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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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很喜欢雅贼系列,先看最后一本,然后再从第一本开始看!哈哈(ಡωಡ)hiahiahia
- 老布这本里面的抛梗已经炉火纯青了,雷和伯尼感觉很有戏(不),其实和史密斯也有谜之CP感但伯尼跟谁都很有CP感。 谋杀重罪应该改成一级谋杀;然后海奇太太变成了赫施太太,考虑到原文是Hesch其实赫施更合适一点,毕竟人家是德国名字,人名字典上的标准译法是黑施,但怎么想都太难听了,之前还想过海施的选项(为了和海奇靠边),但这不就变成海狮了吗?遂作罢。 喜欢封面上闪闪发光的大金勺子。
- 风格依旧,但有些冗长。有不少向同行作家致敬的细节描写。
- 老爷子的话真多,很多跟案子没什么关系,不过我喜欢,听你唠嗑似的说着就好。
- 电子书的时代来辣
- 2013,雅贼最新作。老样子,时隔多年再写的雅贼也没太多变化,对剧情没有什么太多关照。
- 比我想象中的要寡淡一点,不过也证实了一点,对于大部分类型文学来说,推理手法或许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描写氛围与做扣。同样,梗抛得好也能让你变得可爱。
- 七十几岁的人写的东西,能这样就不错了
- 伯尼,好久不见。说实话,这本书本身很敷衍。老朋友们见面的熟悉感、插科打诨的趣味感是这本书为数不多好玩的地方,故事本身完全不行,像是一个生硬拼装的故事,好的故事不是只需要意外性,需要情理之中的意料之外。
- 这本叨逼叨得极其好看,真希望老布还能一直写下去。
- 催眠程度堪比《去斯万家那边 》
- 朱诺洛克到底是哪个词?
- 这十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几个月,有过煎熬也有过惊喜。总得来说 还是比较有趣。但是每一本书都有太多的雷同之处了。故事整体的框架已经定下了,没本书流程业已定性,很难有出彩的地方,推理侦探小说有的时候精彩的就是种种意外。落入到自己的循环中,就略显无趣。作为另类的侦探小说,并没有日式推理或者古典推理的乐趣,我一直认为侦探或者硬汉小说最精彩的地方是人的塑造,是人和人关系的塑造。马洛为什么这么经典,就是因为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男人,他满足了大众对于一个侦探的所有幻想。可惜这本书是另一个类型的了。整个系列下来,除了“我”、雷,众多人物走马观花,都留不下太深的印象。
- 写对白的大师
- 一个喜欢吃朱诺洛克的贼。 没有什么事是一顿朱诺洛克不能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 盗亦有道的贼
- 43 我还是爱伯尼 这个系列看完了 我的伯尼啊~~~ 电子书的时代来临了 老布不太开心吧 kkk 可你还是那么幽默呢~~
- 雅贼系列让我不是那么感兴趣的原因其一在于,伯尼的纽约因为伯尼本人的缘故,有一种轻浮但不俏皮的别扭感,远远不如马修的纽约那种沉郁黑暗的浑然天成,可能是布洛克确实年纪大了,写起这样的人物有些把握不准,相较于沉重忧郁的马修,伯尼的人物形象总给我一种故作轻松的感觉,其实这样的年轻形象榎木津礼二郎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典型,或者是东方布洛克古龙老师的楚留香;其二在于伯尼的话太多了,还没啥意思!归根结底还是人物设置的问题。
- 时隔6年以后,中文版终于补完了2013出版的最后最后一本“雅贼”系列,间隔之长,恐怕连原来的书皮设计稿都丢失了,就完全重新设计了。鉴于“雅贼”系列再也没有更新过,以及布洛克也一把年纪了,即使形式上没有结局,但也差不多可以视为结局了。故事说到这里,其实也差不多可以了,伯尼最后也嘲讽了一下自己,主角从贼变成了侦探,那这个系列还有啥意思呢?伯尼啊伯尼,你这个本性难移的“雅贼”。
- 扣一星,这本“伯女郎”太多,不爽!一直在想伯尼的大保健到底做没做
- 和《本杰明巴顿奇事》首尾呼应。勘误:p253,《孤独的星球》——《孤独星球》。注:32 ***
- 就像听老友吹水,细节依然饱满,破案依然无关紧要,靓女依然生扑且无需负责,一切都安排得妥妥的。
- 都是收藏癖惹得祸。
- 这是看的这位作者的第一本书,说实话并不喜欢,大段的对话让人疲惫,可能是第一次接触也不太了解美国文化,整个系列也不太想再去读了……
- 在书店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兴奋地蹦了起来,真是没想到布洛克这么一大把岁数了,还可以写出新的作品来。其实故事的好坏、剧情的走向都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伯尼还在,他身边的人也都还在,陪伴着我们一起生活。希望老布可以再接再厉,永葆健康,继续他的小黄书创作!
- 小时候养成的阅读趣味确实难弃,不论是侦探还是武侠,有时总禁不住会想读。可惜这两类皆日薄西山宗匠凋零。作者大概是为数不多还笔耕不缀的宗匠人物了吧。而在侦探门类里,他也算是个异类,我更愿意把他放在“风俗作家”的类别里,一个纽约的城市名片。雅贼系列这最新一部,伯尼更多返还到书店老板的视角里,除了他的偷窃的小小爱好,前半段读着颇有读《书店日记》的既视感。你会发现全世界的二手书店老板所面临的困境都差不太多。你要不是财务自由或像伯尼一样有个人能来钱的不良嗜好,这真不是个追求财富的好行当。但就一个书虫的个人幸福来说,它还不错。执着于书,在现今就是一个浑身贴满怀旧标签的嗜好。怀旧就其本质上是幸福的,就像收藏癖一样,在无序的现代社会里找寻个人的秩序宇宙。伯尼执着于此,不论盗窃还是贩书都不想改变,谁曰不宜。心锚
- 第一本Lawrence Block,没想到读到一半就弃了……人物对话确实精彩,但推理基本没有……想看个剧透结果还搜不到因为书不够火……唉……还要看八百万种死法吗……
- 老布写本格也是那么得心应手。又提迪弗,又提康奈利,还致敬雷克斯·斯托特。伯尼在第二次去奥斯特迈尔家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后来交易跑到洗手间只是考验史密斯并设了个局。最后的解答环环相扣,近乎完美。也像其他雅贼系列作品一样,轻松愉快的收尾。
- 伯尼是真的有梗啊…内涵黄色段子笑死我了…
- 阅读体验还蛮愉快的,布洛克真是喜欢纽约这个城市,以致于每一个角色都像真正生活在这里的纽约客。对话还蛮可爱的。
- 十分无聊。终于看完了雅贼系列,构思设计得挺辛苦的,贼作为主角有一定的便利性,可以开上帝视角,可以设计很多巧合,但是也因此带了天生的缺陷,在帮助警察推理过程中,没法说明取证的过程,感觉别扭。不过,带入到伯尼这个角色中,还是很有意思的。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了。配合警方办案,还得懂得适当的留些好处,太难了。
- 以神乎其神的“偷”技能来破案,第一次听说。
- 还是这个系列一贯的轻快风格,艳遇有点超标,推理聊胜于无,不至于失望也没什么惊喜。
- 阅读过程非常愉快。没想到的是作者居然是七十多岁写成的这本书。***什么的真狡猾。
- maybe 3.5 ?
- 如果多懂一点美国历史,看起来应该会更有趣。喜欢省略号那节
- 这本挺无聊的
- 伯尼和卡洛琳的对话比剧情有意思
- 看劳伦斯布洛克的对话是一大享受
- 段子手老布。里面有超长的关于某些人和物之间特殊关联的对白,试着把里面不熟悉的欧美人物替换成熟悉的中国人物,读起来就更有趣味啦。
- dbq这样的伯尼怎么就是直男了,我不允许【。
- 顶顶不开心时、看看伯尼。🤨 // 我真的太喜欢这个系列了。这本书是新的、仍然魅力不减。翻译也比之前别的几本好一些。私心加一星。仍期待读原版。
- 一贯有趣的风格 类似于大侦探波罗喜欢揭秘前把所有人集中起来 纽扣收集癖有点令人不可思议
- 伯尼这次竟然没被冤枉,不容易(喂
- 062/2020 伯尼的最后一本!舍不得这个有趣的雅贼和卡洛琳,还有雷。书中人物的各种对话才是最精彩的!
- 10月8号读完的,带着出去过了一个小长假,愣是没时间或精力读完,阅读的时间被拉长,这是无论如何不愿看到的。这一本是雅贼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于2013年,作者年届75,理论上并不是无法创作的年纪。伯尼一反常态变成助理侦探,模式不再是卷入某件麻烦事顺道推理破案。布洛克在叙述中增加了大量转述历史的内容,即便我对那些历史和人物感到陌生,仍能心平气和地读完,有某种流动的醇厚在吸引着我,不是那段历史或那几个人物多么有趣,而是作者讲述的能力。
- #雅贼之十一 “好好的做你雅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 ”(嗯,Lawrence Block其实挺适合去给美剧写剧本的!(爱德温·利尔波德,应该是患了Agoraphobia?(“如画中之船静待,静待在画中之海”,引用的柯勒律治这句很好啊! @2019-08-29 10:19:26
- 2019-118。大师布洛克75岁时写的书,语言仍如其他那些序列一样幽默,情节很精彩。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感觉更啰嗦了。人年纪大了,是不是都这样呢,外国人也不能免俗?
- 从马修系列切换到雅贼系列来,落差稍微有点儿大,这本书囫囵读完,我知道多读几个故事我肯定会喜欢伯尼和卡洛琳,就像我喜欢马修和伊莱恩一样,但我决定缓缓。
- 看这本书是用刚买的电纸书看的,作者知道了估计会很生气吧。雅贼系列写了这么多,能有不同风格的谋杀事件算是作者的构思巧妙的地方。而且科普了很多作家和书,还是很对我胃口的
- 时隔多年终于出了本新的,雅贼系列看来还会写下去。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看着他开书店,偷东西,跟警察周旋跟朋友喝酒就很开心了。其实盼着他开个新系列吧,纽约需要另一个硬汉了。
- 科普一下纽扣相关的博物学历史,艳遇一下纹身姐妹花happy ending和台湾长笛姑娘,在雅贼伯尼系列完全变成奇普系列之前,硬塞了一个狗血繁琐的老太谋杀案;不过和卡洛琳的冤家嘴炮保持质量,轻松愉快。闽南语里真存在“朱诺洛克”这个词吗?
- 雅贼系列11。老布75岁写的作品,暂时告一段落,再见伯尼~再见卡洛琳~再见拉菲兹~
- 对话太啰嗦,还是喜欢手起刀落短平快的推理
- 监控、报警系统、手机……看着就是不那么带感了
- 为什么要改版,跟前几部风格完全不一样...翻译也不知道是哪找来的.
- 所以这才算是完结篇,伯尼赚钱好厉害,佩服捏~
- 雅贼系列我还是很喜欢的
- 刚开始还挺喜欢的,一个开书店的贼和一个开宠物店的拉拉。偷盗的过程细致而且引人入胜。 但是最后的处理,包括史密斯的纽扣情节和死去的太太之间的关系,以及缺少说服力的推理,有点弱,让人失望。而且故事中间节奏没把握的很好,越看越无聊,等了好久期待故事的高潮,结果高潮令人失望。
- 第一本雅賊,朱诺洛克!而且他真的好爱猫。 “我是一个贼,我要一直当一个贼,因为如果伯爵德累克不再是真正的自己,谁会去在乎他呢。”
- 这回终于不叨叨着戒酒敞开儿喝了。
- 雅贼系列读完了 拉菲兹 卡洛琳 伯尼 巴尼嘉 巴黎水日 有时间要写一个全系列彩蛋---比如使徒符号啥的 我很感兴趣
- 翻译略生硬,有一种读原文的错觉,但不失为一种味道。
- 办房照后回京的d20上看的。四个儿女杀掉母亲(其母对花生过敏)分财产的故事
- 劳伦斯·布洛克#1 充满文艺气息 市井幽默的简单推理作品 主角出众骚话频出 居然出自老年人之手
- 如果算上《入夜》,那么《数汤匙的贼》是我读过的第30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书。本作的细节和节奏依然非常精彩,但是诡计比较薄弱。相比于马修·斯卡德繁花将尽,另一面的纽约——伯尼·罗登巴尔永不退场。这似乎是布洛克的生活宣言。关于布洛克作品的绝大部分记忆都属于我的学生时代,但我预感,他将永远是我最喜爱的犯罪文学作家。
- 栽赃假证据以逮捕杀人犯才算是灰色地带 让杀人犯买通警察免于被逮捕这完全就是黑了吧 真是一本不会让人怀念整个系列的最后一案
- 2020 第46本 太合胃口!!准备刷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书!!!
- 只要雷和伯尼这俩活宝还能继续胡侃逗乐,那雅贼系列就永远不会无聊。品一品这对话,就问你们热恋期还有多久能过!(误) 「顺便说一下,把你带到这里让我违反了至少十几项规定。」 「我不会把你供出去的,雷。」 「的确,我想我的秘密在你那儿是安全的。」
- 好能写 好能说 仿佛七大姑八大姨给你讲了一通八卦故事 没什么推理元素 更偏向于生活感悟与思辨
- 第172页,作者把Duran Duran诠释为新风潮通俗歌曲乐队,显然又对音乐译名不熟悉。很显然,作者是将New Wave翻译成了新风潮,事实上在中文领域,这种曲风的标准翻译,是“新浪潮”。至于为什么要加上通俗歌曲乐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Duran Duran的另一个音乐标签:Synth Pop,而这个通用的翻译,是“合成器流行”。 至于本书,是Lawrence Block时隔九年之后,再为“雅贼”系列续写新作,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75岁了。整体来讲,《数汤匙的贼》可能是我读“雅贼”系列最不顺的一本,行文罗嗦、对白油腻,硬知识植入的太硬,推理过程也没有意外和惊喜。最关键的是,比起之前的“雅贼”系列,《数汤匙的贼》真的不够好玩。已豆列。
- 全系列看完。 看到这里感动极了:“我想每天和你一起吃午饭,打烊后在饶舌酒鬼喝几杯。我希望玛克辛永远做着那个没有前途的破工作,这样她就可以一直为我拿酒喝。我也不想在网上卖书。我想保留我的书店,即使大部分时间只有我和拉菲兹在。” 喜欢书里所有娴熟的玩梗和每一句对白。喜欢伯尼,喜欢卡洛琳,喜欢雷,更喜欢他们三个人插科打诨的拌嘴日常。 谢谢老布!
- 雅贼系列的新篇,感觉不及前几部节奏紧凑,故事略显繁复。大体上讲还是很好的,这次雷和伯尼高调合作。看后特别想吃台湾菜😂
- 我觉得比任何一本马修都好看的多,但在我看它的时候,总是会怀念那个送给残忍自私的神父一瓶速可眠的私家侦探
- 好书就像海绵,把一本书读成了一百本书。
- #雅贼之十一 “好好的做你雅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 ”(嗯,Lawrence Block其实挺适合去给美剧写剧本的!(爱德温·利尔波德,应该是患了Agoraphobia?(“如画中之船静待,静待在画中之海”,引用的柯勒律治这句很好啊!
- 甚至开始认为,废话多是表现优雅的一种手段。
- 这份碎嘴子令人着迷
- 稀松平常之作,硬汉派快被作家们玩坏了
- 把未被制裁的盗窃和谋杀 以及趣味对白结合在一起,在灰色地带里游走的情节,不合传统,算不上刺激,但真的非常有意思!读惯了警察为主角的小说之后,这一本让我觉得好新鲜。
- 新京报书评周刊推荐的,是我喜欢的题材
- 总觉得很扯…
- 这盗贼生活倒是被他过得无忧无虑,平添了几分欢喜。
- 雅贼系列味道有点淡,估计这个系列读完,我应该能够回国了。
- 他一边和纽约警官雷·基希曼联手破解红墙别墅的疑案, 一边继续自己的盗贼生活
- [008](上一个编号是2月1日)这本之前已经读过英文版就不再赘述了,老布写伯尼真实越来越皮,而且还愈发喜欢调侃侦探小说界同行了(可惜没有提到苏姨)。总之还是伯尼系列一向的轻松搞笑,希望老布还能再写写罗登巴尔太太的好儿子啊!
- 看伯尼的故事,推理是其一,主要是看演奏钢琴曲一般优雅又行云流水的剧情。
- “巧合的长臂”,多讽刺。假如史密斯先生老老实实付了四万五千美金,那么一切是不是会不同?他既有了画,又有了手稿,还会保留那个小汤勺。 可惜,没有如果,史密斯居然是真名,收集和“纽扣”有关的一切,也属实奇怪。
- 自己在写悬疑长篇,就顺便拉了一遍结构大纲学习一下,感叹真太会水了,布洛克写轻快的聊天打屁功力满分。。。。。
- 最喜欢伯尼和卡洛琳的聊天,老布在书中频繁提及其他作家和作品也很有趣。反而谋杀案本身不那么吸引人了。翻译和校对嘛,唉……
- 伯尼·罗登巴尔:没什么前途的旧书店老板,养猫,爱看文学和侦探小说,爱看老电影,爱吃真正的中餐,博学散漫,难以说服自己进入稳定的婚姻状态,讲话掉书袋,爱说刻薄的俏皮话(并且老是两人一唱一和简直像在说相声,看的我笑死了,这是雅贼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可爱的朋友卡洛琳,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友谊之一)——绝对的豆瓣核心用户啊,建议pr联系劳伦斯·布洛克转寄豆猫袜子两双和红包一叠。好听的《十六吨》完全是当代的社畜之歌:“你每天搬十六吨重的东西又得到了什么?不过是老了一天还深陷债务”,“我死不起,我灵魂已经卖给公司了”。没想到漂亮珍妮真就没戏份了。
- Grey Goose大陆通常叫法应该是“灰雁”伏特加啊,才不是“灰鹅”……
- 鼠标一直在四星和三星之间徘徊,行文比较啰嗦,但结局蛮符合我的心思,所以最后给了四分。
- 读这本书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些美国独立战争前后的历史,我不了解所以在看到相关内容时相当吃力。
- 想吃朱诺洛克(3+)
- 噢。梗很多,也有趣。但真的话痨啊。
- 有些不知所云,主线很模糊。
- 雅贼回归,彻底成了侠盗哈。
- 【藏书阁打卡】三星+。好久不看雅贼了,还是新星刚推出这系列几本的时候追了一阵,当时更喜欢背负原罪的冷峻马修大叔和傲娇滑头的谭纳,凯勒也有本不错,比较之下,雅贼显得略微失色。如今回来重读,难得地找出了许多亮点,虽然对珍妮就这样消失在空气中依然感到疑惑,也觉得罗登巴尔太太的儿子伯尼先生这次的艳遇似乎太多了一点。但归根究底,这样一部小说直接拍成电影恐怕各种细节也是够的,不容易。依然,最喜欢的还是与二手书店有关的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伯尼自有他的迷人之处。
- 依旧是劳伦斯保持水准的幽默,波尼和雷也跟上新世纪的科技了嘛。听的艾宝良的有声书,演播的实在太烂了,听的乱七八糟。
- 这算是完结撒花了吗?这次伯尼唯一一次没有惨遭尸体~思考了下我努力追伯尼系列的理由,大约是,看伯尼挣钱好有快感,我也想拥有很多钱!
- 断断续续地花了一个月才看完,以为伯尼是盗贼,最后他却那么绅士,发现盗贼另有其人…也发现自己更喜欢马修斯卡德系列
- 如果书看的够多,就能找到那些经典的句子。
- 很难想象这是布洛克在75岁时出版的书。很想请教一下他是如何在七十多岁还保持这么机智有趣的,毕竟大多数人在三五十岁的时候就和有趣永别了。 看雅贼最气的一点,就是书里有太多好东西,可是一件也看不见。地毯、图书、银器、雕刻、绘画、珠宝首饰,全靠想象,馋死。更气的是,我既没看过吉卜林,也不懂斯宾诺莎,也不知道本杰明·巴顿的传奇一生,更不清楚美国独立战争史。故事里提到的文艺作品和人物,十个有九个我不知道。感谢布洛克先生,还留了鼎鼎大名的伦勃朗,画还是假的。还要感谢翻译不断教我纽约城市布局、民间风俗、儿歌俚语,避免我连梗都看不懂。真的是越看越气,还越停不下来。 看这本书的时候,恰好赶上模拟人生下架。现在还能看到充满溜门撬锁、同性恋、黑警、非法交易、一夜情的雅贼的简体中文版,也许要多谢审查利刃偶尔打的盹。
- 技巧娴熟之作,现代推理小说里难得的慢趣味,没有难对付的人物,没有意外的翻转,全靠对话即可取胜,但对话略显过剩的同时语调区分的不够开,人物形象不够分明。
- 之前读了两本,感觉不怎么喜欢雅贼系列,尤其是破案的部分。喜欢的部分是那些有趣的人物和生动诙谐的对话。但很奇怪竟然比较喜欢这一本。可能因为这是他老了之后写的,有一种老人对新时代来临时的一些不甘心和无奈,以及对过去那种古老传统的仪式感的阅读时代的留恋。其实读布洛克不是为了读推理案件,那样就无趣多了。读马修系列主要是为了读纽约的社会风貌,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而伯尼是个文艺分子,一个雅痞,这让他与不修边幅的酒鬼马修相比,确实显得有点Gay。读雅贼系列除了纽约生活外,还是读作者对文学、艺术奇闻逸事的分享和二次贩卖。作家总是从广博的文学阅读和艺术欣赏中汲取养料。所以即便是写通俗的侦探故事,也会不自觉的加入很多文艺的内容。这也是布洛克老头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 谁不喜欢可爱的伯尼呢
- 很有趣,看到停不下来
- 读到一半,因无聊而弃。
- 伯尼的性格设定好gay啊
- 这一本感觉有点啰嗦,迟迟还没进入案件,难怪比之前的厚那么多。但也依然保持了雅贼系列的一贯特点。
- 我大概知道这类推理小说的特点了,擅长立人设,文字风格又很鲜明,却逊于诡计设计和收住结局。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这一本的,主要是我喜欢插科打诨讲骚话。
- 这次伯尼终于没有被当成凶手了
- 有些译名(人名、影片名)明显来自台译(?)
- 类型小说里少有的风格
- 不做一个贼?不行,我还是宁愿做自己,这样比较开心。
- 感觉不如前十本好看
- 有对普鲁斯特极为精确的描述?
- 时不时还是会读上一本他的小说。笔风硬朗,幽默风趣,故事不难理解,结局也无非好坏,就是读着舒服,看得下去。
- 纽约版的猫眼三姐妹吗。读翻译的各种地名人名词好累
- 不是我的菜…
- 这本超喜欢,但不知道为啥评分不太高。越来越有味道了,不知道这一系列后面还会不会有新的。而工作前,来杯巴黎水。
- 无法置信,此书出版时作者已达七十五岁高龄。 除了对结尾不太满意之外,毕竟坏人依然逍遥法外,只有金钱上的损失,劳伦斯·布洛克的人物对白无疑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即便也有少数人觉得该书是“雅贼”系列中的败笔,可转念一想,人家老爷子岁数那么大了,不及当年也情有可原。 下次得买些之前的作品,探索布洛克的真实水准。
- 刚开始看的时候记了笔记,后来人物太多就放弃了,但好在无论有没有分清老太太的四个儿女都对看懂结局没有什么影响。 开书店、做贼和破案,伯尼的三种工作让他的生活比一般人刺激,他在警察、律师和罪犯聚集的场合向众人道出事实,安排每个人听自己该听的话,没有审判,罪犯也受到了合适的惩罚,节省了法官和陪审员的时间,让他们少一些尴尬,算是非常环保(?)。 不喜欢的点在于提到了很多我完全不熟悉的历史和人物,让有些段落看起来很枯燥。
- 忍住没去掉推理标签,虽然这案子实在是乏善可陈。断断续续一年半才读完,合上书感觉脑子里啥都没有。不过看看老朋友打情骂俏(误)也挺开心的。
- 读完这本,对伯尼的喜欢又增加了几分,立马下单凑齐了雅贼的全套。 劳伦斯布洛克的对白永远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 #2018-21
- 不要涉及一些潮流的东西可能会让作品的生命线变得更长吧。第三十二章有本事你就写出来,哼哼。 喜欢的一句是“一时冲动其实本身便是一种奖励”。 另外说实在的雅贼系列涉及的很多背景知识我完全不了解,斯宾诺莎那本我觉得得先草草过一遍哲学史再读吧。
- 主角自己都吐槽好几次关于汤匙的知识超过了听众愿意知道的范围,那还写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