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迈克尔·布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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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文字尚可,看完电影来补原著。一曲对古老印第安人及其文化的挽歌。
- 原来『与狼共舞』是男主的名字,还以为这本书是和狼的故事呢…『他只希望自己不要呕吐出来,他咬了一口生牛肝。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肉相当酥嫩,入口即化。』真的有那么好吃吗,有点想吃,但是又怕有寄生虫😂…
- 真正的自由。
- 从本书中看到了勇气与耐心。
- 时间好像停滞了一般除了那个让我感到厌倦的事实。
- 没看过电影,所以故事情节还是蛮有张力的,文笔流畅,主题也很明确,就是一本为印第安人正名的作品,不过毕竟是第三方视角,切入的还是不够深,但是也算难能可贵了。
- 电影也很棒,好喜欢凯文科斯特纳...
- 书看完了又把这部经典电影翻出来看,书和电影都很棒,电影的改编和演员的演绎都没有让人失望,庆幸自己没有和这部优秀的作品失之交臂。仅仅265页把主流文明与原生态文明之间的一种对抗表现得淋漓尽致,除此之外,它还让我们重新思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书其实是从后半部分开始吸引我的,阅读过程中情不自禁地被印第安人的淳朴善良感染,为与狼共舞和握拳而立的爱情打动,也为他们可预知的悲惨命运感到悲愤不已。好的作品就是这样,让你有很强的代入感,把自己当作了书里面的人物,不忍看完,因为结束这段阅读之旅会让人有深深的失落感。
- 感觉小说里与狼共舞跟握拳而立的戏分太多了点
- 为什么这么有共鸣?因为我在西藏啊,异族的地方。对一人一狼一马的孤寂而自得有共鸣,对他在荒野上的哭泣有共鸣。而我最终,还是无法像他一样融入身边的圈子,而他最终,虽然时代是无法改变的,但故事结尾好在有一个圆满的结尾~
- 作者阅读大量史料,据此写成的处女座小说,是典型的八十年代写实主义。人物风景描写多过心理描写。难得的一部简短有力、主题深远的美国小说。
- 文明的发达并不代表着心灵的安静和满足
- 小说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最终的身份认同,白人要想成为印第安人只能靠一起浴血奋战,这个和杀人上梁山其实并无多大区别。于是这种暧昧的身份认同也随着西部片沦落成白人间的蹩脚拔枪射击游戏一起被埋进了坟墓。
- 一本不错的书!
- 写的真的不错,故事性也很强。
- 带着灵魂上路
- 一般,结局有点狗血!
- 前面很好看啊,后面就。。。几乎跳着看完的
- 这是作者对于失落的年代深深地悼念,对于人类无尽地贪婪欲望和残暴行为地谴责。看这本书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月,有些松散有些疲惫,所以没有多大地感觉。
- 初中生的文笔 高中生的翻译
- 非常棒的小说,个人对韩剧男主毫无幻想,但此书男主却满足了我所有的男性幻想,他有真正的宝马和安全感,还有两只短袜这样有趣的伙伴…以及他对印第安人豁达的态度…故事的开头强调了他的肤色,形容是个“雪亮的人”,但他就是融入了泥土色的原始人了,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中找到了真我…只可惜西斯科和两只短袜都因“野蛮的文明”侵袭而亡…即便如此短暂,与狼共舞也比很多人都幸福美满。其实小说末尾我联想到了《荒野猎人》的某些情节…
- 读过一半也算读过吧,那时火车上不想讨论这样的问题。后来后来,差不多就忘了......
- 可以用另一本书的名字来注解——《荒野的呼唤》
- 在这里,野蛮和自然征服了一切文明。 在这里,没有写在纸上的上帝,只有永存于心的圣灵。
- 讲述了南北战争时期中尉邓巴偶遇、结交和融入印第安苏族部落的故事。叙事角度很有趣,一步步引领着读者破除内心根深蒂固的对印第安原始文明的偏见,诠释着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三者之间的平衡和相处。像走一段找回心灵最纯洁向往的旅程,这被“工业文明“蚕食了的过往,如此的 不可追了。
- 比较喜欢前半部分,后面两人的爱情一目十行略过去了- -
- 耐着性子读完了,可能是自己还没有能耐得住寂寞的能力吧,耐不下心来读,这本书应该电影比书经典吧
- 自由,原始,神秘,共存
- 文笔很好征服了我,他不是爱印第安人,是他的性格就是印第安人,爱好和平和自然,厌倦文明,但是我觉得不真实,只是理想杜撰的美梦,忽略了很多现实问题。
- 看完感觉电影版是非常忠实于原著的(貌似书写出来之前科斯特纳就是作者挚友了)。与狼共舞这样的男人,才是每个女人都幻想的完美男人。关于圣灵的原始宗教观,深得我心。“心满意足”表示心满意足。
- A small Measure of Peace
- 看过,好多年前
- 怎能错过如此经典的名著,同名电影小说,非来一本不可,读完后,感觉一身的正气啊!!!
- 放逐孤岛,一无所属。“但这是我们最后的领地,再没有路可退。我们要为保卫自己的家园和家园里的一切而战,家园就是我们拥有的一切,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全部。”
- 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 非常好的小说。
- 一口气读完的书,应该是被扉页同名电影获的奥斯卡七项大奖所吸引。故事本身乏善可陈,大体讲了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青年在荒原逐渐野化为印第安人,狼只是点缀,我觉得故事最终想说的是动物比人可靠,落后民族比先进的民族更善良真实,以及怀着敬畏之心勇敢的活下去。读罢有像读《老人与海》一样的感触,人能客服任何艰苦的环境。
- 大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
- 逆潮流融入低文明高道德社会的故事……
- 命运无常且自有一番说辞,冥冥之中就到了。
- 人类文明进步代价的反思。他们在枪支的威力中受益,这场战争毫无利己的目的。他们也乐于享受文明的便利,但却不得不被文明所吞噬。“他们的时代正在消亡,并将一去不复返。”
- 没有看过电影。突然在书店看到。就心血来潮的买下了。 以自动屏蔽对于爱情的描述。余下的部分足以称为经典。
- 与狼共舞,才能更好的跳舞!跳完舞蹈,才明白更多的需要共舞。
- 跟狼没关系,讲的是一个美国战士与印第安人一起生活的故事。这个战士的名字叫“与狼共舞”。书里印第安人不像是没开化的人,他们的部落生活更讲究团结,互助,勇敢,坚强。他们更会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些和之后的美国人对西部大开发的做法更让人觉得美国人才是没开化的野蛮人。
- 一匹行走在文明与荒蛮的夹缝中的荒原狼,而“文明”与“荒蛮”在对于像我们这样定义文明世界的种族来说本身就是狭隘的。
- 行文流畅,故事很有张力。白人与印第安人的身份认同,随着历史的车轮步入荒芜。
- 提到《与狼共舞》,人们讨论更多的是电影and电影导演凯文。其实,作者迈克尔·布莱克才是《与狼共舞》的最大功臣,缔造者。ps:他也凭此电影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恭喜。
- 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
- 看过电影再看的原著,比电影更加的震撼人心
- 小时候看过电影,小说里出现了很多记忆里的镜头,但,也只是当消遣看了
- 很治愈的故事,有一股自然清新之风拂面而来的感觉
- 生气勃勃的印第安人生活,西部的神奇壮美景象,主角寻找身份认同和自由梦想的旅程,可读性非常好。这样有趣的书却一度不能出版,当作家有风险啊。多亏凯文·科斯特纳慧眼识珠,电影也很棒。
- 自我陶醉。粉饰。
- 走马观花,权且作消遣。
- 这本书借来很久了,并且先被Simone借走看了,她说她很喜欢这本书,常常能让她自己心神安宁•••也不难理解,因为书中的邓巴中尉刚开始驻守要塞,过得就是很贴近自然的生活,常常望着河对岸的“两只白袜”,情形自然让人感觉心旷神怡。“与狼共舞”是邓巴中尉之后和科曼奇人生活到一块儿,族人给他起的新名字,说到此处,想起文中一些有趣的名字:“风中散发”“十熊”“踢鸟”“握拳而立”•••还有故事里屠杀野牛一场戏,画面感很强,应该很震撼!作者迈克尔•布莱克对这个题材本身很着迷,所以才投身其中,之后改编剧本也费心不少,他的语言很通俗,据说他曾为电影写了六个结局•••书中最后的结尾有种戛然而止的感觉,本想会有一场文明与野蛮(自然)的大战,这样的留白其实很好,蕴味十足。现在,就是迫不及待地想看那长达近
- 追求野性和自由不妨看一看。
- 非常治愈的故事,就是结局有点小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