这是直男派 (不过书的尺寸拿在手里很舒服)
- 马修·斯卡德终于表白了:)
- 3.5吧~ 马修身边的人都是话痨,说话还特别接地气🤣 有些事情过于顺利,但这个结局很爽
- 读者们就是马修最好的老朋友,我们逐渐看着他团队壮大,看着他爱情圆满,看着这匹岁数上去的“孤狼”不再一个人,这感觉真好。「只要朋友不在身边,任何地方都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 开始读的时候复习周还没开始,读完的时候已经放假了。
- 大家以为的坏人,贩毒,酒鬼...其实除去为了谋生,那些人甚至可以说是正常的善良人。我是倒序看书,看到埃莱娜和马修之间的对白突然感觉爱情也莫过于此,形式千奇百怪,但最后都需要交流和理解。我喜欢布洛克,喜欢行里行间我都能读出来的纽约的气息。
- 好在故事里可怕的那部分几乎是一带而过,不会让人沉浸。我想人与人的各种关系里面好的那部分才是作者想要表现的,也正是读者想要看到的。马修和马洛好像啊,冷静、强硬、有原则、讲感情。
- 罪恶也有其极限。
- 我觉得这本真的,很好看了。
- “你是我的熊。我爱你。”“我爱你。”马修对埃莱娜说我爱你了,虽然是她先说的==啊啊啊
- 这算是读的第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之前在图书馆读过一本,可是没有读完后来又忘记了名字不了了之。这本却是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对硬汉派推理小说的意料,劳伦斯的感情竟然如此的细腻,那硬汉的柔情蜜意竟然一度把我感动的不知如何是好,真是难得。非常喜欢。
- 真蛮难看进去的
- 钱德勒之后,有一个着迷的硬汉侦探,黑色的纽约街头如此着迷
- 很喜欢他的叙事和对话,尖酸刻薄得可爱,又带着一种底层的悲剧感。结尾很棒,以毒攻毒,坏人得到报应!竟然还看到了“延迟满足感”,这些理论真的已经开发了好多年了。
- 读了两遍都没记住
- 一口气读完!
- 书名如此文艺,内容却充斥着大量粗口,心疼译者一秒钟。纵然想象着丹·史蒂文斯 和连姆尼森的具体形象也难以融入到用对话支撑起的整个故事当中,感谢梁朝伟,让我几次想中途扔掉的时候坚持着读完。
- 再读布洛克,初识斯卡德。
- 世界上就是存在无缘无故的恶。我更爱喝酒的斯卡德。我喜欢他们颠来倒去跑东跑西的找线索,好多都是没用的,案情推进的缓慢的要命,破案推理哪那么容易呢,一点都不英雄,一点都不阳光,但是女孩救出来了,想东想西还总想哭的人,还是很man的。
- 看到一半时,感觉布洛克终于江郎才尽。马修完全戒酒;不敢表白;找到线索后居然不再像狗一样咬到底而是转交警察,就拿点黑客的事儿赶时髦赚眼球(这本创作于92年)。结果峰回路转,后面上演各种惊心动魄戏码,比如枪口换人质,伪钞换太子。马修毫无惧意。可是在那三个字面前,他第一次害怕了。最后马修终于表白了!!!催人泪下的老狗熊表白不可错过!!
- “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是否重要?” 看完电影来看书看到寒毛一阵一阵竖
- 话说两三年前刚开始接触推理小说时,很不喜欢欧美的冷硬派。现在呢,读了那么些古典本格啊,新本格什么的,再来读冷硬推理,反而觉得很新鲜。这本《行过死荫之地》是我读的第二本布洛克的书,第一本是《屠宰场之舞》,那时候不是很喜欢,但今天读完的这本我只能高呼一声:“好看!”,真的很好看啊!
- 看的第一本该系列的书。这是个没有天才的故事,全靠集体的出谋划策,对各个人物的塑造也很立体。这个译者让我几次想弃置,最后只能囫囵地看过去。
- 久仰大名,这是我看过的马修系列第一本。如果用电影来类比的话,会让我想到王家卫。别具一格的探案故事,有缺点但信仰传统道德的马修,会让我想更了解他,当然,只有通过看更多本了。
- 真是峰回路轉的溫柔結局啊
- 确实和真探S1许多许多相似之处,也许后者正是借鉴了这本书的故事。让人对人性感到绝望的暴行,安分度日的善良女人被绑架强奸之后撕票分尸,虽然不少电影里都有那种变态杀人狂,现实中也有,但在看书中的描写时还是感到震惊难以接受——“什么样的上帝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 标题这句话好像引自圣经,好些牧师会在葬礼上念诵,但布洛克并没有在故事中进一步探讨他心目中的死亡。中规中矩的马修故事连续剧,TJ大放异彩(初次登场?),马修和埃莱娜解除心结开始新的篇章。对于马修系列总体的感受:篇幅都偏长,私以为如果布洛克对情节能够适当节制,对语言能够进一步精炼的话,他的文学地位会更高(连篇累牍地叙述和硬汉侦探的形象总不太贴合)。
- 凶手越发残忍
- [013]这本人情写得好好
-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我感觉如果我放任自己的感情,就会发现其实世界上每一件事情我都怕。我害怕和我女朋友在一起,也害怕不跟她在一起。我害怕有一天早晨当我醒来时,会发现镜子里有个老头子在瞪我。我怕我会孤孤单单死在那个房间里,直到臭味漫出门外,才被人发现。 但为何一个来自巴勒斯坦的女人怎么会被烧成灰呢?太不符伊斯兰教律啦
- 两年前读的第一本劳伦斯布洛克
- 表白那段太甜了
- “自从我消耗威士忌的速度不再比别人蒸馏威士忌快”
- 今天还回图书馆的。。"just another night in Brooklyn"
- 这算是我读的第一本硬汉派了
- 布洛克马修系列一向很精彩,但对我来说这部不及八百万种死法震撼
- In my eyes Indisposed In disguise As no one knows Hides the face
- 读了那么多本布洛克和马修,这本最像侦探小说了,而且是最棒的马修之一。阿杰和港家兄弟都写得有趣,不过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好毒贩基南,后来还洗手了,虽然哥哥跳了的确很美的布鲁克林大桥。最后和伊莲发糖让人猝不及防,但还是看得老泪纵横。下次去纽约一定要去看看绿林墓园&take a walk among the tombstones
- 承认在看到 “差不多一天之后”“他们还发现了一具看似被肢解过的男性尸体”“其实还活着”“他恢复了神智,却无法与人沟通,只能发出简单的咿呀声”“两天后死亡”的时候,多停留了两三秒,这才继续往下读去。
- 台风天拧开台灯一本接一本顶风作案,于是马修系列看完了最后一本。喜欢的不是破案拼图的过程和真相大白的结果,而且酒鬼慢条斯理的日常,不管是吃饭喝咖啡还是喝酒都把日子过得挺有烟火气的,不管是上床接吻还是约会都可以边嚼着饼干喝着咖啡津津有味地看下去,关于马修的所有细节顺畅地粘合起来就很下饭。感情和生活上都很做自己,是漫不经心在认真生活的酒鬼侦探了。嗯会一直一直回味。好き.
- 【9.4】马修的孤独味愈来愈淡,这个纽约世界中孤寂的灵魂却被越挖越多,失去所爱,失去动力,失去人性,那并不比缺胳膊少手指更加残酷。马修系列愈加丰满,期待超越《酒店关门之后》的后续神作。
- 高中时看的,翻译一般
- 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结局略仓促,而且案件越来越= =不过这本书的名字翻译的很棒。(虽然把马修姘头名字的惯用翻译给改了.....)
- 越来越经得起推敲了
- 没想到阴差阳错我竟然读了2遍。。
- 一直在等待情节上的伏笔和反转,最后却等到了让人又喜又悲的神来之笔。
- 跟电影肯定不一样,一枪都没开,马修感觉不够立体,等着电影。
- 封面英文书名错了……很好看的一本,TJ,库利,甚至大反派,都令人印象深刻。最后回到马修和米克的葛洛根彻夜长聊,依旧让人喜欢。
- 想读这本书一直是被书名吸引,却是充满铁汉柔情的一本。TJ才是真侦探吧…
- 这是一部关于勇气的爱情小说。
- 果然是最好看的几本之一
- 这书估计要火,推理一般,口味重、血腥浓,,,寻呼机都不普及的年代玩“高科技”,又要通过马修再三强调不喜新技术,其实根本就是你自己懒吧,不与时俱进,还不是要靠黑客帮你搞定关键线索,噗。。。
- 我觉得很好看,剧情层层紧扣进人入胜,好开心学校图书馆有这本书而且还被我随手拿起来决定要看了。一百婚一百婚!!!
- 剧情有点拖沓,但结局袒露心声那段很打动人
- 马修和埃莱娜摊牌了哈哈
- 翻译的很差劲,脏话‘asshole’都能翻译成‘屁眼儿’ ,有个词就是本意却加了注说是某部电影,几乎每页都有翻译上的问题,但是总体上来说,还是能看懂的,原著应该好看多了,看完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学好英语。
- 熬夜看完啦!标记一下
- 最精彩的一部分就是马修和绑匪电话那段了
- 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格
- 很喜欢这一本,有隐隐约约的温情
- 中译名很赞,书皮下是残暴的猎杀。故事过半后鸡皮疙瘩也起来了,因为知道布洛克会给一个合理而不同的结局。ps,很喜欢马修对女友告白的那段,难得的正经和诚恳。
- 面对变态杀手面不改色,怕的却是怎么说出口心里话。虽然行过死荫幽谷,只要是和你,就没什么好怕的。书名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布洛克的作品宗教意味一直都挺浓厚的,虽然基本都是讽刺上帝。情节方面,还是得承认胜过钱德勒不少。各种罪行的描写着实有点重口,过审困难系列...
- 渐有冗余之感。不太记得埃莱娜从哪部小说开始走进斯卡德的世界,十几年后(呵呵),终成正果。这是这本书最大的惬意。
- 为观影做准备,给自己剧透。
- 不愉快,各種意義上的,也可能是心情原因;翻譯也爛;但是挺喜歡事件的結局
- 这本是真的硬,特别推荐原版
- 這一本寫中年危機,但裝飾得有點矫情了…
- 越来越变成一个现代故事,网络的出现也在改变破案的方式了。这一部推理部分一般,主要是科技的登场与TJ的活跃。重要的是马修这头老熊终于开启了新的生活,说出了那三个字。余味沉重,最终希冀的还是那个人生终于轻松的时刻啊。结尾屠夫再次出场,举重若轻地化解掉沉重的气氛。似乎人生依旧前进。这本人名翻译和其他都不同。
- 三星半。无意义啊。二倍速。
- 几处翻译不太对。对推理小说没什么研究,读不出来好不好,可能不是我的菜
- 主角团队大活跃,马修系列越来越俗套,品质却上升了。
- 马修系列10。 绑架案,还不错的一本。马修为了查案编故事背景的水平太厉害,不碰到认真推敲觉得完全没毛病!😂 一行人去解救露西卡时真的读出了紧张感。 最后马修和伊莱恩的对话戳泪点-
- TJ大放异彩。
- 幽默拿死亡开玩笑,爱情拿忠实当表白。
- 故事细节足够铺陈,通往回忆,比同年发表的《到坟场的车票》要丰满多了,哈哈那本后看的,有点像买一送一的赠品。可见老人家的书不能连续多看。红皮书的手感、装帧设计都很喜欢💕
- 硬汉推理温柔起来真是要人命。事无巨细的调查,没有什么天才的异想天开,而是跟随侦探脚踏实地的一步步的推理,地点电话人证,一切都是“可以被想到的”;明明是连环杀人案,展开却显得缓慢而冷峻。最好的是里面的铁汉柔情,刀尖上的毒枭对爱人的感情却比普通人更稳定,代表法的侦探却游走在灰色地带以心为秤量正义。看到基南最后说自己一刀刀剁了凶手,第一次在想象的一片血腥场景里产生了极大的共情导致眼泪哗哗流;马修和伊莲最后的坦诚也有种幽默和安定的浪漫。马修真是我最喜欢的最会讲故事的侦探了(并且莫名觉得我很赞同他老人家的正义观。 还有一句很好笑的话:当你觉得脊背一凉的时候,可能一只鹅正踩过了你的坟墓。
- 这个系列真是好棒好棒的言情小说
- “你是我的老熊,我爱你”
- 读的失去耐心
- 不知道为什么,这本读起来有一点点不顺畅。没想到居然还有拍成了电影,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想看。马修的感情线也是越来越明显了。
- 毒虫就是那些卖了你的东西还会帮你去找的人
- 补 不喜欢。
- 跟凶手谈判的马修,帅的要命。我一度紧张的翻来覆去不好好看。
- 算是第一本block的书,更像是破案。怎么说和日本的那些小说的确很不一样。之前的推理小说多半在已有的人群中推断罪犯,这更像一个搏斗
- 他想安定了,所以他老了
- 真想把那两个恶魔从书里揪出来,像凯南一样,先挖掉他们的眼睛,切掉他们的手和脚,然后阉了他们。可是与同他们周旋相比,马修却更害怕承认对埃莱娜的感情,后者也一样。“你是我的熊。”这什么狗屁情话啊,特么我怎么还看哭了呢。
- 这次探案时间终于超过了谈恋爱+喝酒/戒酒的时间。
- 小偷会偷你的钱包,毒虫还会帮你找。
- 这么好看的plot改编出来的电影竟然这么平庸?就是不太吃冷硬派这套
- 人性的两分钟
- 布洛克第六本over,推理很丰满,尺度也更大,关于以黑制黑,关于以牙还牙,布鲁克林的恶魔可能不是贩毒的中东"恐怖分子",而是毒管所里的协警。跑腿小分队的黑人小伙子tj,电脑技师中国人和犹太人,布洛克的书是美国熔炉的缩影。最后马修把魔鬼交给咖喱先生处置的情节很是精彩,"我早已吞下骆驼,又怎会被蚊虫噎住"。
- 桥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 有些人一辈子活在黑暗里,才不会管别人是否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光。
- 第十本马修斯卡德,创作介于《屠宰场之舞》与《恶魔预知死亡》之间,依然很重口,但故事十分精彩,人物也熠熠生辉,水平与《向邪恶追索》相当,堪称马修系列中长篇的双璧。老布的文笔真是牛逼,远胜于铁粉指纹,看过这个系列后,我觉得指纹想走出大师的阴影似乎不那么容易。有人说钱德勒和哈米特是硬汉派的两座大山,老布无法超越;哈米特我没看过,但钱最出名的两部作品我看过,除了语言,实在看不出有多好。
- 不要试图赞美 去用心感受
- 太血腥了。。。但是斯卡德这次处理得好成熟呢~
- 不再喝酒不再交宗教税也没有受伤的马修,一个残酷的故事却写的是几个人的温柔。
- 没早期文艺了T_T
- 你这个狠毒的作者差点被我认为在读的是恐怖书架上的那些玩意!
- 布洛克的小说从来不难读,350页的厚度,半个下午足矣。同名电影上个月北美已上映。连姆·尼森出演马修,喜欢连姆·尼森,但不觉得他符合我心目中马修的形象。
- 时间过得好快,我还是那么无知。
- 从找黑客帮忙开始高潮迭起。好喜欢TJ。表白那章让我有种“啊我想看的就是这个”,马修所有莫名的烦躁终于找到了出口。
- 第一次从这个系列读出紧张感,摆脱喝酒谈人生然后破案的路数,从头至尾没有一个字多余(夸张的说法)。血腥,暴力,变态,结尾收尾也还行,就是结尾表白稍显多余,可能已经过了欣赏这种感情戏的年纪。
- 和钱德勒类似,并没有看推理的感觉,气氛营造也就只是CM的水平?=。=啊,依然捕捉不到硬汉的燃点!【老熊表白有点萌的❤
- 这个故事很精彩,无头无尾,关键剧情还是有高潮有交代的尤其是案犯。过程淋漓尽致,对于细节的描写非常入骨
- 50-30
- 争议区域的死亡,则死者也来不及辩解,侦探的职责,给死者一个清白,这一切不久很典型吗?谜团不算惊险,过程却十分有趣,这就是我为什么愿意一本又一本读斯卡德系列的原因。
- 跟着Matthew戒酒
- 我挂上电话说:“我爱你。”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听到那句话从四面墙上弹回来。我们两个在一起,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将那句话逐出我们的谈话内容,现在我听见自己说出口,心里不知是真是假。
- “我想一切都得慢慢来,过一天算一天。”不难想象tony为什么喜欢布洛克
- 布洛克从不让不该死的人死去,电影版显然舍弃了这一原则。
- 节奏紧凑,后半部分很精彩。很高兴你说出口,马修
- 马修的故事就是一部长篇gta啊
- 我虽行过死荫之地,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看到结尾的时候哭了。
- 爽快的阅读体验~
- 斯卡德系列7。依然没从上一部的暴戾血腥恢复过来。
- 找到凶手以后,就泄劲了。引被害人打电话的手法也缺乏可信度
- 少了《刀锋之先》那种寥寥数笔勾勒场景却气氛十足的印象派写法,虽然情节更一波三折,但并没有留下什么
- 這本應該算是轉型了吧
- 这一部讲中年危机;以及这部写于92年的小说,靠寻呼机和黑客完成了情节上的突破。
- 美国大片的感觉。 布洛克应该写的时候就像拍成电影了。 总体来说没有变味,但是大片元素太多酌情扣一分。比不上《父之罪》《刀锋之先》《酒店关门之后》。
- 轮暴、碎尸、肢解,block真够血腥的,色情、凶杀、悬疑,低俗小说三要素都具备了。不过写得可真够带劲,就跟斯卡德最爱的波本一样
- “血液在轻微地发烧,皮肤下说不上哪里在痒。可无论如何,你就是挠不到。” | 开头的倒叙案情写法很吸引人。与凶手的墓园对谈。TJ可爱。最后告白满分,超酷的情侣。
- 无论看了多少次还是会自动把书名看成行过死萌之地,翻译略捉急,但读起来不算吃力,行文流畅冰冷,可喜欢伊莱恩和马修的感情线,自由而有趣,虽然结尾稍落俗套。电影版的主角是连姆尼森呀我看书的时候全程带入我接的脸(。
- 昨天看得太沉重还睡前喝了很多牛奶 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桥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T_T
- 冷酷而残忍的一本书,有些描写看着有点反胃,否则我要打五星。
- 你们都装个打车软件吧…
- 后半本一气读完,太精彩,全系列最佳
- 关于打错电话的推理,哦,那真是棒极了,堪比勒恩当年的一句话道破天机
- 劳伦斯的故事越写越精彩了,人性的善恶难道没有边际吗。
- 和屠宰场之舞一起,最近看到劳伦斯最畅快的一本书。
- 马修跟伊莲娜搞告白说“或许我活已经太久了”那段泪目了
- 马修斯卡德补完开始。离开学校后就没再读过他,三年过去依然鲜活可亲。斯卡德仿佛读书最多的侦探,总能讲出出人意表的话来。有时候我只是想认真地对你说出我爱你,而你,也只需要回答“我知道”就好了。
- 我看成了行过死萌之地,读完了发现是本侦探小说= =然后才重新看了看封面,发现那是荫。。。。。。
- 很虐心的一本书,不仅仅指案情的血腥暴力, 还是要指人心的黑暗。古典作品把人性的丑陋都精致的掩藏起来,就像猫把自己的粪便埋在沙里一样。近来一些作品却要把它从沙里翻出来。究其原因可能是当代的人们对人性怀疑迷茫。干出虐杀这种事情的人心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原始因素使然还是社会文化教唆?这些作者没有给出答案。他只是把一坨很恶心的东西放在你面前仅此而已。有趣的是作者在旁边还同时摆放着鲜花美酒。毒枭很讲义气,妓女有真爱,小混混智商情商都很高。就像在黑暗中有几束光给人一些希望。世界很不完美,还是有些亮光让人留恋其间。
- 马修斯卡德系列得连贯看才能看出趣味来,因为马修随着这套书在不断成长着。 而且马修斯卡德系列体现出来的智慧明显弱于暴力,这是我不太喜欢这个系列的主要原因。
- 阅读过程太不适,对于这类犯罪的生理反胃总是太强烈。换人质一幕催人泪下,是真硬汉的时刻。彼得线和告白线比案件更让人回味,难以释怀。TJ的高光岁月。想起了独自拜访绿木墓地的那个冬日清晨,那是我的高光时刻。
- 马修系列适合慢阅读,每天晚饭后,在饱食的满足感中,翘着二郎腿,歪倒在沙发上一页页翻看,看那些絮絮叨叨又充满机智幽默的对话,看马修如何戒酒,如何不算惊天动地的破解一个个罪案,伸张正义,以暴制暴,这是一个充满缺点不算大智慧却人情味十足的侦探,与我们同在。
- 绑架毒贩家属的变态恶魔。伊莱恩去进修,她不再干她的活儿。马修最终和她的告白简直太棒了。“这整件事他妈的太真善美了,不是吗?这么美的故事,我们能跟谁讲呢?”“不可以告诉有糖尿病的人。” “会让他们血糖升高而休克,对不对?”“恐怕会。”
- "他把号码念给我听,我抄下来,然后开始告诉他我对他的表现有多满意。 他没让我说完。“大哥,”他很不耐烦地说,“我们还要这样搞多久啊,每次我做对一件事情,你就欢喜得目瞪口呆?" TJ简直太逗了......
- 大师就是大师, 不靠推理, 光靠情节和气氛就让人欲罢不能了
- 马修和伊莱恩终于在一起了!
- 我挂上电话说“我爱你。”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听到那句话从四面墙上弹回来。马修和埃莱娜终于彼此表白了。故事满一般的。
- 硬汉不代表着血腥,感觉这本布洛克要证明点什么。——很喜欢最后他和埃莱娜的对白。
- 年初原来已经读过一遍,当时因为情绪问题,完全没读进去,导致今天读的时候完全不记得自己读过了。。。汗。。。今天读来,这本依然保持了布洛克的水准,而且其中的邪恶、复仇都很过瘾。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案子~~~
- 第四部布洛克,和前有些不同。戒酒的挣扎感几乎没有了,整个色调也明朗一些,比如TJ那个孩子带着聪明的希望感,以及马修竟然正经爱上了埃莱娜。 他上岸了。 当然小说是很出色的,有最残忍的虐杀,有马修直面变态掌控全局。每一部既有熟悉的面孔,又有全然不同的案子和过程。布洛克是讲故事的好手。 可是那个深夜不知要去哪里平伏心绪的马修上岸了,浪子消失在街头,一切结束。
- 表白那段太甜了 @2015-12-07 11:11:56
- 2012年的最后一个月,是这样一位朋友陪我度过的。他沉默,敏感,他叫马修。谢谢你。
- 终于………………看完了……………………
- 我爱坦诚的人,更爱坦诚的作者。我想布洛克刚好就是这样一个了然于胸却云淡风轻的写书人。在他的故事里情节总是淡淡的,并不需要紧凑的进行,
- 港家兄弟那部分稍无聊,其他都还好,只要有马修斯卡德系列在,都是好的。
- 看了好几遍,老记不住剧情
- 一向对“硬汉派”不甚感冒,之前只读过《漫长的告别》和《邮差只按两遍铃》。布洛克第一次读,比起钱德勒的马洛,我更喜欢他笔下的马修。
- 布洛克的写法趋于成熟,暴力残忍也在升级,案子一个比一个血腥变态,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读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涌进一个发生在中国且还未破获的一桩悬案,觉得和故事中的手法很像。最后斯卡德终于表白了(撒花),装了这么久,马修脱单了,这么个孤独颓废、放荡不羁的硬汉侦探又有所归属了,有点触动也有些羡慕。马洛有了琳达,马修有了伊莱恩…再回望下自己,觉得上帝对他们是真好。
- 看到一半很不想看了,看到后段觉得也许可以坚持看完全系列。因为看的版本问题,原来伊莱恩和埃莲娜是同一个人!TJ非常可爱,德金和马修的对话很有趣😄伊莱恩的魅力让我着迷很喜欢她😌我也非常喜欢马修那段垃圾自述😔
- 斯卡德系列里目前最血腥残暴、最有紧张感同时也是细节和牵涉面最广的一部了
- 硬汉马修什么都不怕,就怕说我爱你。老套的侦探和爱情故事,但布洛克还是写得很好
- 又是平民犯罪 罪犯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变态 从轮奸杀人发展到绑架勒索毒贩 书里提到的一个案子在另一本书里也有提到
- TJ和港家小子是亮点。
- 我内心始终钟爱硬汉,钟爱沉沦于黑暗却向光而行的人,钟爱铁汉柔情,正义昭彰。
- 故事也就那么回事,对叙事节奏把握的挺好。写作技法娴熟的老玩家。
- 除了技术宅黑客那里乏味之外,简直一气呵成。这本书算是马修早期一点的故事,现在看看什么传呼机,简直是穿越。
- 7/10 为毒贩子代言没啥问题,但凶手的动机写得太浅了,嗜好虐杀女人怎么跟憎恨毒贩联系起来,是个大问题。
- 一本好莱坞样板戏
- 一个礼拜的好睡眠又结束了。比别人夜长的日子又开始了。故事很可怕,尤其这种变态性虐女人的。结局马修的表白好棒。屠夫米克的穿插好像一个老朋友时不时来串门。总觉得莫名亲切。
- 看多了也有点腻……
- 失望啊,简直沦落到了用血腥吸引眼球的地步。相比前作里的妙语连珠,老马修的吐槽苍白无力,书里还充斥着大量无趣的技术型描写,书里角色越来越多的讲些功能性的不得不说的话。马修的机灵劲儿都不见了,他也该退休了
- 多少年了,再来读一本布洛克。
- 很老派的感觉,不是很在意反转
- In my eyes Indisposed In disguise As no one knows Hides the face @2020-08-04 11:44:12
- 感情戏和重口味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