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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喜欢哈代,诗人的语言,戏剧化的对白,哲人的思辨,宗教家的悲天悯人,我用两个小时读完,有迷人的比喻,有精彩的内心独白,用思想的实验告诉我们什么是可能,什么是现实,在小说这样思想的实验里,我们得到了一种解脱人心的解脱。。。。
- 有空还想再看一遍
- 太久之前看的了……只记得开篇压抑的荒原……
- 原谅我给最爱的作家之一哈代的作品4星,因为它实在是配不上5星,这讲的是一个配角的备胎故事。主线的力度实在是弱的可以。如果不是哈代写的,我顶多给2星。。。
- 他们二人虽都不满现状,都具有超出荒原人传统习俗、思想的“现代”意识,但是彼此仍格格不入。这样的一对青年男女,多半出于外貌上的相互吸引,再加上初识阶段彼此的误解,在一时的感情冲动之下结为婚姻伴侣,他们婚后的冲突也就更加激烈。又是命运的拨弄,这种冲突不仅难于因势利导地得以排解、消减,相反却愈演愈烈,最后必然酿生悲剧。
- 哈代是个好同志
- 震撼的Egdon Heath,毕业论文让我对它深刻了一把
- 大量的环境描写,然而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赌博的那一段。大雨滂沱的高潮部分写的真的太好了。所有的巧合背后都隐藏着某种必然。
- 哈代的荒原印象深刻。男女之间的Battle纠纠葛葛。众多人物,用了一个红土贩子来串联像哈代本人。说实话,最后一卷,克林在老婆死掉后想娶堂妹有点掉三观。
- 哈代真是草木关情的天才,风景描绘到这个份上确实无可超越。尤真是一位足够意志坚定的独立女性,爱情观和怀尔德夫其实是绝配,他们追求的也许都是不负责任的愉悦激情。他们死后的剧情就因为少了这种热烈疯狂的人而变得平淡无聊,荒原上只剩下了日复一日遵循旧生活方式的人。
- 一起没有成功的私奔
- 【藏书阁打卡】很久没读过这么正经的一板一眼的小说了,之说以所他正经,是因为他严格的遵循了在语文教学中老师所讲授的人物、情节和环境三要素来展开小说写作。小说的以爱敦荒原为背景,以姚伯从繁华回归到荒原为开始,以爱苔莎从繁华到荒原又想回归繁华为矛盾的中心,本书从情节上来看线索清晰、明了,似乎不存在什么亮点,但书中内容对爱敦荒原景致的刻画和荒原风俗的再现却让情节有了特俗的魅力。尤其是一开始,祝火旁边跳舞的一幕,以及结婚跳舞讨喜的习俗,读来让人觉得十分惊喜。也许对于小说来说,环境、人物和情节只要任意方面做到了极致,就会有不一样的美感。
- 2019.06.11 哈代的文风像青灰色的荒原。维恩可爱。
- 很久之前读过,还是偶然间再一个旧书摊上发现的,当时一起买回来的还有好多其他的书,认真读完了的就这本还乡和另一本美国现代侦探小说,当时读完就很喜欢还乡,真心推荐大家有空可以去读一下!
- 理想主義者的悲劇
- 昨晚终于看完了,前面一半实在把我看得好困,哈代实在不是我杯茶
- 文笔让人读着舒服。
- 这人怎么能这么细腻妥帖啊
- 如果我想找一位老师学习写作,那么哈代绝对是不二人选
- 哈代可真狠,好好的巴黎公子和乡下妹子的故事被剥去了外衣只剩下一场还乡悲剧。尤斯塔西雅若在巴黎该是光彩照人的女人之一。
- 如我们身处的生活,发生的事情是没有指引它们都去往好的方向伸展的,悲惨事情的构成最初,是没有人停止一切的继续的。
- 沧海改易,桑田变迁,江河湖泽、村落人物,全有消长
- 想想把莎剧的剧情和心理活动全部用旁白说出来,顺带在小标题的时候剧透一下,多恶心呐。
- 谁能指出一片海洋来,说它古远长久?日光把它蒸腾,月华把它荡漾。 它的地面,既不是峻陡得要受风吹雷震;又不是平衍得要受水冲泥淤。
- 哈代的比喻真是绝了,还有种不显山露水的浪漫。
- 第一次讀哈代。
- 我第一本接触到的哈代,初中时候看不懂看了无数遍也不懂,只记得看的时候淡淡的忧伤弥漫在书里,尤苔莎总是不开心在荒原游荡,还有红土贩子。现在花了三天看完了。没有大喜大悲也没有大善大恶。尤苔莎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女主,因为她可以在痛苦中作乐在讽刺中高兴在嘲弄中大笑!
- 环境描写绝了 从开头就开始大力渲染的荒原气氛使得最终趋于毁灭的结局毫不突兀,似乎只有绝望才能配得上荒原上呼啸的风和连绵不绝的雨。 主人公的命运是注定的。 除了最终红土贩子的结局我不太爱。 作者说他本来的结局就是在荒原上销声匿迹,这太适合他。他是聪颖又极有道德感的角色,似乎参与了一切然而又时时置身事外,当尘埃落定时,他就该退场了。 当然,最终还算是好的结局也很合适这样讨喜的角色。
- 看哈代的时候总觉得这辈子不去趟荒原就白活了.
- 早期作品 一般
- 16岁离校,做了五年建筑行业的学徒,又在伦敦做了五年建筑师,期间写诗,卒,27岁在乡村写了本没有问世的小说《穷汉与小姐》,后遇贵人,《远离尘嚣》名声大噪,乡间生活比较讨喜,转型碰壁,45岁结束租赁生活,《苔丝》、《无名的裘德》(最后一本小说)饱受恶意,再写诗,成功,史诗剧《列王》。妻子死,写了一百多首哀悼诗,两年后,以74岁高龄迎娶35岁弗洛伦斯。晚年富贵,伍尔夫徐志摩为座下宾,死后葬于威敏斯,心脏埋于家乡。 1878 除了维恩,人物性格都还蛮真实立体的,各有各的可厌之处,哈代喜欢直接剖析人的性格,还有大量地运用典故
- 故事简单,人物不饱满,过多的描写情景和观点。
- 最好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浪荡就浪荡,还乡就还乡,不要被所谓的爱情和幻影迷惑了头脑。尤其是长得美的姑娘啊,不要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你们都是自以为是的傻瓜。
- 被其‘荒原’的意象吸引,但起初讀起來還是有點失望的。但在全書最後的五分之一故事突然爆發了,讀罷久久顫慄不止。 「我愛過的第一個女孩與游苔莎的性格太像了」
- 2013/1/20——2013/2/2 13
- 为了文学课的presentation,花了三天看完。可是却没有得到好评。
- 悲观主义的代表哈代的作品
- 追求不同的两个人,即使在一起,最终也会分开。
- “一片苍茫万古如斯”,喜欢荒原来自于此。
- 听《锵锵三人行》里久违的许老师提到了这本书。现在看来,《还乡》对我的影响远大于当时读完感动的要死的《裘德》。当然作为一本爱情小说,影响的还是爱情观。精神契合的爱情理想到目前为止仍主导着我对爱情的追求。
- 十一月里所刮起的这一阵阵悲怆的风声,听起来跟一个九十岁老人喑哑的嗓子里唱出的声音非常相似。它是一种嘶哑的飒飒声,声音干枯,薄如破纸,它从耳畔刮过,让人听来声音是如此真切,这种久已听惯、被风刮过的荒原的边边角角所造成的飒飒声,简直让人可以用手触摸到。它也是无数细小植物北风刮过后一起发出的声音,这些细小植物既不是茎干、树叶、果实、叶片、荆棘、地衣,也不是苔藓。
- 最大的悲剧是每个人都是被害人,你不能责怪任何人
- 游苔莎这个女人就像我自己一样,耽于幻想,好逸恶劳,但活泼泼的。爱敦荒原的凄静辽远的气质真让人心醉。小说的开始着眼于荒原,像电影镜头慢慢拉近,由点及面,光线照射到主人公身上。极富镜头意味。前半部分舒缓,以外人评论交谈引入,后就变得激烈。写男女之间的情挑和暗流涌动,哈代是个好手,爱情在他笔下是个常读常新的主题。结局呼应开头的结婚庆典,结构完整。小说里一连串的巧合矛盾冲突的制造也许是这部小说轻而易见的弱点所在。叙事线索渐渐凌乱了。但游苔莎这个人物到底是立起来了,这是这部小说最大成就。爱敦荒原的自然风光真让人心醉神迷!The return of the native三十九万二千字,大半天就读完了,我真牛逼🐮🙉🙈🙈
- 心高气傲的她在准私奔中误入水库淹死,曾经她为了接近巴黎接近某男而女扮男装去演戏,她爱浮华的生活。野马看人赌博。婆媳矛盾。克莱姆经历挫折后当起布道者,当年他想办学校,可惜眼睛半瞎。荒原景色。红土贩子万能,一直是局外人。简简单单的故事,乡间物事灵活闪现。
- 看不懂,从麦田发现的这本书
- 目前觉得,哈代的文笔是我读过英语小说中最舒服的。
- 喜欢红土贩子
- 想起了,大学时看过的是哈代的《还乡》,不是艾略特的《荒原》,只是小说场景里面有荒原而已。情节差不多全忘了,只是记得“红土贩子”这个词
- 哈代写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有种魔力。
- 翻译很好,最后一幕两个失爱的男人互相聊天的画面,实在哈代啊!
- 埃顿荒原的苍茫与生命的野性力量还在我的脑海里。 性格决定命运。
- 衣锦还乡很难,没有大智慧扎扎实实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更稳妥
- 喜欢哈代的荒原,故事的背景风格化本就是赏心悦目的事情。
- 哎,没看完。歇歇吧,我明年再看
- 看到四分之三处都一直在嫌作者婆婆妈妈,最后四分之一总算让我出了口气——像一个憋了很久的屁终于放了出来一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手机,那最后的四分之一也会变得无比阳痿;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女子的可爱,必需建立在有独立精神的前提上,否则美貌和高傲也无法掩饰你的贫弱、改变你悲剧的命运(但我不应这样要求一个十九世纪的女主角?);这故事还告诉我们——志趣相反的的人是绝不应相互托付终身的;这故事还还告诉我们——ex神马的,最搞了;这故事最终告诉我们——这是个朴实得掉渣的乡村故事。
- 哈代文集第3卷
- 我好喜欢开头对荒原的描写 带有末世般的苍凉感
- “他经常独自一人在荒原上散步,此时,过去便会用它幽灵般的手抓住他不放,让他去听它讲述它的故事。”
- 高中就很喜欢,看哈代的书就跟看西洋镜似的,你看到了透纳,埃德加亨特,安德鲁怀斯
- 3.5.描写略啰嗦,尤其景物描写太冗长了,也许跟我越来越不耐烦长篇累牍的这类描写有关。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女主虽有可怜之处,我也能理解她,但依然不喜,假如她是男的,或许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吧,可惜在那样的时代女性只有通过婚姻改变命运。人有时就是奇怪而糊涂的,男主母亲如此精明竟然不亲自送钱,男主早已看穿女主只想以他为踏脚石过上巴黎生活并非真爱他本人,他不能满足女主愿望可还是选择跟女主结婚,而女主已知男主八成不会回巴黎、至少不能肯定男主婚后会回巴黎还是同意了求婚。所以一连串的悲剧完全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每个人的一点小差池就像一小块多米诺,力量小可后果震撼。谁都有错但又都无辜。唯一让人感到最温暖而安慰的人物就是托马茜的护花使者红土贩子了,感谢书商为了销量说服哈代增加了这人,不然这小说得全是绝望的悲剧人物
- 姑娘啊,不要想太多。野鸡就是做不了凤凰的。 同样是很作的女人,哈代写的就不那么让人烦。所以我才读了下去。 荒原其实也是让人恐怖的吧。也不能完全怪姑娘想过大城市的生活。
- 又是一部描写城市乡村冲突的作品,哈代永不厌倦的话题,但与他的其他同类相比,这部反城市化的色彩更浓厚,通篇充满了晦暗感和宿命观。个人更喜欢《卡斯特桥市长》。
- 克莱尔母亲的反对挽救了克莱尔,尤斯塔西雅恶有恶报。
- 每个人都没有错,但结合到一起就是错了。五个人的纠葛,以两人的死亡画下了句点。
- 看了豆瓣简介发现原来克莱姆才是主角?最近给别人讲故事总是喜欢用女屌丝男屌丝代替女一男一,比如是一个渣男在两个女人中间摇摆,结果其中一个心气较高的看上了海龟的高富帅,渣男只能和另一个女的在一起,比如克莱姆开始说自己把表妹看做情人的时候我真的以为他是来帮他表妹逆袭的。。开头的铺垫拖沓又无聊,要不是因为去上通识课绝对不会看完这本书。
- 可怜的女孩,嫁给一个傻逼,眼瞎。
- 是命运阴差阳错,抑或冥冥之中的必然……喜欢作者对荒原的描写……
- 埃顿荒野的广阔、荒凉、贫瘠、孤寂,孕育出丰富的人性,无法指责什么,即使是像怀尔德夫。 但我真的好讨厌他啊!还有尤斯塔西亚。
- 有好些年没有看经典的名著小说;关于荒野的描写让人着迷;故事的悲剧。
- 性格决定命运,主人公都是和他们所在环境反差比较大的,最后都逃脱不了悲催的结局。作家的文字描述的景色令人向往呢
- “我跟生命做了一笔很坏的交易。” “这种爱情也只会是一株生长缓慢费时费力的植物,到头来也长得又小又弱,就像一只在秋天孵出的小鸟。” 比起尤斯塔西雅的激情,托马茜的隐忍更让我觉得她把婚姻当作了一笔交易。
- 叹惜游苔莎,期待在一次次抛弃和被抛弃之间体味存在,无福享受稳稳的幸福,在最快乐的时候,心底仍是慌乱,不确定和迷茫。PS。不喜欢王之光的翻译,也不喜欢哈代啰里啰嗦的景物描写。
- 很同情尤苔莎这个悲剧人物,有个性有追求有什么错!可惜那个时候的女人除了用婚姻改变命运之外,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克林是个理想主义者,“一个人的理想只宜部分超越时代,心愿上若成为彻头彻尾的先锋,对于名声将是致命伤。”所以注定是悲剧。 托马琴最终得到了幸福..性格和环境唯一相容的一对....人生苦短,多读经典……
- 唉 真的不能算是个爱情故事的爱情故事
- 一直深爱的小说,为着我的“夜之女王”Eustacia!
- 资本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城乡矛盾……呃,纳斯塔尼亚姑娘挺萌……
- G点藏在P193
- 哈代没让我失望
- 哈代拥有独特的人文深度,他的作品能赋予悲剧生命力。《还乡》中,他化身为广阔荒原的一缕风烟,跟随开头老舰长路途偶遇一架马车,相伴而行,再到一场盛大的篝火,引出韦狄、尤苔莎、托玛沁、红土贩子四人爱情的博弈游戏,种下了悲剧的苗头。而男主角的还乡,又神奇地结束了这场情感纠葛,同时浇灌了悲剧的生长:不可求的理想燃起了与荒原不可共存的燎原之火,毁灭于人前。
- 这么好的故事,居然没拍成电影。 用睿智来形容哈代太过苍白,但是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对男人、女人、老人、孩童,主角、配角,都太过真实,竟又恰到好处。
- 哈代对笔下的女主角都狠,但是出于爱,她们的结局如果不是这样的悲剧性反而是亵渎。喜欢尤苔莎,也理解约布莱特太太,约布莱特太太的死具有象征性寓言性,有些毛骨悚然,很有画面感。哈代没写她被蛇咬伤的经过,摈弃了雕塑艺术的动感,而是写她死后的宁静与众人明灭的脸庞,更有油画质感。
- 看了好久才看完,是我看的太慢了。还不错,有点意思,表现了很多的爱情之间的计较和较量
- 一目十行地看了,开头很枯燥但是第三卷之后就精彩多了。个人不太喜欢哈代的叙事风格,略显沉闷呆板。不过经典依旧是经典,这就属于那种每个人都没有错然而却产生了悲剧的故事。不知道曹禺写《荒原》的时候是不是受过启发,来自他国的婆媳矛盾与城乡冲突,不切实际的理想不可调和的矛盾,历经磨难的爱情
- 读的是人民出版社
- 反抗命运的人,往往在命运的罗网中越陷越深,离自己的毁灭也就越近。
- 一直猜测哈代受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影响,后来发现确实如此。哈代在幼年的特殊经历和精神创伤更加深了其悲剧情结。哈代还有浓厚的乡土情结,作品中人物很多表现为对故土无比的爱或憎(排斥)。
- 年代太久远吗?我的那个版本竟然找不到,当年看了两遍
- 哈代的小说固然好,然而翻译假如把“尤利西斯”译成想半天才能看懂的“乌利希斯”,这感觉总是很怪的。加上哈代喜欢用古典典故,搞得读起来很不爽。
- 爱情是怎样的欢悦。。。
- 天哪太好了。
- 某些我没听说过的植物必须通过百度搜索看过图片以后,才能慢慢在脑中形成对荒原的印象。阅读的第二感觉,是无奈。当我遇到无数个不认识不会读的字和词语之后,我的脾气彻底被我的倔强打败了。于是拿出手机、笔和本子,查阅和记录下所有的生字词。所以我看得很慢,每天只能看一章,也就五六页左右。看多了,便开始抗拒,一个字也钻不进脑子。朋友说,外国作品是要慢慢品的,确是如此。
- 还乡让我读出了韩剧的惊险与刺激感。人在感情中会被太多的东西所蒙蔽,相貌,金钱,家世乃至一时的激情。但最重要的还是你对未来的想法和价值观。这些不相同,就算再怎么拥有一时的快乐,也不会长久。最后还想说,善良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
- 拜读维多利亚现实主义文学。哈代的小说别具匠心,其中最值得学习的就是电影镜头般独到的感受。在威塞克斯文学里,在荒原上,作者擅长使用拉远的镜头描写,来展示荒原的苍茫,人的神秘和渺小。不得不说这和不列颠气质相似。文中的故事情节主要是两对夫妻互相之间的纠葛,故事设计尚可。
- “身居荒原而不去了解荒原生活的含义,就好像是同一个外国人结了婚却不去学他的母语一样。”尤斯塔西雅正是这样漠视荒原的人,她眼中看到的只有庸常生活发散出的令人忧郁的气息。同样的环境,对一切都感到心满意足的托马茜而言,或许如一首诗,但对具有反叛精神的尤斯塔西雅来说,却使她变得乖戾阴郁。而也正是她的悲剧,她渴望巴黎不平凡,恰好这时,年轻聪明从巴黎回到孤寂荒原的克莱姆进入了她的生活,她设想着与他的爱情、结合将是逃离这荒原生活的开始。一个渴望出走,一个安心回归,他们都想丢弃一种生活而去过另一种生活,可那种他们渴望的生活并不比他们以前了解的那种生活更好,只不过有些不同罢了。哈代讲述了两种命运的殊途同归。大海在变,大地在变、河流、村庄,以及人都在变,只有荒原依然故我,犹如苍穹中的繁星一样。
- 还是喜欢老版本
- 不错的故事,够纠结的
- 2007.11.29
- “必须同时代结合才显得不平庸的小说。”
- 哈代写作有文笔有至情,尽管讲的故事都差不多,但总是那么动人
- 断断续续读完: 1. 哈代和艾米莉•勃朗特同为“荒原的诗人” 2. 尤斯塔西雅葬身荒原之后 这个世界彻底变成了好人的世界 也失去了激情 3.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之亦然 她可悲之处就在她的独立意识只能通过寄生的方式来寻求一线可能
- 哈代真的算是标准二流小说家,当陀思妥耶夫斯基这种算是一流的时候。
- 原乡人系列。爱敦荒原在荒原人的眼里俨然一种人格,变幻莫测,千年屹立,古朴原始,不容外界打扰。而克林从时尚的巴黎回到荒原,目的是改造荒原,想让人成为荒原的主人,最终以失败告终,荒原并不仅仅是荒原,它更是一种来自远古的一个传奇,这个传奇流淌着一代代人得血脉,荒原,和人,和历史,浑然一体。而游苔莎时刻想远离荒原,可以说是不惜一切代价,她虚荣,焦躁,只想在巴黎的舞台上风华绝伦,她首先就把自己凌驾于荒原之上,认为自己高于荒原上的任何东西,她抛弃了荒原,而她也是荒原的弃儿。最终故事以悲剧收尾,意料之中,生存和环境,血肉相连,互相尊重。
- 太悲伤了 难过的无力再看苔丝 让我缓和一下吧
- 对于荒原的描述真的很贴切了,很想去看一看。游苔莎实在算不上包法利夫人式的妻子,只能说是一个女人在那个年代被社会裹挟,虽有对浮华生活的幻想,又有自己的尊严,再加上被客观条件所制约,想更迈进一步却又不能。虽不比包法利那么放纵欲望,却更像我们身边的一个个小人物。怀尔狄夫真有些伪善了,但却又很真实。
-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谜,一直以来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那片荒原的描述,夜行的人们穿梭在荒原上,很神秘很有异国风情,故事情节也很曲折,有点儿压抑,又很吸引人。
- 在回乡的途中,读完了《回乡》。
- 书中的比喻手法很新鲜,妙
- 文中大量的景色的描写就预示这是个悲剧
- 70页还没交待出女主人 130 页男主人出现 好看!!!
- 哈代的作品读得不多,文字很喜欢。
- 挺好,至少让我明白了资产阶级的爱情是不可靠的。
- 依旧那么充满巧合与惊奇,充满无奈和悲伤……
- 在托马斯哈代的小说里,所有的人物都是景色的注脚,他写的不是威塞克斯荒原上发生的故事,而是威塞克斯荒原的故事。
- 以后得空了 一定要把英文原著拿出来重新细读
- 哈代的小说,总是于无声处言悲,人的命运是如此地不可捉摸。《裘德》一书更深刻。
- 尤斯塔西娅让总让我想到艾玛,和自己的幻想结了婚,而后迅速失望。但她却比艾玛收敛的多,心思活泛行动上却始终被道德禁锢。
- 哈代的比喻真是绝了,还有种不显山露水的浪漫。木心推崇哈代,说“他的作品好到,在这个路子上让我看到绝望为止”
- 嗯,坚持着看完了,无论是荒原的亘古还是人物的情绪,完全没有引起共鸣。这就是阅读外国文学时无法跨越的情感鸿沟和文化障碍,再加上翻译后文风文笔也丢失殆尽。只能说是是一次失败的阅读体验。
- 小叶推荐的,巴黎梦
- 尤斯塔西雅就应该去巴黎做一个交际花,怀尔德夫则是她无数恩公中的一名,这样所有人都幸福了。
- 纯粹被书名给吸引了,看完之后发现并不是我想的那样,有些失望,觉得还不如去读读瓦尔登湖。
- 到不了的都是远方,回不去的才是家乡
- 故事主干牵强粗糙,人物心理描成了话外音,转到作者口气上去了,假而腻味。文体和写法太糟了。次要人物和情景描写很棒。偶有神来之笔。对话拗口无比,翻译晦涩拖沓,更加重了这一点。《苔丝》印象不错,再看一次。
- 突然好想再看一遍
- 青年克菜姆厌倦了巴黎的都市生活,怀着开办乡村小学的美好希望,返回故乡埃顿荒原。
- 木心说:“少谈主见,多记印象。”我对还乡的印象就像看了一部田园风情的电影,镜头忽远忽近,视角跳转,剧情也蹑在后面推进。对女性性格的深挖,是我永远看不腻的题材,哈代同时也揭示了失去互信的冲动感性对生活的毁灭。
- 于马兰,16:55
- 哈代的命运是不起眼的,甚至是低于人类的,是藏在各种选择中的错误。败于此种命运之下,让人不甘。
- 哈代的书都写的是善良的人在不同时代的悲剧
- 回不去的“乡”。
- 世人也许会含泪称赞电视剧皆大欢喜的结局,然而无法挽回的悲剧却更能点亮人性深处隐而欲发的火星,因此,自古以来,传世的文学皆偏爱悲剧。克莱姆先是失母,又失去了挚爱的妻子,悲伤接踵而至。巨大的悲痛曾使他一蹶不振,一度徘徊于寂寞的荒原。然而璀璨明亮的生命之火的熄灭却催生了另一颗细小的嫩芽。剧痛使他的外表愈加憔悴,却也令他的心灵更加明亮,生命愈发洗练。从此,埃顿荒原少了一个衣锦还乡的天赐之子,只留一颗肃穆的生命禹禹独行。
- 哈代的语言无与伦比,翻译已然非常好,但还是会遗漏一些隐喻。原著阅读有些难,特别是穿插的古英语单词。游苔沙更是难得的有个性的女主角,她和这一片荒原都太迷人了。
- 爸爸最爱哈代,然而我一直无法理解…不过觉得这本书非常有性格
- 就算老师反复强调尤苔莎的形象体现了人物对于命运的反抗,我依旧是不欣赏这样的人。过于自私,本身就是一种作茧自缚。
- 爱虚幻如泡沫,在荒原里显现的是欲望的本相
- 开头太惊艳了!爱哈代笔下的黎明的荒原,有山顶上的剪影,有燃烧跳动的篝火,仿佛置身于那片原野之中,感受那些悲欢…很喜欢假面舞会那一段,改编成电影的话应该是一个亮点……不想给尤斯塔西雅扣上绿茶婊的帽子,她只是想要更好的生活,她向往巴黎向往大都市,而男人,是她达到这个目的的唯一手段,只要哪个男人提起巴黎或是与巴黎有关她就会眼前一亮…不知道她是死于失足亦或诅咒,还是自杀,作者没有交代,她最终一无所有,遭人唾弃,她确实对多个人动了真感情,她确实不懂割舍,她确实贪心,但在那一片荒原上,她也只是个无助的女人……
- 我是哈代的脑残粉
- 哈代,补标。
- 约布莱特有着一张病态的英俊面庞,骨子里则是个顽固的乌托邦分子; 尤斯塔西雅看似慵懒冷艳,略带忧郁,内心却火热奔放,压抑着野性的呼唤。 两人的性格特点暗合了埃顿荒原得天独厚的气质——苍莽,孤寂,却又处处挣扎着生机,植被迎着风雨顶出地面,兽禽为了极有限的资源无限搏击。条件恶劣,但无妨埃顿成为希望之地。 另,哈代的状景也是蛮拼的,道一句空前绝后都不为过。与之相对,故事则狗血的过分了(当然小200年前的读者总得没肥皂剧看)——按国情,中译名非改成《埃顿荒原之婆婆、媳妇与小姑》或者《宫·锁荒原》不可。
- “爱之余她就好像一支强行针能驱走她生活中的孤独空虚”
- 很久没看小说导致最近看一本就给一本五星> <
- 一幅埃顿荒原画卷。哈代对景色的描写简直好看到让人哭泣(对于从来对书中景色描写表示忽略的人来说) 不论是《苔丝》里的富润谷还是《还乡》里的埃顿荒原,风格巨变,真想去体验一番。 而把人和景统一起来更是浑然天成,不得不说,这本书可以当做练习写作的必读书。
- 读哈代的文字就像坐在绿草如茵的艾顿荒原,身旁有石楠花,峡谷外是平静无波的深蓝大海。正是黄昏,一切是朦胧的紫金色。
- 风景很美……
- 竟忘了标记。戏剧化的对白太适合读出来了。
- 像我这么浮躁的人读各种描写都超细致一个天空草地能写快十页的哈代就是不可能的 在加上我储备这么低 看什么名词都发慌 所有隐喻全不懂
- 为什么简介直接把女主说成了碧池一枚,没有那么简单好嘛
- 诗人描写时的想象力就是不一样,看了第一页就这么想
- 哈代最喜欢写这种资本主义水深火热里面悲惨小孩的故事了
- 「我希望得到的所谓生活——音乐,诗歌,感情,战争,以及世上所有伟大命脉中流动的种种令人激动和兴奋的东西——难道说太无理太过分了吗?」 尤斯塔西雅那么想去巴黎,可最后都没有见到巴黎。 我读得好绝望。
- 欧洲乡村的女孩子,哈代描写的实在细腻啊
- 度过序,被第一章的风景迷惑,第二章的文字没有都懂,之后放弃
- 这还挺符合现实社会的,也许这就是人性吧,你住在农村向往大城市,可住在大城市的也会向往农村生活,剧情跌宕起伏很不错
- 因为木心的文学回忆录来看哈代。笔下的荒原横纵广阔,没有时空失衡的感觉,人物错置其间,在昏暗下午看完一部书仿若观赏舞台剧。
- 小说读完感觉很好,每个人物都很有自己特色,我最喜欢维恩 因为他的性格真的使我欣赏和敬佩。
- 读了让人感到很舒服
- 埃顿荒原成为提及现实主义会举起的例子自有其原因,哈代写英国风景是真厉害,又风又雾又雨又荒芜又狂暴。但是故事和人物冲突普普通通(或曰太过克制),悲剧性还没有苔丝好。
- 在我还仅仅把读小说当成听故事的那个时候,我读过的小说当中,最好的也是最难忘的应该就是这个!
- 应该是“听过”。。因为爱Snap,所以听完了这本书!
- 感觉那个时候的文学作品真是啰嗦
- 故事不是我喜欢的故事
- 你会发现,山丘上那个背衬蓝天的人其实并不孤独。
- 一场意外的悲剧平息了所有的纠结
- Eustacia死后,整个Egdon荒原在我心里就空了,死了,所有活力似乎都被抽离了,即使最后一部分极力想描绘的是作天作地的女一男二死后,荒原恢复从前,岁月静好,乡民淳朴,的景象,可是我感到的是苍白和无望。哈代对他笔下人物的judge很不能苟同,似乎都在教导女子要安分守己,不可有过高眼界,不可耽于幻想,不要过分追求浪漫,遇见个老实人就嫁了吧,否则下场会很惨。在远离尘嚣里是,在还乡里也是。但他的景物描写、比喻、冷幽默确实是绝了。
- 由木心先生的推荐而来~哈代的描写确实细腻
- 哈代是天才的悲剧作家
- 少年时代对哈代这类作家不以为然、现在读来依旧只有淡淡的哀愁,英格兰荒原的爱情显得局促而陈旧。空间和时间上局促,人物对话的陈旧和造作,让我对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始终喜欢不起来。
- 并非很精彩的故事,但研究了一个非常严肃的课题
- 很不错的值得认真对待
- 诗人的语言总有种不可言说的魅力,比喻这的好棒
- 不知道为啥,还是蛮喜欢哈代的几部作品
- 太慢了,弃了,可能是在国内的原因。
- 家乡的土地是不变的情怀,永远的根。
- 好作品,不逊于苔丝
- 确实有点晦涩...
- 画面描写得非常好,特别喜欢红土贩子.
- 初中时候家里不知道从哪来的的一本外国小说。当时觉得乏味,看不进去,现在到是很想再看一遍。
- 爱情、生活与个人观念怎样才能达到一个调和?
- 哈代的小说总是把主角的经历写的很惨。《苔丝》中苔丝的受辱导致的两人的长久的分离与折磨;《裘德》里裘德的肺结核病,以及孩子们灾难性的死亡。《还乡》的前半段舒缓平静,到中程突然巨浪一个接着一个,矛盾终于完全的展现在了眼前。在看本书的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这究竟是性格造成的悲剧,还是环境造成的悲剧? 整本书,而其他角色除了红土贩子韦恩,每个人身上都有问题。克莱姆的太过理想化,他妈妈的门第之见,还有只对儿子自私的爱。托玛茜的愚蠢,还有从她姑姑那遗传来的,做事的那股风范。怀尔德夫的只有欲望没有爱。而对克莱姆他妈妈在她死时那股愤恨也都没有了。
- 是经典的英国小说,一定意义上的悲剧,充满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