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丹尼斯·勒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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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这是属于那个时代的史诗般的回忆。
- 大概可以概括为‘黑帮大佬的崛起’?最初只是小打小闹,因一次意外及爱人的出卖入狱,又因为爱人之死复仇的信念支撑,加上被现实裹挟走上了犯罪道路,继而做大做强的故事。初读觉得枯燥,渐渐看进去后不觉将自己代入主角的心境和视角中,最让我觉得感叹的是警察局长和他女儿那段,有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味道。
- 买了好多年终于看完了,篇幅长,啰嗦,缓慢,故意戏剧化。但还是很好看的!
- 一个警察的儿子,选择追求别样生活,徐徐走向了夜色,然后入狱。在监狱的探查室,他的父亲说,“运气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运气。而且手中的运气会随时消逝。”老实说,这一段就是全书最感动我的部分了,剩余部分看着让人昏昏欲睡,以至于我在想,原著的叙述是不是带着看透沧桑的哲理性,以这个剧本设定很难让人给予如此之高的评价。
- 这本书的感觉就像是隔着酒杯看里面漂亮的酒液,尽管有些许血的锈味却只容得下酒的醇香
- 作为小说来说就是一般般的嘛,但是真的非常无敌巨期待电影。虽然大本是个二傻子白左,但真的抵不过他颜好肉美有才华啊!(但是真的不喜欢西耶娜米勒,还好她死得早
- 恰巧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了,而你还有点聪明有点勇敢,有那么点想要拥有她。凑巧她离开了,你不仅有了智慧还有了仇恨。最后变得不像你了,所以人到后来是不是都会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还是比以为你变了,只是在某些事情上的执拗才会突然明白,没有变
- 第一次看这种题材的小说,算是黑帮小说?hhh!我一边看会一边想,是不是所有的黑帮故事都是这个框架和走向?从小娄娄到黑帮老大再到与世无争的老人。爱上一个姑娘,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人,然后被剥夺。乔把自己定义为法外之徒,是因为他不动手杀人,后来变成不杀“坏人”,像老实工作却侵占了他们利益的老头、警长的女儿,明明解决掉就好,他偏不。然后那个叫马索的老头,翻脸得让人摸不到头脑。艾玛确实只是一个碧池。结局有点仓促。
- 故事很饱满,跟看大西洋帝国的感觉是一样的,感觉整个画面都是晕黄的,在上世纪禁酒期间,一批黑帮斗争啦、抢劫啦、玩女人啦,etc
- 和起点爽文惊人相似。这个角色和电影都很适合大本啊,又自负又杰克苏但又特别容易扑的样子。狗血酸爽,竟然还能让人感到一丝对直男赢家产生的幸灾乐祸之情。
- 颁布禁酒令的美国时代可真有种独到的浪漫——有种枪管搅拌咖啡的刺激。 "这些朗姆酒?这一生?——我们都是跟上帝租来的。"
- 叙事比较流畅,但情节确实无聊(或者说套路化),也看不出男主除了头脑简单还有啥。粗略翻过百页,弃。
- 百年孤独式的开头,暗色调的文笔,矛盾的人格,文艺,深刻,冷血,温情……非常出色的黑帮小说
- 写得太好了。既有20世纪30年代时黑道的血性,又有人心深处的诗意和温情。
- 朋友每次提起这本书都得狠狠骂大本xjb改,把好书改成烂片。于是我就来看看是怎么回事。结论:朋友是对的。电影完全没小说内味儿了。
- 2017.7.25-7.26 前半部分看着还不错,后半部分一直在跳过跳过,再也不看黑帮小说了,可能永远无法超越和超出教父吧。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就是男人所谓的再也不会爱了,都是扯淡。黑帮也是各种乱。主角光环明显,为什么别人都是一枪毙命,他非要在水泥里玩会。
- 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
- 看到卢西亚诺出场的时候真的激动了
- 如果五星满分这部小说我应该给它七星,言语间流露出那种黑色电影的浓浓味道,一会儿在烟雾缭绕的地下酒吧打扑克,一会儿又在哈瓦那的音乐中起舞感受爵士乐的魅力看小妞儿的大腿。我预感这部小说很快会被搬上荧幕,主角非布拉德皮特不能驾驭......结尾处“黄昏时他带着儿子,耳边低声细语,手指着古巴的方向”实在是太美的语言。女主我想就是那个凯瑟琳基纳吧,那个有棕色头发的女人,粗糙又魅力...
- 史诗级的黑帮小说,写给一个时代的墓志铭
- 顺风顺水的官二代无病呻吟,且装的一手好逼。相比同行,他得到的太多,失去的够少。《美国往事》和《教父》的痕迹很明显,啐!
- 不喜欢所有爱情线的部分。
- “你加诸这个世界的,总会回到你身上。但回到你身上的方式,是你永远预料不到的。”
- 跟侦探啊推理没什么关系,就是黑帮的爱恨情仇史
- 艾玛真渣啊 格蕾西拉和乔的结局真令人惋惜
- 好看,线索设置地很好,情节也很紧凑。聪明但不残忍,有人情味却不圣父,一个虽然你知道他做了很多坏事,但是并不讨厌的主角。难得的是,书里的其他配角也刻画地很好,虽然同为黑帮但是性格各不相同
- 真的是非常过瘾,比《教父》更好看。
- 令人唏嘘的一生。
- 有人爱你的真相,有人爱你的故事
- 黑夜有黑夜的规则,那大概就是没有规则,那大概就是自己给自己制定的规则。无论世人如何评价,能对的起自己的心就够了,一个如夜色般温柔,如夜色般残酷的故事~
- 温柔而残酷,多情而寡义,作为一部黑帮史诗来说,可以说是巅峰了。
- 你只能活一次 所以要好好过这一辈子
- 结尾略仓促了些
- 情节紧凑,高潮迭起,人物刻画也非常出色,是一部好的黑帮电影素材,可惜本阿弗莱克似乎导砸了。夜晚有夜晚的规则,我按照我的规则行事,为了利益,也为了情义,或许这就是乔一直称呼自己为法外之徒,不是黑帮分子的原因#0717
- 很硬的风格,而那个时代的那些事总能吸引后人。只可惜不够极致,各个方面都如此。
- 其实还没读完,但大概已经猜得到结尾了。翻译流畅,情节吸引,时间充裕的话一天可以读完。作为消遣来说不错,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 大部分都非常好,尤其是前半段慢慢进入黑暗的部分,我太喜欢了,但最后疲软了一点点。
- 有没有电影?
- 讲述男主传奇人生。他自己的真相是个次等卑贱,格格不入的,他自己的故事是个黑道王子。他喜欢自己的故事胜过自己的真相。在白天,他会为了自己的故事出卖自己的真相。他是个决心够大的人,会想创造自己的规则,而且也够聪明,可以让其他人照他的规则玩。他从一个单纯的儿子,到一个法外之人,再到黑帮人物,但心底的善意并没有消失,最后被人尊称为大善人。但看他的一生,又怎么能简单的一句概括呢……所以,用文中的一句脏话结尾:“不要他妈的随便评判一个人。”看过我也在思考自己是在过自己的故事还是自己真相呢?
- 有一种混迹于江湖的浪漫与残酷。
- 你可以不看勒翰之前的作品,虽然他之前作品风格如此多变。夜色人生算是他风格的集大成之作,有冷硬侦探风,有对人性社会的挖掘,更有浓浓的复古诗意。了不起的盖茨比加上教父,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但夜色人生比盖茨比更生动,又比教父有深度。我的感受,以上。
- 补标 黑帮小说
- 读一半弃了,和教父的差距很大。
- 简直就是黑帮火并、背叛、爱恨情愁中透出的佛音。欲罢不能!从第一页就等着乔什么时候会死,结果倒是直到最后都没死......弗罗里达似乎至今依然受惠于毒品经济带来的资金和投资,恐怕这片土地上也同样发生过无数夜色中的故事
- 半月前一气看完的一本为拍电影而写的书。可能有人感觉到了别的,我感觉到的是父与子。
- 乔,柔软的甜心。 结局的收尾没有力度。
- 写得太TM好了
- 豆瓣最近怎么了,尽推这种评分虚高的书,或者尽是觉得这种书好看的人。。。男主角乔,完全就是个傻逼啊。看了三分之一,完全不想看了,呵呵。好可怕
- 黑帮小说烂梗大集合,快消品式的廉价年代故事。
- 酷毙了生活在夜里的人。
- 奇怪,看到“想读”列表里有这本书,补标记“读完”,明明就是2019年读的,居然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时代的大事件,美国禁酒时代的大事件就是黑帮和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此书获得赞誉不少,但是看下来却并没有太多让人感到惊喜的东西,一切都是按部就班地往下发展,能够看到很多其他小说和电影的影子。在看到第二部分的前半段的时候,甚至无聊到差一点放弃。好在此书有个虎头,也有只虎尾,让我坚持看完了一整个复仇的故事。不过我依然觉得此书被过誉了。
- 如果可以,我愿意打六颗星
- 黑帮小说里面还算不错,不过和教父还差不少。
- 一股美国好莱坞的浮夸味道随着阅读的深入而渐浓。就情节设置、人物对白、思维延伸、阅读快感来说,如果拍成电影,也是绝对值得一看的一部佳作。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分裂变化矛盾体,不能再单纯的用“好”与“坏”这两个肤浅的词来评判一切,开好车的不一定是好人,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而搅乱这一切的除了利益驱使下的盲目,还有内心的一种感受、爱与被爱、尊严与卑贱,儿时的不良回忆与潜意识中的反叛,这么多的东西从你的内心各自找的出口溢出,才造就了现在的你。
- 这本一般吧()节奏也一般,翻译也一般,人物构成也一般,爹的塑造比较合我味口,权利塑造其威势,死亡却终归来自感情。 男主人物塑造我不明所以……
- 最后最后有点反感,善举的输出是以枪杆子为威胁?善行往往由坏钱带来?可能米国人都是这么想的吧
- 所以萝瑞塔为什么会死在他父亲床上??
- 恶习可以抵御经济萧条……
- 前面差一点没读进去,从中间开始精彩起来。
- 看了下用的是台译版,我觉得翻得还是不错的,入👏🏻
- 美国缝合爽文。看得到好几部黑帮题材经典的影子。奈何还是爽啊。翻译极佳。
- 没有回头路。
- 整体故事相当流畅,美国西部片独有的叙事节奏,读来心弦紧绷,有一些细节处的呼应也饶有趣味,但是结尾处收的太迅猛,略显意犹未尽,连带显得作者力有不逮,未免有些遗憾。总体来说还是一部佳作。
- 太好看了,荡气回肠。 有的时候很揪心,有的时候拍手叫好。 有的时候让我思考如何做一个男人。
- 写得很好看,非要吹毛求疵那就是男主的一往情深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
- 用了百年孤独的开头和教父的结尾,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很精彩的~
- 还不如命定日
- 一个可以流畅看完的类型故事。其实书比较像一篇爽文,叙述富家子弟堕落为不法之徒,因为一段异性恋(气死了)开始搞黑帮,几度受挫风风雨雨,最后依然抱有良知有道德底线。这很黑帮,但并不算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
- 不是推理小说,是黑帮小说。原本四星,翻译水平减一星。
-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 一个正经出身却堕入黑道的不肖子弟,一个满手肮脏却坚持原则的法外之徒,活在夜里,却始终不忘白天的生活,活出了颇有美国梦特色的夜色人生
- 等天光散去,夜色下的人生或喜或悲。
- 下次碰到不太行的翻译我一定认真看!
- 这本书夺过几个推理小说奖的第一名,结果与推理毫无关系。是写给黑帮时代的史诗、写给人性的挽歌、写给爱情的奏鸣曲。
- 故事的复兴性和张力稍显不足,前半部还算有点意思,后半部基本上落入了帮派小混混变成大哥的俗套剧情,似乎作者想展示一下美国近代史,不过just so so……
- 深夜看完,意犹未尽。大本太会挑本子了,这小说都不用怎么改就已经是很好的剧本了,完全是分镜的写法。最后看到哥哥编剧的电影那一节都有点想哭了。写法很精妙,读起来很酣畅,不过坏处是看完对电影没太大期待了,不像比利雷恩,这个故事本身就很强的戏剧性和画面感,没给导演留太多发挥空间,看了下电影简介,似乎也没打算改编。一定要有所发挥的话就是爱情部分太简单粗暴了,希望电影语言可以处理得细腻点。虽然是黑帮史诗,但是故事的内核却是父子关系,仅次于爱情的一大文学母题,作者真得写得非常好。很喜欢故事最后在热带结束,和坏钱带来好事无关,是所有热带的故事都有种古朴潮湿的神秘感(和宿命感),水汽让整个赤道周围的故事都染上同一种味道,一种我很喜欢的味道。
- 有人喜欢你的故事,有人喜欢你的真相。
- 妈呀勒翰怎么变成了这个鬼样子,对黑帮史诗狼狈的拙劣模仿,不忍卒读
- 看着挺过瘾但也俗烂,用烂的老点子用絮叨的新修辞又串了一遍,作者还是写侦探小说吧,写这种真的是砸招牌
- 几乎可算勒翰的失败作了,感觉他完全不具备操控此类黑帮史诗的能力,或许只是涉及到佛罗里达黑帮与拉丁裔崛起的题材以及贯穿的道德主题让人感觉似乎有所提升,其实整个故事框架弱不禁风,还把勒翰的弱点完全暴露出来。着实令人失望。
- 好像做黑帮一点都不难,谁说谎就杀谁。人物的变化相当突兀,老爸的爱来得突如其来。男主从监狱出来,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黑白通吃,让原本的黑帮势力头目俯首臣称?最后一幕打斗戏,直升机恰时出现,恰好干翻所有敌人,不久后,弟兄被自己人的子弹碎片蹦死了,只为莽撞地开个门……好像是想说,一切全靠运气,我男主就是运气好。
- 对男主始终喜欢不起来,前半部靠爹,后半部靠运气。描写父子情的那一段还挺让人动容,尤其喜欢托马斯最后坐在椅子上,遥望菜园的那一幕。
-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在沉沉夜色里读完。
- 乔遇上生命中两个足以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女人。如果艾玛是冰,格蕾西亚就是火。后者带给他的是童年未曾感受到的家庭温暖和热炽的爱意。当乔有别于他的父亲选择了行走于黑夜的人生,他的结局己经可以遇见,出来行走江湖迟早要还的。
- 对黑帮故事不是很感冒~断断续续拖了几天才看完。
- 一本即便是读罢两遍依然意犹未尽的小说,如果有缘我相信我还会坐下来再次静静地捧读。
- 前面很不错,其实想打五分,因为后面的确太烂了,不仅输出自己的政治观念,还把女主写死了,死的莫名其妙,这就很拉低分数了,其实能写的更好的
- 完全谈不上什么“黑帮史诗”,小说在格局和人物深度上比起《教父》差的还很远,好在勒翰毕竟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一个不够狠的法外之徒白手起家拼下一片非常狠的事业,有点像黑帮类的模拟经营游戏,甚至结尾的悲剧收场都透着各种俗套,不过你还是能津津有味的读进去,这大概就是奥斯卡级别的编剧功力吧……另外,据说大本拍的电影崩了,恩……这书可能也马上就要彻底沉寂了吧。
- 是本引人入胜得精彩小说。。不能算是推理
- 还好吧,几个部分有点像拼起来的,看的时候在想乔会有什么结局,看到最后,哦,这样啊
- "那么你就知道这个计划有多失败了。我们不能改变他人,乔瑟夫。他们就是原来的样子,永远无法改变。" 乔说:"我不相信。" "不相信?还是不愿意相信?"他父亲闭上眼睛,"活着的每一刻,都是运气。"他睁开眼睛,眼角泛红。"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你的运气——要在恰当的时间,生在恰当的地方,有恰当的肤色。要活得够久,可以在恰当的时间、在恰当的地方创造财富。没错,个人的努力和才华可以造就不同,这是很关键的,我也绝对不会有异议。但运气是所有生命的基础。好运或坏运。运气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运气。而且手中的运气会随时消逝。别为了一个根本不值得的女人,浪费你的力气。"
- 坏钱行善事,向来如此
- 挺期待拍成电影的(已知有一部,但评论太低)
- 忏悔!忏悔!忏悔!忏悔!
- 一开始就是黑帮间的打打杀杀,本来难以卒读。但最后峰回路转,上升到人性层面——关于贪婪、善良、信仰,掩卷深思。
- 是的,就是抗拒不了有内涵的黑帮头目。可不是一般的有文化的流氓。“有的人爱你的真相,有的人爱你的故事”
- “我偷盗抢劫收保护费,但我知道我不是黑帮分子。只有真正的法外者才能认出黑帮分子。我是坦帕教父乔考克林,我为自己代言。”
- 《美国往事》既视感
- 夜晚,有一套它的规则;乔的老爸说出“你爱上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好帅。午夜时间,多少种可能游走在走私的朗姆酒、百年历史的花岗岩死刑犯监狱、你爱的女人、夜色邪魅的诡谲中流转。
- 情节老套的黑帮小说居然也能这么好看。起承转合都太好莱坞了,镜头感强,punch line多,边看边代入本阿弗莱克。
- 我还以为是电影没拍好,原来原著就很一般,错怪大本了。 2016
- 本来冲着打本的电影去的,结果忍不住在看电影之前先读了小说……超精彩啊!!!开始担心电影能不能拍好了(哭笑.jpg
- 禁酒令的时代背景,30年代的意大利黑手党,流动的盛宴,华灯下迷人的蓝丝绒舞裙…印象中的黑帮故事题材原本粗砺,却被写得如此复古优雅,在幽暗和华丽的悠柔交错中彰显的是人格魅力。想必最近一段时间很难走出对这个故事深深的迷恋。
- 这部小说是推理小说吗?我不认为,或许我不懂推理。不过我知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2018-01-09 23:49:05
- 读起来像跨掉的一代,情节却是坏钱办好事的法外狂徒,结局才明白是个想得不能得的爱情故事。
- 从三星到四星又到三星 算是个好故事吧 像教父
- 比电影版好太多
- 可惜封顶只有五颗星,没有办法打更多。非常非常好看的小说,看完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法外之徒和黑帮,只有一线之隔。比较期待电影。
- 除开俏皮话,就是一个空架子了。。
- 美国所谓荒诞的禁酒令真是催生了太多好故事,除了典型的黑帮故事外白人男主身上被赋予很多人性及与之带来的挣扎。离现实很远却又觉得很真实,是作者的文笔塑造的画面与环境感。看完好想做奋不顾身的老大的女人哈哈。
- 看得心中抑郁久久不散,爱惨了乔
- 冲着前几部的名头,结果很失望。满满的套路,从内核到剧情,夜色也不见得有多黑暗,野蛮的也不过是本来的面目,不知道为何让那么多人迷恋。
- 酷!!喜欢小说的原因就在于自己的人生无法实现的东西可以在书中完成,可以在脑海中度过~
-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禁酒令时期,这类故事最典型的就是《美国往事》。书中黑帮的恩仇,老大的更迭,血雨腥风很有意思。书中主角乔,不只是个黑帮老大,更是自己定义为法外之徒,一个有怜悯心、顾家有责任感的人。
- 是的,就是抗拒不了有内涵的黑帮头目。可不是一般的有文化的流氓。“有的人爱你的真相,有的人爱你的故事”。
- 四星半,有文化、有头脑、还有原则的年轻大流氓,你爱不爱?单单这样的条件可能不够,但成了丹尼斯比下的乔,就让人不得不爱了。故事一流,人物一流,技巧一流,黑帮的故事,古典中满含新意,可惜一直盼着有个完满结局,但这可是黑帮故事啊,这样的结束也挺好的……PS:补记,果然是有续集的,然后,据说会是非常不圆满的结局,唉
- 有《教父》的影子,但是更偏人物传奇性,或许格局不如教父深刻,但通过小人物反打罪恶之城也是足够。据说本书已经被本阿弗莱克改编,有如此坚实而充满画面感的基础,相信最后的成片也不会差。人生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差,放在这个黑帮的黑色世界也恰恰如是,不到下一秒你不知道命运会如何。乔出场不过是一个黑帮小人物,善撩妹有个人能力,但他真正的危机却是从抢银行致使警察死亡,被爱人陷害入狱开始的,那一刻他只能依靠着从小关系不睦的警官父亲,利用私权一次次满足狱中大佬来让自己活命。这是乔真正蜕变的开始,就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他阅读和狱中种种斗争和合作,直到出狱之后。他不再是小弟乔,而是一个广泛阅读,广泛经历的大佬乔,爱人和父亲死了,他没有任何牵挂去实现自己法外之徒的理想,直到遇到格雷西,可惜爱情注定不属于这世界
- 其实应该是三星半,本书有点过誉了,也有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能读到的经典太多,各种技法和叙事都再无什么亮点了吧
- @2017-03-14 22:14:34
- 人物刻画的很棒,真实,刺激。
- 自《教父》後很久沒看過這麼精彩的犯罪小說了。讀完後在腦中繞樑三日,不斷閃回書中精彩片段,語句。我覺得會成為黑道小說中的經典之一。不過那部根據小說改編的電影班底看起來貌似不咋樣啊…有點可惜
- 8.5/10,精彩
- 1.你加诸这个世界的,总会回到你身上,但回到你身上的方式,是你预料不到的。你其实什么都不能确定,只是自己太有信心,没吃过苦的人,总会抱着光明的信心。2.没有人是大好人,没有人是大坏人,每个人只是努力出人头地。3.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你的运气,运气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运气。4.疯狂不是爱。
- 从波士顿到哈瓦那,从父亲的儿子到儿子的父亲,从法外之徒到黑帮分子,还有那些盲目的爱和真挚的情。
- 8.5分 既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 也没有啥大反转 一读起来就停不下来是怎么回事
- 一部黑帮小说的迷人,在于一个有文化还很帅的底层混混如何变成黑社会巨人,而且他还忠于爱情……看到最后几乎要琼瑶式泪目了。语言精炼美好节奏感也好。
- 伴随整半个月的睡前故事,太过瘾了。是朗姆酒、烟草和金属的味道,雄厚又宽阔,后半本有点崩,却不影响它的epic。喜欢再见艾玛那段,没想到这么淡。十年足够让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疯狂不是爱。”
- 真觉得一般,吹得这么凶?
- 有几段挺动人的
- 描写黑帮的日常
- 愚蠢无脑的人才会又无情又残酷,机敏的夜行人却总是带着史诗般的怜悯。禁酒令、宾果、金融危机,历史被浓墨重彩书写,执笔挟裹着猩热海风。乔总说他后来变成了所不齿的黑帮,可两次救赎式自杀,对爱人的温柔取悦,对迪昂的知人善任,分明又是让人爱惨了的法外之徒,是父亲口中那个始终“任性又浪漫,让他锥心之痛“的小儿子。明明一本摸鱼读物,阅读时却常常涌现一些琴弦拨动穿透我身体的时刻,感受到会意,困惑,爱怜,恍然大悟。够了,足够了:)
- 在一天之内读完了这本书,在开始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多次踌躇于是否要开始阅读它,毕竟我从来对黑帮故事不太感冒。但开始读了之后,这个故事瞬间制服了我,我沉浸在西裔古巴弗罗里达州的阳光之下,耳边回荡着枪声,似乎可以闻到着威士忌的味道...(不知为何,我脑子里一直觉得乔有一种“黑帮罗宾汉”的味道)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美国的种族歧视只是针对非裔,现在才了解原来白人至上主义是不包含拉丁裔以及西班牙意大利人的。以及,是不是每一个英雄故事的背后,总是一段凄惨的爱情。
- 太适合改编电影了
- 烈酒,枪,黑帮和爵士乐。这从来都不是纯粹的恶,所以才显得虽然冷酷却很可爱。他们遵守着地下世界的规范,和灵魂深处被刻意隐藏起来的人性守则。那双眼睛似乎玩世不恭,却又能看透世情。是哲学家,也是混蛋。这种矛盾且分裂的人格,则又恰恰赋予了角色特有的魅力。在他抱着远大雄心的这一行,让他越来越担心的是,每回他为了应急而出卖掉自己一点,下回就变得更容易了。夜色人生,或许天还会越来越暗,可谁又在乎呢?
- 痛恨黑夜的教父和挣扎堕落的圣女,真的让人印象深刻,突然想到盖茨比应该就是类似主角这样教父手下的区域经理吧
- 对黑帮人士的思路描述的很棒
- 很不错啊 翻得也还可以
- no23 对黑帮的题材就免疫,对人性的凸显也有点绿茶婊的气质。英雄气结过重,并不喜爱。
- 该死,我就是吃他这一套浪漫。
- 三星半,主角的得失挺套路化的,最后就是标准的“黑涩会不能有好下场”。虽然一直侧面说乔是美国著名黑老大,还引入很多时代背景,但总感觉格局太小,可能是因为全都围绕着主角展开所以没办法安排支线吧,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村里三个人掐来掐去……除了越往后越有种作者想多赚点稿酬但马上要到截稿日了的感觉,整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读来消遣完全值回票价,不过我应该不会重读了,还是更喜欢教父,LBN无论人物智谋的体现还是氛围格局都差一截,离黑帮史诗更是差得多
- @2016-11-15 20:22:21
- 勒翰此作有着极为精彩的前半部分,格局和人物直追普佐的经典《教父》,后半部分套路有些过于明显了
- 中间一度看不下去了…最后勉强还算有点高潮~
- 开始着迷于黑帮的色彩,理所应当的将其定义为烂俗的剧情、桥段,可愈发显得迷离,乃至结尾处的高潮,更是放下书,久不能释怀,“忏悔”二字,萦绕心头,此刻也是感慨万千。说是心怦怦跳,未免太少女风情,可也是止不住的弹跳,跃动,篇幅至六七处,仍是按部就班,所想象描绘勾勒处黑帮的景象,文中便是如此,仅是对两段爱情,以及黑帮本身的意象进行着书写,刻画,倒也满意。可就是这最后的片段,一次一次的洗刷、游荡着,高潮迭起后,一处处的伏笔也尽情展露、放纵,不再是仅仅只用扣人心弦与酣畅淋漓来加以形容。况且文字所有些滥情,但仍是喜欢的。
- 主角乔先生不如昂迪先生是天生大佬。试着看同名电影,电影稀烂,没看下去。话说美国人也是一路杀出来的文明。人性不分国家民族人种。作者看透了人性。
- 每页纸都是芝加哥打字机的声音
- 翻译很好,故事不错,适合打发时间。至于“苦等一个世纪的经典”什么的,就接不住了
- 语言很流畅,大概原作和翻译都不错的缘故。很“美式”的小说。
- 补档,一部男人人生纵览。
- 自从乔从一个落魄男孩变成了黑道王子,整个文风就往霸道总裁小说靠拢了。
- 后半本直接崩了
- 首先,小说本身值得肯定;其次,是本书糟糕的印刷和剪裁——至少有三十处连页,而为了看到每一页的内容,我不得不用裁纸刀把两页割开;最后,就是本书的翻译——哦!我的上帝呀!这翻译真要命!简直是狗屎!
- 猜到了Joe会选择的生活 但结局太仓促也太drama了一点
- 看到了很多太平洋帝国的影子
- #2020/92#每个人都带着恐惧生活,黑帮老大的恐惧最大。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黑帮老大不完全是坏人,法外之徒也可能会用坏钱办好事。
- 有些人只是拜访夜晚,而我们就是生活在夜晚。今年最期待的类型小说,当得起“经典”两个字,酷!
- 第二部读不进
- 窝在沙发里看一本通俗小说,算是给过圣诞节的休息了~感觉主人公想美国黑帮版的张无忌,很期待电影化,虽然觉得大本不太可能演好……
- 还行,去瞅瞅电影,不过本的笨重大块头不适合主人公
- 终于拖拖拉拉地看完了。这本《夜色人生》蛮有《教父》气质的,父子、兄弟、爱情、种族、朗姆酒等各种元素混合在一起的黑帮挽歌。主人公乔是一个矛盾体,警察之子却天生反骨成为黑帮,不同于其他作者,丹尼斯勒翰并未把乔刻画成心狠手辣、杀伐决断的枭雄,相反他就是一个懦弱、敏感、仁慈、专一、深情的俗人,我很喜欢看他写乔锒铛入狱后的狼狈、濒死之刻的恐惧、成为法外之徒的挣扎、突破心理防线杀掉第一个人时的纠结,精彩的不是黑帮本身,而是成为黑帮的过程。故事结构有点俗套,后半部分开始拉跨,有些虎头蛇尾,但对黑帮本质的探讨很深刻。作为通俗小说拍电影算是个中规中矩的本子,本阿弗莱克不适合当主演,阿尔帕西诺更合适。 人生无非就是酒在流动,子弹在飞。
- 很典型的美国黑帮小说,也可以说是套路式的。是那种可以拍爆米花片的小说。
- 烂俗的剧情,无病呻吟的内心独白,比教父差太多
- 坏钱可以拿来做好事,但当初在江湖上混迹的过往是非最终还是会回应在你身上也许不是你自己而是在你爱的人身上。主人公乔身上总有很多黑帮分子没有的那种奇怪的悲悯的带着反思色彩的思考和相对来说没有那么暴力的手段,总体可看性强故事精彩。
- 美国黑帮文学好像一点勾不起我的兴趣,忏悔!
- 很喜欢,理由不知道。文字有种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