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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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气氛太到位,自己在家读到心惊胆战还欲罢不能。
- 木有读进去…
- 整本书的都把人心吊得很高,所以最后的大boss出来有点搂不住。乌龟的出现和话语让我想起了银河系漫游指南和碟形世界,挽回了不少好感。总会好起来的。
- 17年5月于Kindle商店购入,17年12月21日标记在读。终于,在标记后的第449天,我读完了这本罗里吧嗦的90万字废话集,期间从kindle转到(亚马逊字体排版有问题)实体书转到(下册太沉累得手腕疼)微信读书app(期间查美国地图、德里地图,搜索各种五金配件名词OTL诶?读完这本书我也变啰嗦了呢)。老金渲染氛围描写心理是大师级的,叙事技巧更是文学界的李斯特,但方位、动作的描写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还不如起点爽文),特别是在下水道的部分,几乎所有的画面和动作全靠自己脑补,文字描写全程处于画外音的状态。纵观全书,整个故事靠着庞杂的支线/日常/回忆撑字数,如某友邻短评所言,一本借着欧美小丑恐惧症热潮被推上神坛的伪经典。
- 真的最后一目十行开始读,不舍得弃又很烦…出轨群p真的超下限了x
- 从去年7月开始读,中间备考就搁置了。没想到这一搁置就是一年,开学后才重新接着之前的进度看。寒暑假把两部电影都看了,所以好在剧情还记得。读完只想说这是我读过的阅读体验最舒服的翻译作品之一,作者牛逼译者也牛逼。最后,我爱losers,我爱德里!
- 老金有特殊的骗稿费技巧……
- 论怎样将一个恐怖主题淹没在海量的啰哩巴嗦的语言和花式技巧中从而把它变得一点也不恐怖→_→看完不仅不觉得恐怖,反而长舒了一口气:玛德终于看完了。。。斯蒂芬·金在上学的时候一定从来都不会因为作文凑不够字数而苦恼。。。另外,为了救人而跟每一个人XXOO的情节是怎么想出来的????? 这个应该是电影更好看系列的。
- 被啰嗦的行文吓到了,怎么跟起点长文似的
- 她对着星星大笑,恐惧又自由。
- 这本书改编的电影还原度还是蛮高的,而且把小时候和27年后分成两部更好理解,所以看电影好像性价比更高。
- 冲着斯蒂芬金去的,个人觉得还好吧~!有些地方觉得铺垫太多,效果却不是很好。
- 电影看过了《小丑回魂》
- 儿童群p还行
- 天呐,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开始读。无数次想弃书,无数次败给自己「打开一本书就要看完它」的强迫症。以后真的要列个「DO NOT READ IT」的书单。
- 昂(#゚Д゚)太长了太啰嗦了,都不知道读到哪了 反正弃了
- 它见证了我们的童年,让我们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 论一个巨棒的主题是怎么被技巧和絮叨淹没的。
- 童年和成年来回交接,好人和坏蛋无障碍切换。大boss还真是乌龟和蜘蛛(死光)。最牛的是,德里就是它,它就是远古来到这里靠吞食恐惧生活的幻象。快结束时有一九五八年那次在下水道里的群交描写,我可能还要看别人评论才能理解,除了可乐瓶碎片划破手掌之外,竟有需要如此才能心连心的团队行为吗?
- 读了这么多年的金之后居然懊悔到如今才读到IT。也许是有绝佳翻译加成的缘故,它比引进版的任何一部金都要好读。90万字约等于两趟高铁+三个深夜。电影与书果然是两个宇宙。即使2017版电影里修改后的意象都非常喜欢,但原始故事中7个人(被命运选中的孩子们)之间那种被童年主观记忆裹挟的友情羁绊实在太撩人。哪怕早先被多重剧透也不影响对个中细节的享受。而且……天哪,驱魔仪式后的那段黑暗中爱和欲的联结,金居然真的写出来了。充满了力量和坚定。我爱他们。这个故事,我应该会吹很多年。很多年。
- 看完之后我永远喜欢有小孩子主角团的故事 “童年自有甜蜜之谜……
- 鸡皮疙瘩掉一地,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又欲罢不能啊啊啊啊啊
- 你们几个一起睡了自己的好朋友是算什么?
- 和弟弟一起阅读的,情节发展有些拖沓,但铺垫做的很好,结尾有些草率,似懂非懂地就结尾了,但喜欢惊悚悬疑与小恐怖的朋友可以阅读一下,或者直接看电影版,恐怖味道更加浓厚,用纸质版阅读的话反而不那么恐怖了,这点让我有点小失望😬
- 气氛烘托大师,战胜自己的恐惧。只不过他们小时候逃出来那里某一小段略微令人不适,幸好电影改编删去了...
- 虽然篇幅很长,但真的好看
- 有点话唠,但会吸引人读下去; 见证七位主角的成长真的让人欣慰!好歹也是读过1000多页小说的人了…
- 为什么!那么长!一开始确实是紧张刺激氛围一流,读到后面只想迅速翻过去只想看结尾。如果,能够出一个精简版,可能更好。PS,少年时期那个逃生方法有点迷啊...
- 继莫比迪克之后又一部长到令人发指的小说,不同的是是真的有点啰嗦,最后群p的情节和三毛钱科幻让我满头问号,但我喜欢里面关于勇气和友情的各种隐喻,也喜欢里面的七个小孩儿,老金应该感谢自己在一本小说最重要的部分答了满分。
- 神作~ 结局稍微有点乱~~
- 埃迪最后死了,感觉心塞塞的,他妻子会一直等他回来吗?
- 实在太长了……看到一半时我已经不关心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童年的初恋那个设定太奇怪,产生连结就非得OOXX么……
- 第一次知道原来看书也会有头皮发麻的感觉
- 最喜欢的一本斯蒂芬·金小说,用命推荐!(这套书的翻译,在斯蒂芬·金中文小说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了)。
- 最有生命力的核心是一个青春成长故事,但这里虽然感人之处很明亮,对于性的处理(意欲表达它在成长中的划时代作用)却很蹩脚,贝弗利情节十分突兀。它 的设置,很有克苏鲁神话趣味,废街空屋和巢穴两处最为迷人,chud部分类似伦道夫卡特的卡达斯之旅。
- 这大叔真的太啰嗦了,看了闪灵和这个,说实话很失望
- 本小时候那么胖,他的尺寸不可能大
- 豆瓣上一群骂出版社圈钱的,上海文艺出版社那套斯蒂芬金的封面全都丑爆了好吗,排版还特别坑,难得最喜欢的《它》有个值得收藏的新版出了还这么多怨言
- 对未知的事物,产生的恐惧远大于已知的事物。惨烈的死亡比自然的死亡更让人心生恐惧,恐惧会一直伴随着成长,它无处不在,他无法用外在的东西去战胜,而是内心,内心的勇气和力量,才是战胜恐惧的办法。
- 奇妙的混合物。一部分是写得那么美好的少年人友谊、情愫和令人寒毛直竖的恐怖生物,以及成人世界漠视的罪恶;但另一部分是絮絮叨叨、不着边际的、毫无节制的对德里小镇、小镇人民的不分主次的描写。金想要向读者展示一个真实存在的虚构的美国小镇,但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在折磨读者。但他笔下的故事、少年人的情谊、痛苦、彼此支持、朦胧的爱又是那么迷人。
- 其实挺浪漫的,唯一的缺点就是由于太长我看了好多天,每天晚上关灯以后都发挥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把自己吓个半死【
- 短篇小说都能看半年的我竟然啃下了金的大部头 熬过前面几章噪杂的成人现状 年少的朋友们重聚德里 童年重现 故事一下子紧迫起来 即使作者在营造历史感与年代感上不惜大泼冗长繁琐的背景描述与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但频频发生的离奇死亡和窝囊废俱乐部抵抗足矣占上风 多线叙事在最后一章尤为出色 最遗憾小丑塑造颇多 却在终极一战化为蜘蛛大战 前功尽弃 以及贝是男孩所有的初恋的仪式都显不适 最感动的有每个男孩子都向贝说出的“我爱你” 威廉在下水道里向乔治抱以奔溃终身的道歉 在男孩还是男孩 女孩还是女孩 年少的心事和冷漠的父母 作怪的家乡与离奇的死亡 学校的恶霸和头脑中无法排遣的恐惧 有些事只有十一岁的人儿才做得到 但为此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永远的忘记 忘记这段友谊 忘记如此纯真无邪的赤子之心 成长的代价 无一幸免
- 大师就是大师,一个小朋友组队打怪兽的故事被你写得这么惊心动魄又感人至深,花了我俩月的地铁时光,大师你真行!
- 斯蒂芬·金名不虚传,很畅快的阅读体验。类型小说里面的精品。
- 技巧是真的好,看着也是真的过瘾,可就是太啰嗦太繁复了。真的是一本书看半年。
- 直面恐惧才能克服恐惧
- 一个略有些悲伤略有些激昂的青春寓言,作者用超凡的讲故事能力,令读者身临其境。让每一个重新捡拾过往,回望自己留下的与丢失的。
- 不安与渴望。这就是世界与渴求的差别,就是在乎后果的大人和想要就去要的小孩之间的距离。天壤之别。但其实没差那么多。两者紧密相连。就好像云霄飞车爬到轨道最顶端,就要滑下第一个陡坡,旅程才正要开始一样。
- 20世纪少年+怪奇物语 后补篇书评
- 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勉强不来。
- 写作太花式炫技了,老金还是短篇好读。
- 一口气读完。斯蒂文金还说那个斯蒂文金,这次惊悚出了高度
- 這版翻譯不及老版⋯orz 結巴比爾變成結巴威我可以忍,銀箭變成銀仔真的忍不了(
- 这大哥也是写书比我看书还快的
- 忍着读了两百页弃了,设定不错,写得太差,叙事极啰嗦,旁枝肤浅无节制,作者写完自己不读的吗
- 最早,2012年台版出了,上海文艺出版社在2014年引进,然后现在湖南文艺是想接着炒冷饭???翻译是同一个人。 你搞个封面还越来越恶心。以前冷门的时候,没见你们多积极。在国内火了就开始人人想分一杯羹。一分拿好。不送。
- 前前后后读了差不多一个月,平行结构是好,但是不是切的太碎了点?
- 又臭又长,两颗星不能再多了,都是废话,不知道在看点什么,为了描写而描写
- 结局写的有点崩,不再恐惧反而玄幻。德里插曲部分最精彩,描绘了一个完整的德里世界观。虽然电影不可能拍出书中的细节,还是期待小丑回魂电影2。
- 听过一遍(2017.12.24)
- 啰嗦连篇,恐怖感被拖沓的剧情完全冲淡了。开头乔治和gay被害那两章还挺够意思,后面如同八婆一样叨叨几个主角私生活,看的我便秘…
- 画面和心理描写太细腻了 时间线的编排可以直接拿来做剧本 每个角色的形象都深深立住了 太长了太长了
-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啦,人物太多看着好痛苦,但是!真是好好看!史蒂芬金的思维真跳跃。他的作品总能让我一身冷汗。
- 原来译版显得更啰嗦,倒是死光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
- 真的是极其啰嗦…
- 一本波澜壮阔的恐怖小说,一个与众不同的恐怖形象。前面是恐怖小说,后面则充满了科幻感。一本书写出了梦太极的感觉。比电影更精彩,比电影带给我的惊喜更多。电影带给我的新鲜感在这本书面前,相形见绌。
- 太长了,描写很好
- 恐怖小说太具体了就不恐怖了
- 差点成为自己最爱的几部作品之一 上特别好,跨越了时空,毫不偏袒地讨论当下和过去:现实被添加上时间的维度。我们得以一窥爱、信念和关系在现实中的作用。而下抛弃了当下的维度,甚至重回童年的怀抱,令人着迷的时间让位于细密的回忆和对比,正如德里的恶太过具象。 不愿将金的作品视作一种社会批判 当然,能看出男性作家的痕迹
- 老金写东西未免太絮叨了…
- 真实,勇敢,挺身而上。
- 一直没有刻意去看斯提芬金的书,可能是因为名气太大,基于故事的夸张消息很多。看完去年的《小丑回魂》电影才会想到翻原著,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准备啃完黑暗塔和其他作品,毕竟也是肖申克的来源,已经不知不觉了解了一批作品。 《它》这本略厚,细节描述丰富,像是不把场景描述一下就担心立即会忘记,电影其实把很多场景刻画的很好,比90年那部抄书的要好,也把大家一脸懵逼的七人建立连接部分给删掉了。但如果把自己放到那个环境中,加上作者铺垫,也是躲不开那个情节,而且作者还有“我脑子里有个声音”这样的导剧情大法。
- 斯蒂芬·金把小孩子对恐惧的心理变化描写的这么生动,太精彩了,甚至能让你回忆起童年时的往事。书里面最喜欢的角色就是本,其次是天真的小艾和”哔哔“(嘴炮)理查德。
- 阅读体验太好。每一个角色都那么生动,每一个人的痛苦都那么真实。篇幅巨大单节奏从头紧凑到尾没有废话。巨量圣经/巫术/精神分析梗。最后15%出现迷之烂科幻但瑕不掩瑜,结尾部分那么惊心动魄又那么合情合理,你本该料到的一切被金写出来还是会令你赞叹。
- 内容很好,就是有点长,后面都不想看了,太啰嗦。前面很精彩。
- 啥叫又臭又长
- 看到一半了!我坚持不下去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一个动人的故事。各种絮絮叨叨、无关紧要的琐事贯穿整部小说。初看时特不耐烦, 可看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感动。七个孩子的暑假,因为“它”而蒙上了一层阴影。孩子们向“它”宣战,誓必要杀死“它”。他们团结在一起,每个性格、家庭、身体有残缺的孩子都学会了“坚强、勇敢、挺身而出”。老金拿手的倒叙写作,涉及了大量美国社会隐秘的痛楚――同性恋、校园霸凌、种族歧视、枪支泛滥、性别歧视、乱伦、家暴、环境破坏等等。人性的冷漠贪婪自私,比拥有超自然力量的潘尼歪斯更令人恐惧。最后一个暑假,是七个孩子与冰冷的成人世界接触的开始,琐碎的细节真实又充满生活的温度,是老金独特的写作手法。结尾老金甚至十分意识流的描写已长大成人的孩子们离开德里镇的情景,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是一曲老金献给美国和童年的悲歌。
- 好久没有完整读完一部小说,第二本几乎每天熬夜看完。故事很精彩,时间线的交叉处理得很细腻,先看了电影再来看书觉得还是书写得好。但啰嗦是肯定的,可能也有翻译的问题。最最不舒服的是对贝的性描写。作为唯一的(奥黛拉也是她的投射)且极具魅力的女性,作者把全书所有的性或性暗示片段都给了她。特别是小时候每个人与她交媾才可以走出黑暗我更不能理解。女性在作者这里是作为怎样的存在啊。再回想一下金其他作品,好像也没想起来过多的女性角色,可能我看得不够多吧。小朋友一起打怪兽的情节我更喜欢《怪奇物语》。豆瓣书评最近升到八分也是奇怪,之前还是七点几来着…
- 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真得可以简略一些。我懂要缔结紧密的关系,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一群十一二岁的小p孩要轮着来一遍😓结局有点戳中泪点,想起《那些花儿》的歌词,各自散落天涯…却完全忘却彼此
- 终于看完了……从此对斯蒂芬金有阴影,他的长篇小说读起来真是又臭又长,结尾的联结太扯淡了
- 555能把一个故事写得这么完整真的是功力尽显…虽然是有些过于技巧流,但是他的文笔是真的成熟,这就是他的风格吧 有空会好好整理一下做的读书笔记——
- 竟然没标 好恐怖 草
- 这不只是七个小矮人组团打怪的故事,也是一群自卑小孩青春期的孤独战斗,还是一个关于成长的隐喻。
- 这本小说上千页,是我看过的最长篇幅的小说了。成长中的恐惧、悲伤、混沌、遗忘,都会在这里找到同感并取得宽释。最重要的是能唤起某种似曾相识的力量,去感动和理解,并找到答案。 呦吼!银仔!冲吧!
- 斯蒂芬·金是真的会讲故事,除了有点啰嗦,其他都很完美。友谊万岁!
- 绝妙的推进。一部真正的被政治隐喻覆盖的通俗小说。
- 金老师真是啰嗦
- 没人觉得写的很啰嗦吗…………
- 黑暗皮囊下还能够一直保持光明的内核。
- 我来解读一下。其实“IT"就是这本小说本身。第一次读的时候明明你也知道不读完就前功尽弃,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形而上的理由沽名学霸王。第二次终于战胜了艰难险阻读完了它,冷静下来回想一下发现自己其实啥都没干啊只是大段大段的自己内心感情戏和回忆。想来我的童年大概是太过于无趣了吧我居然完全不知道我要是面对一个博格特会看到什么意象。此外谁来跟本处男解释一下为什么群交之后就可以找到北了,这个逻辑到底是啥?故事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抓人,越往后越萎。
- 又一本因为特别精彩所以很高兴它是大部头的小说。经典的小丑形象。
- 其实有点扯……
- 非常黑暗。“家是逼你面对黑暗中的那个东西的地方。”这似乎是情节刚刚展开时我所看到的全书走向——解决童年创伤。然而故事却走的更远,“它”是种族灭绝、政治事件、暴力横行和动荡不安的美国历史,它是美国之殇,它即是个人悲剧也是集体悲剧。它是家,是德里镇,也是美国。
- 看了这玩意之后的一晚上没敢睡
- 27年前的夏天,威廉的弟弟乔治在雨夜遭到残忍的虐杀。命运之轮让七个备受欺凌,蔑视以及各有各的不幸的弱不禁风的少年走到了一起,他们看起来是卢瑟联盟,他们却联手战胜了内心的恐惧和真正的恶魔,27年后恶魔再度献身,他们也再度相逢。爱如少年,勇往直前。
- 佳作是佳作,但已经被出版商嚼烂无味了(换个名字就重复出版)。老版的译名叫《死光》,我觉得比这一版译得好。
- 主旨不错,儿时玩伴的约定和轮回,“它”是整个德里,直面自己的内心,有信念。大家都回到德里的情节很像迷失第五季。
- 1986年的冷饭,趁着电影上映又炒了一遍。此书长达1010页,历时4年多才完成,能够做到不是特别拖沓还是很难得的。这其实是一个关于青春和成长的故事,并没有特别恐怖,整体甚至可以认为是一个科幻故事。故事里面充斥着大量对于当时时代的描写,包括音乐、书籍、电视节目等方方面面。正是这些细节让这本冗长的书可以看得下去。6/10。
- 书跟电影不一样,我觉得书更好看。
- 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 一直很喜欢这类小伙伴探险的故事,因为总会让我想起十一岁的我和十一岁的小伙伴们。 那时候的我们愿意相信别人不相信的,也敢于怀疑别人不敢怀疑的,多好! P.S.最后小伙伴们集体XO的情节恕我实在没有看懂囧
- 看了三遍,气氛拿捏得巨好,不愧是斯蒂芬金
- 我喜欢老金啰啰嗦嗦的把每个细节每个俏皮话每个挑逗都事无巨细的写出来。这是一个关于爱,信念,恐惧,愤怒,成长以及放手的故事,几乎所有的元素都包括了,除了嫉妒和自私。我喜欢没有嫉妒和自私的人物的小说。
- 打卡 2020 之 30。 从Loser到Lover,一个字母的区别。根据此书改编的电影《小丑回魂1》,里面还致敬了斯蒂芬金的多部著作,包括T恤上的这辆叫克莉丝汀的车,以及肖申克监狱。当时看到石膏上这个鲜红如血的V,还觉得太刺眼,原来隐喻着付出生命的代价。看完小说和电影,再也无法直视漂浮的大红色的🎈,真的有心理障碍了。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最恐怖的地方不是虚构假想的吃人怪物👹,而是在细细描写某段时间某个地方的众生日常中,真实生活中的身边人带来的恐惧。这种恐惧丝丝密密包围着你,渗透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种族歧视,学校霸凌,家暴,性取向歧视,PUA,反社会人格,甚至漠视和遗忘,避无可避。当然,小说看到最后,自己也变成了小问号一个,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但是不妨碍从头到尾整体的恐怖观感。
- 看过很多关于童年那些美好夏日的作品,对于losers club的喜欢超过了伯格曼片中的人们。
- 认认真真看完,主题模糊了“童年阴影”的概念,“它”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童年恐惧,叫做孤独。战胜它的方式是和伙伴一起建立联系,并且建立自己的角色。在《它》里,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
- 很多情节都是边读边哭。。。
- 第一本兴致盎然的看完了,第二本读不下去了.... 语言过于细描,然我感觉很繁琐...很唠叨...
- 用的还是上海文艺版的译本,质量不错。斯蒂芬金总能让我平静,那些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比黑暗深处的故事本身更迷人。
- 童年纯真的美好,友谊的温暖,与最邪恶丑陋的怪物,和谐相处在这篇小说中。斯蒂芬金的大段描写文笔绝佳,翻译上乘,阅读体验快感十足,推荐!
- 这里只有爱、欲望和黑暗,如果不去试探前两个,那就只能一直呆在黑暗里了。
- 74 裹在恐怖外壳下的温情成长故事 我们需要战胜的只是自己与其他人共用对抗世界的勇气
- 话实在有点多
- 对我这种天生有小丑恐惧症的读者,这书自带优势,奇诡的描写极有气氛。不过这应该算是一篇治愈系小说吧。
- 巨长,但是很好看 IT
- 很努力地读完了上 但已经没有想法把后半本看完 下次写报告要凑字数可以来再学习学习
- 本还感动于窝囊废俱乐部成员的友谊 直到爱与欲那段。。。。
- 这故事被老金的自恋给毁了不少,作家小时侯没什么特长也当上领袖了,所有人都多少有点喜欢女神,女神只喜欢你,还能更中二一点么。电影改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了
- 它本来没有错,错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
- 开头尤其吸引人……后面又臭又长的废话式叙述灭了我的耐心。
- 记得中考过后一口气读完几大本上海文艺版,外面是雨,自己在和女友一边打电话一边哭。最能记起的是红头发的少女在山洞中,让他们一人尝试一次。就是这么简单的记忆,属于15岁的我。 @2018-12-15 19:36:16
- 前半部分是恐怖悬疑气氛堆叠目前看过最好的
- 架构看似庞大,其实简单;情节推动上节奏处理欠舒畅;双时间线夹述的方式并未增加精彩感而纯粹就是一种技术…总之,用了大篇幅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
- 看完如释重负,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枝节太多,主干都看不清了,太超自然,想扯到哪里是哪里,缺少逻辑支撑,看得云里雾里。不否认确实有很多闪着智慧和深度的点,但是埋没在了冗长繁复的词句和很多可有可无的情节描写里。
- 终于看完这本啰嗦的恐怖小说了,为自己的耐心点赞。
- 一度想读但被厚度劝退,但是气氛太到位,自己在家读到心惊胆战还欲罢不能。 夏天,暑假,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这样的成长故事太多了。但斯蒂芬一出手,就能让你看到差异。 童年阴影,内心深处的恐惧,自我意识的觉醒,这些都被斯蒂芬融进了故事里,既有超自然力量的神秘,更有成长之路的艰辛。
- 我们终将遗忘,或是终被遗忘,在字迹褪色消散之前。 所有爱恋,友谊,在童年时刻埋下胚芽,在黄昏之时瓜熟蒂落。 遗忘的速度是如此可怕。
- 从电影了解到的小说,是我喜欢的小说题材
- 我不行了,这句子这文章怎么这么啰嗦,我承认斯蒂芬金的恐怖感一直是很好的,确实有几个场景有被吓到,但是除了吓人的场景,其他情节真的啰嗦到我已经忘记了这本是个恐怖小说,看得稀里糊涂的,看不下去了
- 读了一个月,故事很长但是很精彩~斯蒂芬·金 应该是最棒的惊悚小说家了吧!
- 年少时光消逝的故事,喜欢
- 乍一看也没有非常恐怖,我个人觉得不太像史蒂芬的风格。我比较适合那种直击式恐惧
- 花了一个过年的时间,终于把这长篇看完了。场景描写还是那么好,啰嗦但都是细节描写啊!只是故事我倒并没那么感冒!
- 关于友情与童年的故事 高考前请病假时读完的 然后哭了一个小时
- 如果读过斯蒂芬金之前的经典恐怖小说,能发现《它》这个故事的梗概并没有太多创新,像短篇《1408》,长篇《闪灵》两部,都是以区域为邪恶主体的,一间房或一块地,《它》也是如此,只是面积扩大到一个镇。然而相比之前两部更经典的作品,《它》在故事人物上进行扩大化,邪恶主体和恐怖效果加入宗教元素,带来的效果就是让整个故事显得拖沓冗长,甚至有些混乱。一个实在的主题,哪怕它来自克苏鲁高位宇宙,与创世神同级别,在给读者营造恐怖氛围的作用上,却比不过一只实在的丧尸,这个设定可以说是最大的败笔。无形的邪恶,永远比有形的恶魔更让人恐惧,斯蒂芬金的这个恐怖故事,实在算不上佳作啊。
- 特别喜欢上 却不喜欢下 上将两个时空联结在一起,讲述一群人怎样跨越时空,毫不偏袒地讨论当下和过去:现实被添加上时间的维度。我们得以一窥爱、信念和关系在现实中的作用。那是我最初最想写的虚构作品。而下实际上抛弃了“现在”,甚至重回童年的怀抱,令人着迷的时间让位于细密的回忆和对比,正如德里的恶太过具象。 不愿将金的作品视作一种社会批判 当然,能看出男性作家的痕迹
- 小说界的剪辑大师傅
- 虽然从我关注这本书到读这本书,豆瓣评分降了好几个百分点,但是这书还是很好看,斯蒂芬金充分证明:大爷还是你大爷。
- 史蒂芬金是位隐藏在一大堆通俗小说后面的思想大师。 如何对待以不可逆转之势逝去的童年,这本书里面或许有答案。 我想,史蒂芬金的一部分已经死在了十一二岁的时候,剩下的他,用一生在去为死去的那一部分哀悼,以小说的形式。
- 看完小说后我给当初觉得比第一部烂很多只值三星的《小丑回魂2》打了五星,更不用说本来就在我这里就一直是满分的《小丑回魂》了,电影把故事主体的梗概提炼具象化得实在太好,导致我对这本原文里的任何多余的絮叨和技巧都非常的不感冒,但是主题真的很好,故事也真的很好,我永远为loser们的联结和冒险感动。
- 断断续续看了三个月,终于看完了,在冗长和繁杂的叙事里,慢慢窥见长大的心迹,我觉得人们的心底都住着一个小丑,代表最邪恶,最恐怖的内容,但就像创世乌龟说的,有些事11岁时没有做到以后就做不到了。童年取之不尽,以为永远用不完的活力,却在十八到二十四岁之间流失了,被其他的东西所取代。也许是“目标”“成就”,或是国际青年商会用过的任何名词,总之沉闷得多,和吸可卡因的快感一样假。流失的过程很不明显,不是砰的一声突然消失。
- 太会讲故事了,场景带感~
- 乌龟指引七少年大战蜘蛛的故事,又长又扯,中二度爆表
- 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终于读完了它!我只是想吐槽,这位老兄的书,场景布置真是细致到可以啊。为自己的耐心加一星。
- 成年篇越读越乏味,然而读完回想前半本,还是残留着不敢在凌晨进浴室洗澡的恐惧……
- 太啰嗦太炫技了,我真的只是想看一部恐怖小说而已
- 1024页,地铁新读物开启
- 哔哔,理查德
- 又臭又长。。。无语了。。。不停地变换时间场景,让人觉得晕头转向,没有了阅读的享受
- 电影是恐怖电影,原著却是青春小说。开头营造的恐怖氛围在作者的絮叨中消磨殆尽。其实主要内容是对已经逝去的青春的怀念以及对年少时的美好品质的颂扬,1000多页实在是有点长,200多页可能合适一些,上册结束的时候突然发现剧情好像没有一点进展。最后女主的献身实在是莫名其妙。(开头斯坦为何要自杀?)D12
- 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没想到它这么长 就像结巴威 干草堆 贝他们隔了这么多年才咬住它的舌头
- 所有人都是神经病
- 终于看完了,上下册真的太厚了。如何战胜自己的恐惧,他们依靠的是友谊。
- 和一刷间几乎差了十年,很多情节记忆都模糊了却慢慢唤醒了不少关于童年的映像。这不是一部勇者斗恶龙的恐怖悬疑奇幻冒险小说,而是斯蒂芬金大大写个每个经历着中年危机的挫败者的童话,不忘初心与本我,不忘曾经有过的勇气与友谊,不忘你执念相信存在和不存在的事物,不忘你睁着眼睛度过的一个个长夜。
- 真的啰嗦。。。
- 我认为,“它”实际上是成长本身,而成长本来就是一部恐怖片:对未知世界的极尽想象,对家庭的清醒认识,对虚构的摇摆不定……小孩可以坚定不移地认为鬼魂木乃伊狼人等的存在,可以为了心中的冲动为朋友两肋插刀;而大人则是抛弃了所有想象,疲惫地跌入现实,他们选择视而不见、感而不知。所以大人总会因为忽视原生家庭的伤痛被“它”趁虚而入,他们已经没有打败恐惧的勇气和力量了。看到小胖子被霸凌大人开车而过;看到女孩可能被强奸大人落荒而逃……“它”总是用最残忍血腥的方式吃小孩,但德里镇的这些大人又何尝不是在“吃小孩”?而大人就是由小孩成长而来的。本书恐怖在于,大部分小孩慢慢长大,也就渐渐变成了吃小孩的“它”。所以主角七人为什么成人后功成名就,不像他们的父母一样庸碌,应该是他们敢于对抗“它”的胆气和格局所决定的。
- 他们后来都遗忘了 好可惜啊😭
- 读到90%的时候弃了,倒不是因为难看,伏笔埋线什么的做的很好,故事线的排布也十分自然,六个主人公pov的交错完全不会显得乱。只是觉得,看这个这么长的书的时间,我能用来干点更有意义的事儿。。。。。
- 这是电影《小丑还魂》的原著作品,电影的剧情已经忘掉了,书里的故事却非常的让人揪心。作者把一帮20多年前的小伙伴,通过一通电话集合起来,来完成20多年前一起发下的誓言。通过把两个时间点的故事进行来回穿插的讲述,逐渐揭开隐藏在时间背后的事实真相,真相有点让人出乎意料,然而隐藏在真相背后的是人与人之间巨大的疏离,这种疏离随着所有的人都离开故乡而变得不可弥合,看起来荒诞,但这确实就是赤裸裸的人生。
- 描写得很细腻也很精彩,但实在是太冗长了……写得再好也看不下去,两年才断断续续看了一半你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