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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女生之间的友谊,彼此的小心思,一口气大半本边读边感叹我也是这样的没错!完成度非常高。
- 那时候嘛也不懂,看的。
- 。。。这个书皮装的厉害了
- 书中所描绘的只不过是把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友情放大了摊在读者面前 接受它并消化它 明白自己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 也有这样的友情 就像书友说的 参了杂质的友情或许才是真的 我还是很喜欢王子扬的~
- 我想知道介绍里面那句“它被誉为唯一一部诠释了年轻人理想中的青春的小说。”是哪来的
- 像自己在回忆,谁说不纯就是杂质呢,不纯才是曾经的单纯
- 女生之间难言的情感纠葛,不说谎,好多共鸣。那种“我说不出口,我忍在心里,我无计可施”的感觉我有过,那种我不喜欢你,可你却是我最好的朋友的经历我也有过。女生真的是奇特的生物!大一读。
- = = 老了
- 觉得离我的年龄层已经有点远了…
- 只有女生才能读懂且深有感触的一本书。落落那些琐碎温暖的文字让我看清楚友情的本质。拥有一些杂质的友谊才最真,只要那些杂质不越过底线,就都可以得到原谅。
- 落落真的挺会写十几岁女生间微妙的友谊,看得我整个人梦回初中时代。初中时候最喜欢看她写的这种很多天马行空比喻的内心独白,长大了只觉得堆砌词藻看得头痛想跳过。书挺好的,读的过程确实不太舒适。
- 整本书都在描写女孩子之间细腻的情感,
- 封面材质什么的都让人好失望。小册子很美好。
- 青春啊,就是如此吧,一边闺蜜一边较劲
- 五年。我们都已经长成了不同的样子,也与对方没有了任何的关系,而那些关于过去的回忆剩下的只有释怀的微笑。
- 太细致的心理描写了。小姑娘必看,这就是他妈的我们的青春。我不和你谈什么深意谈什么不朽,我就和你说,你有没有这样的活过。
- 其实吧,根本不算是温暖呵护
- 高中时买了好多书,这本书还是后来高二时看的。觉得自己被代入了这个故事,喜欢落落的文字。
- 看到一半看不下去了。 前面是因为非常符合我胃口的华美词藻让我读下去,可是越来越觉得,有些矫情,我本身已经很少女心了,没想到这个也太太太细索的心理活动了吧
- 青春 不能春一辈子
- 重新排版了,很不一样。
- 爷看不来,但是也看完了,也许女生能理解这种感情吧,我是真的不能理解把这种很简单的东西写成一本啰里啰嗦莫名其妙的书有何看头,我也想过自己写东西,即使我写不出很好的东西,至少我们逻辑要过得去吧,不少地方都有点逻辑上的小问题。就是这样的青春文学吧,老了老了,看不来,对待自己的作品还是认真地改写吧,不是谁都能自称作家的,或许这些认真与不认真就是能否成为伟大的作家的差别吧。虽然是处女作错误不可避免,但已经接受不了这种风格的书了,也许就是“回过头去,不忍在看”这种感觉吧
- 读过,内容没印象
- 回忆在七年以前
- 其实很简单,其实很自然。我们之间总是好象隔了太多空白格。却又亲密得不象话。这,就是女生。
- 高中的故事变得没那么精彩了
- 早期作品。铺陈很拖沓呢。
- 青春狗血故事
- 听说细腻来看看的,但是磨叽≠细腻。这也太磨叽了吧,看着就觉得这心胸狭窄的啊。。
- 我怀疑我失忆了
- 突然想起来,翻了半天找到这本书。高中时候读过,至今觉得是友情中女生心理描写得最到位的一本书。
- 如果我还是高中生的话,我会更加感同身受~
- 我买到手的时候并没有读,而现在我已经错过了阅读这种文字的的最好时机
- 单纯的喜欢这个名字 以及 我逝去的 高中
- 不喜欢封面。
- 其实 这是一本写给女生看的书
- 甚至觉得,如此程度的描摹和剖白,今后将无人超越。
- 很傻很天真的岁月里的一切,现在想来都是美好的~
- Mark. @ Hengxian Duanshu Library. The summer vacation after senior high. 要不要在一起试试?只记得这句告白了。其他的,青春文学都那样吧。
- 最讨厌王子杨!
- 分还挺高。文字还好,有些描述还不错,大概看多了有抗体了。俗套是有的,我都知道萧喜欢的是谁,想那么多的宁遥还呆头呆脑的。还有啊,楼梯的情景简直是···生活不是偶像剧,碰到更多的是平凡的大叔大婶。难道随便就是一正太吗。最后,其实吧,女生没那么复杂。就算是好朋友也没想那么多。估计这俩活宝是百年难遇的人精。
- 于是我知道一位作家叫落落。
- 第一版已经绝版了,还是比较喜欢落落的散文
- 背后的现实。
- 有的地方还是读着拗口,我很俗气地,好喜欢萧逸祺。“‘晚上一起回家吧’,这就是告诉对方了?”“宁遥,走了啦。”
- 被你刺满的双手,此刻擦干你眼泪。
- 我看的是这一版封面的才对!
- 一个怀着入骨的悲伤,一个怀着庆幸的恶毒。
- 如果我是正当它大热席卷青春读物的时代翻看这本书,一定是会毫不犹豫两眼含泪地标记上五颗星星的。但即使是现在才来读这样一个有关女生间友谊的故事,还是不免会想起五年前,甚至是十年前的自己,在某个短暂的时刻、面对某一句话,或多或少地收获一点感动。对于女生这种敏感而纤细的生物,在从懵懂通往成熟的道路上,应该都曾经投射了一点王子扬和宁瑶的影子吧。
- 带家教的小孩借我的 再看一遍的时候 一个人坐在教室前排 哭的很傻气 用衣袖揩鼻涕 噢 捂脸
- 高二的时候还没看完,就被没收了,我晕
- 天知道我以前看了多少最世文化的书
- 我读的是这本。。应该没什么不一样吧。。。
- 操场上的告白我记到今天,我记得我激动的情绪像汽水一样拼命冒出来,但是又止不住的泛酸,啊,因为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浪漫的告白啊。哪怕只是一句:“今天放学一起回家好吗?”
- 落落的字真是好看呐。所以是宁遥吧。嗯。
- 都是初中回忆啊
- 2012 行文中掺杂的一些比喻十分精妙,倒像是日式轻小说的风格,算是最世文化底子最好的一部作品了。适合漫改或者电影改,比现在市面上铺天盖地的堕胎寻死残酷青春要有前途得多。
- 那时候读着好像看见另一个自己
- 是高一读得吧,或者再早些。
- 年华是无效信 当年我用心写的那么多封信,现在都飘散到哪里了呢 最终也没有传递到那个人手上吧,即使有,也没到他心里吧
- "我们总是习惯去伤害离自己最近的人们。因为我们的能力也只限于伤害那些身边的人。"想到某姑娘写的,我们两个就像王子杨和宁遥一样。
- 怎么说呢…………女孩的心思我不懂
- 这本书对青春期狰狞的心理描写让我不忍再看。
- 那一年的少年在青春期拿起了这本书……
- 友情之间暗戳戳的那点阴暗写得好生动
- 女生之间的关系,一句话真的说不清
- 我记得这本散文还可以👌
- 电话亭里吃甜点和大会上传话这两个桥段在我心里浪漫程度封神了。。再加上一星。两个女生的友情就是这么复杂吧,谁知道?还好我没有经历过。描写的很细致
- 彻底对落落不抱希望。如何用空洞的感情来书写世界。
- 最后还是把它看完了,最后还是被击中了心脏,最后还是膜拜了落落只写场景却可以写得这么好。最后的最后,总是一句---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但是好像也可以理解。的矛盾。
- 10。年华,二版。2010年04月。
- 初三时候看哭了啊
- 我也给你整两本清新?
- 我们的友情。。。
- 翻了翻五年后修订的版本,还是很好看。
- 落落的长篇细腻起来真是不要命 想要宁遥和萧逸祺的对手戏更多一点哈哈哈 你早就猜到了吧我喜欢萧逸祺~王子扬那个讨厌的家伙怎么能是天秤!宁遥的心理描写实在太棒 我想去拥抱她 想帮她一起对付王子扬 宁遥对王子扬做的坏事我好想在现实中轰轰烈烈地试试 不过现在没有讨厌的“好朋友”了 有一点讨厌的人都尽量疏远 这样也不错
- 我只记得我看过,其他的都忘了
- 我讨厌这个故事,她也讨厌这个故事。我们觉得这样的校园故事俗套而无聊。但是有一天,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在了我们身上的时候。这本书被她讽刺地丢在了我的书桌下。我们不再写交换信。我们疏远甚至交恶。是的,年华是无效信。我依然讨厌这个故事。以另一种感情去讨厌。
- 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这是我青春里读过最好的青春小说。
- 不大喜欢。还是喜欢落落的短篇吧。
- 我们总是习惯去伤害离自己最近的人们。因为我们的能力也只限于伤害那些身边的人。
- 女孩子的友情描写的很细腻,但是文字真的有些矫情华丽了
- 让我不要脸地觉得 啊 我还是少女呀
- 再版以后的那本小册子被我丢掉了 我伤心啊!!!!
- 新版的封面更美了~XD~
- 温暖 落落总是以细节动人
- 忘了当时借的是谁的书。
- 很安静的一本书
- 就不怎么看的下去
- 很多時候不想讀下去 那寫的分明是自己的小心思
- 萧逸褀 青春阳光的大男孩儿
- 这是对我影响很深刻的书。
- 犹如是长诗一般,用落落特别的言语来叙述。相较于初版而言,文字着实精致不少。别册略感失望,大概是因为现在看来已经无甚惊艳之感。
- MLGB我好喜欢萧逸祺。。完蛋了再这样下去我是不是要跑去看郭酵母了
- 厄,为了落落,又『烧』钱了…小心疼下、
- 还挺喜欢的,像年少时一个昏昏欲睡的春日午后,虽然书中女生的友情并不是我拥有过的任何一种,挺难想象这种亲密背后的勾心斗角,只是我真的太喜欢萧逸祺,并且遗憾他当时没有相信易遥。
- 落落的文字虽然写得很美 但是总给我一种矫情无病呻吟的感觉 故事情节很简单 语言不错 仅此而已
- 无数遍,最近一遍是去年老爸妈仔陪我挂盐水时候,读的。
- 哼 我就是喜欢
- 曾经很喜欢,后面又反思,感觉对女性太刻薄,并不友好。
- 看完之后想到了曾经的高中生活。
- 不评价,不解释!
- 其实开始并不喜欢王子杨。后边便有点不喜欢宁遥了。但结果发现俩人都很美好。
- 以前就喜欢,但是也没觉得特别好。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放在今天在看,甚至觉得比现在很多小说好看太多了。唉。
- 很想喜欢宁遥 也很想喜欢王子扬,但他们的世界离我太过遥远,我拥抱不到,所以没有感受。而且我不是胆小到都不敢表白的宁遥,更不是富家小姐王子扬。我就是我呀,那个拍照依然会傻笑,爱到最后会痛哭,无助时会靠在墙角自愈的火焰蓝灵呀。没人懂我 没人爱我 我自己爱自己嘛。
- 有共鸣啊~是不是每个女生的青春里都会有一段又爱又恨但却无法割舍的友情?
- 无论如何 我还是很爱你
- 少女时期的读物,噗
- 再版就是再赚一次穷学生的钱啊~
- 心理刻画太清晰了。
- 3.5 真的很青春,描写很细致,啊 年轻真好 - by 十年前的我(当然最后一句感叹来自此刻的我
- 很细腻很细腻,初看第一遍时还不理解,慢慢的大了也就懂了~~真的是这样~~年轻时候的荒唐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可笑,但又是那么真实地发生过~~
- 让人欲罢不能的少女情怀啊 >~<
- 中学生真是神奇的生物 泛滥的中二病哟~
- 其实不温暖。
- 女生之间的小心思真是太恐怖的,放大出来看,还真是戳心戳肺啊。。对自己也算有个交代了,寒假还是看了一本书的。
- 当时好喜欢落落的文章,虽然现在几乎不记得什么内容了。
- 初中看过觉得写得好棒,大学又读了一遍,啊这什么无病呻吟
- 落落真的很会写女生很卑微的那种心理。但是故事线上我觉得有点弱。
- 10年前看过的小说。话说萧逸祺比陈宓有趣的多得多吧,女主真的没眼光😂(萧同学给我就好啦😝)
- 四星半。半生半熟,含苞待放的少女心事。
- 当时特别喜欢萧逸祺啊
- 买新版纯粹为了萧逸祺。
- 天啊竟然又看见了这个书名!印象中应该是买过实体书来跟小姐妹们传阅着看的,虽然现在一点也不记得书里写的是啥。
- 明明看的不是这个封面的。落落写得很细腻,会读到曾经的自己。
- 爲了你我又一次。。。
- 本来打了5星,结果看完,原来你已经改得我都不认识了,伤心一把
- 最近看很多描述细枝末节的共鸣之处,电影的<春娇与志明>,书是落落很早以前的<年华是无效信>,拖沓了一整年,从最初的懒散升级为最后的狂热,毕竟哪个女生能拒绝这样愈发写实的女生关系呢,或多或少总有命中的,关乎好友,关乎曾经注意到的某个别人,想来在女生群中的感情关联,是比男女之间的微妙,还要微妙的吧
- 也算是过来人 但对于女主与其好友之间的所谓少女情怀的矛盾以至于彼此耍各种手段这种行径还是无法苟同 结尾恍然 她的星座说明了一切。。
- 男生的友谊 何尝不是如此
- 还是喜欢旧版多一点..
- 三流甲等。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人啊?!都是神经病啊,都是勾践卧薪啊都是gossip girl啊,丢人啊!!!对这种书只有两个字啊,我草。看完只想吃东西发泄= =
- 跨度5年的友谊.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 散落在天涯. 再見 我們的少年偶像。我們要去描述的世界 不再昰這樣的。
- 差不多是十年前看的
- ]我要你答应的未来已经都不用等待
- 完全看不下去...两星给书名
- 很久很久以前读过。少年时候对友情的执着和纠结的心情。
- 读过的最后一本落落
- 忘了内容。。。
- 烂书好嘛~~~
- 青春期真实写照
- 没有什么起伏的故事,但文字的想象力让人印象深刻。
- 哦哦这两个版本曾经家里都有(多抓鱼卖了)
- 很多年以后再评价其实还是一本挺不错的小说,青春期这种事情每个人都太不一样了每个人性格都不一样,所以一些幽微的心理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就会觉得矫情。落落的文笔还是很不错(虽然会让人觉得有些低沉?那个年代青春文学通病),剧情设计也是符合逻辑接地气的,光是这一点就值得五星拉高一下。
- 落落写书反正有点无病呻吟
- 依稀浮现在夕阳下王子杨与宁遥互相依偎着笑谈着过往的勾心斗角的画面,那样温馨,留存的最真挚的友情。@落落430
- 两个女生,一段纠结的友情,掺杂着稚嫩的爱情。
- memory—about friendship
- 记得那时候 上面还有最喜欢的故事。
- 装帧挺不错的,感觉是同期最世里面比较亮眼的作品
- @2011-07-04 11:19:11
- 作者在再版的后记中写道:“一天一夜,我把十四章全部看了一遍,这产生的是无法言说的情绪。上面写着的内容,写着的希望,已经是我不再寄予希望的东西。过去的兴趣和喜好,也随时事而发生了变动。同时我也明白,某些曾在《年华》中相遇的人们,彼此发生了不需说再见的诀别。”终于是毕业了。
- 讲女生之间的友情 还是那句人应该珍视每一个跟你共同渡过的人 愉快也好失望也罢 下辈子都不会再碰见 看的我哭了 开始相信女生之间也会有很动人的友谊
- 有点黑暗啊……
- 好矫情 总觉得目光就揪着这么点东西写来写去是不是显得有点无聊
- 多年前读的 记得不错
- 挺好理解的原因是小学初中时候没少折腾进女同学们的破事儿里,看得难过的地方只有同校男同学那条线和最后一个episode…>。<…落姨当年好青涩啊哈哈!!!
- 新版本是签名版 哦也
- 女人心思真可怕。登峰造极的萌芽体
- 我早已不是看这些书的年纪了,没有多大感觉,匆匆翻过
- 处女作这般软绵绵倒是可以理解,不过这本书真的是她之后所有文字的来源,一贯的作风都在里面。
- 读了好多遍。很喜欢。
- 什么才是友情?
- 两本了 忍不住啊
- “不适合男生看”“女生也不一定看得懂”“掏心掏肺”,落落说的没错。最厌恶的就是你,却还是想把一切都给你,这种友情这种心情,矫情地说,真是又伤痛又美好。
- 事实就是这样
- 现在再读起来感觉很蛋疼
- 女孩子之间的友情啊,怎么说?
- eido,高中叛逆时期看过的书,我那个时候看的书基本都是这种……
- 故事很不错。
- 初中时候在学校图书馆读的。也算是对初中的追忆了
- 我们真的是好朋友,但是我是那么讨厌你的存在
- 这是一篇关乎两个女孩子间友情的长篇,也许是年过于此,因而感觉有些小情小调,无非是女孩子成长过程中那些小心思,小缜密,小较量,小阴谋,总之一个小字了得。也许更适合那些正值此时的女孩子们看到一副自己真实内心的样子,了以感知。文字功力虽可见一斑,但却不及笛安惊醒的精准,也不及笛安般冷静利落的成熟,或许年龄有所限制,而且此书已是五年前的作品的翻版,五年有如此文字功底应该有了很大进步或者成熟吧,希望,我还是看出了成长之后必然的进步。还有一句是想说的,文章结构上多少凌乱了些,希望也是能够进步之处。
- 唉虽然是CA公司的再版,但是还是……买了……我的女神我的青春
- 一个怀着入骨的悲伤,一个怀着庆幸的恶毒。那些年最真实的友情~
- 落落的风格好明显
- 唉就是不太喜欢这个故事 太憋屈了
- 我想我一定是过了这种年纪,看这个小说的过程我略过了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我已经俨然是个非常贪婪于故事情节的读者,可惜这个小说情节极少。大概我年少的时候也写过类似的东西,女生与女生之间的情谊,好在我有宁遥的臭脾气但并不是个不能闪光的人。并没有恨过和嫉妒过,但是想要独自霸占过。微妙的羁绊会在成年后彻底消失吧,或者会转化成赤裸裸的嫉恨。人总是期待身边的人比自己惨,越是好闺蜜越有难以表述的妒意。可是就像我的家乡不好只能由我来说一样,我的闺蜜不好只能由我来说,遇到外敌入侵,还是替她遮挡风雨,这才是真正的真诚的闺蜜关系。
- 初中看的… 非常明显是被标题吸引的… 我的装深沉年纪…?
- 懦弱阴暗不敢表达自己,骄傲美丽敢爱敢恨,这两种人天生就不该是朋友,相比起你带给我的爱与快乐,我永远记得的是你在我最美好的年纪用你的光芒把我刺伤
- 这本是收到的礼物。还看到落落在里面的别册。字有点龙飞凤舞但还是很喜欢。所有的某某某我都自恋对应了自己的名字。刚好我是三个字。不管看多少遍,还是会掉巨多眼泪。就当我哭点低了。总之还是很喜欢。
- 很幸运 看到这本书。。。很符合最近的心境 安静的叙述 想起很多以前的事 那么相似 最终的结局都是错过。。很喜欢
- 高中室友带给我看的第一本小说 青春疼痛文学的开始 内容一般 但书名尤为喜欢
- 想要把这书送给一个人。
- 我在书里找到了那时的我和她的影子。
- 很多那段时光的在生活中无法言喻的小纠结小感动就在落落的笔下娓娓延展开来。
- 我不知道如果现在的我看它会是什么感觉,但高中的时候我是真的很喜欢它,极其契合当时做作的我自己。那些我用蓝色的笔迹画出来的句子,你当时不懂,现在还是不懂。
- 曾经很想要,看了也就这样吧
- 不喜欢这种书的排版,字一行,几个字一行,小清新读的,不适合我。
- 五年之后重读了一遍。
- 终于,终于读完了……好像是很多年前就拿起来过,然后就不知怎么的没看过了。其实是有一点难懂,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能明白易遥的那种心情,其实人和人之间仍然有那种共同点的,友情这东西,人心这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 看过?? ¿¿
- 补 好烦 但就是这样
- 我高中时期读的,当时就觉得不太吸引我
- 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
- 第一次读落落的书啊.出于对她拍照写字逐渐接触增多而产生的好感吧.想来高二的时候就出了噢,到现在才看,果然年华是无效信.讲述女生的微妙情感..嗯..笔触很细致很贴切啊.. 又想到,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向我说起它的正是一个和我关系微妙的女生呢.
- 成长是一场乖戾的旅程。
- 我记得当时读的时候还是挺同意作者写的小女生之间的友谊的。
- 封面好好看 = =
- 嘻嘻,这本很喜欢,还喜欢封面的森林和苔藓
- 好喜欢内个,别册。她的字,真好。
- 友情是不会变质的,我始终相信这一点。
- 初中第一本落落
- 补标 中学时候看的
- 初中运动会观众坐席阅读
- 落落真心比郭四娘强多了。好细腻。
- 想看有深度的闺蜜情的还是去看那不勒斯四部曲吧 这种初高中生意淫的故事 说实话简直是毒药啊 形容词也太多了 喜欢看这本书的学生 千万别用这本书里那些稀奇古怪的比喻写作文啊
- 看了很多遍后终于全部弄懂
- 其实很喜欢宁遥。
- 温暖和感动在哪里?原来所谓理想中的青春就只是无聊嫉妒心与作者扔不掉的少女情怀,勾心斗角轰轰烈烈后再堂而皇之地打上友谊的标签,拿事过境迁后大彻大悟来掩饰小肚鸡肠,女孩之间有嫉妒,很正常,但如果只是为了一句夸赞,一件裙子或者一个男孩就撕破脸,那还不如不交的好,何况两个女主性格都那么令人讨厌。
- 只记得初中读过,且完全不记得里面写了啥。不过也不影响评分。
- 落大你书再版时的封面可以自己选么= =
- 最世那会儿真的很流行无病呻吟,整天贩卖青春疼痛。
- 有生以来读过的最无聊的少女心事了
- 也许读严肃文学比较多,此类青春文学有点假..看这些故事,还不如自己演绎。
- 其實我沒很看懂
- 喂@!你是怎样啊……不停的换版…… @2010-07-04 18:30:46 @2019-11-21 17:51:42
- 喂@!你是怎样啊……不停的换版……
- 我总觉得我人生没什么遗憾,随时可以灵魂脱离。大概就是了解自己本身总是兴致导向,所以也不会有太多后悔。
- 双子和天平的纠结友情。
- 初中很喜欢,现在不知道了,现在估计根本看不进去这种书…就当作是曾经初中的我给的五颗星星吧
- 我不喜欢这个作者,但我喜欢的她喜欢她。
- 当时我以为这是我,现在发现好像是我们
- 此书只为回忆
- #十年后补标。心疼宁遥……
- 2010年11月11日——其实凭着良心来说,也没有像所说的那样令我感动,似乎是一个早已经被格式化的故事,只是落落用她自己的语言验证了一个新的传奇,就像郭敬明一样。也许故事本身不够精彩,女孩子的私心,男孩的存在,比自己什么方面似乎都好的公主,如此一切,种种说不出来什么新奇之感。但是不要低估了语言的魅力,正是因为这些华丽泛滥的语言,是的全文蒙上了一层不再平凡的颜色。学会用语言来击败对手!
- 我觉得落落比小四强的印象就是这本书来的。当年我有喜欢过。
- 碧色的藤蔓,揭开了我心中最难愈合的伤疤。
- 青春的故事永远吸引人。
- 在我們共同的年少時光裡,誰是妳的王子揚?抑或誰是妳的寧遙? 放在書架中間的書,在心裡一定也有著重要的位置吧。
- 最后 王子扬说她截到了宁遥写给她的却写错了地址的贺卡,并且讲出上面写的内容时,突然很想哭。“因为你的记得而如释重负” 女生确实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物种。
- 美好的少年以及丑小鸭般的女生,童话样的故事。呵,什么时候我才能再拥有少女情怀嘎。
- 落落的文字可以打动我
- 我确实已经走出青春期了,可是心里还是期待有一个干净的男孩子会来到我身边
- 等我再次翻出来看的时候,我已经释怀了。
- 4月2日看的 不让玩手机 也就看看书了
- 出来个新版骗钱的。。。还是旧版好看
- 最先校长帮忙借的那本因为翻阅太多而显得破旧,但是它带给我的感动却是这一本不及的,原因就是:我变了,哈哈哈~~~
- 又名:我不喜欢我闺蜜可我闺蜜喜欢我对我很好可我实在不喜欢她我想害她可我良心过不去那就选择喜欢她或者维持表面的情谊吧
- 怎么硕呢 是看到选题策划是郭敬明之后的那种“啊果然……”的感觉
- 细密的怨恨和伤害,误解以及心计都是真实存在过的。宁遥说,如果不报复一下的话,恐怕要发疯了。如果不是因为把你当成朋友,就不会有积累的那么久远的怨恨,但倘若不是因为你,我们便不会成为朋友。
- 青涩的年华,懵懂的爱情,纯真的友情,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又是那么出乎意料。最终,这本书还是回归到了友情。宁遥是缺乏安全感的吧,其实她是喜欢和王子扬在一起的,只不过她没有发现自己的价值。她不善于表达,只是用自己极端的方式宣泄着内心小小的嫉妒。看着宁遥,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我没有胆量做出那么极端的事情,只能默默地压抑自己嫉妒的火苗,最后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亮点,不是么?
- 没什么感觉……
- 别册太美啦!
- 种种原因…因为看到热搜上的gjm又联想到初一开始看的落落。这么一看已经十年了,可怕。我当初很喜欢这本,到现在还大四了,qq签名还是挂着这句话。可能很多人觉得过于“少女情怀”和小肚鸡肠,但我觉得好真实好真实。天秤座的我那时候就是遇到了一个双子座的同桌。
- 很细微的比喻,青春期的心思如同发丝。疼痛也是细微的,像芒针混着雨。高一时候喜欢的书,喜欢又讨厌,到现在再也不会重读。
- 其實這些當時唏噓過的書現在我連主角叫啥結局為何都不記得了
- 到现在还依稀记得作者对女孩子内心的描写真的是太厉害了,那种对友情对爱情的微妙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
- 我二十岁却自觉已经过了读这种小说的年纪。可是在火车上又能做什么呢。少女情怀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但是也真的让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感受。
- 我愿意将其概括为,青春敏感情绪的伤痛文学,真的敏感,真的伤痛。其实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读过这本书,后来在我脑子里只记住了这个美丽的书名。快十年之后再拿出来翻,才知道那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是的,我是王子杨,我更是宁遥。那些在友情和爱情里面隐秘的黑暗和不安的秘密,在周旋和矛盾中暗潮涌动。最长舒一口气的是,原来我时不时像苔藓一般冒出来的卑琐心思,在别人的青春里也有。
- 初二读的书,初三又读了次。那时候和琳姐吵架心里都是讨厌她阿什么的话,觉得落落写的每个细节都感同深受。现在想起来真傻的,我和琳姐也还是那么好,虽然认识的九年以来也吵架过几次。
- 心理描写很细腻
- 真心喜欢这本书,少女心无敌+N
- 王子扬和宁瑶阿阿
- 这是神马封面哇!!是中文版的外文名著咩?!~呃。。。。。
- 完全没印象了
- 一直不喜歡這本書敘事中的黑暗和偏激。
- 不怎么真实且不怎么疼痛的青春疼痛文学。对我来说最难过就在这里吧,在中国高中生活是一种真正的“钝”感。
- 长长阅读史,难免踩狗屎。
- 10年的修订版 , 想起当初
- 比什么剩者为王好多了
- 4分给年少的自己。
- 落落最动人的是她敢于把自己的伤口挖开然后把毒液都放出来,最后让伤口慢慢痊愈
- 我知道的 那些阴暗那些内心的纠结我也有过的 看着自己的好朋友 忍住又忍不住的厌恶 很多东西 都来了 那个不相信你的男生 就让他走了吧
- 那是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 有些女人之间的友谊可以很复杂
- 两个女孩扯头花,最后和好的故事。格局小,但很细、很精准,特别是主人公宁遥——看事情的角度、内心活动,处理事情的方法,纤细中透着小家子气。《剩者为王》的盛如曦,心里似乎也有个小宁遥,青春期的自卑怯弱在关键时刻会默默爆发,又马上被成年人的理智压下,当作无事发生。长大后终于觉得自己摆脱了宁遥的影子,可看盛如曦又像在看未来的自己。
- 看了此书你会不相信友情。
- 成长就那么愉快么?到底多少人是骄傲地长大?你还记得那些活在卑微里的滋味吗?那些细碎的小心思仿佛就是我们自己。谢谢落落。
- 女人啊女人 细腻啊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