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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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才知道作者同时也是写了青蛇和胭脂扣的编剧
- 我更喜欢电影的结局,干净利落的一刀下去,虞姬别了霸王,程蝶衣也死在最爱的师兄怀里。没了拖泥带水也断了这恩情。小说总的给我的感觉就是各种阴差阳错各种无可奈何,哪怕最后两人再相见也是更多的惆怅,蝶衣削去了棱角。大概这就是那个时代每个人的无奈。
-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伤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
- 对比下来,还是觉得电影的结局更好。至少他是不知道他爱他的,不然该多伤心啊
- 李碧华的行文遣句既瑰丽又显奇诡,有些叙述角度颇为刁钻,初读时难免不好接受,慢慢看还是有趣的。 原著小说仅以感情为线索,更多着力在记录时代变迁,同时探索风云际会里的种种冲突。前四分之三的故事倒也平平,唯有跨入文革年代后,尤其是批斗那一场,所有先前蓄积隐忍的力量霎时喷薄而出,不止故事里的红小将们,连我也一并哑然。 此外,相比于蝶衣和菊仙的简单顺驯,只有小楼在各种时代洪流中都不断对外碰撞;如果说蝶衣尚可以被对虞姬的臆想而得以心灵上的庇护,小楼的霸王勇武却是实打实的被碾压、被践踏,最终跌入尘埃而泯然众人矣。
- 先看戏,再读书,各有各的精彩吧~
- 命里注定,纠缠一生。
- 开篇八个字“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好了,这书我买了!//其实不怎么喜欢看到与文革相关的内容。。。我爱你,你爱她,老套又心酸。。。
- 我觉得没有电影立意高,剧情我都快忘了,就当时看完之后是这个感觉。
- 好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的文笔很冷漠
- 1428 看了电影再看小说失却了很多想象的空间,读起来倒是很流畅,但是先有了许多刻板的印象在,确实不知该如何评价。
- 最唏嘘的居然是解放后那一段。集体里的人为何可以妖魔成那样。
- 李碧华很聪明
- 书和电影同样精彩,可我更喜欢书。在动荡的年代里,小人物的命运太无奈了。人什么时候出生无法选择,能够出生在和平的年代,真的是种幸运
- 良辰美景奈何天
- 神作。电影有电影的经典,文字有文字的曼妙。尽管电影我看过,主线剧情是知道些的。仍然被书吓到几次,这不仅仅是直面了电影中隐晦表达的部分,更被对时代背景描述时的直白犀利咋舌。原著中段小楼与程蝶衣依然是戏班子里长大,在《霸王别姬》的舞台上,情知所起,一往而深。但比起电影,书中时代背景的特色愈发鲜明,“个人爱恨还来不及整理,国家危悄已逼近眉睫。做人太难了。”动荡年代中的几次变革,在小楼、蝶衣、菊仙的感情中投下浓重的阴影,人性深处的恶,被压榨出来,不忍卒读。甚至令我想到了《1984》。作者的文字有一种锦缎般的美感,保持优雅华丽,暗藏图穷匕见。原著和电影的结局有差异,我更喜欢书的结局。与决绝相比,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哀,莫大于心死。
- 最近读书效率有点高,可惜要开学了呀。嗯就挺奇怪的,似乎是第一份工作的时候假期回家才认真看电影,高中似乎也恰恰没有读这本书。现在再看,好像也没有那么打动我,或许就像之前的许多故事一样,那个疯狂又凉薄的时代,每一个这样的时代,我都不喜欢,本能地想要回避。嗯,说点题外话,我总是爱说小时候,但是最晚也就是到大学而已了。再后来,即使依然幼稚,也不是小时候了。
- 熊二已读书单:李碧华《霸王别姬》 李碧华先生的四本经典小说,每一个故事都是尽善尽美。段小楼和程蝶衣,台上人生略尽繁华无数,爱恨情仇台下肆意生长。他爱他,她爱他,什么样的爱恨别急能经历四个漫长的世纪。人生,家国,爱恨,嫉妒,诸如种种,该说婊子无情还是,戏子无义。
- 最早看过电影,但书给的冲击力更大,掩卷长叹,是一个异种,当个凡俗人的福分也没有呀。
- 这个版本封面最好看。电影也是真经典。对我这个记性奇差的人来说是长久的震撼和记忆犹新。
- 電影改編得精彩,但都圍繞著一個痴字,和霸王別姬的故事還是沒多大關係。小說裡原來虞姬還是虞姬、霸王也是霸王。
- 文字简练,到位,尤其是是感情描写,寥寥数语,回味无穷。 悲剧比喜剧更好,悲剧能让人联想到现实的魔幻,产生共鸣,因而更深刻。
- 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的沉浮,无奈,情爱。
- 人的一生 说不清道不明 只有爱过没爱过 自己心里知道 蝶衣小楼真是千古绝唱犹如霸王别姬
- 我与这本书的渊源:第一次从广东回东北,时值春运,一票难求,那时只是个实习了半年的穷学生,不舍得买机票,几经周折好不容易弄到了一张佛山到哈尔滨的硬座票,赶紧回宿舍整理杂物寄回东北,东西寄出以后,是日傍晚惊觉:火车票夹在了这本《霸王别姬》里……而这本书,被我寄回了东北……这是我对霸王别姬最好的诠释……
- "中国人,连听场戏吃个饭,都以流血告终。"
- 将半白半文类型的文字用到极致,阅读中,感觉真的在劝君王饮酒听虞歌。
- 北京的钟楼不响了。
- 平庸,跟电影一样,电影还有“不疯魔不成活”,书里就岔一口气,不够有劲,蝶衣也不够痴。在我看来,跟经典完全不沾边,写法、故事都太飘了,没沉下来,而这种题材要沉,沉才有分量。
- 是小说,更是本历史书。
- 电影写书,还是书写电影?分不清了。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 你是真虞姬 入了迷 进了戏
- 美极了,李碧华写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不过她真是一个不懂得见好就收、不懂得维持距离的作者,每个故事的最后十分之一都会让人很出戏。
- 2013年11月第1版
- 你是真虞姬,入了迷,进了戏
- 看了电影又来看书的
- 这次没有觉得李碧华文笔很绝,但人物塑造、心理描写还是出挑的
- 李碧华的书都好旖旎
- 辨识度极高的文字风格,冷峻锋利,故事本身也太适合拍成电影了。
- 觉得比电影要好看诶~
- 电影与之相比弱化了惨痛
- 说真的,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只有开头和结尾,程蝶衣冷冷瞪着他妈床上嫖娼的男人那里还有段小楼苟且在香港,最大的享受是泡澡堂这段。上述两个画面我难以忘怀……同性恋的题材或许掩盖了书存在的一些问题,革命斗争中明明会发掘出更残酷也更深刻的人性。
- 原来大革命才是高潮
- 人间,不过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 小说本身的结局反而更讽刺,好不容易活下来了,然而再见面两人都老了,而且小楼一直都知道蝶衣爱他。
- 真残忍啊,那让人绝望的年代,人人都是被困垓下的霸王,摆在面前的就是两条路,要么跟着这世道一起疯,要么护住自己的本心去死。在我看来,小说的主角不是蝶衣,也不是小楼,反而是那个“只要你要我”的菊仙。在菊仙孤注一掷的赎身和不愿离婚决绝赴死面前,蝶衣的爱显得有那么一些苍白和不合时宜。小楼从来都知道蝶衣对他的感情,他却一直假装不知,只因他对他没有爱,只有情。就像袁四爷说的:“段小楼心有旁骛,你俩的戏不像霸王别姬,倒像姬别霸王。”入戏的从始至终都只有蝶衣一个人。霸王别姬,最后霸王和虞姬却都苟且的活着。两个虞姬争霸王,蝶衣只是戏里的虞姬,菊仙却成了真正的虞姬。
- 戏里戏外,台上台下,戏是人生,人生是戏。红时代,要么当顺民,要么当暴民,真戏子是不给当的,要当也得当个顺戏子。
- 这种一句一回车的写法,在文体上已经显得非常落伍,但其中的劲道已不是现在的作者能随便拥有。电影版在剧本方面的工作确实要大部分归功于这本小说。它的经典性能保证阅读时非常有感觉,但它过时的那方面却让人难以再读上第二遍了。
- 电影也很经典,但是我觉得把这种刻骨的同性之恋,文革的残酷和人心的背叛描写的更加清楚的还是原著小说。
- 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看的最后一部悲剧小说,看完一周内缓过来😭😭😭
- 「她穿了一襲他此生都穿不了的紅衣」她兩三個月的孕身,「是他一輩子也干不了的勾當」。是小石頭先說的呀,「一輩子就一輩子」,他說的呀,怎個就不記得自己已經與小豆子做了兩百三十八場夫妻了呢。我心絞痛😭
- 书与剧相辅相成
- 李碧华老师的文字令人惊艳,只要读过就忘不了。常常一个词语、一个短句就能给人一种物换星移,世事变迁之感。她是尤其擅长写“情”的,寥寥数语便能准确戳中你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让人明知结局悲痛,也要心甘情愿地跌入这个故事中去。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个读过之后便会长在你心上的好故事。
- 不得不佩服,细腻的描写,把人心写的淋漓精致
- “ 演戏的,赢得掌声彩声,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买来别人绚缦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大家都一样,天天地合、天天地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地,相互记起。其他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
- 最后结局是修订的么?段小楼是假霸王,程蝶衣是真虞姬,最后程蝶衣还是自刎于戏?还是作为平反的艺术家跟着演艺团回到北京?
- 最打动我的 是蝶衣戒鸦片 抱住菊仙哭着喊妈妈 菊仙也抱住他说不要怕的时候
- 多年以后再看原著,发现最后的几章更加凄绝。
- 李碧华好端端为何要做修订呢?《青蛇》的结尾就修订很烂,《霸王别姬》亦是。
-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他自妖梦中,完全醒来却是一番戏弄
- …月色虽好,只是田野俱是悲秋之声,令人可怕… 电影情节记不清,书里是没想到的结局
- 看电影觉得感情戏很重,看书才发现,大革命才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一场革命,留得青山在,已经没柴烧。
- 小说与电影各有千秋,读了小说有助于对电影的理解。感谢陈凯歌导出了这样一部中国电影史最经典的电影,张国荣、巩俐、张丰毅这样的搭配成就了这个电影。
- 很久之前看的小说了,有些忘了,但是我记得电影比小说的内容和情节更饱满一些。
- 君王义气尽,贱妾何聊生。戏如人生,可往往人生不能如戏里来的洒脱。
- 读《霸王别姬》看到样板戏,想起当年为了应付考试,还要背出八个样板戏是什么。背了好久都想骂人,也完全懂蝶衣练样板戏的痛苦,他也骂得痛快,“你说,这革命样板戏有什么劲?妈的,无情无义,硬梆梆!”
- 绝望又使人沉沦的作品
- 觉得没有电影震撼
- 小说的结局更残酷…
- 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 偏见与失衡 我真的喜欢作者具有倾向性情感的表达,她带动了我的情感,但这情感的表达不是荒谬的,而是存在与真诚。
- 电影在童+少年的部分超出文本呈现,中年WG隐晦缩减了许多,老年部分几乎去掉。书与电影各自完整。边看书脑子里边过电影,结尾部分当作两部作品来收藏了。片中蝶衣自刎算成全了这个人物,书里的苟活是迫于现实的无奈之举,两个都有可取之处.喜欢电影的结局,喜欢书结局之前的部分.
- 『霸王别姬』电影在豆瓣排行第二,仅次于『肖申克的救赎』,芦苇功不可没:文革批斗和程蝶衣的结局就不用说了,另外能想到的几处画龙点睛的改动:小癞子看戏并自问『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小癞子之死,添了那爷,和小四的所有戏份。
- 一开始,我们就这样没有目的地爱了。到最后,爱,已成往事。
- 很多电影都会逊色原著,看完电影看书,觉得和电影各有千秋,多半是哥哥的功劳,哈哈!最喜欢澡堂子那一幕,电影里还原出来就好了~
- 剧情:此时的他已年过六旬,在香港天乐里居住,无拘无束的混日子,直到偶然路过戏院看到程蝶衣三个字 第十章:竟在这样的方寸之地,重遇蝶衣,顺着北京京剧团后台找到蝶衣二人哑声,小楼领蝶衣半日游香港,两张老脸凑在一起,抽出一张科班时老照片把前朝旧人细认,来到澡堂蝶衣聊起现在的妻子,小楼拜托蝶衣把菊仙的骨灰给找着捎来香港,很不答应,尔后让蝶衣知道了自己知道蝶衣喜欢他的真相,空寂的舞台二人唱了最后一出戏,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后来蝶衣随团回去了,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中英协议草案”报告,香港人至为关心的,是在一九九七年之后,会剩余多少的“自由”,完结
- 爱了,就想独占,不分性别
- 文字太艳,故事太凄。李碧华,我竟然到27岁才敢读她。
-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
- 到底是让这尘世土污了阳春雪。
- 这么无趣而且莫名其妙的小说,是怎么改成屌翻天的电影的?!
- 青春才是霸王。看的开生死,看不开的爱情
- 情到深处无怨尤。
- 所以陈凯歌能跻身一线导演,可能还是因为本子好
- 第一本李碧华。电影很震撼,书也很震撼。
- 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
- 总结一句:大名鼎鼎,其实难副。吹上天的文笔支离破碎,情感描写矫揉造作,整个儿就是三流耽美文学➕阴风阵阵伤痕文学,看完san值掉光。唯一亮点就是情节还过得去。大把名家的文字清清爽爽,要看名著何必选李碧华?
- 原来书的结局是这样的。到头来,活着才是更大的罪。电影太经典,读书时自然代入哥哥的视角。为哥哥/虞姬的死欷歔。自己结束生命在戏里是正常,在人生里不是。戏结束了,人生还有继续。戏里的感情,戏外未必可以有。戏里戏外都不要走错场。戏里戏外都是戏子。对戏要投入,要真,才能动人。戏外不可。在戏外经受千锤百炼才能有戏里那一精妙绝伦,对它孤注一掷的投入,一旦失去便连人生都有灰飞烟灭。可以爬起来。只要活着。戏里戏外皆如此。
- 文字和影视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体验。电影胜在了选张国荣饰演程蝶衣,他就是我心中的程蝶衣。因为改编不多,小说可以作为电影的补充。结局我倒是觉得小说里更真实。
- 真正的自由,尚未到每个人都能触及,却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已能够承担。
- 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 我觉得电影版的成功,80%是靠原著的笔触已描绘的世界,20%是靠天才的演员。和谁导演没有太大关系。
- 没记错的话,以前看的小说版程蝶衣没有死,过了很多年,(当然,这是很多小说的俗套)他俩相遇。但是我觉得,程蝶衣就应该死,他死就对了~~实在是不喜欢小说的结局啊
- 比起电影更喜欢小说的结局。蝶衣没有选择自刎,而是在最后一曲罢了随着京剧团回到北京。这一场纠缠半生的爱情,在最后他终是“游园惊梦”,他是虞姬,他却不是霸王。一切如同一场梦,末了,原来也不过是梦醒离场曲终人散。
-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最后的结局比电影版还是残忍太多。
- 读过才知道,小说比电影更精彩
- 一种另类的史诗,关于个人、情爱、家国和政治。芦苇在自己的书里确实太大嘴巴了,说话不怕风大闪掉牙,小说奠定的基础在情爱和政治层面都是足够充分和大胆的,这些都是身在香港的李碧华才能写出来的。PS.只一点,李碧华的语言过于细碎了,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不过这都是个人阅读偏好了。
- 秾艳的文字,凄厉的生命。还以为电影改动很大,除了文革段落和香港结局,关键情节其实都依样保留了。
- 用凄美决绝的文字,述说凄美决绝的故事。
- 「蝶衣不是这样想。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 」那么心心念念,那么痴心绝对,到底也没陪的了一辈子。活得过战乱,活不过平淡
- 爱恨情仇,终究一抔黄土,何谓?
-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段小楼究竟不是霸王,程蝶衣也究竟成不了虞姬。时代不同,人的活法也不同,爱恨情仇,无论对错,时间总会磨平一切。
- 婊子有情 戏子有义 虞兮虞兮奈若何
- 7分左右吧,就是戴了电影的滤镜……
- 小说里全是文化大革命的血泪啊
- 书里的故事和电影差别还是不少的,词儿真是美。
- 幼年断指哪有后来霸王别姬痛。君王义气尽,贱妾何聊生。
- 眼为情苗,心为欲火。 久赌必输,久恋必苦。 她也知道他的重要!
- 二刷电影时觉得有些地方没看懂,所以找了书来看。书里迟暮之年在香港的重逢有些物非人也非,未免太凄凉。电影的结局反倒浓墨重彩,前后呼应。
- 一件事在当时阶级是对的,但当他被另一个阶级给推翻它又是错的 可谁又是对的呢?
- 带着电影的记忆看的小说。放在这样一个即使大背景下来看,真像是梦里的洪荒世界。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 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 久堵必输,久恋必苦,就是这般的心情。
- 痴缠,浓烈,悲壮的情感溶在文字里,文字就像烙铁淬水时激起的烟。
- 都不太记得读的小说的内容了,电影的悲凉倒是一直难忘
- 以前只看过电影,昨天晚上和今早读完了小说,叹人生真的跌宕起伏,纯粹的不被世人接受的爱情终难有好的结局,还是喜欢小石头和小豆子。
- 今年要多读一些华语文学!
- 对于程蝶衣来说,他从小在青楼长大,被妓女生母卖给戏班前,母亲就是他的天,现在天塌了,只有师哥段小楼护着他,对他真心好,蝶衣认定小楼是他的天,在台上他演虞姬小楼演霸王,霸王是他的靠山,所以小楼宁愿做回相公也要从袁四爷那把宝剑要过来,有了剑霸王才能保护他。对于段小楼来说,他知道蝶衣对他的爱,但是没法接受,已经是下九流,总不能断后吧,他娶了菊仙,想老老实实过日子生孩子。蝶衣对小楼的爱是纯粹的,他不求回报只求相伴,少一分钟一个时辰都不行,他对菊仙内心是抵触的,但菊仙是小楼的爱人,他恨不起来。全书的精华是文革那段,那场运动把人内心的恶全部释放出来的,管你是夫妻也好同志也好,为了生存互相批斗,往死里整,蝶衣心里的天又再次崩塌了。小说最后,小楼与蝶衣重逢在香港,两人相对无言,爱已成空,就让往事留在风中。
- 霸王犹在兴叹,虞姬终于自刎。 先入为主,全程代入演员来看。灰蒙蒙的,感伤于时代的局限,复杂的人性,无法把握的命运。李碧华很懂得在细节处铺垫,各人的命数在最初已见端倪,最后昭然若揭。小豆子被剁掉第六指,就注定剁出一条挣扎着生死,又不断失去的路。 结尾,两个受尽苦楚的人在香港再次重逢,在生命末端,回忆起儿时的欢愉。热血霸王最终孑然一身,戏痴虞姬却已有人妻。多讽刺。当小楼又提到菊仙,对蝶衣说,“我和她的事,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他终于讲出来了!在有生之年,垂暮之时,对那个爱慕了霸王一辈子的虞姬,那个曾只有师哥依靠的小豆子。为了自己不留遗憾,却残忍得如一枚锥心钉,让对方功亏一篑。“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看到这里,想起哥哥,忍不住泪水决堤。
- 书同电影一样精彩。书里对人物的心里描写更多了,看完电影再看书简直心要碎了,太爱程蝶衣,太爱张国荣。
- 悲情,残忍,讽刺
- 芦苇的剧本改编才是神
- 原著果然更虐~
- 李碧华作品中最喜欢的一部
- 人必须得自个成全自个。
- “时光无边无涯,生命川流不息。”
- 世事变迁只让人兴叹,人人都是大时代里一粒尘,无奈而已。最悲痛的却是老来再见,风华不再,而他一直知道他爱他。那一句发恨在心里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也响进局外人的心里,既然知道,这整本的故事就是自己的错付,自己的荒唐了。
- 他是苟延残喘或是随着虞姬干脆一抹脖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 碧华阿姨的文字太好“他接过那冰镇的西瓜,更冷。他接过它,它在他怀中,多像一个虚假的秘密的身孕”“悲凉的嗓音,在迷茫白气中咿呀地乱窜,找不到出路。蝶衣孤寂的身影,硬是不肯回头”。
- (2021第九本)
- 总感觉前半部分言语还有些生涩,但后半部分总算进入状态,四星半。
- 程蝶衣亦是婊子,没有纯粹无暇的爱,没有正面光明的爱。我大喜。
- 比电影那个故事 更伤人
- 李碧华真是开BL小说之先河。文笔很不错,尤善赋情于物,全书弥漫着一种哀怨的气息。短句很多,行文节奏很快,有一气呵成之感。描写了被时代席卷的个人命运,尽是满目疮痍。李碧华是个写通俗小说的好作家。
- 跟电影一样细致的描写,个人感觉是哥哥的表演成就了书和电影
- 比电影好像更残酷,也更无奈一点。文革的时候真是好可怕。
- 小说的结局更现实,更觉得残忍了
-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时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 豆瓣上这书的打分竟然这么高!我得重新定位豆瓣了…另外,少有电影改编强过原著的,但神奇的李碧华,每部改编的电影都比她的原著强百倍!
- 小说不如电影,文革那段真的算是有血有泪
- 这原著改编根本不费事,电影得亏演员加分,要不真输了。
- 李碧华的文学功力堪称一流剧作家,擅长描写大时代里的爱情悲剧,是啊,悲剧才隽永,笔墨浓厚的时代里边缘人物跌宕的一生在字里行间的刻画下如同一帧帧电影画面历历在目,满分推荐尽在不言中。
- 读时满脑子电影的画面,可见先入为主这个东西还是很厉害的。电影自然是很成功的,剧本、演出、拍摄甚至配乐都很难挑毛病,无意中也提高了对小说的期望,而实际读下来的确也觉得并不是那么好,尤其是语言方面硬伤甚多,犯了很多女作家的通病:文字逻辑性差、叙事情绪失控。小说是原著,但电影拍出后作者又回去修改了小说,一来二去情节上的出入不小,从故事走向来看也不好说哪个更好,但就调动读者/观众的情绪这一点来说,小说在一部改编出色、演出成功的电影面前还是逊色不少。
- 用一节晚自习看完 却感觉过了很长很长的一生
- 我更喜欢这个结局。看似活着其实更加悲剧。
- 如何活和怎样死从来都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
- 与电影不分伯仲
- 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 在大环境下,我们不过是漂浮的落叶,没有根的四处漂泊。看完书终于可以去看看电影了。
- 读来何止痴男怨女,一出出折子戏蕴含的,更是国殇的哭诉。
- 虞兮虞兮奈若何
- 似梗概似剧本。历史插入生硬。不喜欢这种因为被关怀而起的爱。
- 在看了电影许多年之后才决定读一次小说,程蝶衣永远定型在了张国荣,当爱已成往事,别留恋过去的柔情万种,字字如泪。
- 李碧华小说的情节感太强,反而有许多情绪没有渲染够,似乎就是写来拍电影的。严歌苓刚好相反。好在电影弥补了所有的不足。
- 李碧华的文笔着实惊艳到我。这是小爱情在大环境下的悲哀。我是因为菊仙这个奇女子看的,我很想知道,如果蝶衣是女的,小楼会怎样对待?
-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只配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 读的好难过 我果然还是理想主义者
- 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比起书,更爱张国荣演绎出来的程蝶衣。说好的一辈子,前一年,少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动荡时代里跨性别的爱,让这份爱更让人惋惜。
- 当年读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小说中的电影式的转场……T^T
- 剧情自是不必说,文字向来比影视更直击人心。李碧华的描写直接又意向,引人无数遐想。转折的处理自然。她真是写了好多故事新编。
- 良辰美景奈何天,似这般都付与断壁残垣。
- 只两句:“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镜子两边,美轮美奂,腌臜不堪。
-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也更冷更变态。
- 政治形势总在改变,只有刻画人性,才有较为长远的价值。
- 一声叹息,人生的悲欢离合。为爱而恨,恨而不得。
- 在火车上读完 原本有些倦意 畅读一百五十页后翻完了结局 心情却迟迟不能平静 颠沛流离嗔痴入戏 被一个个动荡时局抛向浪尖又被吞入深海 最终被红色洪流粉碎殆尽 一代人的疮疤借助隔岸观火者的嘴揭开 惨烈带血 一切尘埃落土 后世并不知 曾有前人踏过布满玻璃渣的路 只驻足眼前岁月静好 哎 感叹句 香港人真敢写阿
- 蝶衣和菊仙 都是用情至深的人
- 许久读书未动情
- 嘻嘻用KINDLE看书 只标记最好看的封面
- 妄将绿蜡作红玉,满座衣冠无相忆。
- 书比电影节奏上明显要好,电影为了情节发展很多细节上的修改有胜出,虽然死是悲剧的结局但也死的解脱死的有情义,活着才是更大的悲哀,书还是更耐读。
- 但这不过是戏,到底他俩没有死。正是这没有死让一股子天命弄人的无奈透着血。老态,情深的秘密,反转的婚姻,戏唱完了,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节只是假象,他自妖梦中,完全醒来。是一回戏弄。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当虞姬了。李碧华对人情太敏感了,读来字字钻心,净生可怜。
- 你这不是霸王别姬,倒像是姬别霸王
- 小说的细节太多了,电影没有展示出后半段,文改批斗混乱,总是被当做禁忌藏起来
- 202110 (09是《安娜下》)他过去的感情,却是孤注一掷全军覆没。他,走了。
- “原來已經很久不知有時間了。今夕何夕。”到底是霸王別姬,還是姬別霸王?
- 语言精炼 别具一格 读来脑中皆是电影中的一幕幕
- 戏,唱完了。姬别霸王。
- 这夜,只觉得身在紫色、枣色、红色的狰狞天地中,一只黑如地府的蝙蝠,拍着翼,向他袭来。扑过来,他跑不了。仆倒,它盖上去,血红着两眼,用刺刀,用利剑,用手和用牙齿,原始的搏斗。他要把它撕成碎片方才甘心。他一身是血,无尽的惊恐,连呼吸也没有力气...... 那囚在玻璃罩子中的时钟,陪着他一同呻吟
- 文字永远比影像表现出来的更加残酷,只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才能体会,电影侧重人物之间的感情,看着格外凄美。
- 电影更胜一筹 小说之中 作者遣词造句多一分华丽以致somtimes几分俗气 最重要一点是 电影更纯粹的让我在体会超越性别的爱 小说有几分强调了还是。也许是本来跟适合作剧本 或许是演员等细节 电影有着更多张力。
- 李碧华。故事是好的,但构成故事的语言不过是腔调十足的华丽的咏叹,因而显得聒噪、炫耀、虚无,过目即忘
- 补标 没找到当年读的版本,印象中阴气很重,像浇了一场冷雨。
- 2026#好一出精彩绝伦霸王别姬的戏码。陈凯歌改编的电影早已看过,可以说是高度还原了小说的精神内核,结局也略显悲凉,小说结尾更耐人寻味。但对故事情节的想象相当于过了一遍电影,这先入为主的感觉大大影响了阅读体验。李的文字非常冷辣凌厉,用词精准克制,可情感宣泄又如巨浪翻滚冲天而来,很可怕!
- 实在不喜这种文绉绉的文笔,人物刻画得没有共鸣,结尾也不如电影来得完美
- 看过电影再回去,补充了一点细节, 改动了一个结尾。电影是好。小说原汁原味
- 电影比小说更饱满
- 会更喜欢小说的结局一些,但感觉人物塑造不如电影……跌宕痛楚,人间不过是抹去脂粉的脸。
- 2014/10
- 休憩133rd,上豆瓣的人,不会不知道这本书,不会不知道这部电影。而不读这本书,真心体会不到哥哥演技的入神,也不会明白电影编剧之功力是多么牛逼。小癞子一部分改编神来之笔,袁四爷之升级使内涵丰富了无数个层次。本书亦是神作,专注于段程菊仙三人的神作,百年悲笑满纸荒凉,大历史大文化下几个小人物纠缠扭曲一处的人生,李碧华于情欲一道如鬼似狐的犀利透彻烛照入微,读至最后一页,一股凉气自脊柱从下而上升起,被那精致的残忍淋个满头满脸。只觉此书如程蝶衣命小四撕裂的绢扇,幽雅精致脆弱不堪,有宁静易逝的美丽,就和程蝶衣一样。不要说小说成就了电影还是电影成就了小说吧,作为文化精华的受用者,我很开心见到这彼此成全,各自高耸入云的双璧,感谢李碧华,感谢陈凯歌
- 爱李碧华的文字
- 少有的电影超越小说本身
- 电影的结局更加戏剧化,小说结局更真实
- 看得开生死,看不开爱恨。
- 认认真真 一字一句地读过了
- 程蝶衣,你爱了他一辈子
-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 原著的两个版本都和电影不太一样。旧版里程蝶衣也有娶亲,修订版里删掉了。但两版结尾里程蝶衣都没自尽,只是再唱了一出戏而已,他最终从戏里走出来了。 文字相当旖旎,同时也很坦荡荡,又细腻又直接,读起来感观奇异。她写的不是霸王别姬,而是姬别霸王。爱情故事也不是最重头的内容,大部分讲的是时局变迁,以及渺小个人身处其中时的无能无力。 留得青山在,早已没柴烧。
- 谁愿面对血肉模糊的人生?恐怕没人愿意吧
- 比电影细节多,比电影尺度大,比电影结局更悲惨。然而我更喜欢电影的情节设置和节奏。
- “要想人前显贵,必定人后受罪。” “要想成角儿,就得自各儿成全自各儿。”
- 第二本李碧华,比我预期的还要好,电影美得暴烈,文字现实得残酷,影像只能凝结在瞬间,文字却绵延着一生,前者让人无法忘怀,后者让人难以释怀。
-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 换做我是程蝶衣,必是要在最后假戏真做,用那把跟了段小楼半生,又跟了我半生的剑抹了脖子。可是难过就难过在这个小说他也得贴近生活,拖家带口了,想死哪有这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