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PDF, TXT, EPUB, MOBI, AZW3, DOCX
网友评价:
- 前百分之30真是思维太跳跃了看得我极度不适,不过贵在后边还是不错的。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理性在剧烈燃烧着的色彩面前苍白得像一只耗子 迷狂带来的巨大力量 所有的道德律令在退化得赤裸裸的人性面前都不堪一击 这是原始的胜利
- 相较于余华,莫言的描写功力更胜一筹,但叙事与情节编排上稍显不足,余华更会讲故事,莫言充满画面感的描写则可以三维立体成像了
- 好想养一个儿子。。恩,就这样
- 很喜欢红高粱家族的故事
- 怀念起在图书馆看的人民文学,xx文学里的中篇,记得有很多写的都非常好。
- 还是有鬼神的感觉
- 妈妈很喜欢电影
- 我不喜欢那种,揭露丑陋(而不是黑暗)的东西
- 看的好心痛,文字很质朴,但是却很戳心。
- 夜色黑葡萄,金风串河道。
- 高密乡,火了、、
- 史诗般的小说
- 情节奇幻而舒缓自然(文学意义),是作家脑中的美好想象
- 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
- 寻根文学代表 感情炽烈
- 人狗大战那场很是现代化,尤其是对父亲那鸡儿只剩一个蛋的描写让我跟着蛋疼
- 为了写论文,跟这本书死磕了一个多月。
- 魔幻又真实,恍如梦境
- 写的酣畅淋漓,读的也是
- 人血和人肉,使所有的狗都改变了面貌,它们毛发灿灿,条状的腱子肉把皮肤绷得紧紧的,它们肌肉里血红蛋白含量大大提高,性情都变得凶猛、嗜杀、好斗;回想起当初被人类奴役时,靠吃锅巴刷锅水度日的凄惨生活,它们都感到耻辱。向人类进攻,已经形成了狗群中的一个集体潜意识。父亲他们的频频射杀,更增强了狗群中的仇人情绪。
- 考试书目一大坨
- 最喜欢红高粱那一章,莫言的文笔虽然浓烈,但看久了真的容易疲劳。但莫言写战争,是真的在关注人本身的命运,关注战争到底给人带来了什么。战争本身就是残酷的,无论其正义或非正义。
- 电影比书更让我恶心
- 莫言是高密人~
- 罗汉大爷被剥皮的那段描写,七年过去了,我还是怕……
-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蹉、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我想给十星啊啊啊,莫言真的是全人类的财富,为什么第一部长篇就能有这么牛逼的笔法,为什么这么长的小说可以看的这么顺畅又不疲劳,昨天看人生,他们拿路遥和余华还有莫言比,在我心里,莫言是真的适合于各种文体,各种描写的顶尖人物啊,之前看《檀香刑》,感觉这么老道的语言估计是中期作品吧,没想到第一篇就可以了。莫言老爷子,之前没看你的我是的巨大损失,有的人没拿诺奖是这个人的损失,有的人没拿诺奖,是诺奖的损失,多亏啊,你拿了!
- 好啊,真好,荡气回肠,神秘的叙事
- 发现莫言很喜欢描写酷刑,檀香刑就不必说了,这里也详细描写了剥皮的过程
- 天地间弥漫着高亮的红色粉末,弥漫着高粱酒的香气。
- 农村背景下带有魔幻色彩的小说
- 改编成电影的部分比较有意思,后面就看乱了。
- 不错,但真的不是我喜欢的那口
- 莫言最初的成名作之一,带着弄如江河的叙事波澜
- 旷凉 「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 很sex很暴力
- 全書可圈點的只有剝皮、爆炸、人被打透、一攤爛肉等地攤漫畫搏眼球的橋段。
- 寻根文学代表,多线头的叙事手法令人应接不暇,人物形象立场符合历史意识形态。(我躺在Knight顶楼的沙发上,阳光晒得我生痛,落地窗外,就是一大片的先驱墓,很有小说中的氛围)
- 莫言笔下的东北高密乡和真正的农民生活脱离了太多,他追求的民间传奇叙事。小说写抗战时期的农民生存,但和一般抗战小说大不相同,并没有明显的时间节点,重要的历史事件,意识形态接近不存在,余占鳌不属于共军不属于国军,不受政治的管辖,所做的一切全凭自己的恩怨情仇,侠气和匪气并行。
- 第一章 红高粱 第二章 高粱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粱殡 第五章 奇死\狗皮 第六章 野种 第七章 野人
- 本来和爸妈一起看剧版,后来索性找来原书。一口气读完可谓畅快淋漓,残酷而粗犷的文字带给人的冲击是影视作品无法比拟的
- 看了电视剧想看书 书里时空交错的写法没办法让感情一气呵成的注入 我爷爷时期土匪 共军 国军混战的情节在30年前可以出版出乎意料
- 高中时候读的,很重口味的感觉
- 各种插叙倒叙,风格很难拿捏
- 最英雄好汉也最流氓混蛋的一群人的抗日史诗
- 我读过的莫言最好的作品。
- 书跟电影再撸一遍~~~
- 读起来很难受,不是说故事情节,而是遣词造句让人难受,强迫自己读完的。
- 红高粱和高粱酒很精彩,其他篇就略显平庸。文字很有特色,有一种现代版武侠的感觉。不过最让我惊艳的是红高粱和高粱酒里面高超的插叙技巧,非常赞
- 再上等的盐,塞进大海里,只显得乏味。
- 大二时看的,印象不是很深了。不过文风还真是又黄又暴力,配得上丰乳肥臀这般的书名
- 很感动,灵魂炮烙。
- 很有味道的书
- 语言和叙事都很传统阿,哪里可以看出魔幻?
- 别人都是受语言控制,莫言可以掌控语言,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故事有点魔幻现实,结构也是精心设计,时至今日,依然有阅读价值,尤其是山东人,读吧。
- 故事的整体线条简洁,没有累赘的情节人物,但触及了几个点又很给人发散空间,倒叙的情节穿插跟一般的倒叙不一样,放在这个故事里有特别的张力
- 读到最后想起张承志说的“洁净的精神”,因为都有一股血腥味吧
- 把年少的我给震撼的啊哈哈
- 因电视剧之热找出原著来看看,原著更厚重些
- 莫言似乎很适合描写酷刑的过程,这篇的剥皮看的也是心惊肉跳!
- 我父亲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莫言是农民的儿子。得奖之前是农民的儿子,得奖之后仍然是农民的儿子。
- 回来补评分 其实挺后悔第一次读莫言就选了红高粱家族和檀香刑 读到我长久的失眠 致郁效果一流
- 读得我很痛苦
- 在学校图书馆看的,看得出学校买的是NN手书..因为里面有几个不同图书馆的印章..= =
- 本着莫言的名字去的,这篇小说,没有我想象中的吸引人。因为小说中的很多情节都与张艺谋电影《红高粱》相似,所以我迅速地浏览完了。
- 割下耳朵丢在釉瓷盘子里狗嘴咬了下又吐出来,然后的剥皮;女主角中弹,弹眼中飘出高粱酒的味道;贯穿全文的埋伏战结束后的分战利;战斗中吹起的进攻号角。文章不算长,结构变化很多。一遍对我也是不够的。
- 说实话,比起小说我个人更喜欢后来翻拍的电影
- 读了第一部。
- 只看过一遍,已经不太记得具体的情节,但是深深记得作品中描写的在高粱地里茂盛的生命力,生存、欲望、情感的挣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绘出了和红高粱一样浓烈的色彩。
- 其实我觉得只有第一章就够了。
- 历史的另一种笔法。
- 《红高粱家族》由《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五部组成
- 鬼子、美酒和狗
- 罗汉大爷被剥皮那段。。。。。。
- 一个血腥而感人,让人悲伤却令人震撼的故事
-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虽然不太喜欢这种穿插叙述风格,但能感受到莫言的文字有种魔力。
- 《红高粱》的个性张扬和原始生命力散发浓浓的男性中心主义和野蛮,这种文明的倒退根本不值得提倡,由此我更加肯定自己对中国当代文学是无好感,特别是乡土作品
- 去年读的了... 到时候重看再写短评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个开头是仿的《双城记》开头么
- 审美疲劳了,修辞有点过。不过和他其他长篇一样——开头结尾很棒
- 色彩奇异,荡气回肠。
- 书其实没那么多。。。倒是老谋子把电影给拍绝了。。。
- 大一的时候看的,后来书送人了。当时比较着迷的是打鬼子之类。后来,就是觉得电影也很精彩。
- 虽然电影只取了前两章,但书传达出来的感觉倒是被电影很好地传递了出去,翻开读几页,铺面而来的是艳丽夺目的色彩和粗旷顽强的生命力。他用伪虔诚的态度酣畅淋漓地再现了那个时代人民在红色土地上迸发出的野兽般的生命力,这个世界里的所有规则与人情,都是用来给人撕碎的,剩下的是猩红的血液、浓稠的唾液、浑浊的汗液,剩下的是一个荒诞不经的时代,一个迷幻色彩的现实。
- 来自黑土地红高粱的精神,高拔健迈
- 一点也不像莫言的外貌气质的一本书 整本书都想一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男人写出来的 铮铮铁骨 铁汉柔情
- 运用《百年孤独》般的结构,富有奇幻色彩。却因为抗日的题材而显得过于生硬苍白了。总觉得是这里写了一点,那里写了一点,都不大详实。间中暴力的情节,尤其是剥人的部分,真是恐怖得可以。
- 有一种暴力美学的感觉,暴力和冲击很强烈,不够美。
- 东北的精神气节如红高粱 坚挺且生生不息 就如白杨于西北荒漠 红高粱是东北特有黑土地孕育出的最具代表的产物
- 算是赶个时髦吧。没读过类似题材的作品所以没法比较,但是还是喜欢有血性的人,有野性的生命
- 莫言就是我心目中的天才
-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甚至可以闻到血的甜腥
-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
- 文字富有奇幻色彩,狂放的欲望叙事。每个人都只是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在争斗,不过最让人惊艳的是红高粱和高粱酒里面高超的插叙技巧,东北的精神气节如红高粱 坚挺且生生不息 。
- 补标。记得最后用不同颜色的狗隐喻国共日。
- 电影不错 书也不错。
- 只读了红高粱。大概。剧情的设置和结构不错。只能说整体一般。没有什么优点,也没什么太大缺点。
- standing in the library reading it for two hour and a half. Because of english input only in library computers, I write a critics in Enlgish
- 震撼到了 哭
- 学魔幻现实主义学得非驴非马,不喜。
- 悲壮,野性美
- 模仿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写作风格,以墨水河畔的战斗为引子和主线,用回溯的方式描绘了几十年的家族史和高密东北乡史。以那场战斗开始,到出殡结束,其他的内容均为穿插描写。 文风整体上笼罩着一种神秘感,并且设置了小孩子通灵,二奶奶疯癫,李山人驱邪的桥段。 很魔幻现实主义了。 莫言的描写非常之具体,细致到好像面前正上演着1080p的画面,生动至极,对尸体的描写一度让我捂住嘴巴。 每个人物都比照着真正的人性去描写,似乎是站在上帝的视角俯瞰人群,但在浪漫主义的长句子中,又能让人感到莫言对这片土地和人民饱含的丰沛感情。 “但谁又不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呢?”
- 和老妈说,只有这样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作品才有望得到诺贝尔青睐:高密东北乡的风土人情看了两本莫言的书,没去过也了解的一清二楚了。村上君是没戏了,他的书写的是一类人,放之四海皆可但特定的一类人。
- 百分之二十的稚嫩和百分之八十的质朴。叙事线被穿成渔网了,不过有些小细节真不错。
- 2019.3月补记:感觉莫言的初期作品文字斧凿痕迹有些重,但用的很好,也很注重文字的音乐性,非常有韵律和画面感。
- 神烦马尔克斯,居然又撞上这本书
- 应该重新认知莫言,不仅仅是生死疲劳或蛙,红高粱全景有几分马尔克斯的魔幻主义,又有暗含的无数反讽,跟电影真的是无法相比。
- 莫言早期的。气势磅礴。
- 少年时期对莫言的偏见印象先入为主,始终是欣赏不太起来~
- 发现一个有趣的细节,莫言喜欢用“漂亮”、“美丽”等形容词形容人,尤其是描写当时的日本侵略者,十分明显。漂亮的面庞,黄色的牙齿,绿色的鲜血,肮脏的灵魂。
- 读完后感觉自己百毒不侵,牛鬼蛇神都伤害不了我。富有冲击力的文字。
- 野性的美,自由而坚韧的人
- 《百年孤独》的影子,高密东北乡就像中国的马孔多,带着“中国味道”的魔幻现实主义。
- 狗道开始 有些莫名其妙了
- 文字如烈酒一般,烧人喉咙。
- 唉!不知那高粱酒是否真是红色的。
- 受魔幻主义影响大
- 看到最后,恋儿和香官以及村民的惨状,只想说,我们对战争应该有一种恐惧,也更应该有一种憎恨和愤怒,全人类都应该反对战争……
- 直白的暴力和优美的句子,交叉相应,使暴力更加,美感也倍加,给读者的冲击力也更加。粗犷 直白 野性 生机勃勃的高粱地,文笔收敛,味道就少了几分
- 好喜欢红高粱。
-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 我会说,当年我看得时候一天没吃下饭么
- 如果硬要說有缺點的話就是作者所說的「太用力」吧 傑作 夢幻之作 但是作為一本暢銷的讀者文摘的我是斷然體會不到文中的那令人欣羨的紅高粱般的野性的生活。
- 有点看不下去,莫言的文笔太血腥了,不适合我😯不过故事内容挺好看的。
- 先锋派作品。
- 只看了第一篇《红高粱》,觉得可以拍成CLUT片,但是我不喜欢这感觉
- 哪有什么历史,活的长说了算。
- 叙事很乱,遣词造句简陋,好歹感情很强烈。个人感觉“我爷爷我奶奶”真有点天生杀人狂里那对的意思
- 标点符号太少,看得很累
- 四星半,看到电视剧在放才去看的书。惊为天人,没想到竟然会写得这么好,本来以为当代中国作家写的都是谢特呢,失敬失敬。第一章红高粱写得是真好,尤其是罗汉之死,一件残忍的事情被他用诗样的笔触写得不紧不慢淋漓尽致;另外莫言还是很幽默的。
- 还不错但读起来不太舒服
- 读多了容易腻。
-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对于那些血腥场面的冷静描写,最令人感到头皮发麻的细节刻画到极致,这些文字竟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纯粹的美学风格
- 大肉大酒浇灌出的结实文字,痛快豪爽的非要一醉方休
- 不太喜欢莫言,绿色的黄色的各种奔流出来的东西,让人有种想呕吐的冲动。而且这种感官刺激像极了作者喂我们灌下的迷魂汤,近似于粗俗
- 莫言真大师啊
- 正经好看~!谁看谁知道~~注意不要吃得很饱的时候读,很容易吐出来=。=
- 世间的很多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 莫言有叙事无节制的毛病,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的,看着心烦。
- 各种意象和诗化的场面
- 意思不大,而且对于真实过于矫情,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 @2012-10-15 16:35:54 @2020-04-07 12:09:03
- 血性。英雄。女人。
- 诡异的光影把高粱映的更红,这个家族如同高密黑土分不出彼此,孕育出新的一代丰盛饱满的果实。比姜文拍的还好看
- 昨天刚借了书。有人说莫言脏。可我觉得他挺好的。
- 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那段了
- 莫言长篇系列里最差的一本。
- 层层叠叠的故事藏着在密不透风的高梁下,反反覆覆的情感藏着在密布透风的动作中。那也是个很浪漫的爱情故事
- 比后面那几部大部头更值得在细节处推敲。狂放奔腾的生命力与奇异的感官体验让我在高中教室里醉得神魂颠倒。
- 2018.3我看的莫言的第一本,从这本书开始,我有意识地在拓宽自己的中文词汇量和认字,也认识了“大悲悯”
- 高中读的图书馆里一本厚破书。。
- 描写什么的让我起鸡母皮不忍直视
- 看过的莫言的第一部作品
- 從最低的地下往上看,從最高的天上往下看,唯獨不在人群與人群中“左”右看,所有只是悲憫。
- 好久没有这种酣畅的感觉了,上一次还是在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怪不得总说莫言是中国的马尔克斯(虽然莫言本人并不喜欢这说法)。
- 第一次看莫言的书,感觉有味道。
- 莫言的书,我姑且全按我第一印象评分,这篇最负盛名的,我印象反而没那么深
- 我奶奶,我爷爷,我爸爸。。。我奶奶总是一个性感泼辣极富生命力量的尤物 我爷爷总是一个孔武有力精忠报国的土匪
- 赶时髦看的,还不错
- “奶奶是个性解放的先驱,是妇女独立的典范” 画面感非常强
- 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 魔幻现实主义有力的文字,在人性面前现有的道德律令黯然失色。结尾又回到了开头,像一个走也走不完的故事。
- 第五本莫言。1. 莫言早期的作品翻译腔更加浓厚,惯用“的”字,常常一句话有好几个形容词,或总是用“什么般的”这种句式。2.本书总体还是很野性的,气势很充沛。3.有段比较有意思的情节:“我”的爷爷在日本的深山老林流亡过,跟《丰乳肥臀》中的一段从描写上来看及其相似,不知是别有深意还是无意为之。
- 场景瑰丽,想象奇诡,除开那个在深夜成功潜逃了的中年汉子,每个人都只是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在争斗,无边际的高粱地,是一个宏大的舞台,日本鬼子是一个凶残但是重要的配角,没了这个配角,爷爷和奶奶,会是怎样的主角?罗汉大爷的血性,居然是被东家的两头骡子的忘恩负义所激发
- 个人认为是莫言最好的小说。
- 略略体会到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 好,就是好。没别的话说,没有出乎意料,没有低于预期,就是很纯粹的好。
- 写的好,拍的也很好。
- 个人感觉,较之严格岑和陈忠实,莫言稍逊一筹。
- 莫言笔下像余占鳌这种英雄好汉王八蛋式的人物,真的挺有魅力的。
- 我经历过哭丧。我的姑姑既会拉小提琴也会唱很大声的民歌,但她没有在我面前拉过琴。准备为我爷爷哭丧的时候,收俭队员手提黄色布料长袋快步走近盛尸体的水泥床面,我爷爷最后被洗过的脸上发出黑色,嘴角静闭,鼻毛露出,发散一股寺庙的腻香。我姑姑,我父亲、叔叔、婶婶、母亲,衣着咸淡,以及我和我的堂弟,他是到场亲眷中唯一没有眼泪掉下的人,直到第二天在道公的念白指引下于地重重磕了三个响头也没有哭。我看着奶奶最终被我们拉下来,我的爷爷被封入套袋,顺滑地合拢拉链,推入白色长车,队员“呜呜”地就这样发动引擎,我姑姑的哭丧就是这个时候开始的。我姑姑身体壮实,腔体通透,共鸣发声,不滞于物,胸腹齐震,响遏行云,悲调哀音,颤抖地跌落在地。
- 尼采酒神艺术理论的文学化想象。死亡与生命共舞,狂放的欲望叙事,色彩异常瑰丽奇绝。莫言对语言的把控还是相当见功力的,能收的住是因为采用多部中篇辐射结构全书,没有一以贯之的叙事脉络,这算得上是莫言最好的作品之一。
- 莫言很会讲故事
- 可能欣赏点没有长对,读完心中只有一排省略号
- 莫言的描写还是比较无敌的
- 文字很有匪性,鲜活的生命洋溢在这富含热望的章节里,饱满野性。这是一部高密血浴火的颂歌,歌颂的不是革命(人和世界的),歌颂的是人性的原始蛮荒。萧瑟的杂种高粱世界,逐灭了大跃进时期的残酷,残酷算这世界的本来面目么?千人坑里尽是百姓共匪国军和狗的骨骸,艰苦的岁月里,没有最纯粹的革命…
- 生命力啊..
- 画面感太强了,多少有老谋子的功劳。书和电影完全两种感觉,都很出色,互补效果极佳。
- 张艺谋的同名电影也很有名。
- 野性恢弘,老镜头下一个家族在抗战前后混乱动荡中的遭遇经历。战争场面离奇古怪,多有感官上的描写,在强大的刺激面前,人的视觉听觉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心理方面也发挥着作用。一些离奇古怪的情节,给这个家族这片土地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回忆性质的文学,又有人的口诉演绎成分,打鬼子,斗土匪,挑战官府,战野狗,情感纠葛也极丰富复杂,粗鲁的两性关系,本能般的爱恋情仇,也全书抹上一笔厚重而又鲜活透亮的色彩。较之电影,情节丰富得多(莫言实是色觉味觉听觉非常敏锐的人,文字刻画也很传神),人物性格也复杂得多,但是给人感觉有主线不够明晰,跳动过于强烈,虚幻与真实之间的界限也常常模糊不清,有一部分(成麻子、耿十八)的故事实在不知所谓,另外,家族成员之后的命运也没用交待,感觉不够完整具体。
- 文笔犀利 读来太过沉重 心塞
- 又看哭了好几次
- 莫言的那种红色的生命力
- 九儿!九儿!九儿!具体当时读的感受已经有点记不太清了,就记得九儿这个坚强有智慧的女性形象,莫言的很多作品都在刻画女性在逆境中的圣洁与智慧
- 全是花里胡哨的荷尔蒙呀
- 这文字,这节奏,结实大气,就和开片写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英雄好汉王八蛋一样。电影片段般的情节交叉闪回,不能停不能断。另外谁能告诉我,到底啥叫魔幻主义??侧重的问下,挖掘机技术哪家强?
- 高中时候读过的第一部莫言作品,只记得是很神奇的感觉,就是神奇
-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蹉、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惊艳的文字,史诗般
- 引起生理不适
- 高密色彩分明
- 这笔法,这功力,没话说。
- 文笔浓郁 初露惨状
- 往羊屁眼儿里塞子弹——绝了!莫言的书貌似都是一个套路。“我们感情上的游击战首先把自己的心脏打得千疮百孔最后又把对方打得千疮百孔。”200609
- 喜爱书中的草莽英雄。
- 人性薄的如一张纸
- 语言极富冲击力,带着黄土红高粱的野性蒙昧,触动人心。节奏极好,张弛之间引人入胜。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结构模式,倒叙中有倒叙,时不时来一段插叙和旁白,结构上的嵌套有时让人觉得冗余,影响阅读体验。
- centre of personal memory or a negligible corner of offical history..sees his family members on a larger-than-life scale, judging them not by what they do but by how they carry out their deeds..."minimizes" them by hurling them into huge torrents of national disaster, showing how little individual effort means against immense historical forces. 124
- 未见《红树林》那样张牙舞爪的欲望,比较原生态吧。
- 我读的是新一些的版本,但在豆瓣找不到,姑且在这儿写几句做个标记。小说是豪爽的粗犷的原始的,庆幸自己没有用所谓文明世界的眼睛去阅读。被文中战争的现象所震撼,但小说更想阐述的应该是人性。这本书对我来说看起来并不是很痛快,因为很多的描写打断了剧情的叙述,但又不得不感慨莫言文字作用的得心应手,用不残暴的词汇却最表现出残忍。
- 六年级时读的 只记得那种梦境试的碎片描写方法 很有特色
- “我爷爷,我奶奶,我二奶奶”的故事最好看,二奶奶的死最让人难忘
- 以前去过高密,大概因为是冬天吧,没有很强烈的色彩与生命活力。不过高粱、玉米垛子倒是随处可见。曾有人跟我说艺术带有死亡的气息,但我其实抵触生的活力——洋溢着的生命的热情,每天无尽的琐事却也活得热热闹闹满心欢喜,没有界限的亲密,非常接地气的世俗与龃龉,这些使我痛苦。莫言的文笔真好啊,可堪“华丽”的称谓。
- 一种对美的肆意亵渎。仅《红高粱》一篇。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对高密突然有了一点点小向往,去看看那人把高的高粱,在红色地带翻腾。看奶奶的轿子,和罗汉大爷被扒皮的地方……
- “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 不如看电影。
- 红高粱家族里带给我一种不适与震撼和上瘾
- 这是研究生期间看的一本书。莫言的文字风格很鲜明突出,他当得起一个诺贝尔。同为乡土主题的作家,文字风格上我更喜欢贾平凹、孙世祥
- 有非常奇妙的颜色描述,挺有想像力的,且具有阳刚气,我喜欢。
- 高中读的图书馆里一本厚破书。。
- 在语文课上看的(老师上课太水,害),是很老很老的版本,好几次看到一半都强忍下呕吐欲继续看,不是因为写的不好,是写得太好了。每一枪射出去的子弹每一刀刮下去的肉,都像是直逼我的眼前。罗汉大爷被凌迟的那一段我猛灌了几瓶水不小心跟老师呛了几句才把心中的恶心和愤恨缓过来(这个行为不提倡哈)这种描写,粗旷却细致深得我心。太喜欢了。
- 原始自然的语言感受到那个年代的气息了,罗汉大爷始终是我心里难以抹去的角色,主仆之间的忠诚是美德也是糟粕吧
- 通篇的亮点在最后冷支队的出场呀!人拼死拼活搞了几个日本鬼子外加一个将军,还搭上了情妇,冷支队这一出场,哗
- 阅读量太少,没有评判标准,随便打个印象分吧,感觉还是电影改编的好
- hentai
- 虽然不是第一次接触莫言的书,但还是很过瘾。2014-5-4
- 神一样的开篇
- 偏执又张狂 真实又觉得 无可救药
- 确定莫言得奖不是因为翻译得好?这语言看得我要捂眼睛哦 原始自然的粗犷和粗俗是两回事好吧 和《白鹿原》都差着几段台阶
- 骡子、狗、黄鼠狼、狐狸、夜猫子,还有高粱、酒、子弹之类的隐喻,真的绝了
- 读过的莫言的几本书里,唯一喜欢的一套
- 泼辣 “在进步的同时 我感到种的退化”
- 莫言来讲座的时候我就赶紧看了他的书 读完心情挺不好的
-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抛去崇高的道德感,丢掉可怜的民族自尊,不论美丑,不论善恶,虎狼横行的江湖,弱肉强食是生存法则.卑微也好卑贱也罢,狂放也好张狂也罢,最终,依靠本能和基因取得胜利.
- “在某种意义上,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
- 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
- SOAS. 山東文藝出版社硬皮上下本.
- 我爷爷,我奶奶,莫言,你是我大爷!要没这一本书,多少人的历史地位骤降……某张某姜某巩……
- 语言:狠辣的暴力美学/叙事:“我”的视角、“多年以后”的时空交错(不是以“我”的视角,而是以“我”听来的父亲童年经验里知道的“爷爷奶奶”的传奇经历,童年的是非逻辑的,转述的)红高粱与高密人民的互文/生机勃勃的人、狗、酒/新历史主义小说,个人私欲与革命历史的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