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埃默·托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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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挺好看的一本书,描写的很细腻。你看到的只是人们显现出来的冰山一角,永远不知道水下隐藏的是什么。
- 没想到它的出版时间竟然是2011年,难道不应该是六七十年代吗
- 女人也许最终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
- 描写美国大萧条末期一个平凡女子与几个人的故事,爱情主线,同时蕴含对人生的诸多感悟,下半段的发展有点出乎意料,也许回头看第二遍会感悟更多。
- 一个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纽约城展开的两个年轻女孩的悲喜剧,披着三角恋的外衣述说了女孩内心的成长故事,也揭示了所谓上流社会不过如盖茨比豪宅对岸闪烁的绿光,是梦幻之光,也是野兽之眼。对普通人来说,在纸醉金迷的浮华背后,每一次看似的成功,只是一场平民的盛宴。很多手握主动权的选择,也不过只是宿命罢了。
- 男作家用第一人称塑造了一位出身低微却读过些书,自卑自负与敏感并存,自视甚高又哀叹阶级出身之不公的美国六十年代女文青形象。丝毫不遮掩误把富家子弟认作底层拳击手时的鄙夷,与富裕阶层坐在一起吃饭时,那因缺乏安全感的自卑而冒出的自嘲尽显尖酸刻薄。书评常拿此作与菲茨杰拉德比对,倒也不算过,个人觉得说它是mean版西尔维娅普拉斯也挺合适。
- 可爱的细节,灵性的语言,和一点点人生大道理,翻译很烂
- 大二喜欢一个男生,我叫他“谦谦君子”,他曾把这本书借给我看,还要求我看完后写一篇读后感给他
- 不错的小说 为什么没人看呢?
- 轻小说?或许不是,像是在看黄金时代的类型电影,怀旧,优雅,克制,以及主旋律、道德正确。白莲花女主在主角光环的荡涤下忸怩作态异常让人厌恶,怕这也是作者的姿态吧。第一次写读书笔记,不错的开始。
- 当初挑这本书因为当当满赠优惠,又由于出于实用的目的仅仅把它当做工具书购买下来(没错,我就是被书名误导的幸运儿。) 在看的过程中心里无数次吐槽为啥这么好的一本书就给这样的书名埋没了——直到盖上最后一页,才明白 这个名字起的不能再合适。廷克用它攀爬进上流社会,但正义堂皇的律令何尝又不是一条枷锁,束缚自己的自由和幸福。 无论是封面设计,人物设定还是曲折剧情,都像凯蒂在流离众人之间品尝过的不同的酒,每一杯都有它独特的余味。描写的每一个剧情转折既出人意料之外。又不会或许唐突。精致,优雅,恰到好处,没有过度的情绪,大概就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了吧。 希望更多的人能发现这本书的美,
- 不是特别喜欢 但最吃惊的是作者是为男士!
- 最终还是没和Tinker一起。
- 好爱华莱士和迪奇,以后应该会再看一遍
- 以为是一本技术方面的书,看后才发现是小说。。。女主自以为是,不太讨喜。神神叨叨可能跟翻译有关,断断续续看完。结尾处的豁达优雅很动人
- 喜欢极了这种感觉
- 主人公女儿身男儿心 故事简洁 克制 冷静 理智
- 开年以来看过的最棒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
- 不交代清楚、让主角留有遗憾,确实是写作的一大诀窍,可以使作品长久地盘桓于读者脑中。
- 从某种角度上说,比穿PRADA的女魔甩出了三百个杜拉拉的距离。从某种角度上说,有安德的影子。
- 读过一遍竟然记不起来书扔到了哪里,再买一本重读也是一点点才回忆出来情节,还非常模糊。。。
- 作者说大多数电影都一样,中间有些差错,但结局都是欢喜圆满。作者的文笔流畅优美,接近尾声的部分读起来更是畅快淋漓,尽管情绪比较伤感一些。
- 紅酒一般的 有嚮往的人物、一點都不冗雜的情節、恰到好處的社會場景的表現力和跨度﹎ 几十页的地方對地鐵的人群和城市俯瞰的描寫﹎就像寫出了一些時候明白卻表達不出的情緒。 遇到每一本這樣香醇、清透、卻可以鞭辟入裏的書,都要謝謝世界。 【圖書舘書庫A新書區】
- 虽然很感兴趣,却实在读不下去。废话描写太多,十分冗长,容易出戏。一句话能说清楚的非得用两三段说,此外还有很多外貌景物等描写都毫无必要
- 一开始买的时候以为是工具书就凑单买了,开始读之后才发现是是一本小说。在读前面三分之一处时,对于热爱看别人的浪漫爱情故事的我一直在迷惑为什么凯瑟琳和廷克还没在一起,甚至为什么伊芙和廷克在一起了,对此我实在有点生气,因为我确确实实是一个男女主cp控。急性子导致我迫不及待到豆瓣来看这本书的短评,惊讶发现廷克居然和他的教母的关系。或许我本就不是一个害怕被剧透的人,看到这个大大的“剧透”也并没有多大的失望,耐心读完之后,边回忆之前看过的短评边思考本书所传达出的主旨。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看来,廷克或许最终找到了生存的意义。前半生委身于自己的教母换取所谓的世俗荣耀,然后在他遇到凯瑟琳之后一点点认清了自己的内心:自己到底想要追求什么。外在的苦楚并不能跟内心的折磨划等号。
- 同感很深,这是这部小说吸引我得最大原因,买到手三四年了都没看完… 根据我现在的状态,我想我应该走出来了 20160730
- 上半年看过最好的书了,没有让人厌恶的角色,唔。要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 一个女孩踏入上东区的路途,一个男人追求自我的旅程。
- 维尔是瓦伦丁,华莱士赠给凯特的请柬所属的派对上出现,以纽约之秋为证@Diable R.
- 红玫瑰再娇媚,始终敌不过心中的白月光。
- 从未想到1938年的纽约也会有这样的故事。
- 言情
- 我没看下去。词汇太雍容华贵了。一叹三调。他只学到菲兹杰拉德的表面。
- 自尊,自强,自爱
- “把一些人比做变色龙未免有些陈词滥调,能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变换颜色,其实能做到这个的人一百万里也未必有一。然而蝴蝶却有成千上万:很多男人女人如伊芙一样拥有截然不同的两种颜色——一种用于吸引他人,一种用于伪装自己——翅膀轻轻一扇,便能立刻转换。” 少年华盛顿的《社交及谈话礼仪守则》第一百一十条,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 上世纪30年代的纽约
- 没有想象中的好看。
- “在纽约,你很容易以为这个城市最迷人的女人都是从巴黎或米兰来的,其实那只是少数,最多的美女来自意志坚定的州,它们都以字母“I”开头:爱荷华州(Iowa)、印第安纳州(Indiana)和伊利诺伊州(Illinois)。在恰如其分的新鲜空气、嬉闹打斗和懵懂无知的滋养下,这些浑然天成的金发美女从玉米田里冒出来,有如边缘闪光的星星。早春的每个早晨,她们拿着玻璃纸包着的三明治,飞奔过门廊,随时招手爬上一趟开往曼哈顿的灰狗长途汽车。这个城市欢迎并掂量所有漂亮的东西,即便不是马上接受,也至少可以试试尺码。” 很迷人的小说,就像那个时代的纽约。
- 看完发现作者是个男的,可以冲淡部分惆怅之情。
- 是没想到一部三十年代的言情杜拉拉,竟然看到有些留恋。大概还是因为纽约。
- 很有趣了,很符合我的三观。
- 越往上爬就发现越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凯蒂和廷克即是同一类人又不是同一类人,最终廷克完成了自我救赎,而凯蒂继续向上攀爬。。。
- 一个晚上熬夜看完的小说,看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译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大量使用了一些美国特有的物像的原因,感觉看起来不如莫斯科绅士看起来流畅,反而对于不了解物像的而言,有一种无法理解到点的感觉。
- “我愿意屈从于任何东西,她说。就是不要受制于人。 ”
- 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 读完之后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夜深和清晨听凯蒂小姐讲述她的故事,如缓缓的流水流经我的内心、充盈着我…喜欢凯蒂的骄傲和优雅,喜欢作者细致描述的每一个动作。终章,即便是失去了,那种念起某些人时心中还能涌起的难以忘怀旧友之感,实在美得很。
- 小清新版菲兹杰拉德,节奏明快,关于一个女孩的身份找寻和成长过程。
- “你只想用尽余生朝它走去,却永不抵达。”
- 的确是优雅至极的一个故事。对三十代纽约的畅想和还原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流光溢彩,纸醉金迷。主人公们的迷茫后悔被作者用理性文字修饰得理所当然。喜欢这个苦涩却回甘的故事。
- 第一次读在初中,只觉得是本有些现实的小说;第二次读在高二,伤感伤怀,爱和泪永远交织;第三次看上大学了,变成了一个遵守社交礼仪的人,才知道,我们都是一个又一个无奈和失望的组成,但是仍然在走
- 还挺好看的,尤其发现竟然是个男人写的!有些句子真不错呀,怪不得会得菲茨杰拉德奖!但女主角就是那种通俗小说里一贯的女主角形象,玛丽苏,道德正确,有点烦人。
- 二十多岁时,我们的日子还很长,你尽可以有一百次犹豫不决,一百次异想天开,一百次重新选择——我们拿起一张牌,当时就得决定时保留这张丢掉另一张,还是丢掉第一张保留第二张。还没等我们弄清楚,牌已经打完了,而我们刚才所做的决定将影响到我们未来几十年的生活。
- 用男性的思维打造的雌雄同体的魅力女主,虽然有些细微处让人略觉唐突,但却是惊艳的小说,值得多次阅读。
- 越深入越有味道
- 地铁那段感受很深,上班时间仔细观察一下车厢里的乘客,确实能看见很多微妙的表情~
- 难得的好书,昨天拿到,今天看完了。实在是那种一看就毫不犹豫,也毫无抵抗力不看完的好书。 1938--1939年的那些事。。。。。
- 这个名字起的真是……其实就是个爱情小说。
- 地铁里如花朵的人们。
- 感觉完全可以当床头书了
- 对待爱最好的方式,是不要在爱里任意妄为。
- 像电视剧剧本,语言有点平淡。但故事的调子很勾人。//最近经常会对比这个故事看自己,很微妙16/10/23
- 入迷,一气呵成,三日读完。
- 感觉翻译还是怪怪的,读起来不是很顺畅。但小说目前读了近一半,还不错。 确实是玛丽苏的小说。 不过,说到最后,改变我们一生的可能就是那么一年。遇到一些人,经历一些事,然后改变一生。 没有经过时间检验的书,谨慎阅读。切记。
- 满满的5星啊,昨晚看到凌晨3点,今天看完。作者为男性,如何写女性视角的?女主非常机智,聪明,有才华且幸运。我们这些普通打工仔可能穷其一生也无法过几天那样的生活。如果说年轻点,我们对一切充满了希望欲望,年纪大了,就会伴随着痛苦的失落,伴随着渐渐消逝的体力,我们感觉无能为力与衰老。人生如此短暂,我想用好我的五官,好好感受这存在的世界。
- The best novel I've ever read till now.
- 是啊,现代的有钱人就是吃吃喝喝,附庸风雅,还好意思把名著放进去装13,加上结尾简直是绝配
- 翻译后有些句子不怎么明白。基本有些话觉得好细细多读一两遍!这是一种社会观、生活姿态、人生态度、爱情、友情。读书在于你读其中一本书,还想再增加几本书来完整它的画面。
- 想起书名了,我并没有失忆
- 对作家新作A Gentleman in Moscow感兴趣,先把这本旧作补完。不要被书名骗了这是小说…文笔优美但有俩毛病:一是女主没写好(考虑作家是个男的……),二是总忍不住想露一手,结果各种堆砌名著名作家(考虑这是作家处女作……),但这个故事还是挺动人的。尤其最后,勇气十足的人没入大千世界,留下闪闪发光的背影。然而相依度过重要时光的伙伴,竟终生不曾再见,太伤感了。喜欢凯特拉过安妮,将钥匙放入她口袋的时候,也喜欢她用华莱士的遗赠射下市长那颗星星的时候。「尽管寒风刺骨,但从这里看曼哈顿,它是如此非凡、如此奇妙、如此明确地充满希望——你只想用尽余生朝它走去,却永不抵达。」这一句难道不会想到盖茨比那著名的结尾吗?(廷克后期我脑补的是《云图》里的小本,华莱士完全就是《天才雷普利》的Peter啊!)
- 2015年度最爱!
- 还好吧 我以为是工具书 没想到是小说 然后在图书馆不期而遇~~ 顺便读了
- #性差异原教旨主义核心的异性恋主义#
- 最近的感覺是在任何交際場所,不懂餐桌禮儀和社交禮儀,和一個小醜沒分別。一個人的魅力大概都是從社交和生活細節培養起的,而言談舉止和衣著打扮也是重要的。
- 捧着书在公交车上读的时候,不想让人看到书名。这真的不是伪装社会上层人的教科书。相反,书中的我有思想,阅书无数,同时最后也阅人不少,她还坚信自己会住上没有门铃声的房子,知道自己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 三十年代的曼哈顿
- 文字非常流畅优美。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话:如果你说出的话让你感到很爽的话,那这句一定会让你后悔的。这句话我现在用不着了,送给你了。
- 翻译得一塌糊涂
- 优雅精致,屏息闭气,回想动情
- "生活未必一定要为你提供什么选择,生活从一开始就轻而易举的划定你的行程,通过各种既粗野又细腻的技巧把你限制在既定的轨道上。如果有一年你可以有选择,从而改变你的境遇、你的品行、你的人生轨迹——那也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你不可能不为之付出代价。"
- 典型美国,但我不懂得世界
- 一本弥漫着特殊风味的小说,由于文化背景不足,我相信我一定遗失了大量的信息。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角色形象饱满,故事也出人意料。
- 遵守守则 守土有则
- 爱最美好的地方是毅然决然地不辞而别,心碎是最值得享受的感受
- 有一段很吸引人,后面结尾不知道想表达什么
- “不要和密友之外的人谈论梦想......永远在内心保留良知的光亮和火种。”——“文明规训”(即“上流法则”或者“社交礼仪守则”某一条及最后一条)
- 静不下心来,但是还是大致浏览量一下故事,满实际的。
- 从不卖弄 只是流露,书中主人公影响到了我做人处事的方式 学会不骄不躁 学会读书培养内涵 学会不向人屈服。
- 读到一半想起来似乎可以配合《没有记忆的城市》继续读 最大的惊喜是猜到了女主的最终CP 啊哈
- 非常,非常不错。故事叙事像汩汩流水不急不慢。
- 为了精神追求而放弃优渥条件的人物类型,多多少少有些《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的身影。而凯瑟琳作为廷克放弃银行家的身份去追寻内心《瓦尔登湖》的见证者,其意可明矣。
- 另一个译本《上流法则》让我还以为是纽约小时代的故事,《社交礼仪守则》更加恰如其分,playful attitude towards civility。很多比喻真漂亮。
- 真心喜欢她,隐忍而坚持
- 最为可惜的是华莱士,最为喜欢的是华莱士。
- 好奇特的反转
- 太屌太屌,意外的有趣
- 有人根据我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推荐的。看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一本有没有拍成电影。故事还行,就是感觉翻译过来不是很流畅?要是有张廷克的照片看看就好了。喜欢对凯特房里藏书的描述。作为还没看过《瓦尔登湖》的人来说,我这次总算想一探究竟了!
- 110. 努力让胸中那称为良知的小小圣火长明不熄。
- 翻译得烂透了。
- 故事平淡而美好,但我期待的更多。重要配角的性格过于模糊,结局有点让人失望
- 读社礼则读了不下三遍。第一遍匆匆看剧情,第二遍看人物性格,第三遍试图揣摩每一句话。 真的很喜欢华莱士,觉得比起廷克的优美,华莱士更多的是一种高贵的沉淀。他温和体贴,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看到他动身去西班牙的时候就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但是得知他的死讯的时候,我还是会很难过。 而安妮·格兰汀,和很多人不一样,我很喜欢她。聪明美貌集于一身,她是典型的曼哈顿人。 写的很细腻,在他的雕刻下,我确实能够看到纽约繁杂的码头和地铁站。阅读的时候有种偷窥曼哈顿生活的感觉,听得见汽笛声,看得见清晨的跑马场,安妮的软糖般的耳钉,以及慵懒的伊芙。 只是,或许我还是没有读懂吧
- 在翻译神烂的情况下原著的光芒依然遮掩不去,冲这点就值得四星半。但全书看完之后除了感叹作者笔法功力不赖情节把控很好以及埋线埋得不易察觉之外好像也不剩什么了,减一星。
- 想再看第二遍的小说。
- 看到后半,每章都让人掩卷惆怅。陪她度过一九三八年的每个人最后都不在她身边,每个人都和她渐行渐远,纽约这么小,在她卷入的那个世界里人与人纠缠成复杂细密的网,纽约又这么大,他和她告别之后,真的再也没有见过。
- 演员的自我修养
- 略玛丽苏啊 反正主角就等着一件又一件的好事砸在她身上就对了 看到里面有个格雷 就想到某当红小说 想不到还真有类似剧情 -。- 大段的对话排版看的人有点晕 喜欢伊芙和华莱士
- 总感觉像是致敬爵士时代的一本书,当看到那位“廷克”出场的时候竟然一下子觉得很有AT的感觉【囧…估计是我总觉得AT很适合三十年代~
- 开头,男主身处上流圈子,而女主只是一普通人;到了结尾两人的身份地位调换了。比起女主,我更爱这本小说里的其他女性角色,比如安妮、伊芙。
- 假如我们只爱上那些完美无瑕的人,爱就不会那么令人痛彻心扉了。
- 很有趣,雅致的小说。
- 超出期待的作品,当时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又是一段回忆
- 如果有一天,碰到意中人。但是因为机缘巧合,不能在一起。那么你会怎么做呢?默默地等,还是奋力去争取?当你们终于在一起,却发现他的过去你不可接受,他靠做男妓为生。那又该如何?这份爱情还会如此纯粹吗?书里有很多美丽的,闪光的细节,到最后,却让人更加失落。
- 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觉得应该不会和廷克在一起,但快结尾时有一阵子真以为会是他俩在一起,那会感觉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