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牙买加]马龙·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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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为什么要这样写书?学了很多脏话是真的,而且骂人思路跟我gay蜜一毛一样。
- 路上读书解读: 1976年的牙买加,为了安抚这个处在暴力边缘的、四分五裂的国家,鲍勃·马利决定在12月的“微笑牙买加”演唱会上登台演出。但不幸的是,这场演唱会和两大政治力量之一的人民国家党越走越近,所以被很多人批评他其实是为了给政党张目。所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开始蠢蠢欲动。 在首都金斯顿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正在密谋着拿“歌手”的性命当自己的垫脚石。当然,这场刺杀也影响了“歌手”鲍勃·马利。他的妻子和经纪人泰勒都受了重伤,但后来都奇迹般地痊愈了。马利的手臂和胸口都只受了轻伤,坚持如期登台演出。在结束演唱会以后,鲍勃·马利解开自己的上衣,露出的不是性感的纹身,而是血淋淋的伤口。接着他一句话也不说,转身离开。 两党最终在民意的压力下和解,这个国家迎来了暂时的和平。
- 2015年布克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双冠作品。此书厚度达752页,包括76个角色,加上节奏感的街头话语体系,各种形式的脏话,令人望而生畏。不料就在适应前面两百页之后,读来非常流畅。采用类似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多角度第一人称叙事手法,现代性、繁复性杂间其中,可见作者野心之宏大。
- 又黄又暴力,完全可以当脏话教材学姿势。有些段落和rap似的,可以唱。如果不能卖逼,算什么文艺青年。
- 微信读书写过书评了不多赘言,故事内容估计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但写作风格绝对是一等一的牛逼闪闪只有拉美作家能做到的那种。
- 人也许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
- 读了一半,读不下去了……
- 读了300页后,弃书…太不适合我了
- 本来是五星,但是中间41页和黑中国人什么意思?
- 需要认真花时间看 故事穿插性较强
- 翻译要背大锅
- 读完啦读完啦!满分满分!
- 叙述方式蛮有趣,语言着实粗犷,没有看完,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 其语言、形式和格局都证明了这本书另类的牛逼,阅读的过程如同一场美妙的致幻之旅;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一场触目惊心的杀戮风暴,一部狂野有力的伟大诗篇。2017必读书目之一。
- 詹姆斯巧妙运用贫民窟的孩子、毒贩、枪手、妓女,鬼魂等76个角色之口诉说一起发生在牙买加的枪杀事件,构思奇特,给人如临其境之感。
- @2018-03-08 15:32:24
- 刚好是读完《我弥留之际》接着读的。写作手法一致,但这么长,我真的经常忘了谁是谁
- 唉 读完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都挺悲惨的…… 就说一句尤比和大爱医生🐂🍺吧
- 翻译略显生硬,一些脏话可以不用那么刻板的翻译出来,然后其实不是很好读的一本书,有福克纳的影子,但是不了解背景会一头雾水。
- 看的我累死了,外国人名混乱症,加之对于这本书的背景毫无印象,导致毫无链接,架空看内容,我得坦白,应该不是书不够好,是我太浅薄。
- 和福克纳除了噱头没有关系,确实更接近拉什迪《羞耻》的配方,只是多放了味精,更影响口感。上来就是类型文学的酷劲儿,很努力吸引读者看下去,又是鬼魂说话,又是多声部叙事,加勒比海牙的后殖民政治,美国特工和记者,本地妓女黑帮和政客,黑人毒品贫民窟,脏话暴力和性,一把一把的味精加进来,这小说已经齁了→_→据作者本人港有受到詹姆斯·艾尔罗伊启发。妹有真正的原创性,严苛点说不过是用四处借用的技法消费牙买加和雷鬼音乐以及贫民窟的暴力和苦难。不过做法并不那么恶劣,有所收敛,而且这个篇幅摆在这里,已经能算得上是很努力了。我想了想同篇幅又在这本反面的,得是法兰岑的清汤寡水美国中产家庭流水账
- 读了几个月都读不完…决定放弃了只一页扫两眼因为80%以上的内容都令人极度不适…这些是这个星球上无法否认或者漠视的一种生活但是真的…对不起
- 真好看,只是怎么哪里都有贾大嘴的出现
- 满满的美国范,贫民窟黑人街区即视感,多线视角驳杂…暴力,犯罪,性交易横行…作者野心好大…
- 有段时间一切都在好转,然后突然又掉进了粪坑。我们在粪坑里待得太久了,在粪坑里长大的人觉得狗屎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
- 爆裂、沸腾、刺激,文中的世界有序又混乱。作者通过其独特的笔法将读者带入的很深,故事很鲜活。用了76个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一个杀戮事件,描述赤裸裸的绝望但又蕴藏着无限生命力。阅读体验读起来有些累,还没读完。
- 看到如此简单粗暴的小说,并且粗口低俗语言满满,脑壳疼到不知所云
- 你会感觉到自己的无力
- 贫穷是原罪,她们买不起尊严和廉耻,死亡,暴力,血腥和弱小……文字太过赤裸裸,得有一定的心理适应,也许真的是太过真实而已…… 艰难读完,也是不容易……补标
- 我要给马龙詹姆斯打call
- 【2017.5】翻译很差读不下去。豆瓣读书也开始有水军了,一群打五星的小号!
- 小说界的昆汀!
- emmm原谅我看不太懂这么暴力黑暗的文字。。。
- 畅销书大多都是营销骗局。读客的书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多重人物以第一人称叙述,时间空间跳跃度很大,根本不知道作者想说什么。214-215的译文真是疯了。看到第330页,弃。原本还想汲取点营养,后来发现这本书只能拿去垫桌角。
- 读得心力交瘁。无疑是杰作了,哪怕在翻译损失了起码30%语言精华的前提下依然是杰作。
- 贫民窟、黑帮、毒贩、杀戮、逃亡…
- 很惊艳,想试试去读英文原版。
- 黑帮:耀眼的升起,作恶。凄惨的谢幕,惨死。从贫民窟少年到世界级雷鬼巨星,不同的是社会地位,相同的是热血疯狂,这当然世间百态。既然杀戮,必然暴力;暴力和粗俗也能带来惊喜:男孩儿,书里总有你想要的,七杀简史。
- 很棒的一本书,原谅我文笔不好写不出这本书的美,只知道这本书里有种狂野的美感。
- 看了32% 看不下去了 翻译很崩溃
- 赢得了金斯敦就赢得了牙买加,赢得了贫民区就赢得了金斯敦,这种情况怎么造成的呢,啥是赢得呢
- 近些年的布克奖获奖作品我都有关注,《七杀简史》几乎是刚看到简介就被深深吸引发誓一定要看的。英文原著有太多俚语俗语,确实比较难读,现在居然有幸读到中文版!译者是姚向辉,看过不少他翻译的犯罪小说,译得够劲、够味,所以这部一定品质上乘。
- 磕high了之后的热带岛屿上,杀戮,种族和政治共同奏出雷鬼的节奏。说真的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绝对不算上佳,我看了没几页就转身去查了一堆背景资料,随后的阅读经历则仿佛同时陷入粘腻的汗液、无尽的愤怒和药物的迷幻中,让人像是在大夏天扛着重物一般喘不上气。这样不愉快的经历它仍然是值得的,阅读就是能够带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哪怕这个世界让人望而却步。
- 《七杀简史》📖 :不太好读,但基本可以确定是一部可留住的经典。它的独特和优秀在于滔滔不绝地诉说。可能黑人生来就喜欢讲述,整本书看到现在已经上场十几个讲述者,但他们并没有去讲述暗杀事件,而是在讲述自己无可救药的生活。身份、性别、职业、年龄不同,语言没有违和感,反而错综复杂勾勒出了牙买加的国家状况。短促有力的句子应该是按照黑人说唱的节奏写作英文又翻译中文的,这种语感不多见。尼日利亚当年同样获得布克奖的《饥饿的路》(同黑人男作家)就没有这本阅读快感好。个人觉得《七杀简史》比相似写法的《我的名字叫红》更好,因为更现实?因为粗暴语言产生的诗意?但《红》很鸡汤,很聪明,很承上启下,更适合世界范围流传。
- 有点看不懂2019 实在看不懂2021
- 花了快三个月才勉强读完,太累了,可能是因为没记住名字吧,看完也不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只是觉得,那些发达国家的人在那些落后地区宣传自由思想,培殖帮派,再达到自己的目的,感觉就是,美帝希望这些地方一直乱下去,然后再谋取自己的利益,只是这些落后地区,好像永远这样,暴力、肮脏,毒品、滥交、人命如草芥,连那些以为掌握了权力的人都一样,说不定哪天就会死于敌手,人们当然看不到真相,也没人想了解真相吧,平民窟永远还是贫民窟。
- 只能说不适合我 看不懂 看到快要分裂了
- 混乱,暴力,犯罪,腐败。
- 看到一小半不想看了,太碎,故事也并无共鸣。
- “贫民窟里有一种孩子每天都要奔向大海,只为了一头扎进某个地方然后忘记一切。“ ”走进一个局面,你要么拿着注射器,要么拿着枪,有些东西你必须打死。“ 推荐我所有的朋友都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76个角色,一个故事。
- 这本书的某些评论让我想起了狼厅,看来读不懂就甩锅给翻译确实是个安慰自己的好方法
- 看了第一篇,也太粗俗暴力了。。。不想往下看了
- 浑浑噩噩的就看完了。里面有好的细节没注意到。所以最后看完感觉有点蒙蒙的,下次看这种书一定要做笔记!!
- 民族小说,外人不好理解
- 真是好多水军啊!
- 我有时候都不知道是拉美人非得这么写小说,还是欧美人觉得拉美人只能这么写小说。这啥?!不能好好说话吗?
- 当时看着觉得好酷啊。
- …对不起我怎么现在才开始看这本()
- 之前在图书馆邂逅的,真的很喜欢,就是对我来说很有些难读懂,前前后后断断续续的读了半星期,很多没搞明白的地方七七八八看了不下三遍,像电影的镜头一样切换,搞得我头都晕…很真实很暴力。也许我不太懂吧,但却很喜欢里面的很多句子,刚开头就把我迷住了。
- 用书里的脏话来说就是,这个血逼儿子写的是个狗屎蛋子呢,what the hell is this?
- 个人不喜欢花时间写书评剧评等。但这本书强推。
- 不是很懂这书好在哪里. 混乱,呓语,脏话. 并不是一直爆粗口就是暴力了. 书不是电影,说不停的说爆头爆头, 也不是血腥,又不是电影. 一个非常简单的帮派斗争的故事, 加入了很多毫不相关没什么作用的人,中情局,古巴,记者,等等等, 这些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件事情,但是反应的非常糟糕. 想要和牙买加雷鬼音乐联系在一起,提高书的格调, 但是基本上除了用一些歌名以外,没有任何联系, 当然也有可能是了解这些歌的人会非常激动吧. 整本书是一本相当糟糕的书, 而且还写的非常拖沓, 我甚至连人名都没有记全. 所有人的说话风格基本是脏话和自己脑中的呓语, 没有什么人物塑造. 看前面还觉得挺新鲜的, 但是看了一般以后就非常烦了. 不过我最近心情也不好, 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 很糙,很惨,主线很乱,需要认真读,但真是太惨了,认真读不下去
- 读爽了。其实是个一个巨简单的故事,理清故事线之后,简直行云流水。但是,人物要到后半截才能完全大放异彩,特别是乔西啊哭包啊罗爸爸啊都非常传神,女性只有一个,太悲情了,但最后一个章节给到了她,对牙买加的爱翻江倒海最后出来。语言太黄了,在国内能出版实属不易,特别是同性恋性爱场景也太硬核了。真不愧是鬼才,太有爆发力了,也真的太长了。
- 说翻译很棒的是认真的??
- 看出了一些相同之处,不过只是彼方暴力与鲜血,我方安静与偷生。
- 如果书籍有生命,《七杀》就是书中的野兽:它神秘、原始、粗犷、疯狂,它来自远古、横空出世,它是一个全新的物种。你无法想象,怎样一个语言天才能做到这一点:从牙买加街头粗口,到《圣经》般庄严的语调;从呓语般的独白到狂放的自由诗;从黑色幽默到悲恸挽歌。一部包罗万象的惊人巨著。在如此野性的力量面前,你只会感到自己的无助。
- 正如很多评论所说,这是一本非常有生命力的小说,但是,唔,咱好像数学不太好,咱只数出来他血逼的六杀。。。
- 真的太太太长了 就像我对黑帮电影不感兴趣一样 黑帮小说我也真的也不怎么感兴趣 不过写法确实很牛
- 一个时代的罪恶、暴力、秘密的编年史 书界诺贝尔奖——布克奖获奖作品 满篇的生殖器与屎尿屁 牙买加雷鬼乐、毒贩、贫民窟、匪帮… 一个故事、多角色第一人称讲述 700多页、两天读毕、过瘾
- 你不能制造出怪物 然后骂他们长得难看
- 译者送的,看完后也想杀个人!抑郁一扫而空。如果你们谁是美剧《毒枭》的粉,可能会喜欢,这要看人。libgen有英文原著下载,不过因为俚语土话什么的比较多,有中文本就优先选择了。请放心,打五星当然是因为译者请我吃了饭,绝对不是出版社刷分(你住口
- 还不错蛮容易看的,翻译上算用了心
- 非常重口,我都怀疑自己开始爱好窥视别人了
- ★★★★☆ 可能是内地中文出版物中脏话、粗口密度最高的一本,单把花样繁多的脏话拎出来都能凑成一部中篇小说的体量,如果拍成电影,涉及对话的部分可能只有持续的哔音。脏话包裹的惊心动魄都能牵着人一直读下去,一个社会的复杂,一段历史的庞杂,也许只有多角色第一人称的叙述才能更接近原貌。
- 耶稣他妈的基督,你们真应该好好瞧瞧,特别是基佬屁眼人们。
- 非常厚非常厚,脏,谜之好看。骂天骂地trap集。被一句话感动了一下:我崇拜你到能为你挡子弹,但我只能为你挡一颗子弹。
- 关于贫民窟的故事 大概不会有什么特别:鲜血 毒品 枪支 权利 但歌手让这一切变得有意思起来 他让你看清 即使那么有影响力 也会沦为权利中的一枚棋子 而我们?宇宙以我们为食
- 我怀疑译者在乱搞。
- 读了四章,放弃了,不喜欢这种叙述风格,有点混乱,可能翻译的不到位。总之没有体会到阅读的快感,放弃了。
- 看到头疼啊,名字太多太多了😰翻译成中文更难记得住,2021年争取把这本书的原著读一遍吧
- 1971年你已经上了电视 1971年我开了我的第一枪 1971年我十岁
- 另类,狂野…
- 几乎花了一年时间才坚持把这本小说读完,不得不说,叙事方式真的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看到后记中提到了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好吧,如果这种“多视角”和“意识流”的出处来源于福克纳,那我不得不说文学乃至文化差异真的还是蛮大的。本书前半部分甚至前三分之二的内容,过于平铺直叙,而情节内容本身又过于简单而可预料,因此倘若不能静下心来细细揣摩文中用大量“黑话”、“脏话”堆砌而成的一个个人物形象及其内心情感世界以及由此而来的意境感,那么对于坚持读完本书来说实在太过痛苦。但好在后小半部分的节奏感较好、人物越来越鲜明、对话与意蕴越来越深沉而让人回味再三;但最后故事包袱又过于弱化了,刚点燃的期望很快就基本泯灭了。但平心而论,牙买加的民族性与音乐性、拉斯塔法里与雷鬼音乐、美国政治文化的渗透,多少还是令人唏嘘不已
- 翻开好几次没读下去...
- 像一场饕餮盛宴,只不过吃多了会腻。 阅读过程在一星和五星之间反复游移,最后还是打了4星 它值得被更多人看到,严格来说也不算差的布克奖
- 我疯狂战斗,直到厌倦为止
- 一本令人可敬的书
- 实在看不下去。姚向辉翻译的书,本身应该是不同的风格吧,可他翻译出来都是这种不太想让人懂的风格,而且这个人在翻译界好像口碑还非常好。
- 如果这本书要拍成电影,我非常期待由昆汀来拍:非线性叙述、暴力美学,想想都激动。
- 记牢翻译的名字了,以后看见就绕道。贵是真贵,难看是真难看(我相信是翻译的锅
- 仿佛在看昆汀的电影,爽爆。
- 书中有若干种声音,来自超过75 个角色,从牙买加街头俚语到《圣经》般庄严的语调。阅读这本书带给我的一大乐趣就是,你翻页时根本不知道下一个叙述者是谁。
- 关于牙买加黑帮的史诗,全是脏话,也算是一种暴力美学了(顺便一说,好多短评一看就是没有认真啃完这60w字的大长篇就草草写出来的,很片面或者有的没的。这种书需要认真看完才有发言权)
- 好混乱,太乱了,估计这本我又要看个两年半。 结果我看了十个月。
- 千头万绪,众声喧哗,而且大部分都是脏字,加上性、杀戮、暴力、愤怒,实在有点眼花缭乱的眩晕和不适。全书没有直接一个字直接提鲍勃马利,只用“歌手”“他”来指代,但通过所有角色的叙述写出了这位雷鬼鼻祖在牙买加历史上的持久的影响力,也算是蛮别致的写法:为名人立传,却避开传主本人,不着一字,尽彰其神。
- 虽然这本书开始时不断转换视角很麻烦,但静下心来去读,不得不令我感到惊艳。
- 看了大概有半个月多终于看完了。别纠结哪七次杀戮,因为根本不止七次;别纠结暴力美不美学,因为暴力不是主角政治和金钱才是。从政客被推下自家阳台开始,到大唐被无影人毒死在监狱为止,不过短短十几年。金斯顿始终没有老人,牙买加也不过是纽约最边缘乡下的注脚。最好的终究没来但最坏的总是先到。但小说写得太好了,高潮迭起——这么说是不是有点血?可故事刚刚看15%进度的时候我就觉得是故事顶峰了,没想到一直high到结尾,不是惊喜是什么?
- 痒痒挠一般的小说
- 耳目一新的叙事方式
- #版本不好#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个翻译读不下去么?好多句子怎么看怎么怪,有的甚至连词都搞不懂。比如逼眼儿是个什么玩意?asshole?小说本身确实算得上优秀,不仅是黑帮、雷鬼之类的牙买加文化,还可以窥见牙买加上世纪的社会状况以及现实生活。单从这点来说便已回本,当然前提是你得硬着头皮读完。
- 我是没看的下去.................
- 这本书必须配上雷鬼乐,看起来才带劲啊!!
- 我只读了第一个故事,但真的读不下去了。弃。
- 还是很爱这本书的,翻开第一段就一见钟情,前200页有些不适应的地方(嗯对街头话语体系不适应),但还是很沉浸看到最后,确认还是非常爱这本书的
- 这要是拍成个美剧绝对大火,中情局特工,DEA,布朗克斯ghetto,哥伦比亚毒枭,Kingston,Reggae一切元素应有尽有 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布局,横跨数十载的一系列暴力犯罪绘织成了牙买加社会的哀歌,即使Bob Marley也无法缝合这个动荡国度的裂痕
- 像致幻剂一样的故事,第二人称用的实在是太妙了。历史洪流席卷而过最后烂成了臭水沟。无奈又绝望。一星扣给翻译。之前科幻奇幻领域也读过该译者的书,专而不精,很影响对这些特殊背景作品的理解。期待未来有更多的译本选择。
- 作者好似亲历了作品中所有人的一生——太纯粹了,对极端情绪和嗑药后的呓语描写特别传神,时间跨度长到可以称他为牙买加史诗,我们从ska来到了hip-hop,穷凶极恶的面纱也被揭开,让世界看起来就是个笑话。
- 读书时间拖的过长,人物又很多,前面读的很痛苦。60%过后才终于看进去了。
- 当之无愧。先看了中文本再说什么领会原作吧...牙买加黑帮俚语看了要瞎。土话脏话翻译得太生硬了扣一星
- 读过这本书,我感觉其他书,评论再好我也不会相信能超过我对这本书的好感,其余变得索然无味。
- 呀嘞呀嘞┑( ̄Д  ̄)┍ 反正要是最近没什么好读的呢 读一读这个也是不错的 挺解闷儿但没什么意思
- 这种叙事方式读起来太累了,我还是看点轻松点的吧。
- 福克纳《我弥留之际》也是同样的叙述手法,多角色第一人称,但对比就会发现福克纳受时代和地域所限,故事不够宏大,而且人物性格并不鲜明。七杀中每一个人物是真的在用各自的语气说话——骂人的词儿都不一样,故事也铺展到了整个北美,甚至欧洲。包罗社会万象,讲述的东西则适用于每个时代。
- 很艰难地读完了,还需要再读一遍,才能更好地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及更清楚故事情节,但不准备再读了。 这种叙事方式让人震惊,牙买加那部分混乱,无意识,随性,每段话都带脏字。美国部分有条理,冷静,理性,干净。很直观的表现了作者对牙买加和美国的不同感受。
- 写得足够凶狠,至少是四星+的评价,叙事结构上乍看松散,细读的体验却很升华,能感受到堆砌之下注重的是对一个时代的呈现而非某种单一主旨的表达。故事融合了国际间的主义争端、政治黑幕和雷鬼乐,基本构成了一部上世纪中后期的牙买加黑帮史诗。减分主要是看不惯读客雇水军炒作的动作,特此平衡一下。另:姚向辉真是中国翻译界之耻!
- 现代性、繁复性、猜想性典范。百科全书式小说。成功的实验性小说。试图穷尽一个时代所有的知识,将它们包揽在一部作品里,且使用的是极其客观的多角度第一人称叙事。令人眼花缭乱。《七杀简史》,时代的幸运。
- 真的看不下去。。
- “人也许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
- 三年前为了bob marley买了这本书,到现在也只读了100页,不知道是翻译还是原作就是这样的原因,语言不通畅俚语看不懂......最恶心的还是前面几个水军
- 这书很屌,但考虑过后还是决定不再看下去了。
- 读不懂,读不下去,却又一直读不停
- 这本书就是狗屁不通的翻译垃圾,草。
- 我操血逼他妈狗娘养的屁眼儿你知道这本七百多页的书里塞了多少这些词儿吗换成今天它就不能被出版但我觉得故事好极了
- 2019.蜗牛图书馆.
- 这本书居然能过审也是神奇。遍布粗口和脏话,有一种阅读的暴力感。贫民窟的生存法则,黑帮与政治的勾连,雷鬼音乐的精神象征,杂乱有章,很市井很江湖,一部牙买加底层贫民的生存史。
- 真是对了某些人肮脏的胃口。读客的文案越来越恶心了。
- ????写的是个啥啊………
- 确实有些人厌恶这一类书籍,文字粗鄙暴力。却意外的合乎我的口味。正是这样的文字和事件冲击着我的心灵。翻译的也很好。 布克奖里的一朵奇葩,但是还不及《午夜之子》所以给四星。
- 注定会成为传世经典。一个时代的罪恶、暴力、秘密都在这个故事里。杀戮也远不止七次。“七”如同“七宗罪”“七封印”,只是概数。你永远不知道一共有多少个灵魂进入了地狱。
- 贫民窟简史。通篇的脏话,杀戮,屎尿,鲜血,透着文字都快可以闻到贫民窟的酸臭。那些调侃和吐槽,有一种苦中作乐的感觉,倒不刻意反而精妙,幽默中带着一针见血的讥讽。
- 地铁上读完的,想想看我周围那些凑着头看别人电子屏的人,瞥见满屏幕的“血逼养的屁眼人”是什么心情。很棒,像一部冷血硬核纪录片。
- 人或许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七杀简史》之前,我对雷鬼和鲍勃•马利只有依稀的印象——红绿黄三色旗、大麻、脏辫。《七杀简史》之后,我更加景仰马利,为他带给牙买加人、全世界热爱和平的人的一切。但值得玩味的是,整部书中,马利都是以“歌手”的代称出现的,没有任何地方提及他的名字。他成了一个符号,也始终只是一个符号。
- 看得真难过,作者对牙买加的形势思考得很深刻
- 疲惫大于快感
- 想起小布什说的 'God, What a Piece of Crap'
- 7分。看前面50页很爽,看到100页后什么鬼没意思
- @2017-05-17 09:15:39
- 七百多页的书里粗口多的可以绕地球一圈了,看完了还是不知道讲的啥,也不知道评价为啥这么高
- 粗话让人读不下去,但其实非常精彩。一个民族的暴力血泪史。
- 感谢咱中国没有贫民窟,他血逼的
- 你慢慢地会喜欢上永不改变的少数几样东西。
- 也太妈矫情了吧
- 学会了许多脏话,耶稣他妈的基督。一般
- 歇斯底里、雷鬼音乐,坦白说对于我这种雷鬼乐欣赏无能来说本书有点难读
- 非常棒,很奇特
- 划重点:血逼,屁眼人,咱,脏辫,歌手…还有,歌手到底叫啥名儿?
- 有的人向往文明,有些人依赖无序,但他们不过是在挣扎。这本书不只是脏话。
- ku系列 语言风格前一两章读起来很新鲜,读太多就比较乏味了,就像可以听10分钟骂街觉得好玩,但听好几个小时就会很暴躁。本来打算给三星的,看了那个让小鼓包们跳脚的一句话,果断加了一星哈哈哈哈哈哈
- 贫民窟里有一种孩子每天都要奔向大海,只为了一头扎进某个地方然后忘记一切。 你慢慢地会喜欢上永不改变的少数几样东西。人也许不认识人,但灵魂认识灵魂。
- 一坨屎, 翻译这本书的人,作文及过格没有?
- 读的时候一度想到2666,接受不了大概是我水平不够。不过看完后确实挺想回去把《我弥留之际》读完。
- 暴力……混乱……
- 写得有点乱了,看了几章,搞不清“你”是哪个,“我”是哪个,那句话谁说的,只能知道大概的剧情
- 没有读完,写得太难了
- “人们怀着足够的希望,足够疲惫和厌倦,拥有足够的梦想,美好的未来本来真的有可能发生。”
- 《七杀简史》是一部狂野的现代史诗,将我们带到20世纪70年代的牙买加街头。一个时代的罪恶、暴力和秘密在这里刻下阴影,但在这本书轰动世界之前,多数人永远不会了解那里的人们经历过什么。当一个国家的历史被悄然掩埋,它留给世界的印象就只剩下阳光海滩、博尔特和蓝山咖啡。
- 这一年中,唯一一本读过电子又买了实体的书。摆在办公桌桌头,随时拿起来翻两页,五分钟内整个人就能变得很朋克。
- 这本书买了好久,终于赶在第二次疫情封闭的时候把它看完了。 政治斗争、帮派斗争、贩毒网络,一度让我想起了美剧毒枭,想要评论却不知从何说起。这整部作品中处处弥漫的黄赌毒,足够大尺度
- 里面的人都死的很憋屈啊特别是哭包,活着的两个角色好像是我开头最不敢兴趣的。。。
- 看完本书,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说“咱”,很屌的感觉
- 我读了20%,真的读不下去了 ,虽然这书拿了很多奖,我还是选择弃书
- 这并不是一本好读的布克奖作品
- 终于看完了,fuck you all!!!!
- 对乔西的怨恨惺惺相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