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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过程异常痛苦且艰辛但是终于读完了……还是很受启发的。
- 怎样政府才合法?保护公民财产。
- 可以与霍布斯相比较的人物~
- 记得是刚上大学,法理老师推荐。当时读的十分痛苦,因为根本的概念跟脉络根本没有建立起来,完全不理解什么父权什么自然法,更别说里面隐含的一些基督教概念了。后来古典ZY主义入门了,再读才发现是一本清新易懂的常识集,这次重读又翻出来跟北大社的译本对读了一遍,我可以说这个译本(乃至商务的很多译本)应该更新了。洛克(乃至整个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的东西,跟欧陆的理性主义思辨完全不能比。但好就好在洛克讲的是全是常识——“国家的目的是保护公民财产”、“没有代表不纳税”、“政府权力应该分立”等等。“重回五四”没有必要了,我想至少我们应该——“走到洛克那里”,而不是渐行渐远。
- 【今年第13本】看完洛克就会想要看霍布斯
- 立法与行政的分离,最高权力机构不行驶权力,为之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奠定了基础
- 洛克《政府论》主要反对了君权神授说和绝对主权说。财产私有的合法性在于财产私有可以提高效率,也因为私有人们需要建立契约来保护财产。因此洛克在同意基础上建立的契约以财产为最终标准。洛克承袭了霍布斯,格劳秀斯关于自然状态,自然权利和自然法的核心内容。在霍布斯自我保存的基础上,洛克细分出了财产、自由、生命三种自然权利。洛克虽然反对君权神授,但是洛克的自然权利却依赖于“上帝”,自然权利神圣不可让渡,它超于个人之上。在具体国家建制上,洛克利用三权分立来防止绝对君权: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其中立法权是所有权利的核心。在洛克看来,立法权来自于人民授权并以公共福利为目标。经过启蒙到美国建立,洛克成为了现实。
- 洛克对私有财产的执念是非常深了,论述的集中点在于私有财产、立法权、行政权、权力的让渡和收回。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互为平等,但缺乏作为“裁判”的公权力,为了避免偏见和争执,遂让渡自身的一部分权力组成社会和国家。回头再想想哈耶克,觉得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大区别,哈耶克抨击集体主义正如洛克反对个人或集体的暴政。
- 美国政治制度奠基之作,虽然序言部分批判之处不少,完全不影响全书价值;政治权力有别父权,人民是评判标准
- 那个时代的人第一次看到如此学说必惊呼……(好吧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惊呼什么,总之一定会惊会呼就是了(﹁"﹁) )
- 可读性强,可以我好像只停留在表面了哈哈洛克的思想值得细细品味。
- 主要内容:自然状态下的人受自然法支配,平等、和谐、理性地生活着且拥有执行自然法的权力。但当部分人企图奴役别人时就进入战争状态。为避免战争状态,人们把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处罚他人的权力让渡给共同体,组成政治社会。政治社会起源于人的同意,其目的仅仅是使人们能够和平安全地享受财产。政治社会的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但并非是专断的权力,它不得超出政治社会建立时人们让渡出的权力,也不能超出政治社会建立时的目的。立法权以公众福利为限,只得实施保护、不得毁灭或奴役人民。 核心逻辑:政府由人民委托建立,故其行动受到委托目的限制。
- 《论财产权》章除却因文化加权下旧约书部分尤为精彩
- 社会契约论的内在逻辑在于,既然在自然状态下个人有保护而没有损害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权利,当人民让渡一部分权利形成政府后,政府也只能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以及为公共福祉而行使权力,而通常不能损害任何个人的生命权和财产权。本书在论述政治社会起源的社会契约论之外,主要探讨了自然/战争状态、财产权、父权与政治权力(立法、执行和对外权)等话题,篇章之间的衔接做得很好,文笔比较流畅,故推荐。
- 这么多内容。。。我看得这么仓促。。。。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心里都好难过。。。为什么时间这么少。。又逼着我要交作业。。。。。这么点时间让我好好看几本书吧为什么要那么赶。。。。。【其实还不是自己贪心TOT。。心里还不是一边想着,该看的以后总是会看的,这次就先看作业要用的吧。。可是你妹这不一样的嘛。。。。好好看才会有靠谱的感想用来写作业好嘛!%>_<%
- 佩服,1690年思想就已经这样了。
- 虽然,但是洛克的论述没能走进我的心里。
- bc1600+的人写出这种书!!!实在实在是太美妙了! 中国那时还在聊斋志异。。。。。。
- 都要读读的政治启蒙书
- 两年之后重读政府论,最感动的竟然是发现自己的情商和智商都(或许)有所提高。这次只看了下篇,因为借我书的人拿给我的两本都是下篇,而我竟然,当时没发现🙃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知产易老最喜欢的财产权劳动学说,似乎确实是有道理的。洛克以财产权为基础展开,为了摆脱战争状态,人们建立社会和脱离自然状态,“政治社会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财产”。国家的权力被区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其中立法权被视为是最高权力。进而分析了特权、区分了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以及篡夺、暴政和政府的解体等,政府的权力被界定了限度,人民可以反抗政府,并享有最终判断的权利。“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而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我以为是一种在政治上不可思议的事情。”
- 洛克的理论绝非完美的,至少我可以很明显的找出他的破绽与漏洞,或许也正因此,他的理论才可在这世上付诸实施
- 这本书让我这个此前不看书的人开始对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感兴趣
- 意图改变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预设,但并没有给出什么令人信服的道理,依然是脱离历史来讲的,比《利维坦》的论证逻辑要差了很多,反正论证不够意识形态来凑呗,实在不行就拿上帝理性说事(p21,这个理论前提实在是太弱了)。对奴隶的论述强行和自己的观点矛盾(p51,说好了“一个人既然没有创造自己生命的能力,不能用契约或通过同意把自己交给任何人奴役”的呢?);正义的征服和不义的征服区别又是什么?(p113)当然了,不能否认其思想的进步性和开创性,特别是劳动价值论、分权思想等,给后世的思想家们打开了一个新的口子。
- 7分 洛克的思想在17世纪的确很惊人,但现在看来没有太多意义,人总是在进步的对吧。 “如果没有这种保姆式的父亲关心和审慎安排公共福利,一切政府都会因为它们幼年时代的孱弱而消亡,而君主和人民不久就会同归于尽。”
- 洛克的学说没有特别晦涩难解,现在看来都是常识性的,就是啰嗦了一点。但就是这类常识在现在很多人还是视而不见,或者仅仅是拿去作为粉饰的口号。
- 我觉得天朝人应该看的,不是什么儒家经典,而是《政府论》《论法的精神》和《论美国的民主》
- 2020之十:啰啰嗦嗦但很有道理。
- 布尔乔亚的国家留下的是对文明的不满
- 四百年前的洛克还是充满智慧的,他的观点在现在看来也是有很多可取之处,当然也是有一些不可取的。总之,我们的的确确比前人更加科学和进步了,然而前人在某些地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 英国人,你们真的很自信,很理想!看了许多今天的无政府主义者的内心剖白,按照洛克的说法,大家其实比任何一个人更加支持政府论啊~也可以看出我们今天的政府偏离历史的轨道多远了……
- 在君主论的附录里读过
- 个人而言,财产权
- 神授人权,人授政权。
- 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 现代自由主义的底座,窥视新教主人道德的一孔。天不生洛克,(资产阶级)万古如长夜。ps五六十年代老先生们的译文水平后无来者矣。
- 洛克亦是条汉子
- 休谟完爆洛克!哼~
- 思想的光辉,至今仍然烨烨生辉。保护自由财产,保护人的自由平等与独立,将立法权提到第一位,分权的理念。这些思想当然不是完全原创的但是是承前启后的!全书最惹人厌的是开篇的文章,充满了批判但是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这已经是必要且需努力的,目前的中国也应该多一点这种洛克精神,一味的反叛批驳结构财产保护的资本主义的剥削性质,不可不谓是让自己在马克思的理论里变得狭隘了。《利维坦》《资本论》是后续!
- 洛克看到了人民其实是稳定的因素而不是动乱的因素,拥有“迟迟不肯放弃他们旧制度的倾向”;但他没有料想到的是,“偶见的不平事例或零星个别不幸的人所受的压迫,是不会激动他们的”这一状况已经完全被新媒体与煽动家改变了。他更没想到的是,几百年后会形成一个以不稳定性为特点的“学生”群体,知识分子可以通过将反叛的意识输送给社会彻底改变人民稳定的特性。
- 怎么说呢,民主,主权,自由,政府这几个概念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一样难搞
- 就翻译而言,这个版本不错。
- 第一个写《常识》的人,呵呵。今天看白水一样,可是在当年,那就是精神原子弹啊~谁说的来着?没有洛克,我们就不会思考~
- 虽然有些地方没有看懂,有的观点也并不同意,但却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 真的是神展开。以前一直闹不懂的问题,现在大略想明白了一些。果然,小孩纸还是应该多去读原本,而不是只看别人的介绍,说来并无意义。
- 这本书应该选为中学政治课本
- ok了,读完了
- 很难想象当年的人们看到这样的内容是什么心情
- MPA“政治学”推荐书目。洛克之“立”,阐述自然权利(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社会契约论,主张法治国家、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和议会制度。影响极深远,只是关于国家起源的假说还无法自洽。
- 花了很长时间“嚼”这本书,认输
- 政府是為我們而存在的。 3天看完,果然是要被罵才行🐴 😂 看書。有點意思了。 關於接下來的大量閱讀、友情的思緒萬千…
- 第十九章《论政府的解体》: “除非是祸害已带有普遍性,统治者的恶意已昭然若揭,或他们的企图已为大部分人民所发觉,宁愿忍受而不愿用反抗来为自己求公道的人民是不大会慨然奋起的。” “但祸患究竟往往是由于人民的放肆和意欲摆脱合法统治者的权威所致,还是由于统治者的横暴和企图以专断权力加诸人民所致,究竟是压迫而是抗命最先导致混乱,我想让公正的历史去判断。” 一部伟大的著作!
- 以权利为核心的古典自由主义、以上帝为根基的论证、财产权是轴心(生命权被剥夺了财产权都不能被剥夺)、立法权>司法权>对外权。 这个序言……还是有些真知灼见的,有些地方比如洛克为什么以菲儿麦为目标把握的很好,不过还是限于时代,往阶级斗争上靠的太多了。
- 如果说《毛选》算是屠龙术,那么洛克的《政府论》可堪御龙术,思想是伟大的,体系是自洽且完备的,但我想这位老人的内心深处还是充满了不安和悲观,否则最后一章为什么不叫—政府的永恒而叫政府的解体呢?似乎在他看来,人民虽然同意并授权代表人组成一个政治共同体执掌权力,但政府永远地、始终如一地为公众谋福利却是不可能的。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正已宣告了一切现存事物最终都将走向其反面并以一种杂糅的形态呈现吗?未来终究是难以预见的,大多数人还是要生活在当下。
- 1,读此书最困惑的地方是洛克处理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方式。他似乎倒置了两者的关系,“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自然法似乎就是上帝的法。这叫人怀疑洛克意义上的自然法是否真的存在?(参霍布斯)2,文中有几处引用“明智的胡克尔”,但实际上洛克相当谨慎地偏离了胡克尔,他才是那个真正“明智的洛克”。3,“当羔羊不加抵抗地让凶狠的狼来咬断它的喉咙,谁会认为这是强弱之间值得赞许的和平呢?波吕斐摩斯的山洞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和平和这样一种征服的良好典型。”4,此书最后一张以“政府的解体”收尾,而政府能否解体,最终诉诸的裁判者是上帝,即通过一场战争来实现,这说明洛克对于自己谨慎传布的自由学说并非充满信心。
- 洛克和霍布斯的不同之处在于洛克认为政府/国家的建立的前提是保护私有财产,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议会具有最高主权的制度。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马基雅维里观点的范畴。不同于马与霍,洛克对人民的态度是较为宽容的。除此之外,在讨论paternal power,洛克将父母的权力作为一个整体去看待,而不是如利维坦里将男女区分出来,这一点似乎更符合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
- 一颗精神原子弹。洛克用一个下篇来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要从自然状态中脱离,政府为什么要存在,什么是民主,公民的权利怎样被实施。我可以带入自身,但说起来这其实是别人的事,对于我们自己的事,也没见谁出来掰扯掰扯清楚。也许是我眼界浅显,但我确实不知道谁在代表我。
- 了解自由主义作俑者眼中的自然法,自然状态与人权的论证逻辑。论证有很强时代的色彩,也因此批评反而更难,因为很容易会把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概念或想法用于批评并不适用的时代文本上。
- 结论就令人倾倒,论证就一塌糊涂,另外不知为何洛克对财产(虽然是广义的)有着谜一样的执著。
- 洛克支持什么在下篇呈现了出来。自然状态战争状态,出于对财产权的保护我们需要法律和裁决者。洛克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思考的过程总是很温和,但确实是一个敢于批判的人。
- 洛克所希望的,恰恰是英国人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所违逆的,对所为契约精神的呼喊,除了为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做时代的辩护外,不过是一层理想的面纱,或许契约有它的合理之处,但绝不是外人用以摇旗、自己人依据他放下武装的口号,代议、委托、制约的内核在这本书中的论证,相较于霍布斯对无限权利的盲目乐观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留下的“特权”的口子,留待或好或坏的结果产生后,才去补救,当下美国人自己选出来的总统,正在一点一点彰显这种听天由命式民主的弊端
- 从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出发,建构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府设计。自然法基于理性,构成基石,国别法基于经验、习惯和同意,构成上层秩序。政府权力以保护人民权利为下限,人民有权推翻违背契约的政府。 但洛克也深知人民的惰性,并暗中对革命进行了限制。毕竟他首先是一个虔信者,其后才是一个革命者;首先是一个警惕权力的人,然后才是一个研究权力的人。
- 1688之后新制度的经典理论支撑:承接上篇批驳君权神授与王位世袭,下篇重在构建两个关键理念,一是认为自然法支撑自然状态,自由平等与财产属于自然权利,由社会契约建立的公民社会是为了避免与补救自然状态下的不便,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私产与产生公正的裁判者角色;二是要限制王权,由分权体系和中上层资产阶级、部分地主选举产生的议会作为国家最高主权。尽管这个思想体系本质上讲的还是一小部分人的自由,不过总体来说,国家起源的世俗说、君主立宪制、保护私产的政府目的、信仰自由以及政治主权最终归于人民的论述雏形,这些在当时看来,也的确是开天辟地之作了。
- 说来说去又是那句天不生大英 万古如长夜。
- 果然比上篇好读。总体两个核心观点,政府是基于契约,政府要为大众谋福利。所有之下的观点都是有整体逻辑的,都在一个框架之内。有几处说到诉诸上帝,但是把上帝作为最后的解决方案大概只有理论上可行。论述有一点啰嗦,讲过的内容在不同的地方反复提。
- 对个人最有价值的一点:为确保立法者立法时能够考虑社会中普遍而深远的利益,故应规定立法者在立法工作完成后要尽快解散,但法律的实施却需要一个能够长期存在的执行部门,这也就是执法权与立法权分立的真正原因了。全书看下来还是有价值的,解决了我好几个疑惑,但经过去年几件事后我对这样的书却越来越感到疲倦,社会公义显然并不是由为什么来建立与维护的,唉。。。
- 只想说,这是人家17世纪的思想,甩正在21世纪的我们多远?无语凝噎。
- 于无声处听惊雷
- 洛克的许多理念在政治哲学领域已经成为共同的思想基础,但在三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 有个人磨磨蹭蹭又到ddl的前一天才开始写读书报告了////(ㄒoㄒ)/~~
- 对君主,政府,人民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同时代的中国是清朝初年
- 洛克是反君主制支持共和制的?
- 看完梅因的《古代法》后接着看了《政府论》,恰好后者是前者的批评对象,其论证一直处于架空的状态,用一个假事实展开一系列说明。所以阅读过程中一直忙于找洛克的论证漏洞,比如其常引《圣经》做论证、无理由认定社会一定是进步的进而完善其对“自然状态”的假定,等等来印证梅因的说法。但后来有一个转变的在于想通了某些学说就是为了其存在而存在,即具有一定的目的和任务,既然该目的与任务是原本不存在的,那么该学说也很可能是现造的,论证架空便形成必然。其实有什么理论不是人类编的?即使是梅因在《古代法》中所提及的家长、契约等种种原始制度,其背后的作为支撑的理论也很难不被认为是当时的人们为了当时的利益而臆想出来的。
- 在现有的知识信仰基础上寻本溯源去看看当时的法学家的想法,惊叹于他们天才的构思,在本书中洛克论证的政府权利来源、战时人权、个人财产、政府存在的合理原因、以及推翻政府的依据,在如今看来很大程度上与当代立法思想契合。 不禁想问:我又能做什么、我又能想到什么
- 还没写读书报告
- 洛克阅读记忆。
- 实在很难把自己设置在那个历史情境下去理解这本书。尽管读完了,但对于原有观念的更新少,收获不大。
- 简直可以用伟大来形容,里面的不少内容不光是奠定了三四百年后文明社会普遍产生共识的意识形态,同时也为选举和公民抗命等政治活动提供了方法论。下篇主要可以提取出几个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立法权”、“财产权”、“为人民谋幸福”几乎都是对政府的运作提出的相关要求。作为自由主义之父(至少也是之一),洛克的文字也似乎解释了为什么有种分类是将自由主义划为右派(近现代可能有变革,暂且不论),他本质上对于公民抗命和无政府主义还是持反对态度,而且依然认为有上帝最为主宰一切的力量,并且不认为父权和专制有必然联系(这也是我在书中唯一不太认同的一点,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缘故罢,东方人比西方人更深受父权制毒害)但这绝不妨碍他的理论能在那个时代脱颖而出,毕竟都2020年了,他的理论在某些地方依然被统治者又恨又怕。
- 下篇还是圣经冠名~🙃 洛克提出来的关于政府、统治者、立法、公民问题现在看起来好像大家都知道,but,人家几百年前的智慧,经过后来的贤者改善普及推广,才有了我们教材上的“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以及爱国”
- 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权、执法权和对外权,看评论原来启发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读起来逻辑清晰又好懂。 不过洛克的有些观点,如否认家庭中以父亲为中心的这种模式是父权制,其实这一块是有问题的。不过解说君主制和父权制不等同的理由还是很有启发性。
- 磕磕绊绊看完
- 卢梭无从反证的契约论是洛克辩论原始社会的基础 他因让位宗教的保守逻辑而获致的被动反而有一种温和的说服力
- 洛克的自然状态比之霍布斯、卢梭等人要温和与先进得多。人之所以要建立一个政治社会来摆脱自然状态仅仅因为缺乏一个公共的权威的审判者,于是所有人放弃了一部分权利一致同意建立一个政治体(国家政府)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争端并保护个人财产。这个政治体要有立法机关,同时也要有执行机关。一旦立法机关违背了当初建立的初衷(尤指侵犯个人财产),人民有权重新选举出一个立法机关或建立新的政治形式。征服不能建立一个政府。即使是正义的战争,也不能侵犯个人财产,胜利方只能对真正战斗的人进行某些措施来抵消战争损耗。社会一旦建立,个人就不能再重拾上交权利而回到自然状态了。宗教因素在本书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上帝的裁判是最为终极的仲裁,立法机关的对错,以及当政府行使未经人民授权的权力时,最终的申诉途径即为诉诸上天。
- 2020.30
- @2007-01-30 11:08:51
- 契约论三剑客中最为清楚简白的一位。洛克清楚明了地辩护了资产阶级的宪政。其自然状态相比于霍布斯的原始版本在个人持有的自由体系中有所扩大,从而证成了更为激进的革命学说。洛克的自由主义基本观念被罗尔斯继承(虽然罗尔斯远没有洛克如此坚定的站边自由至上主义),后者的自由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洛克的自然状态中的个人应得的权利。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霍布斯的利益契约,洛克走向了一种权利契约。
- 胡克尔究竟是谁?反复说的“诉诸上天”什么意思?
- 有机会能读到这本书真是太好了
- 配合穆勒《论自由》阅读
- 在复习期末考试的时候抽出很零碎的时间读这本著作,切实感觉应该推荐给我们辅导员看看。
- 没想到现在才第一次通读本书。内容不多,围绕立法权至上以及人民的同意展开分析。从自然状态到形成社会政府、从政府的设置到出现矛盾时的处理。洛克的论述有力而又清晰。
- 太棒了,好多地方真是精彩绝伦,这哪里是什么为资产阶级辩护,通篇都是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但是问题在于,在许多问题上洛克都诉诸志高至善的上帝作为人类难以调和的问题的裁判者,例如人民与政府产生矛盾时,到底谁是背叛者?洛克也说只有诉诸上帝去,但上帝死后,谁来裁决呢?这将是人类永恒的困境。
- book:4 translation:3
- 对于受托人是否尽责,委托人永远是最终的裁判者。专制政府下的人们仍处于自然状态,因为把人民生命与财产置于暴虐之下的统治者背离了人民组成社会、选任政府的初衷,即推立一个共同且公正的保护者和裁判者。不过,同是终极手段的奋起反抗和诉诸上天两者如何调和,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战争中可以杀伤不义之敌但不能掠夺对方的财产”,三百年前就有这样的思想太令人惊讶了。洛克远没有过时。
- 虽然但是 略微重复了一些些吧
- 人权比主权更重要;自由比爱国更实际;法律比总统更可靠;民生比政治更符合需求;教育能让人看到希望。公民挑剔政府和批评其政策,便是爱国。
- 董成龙兄未出版的博士论文给我展开了理解洛克更广阔的视域。洛克诉诸上天,而上天就是人民,而人民等于法之共识与利之共享的话是否问题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呢?理论上自洽,可是实践上洛克的内心终究是不安的。否则一本论政府的书为什么最后一章是论政府的解体而非政府的成功呢?这岂非堕入了永恒轮回的深渊皮相?而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话,洛克说政府以后可能还要交到新人手中。这一变动不居的状况似乎预示着没有任何国家可以永远做到为人民服务。如果不再能为人民服务了,或许要交到新人手中了。说到这里也便离1689年的光荣革命不远了。而距离1689年恰恰240年之后,1949年初梁漱溟终于完成了酝酿许久的《中国文化要义》献给了即将当政的领导人,当然这就是后来的另外一个故事了。我也写了篇小书评《洛克的政治哲学及其影响》算小先锋吧
- 我的本科必读书目之一
- 在21世纪读过于早期的政治、哲学类论述,会觉得它们大多数都像一种正义的口号、被宣扬的结论。不得不承认在那个时代甚至某些东西在当今能有如此觉醒的“人的意识”,是十分伟大的,并且值得被传承。但囿于时代限制,很多情况下,对结论的信服和承认并不是由于论证,过于早期的学说论证放到现在我个人会觉得充满了“想象力”。有些“想象力”是我能接受的,因为即使知道它不真实,也能认为它隐隐存在于人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对我来说比较明显的例子是社会契约论);而有的想象力就显得太具有时代性。
- 对洛克的主要观点我早已熟知,这次比较有趣的反倒是读了吴恩裕的‘导读’。这篇导读的作用一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洛克的思想;二则是为了‘解构’洛克。应当说,在那个特殊年代,吴老师还是最大限度地保持了知识分子的风骨(当然再晚几年,情况就难说了),只是感到可惜,当其对洛克的思想在理论上的批驳无法自圆其说时,吴老师马上就选择跳出理论的框架,转向‘现实’,采取最简单的‘泼脏水’,由此可见,我们当今某些学科的惯常做法原来是‘优良传统’。
- 政治权力的目的是保护社会成员的生命、权利和财产。——p108
- 自然状态印象比较深刻
- 又来了,前言真的没必要
- 下篇其实是洛克思想的主角
- 自由主义的鼻祖
- 如果我们要为英美的政治思想找一个古老的偶像,老实说我想不出比洛克更好的人选。
- 粗读一遍,有几处没吃透,也就不多评价了。
- 自由民主比民主自由温和,同意与契约,人民“公意”(卢梭)消灭个体户
- 这本书国内竟然只有1000出头的人读过? 网上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瞎加嚷民主革命?=。= 读别人口水,别人嚼过的林达一类的貌似多多了。。。。哼哼
- 扫过,翻译怪怪的,有几处想骂人🤢
-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
- 以(虚构的)人的自然状态作为逻辑起点,推演出私有财产权概念,进而厘清何为「国家」,国家的功能与构成等等问题。思想的深刻性要放到当时的时代语境下理解。 虽被称为自由主义鼻祖,但最后几章的论述显然回归了古典共和主义的浪漫追求;有限的劳动价值论无疑是斯密的先声。
-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保护他们的财产”
- 终于在霍布斯和卢梭中间补上了洛克这一环。《政府论》上下篇的关系很像潘恩的《常识》与《人的权利》,前者破除后者构建。上篇需要读者付出更多的耐心,也需要对《圣经》文本很熟悉。为了反驳菲尔麦政治学的神学基础,洛克必须对《圣经》所包含的各种权利模式一一拆解,论证的逻辑较为繁复,但观点直接明确,对下篇的父权的论述(其实应该是双亲之权,上篇里通过《圣经》的诠释与反驳说得很清楚了)有直接的演变关系。下篇进入一种清晰的视野,与卢梭、霍布斯的很多观点构成了有趣的对话,尤其是洛克谈及“自然状态”进入“政治社会”时,虽然也有大众为了保存自我、为了安全和福利做出的“让渡”的动作,也有用共同体代替个人权利的约定,但卢梭那种强烈的“公意”的味道淡了很多。《政府论》有时代气息,洛克动辄以美洲为例,乃是当时殖民意识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