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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推理只是个外壳,主要在描写心理何人性,算社会推理派小说。
- 气质高雅, 脑容量惊人, 热爱谋杀案的贵妇
- 已豆列。文字和结构铺展太古典了,古典到繁琐。
- P.D.詹姆斯是欧美推理小说家中印象非常深的一位,只看一本书就记住名字的只有爱伦•坡和詹姆斯(至于福尔摩斯更倾向于是重复记忆的结果),不同的是,记住詹姆斯是源于《夜莺的尸衣》的糟糕阅读体验(为什么?译者?文峰?诡计?情节?大概兼而有之吧),在收午夜文库的过程中,詹姆斯是第一位放弃收全的作家(现在?强迫症吧)。本书从多人视角出发,逐步揭开爵士为何被杀之谜,竟然完全忽略了死在一起的那个流浪汉。勘误与商榷:P135,销门——闩门;P322,她每次生气的时候都会特别强调他的官衔。——但上文只称他为“先生”,原文可能是sir,与下文对照,应该译为“警官”,而“官衔”则更近乎“职业”或“身份”,待考;P361页血液检测表格美中不足的没有任何说明。
- 这本小说的细节和心理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太棒了。英文书名取得太好了,A Taste for Death。觉得直译会和内容更相符。不能把它仅仅看作一本推理小说,推理只是它的一部分。
- 鉴证实录里聂医生提到P.D.James所以看了这本。一开始觉得闷得很,弃置多年,后来静下心来看,很有点学院风。虽然案子不太有趣,但描写挺有感觉的。
- 跟宫部美雪的小说形式很像,毫无偏颇地描述每个参案人员的相关故事,但不像宫部美雪那么有强迫症,非要把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换过几片尿布都写上。没有太过明显的引导,又能突出主题,很好的侦探小说了。
- 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难道女作家写推理都这么啰嗦?
- 买之前看到这是豆瓣上近年出版的简体版达格利什系列里唯一一本没有被大规模吐槽翻译错误的一本,结果粗粗翻了20页发现四个错。。。三个文化背景常识错误、一个能影响到读者理解情节的关键单词误译。| 读完整体感觉比较流畅,细节能再注意点就好了。
- 谋杀案只是引子而已,主线都不是,文艺叙述才是主线。极致,不是故事,而是怎么讲故事。P.D.詹姆斯最好的一本。
- 死亡究竟会对人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是一本实验一般的小说。
- 当成纯文学作品读之后,感觉就好多了。
- 新星出版社的翻译质量还不错。这个案子能够侦破全是因为一颗小小的纽扣成为了关键的物证。一个从男爵被谋杀了,他的家人居然都没有特别悲痛,这就是他自己从前所作所为的报应吧。撕开那个贵族阶层的面纱,无非是对金钱、权利、美女的贪婪的追逐而已。作家总是能够体贴到每个人的心理,写出各种复杂微妙的情感与互动,让人体会到生活的艰难处境。
- 作为侦探小说,只能打2星;作为通俗小说,可以打3-4星,而一般我评分都偏高,所以就3星好了。。
- 三星半,没有什么推理的内容,但调查的过程很曲折 ,有一些阴郁。
- 从夜莺的尸衣开始就与詹姆斯婆婆的英式絮叨并上了轨。 案件本身对我不重要。这次诗人警长在各个关系人间奔波,每个住所都有详尽描写,包括其小组成员的,凯特的最有感受。
- P.D.James,知道这个名字两年后,第一次知道她为何盛名至此。
- 不是很喜欢,就算作者是以推理小说为外壳写一本社会小说,还是不喜欢。铺陈太大,仿佛要写尽英国社会上上下下所有阶层,看得很累。(而且这本书有装订错误,缺p437~p468这很关键的32页,导致我还是不知道贝隆去教堂的目的。)
- 页数500+,这大概是所读最长的推理小说之一。比起之前看过的两部P.D.詹姆斯作品,这本大概可以脱去推理的标签进入文学的书架,案件若即若离地隐现在书页里,慢慢地,委曲描摹的是那些与之相关的人。贝隆和达格利什的神交从一开始就令人怅惘,直到最后,那种怅惘也无法藉由一个踏实的支点从世俗返回。然而活着的人们依然活着,面对须挣扎承担的一切。——如果你发现你不再信仰,那就像仍然信仰一样去行事吧。
- 半夜睡不着突然想起了女警探,好想哭
- 构思精巧,但是描写太过繁复,几乎每到一个场景都会有事无巨细的描绘,无疑冲淡了本该富有层次的节奏感。对人物心理的把握带有女性作家典型的细腻特质。
- 从文学的角度,PD胜过阿婆了。但是难道你不觉得在对谋杀层层的逻辑推理中在气氛紧张到胸腔都要爆掉的时候突然开始讨论一个不相干的老女人的装束是件很扫兴的事儿么?
- 这本书其实还不到40万字,但我看了很长时间,如《呼啸山庄》或者《傲慢与偏见》一般的景物和心理描写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走神。但这本书其实真是好看的,有点像《大笑的警察》系列或者千禧年系列,真实、朴素、流畅、娓娓道来,不太像个推理故事而更像社会纪实,正所谓“让推理进入世界名著殿堂”――别忘记,这本书的标题应该是《死亡的味道》(A taste of death)。并不复杂的案件是线索,穿在其间闪烁的是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各自的性格和生活被案件所反映,也因案件而微妙的改变着。事实上看完之后我有种感觉:这是个典型的英国故事,只有英国人才写得出,也只有英国人会爱不释手推崇为经典。那种生活方式和将生活方式当做生活里最重要的事的态度,地地道道都是不列颠的气息。
- 能把推理小说当文学作品写的,也只有PD詹姆斯和土耳其那个帕慕克了吧……果然英国的推理小说家必须绕行
- 全书518页,到了360页才刚证明开场的案子是谋杀而非自杀;而且这个证明还只是推测,之后又花了不少篇幅去找能说服陪审团死者是他杀的证据。拖沓程度确实名不虚传。优点虽然众多,AC的优点詹姆斯都具备并往往做得更好(特别是细腻的描写和人物刻画),但这个案子的进度实在太作死了。
- 任何谋杀案的动机都不外乎爱情、欲望、仇恨和金钱这四条,而其中金钱是最大的祸根!
- 没看完,太啰嗦了。
- 很传统的推理小说.比起推理,漂亮的文字给人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
- 达格利什的第七本,1986年,和《夜莺的尸衣》一起看的,我更喜欢《夜莺》,虽然这一本更有名些。《教堂谋杀案》还是挺压抑的。
- 真实的破案应该就是这样的吧,不停地询问每个与被害人和谋杀有关的人和地方。
- 写到杂七杂八也还行,一写到探案部分就没劲的要命,要不要看下去呢? 弃了。
- 太精致太细腻了,简直有点让人看不下去。但合上书后有种奇特的感觉,封面应该更美些,值。
- 女人写侦探小说真不靠谱,基本上看一次后悔一次,包括三女王中的阿加沙.克里斯蒂和约瑟芬·铁伊。P.D.詹姆斯和约瑟芬·铁伊一个路子,都是絮絮叨叨的内心独白推动情节发展辅以时代历史背景的全景描写,以及力图德艺双馨的道德说教。且不说如水浒一百单八将般的人物群像及其复杂关系即老套又严重拖延了情节发展,单从文字功力来说P.D.詹姆斯也不具备塑造一个迷人主角的功力。
- 不自量力的读了原版,还好有有声书,总算听完了。多条线索多种视角让这个故事丰满,但是结尾有点狗血了。
- 【2020阅读11】略啰嗦,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描写无关紧要的细节,沿途的风景,房间的装饰,每个人物的故事和心情。真正讲探案的部分很少,故事也不是非常精彩
- P250. “我们几年没谈过话了。我是说真正意义上的那种交谈,而不只是动动嘴发出声音。” ”他说,有人把自杀当做一种选择,但这并不是选择,而是结束了所有的选择。他引用叔本华的话:‘有人将自杀看做一种实验,通过它向造物主逼问答案。这是一项愚蠢的实验,因为它毁灭了提问者本身,于是问题与答案都不复有任何意义。’ 他说,只要我们活着,生活就会有很多种可能,就会有转机。对于一个人来说,唯一理智的自杀并不是发生在生活难以忍受的时候,而是即使生活可以忍受,甚至颇为如意,他也不想再活在这个世上。“”他倒更应该引用尼采的话。‘自杀的念头是个极大的安慰。借此,一个人可以安然度过许多痛苦的夜晚。’ “
- 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啰嗦无聊,毫无悬念的侦探小说。挣扎地看到结尾,凶手的名字出来后,我已经对不上是谁了。
- 细节描写的部分简直惊人,居然让人能耐得下心看下去,而且喜欢。
- 正在读,案件进展太拖沓,再加上翻译的关系,很难读下去。。。
- 大量细节过滤出来的丰富人性。
- 很喜欢开篇的叙事手法,也很喜欢这种警察按顺序询问相关人员得到更多或真或假细节的办案程序,这本里头作者终于开始花大量的篇幅描写参与办案的警察们了,也更符合现在看推理刑侦戏的口味。不过书腰上的赞誉,我还是更想送给《夜莺的尸衣》和《无辜的血》》……“纯文学的殿堂”什么的,不是说这本不够格,而是,怎么说呢,如果“纯文学”就意味着“不够好看”的……咳。我想说其实我被作者误导了或者说是我想得太复杂了。好像所有的人都得到了一些什么,除了凶手,和发现死者的老太太。而且我能说我真的没搞懂《时代周刊》说的“从人类心理这一微妙角度探寻了犯罪的根源”……究竟根源是神马!TAT 这是一本写“人”写得很好的小说,但是推理什么的……还是比较弱啊……
- 非常细腻了。就是有时候读着容易走神,不像阿婆,基本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读完
- 文学性不错但作为推理小说有点太罗嗦,最后大段大段的跳着看才慢慢读到篇末。
- 保罗死在了教堂。 别人眼中的保罗是由于他哥哥的死才得到了一切:名誉,地位,妻子。 丑闻里的保罗害死了他身边的女人:前妻,看护,用人。 他有家不归,却愿意夜宿在教堂里。真实的他又是怎样的呢?
- 文笔很好,人物很好,推理部分莫名其妙
- 长归长这本还算是有点交待。看了几页赛奶奶原文果然是比翻译好看许多,心想詹婆应该也是这个路数吧。。。俩人还老乡。。。
- 除了封面设计没什么缺点。
- 2010年8月14日读
- 奶奶的细节雕刻部分悲伤而克制,十分富有诗意,译者也有功劳。不过破案和逻辑推理被冲淡了许多。另外作为一本侦探小说,用全知全能视角尽情渲染各人心态这样好吗 = =
- 她的书看了几本都觉得不合胃口。
- “对一个人来说、唯一理智的自杀并不是发生在生活难以忍受的时候、而是即使生活可以忍受、甚至颇为如意、他也不想再活在这个世上。”
- P. D. James的小说一直写得很细致,如同身临其境之感.
- 比起推理,不如看作纯文学小说。细腻细腻还是细腻,重各人物的心理、精神和生活状态,翻译很得作者神采。作家詹特尔小姐一段很喜欢~
- 是罗嗦的利害。
- 非把书名 搞成这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