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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看完才想起来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修自行车的小摊了。很久很久都没有见过需要用西瓜刀砍的西瓜了,现在西瓜最多也就10斤,拿菜刀轻轻一劈就开了。
- 读追随她的旅程,是在少年巴比伦之后。路内的这两本小说,背景都是夏天,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日子在原地踏步,好像永远也过不完似的。生活明明是实在的,却又像夏日午后的一个梦,醒来以后一片迷惘、忧伤和不知身在何处的不知所措。
- 写的挺不错的
- 人物形象如此饱满,读起来一气呵成的小说。对路内小说中每一个主要人物都是如此喜欢。青春小说应有情节的外衣之下,是小镇少年迷惘困顿、一边冲破一边被命定的人生。夏天是如此地令人难忘,仿佛在知觉与谵妄之间的一次短暂摇摆。 工厂生存状况与小城变迁的描写如此真实细致,总让人觉得这样的文字决离不开作者真实的生活体察。境遇总带有悲情色彩的路小路既像是作者心中一个理想化的自我,又像每个人青春所绕不开的矛盾、冲撞、激情与自我救赎的代名词。
- 再读 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 冬天我又去南方
- 很喜欢的一部小说了,故事情节发展紧凑,值得观看
- 于小齐,曾园,欧阳慧,杨一,虾皮,丁培根老师,奶奶,花猫文森特,李翔……我哭成傻逼,谁还不是路小路呢 。。。
- 才第二本就对路内有点审美疲劳了,中间一度差点失去耐心。直到快结尾的地方又才有一些阅读的情绪和在阅读中感受到的情绪,毕竟谁又不曾/正为这个世界而难过。
- 感觉很一气呵成。整体来说我更喜欢巴比伦那本。
- 像在酒局里听故事,起初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然后这人越说越飘,原来是个醉鬼,最后发现故事里面又有真的情感在。
- 飞机上读一半,病床上读一半。糟糕的故事,除了名字还不错
- 三星半,太衰了,小说里人都很迷茫,按小说的话说年轻就是一种残废,这种迷茫可能是70后特有的吧,他们上一代经历了文革,下一代在改开中长大,他们,尤其还在戴城这种城市中长大,是很复杂和变化很快的时间和空间,小说对九十年代的戴城,苏州?描写其实真的很有意思,这和少年巴比伦一样。但有些地方也有点刻意,比少年巴比伦差一点,但也是一个路数,这本是十七八九岁的青春,可能这个时间的人的想法本身就有很多没有根据的混乱,小说中各人物的想法不能理解。 以及不懂路小璐追寻的是什么? 开头和结尾遥相呼应其实还不错,简短的文字和时间的跨度的组合总是让人唏嘘不已。
- 在暴雨的夏天一个人窝在房里读路内,一定算得上生命中前几的乐事。是不忍度过的快乐和幸福。
- 三部曲里最喜欢这部
- 有时候回望,不知道是在梦里,还是在生活中。
- 平凡的青春。90年代真好。 @2018-07-10 21:49:45
- 三部曲最爱的一本,然后天使,少巴反倒末尾。
- 这也太好看了——
- 关于冬天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在夏天我们度过了仅有的十年。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冬天我要去南方。
- 在这个微型城市里,时间放慢了速度,用相对论来解释,痛苦就会被放大。
- 想起来了以前读到过他一篇《驮一个女孩去莫镇》,特别好
- 我常常困惑自己为何始终不能走出十六岁的回忆,路内给我提供了一种答案:不存在一个独立于生命之外的十六岁,我的旅程比我想象得更早开始。
- 还是路小路,还是工厂,还是爱而不得。没有少年巴比伦那么精彩,但说不上为什么
- 青春成长小说胜在代入感,但能做到有时空超越性的少之又少,所以大多归在了流行文学里。这本书出版社不再版是明智的 #我是来黑那个活动的#
- 拿着西瓜刀的少女才是整个时代最酷最潇洒的风景。
- 看似很随意的文字,其实很用心的叙述。
- 别在北方订棺材,冬天我想去南方。
- 可能已过了读青春小说的年纪,总体感觉一般,印象较为深刻的也就是莲子羹和表姐的死了。略微悲伤是整个故事的底色,是该小说特点之一了。看完结尾就会觉得云里雾里的开头是有意思的。
- 虽然我不是工人子弟,童年也仅有极少一部分时间在小镇度过,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有代入感。估计每个男人都在少年青春之时把深情用尽了
- 字感很不错,结构也有点意思。青春是种残疾。不过看完这个再翻少年巴比伦就觉得重复率太高了,虽然少年在先。在年轻作者里算不错的了吧。
- 一个姑娘都没追上,一场架都没打赢。
- 用尼采的《当心:有毒!》来说再恰当不过了:谁在此处不会笑,就不可在此阅读!/因为,他不笑,“恶魔”就要把他揪住。
- 2015年第91本: 路内笔下戴城的少年往事,那些用拳头与砖头维系的关系,那些用木棍和砍刀认识的世界,以及青春的爱与死、迷失与追寻,有些用力,有些浮夸,有些太过刻意,然而那仿佛就应该是青春本来的样子,在狼奔豕突中踉踉跄跄,终将青春弃置身后,朝着另外一个方向飞奔而去,踏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的快乐与悲伤的混沌世界。
- 我心中执剑的少年,如今也混迹于市井之间。
- 读到最后还是得给五星。也许我们总会跟自己珍视的人和事情告别,但是那些追随的旅程,却是记忆里最亮的星。有一天,我一定也会写写我自己的故事,和故事里的那些人。
- 非常好看。看到结尾又回头来看第一节,原来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 两年了,这本书我看了十五遍。太喜欢作者的文字风格,那个荒凉的被繁华掩盖没人在意的小城,和每一个出现在路小路生命的她。对于青春的迷茫和寻找。最有共鸣的书,没有之一。
- 黑夜和白昼我都可以忍受,但我无法忍受地下室的光线,那种感觉会使人绝望,一辈子都白活了...
- 像是很带感的回到了九十年代初的夏季,我蹲在树底下的花坛沿儿上,吃着冰棍等我妈下班。那时候家属区里随便逮着一个人,张口闭口说的全是“咱厂……#¥%……”。那时候的瞎晃悠,是真正的瞎晃悠。那时候一个零食摊就能让人开心起来。那时候物质很简单,欲望也很浅。瞳孔的焦距缩回来,物质和经济的发展,隔开了不止一个时代。
- 他依然在青春的日子里四处谩骂,却再也找不回《少年巴比伦》的戏谑,读罢我只觉得沉重和深深的悲伤
- 若没有放荡过 就没有年轻过
- 跟随我一路到西藏,然后放在了小野家的书架上。
- 可以打四星 不是对于文本而言 而是令人在遥远的将来想起来依旧热血澎湃的青春岁月 我将行将唱 将行将忘 青春 仿佛只存在于逝去之时的回忆里 这是某人给我推荐的书 他说这是他的青春 使我忍不住去好奇在他们眼中每个我不曾参与过的他们的青春是什么样的 对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和时代背景本身兴趣不大 但在一个时代结束后回看最初的起点时的那种回肠荡气之感颇令人心醉 心中某处又遭到了沦陷 兴奋 无力 惋惜 感动 百感交集
- 肆意的青春啊。最喜欢的女孩是曾园。
- 初中老师说我们是七八点钟的太阳,初中毕业就是八九点钟,老了以后是夕阳。这种算法很光明,把人生视为白天,要是倒过来看,人生是黑夜,那么十八岁那年我正处于黄昏最美的时候,然后是漫长的黑夜,某一天死了,在天堂看到红日升起,这种计算的方式可能更接近神的逻辑。
- “我叫李蓓,你就叫我小蓓吧。”
- 好久没有晚睡了,为了一口气读完也是打破了生活作息。今天看到后半段发现这原来是伤感文青春流,因为少年巴比伦看着挺好的,所以又看了路内这本,没想到后半段看到很压抑,所以一口气读完了,以免这种压抑延续到明天晚上,对于年少无知的往事真的好久没有回忆过了,快看完的时候就想着出去抽根烟放松一下,年少时的遗憾好像最容易触动人的感情,很多人不过是在追寻曾经梦寐以求的东西,不过早已迷失了方向。晚安
- 真丧。“你们年轻的时候,并不是只有逃命这一条路。”
- 在图书馆借的这本书,书上这段话被划上了波浪线,旁边有行字写道,"抱歉,这段实在很喜欢,忍不住画了,想与下一个阅读的你分享一下"。 “你是怎样从喜欢一个人变成喜欢另一个人的呢?这件事是否就像上学念书一样,读完了这学期,就是下学期,如此简单?还是像一个人死了又投生人间,接受轮回之苦。如此艰难?还是像旅途上经过的车站,所有的车站都要离我而去,除了终点以外。如此惆怅?还是像一幕电影,连终点都没有,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在眼前晃动,最后灯光亮起,我一个人回家。如此悲伤?”
- 主人公,跟我当年太像了。
- 路内 我文字的神
- 比起巴比伦那本,破罐破摔的味道更浓了。虽然更喜欢上一本,不过这本好在看完了回去看开头,才知道最后发生了什么。
- 看他的书可以挺安静的
- 故事内容上,远弱于《少年巴比伦》和《天使坠落在哪里》,且人物角色大换血。但主角身上的很多性格依旧,只怕是路内本人的投射吧。小路,是你,是我。
- 要素丰富,作者笔下二三十年前的离上海不太远的某个小镇,在现在的我看来宛如另一个世界。看完最大的感触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精准扶贫等等,真的有道理。文笔而言,只各种脏话让人有些印象。故事而言,在当今大城市“内卷”的映衬下,那时在小镇街头的游荡与斗殴,充满野性,也有些惆怅。
- 表姐忽然很严肃地说,“爱一个人,不爱一个人,都像一条很长的路,要走上很久才能明白。你明白吗?” 我叹了口气,等我走上很久,我就什么都明白了。
-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想要一个小流氓为我打架,看到结束的时候我想做一个流氓,但是流氓都是伤感的。
- 能让人一口气读完手不释卷的小说都是好小说。
- 无所事事的青春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只剩了迷茫和困顿。文笔和构思比《少年巴比伦》更进一步。部分男性凝视的描述让人稍感不适,但瑕不掩瑜。
- 比较惊喜的是最后一章,回头看看,能有几个路小路,而谁又不是杨一呢?
- 路内巅峰之作,比少年巴比伦多了思想和真诚的情感,少了点多余的幽默和痞气,属于少年巴比伦和云中人的混合状态,却是完美的比例,每个年轻过的人都可以在书里找到自己,曾经的懦弱和勇敢,愚昧和坚持。哀而不伤,悲而不淫,这是一个很干净纯粹的,关于寻找的故事
- 第一次读路内的作品,在70后的作家群里,还是给了我不大不小的惊喜。青春小说的外衣下,更折射出90年代的历史一角,这也是我认为路内小说最大的价值之一。对戴城流氓群体、技校与工厂的记录是如此得生动。在戴城这个奇妙的土地上,路小路、杨一、于小齐、曾园、欧阳慧等上演了自己的青春传奇,关于爱情,关于追寻。路内的文字总是在幽默中带点感伤,有种笑中带泪的感觉。爱情也总是那样。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的青春爱情都有相似之处,不过《追》确实让我想起了过往,只是我的小城没有那么多流氓和技校。也许,最后都如路内的开头所说:”爱和死,都是浓缩的结果,寻找则是一种稀释。寻找,就其本质来说,游离于爱和死之外,它所具备的神话逻辑总是使之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去,但有时也会坠落,被引力撕裂,成为徒劳的幻象,成为爱和死的奴隶。“
- 特别震撼的一段——“我不无悲哀地想到,十八岁真是无处可去,如果想去到更远的地方就要花很大的力气,而且很冒险。我并不怕冒险,我连冒险的机会都没有。我跟家里那台挂钟没什么区别,不会走路,只能在身体内部绕圈子,摆来摆去,撞出当当的声音。”
- 蛮荒青春,大厦将倾未倾。白蓝还在糖精场等着,于小齐就已经告别。“亲爱的 别在北方定我棺材 冬天我要去南方”
- #作家书店 路内签名版 书评总说“永恒女性引领我们上升”,却从没读到过女作家、女流氓的类似之作,可能只有我来写了——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给其一板砖,让其领会万物的情色内涵)!好句:“十七岁之前的快乐和悲伤都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在此之后,都是这个世界按一定比例分给你的”/“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抛弃的过去,并不存在孤立于生命中的十八岁”/“从一堆隐晦杂志里翻出了一本女人的诗集”。
- 今年看到的最有趣的小说。
- 路内要是把他写小说的这一手放在追姑娘身上,肯定无往不利
- 残废是路小路的另一面,欧阳慧是于小齐的另一面,怀着同样的迷惘走向不同的路口。前半段比后半段好,只是太悲伤,因为这个原因,差点没读下去,可能由于对几人未来的期望过低,尾声和引子里说的,我反倒觉得是个好结局。结尾的几章只字不提于小齐,先说杨一,反而表现了作者心里这个女孩的位置特殊,算是神来之笔。
- 70年代人的青春,没有市面上泛滥的无病呻吟和小资情调。“他的叙述,表面上是一种忿然、不屑,骨子里却是悲观,呈现出来的效果就是一个接一个笑话”,真他妈的伤感
- 没读完,每段故事现阶段于我没有意义。
- 我说,小混混都很颓废的。老丁说,没什么审美价值。这作者的书总是在后半部分开始渐入佳境。4.5星,我真的挺喜欢的。
- 最好的青春小说。
- 我希望能做一个写这样的文字的作者。
- 我坐在武大的凉亭里等一个朋友,看到书中于小齐说,“那个树林就像一把牙刷,云像牙膏。”又说,“你看,那树林是蓝色的。”我一抬头,便看到星湖边的小树林伸着懒腰在捞天上的云朵,原来这就是塞尚的画景。路小路也这样想,“哦,塞尚……”也许他并不明白,但是作者心里明白,我眼睛里也明白。
- 因为评分高看的书,从开始就没有吸引到我…中间父辈和小辈的羁绊让我有些感触,其他的,没啦……
- 无可救药地喜欢这个短语 拆开来也是 喜欢追随 喜欢旅程 更喜欢一路上她的身影。生命是那样一场铺张的叙事 而我无疑充满了迷恋--那些共度时光的时而疯狂时而颓废的伙伴 那几个正当盛夏年纪开始学会勇敢学会爱的女孩。在这一次漫漫的涨潮与退后中 是不是把一生的深情都用尽了
- 一个70后少年的青春成长印记,戏谑的讲述着一个悲伤的成长故事
- 比《少年巴比伦》更加流畅、圆润。而且平添了一股伤感的气息。路小路对忘年交语文老师老丁的女儿于小齐的追求贯穿整部小说,当然也牵涉到他和欧阳慧、曾园等几个女生的纠葛。青春期的暴躁、冲动而无处发泄的少年力比多,构成了文本的主要叙事元素。因为是技校学生,我不爱学习,基本就是一个流氓小混混,以打架和找女人为乐。小说对老丁这样有所坚持的知识分子的悲剧赋予同情,她的女友女硕士也有情义。曾园家酒楼倒闭,说明下层人生活的不易。
- 很真又很假,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小混混,哪有那么多打架斗殴时代嬗变全让你碰见?不过那里面的青春,却真的好像活了,勾引你想起无聊的日子。无聊是个伟大的词汇,它概括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
- 人生蹉跎过几年不要紧,当你老了,就会发现,即便是蹉跎,年轻时做过一些事情也是那样有趣且酷。
- 她要去这人世间面壁思索,她说亲爱的不要在北方定我的棺材。
- 不愿用来形容这本书的词语有一堆——戏谑,诗意,暴力,耻辱,骚动,不安,纯真,残忍——虽然他们都符合。但是我在下雪的总统府看完最后一个字时,竟然只有一种迷惘和困顿,和冯唐不一样,和小波也不一样。他小说的构件来自生活,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写不出找瘸子修自行车不给钱这样的段子,但是,就是有这样的生活,混着爱情和兄弟,遥远到不切实际。青春太不值钱了。读完的这几天总会不经意间想起欧阳慧的那句诗,“ 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棺材,冬天我要去南方”。提着西瓜刀的曾园最后也离开,其实只有七个字,那些操蛋的日子。
- 每天都是危险的庆祝。
- 其实是写崩了,草草收尾。但谁的青春不是草草收尾。
- 已经自有风格
- 冯唐和路内是一对奇妙的孪生子,一北一南,帝都和苏州,风格迥异的两座城,气质相似的少年心事。也许是那一代文青颇受王小波王朔嬉皮笑脸风格的影响,也许是三十岁时回望青春期多少有点戏谑讽刺的解构,他们没正经地涂抹大段大段的青春残片。这两个家伙连写文历程都颇为类似,三十岁时都开始着急地叙述自己的前半生。唯一不同的是,冯唐文词上的才华更盛而爆烈,而小工出身的路内,有扎实的生活,那是接地气的忧伤。
- “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 冬天我要去南方”
- 我没想到,原来追随她的旅程不是路小路追随于小齐,而是杨一在诗里寻找欧阳慧。
- 小城男孩到男人(男青年)的成长故事。一起长大的兄弟 像朋友般的老师 喜欢的女孩 一起打架的混混…… 成长几年中遇见的他她它。没有鸡汤没有大反转,简单明了的故事画面一帧帧在脑子里闪过。骂人的话学了很多,混混们打人的工具也了解透彻了许多。哈哈
- 低配人生。看这本小说跟回想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被追忆感和悲伤感压得透不过气
- 2013.6.11
- 比巴比伦成熟,没巴比伦好看
- 生活比混混残酷多了,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应该豁出去,然后就这样连勇气也丢了
- 比少年巴比伦差一点
- 熬夜用kindle读完,赞,在我心中这才是真正有笑有痛的青春文学。
- 在读到戴城少年们火拼那段时,突然找回了十年前看《像少年啦飞驰》时的感觉,那种在炽烈光照下没有踪影的记忆和老城混杂着各种气味的灰尘,“在夏天我们度过了仅有的十年”。很喜欢“后来所有人都离开了,他们再也没有见到过”这样类型的小说结尾设定,离开必须是一个干脆的断层,这样才甘心变得更差。而每朵云都下落不明。
- @2015-12-04 22:05:14
- 更喜欢《少年巴比伦》一点。男作家的笔下,总有丁小齐、欧阳慧、曾圆这样的女孩子,时而温柔天真,时而成熟狡黠,带他们在青春的迷雾里探索。永恒的女性,引领路小路们上升。
- 不如少年巴比伦…
- 直男成长小说的永恒母题:啊,我那无处安放的性欲! 第一人称让我感觉作者有一丢丢自恋,多次借他人之口夸自己是一米八的帅哥,哈哈。
- 一次次的期望和退却之后,你耗尽了我所有的深情,我不过是你寂寞时候的工具,那就这样吧,不联系是最好的结局。
- 四星推荐之余加一星,献给我们曾经失去的青春和爱情。
- 亲爱的 别在北方定我棺材 冬天我要去南方
- 我爱路小路,尽管他是个孬种。
- 小流氓怪可爱的//破城追忆文学,喜欢追忆,不喜欢破城,对上海留下阴影了
- 每个站台都有一个小武,每座小城都有一个路小路,他们在失意中诗意,在彷徨中寻找流散的久违理想和意外青春。
- 真诚与迷惘,就像现在19岁的我
- 想到王朔的《动物凶猛》,想到冯唐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那些似水般流逝的青春,留下了什么记忆?
- 我们青葱的岁月,何尝不是如此走过。
- 替少年时代畏畏缩缩的自己羡慕路内书里所有少年(还有少女)那种奔放的状态,就像《黄金时代》里不怕被骟希望永远生猛下去的王二。我也好想这样啊,不过已经老了。
- 二十岁的前的身影,都埋得很深
- 老丁说,年轻不止有逃亡一条路,可惜路小路和杨一他们想明白后发现,自己已经被人用枪指着后脑勺了。
- 路小路眼中的苏州挺有趣的
- “时间真是漫长啊,除了衰老特别迅速,其他一切都是慢悠悠的,好像永远都过不去。他想,在我们的一生中,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与往事干杯的吗?”
- 人就要像守财奴一样守住自己的往事。路内就是这样。
- 这本小说看得我又哭又笑的
- 逃离戴城三部曲,让我越来越不欢喜这个城市,路小路还怀念戴城的女孩……我连女孩都没……
- 我不无悲哀地想到,18岁真是无处可去,如果想去到更远的地方就要花很大的力气,而且很冒险。我并不怕冒险,我连冒险的机会都没有。我跟家里那台挂钟没什么区别,不会走路,只能在身体内部绕圈子,摆来摆去,撞出当当的声音。 9/10
- With thoughts of you, I think you, and I think of you, and I think of you, and I do.
- 私以为比第一部《少年巴比伦》好。一是熟悉了作者的写作风格,二是经过第一部对路小路人物角色的塑造,这个形象已经更鲜明了。这本中的路小路,很单纯,也很纯粹,积极的方面远胜于消极的层面,有点个人魅力,不像第一部整个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但第一部情感部分更吸引人。他写白蓝,真真实实让人难过了。而这本,就算三个女孩子都没有与他有好结果,但总让人觉得人生就该如此。不完美,有缺憾就对了,不知道是他还是我长大了。准备读第三本了。
- 每个人的一声都在追逐
- 一口气读完的后半本,好极了(怎么能拿冯唐来和路内相提并论啊
- 幽默又伤感。
- 袈裟傻逼,这本书明显不必少年巴比伦差。我想要辆摩托去旅行,得到的却是马桶刷。
- 路小路第三部,女主角是我最喜欢的,其实很俗套的不把主角当回事的女二和对主角好的莫名其妙的女一,结果一和二都没守住。一>三>二。
- 正好又读韩寒,一个黄莺一个黄莹。。。
- 人在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转折。在此之前,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和这个世界没有关系,那都是你与生俱来的东西。在此之后,你就会被逐渐打磨成一个傻×,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这个世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你的。
- 于小齐说,所有羁绊我的东西,都很讨厌。我们都渴望成为白蓝或者曾圆,但于小齐就是于小齐。
- 一部有年代感的小说,代入感较强,有幽默有伤感。
- 烂人是真的烂,爱也是真的爱。
- 理智了太久,猛地看一部这样的小说,就被生猛的击败了。
- 春节回家,用一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原本还以为自己不喜欢,谁知道看到后面越来越上头。路小路真仗义,我要是认识他,估计也喜欢他。
- 我喜欢的风格
- 里面有一个形容词用的很棒⋯⋯
- 很悲哀吧,16岁的于小齐糊涂的遇上了王宝,18岁的杨一的分手,再及路小路永无止境的爱情.......多操蛋
- 比第一本更好
- 喜欢《少年巴比伦》的人也会喜欢的一本,十分中意路内痞气而感情丰沛的写作。
- “回戴城的路上,她在中巴车上睡着了,脑袋靠在我肩膀上,随着车子的节奏有点摇晃。那段时间我觉得温柔极了,不是她温柔,而是我温柔。” 不是结尾,但好希望这一段是结尾。结尾猝不及防的结束了,比起《花街往事》,这本书更简单,更真挚。💕
- 青春残酷物语
- “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我要去南方”
- 既然口碑这么好我也就不好意思给低分,不过就是一些套路的写法而已,真的好看吗?我不觉得
- 无止尽的夏日啊
- 女孩子往往成熟的早一点
- 写的七零后的青春,但确实不能归入青春文学这类垃圾里面。
- 什么样的痛苦可以使时间停止?又是什么样的快乐可以让我们朝生暮死
- 或许每个人心底都有这样的16岁
- 可能是一下子看了两本路内,这本看不下去,信息量不大,也不是很搞笑。
- 1991年的夏天在层云的翻滚中,缓缓地离我而去,永远不再回来
- 我前几天说想见学姐一面,我说我只有见到她才能不再爱她,学姐说她已经不是迷宫中的小姑娘,而是俗人一个。是啊,活在这个世上,活到二十几岁谁还能不是个俗人呢?我和学姐谈崩了的第二天,我辞职了,如今,我坐在一个只有80元一晚的宾馆里,等着时间去面试一份新的工作。我说上一份工作没有诗意,这份呢?也不会有诗意。我该怎么才能不那么空虚与寂寞?我该怎么才能好好活着?写字吧,把自己的故事,还有那些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都写出来吧。就如同一个迷宫里的孩子,寻找一个出口,寻找一个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骨。
- 不错,70后的小城(县、镇)暴力青春史
- 本月flag 剧本 分镜。还是那个夏天,景物和光线依然如故,我却有陌生感,好像我闭了太久的眼睛,忽然睁开时看到的世界。
- 推荐。下一次再领养新猫咪,就起名叫文森特吧。
- 小镇青年的绝望
- 读这本书的几个小时里不停地想要抽烟,那是一个潮湿的雨夜,我没有带伞。
- 那些倏忽而来的比喻很棒。
- 我搞不懂路小路这到底算不算追随于小齐。反正我是一直在追随路小路。追随他的旅程。
- 路内最好作品,比巴比伦要好
- 喜欢上这个作者了,一路读下去~
- 怎么说,确实很70后一代男性的青春圣经,暴力、颓废、荷尔蒙躁动、无人理解自己的孤独,路小路就是戴城,他惦记过的女孩们就是上海、南京、广州、深圳,追随她们的旅程就是一个乡逼少年想冲出小城而不得的心路历程。戴城永远只能是摩登都市的工业附属品。这本小说是很不错的青春文学,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如果少一些男性凝视,少一些自矜自怜的情绪,少一些老处女或妓女之类乏善可陈的比喻,我会感到更舒服一点
- 飞舞的沙尘拥挤的大街破落的乡村无处可逃的悲呛,这才是我们小镇青年的残酷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