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RaymondChan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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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2020ReadingChallenge13 InvolvesAroundAPuzzle 十年了,重读起来好像更沉了一点。“the wild, mysterious, improbable kind of love that never comes but once.”钱德勒金句连连,和the Wades crossed fire的一大段几乎忘了Terry的案件线。十年前只记住头尾,原版果然能更体会乐趣。常看常新,多看一遍又多活一次。
- 看了几页中译本顶不住,还是得看钱德勒的原文才有味道。非常喜欢他对Marlowe的塑造,以及在文中突然的议题批判。
- You are not BIG, you are just LOUD.
- 看完那一刻:就這樣結束了?????????
- 凭着村上春树读了10多遍的噱头,阅读这本首版于1953年的小说。
- 因为村上的关系,先是买了中文翻译的版本...翻译不出雷蒙德的味道,第二天立刻买了原版的,不能偷懒... 果然心满意足
- 2019.07.13 看完《巴黎评论》开始尝试读现当代小说。一口气读完第一本Chandler,特地选择原版因而无须依赖翻译的文笔和理解可以直接阅读作者的风格which is important to a fiction。读毕感受是我依然不太喜欢过于叙事性的小说和过于情感化的侦探/悬疑/推理小说,尤其像这样侦探自己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读完理解了人生/人性在我心中并不是对一本侦探小说的最佳赞美,技术推理更重要。所以看到最后我一脸懵逼想这就结束了么?是我英文阅读有障碍么?以此为评判标准,福尔摩斯在我心中目前无挑战者。 BUT,Chandler的语言风格倒是很喜欢,简洁干脆,用词简单,偶尔一笔带过冷静的幽默。
- 这本书的战线被我拉得很长,中途看到一半将书落在飞机上,又重补了一本继续。钱德勒笔下的侦探小说文学性要远高于推理性,诡计,枪声和尸体只是穿插其中的点缀,而每每自觉要被淹没在缓慢推进的故事线中的时候,一段格外有韵味或哲理的文字就如同一剂浓鸡血,令人精神一振,继续投身于Marlowe的愤世嫉俗,执着以及奇特的忠诚当中。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 so long, amigo
- 这本战线拉太长了,但隔了很久再翻开,前面的剧情都还记得,可见印象深刻
- 美妇定是蛇蝎
- 以侦探小说的标准,马洛大部分时间都没有在好好侦破案件,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怼天怼地,大部分时间他被人怼……故事也是迷之节奏,不过呢,人物塑造得不错,而且实在会写,各种白描,对白,简直棒的不行……什么我的脑子一团浆糊就像粘蝇纸上的苍蝇什么的神来之笔超多。
- 友情来得太突然啊
- 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 "The room is louder, two drinks louder."
- 冷峻里的温暖,硬汉侦探经典之作,行文太棒了
- 想和朋友一起去酒吧喝一杯gimlet
- 满满的基友情,看到结尾回想两人的初识还蛮有意思的。很适合拍电影,或者说不少电影都能找到这书的影子吧,画面感特别强,浮华的罪恶都市LA和冷酷大侦探hhh
- 看的英文版 最初的情节看的我只想喝酒…… 马洛里被捕之后的画面感,影视剧里太熟悉了,毫无阅读兴趣了……
- 钱德勒的文字如此迷人,让人连英文原版都能一口气读完。这也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整本英文小说,值得纪念,之前尝试过好几次(彼得潘、奇迹男孩等等等……),都没读下去,可见钱德勒于我真的是魅力无穷。 每次读钱德勒,都是在欣赏文字,然后才是故事,也是在钱德勒这儿,真切的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 第一次是在kindle上看,折服于钱德勒犀利而贴切的比喻,于是决定读读原版,看下到底是译的好,还是文笔本身如此;于是第二次直接上手了英文,读着读着似乎感受到一点英文的优美,于是买了一本中文版实体书,决定再细细的对照着去读第三遍。 国内译版,看过豆瓣里对其他版本的对比,读原版前最喜欢的是上海译文的版本,觉得更干净利落,看完英文原版,更是喜欢上海译文版的,简直就是中文100级的钱德勒自己写的中文版嘛。
- 写硬汉小说的人都是脆弱的小孩。
- 3.5 挺厚的一本但是很适合夏天 两天就读完了 用来消磨时间不错的
- 写得痞里痞气,有关女人酒作家和精神病,很男性center的一本书。但是我就喜欢这种装逼文学啊呜呜。英文原版真的值得看看,文字倒不能用优美来形容,更多是精妙和可爱。看了点就觉得自己大概知道为什么村上会喜欢chandler 读完了,最后一段我是在看花邪同人文吧?
- 与Wades一家的交际是本书的高峰,之前Terry谋杀案牵引出来的主线反而显得蛇足了。
- 就还好吧,悬疑是不错,但是总觉得男主有点作,有点故弄玄虚,有点优越感,哈哈哈哈哈
- 前面铺垫太多,最后揭开谜底就六分之一篇幅还不到,有点急促,看的是英文版,发现作者很喜欢用swung和jerk,次数真的太频繁。。不过Marlowe刻画得很到位。另,看完书我去酒吧喝了一杯giml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