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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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傻人有傻福,石破可天惊
- 总是喜欢这种单纯的,傻傻的,却很仗义,专心喜欢女主的男主; 金庸的作品中,总是会有各种神奇、奇妙的事情发生在主角身上,这次也不例外; 各种主角光环,连那个作恶多端的哥哥石中玉也被光环笼罩,没有被写死,哈哈
- 没有其他金庸的小说来精彩,厚厚一本,很快翻完
- 边看边忘。双子疑云并不吸引人,武功莫名其妙高深,女人的感情。糟糕透了有一股古龙的味道。
- 石清和闵柔这一对是金庸武侠里结局最完美的情侣了~
- 这是重读金庸小说后的第二本,整体感觉有是:石破天好人有好报、傻人有傻福、文盲有奇遇;梅芳姑武功、容貌、技能样样出众,依然不能获取石清的心,可见在婚姻这种追求平权的生活中强势一方给另一方的心理摧毁感有多强,古语之“门当户对”含了多少深刻的生活哲理。
- 不懂为什么分数不上8,明明非常精彩
- 侠客行的世界,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世界。而石破天,莫不过就是你我,面对指责,误解,能否保持心中的纯正。正如金庸后续所言,“邪见固然不可有,正见亦不可有。”“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 很奇怪,个人最喜欢的一本金庸的书,第一次读的时候真是悬念恒生的感觉!!!石破天是金大侠返璞归真之作,心存善念乃为人之本啊!第二遍读虽然没有了第一遍的悬念,但读到新修版本加重了很多感情描写,像石破天和阿秀的感情部分。细节更好了!!!
- 前半本觉得太巧了,倒不是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而是主角机缘巧合获得的内力,感觉有点牵强。后边对身世到也做了合理的解释
- 侠客行的武功体系是独立于金庸其他书之外的,这已经不是武术了,像修仙?
- 金庸经典作品之一。
- 谢烟客与石中玉这一对cp的故事绝对精彩
- 这本书与金庸的其余作品纵向比较其实值不上四星,没有一个深得我心的人物,同为二愣子,石破天比郭靖多了一丝呆气,少了一分侠义。但和前不久刚读完的楚留香传奇相比,其故事性、文学性、思想性实在是胜出太多,不得不感慨,古龙黄易皆下品,唯有金庸高。书末附的三十三剑客图,每一幅插画配上一篇文字,创意是好的,只是限于篇幅,故事不便展开,多有雷同,多为异人展现出超乎寻常的本领或取悦于人或行侠仗义,并从此隐遁于世,读来无甚趣味。
- 为夫不争,故万物不能与之相争
- 哈哈哈不需要看太仔细的书看起来有滋有味
- 好奇妙的一个故事发展…
- 没多少触动,看完就忘了。
- 这就完了?意犹未尽意犹未尽! 动容落泪的一处:闵柔庙中为儿祈祷,甘愿代儿受过 忍俊不禁的一处:狂妄自大的白自在比武输后自称孙子 惊喜赞好的一处:原来这一年闰二月 得到启发的一处:爱情不是一场比试,纵你梅芳姑艳压群芳,文才武功,千伶百俐,不爱便是不爱 意想不到的一处:闵柔放弃报杀子之仇,当真是悯人柔和之人,和书里其他为一个"执"字耽搁一生的人,好生的对比
- 静读2019-06#打斗的场面较多
- 你看看钻营毛用。
- 一个晚上的奇迹
- 大多数女人,都和叮叮当当一样,还是喜欢坏男人。
- 金庸最喜欢的一本
- 这算是最不喜欢的金庸的一部小说了,但是比起其他还是好看的
- 简而言之:傻人有傻福。
- 赏善罚恶令,如果世界上真有这个组织就好了,老爷子每次写的傻小子都各有各的傻~
- 这个小说有点儿厉害,和连城诀差不多都人性写的透彻。江湖不一定黑白分明全是大侠。
- 前半部分看得我迷迷茫茫,哼! 只有亲情才能甚笃。
- 金庸的武侠小说我都会给五星,也会反复看,因为我确实好看。故事、狭义、人情都让人向往。
- 被书名吸引,但读完之后略有一点失望,没有《雪山飞狐》好看~
- 惊叹石破天的奇遇
- 石破天和石中玉“一体双生”,代表了两个极端,一个至纯,一个至贱。正所谓大道至简,心无旁骛,厚德载物,也许就是老爷子表达的中心吧!
- 也算看的最后一部金庸吧。年长以后看到装傻的句子就不耐烦了,再加上无数的巧合练功大法,真是难以细读啊~
- 是去做那个石破天还是那个石中云,亦或是是那个大哥与史亿万,还是一个大粽子,最终还是坚守自己作为那个真正的自己呢?
- 老爷子收尾仓促,而且篇幅不长,也限制了发挥。不过好歹也算圆回来了。可能写到这,老爷子已经有封笔的念头了吧。很多谜底,如石破天的身世,梅芳姑为何要躲到深山里,养大石破天后又失踪,都没说清楚。 闵柔遇到石破天后,一口一句孩儿,虽只文字,读来亦让人感动亲切。
- 这回重读才发现,石中玉和叮当是一对渣男女。金庸老先生确实是不世出的天才,书后附录的《三十三剑客图》出乎意料的好看。
- 看的挺爽的。在看到他羡慕着石中玉所获得的爱而难过时才觉得他也是个人。不过比起这种无欲无求的侠,我还是更喜欢为国为民的侠。
- 纪念金老之重读金庸全集12:第三遍读侠客行。想成为闵柔这样的妻子,但不想成为她这样的妈!结尾觉得太过仓促,不过也许也是这样的留白更加有韵味:“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一直对于侍剑的死耿耿于怀,结果发现这一版改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 三天刷完好快乐好爽……闵柔母亲太令人喜爱了,全程没有别的一心只希望石破天就是石中玉——没想到是次子,也太妙了!总之父母之爱子女真的太好了。
- 20190313 手机上开始阅读 20190421读完
- 初中度过的第一本金庸武侠,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真的很好看。当时那个手不释卷的我,今天读金庸武侠还是能回来的。
- 剧情单薄,越到后面写得越快,收得太快了。不喜欢狗zz的人设,喜欢谢烟客这种亦正亦邪,更加真实。
- 现在重读金庸,的确已经没有当年的感觉了。
- 好玩又好看,一半的时间都在笑
- 理解了金庸的小说是报纸一期一期连载的结果,就能理解其中一些的“水分”,但还是被金庸自己的“后言”震撼到了,伟大的文学作品必须要有其内在的哲学内核,然后通过通俗易懂的外壳将内核的形状勾勒出来。只是相比之下石中玉这个形象有点单薄,不如后来电视改编的时候两个人的冲突来得精彩
-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 思想简单、心无杂念的狗杂种成为武林第一高人的历程。集多家武功,参透侠客行一诗达到经脉穴道融会贯通。这部小说中没有太多遗憾,各人的结局还比较圆满,也许因为主角是个无欲无求、不懂人情世故的单纯小子,少了些虐债虐缘。 小说真是无巧不成书,狗杂种不识字,反倒促进他参悟侠客行;《飞狐外传》中胡斐在药王山毫不设防,饭菜都吃了,反倒不会中毒。无胜于寥,廖胜于多。
- 小时候追过,为什么主角取这个名,故事老套,但是给人深思
- 金庸武侠之一,最后的反转蛮意外的。
- 一切都太巧合,反而显得格局小了起来。
- 引人入胜,但结尾戛然而止的感觉
- 这个会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主角也没那么惹人喜欢,结尾是一种戛然而止,就看到那,你会觉得是不是还有第二册,但没有,他就是那么就没了,结束了,利落的不得了。还是最喜欢天龙八部。
- 你是谁,从何而来,将往何处
- 一个孤岛悖论,明知有绝世武功却无法破解,一个个研究者费尽心思争论不休,最终却是一个不识字的小乞丐参透了功夫,又是一个“知识的困境”。印象最深的是大悲僧人给石破天练内功的小人只有打碎了才能获得真功法,正所谓“不破不立”。至此读完了金庸所有的小说。武侠小说的灵魂就在于“侠义”,金庸小说的侠从锄强济弱、仗义行侠大至忍辱负重、为国捐躯,实际就是“仁义”精神从家到天下这一差序格局的体现,是庙堂之外、江湖之远的正义之士之写照。时至今日,武侠虽淡寂,然“侠”之意义已融于中国艺术的内容中。
- 侠客行自始至终是石破天一人的主角线,并非电视剧中的双男主线。故事结构设定其实简单,也就是双胞胎或长相极为相似的两个人角色错还的一些故事串联起来。石中玉做了那么多错事,虽然最后秀儿没死,但前面的错事确确实实是犯了,竟然只是被谢烟客带走就完事儿?总感觉这样的故事结局还是有缺。
- 金庸先生的没一本武侠小说读了都不止一遍
- 附:越女剑、三十三剑客图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少男少女的恋情深深陷入野心家和阴谋家布置的陷阱之中,用爱恨情仇书写江湖风云。
- 感觉后来结局的好快,想看狗杂种武功大成以后。
- Ode to Gallantry (1966-1967) - Jin Yong / Louis Cha Leung-yung (1924.2.6-)
-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 有点感受到金庸为什么写了14部就不写了,感觉套路基本已经差不多了。最后的也没有个高潮突然就结束了,空空荡荡的
- 重新读过,此时的金庸仍稍嫌稚嫩~
- 神秘的侠客岛,最终解开谜底的时候,哑然失笑,仅仅一群醉心武学的痴汉...
- 自我认知的建构,父母对儿女的感情分析,性格的重要性
- 一段离奇的小故事,祸福难测啊
- 今年第一本书,也是读的金庸的第一本书,看剧多,1965年的作品,还是非常经典,其实这个结尾留白处,感觉还可以出2部了
- 看完,还需品味。
- 上学时可喜欢看了,但是现在有点忘了,回头重温一遍。
- 感觉虎头蛇尾了啊啊啊啊
- 这是我最爱的一本金庸!大大超出预期
- 金庸最无聊的一本书
- 懵懵懂懂山中少年,一段如同奇幻漂流的俗世经历。痴痴傻傻,一张白纸。对他人的天然信任感,也是很纯天然。人一出生,这种感觉就越来越难以建立,安全感会丧失的很严重,信任源于自身对自己、他人和世界的安全感。书里多处描写,江湖人士对石破天的简单言语揣度出的九曲十八弯,对比石破天蠢笨如同草履虫的心思,简直讽刺之极。看到结局,虽然石破天修得大道,但还是不知我到底是谁,爹、娘在哪,不免还是觉得他孤孤单单。中间有两次,看得略心酸:一处他遇到阿绣和史婆婆,升起就这样三人过一辈子简单日子,后一觉醒来,二人不知所踪,留了再会之地址,奈何他不识字,也就只好再接受孤身一人旅途。一处真的信了石清夫妇是亲身父母,享有片刻安宁温情和教导,倏忽真石中玉又现身,彷徨中又觉得:这世上又只剩下他一人了。这不断找寻,相信、失去的过程。
- 第一本武侠小说读的就是侠客行,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内容了,只记得狗哥塑造的蛮有意思的,阿绣也特别可爱,石清和闵柔夫妇印象也很深,大概是因为一黑一白的组合本身就能让人记住
- 最后石破天进入了玄幻状态。。。
- 金庸先生的剧从来没有让人失望。看了好几遍了。
- 20年后重读金大侠,唉,情节、人物都让人失望。。。看也是适合年轻人读的书,打算改日再看看琼瑶,不知是否也是同样感受
- 金庸惯写痴情人 最大悬念果然生于痴情 看完本书之时对李白和金庸的景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
- 空有绝世功夫 难逃命运捉弄
- 石破天实在是太老实了感觉太可爱太喜欢了!闵柔对石破天的母爱满的快溢出来了,感觉好窝心又特别温暖,可惜了怎么会生了石中玉这种不成材的狗东西。丁珰的三观还有对男人的感觉真是无比蠢钝以及奇葩。最后也不知道到底石破天是不是石中玉的孪生兄弟,真是心塞了。
- 赤子之心,至诚之道。
- 重读金庸的小说,才发现金大侠的故事是远胜于他的文笔的。
- 大道至简,莫陷符号。拜师芒德,悟自分形。
- 看这本书,石破天的经历,就明白憨人有憨福,有的事情往往是人们把它想复杂了,心思简单的人反而有不一样的收获
- 新修版比新版,不如。目录就是很典型的,“太阳出来了”与“金乌刀法”,总感觉前者在扮小丑。还有不停的“心肝宝贝”……醉了。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梅芳姑这个形象过于完美
- 把卅三剑客图删了我就给五星,读得头疼,要再去读下青铜时代缓缓。另外读侠客行的时候,满脑子是大陆灵儿版侠客行的画面,居然没有违合感,反而觉得大陆版拍得恰到好处。
- 最爱的一本武侠小说。
- 多少武学大家历经数十年未能参透的“侠客行”,却被一个毛头小子在百日之间参破,囿于身外之物的人最终还是无法登上至高之处啊
- 我挺喜欢这本的
- 金庸先生的作品之一,相比其他作品这部就一般
- 有勇气做个憨憨嘛
- 所有看似的巧合,不过是之前的恩怨纠葛的果。
- 还是挺精彩的、。
- 2019已读54。时隔多年再读金庸。想起初中时对金庸的如痴如醉。而如今再读三十三剑侠,总是想起初二寒假开学后,边吃花生糖边读金庸的情景。金庸,更多的是对武侠的向往和对青春的纪念。
- 气死我了,石破天这么笨,气的我想把丁珰打一顿。大象无形,大音希声。
- 突发兴致,又看了一遍
- 无巧不成书,读起来畅快淋漓,直呼过瘾……
- 读书看中机缘,深夜里突然觉得"是时候去看武侠了",于是侠客当行。 半夜三点不眠,于是读完此书,更添怅惘。
- 书中诸多漏洞,故事构思不够成熟。
- 情节之离奇,身世之曲折,几次三番的身份互换,充满了许多奇妙的概念构想,不断变强的主角,不断升级的悬念,男主的淳朴憨厚比郭靖可爱,又没有狄云那样苦大仇深,让人充满了同情和怜爱;美中不足是有一些闲笔和碎笔,语言也不如那几部老辣精炼,但仍然是可以流畅地一口气读完的作品,牛逼
- 前50%真的有点生涩
- 故事略显俗套,结尾狗血,不过金老先生在后记也提故事主写石清夫妇爱子情深。读完像吃了一锅方便面,也想研究研究人体穴位经络。
- 一天看完,全程狂笑。这是一部非常轻松的短篇,虽然把各种情景描写得特别紧张,然而读的时候完全不担心主角的安危,深知天然系主角必然不会吃亏,甚至还会占便宜。有种躲在温暖的被窝里欣赏雷阵雨的惬意感。
- 有很多想象的到 也有很多意想不到 真的很棒 最后看到了老友记的影子 she is not Rachel
- 竟然看了三个月才读完。向来看写作技巧书籍里精彩的场面最好不要超过三个人,但金庸先生的书里却很少有三个人以下的场面,丝毫不混乱,画面感极强,文字功力可见一斑。人物塑造生动,但个人不太喜欢,再去读一下其它几部吧!
- 阿秀有着梅花的品格: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 金庸二流半作品代表作。
- 石破天那个蠢性格 拿郭靖来比是委屈了
- 不敢相信这也是金庸的书,太一般了吧
- 2018.11.17~2018.12.1
- 为孤独的狗杂种一叹
- 《侠客行不通》波洞107话。一脸凶相、魔攻全通、心地善良的男主行侠仗义却被人误会的故事。常盘勇者是出什么问题了么?突然就断更,一年了。
- 最喜欢狗哥的“不求人”,与谢烟客的“斗法”;也喜欢初遇张三李四时,那令人垂涎欲滴的烤肉。
- 石破天一天也没歇息,被众人裹挟着走完了整本侠客行
- 石破天真是个大好人,叮叮当当真让人讨厌
- 金庸的武侠小说都看过,他的侠义精神影响了很多人。
- 喜欢吧,看一眼是如此,过一辈子也是如此。
- 趁这次发烧卧床 一口读完了新修版。自然是意犹未尽,虽说最终身世并没有明言,但读者想必都猜的出来。
- 谢烟客=黄老邪,gzz=杨过+郭靖+张无忌+李逍遥
- 我本来以为 众高手侠客岛之行有去无回的原因是 他们彼此看了对方的“坏事录”,发现“好啊原来我兄弟是你杀的”这种,然后一场血雨腥风自相残杀。。。最后一部未读的金庸小说终于完结,踏实。
- 大框架很有意思,小情节里都是套路。
- 现在才开始读金庸的书,太有画面感了!小时候记忆中的狗杂种!
- 喜欢!所有的悬念在最后一一解开,非常有趣。
- 结尾有点仓促了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 单纯戏剧简单
- 段誉身上就有石破天石中玉的影子 不难猜到金庸写完侠客行就写了笑傲江湖 结局有点扯啊 把这几个出现过的都扯上亲戚关系了。。。腹黑大叔遇到天然呆正太 哈哈哈 写得好
- 情节曲折离奇,石破天的身世和侠客岛的“腊八粥”两大谜团引人入胜;不过主人公傻得太不可爱,大大减分;比较精彩的是谢烟霞、丁不三不四、白自在史小翠几个怪人;最有想象力的是侠客岛上24个石窟里镌刻的神奇武功,个人觉得这是金大侠比梁羽生厉害的地方。
- 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
- 阿黃 終於看見你了 幸好阿黃沒事 我最喜歡阿黃了
- 这本可读性不高,似乎也没有仔细推敲人物形象和故事架构,是以读之甚感平庸,也没有极吸引人的角色。不过意境是在的,甚至比盛名下的那几本都要疏旷深远,甚至可能如此平凡且经不起思忖的情节都只是为了衬出这种“不立文字”“不可言说”之道,而石破天这一在众多武侠中绝不出彩的主角,或许只是金庸传达他理想传统文化与哲学的载体罢了。往常都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即便韦小宝,身上也带着乐感文化,所以无疑每每都是儒学为体,而这篇《侠客行》,却显而易见地是在为禅道传教了。
- 一个不讨喜的故事,一个人物都不讨喜的小说。
- 看得第一本金庸的小说,感觉不是特别好。唉,所以说多看点大师的作品,看完之后再看这个,就知道不行,但哪儿不行,又说不上来。
- 阿青是金庸小说里武功最高的吧。
- 难得一时糊涂
- 虽然情节有些投机取巧,但还是挺喜欢这个小故事的。
- 应该是读的第一本金庸的书,说实在的,想象力不如古龙。 但是,有的部分也太好笑了吧。好玩。
- 补档。侠客行+越女剑+三十三剑客图
- 算是金庸比较平庸的一个 没有让人爱的男女主角 情节也一般 比较大的两个反转 一个是去了侠客岛发现不是去取命的 另外一开始身份不明的石破天 真正身份是石清儿子
- 你们抠了半辈子字眼儿,还不如一个文盲。主角一无所求,一无所知。小说最后主人公求和阿秀一起,求想知道自己身世,但是都不强烈。不过这样的态度,主人公反而很轻松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求不得啊求不得。
- 这部不错,最后看的一部金庸作品,确实很有意思
- 可以,跟连城诀一般,一口气读完,爽文好还是不好?无所谓
- 纵死侠骨香,无愧知遇恩
-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小时候读的第一本武侠书……
- 补完缺的半本侠客行,至此,用了半年时间全部读完金老
- 预计可能是金庸作品中最差的一部,写作风格有些像古龙,但没有古龙的苍凉、黑色感,人物之间的情感也远不如后期的《天龙八部》《射雕》系列等作品着墨多,似乎人人都只是过客,没有自己的成长背景。最后的结尾甚至有些草草收笔的迹象,书至一半,读者基本大多猜到狗杂种就是“石中坚”,结果,剩下的半本书中,这些个聪明绝顶、工于心计的武林高手们竟都想不到。
- 主人公天下第一蠢 达到老子的无知无欲境界
- 我心中的金庸小说垫底之作 电视版的主题曲“手握残阳沥血剑 心有冷月明霜刀”倒是记忆深刻 后来此曲还被用作剑侠情缘2的片头曲
- 没有多少轰轰烈烈浩浩荡荡的跌宕起伏,但是很扎实地写了一个少年的偶然成长的必然。
- 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 好就是好,盲人都能看出来的好
- 我是想看那个《三十三剑客图》的,感觉唐传奇贼有意思,王小波小说的红拂夜奔和万寿寺里的红线都是唐传奇里面的奇葩呀
- 喜欢吧,看一眼是如此,过一辈子也是如此
- 双生子设定。傻人有傻福。狗杂种人太好。丁铛良心太坏。
- 即使已经对剧情了解的七七八八了,读起来还是觉得有意思,金庸写男人不行,写女人真是好
- 真假长乐帮帮主剧情很好看,只是结尾一言难尽呀。。。 我自己脑补了一下结尾,石破天就是闵柔和石清夫妇的小儿子,被梅芳姑从小抢回来,不忍杀害一手养大的。。。
- 有时间好想再看一遍
- 2016.6.15读完。 侠客行还行,卅三剑客图很有意思
- 新修版,改了回目名称,听着更像网络小说了。狗哥前脚跟叮叮当当拜完堂,后脚就抱着阿绣叫心肝宝贝……老金就是喜欢让老实的渣男当主角,陈袁郭胡、张段令狐,莫不如此。
- 石破天肯定是石中坚啊。
- “喜欢吧,看一眼是如此,过一辈子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