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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都这么衰了还不肯金盆洗手,我只好说贼先生您活该……
- 所以通篇看完和斯宾诺莎有什么关系?
- @2018-08-08 01:19:00
- 比拟用得有意思。案子设计还是缺乏新意。第一个凶手一开始就猜到了,第二个作者有意藏了很多,但在揭开真相前也想到了。
- puma给了你多少钱,我adidas愿给你双倍,原来在美国,300刀的运动鞋垫不止有职业运动员买账啊。 搞笑点:霍布斯的《大海怪》 hhhhhhh
- 女朋友被拉抢走了。
- 还是没忍住读完了,喜欢这样的情节,跟东野圭吾写作手法玩去不一样,但还是深深把我吸引过来,想要一口气读完,这也许就是大家的过人之处。手法有点像张爱玲。我喜欢这位作家的手法,可以通过主角身边描写小物达成隐喻的描写。
- 读来轻松,一般有趣,适合休闲看。7分
- 伯尼又闲不住了。确切地说,他从来都没闲着。把相关人士都聚集到葬礼上,再当着警察的面指出真凶,这种方式真是古典。不过为了达到目的,小小陷害和谎言都不会让伯尼良心不安的,麻醉一条美丽的汪星人当然也不会。人为了利益而变得有攻击性,人类对伤害又有着共同的意愿,多么脆弱的躯壳啊。
- 比3星低一点。
- 看多了这个故事觉得这个贼的倒霉指数真的很高啊
- 当然还是马修斯卡德好看...
- “贪婪虽然不能算是病,但也可说是一种疯狂。”具有时尚感和小文艺气息的雅贼侦探小说,没有太惊险的过程,但案情我也只猜对了一半。
- 跟着广播看完的 广播跟看书比起来真是不能同日而语啊!但是广播里有劳伦斯布洛克的原声广告 虽然听不懂他在说啥
- 私心满分。偶尔读一本雅贼系列真的非常非常快乐,扎堆读又会非常腻。所以算了一下自己还有几本雅贼没看过,大概可以隔多久看上一本,或者重读,突然难得觉得未来生活可以期待(。
- 不知道为啥,读起来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最后的“你一半我一半”倒是点睛。
- 美酒咖啡书店美女。这样的窃贼生活真是简单文艺又美好啊
- 越来越喜欢外国式的幽默,和上下文是那么协调,不会让人有任何的凌乱唐突之感。
- 1小时40分钟~
- “贪婪虽然不能算是病,但也可以说是一种疯狂。 ”贯穿全文,是最初的动机,也是结束的缘由。这句话本身看着哲学沉重又深奥吧?但全文基调轻松诙谐,主角即使蒙冤也有着闲庭漫步般的安闲自在。推理小说我读的并不多,大多都是日系跟阿婆的作品,所以这本书给了我全新的体验。一位说不上多么有正义感但正直的雅贼跟小小添乱的帮手姑娘,没有太过惊心动魄的情节,他对人生百态的针砭似乎才是本书的最重点。
- 幽默有趣,2013年的第一本书,不错的开场
- 从这本书知道伯尼原来是书商,大爱的职业啊,另外此套书还是很好读。
- 嘻嘻确实很好看~
- 什么盗亦有道,就算富人有错也不应该偷,你用智慧让他把钱交给你才是本事
-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是我早期得到的一本书,因此也乐于见到其中一册的下落。但这注定了与斯宾诺莎无关。难道还会有“纯粹理性杀人事件”吗?一枚钱币,记得国家宝藏第一部里的那枚纪念章。
- 雅賊系列很好看。就是忘记这本是干了什么事儿了……囧
- 卡洛琳是个蕾丝边真是太可惜了,但有时候又觉得还好她是个蕾丝边
- 伯尼也真是够倒霉了。
- 小偷破案,盗亦有道,监守自盗。。。原来有关于跑步,跑步伤的描述是因为大师自己也跑步。
- 每次偷东西肯定是遇上命案的,这次我猜到了凶手。
- 一个侦探小说家,无论你多么欣赏他,他永远不可能做那唯一一个。
- 第一次看这种类型,以后再也不能一口气看完了..太费脑子
- 有趣,轻松,一气呵成,推演过程又有点古典推理的意思。雅贼这是要超过马修的节奏啊。
- 变成了柯南。。。
- 2013.5.14
- 读波洛克使我快落(。
- 比起马修,伯尼是轻松诙谐的小品,餐后甜点。
- #雅贼之四 在线等,异性基友撬了女朋友怎么办? @2013-10-20 16:38:32
- 非常好看,就是【早起颠簸到了火车站无法睡午觉赶火车也津津有味】的好看。剧情没什么可说的,情节很流畅,结尾圆的也很好,伯尼和卡罗琳的“换女友俱乐部”也很能满足人的恶趣味。读完这部开始感受到雅贼系列的美好了。
- 不是这个版本方便标记/我感觉这本很棒。无意间用斯宾诺莎的贪婪串在一起的小说,几条线感觉也好丰满,一点不感觉无聊。故事结果真是让我有点好笑。把不合格的贼踢出去,还有想到那些刺激就两眼放光的伯尼。卡诺琳和丹妮丝从互相嫌弃变成了恋人hhh伯尼这多了两个哥们了,有点期待下一部会出现的女性角色了(◉ω◉ )!故事倒是不够刺激,但是情节我感觉满分,比前几本有意思一点(大概)开始对雅贼系列慢慢等到有了一个感觉。我还挺喜欢伯尼这个人设的(现在)感觉可以使内心变得特别的愉快和轻松,只是对他来说,挺惨的…
- 推理依旧薄得惊人但都是冲着欢脱小贼来看的嘛XD 伯尼萌值爆表,以及斯宾诺莎的存在真是微妙啊其实可以从其他角度更好串联?另,百合剧情神展开,卡洛琳豪迈得太耀眼了wwww
- 太可爱啦!根本停不下来!疯狂着迷!
- 喜欢,什么时候有一本。
- “别担心,我没事。”这挺逗的。
- 雅贼系列没有斯卡德系列好看
- 听了李墨野的广播剧,大致删了不少叙述。不过雅贼的作派还是很鲜明的。
- 轻松的阅读体验,故事也不复杂,推理的戏份不重,高潮自然而然就到来了!幽默感十足的雅贼!
- 推理、真相、案情和斯宾诺莎都不重要,甚至雅贼系列每一本书名的关键词都不重要,虽然我承认名字有趣而别具一格。 钱币、邮票、名画和绝版书籍真的非常吸引人,尤其是这些东西被胆贼从安全措施极好的场地偷出来又混进一场悬案还夹杂了专业并有趣的故事讲解时,怎有理由不看下去。
- 果然伯尼的遭遇永远是这样,偷-遇到人命案-被陷害-为自证清白打几个电话再偷一偷-最后确定两三个嫌疑人-真相大白。
- 有声书。斯宾诺沙只是噱头。20160415
- 下一部,下下一部,下下下……赶紧出吧。
- 劳伦斯.布洛克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所有题材都通吃。这本书和“马修”系列就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他是典型的本格推理路线的小说—找凶手。 伯尼再次遇到了与自己擦肩而过的杀人事件,为了洗脱杀人嫌疑,也为了找出真凶,他再度扮演了侦探的角色,并取得了成功。
- 有点儿千篇一律
- “黑暗对做贼了来说,是最佳的掩护,当然对屋主来说,可就不一定了。”但丁:骄傲、嫉妒和贪婪是让人类心中烈火燃烧的三个火苗;叔本华:如果一个人开始去恨他所遇到的所有可恶之人,那他就没有力气去做其它的事,但是如果他轻蔑这些人,他可以毫不费力。
- 一直有趣下去吧
- 扶额……可不可以别再让卡洛琳出现了Orz
- 终于开始看雅贼系列了,我受够了西德尼谢尔顿。。。我对巴尼的感觉没有马修那么强烈,可能因为马修被刻画得太好了,而巴尼有点苍白。不过结局两个女人的事儿让我一时有点难以接受啊…真没想到
- 哈哈 另一个系列……主人公又是书商又是盗贼 还蛮有爱的
- 觉着翻译的调调还是节奏不太对,包袱不响啊。不过猜中一部分结局还是满意。真的没有给puma和New Balance配cp的意思么?
- 什么书最好看,考前的闲书最好看🙏🏻
- 比前面几个似乎渐入佳境。不过新星是准备坚持把倒霉预告一路走到黑了哦。。。继续抢钱中
- 硬币引发的血案~ P.S:伯尼是不是有点太高调了~
- 解密一章总是差强人意 司汤达哈哈哈
- 侦探里最会撬锁的,小偷里最能卖书的,书商里最常背锅的,我们伯尼也是拥有三重身份的男人。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好不容易(?)捡了只lesbian密友当助手,结果被撬走了女朋友(摊手)。节哀吧,伯尼,小偷的夜晚当然是用来工作。
- 独行贼变雌雄大盗了,最后葬礼一幕有点过,戏剧成分太足了.雅贼系列读起来还是颇为轻快的.
- 女朋友是个bi真实悲剧。。不过丹尼斯最多算P友吧~~
- 这个系列可以当做是马修斯卡德的试笔。
- 当我见过真正的贼之后,阅读这一类的书又有了另一番乐趣。
- <研究斯宾诺莎的贼--喜欢研究哲学的贼>,这是去年在微博上转发中的一本推理小说,今天花了几小时一口气给看完了。从初中看过<名侦探柯南>的小说,这应该算是第二次看这类的书,发现我很喜欢,就像我喜欢侦探推理类的电视一样,以后可以考虑买点这类型的书看看了[兔子][兔子]
- 我相当确定一个留着长直发、看起来很好学的女孩摸走了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我想如果她真的从头到尾把书看完,这样的惩罚也够了
- 雅贼系列中较好的一册,7.5分,结局意外。这可能是雅贼系列中最恐怖的一本了。李野默播讲。
- 斯宾诺莎只是个噱头吗?QAQ “贪婪虽然不能算是病,但也可以说是一种疯狂。”
- 3星半左右。戏剧性有所增强,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作为小偷在暗中窥视整件真相的那种紧张刺激感。
- 腰封變短以後,放在書架上與前三本是如此地不協調!午夜文庫也不是第一次這樣幹了,馬修斯卡德系列後來出的幾本的深色腰封與之前的白色腰封也是非常不搭,還加了許多不靠譜的評語,畫蛇添足。
- 雅贼虽然平淡但十分有味道,有一种手不释卷的感觉,难怪我的几位朋友如此喜欢布洛克。
- 我老怀疑雅贼系列是布洛克写来炫耀自己学富五车的,他书里提到的大部分艺术家,我连名字都没听过。特价书价钱也在上涨啊,那会儿每本才40美分,3本1美元,到了2013年的《数汤匙的贼》,特价桌上的《孤单星球》系列已经到了2美元一本了。
- 只能说是维持水准
- 太喜欢这本书了,里面塑造了几个迷人的人物,故事中的哲学反而让情节更加流畅!
- 雅贼第四弹——一箭双雕的贼!第一次出现双重命案。如果全世界的贼都如同伯尼,那么,又将会有一个热门行业——雅贼,同时,又会有一批人下岗——警察。O(∩_∩)O~
- #雅贼之四 在线等,异性基友撬了女朋友怎么办?
- 一枚硬币引发的血案,如阿科所述,吸引我的是雅贼系列的调性是伯尼在这座城市的生活态度。
- 可爱的伯尼和他可爱的女朋友和他可爱的女朋友的女朋友^_^
- 追悼会上的自爆式推理太有意思了,都把自己是贼给供出来了,哈哈哈。所以说还是 雷 了解 伯尼,「狗改不了吃屎,或者说,罪犯就是爱穿条纹服。」
- 总是遇到杀人事件的贼
- 轻松搞笑还没失了逻辑,这个贼蛮有意思😄
- 比前两本又有趣一些,开书店之后果然变萌了(喂),说要砍手也就骗骗人啦,那么喜欢开门和搜刮的激动心情的家伙怎么可能洗手不干www两起案件融合一体感觉不错,悬念设置什么的也成熟不少,还是一如既往偷哪家就死哪家的厄运,因为没被条子怎么追,这本看得就轻松很多。结局要点个赞。
- 虽然斯宾诺莎不太多
- 这一本中规中矩,只有结尾,伯尼的蕾丝搭档勾搭走了他的情人这一段,是一个颇有余味的意外。
- 读到100页没兴趣继续了 这个系列写到这已经瓶颈了
- 这部比前面的倒好看些。也许是因为斯宾诺莎的缘故。虽然中心点是枚镍币。结尾还是有点小出人意料的。 另外我喜欢伯尼被撬了女朋友那一段,笑。 也许后面文风会更加成熟也说不定。劳伦斯大叔最近在中国很火啊。
- 第三人的视角观摩着谋杀 妹子好多~
- 槽点: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杀人犯纷纷说漏了嘴 。。
- 比前面几部好
- 20140417~18。伯尼真是倒霉的贼,每次行窃都会遇到杀人案栽赃。斯卡德是业余侦探,辞职警探,他侦破案件可以通过原先警察系统来获取情报,但是伯尼的设定就很难,于是创造了一个贪腐的警察。我很喜欢书中描绘的销赃的哲学老头,凶手杀他的动机实在太牵强。
- 贼破案的作风太套路太没创意了……还不如花多点时间说段子
- 导致我有兴趣看斯宾诺莎了。看这本书都不是为了看推理故事了,更像是看一种生活状态。
- 贪婪虽然不能算是病,但也可以说是一种疯狂。 -- 斯宾诺莎
- 伯尼太惨了,好姬友和女朋友手拉手在一起了
- 很一般,动力说不通,并且和斯宾诺莎没什么关系。
- 同性之爱最终击败了男女之欢。
- 布洛克的文字非常幽默,略带讽刺的夸张,而且着重地写吃喝拉撒的琐碎,到哪一家餐馆吃了什么东西,喝点酒、找点蛋糕、定时起来剃须淋浴,看得我十分满足。两起独立的杀人案,伯尼用仅有的证据诈出了凶手,似乎没有多少太高明之处。
- 丹妮丝根本不懂伯尼,只有雷才是伯尼忠诚的爱之港湾。
- 又开始加试读了,说什么好呢……
- 一定要搞整套原版布洛克收藏起来!
- 换成研究海德格尔或者维特根斯坦的贼也说得通
- 就那么一个套,还是忍不住本本都往里钻
- 听书 2017.10
- 这个故事有点突兀。
- 真妙啊,搭便车。
- 四星半吧,惊险不足,但是还是很棒啊。
- 伯尼好可怜。。
- 伯尼贼的身份最开始绝对是亮点,但是时间一久它的不便也就显露出来了,故事只能按照某一种套路讲。我爱的不是剧情,我只是爱伯尼这个人。 原来2011年已经读过一次,十年后的今天,2021年1月17我把这书从二手书店花8块钱买回来当作新书又读了一遍,一点读过的印象都没有天啊哈哈哈!看到最后伯尼被搭档卡洛琳翘了女朋友的时候我乐得嘎嘎的,他虽然一肚子气但还是一个人去广场看鸽子了,有时候我觉得偷窃可能是他抵抗孤独的一种方式,感觉还能继续喜欢这个有意思的贼下个十年,他总能给我带来很多灵感!
- 雅贼系列是轻松愉快的书。书皮上那个硬币太有立体感,每次都有把它拿起来的冲动……
- 消磨时间不错的选择,对话幽默,案情简单,故事轻松。
- 只能说我再一次失望了。剧情依旧老套,甚至劳伦斯都没有费力摆弄一些红鲱鱼。所谓斯宾诺莎也是个完全可以不存在的噱头。
- 看的雅贼系列第一本,还算有点新意,人物关系也挺好,希望读下去不会厌。。。
- 回头试一下爱尔兰咖啡
- 有一点点跑偏
- 雅贼系列4。这个案子还蛮有趣的,虽然几本下来感觉还是有很多相似点,镍币交给他简直死亡信号啊,反正不是这里就是那里,躲得起当晚躲不过第二天,迟早要被冤枉的伯尼 (贼生艰难)🌝 最后被女助手挖走了女友这个桥段也实在是233了些。
- 每晚读四分之三的推理小说然后睡去,隔天慢慢醒来继续看完剩下的四分之一,该是多么惬意的日子~
- 系列中目前最喜欢
- 据说一月来北京。。WOW。。。
- 看得我都想买本斯宾诺莎精装本来装装逼了。
- 推理的色彩稍显薄弱,但心理与反讽极佳,令人忍俊不禁。
- 劳伦斯布洛克的书拿起来就看完了。
- 这本小说的推理部分有点牵强,倒是细节描写还挺有趣的,尤其是摩顿脚,对于一个曾经喜欢运动不幸受伤的人来说还挺有共鸣的
- 猝不及防地柯南化
- 伯尼的人格魅力和某些方面的高尚程度真的是....尽情的欢愉在这个世界上!
- 悬疑的效果营造的很好,有读下去的欲望,比起侦探系列要柔软些。只是为什么是斯宾诺莎呢,书中的线索不明朗,也可以是霍布斯啊,研究道德哲学的贼,是亮点也很矛盾。
- 我猜到了这开头,也猜到了这结尾。结尾之后还有结尾。
- Bernie Rhodenbarr系列按序阅读到目前感觉最成熟的一本,《衣柜》里窄廊画室的丹妮丝,《吉卜林》里的宠物店员卡洛琳全部返场,三人间的火花恰到好处;在布洛克的书里出现伍迪·艾伦的名字是意料中迟早的事,书1980年出版,头年《曼哈顿》刚刚上映;附带调侃了雷克斯斯托特笔下人物,系列前作《吉卜林》恰好获尼禄·沃尔夫奖。新星版的中译沿用台版,译笔很好,每本译者不同但都保持了人名的前后一致。非常值得推荐的消遣读物
- 31 简单且有趣 还好这一次你没有被主要当作是凶手了哦 😂 你的搭档勾搭走了你的女朋友怎么办啦!
- 苦逼的盗贼又遇到杀人案。案件虽然顺利解决但女碰友被女搭档挖了墙角。这年头靠卖书养家糊口还真难=。=PS、伯尼的人情味真足。
- 始终觉得艾博尔的外孙女不是“正经人”
- 竟然有两个凶手!
- 像做贼一样,禁言一天后又回来了
- 很幽默,推理欠佳。想给三星半。 (摩顿手的段落笑死人啦,哈哈,他去拜访医生,医生说他的第二根脚趾比第一根长,这是摩顿脚,长期慢跑容易得肿瘤. 他走出诊所,发现自己的食指竟然比拇指长,哈哈,原来是摩顿手. >0< )
- 看《衣柜里的贼》的时候,男主人公在我心里就是又丧又废但有点脑子的一个倒霉贼的形象,这个故事里才开始领会到“雅贼”的意味。但这个故事无论从情节还是写作风格上都不如《衣柜》有趣些
- 总之在这个贼也很有学问的年代,多读书比少读书要好,少读书比不读书要好……
- 雅贼系列大概还有一本没看了,三星居多,加一吧~
- 果然出现先偷窃后发生命案的模式了哈哈哈
- 贪婪是一种疯狂吧……一点没错!再度觉得,收藏癖真是可怕哪……
- 我对伯尼·罗登巴尔的感觉是如此亲切,犹如老朋友一般.因为我和他一样都是爱书之人.
- 看了五本发现布洛克很会写生活的小情调小细节啊 推理与之对比反而黯然了
- 哈!果然看多了还是有点用哒。至少猜到了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凶手,以及其实并不存在第三个小偷,而是最常见的套路。总之可以算命中了60%很开心啦!最后,雅贼系列的阅读体验真是棒!
- 虽然我更喜欢与书相关的题材,但雅贼好像真的没马修系列好看呢
- 这个结尾比较有古典推理的感觉
- 听的李野默播讲
- 女朋友和好朋友搞蕾丝了!那么伯尼和雷啥时候搞♂️♂️???
- 喜欢文贼系列主角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开朗。
- 没想到伯尼竟然会被NTR,不过这本的标题和前三本不太一样,感觉和剧情关系不大啊。
- 怎么做到又相似又不同
- 不大喜欢这个系列
- 这个诡计不少见不过包装得很好
- 教堂部分太蠢了
- 说实话稍微有些疲劳
- 象精巧的犯罪老电影,怎么不见拍?伯尼是温柔版的斯卡德。
- 看完劳伦斯•布洛克雅贼系列《研究斯宾诺莎的贼》,伯尼终于不是嫌疑了,而且是双杀,不过题不对文呀,研究哲学的不是他,也不是贼呀?
- 好久没看这个系列啦!常规故事吧!我看到一半就猜出一半的结局了,另一半结局多少有些牵强感…
- 噗哈哈哈哈哈
- 一直挺喜欢雅贼系列的。盗亦有道的伯尼,在偷窃之余又当起了侦探,嫌疑人有限线索已给读者参与度很高~两个凶手有理有据。虽然不认同伯尼的各种栽赃(笑)
- 110521~110522
- 每个人都是贪婪的,以至于我一度怀疑孙女的身份,anyway,结尾真是太亮了!哈哈哈~
- 偌大的书店逗了不下三圈,勉强找到一本能看的书。没有电脑,电视被剥夺,找不到人逛街,于是看完了
- 居然不知不觉读过了这本书啊
- 雅贼系列之四
- 雅贼系列看一本就够了。
- 比衣柜里的贼有意思,但是还不够有意思。
- 非常流畅的阅读体验,轻松愉快。剧情不过于紧张,破案也没有通天的手法,挺好看。
- 想读系列里其他的几本,读完再来评价好了。
- 雅贼系列很赞,虽然哲学内容这本里面一点也不多。。。
- “你在贪婪上是专业的,但谋杀可是个外行。”
- “贪婪也是一种疯狂”,这是一部羽落小嗦~
- 哈哈哈哈哈,伯尼真是可爱
- 我忍不住再说一遍:劳伦斯布洛克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当然,写推理小说的人一般都要聪明吧,但是,可以把推理小说写得如此让人愉悦是不是需要更聪明一些呢?“五点半左右,我放下手上正在看的书,准备开始驱散店里的客人。”刚看到本书第一句,我就笑了。。。
- 句句精彩,但张力不足
- 一位作家笔下会有多个知名角色,尤其是侦探推理系列,如阿婆的marple和poirot,再如岛田的吉敷和御手洗,而像block笔下的嗜酒私家侦探马修和雅贼伯尼这样迥然不同差异极大的确实不多见。马修系列始终保持阴郁压抑的暗黑氛围,而伯尼作为毫无颜值的中年小偷,对藏书、音乐均有独到之处,虽是小偷但对金钱并没有执着追求,倒霉事不断,偷窃的意外又制造了许多惊喜,趣味远大于推理过程,在这部中,时常出现贯穿其中的斯宾诺莎还带来了许多哲学思辨的大道理,如人性贪婪、如享受生活、如何为智者……当然,用哲学来解释足科医生的杀人动机,或许说得通。
- 各种文学系的槽点笑死了!!
- 真想不通世界上有那么极少数的人竟然不贪婪
- 伯尼系列读起来就是轻松又开心呀!果然这一本开始吐槽越来越精准了。伯尼坐在车上春风得意,左手牵着最好的伙伴、右手牵着最爱的女友,5分钟后丹妮丝和卡洛琳就宣布其实她们才是在一起的。最后这一段看得我真是抚掌大笑。
- 第一人称还写得这么顺,实在难得啊
- 故事一般,贼不错。
- 凶手不难猜,只是雅贼被徐徐百合之风拂过脸颊太悲催了。
- 当我们看到别人喜爱一样东西且从中获得喜悦,就相信自己也必定喜爱那样东西,并且从中获得喜悦;但是我们假定想象中的喜悦会被别人的喜爱所破坏,就必得竭力去防止他拥有那样东西。——巴鲁赫·斯宾诺莎
- 比较喜欢这种结尾~
- #日例# 偷窃发现有人捷足先登→销赃→销赃人和被盗者死亡→伯尼破案→失恋!!!(这次不同寻常 不过此次没有牢狱之灾
- 雌(雄)大盗勾搭上直女,布洛克用意为何?克罗之死倒是一个亮点,难得布洛克想到骨科医生,是不是随写随想,灵光一现。科尔卡农是如何知晓伯尼偷走了镍币?兔子团伙首闯空门?
- 休憩21st,伯尼罗登巴尔是第一等的盗贼,可惜命带祥瑞,每次入室盗窃第二天必不可免的被当成杀人嫌疑犯,这本的冷烂欠不如其余,关于被拉拉撬女友的部分真是funny,雅贼十本今日已经买齐,它们会陪我一生的
- 大概是自己期望太高了,没有我想像的好,不过作为平时消遣已经不错
- 越来越多的时间给了听书。其实不长。凶手实在离谱,出场的时候想到过是此人,但想不到动机啊!
- 看了几本雅贼之后,大概的套路已经知道了。这次也不例外,罗登巴尔先生又惹上了一些麻烦。指证第二个凶手的时候似乎有些牵强,虽然第二个凶手的存在,以及镍币的归属都让人觉得惊奇,但是还是给人一种平淡的感觉。毕竟以贼为主角写侦探小说,限制太大了,整体观感不如马修系列也是理所应当。
- 我靠!又换封面了!!!!
- 读起来很愉悦的侦探小说
- 伯尼跟马修不同 伯尼更多激情 也更风趣 但我还是更爱马修【雅贼系列就是轻松又幽默啊~好几处都是忍俊不禁
- 伯尼太有趣了……葬礼上的推理环节笑死我了,说着说着就把自己暴露了。推理结束春风得意开心了没一分钟立马痛失世纪爱情。哈哈哈哈哈
- 喜欢在无聊故事里装逼的贼
- 比八百万的翻译上了一个等级,还蛮喜欢这个系列的。
- “我同时破了两个谋杀案,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是个小偷,而不用担心被控告。现在我要去曼哈顿,一边坐着女朋友,一边坐着最好的伙伴,她们之间似乎已经停火,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确实很开心啊,即使下一秒发现你的女朋友和你的女搭档搞在一起了。
- 最后追悼会那段很不错~
- 轻松愉悦。(……
- 这本我应该是看完了但是就...完全不记得好不好看....
- 虽然和斯宾沙诺基本没啥关系,但是从内容上来说还是不错的一本书
- 阅读流畅~凶手设置超超超超超简单
- 1980年,雅贼系列第4作。这本围绕着1913V镍币。曾经仅有的5枚流出,成为收藏家的最爱。这次的贼先生意外偷到一枚,也就在此役卷入命案。情节的丰满度比前几本都好,后面还用了本格小说的侦探推理来结尾,水准也不算差。也是目前为止雅贼最易读的一本,写法相对传统。但也就这样了,轻松的基调下,感觉很难有那种意外的有趣,因为能推测到布洛克写这系列时所抱的心态吧。
- 这本信息量真是蛮多的,看起来很充实也有点累。先说感情线,卡罗琳是搭档--一个宠物店的同性恋老板,丹妮丝是床友--一个离异带着儿子生活的画家妈妈,结果卡罗琳和丹妮丝两人在一起了(可怜的伯尼)。再说侦探线出现的人物,第一个凶手兔子和她发廊姐姐,第二个小偷伯尼和卡洛琳,第三个凶手杀死了屋主太太,收购赃物的商人爱吃甜品的被杀掉的埃博尔,他外孙女,牙医,爱钱警察雷。剧透一下,凶手是屋主和牙医。
- 雅贼系列感觉就像是埃勒里·奎因式的古典推理小说啊,就是凶手太敷衍了。突然发现布洛克好像很喜欢用倒叙的写法。
- 听了好几个雅贼了,还是更喜欢醉鬼系列。
- 伯尼的故事我愿意读一百个!
- 我才不告诉你们伯尼走进那间房躺上那张床的时候我感动死了呢TT
- 这个结局可真是三人行的最佳范本了,雷怎么都能想办法捞一笔,也是佩服。
- 渐入佳境,从上一本开始伯尼的雅贼形象开始丰满起来,常驻人物除了雷和楼里的老太太又多了一个拉拉美女。伯尼倒霉依旧,又被卷入了一宗谋杀案。即使同为第一人称口吻讲述故事,伯尼系列比马修语调轻松了很多。最后伯尼又像往常一样把大家聚在了一起,剥茧抽丝一点一点把案子分析开来,然后雷来收网。读到现在感觉这本是雅贼系列里最精彩的一本了。
- 他的文字总让人读的进去,慢条斯理,雅俗共赏。偷盗也是一门艺术,需要智慧和耐心。虽然会不自觉的去推理结局,但最后还是偏离了主题。图书馆借阅。
- 那透着小聪明,小狡黠的有点沾沾自喜的表情,我仿佛看见伯尼坐在书店里不停地眨着眼睛,我居然很羡慕伯尼有一技之长,而且还能有一家怀旧的书店,不但如此还有好基友,女朋友,虽然两人摆了他一道,但伯尼,你的小日子也太舒服随性了吧,至于脚的第二根指头有点长,但人生总是不圆满的,对吧?
- 这个是2010-10-11加起来的想读,真不知道当初是什么缘由。布洛克的雅贼系列里面的一部,看起来很有意思,有点像之前看过的电视剧《White Collar 》里面的设定。
- 哈哈哈哈,那个医生的梗实在是太棒了,最开始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恍然大悟的感觉真心好
- 2016-03
- 越来越幽默的伯尼
- 书里穷鬼男主的日子看上去过得都比俺舒服
- 看一半猜到凶手了。
- 这本书还是有点问题的,旺达的死太容易猜测到了,而另一则如果不能从花名册上看到信息,是无法预料的,读者和侦探的竞争不公平。
- 雅贼最后成了侦探破了案 但有点不明白赫伯科尔卡农怎么会知道钱币在伯尼这里
- 贪婪终究是害人的
- #2019-16
- 忘得一干二净
- 伯尼是这个世界上最倒霉的飞贼。连续三本雅贼都没达到父之罪的高度
- BG转GL的感情线要点赞wwww
- 最后炮友被好盆友撬走真的太猥琐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适合头痛和假期时候读,不论故事主线怎么走,只要集中精力最后几章就能看到结局。
- ein Dieb, echt?
- 我还是不明白富翁为什么要指认兔子(应该没有见过啊),以及富翁为什么肯定钱币一定是伯尼偷的(不过是在警察局见过一面 算是有合理怀疑而已)。除此之外本书还是相当有趣的~ 对话也好引用斯宾诺莎也漂亮。推理部分我猜中了麦克白,忽略了X光机
- 结尾像名侦探柯南似的~
- 一边开书店,一边作案(偷窃),一边破案(凶杀),人生真是极富意义了。
- 偷进死去朋友的家睡了一晚 半夜起来做一圈事儿再回去睡到早上 在追悼会上念斯宾诺莎和托马斯•霍布斯 桃花运放得潇洒来的也轻易 推理探案非伯尼这个系列所长 风流坦荡才是
- 和蒙德里安顺序看反了....“我就是爱偷,你们自己琢磨吧”,hhh。这本书里出现的咖啡有意大利浓缩和爱尔兰咖啡~
- 好吧,本来对雅贼系列不感兴趣,就冲着斯宾诺莎看的,结果发现最大的卖点是小偷侦探的拉拉同伙和小偷的女朋友搞在一起了
- 继续读雅贼系列
- 对这个所谓的雅贼系列的广受好评相当不解:怎么能指望借用斯宾诺莎的大名和几句《伦理学》引文的突兀穿插,来掩盖整部小说情节、语言上各种的无趣和平庸呢?
- 故事性和文学性都很强
- 人物比前几部多,案情也变得更复杂了。第一位凶手好猜,第二位有些意外。
- 读得很愉快~
- 文字有点幽默。
- 其实案情简单了不少,但是谁在意,我是来看伯尼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