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秀华
格式: PDF, TXT, EPUB, MOBI, AZW3, DOCX
网友评价:
- 大多数诗都局限于自我的哀痛 可读性差
- “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
- 部分太刻意,然而有部分真的好看。这也就足够了。比新集子强……
-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这人间情事”
- 我穿越大半个中国来睡你 折断过我的哀伤没有折断过你
- 比风更容易拐弯的是命运
- 说实话有些失望,当她刚红的时候,好几家媒体堵在横店村里采访她,那时看过几首觉得很有灵气,便一直留着没看完。现在再看,觉得更多是意象的堆砌,黄昏、蓝天、白云、白杨树、孤独、爱情……于是整体太过单薄。很多人说这是天分,但我看来更多是直言生活的勇气。那个什么时候会出现的“你”,从诗里走进她的日常呀?#201943
- 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
- 才气是溢出来的东西,诗中的想象力,余确实是有才气的,甚是是有灵气的。
- 不明白编辑为什么不选后记里他自己最喜欢的诗,也没有选全国人民都知道的那几首代表作,那几首是很不错的。这部集子里的诗看起来主题太雷同。
- 我有月光,我从来不明亮。我有桃花 从来不打开 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
- 摘抄喜欢的几句: “我说不清楚,四周一天天向我合拢的感觉,我离开的一天/会不会有一棵花椒树早早地站在我头顶” & “我的残疾是被镌刻在瓷瓶上的两条鱼/狭窄的河道里,背道而行/一白一黑的两条鱼” & 其实有少数句子(例如“而水也在我的体内溺水”)如果放在小说或者城市背景的诗里,会显得矫情,但它们刚好拥有自然的背衬,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横店!一直躺在我词语的低凹处,以水,以月光/以土”,横店、水、麦子、土,托得起整本情绪 & 最后,这本诗集的编辑写的代后记引起我极度不适 呕
- 不知为何,这样诗意的一生让我想起了莫娣。
- 她的诗简直是横空出世,美得没有道理
- “风把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吹成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相对比较喜欢描写春天和生命的内容,能够成为诗人的人都是多么不幸的幸运啊。
- 这本读起来有趣多了
- 喜欢粗粝但洁白的段落。世事艰难,但也不妨碍你做一颗诚恳的西红柿。
- 渴望爱,渴望唯一的独有,渴望浪漫山风拂过诗人的发梢,勾起的涟漪与微微的红晕。
- 我喜欢的片段很多分布在辑二——我还有多少个黎明。 余秀华的诗意象很干净,可以看出许多是她在乡野间观察到的一些常见事物。但她的许多诗的语句排列缺少一个明确的逻辑,加重了读者的理解障碍。 我最喜欢的诗还是《木桶》和《茧》,写父母的诗总是比男女情爱更厚重一些。
- 是一些能在流通渠道吸引读者的句子,但经不起反复阅读和研究
- 在光明和卑微里等待提心吊胆的幸福,在孤独的人间只有力气够活,雨水和金子一样珍贵,眼泪和麦子一样金黄,疼痛和爱情一样真实,跌跌撞撞来到摇晃破碎的世间,我们的勇气多么惊人;我的伟大孤独与光荣失败,我的浩荡春光与缓慢忧伤,我用化为灰烬的无所畏惧写下生的幽晦和爱的无望,我用清白坦荡在心脏上开荒;意象明朗锐利可感,一场拂过田野的微风可酿成内心风暴如海,一片掠过眼前的云影扇动着甜蜜的危险,我的墓志铭早已写下,你永远不必知道八万里河山涌动着的,都是我对你的欲望。
- 一个人到了能吃铅的年纪,才不管身体是不是越来越重。
- 好喜欢她的文字。温柔的,看似浅显却深刻,悄无声息流向心底。唤醒那人相同的情绪。
- 有想象力又精巧
- 春天读诗句。
- 雀跃的文字让人生跃然诗中
- 有风南来 / 经卷覆盖了经卷,箴言吞没了箴言 / 屋角的蝴蝶风铃 / 雨水里锈去,声音喑哑(《微风》)
- 如何用单调的意象和朴实的语言写出丰富多彩的情感,完全可以想象出她是怎样坐在田野上、河边,看了无数的黄昏和落雨才写出了这些文字。很多词句会让人眼前一亮,唯一的遗憾是虽然大部分诗歌开篇都很美,但是结尾会显得过于刻意,那些无法属于我们的思绪和情感值得反复品味。
- 更爱这本的选诗
- 说实话我觉得只看一首两首会觉得很真挚很有新趣,但是看一百首就觉得乏味。
- 不苦涩,像吃饭那样踏实,因此有时会感到疲乏,不是赢得我心的诗歌。很多重复出现的意象,比如秋天、鸽子、麦子、门槛、露水、下坠。诗人坐在生活的房间里一定想象很多吧,创作让沉重的身躯逐渐飞了起来。
- "日常生活,惊心动魄"。她们的歌柔软,但能和石头硬碰的,也是这些。
- 落入了范式,一再地重复,偶有佳句吧。
- 美极 细腻极
- 有几首跟我的想法很能共鸣。不过看书特别是诗歌不应该寻求共鸣。
- 时隔多年重新读起,余秀华真是浑然天成的诗人
- 特约编辑的文章略酸。
- 在之前过誉的衬托下,有点失望。好的诗有,但很少,用词符号化,意象一再重复。如果说是城市女诗人写的,没有任何违和。这事很有意思,当代诗歌的高度同化,哪怕余是作为范例打破这种重复、城市、学院派。书末编辑说,最近十年中国诗歌的成就,比得上甚至超过唐宋十年。就凭这一句,中国诗歌也好不了。
- “生活让我们都无法走更远的路,连抒情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
- 能用诗歌表达人生其实是一种幸福,现在的人都太累了,话多到沉默,因此他们都是不幸的。
- "但是多么幸运,折断过我的哀伤没有折断过你"
- “浪漫”这个词在她的诗面前都是油腻的。
- 上课时老师讲,中国新诗出现是因为那方方正正的短句子已经无法承载新时代的新意象。在余秀华的诗里我又找到了最质朴的意象,仿佛与时代脱节(你告诉我这是上世纪的诗我也是信的)。那些动物植物,真叫人感动。
- 我是看不见风的,如同爱是看不见的,但是树梢在摇动
- 把悲喜用美的形式写给你看,我歌颂爱、观察爱、留不住爱,带着对岁月的思考,承你以诗
- 我挺不喜欢“余秀华只能在农村呆着,所以笔下有限”这类观点的。 命运限制了她身体的自由,可这份囿于田园的桎梏恰好成了文学最理想的温床。 诗歌本就源于自然,最后又归还给自然。是余秀华的出现挽救了被边缘的现代诗。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 余秀华通过诗歌来写她的生活,她的爱情,她的苦难,她的卑微,她的欢喜,她的忧伤。。。就像一棵稗子,也有提心吊胆的春天。。。
-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 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 率真、纯粹、热烈,也有它的俗气,却不矫揉造作,令人惊艳。
- 她的诗歌,越读越没意思,语词反复,一些事情翻来覆去的讲,也许,她的书,只需读一本,读多了,没意思。
- 余秀华的诗,是会让人细细回味一遍又一遍的吧 她的伤痛,她的愁思,她的生活,蔓延在诗里的每一个事物上
- 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 在为你读诗的公众号认识了余秀华,开始读她的诗,很喜欢。她的诗不虚空不缥缈,是从地底里钻出的踏实 ,她的诗是把生命的挣扎、绝望、痛苦都摁进黑夜,用自己的鲜血开出一朵玫瑰。
- 炒作起来的诗
- 字字泣血 动魄惊心
- 余秀华的痛感和真实是她的核心。她的语言和意境都不像诗(但现代诗谁敢说呢),感知世界的方式仍然是“我”。一本电子书,划线做笔记的人很多,要走进和感受一个人的世界史很难的,那些人不过是带着自己的情绪在书里寻找一两句足以言说的零碎句子。
- 最开始接触到余秀华是在微博上。当时她在同一个人吵架,给我的第一感受是,说话很大胆有些疯的女人。后来陆陆续续买了她的书,包括之后的同名纪录片,我才慢慢开始喜欢上了她。如果说疯狂是形容她的思想,那么也是浪漫的。她对于生活中痛觉那么冷漠,而爱又那么热烈,就好像即便是抓住一片虚无也能在自己贫瘠的土地上生出一丝希望来。 太过伟大的东西太遥远也不值得去追随,而命里那些过于轻的东西她全部都会看见记录下来形成自己摇晃的人间。
- 对她的诗期待不大,乍看之下反而有种不同于学院派诗歌的惊艳感。她的诗最出色的部分就是那些充满暴力、血污的部分,有着农村特有的生命力与原始的粗糙感,因而当她放下这些转入细腻哀伤的情感时,密集的意象和词性并置反而形成了一种阻碍。但能看出来没有深厚的现代诗歌阅读经验是无法写出这样的诗的
- 有灵气的就那么多。残疾困住了她的身体,但没困住她的思想。
- 我崇拜女性天才。她们有语言的炼金术,也有爱的天赋。读张爱玲与余秀华,始知爱情不是能力而是天赋,如若不然,何以这两位女性能够穿越哀痛情史,写就关于爱情最洞彻、最刻骨的经验与感受?余秀华的天赋足以使人放掉那些小瑕疵——反复咀嚼的意象与逃出掌控的抒情,必须咬紧牙关、攥紧拳头来阅读她。
- 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读诗,但也多多少少感受到它治愈的能量了。
- 平凡的日子里的麦田、 四季、花椒树等等变成了动态的,在她的精神世界里万事万物的灵活在她笔下摇摇晃晃 婀娜曼妙。“祖国啊,就是方言散落在风里,有人听见落泪。”余秀华是写诗的天才,她的诗有趣,带着泥土。
- 理想是活成窦唯和余秀华的爱咋咋地!
- 我是一棵草,却想给你带来一个青春
- 考虑了一下,还是回来扣分。有的诗歌写的很好,有的则不好,写的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抓住。余秀华的诗歌音乐性极好,但是诗歌缺乏一种形体之美,对韵律也无甚追求,缺少一定深度的哲思。
- 它们都有开花的欲望,开不开的没关系 它们的绿叶在晃动,这就是好的 太阳同时照在你的,我的,它们的身上 这样的好我是说不出的
- “这辈子做不到的事情,我要写在墓志铭--------让我离开,给我自由“ 我能给你几颗星?如果我能,我会给你整片星空。
- 我们都老了,你就没有一点点感动吗
- 囧 更喜欢《月光落在左手上》那一本
- 我们社会对残疾人的包容度恰恰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健全度。 书中有惊艳的句子,但还没有值得赞叹不已的全篇。
- 那么多重复 又那么小规格 骗钱嘛
- 很明显没有《月光落在左手上》好,两本重复的诗歌部分还行,其他就有些乏味了。她真的很想爱,而她的诗歌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这种欲而不得。
- 如果之前不知道有余秀华的存在,你乍一读她的诗,会产生迫切想了解这个人的愿望,然后你会发现她的生活平淡如水,未免失望,但事实是,即便有些诗不成熟,仍然要承认,上帝已经按住了她的手在纸上沙沙作响。
- 20150504 摇摇晃晃 犹犹豫豫 又苦又重 破碎泥泞的人间
- 一个将孤独撑到极限的灵魂,在落日下摊开自己,抚平羽毛,揉搓伤口,舒缓呼吸,和猪狗牛马一起赛跑,带着泥土血污,跃跃欲试。
- 磅礴的生活和温柔的诗意
- 不再归还的九月/我还有多少个黎明/你没有看见我被遮蔽的部分/我们在夜色里去向不明/雨落在窗外/六月的爱情/微风从我这里经过/手持灯盏的人 发现每一辑的标题都好有诗意
-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 余秀华的诗读了两本真的不想再读,如果还没有突破和进步,我也不抱希望。留待时间考验吧,如果还能出一些让人感动的好诗我会继续看的。
- 比《月光》选得好,有两辑读到眼眶发红。集中仍有很多难称诗歌的文本,但余是真的诗人,诗意的眼睛,惊人的意象,喷薄的深情。
- 更喜欢另一本,惊艳也讲究先来后到
- 全是泥土的味道 却不会觉得有隔阂
- 余秀华用诗告诉我们,诗歌不是高高在上的,是双脚踏着大地的。 或许这本集子中有些诗难以读出意义,又或许诗歌本身就不需要有意义。 她不完美,但我佩服她。
- 记了很多,记了荒原八百里
- 2.5星,腻了,格局、眼光、思想还是太狭隘。
- 要对自己多狠,才能对这荒凉的世间投以温柔的一眼。
- 读得是2018湖南文艺版 351页 豆瓣没有 但没关系了 第一次读秀华的诗 真不错“我想起你 是因为刚刚在梦里听你唱歌 那么多人鼓掌 你没有看见我”
- 这也太过誉了
- 顾城讲诗道:汉语如同人民币一样被用脏了,我要把它洗一洗。余秀华的诗达到了这种高度!见功力,见其人,见其浩瀚苍穹。她的明媚是溺水凶狼,不甘再忍其抓痕。生活的琐碎,岁月的留迹。“你的名字被我咬出血,却没有打开幽暗的封印。”真不是惊艳的事……
- 余秀华写「你在一个农人的爱情里找不到一个虚影」,和王彩玲那句「我不想在这个城市发生爱情」似是一个道理,就像余秀华渴求着那个「虚影」,王彩玲渴求着一份「爱情」,而她们的爱情是对「总有这样一个人,在千山万水之后/在许多人之后,从容地走来」执念信仰,可是倔强如她们却始终不懂如何包裹自己的欲望,所以余秀华只是哀怨般地咏叹「这样多好,我说不出来它有多好」;但是我们却能一直记住在这片贪婪世俗的恶土之上,存在过这样两个想要高升的魂灵,即使是那样摇摇晃晃的偏移,也能让观者如你我陷入巨大的沉默中,无法动弹。
-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 祝你永远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开开心心的活下去❤️
- 前三分之一很惊喜,后三分之二读不下去,意象太过单一了
- 醉后的朋友或床上的爱人
- 无法不想起某个时段的自己,那太熟悉的分寸和转折。
- 陌生的人间,这孤独也不能叫我疼了。
- 休憩73rd,虽然我们被不同的时间衔在嘴里,在同一个尘世跌跌撞撞,为什么余秀华就可以“我想诗歌的时候,它不会拒绝我”呢?这是一种多么自负的响亮宣言,即使没有被缪斯吻过额头,歆享余秀华拥有的缪斯的馈赠,但能读到她的诗,已经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好运气已经太多了,时光充裕,够哭好几场,何况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很慢很慢的一天一点点的读完这本集子,读完最后一页,已经忘却了第二首,更加忘却了阅读过程中我加诸于这些文字之上的情感与回忆,澎湃与发散,我记不清楚给过你些什么,想讨回,没有证据了。那么就继续坚持在这人世间吧,因为黎明,我站在屋顶上,太阳一定会升起来的,一定。
- 你知道的,在万千花朵里把春天找出来,需要怎样的虔诚;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不长诗意的土地,怎好种菊花,埋骨头?当世界明晃晃的,我继续以我的尘垢送上祝福。——余秀华的诗里,不但是人间厚重的悲哀,更是存着一份对这些人世间悲哀的大悲悯。在这个雨后的早上读到这些诗,我很感激。
- 「我的身体里本来就有酒的成分 不为醉你,只为醉我自己 如同千山万水以后,我的眼泪 不为你 只为我自己」
- 上面那本题目好,但更喜欢这本的选诗。疼痛感这事,真的是装不出来的。
- 「一些口号声不会高过一些私语 雷霆也让步于一个人骨骼间的轰鸣」
- 买这本书纯属偶然,因为我看错了作者,我以为是余华的书,拆掉塑封才发现作者叫余秀华。被自己蠢哭了。。🤣百度了一下作者,发现她就是当年写下《穿越大半个中国来睡你》的励志女诗人,还挺意外的。读完整本书,这姐们儿真是深得我心。我觉得哲学家让我震撼,小说家让我敬畏,唯有诗人,让我心生喜爱,尤其是这样一位视角独特的女诗人。那一句“我是那个女匪吗?我绑架过你吗?在你口渴的时候,我不曾想用我的血供奉你么?”实在是又泼辣又野性又可爱。如果我是男生,有女孩这么和我吵架,一定会辣到我满心欢喜,大呼过瘾。郭德纲说过“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她的那一股劲儿,别人都没有。”我觉得读余秀华的诗,就知道她是一个劲儿劲儿的可爱女人,无关外在,无关任何。
- 一直想着要读一读余秀华的书的。《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 我们都老了,你就没有一点点感动吗。
- 没想到是情诗居多,写赤诚的爱,写身体的欲望,写慌慌张张的情绪……很好奇哪位男子能够成为余秀华的缪斯呢?
- “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拐杖。
- “我们不知道从哪里要来了一个春天,装满了口袋,它装满了花,我装的是开花的心意”
- 堆砌词藻,矫揉造作.....说的就是余秀华吧......
- 足够 去往十月 可疑的身份 富翁 我曾经敞开的,还没有关闭
- 又一次感叹诗歌的力量啊。在这些短短的语句中,藏着余秀华对人生苦痛的不屑。以诗歌为武,同命运角斗。她的诗是美好纯粹的,在遥远的横店村,在读者心中,尖锐地美丽着。
- 多么真挚啊 看哭了
- 外行人觉得这本选编比《月光》好。
- 余秀华是个好诗人!!!
- 诗歌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在人间走动的时候,充当了一根拐杖。”
- 文字在她的笔下,呼吸着,跃动着,俯仰之间,成为了诗,成为了一幅幅画面。读诗,亦是读人,我们无法窥知她生命的全部,但一首首诗组成了她生命的一个篇章。我们学会对文字保持敏感,对生活充满期待。
- 我的泪水,何时坍塌。
- 书很小,不厚,但是自由的灵魂沉甸甸的 谢谢你余秀华
- 诗读起来很慢,一次只能读3-4篇,多了就来不及品味了。余秀华的才情和遭遇本身就充满了诗意和讽刺。她的诗读起来有一种流动感,像风或流云,舒服、不晦涩,同时又充满泥土和血的味道,颗粒粗糙、耐嚼。
- 三月读完的第一本书,书名取的好好,真的是摇摇晃晃的人间
- 很多很多真诚,有点俗气。
- 她背着棉花摔倒了,感叹说天上的云没有地上的多。
- “以至于,在聊天中,有人敢承认自己赌博自慰甚至嫖娼,也不敢承认自己写诗了”(刘年的代后记)
- 最初不关注这位争议很大的女诗人,且比较抵触有人把她和迪金森作对比。现在越来越接受她的诗了,是因为她泼辣粗放的生命力,还是因为她“云端写诗,泥泞生活"?或许再过一段时间会热爱上她的诗。
- 全书三分之一前常常被触动,到了三分之二时已无太多惊喜,阖上书本后回忆内容,无非就是爱情、喂鸡、喂猪、树木、稻田,以及精神荒芜的横店村…看来,一个人所在的环境终究将决定ta的视野,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到余秀华对诗歌表述的驾驭能力,只要她写下去就好了,填充内心的失落,取悦孤独的自我。正如她所说,日月旋转。可是一切过程就是过程。时间如同一个荒诞的理由。
- 1.诗得印在纸上读。2.诗不要一天读完。3.喜欢其中两首诗和十三个句子。其它的意象还是有些重复。
- 是誰來自山川湖海 卻囿於晝夜、廚房與愛
- 从沉睡已久的死火山中喷涌而出,从残缺不全的身体中匍匐钻出。卑微而孤傲,轻佻而失重,冲击而对抗,隐忍而决绝。
- 除去她特别的生理缺陷不说,余秀华的一个优点就是诗歌意象绝不落俗套,也不甚自我重复。虽然这本诗集里没有八十年代那些名作的鲜明和一耳朵可以记住的诗,但已超越了不少同侪,难能可贵,如果有下一部诗集,一定更成熟。
- 她是一团带枪的火焰
- 对于一个热爱过这个人世的人,远方应该有一个人,为我转动经幡
- 和另一本有重复。她的爱诗意、嚣张、宽厚、不及物,和所有女人一样,以没有底线的理解放纵男人的自私怯懦。她的爱恐怕是审美的,而非现实的。人生已经那么苦了,喝杯酒,吃颗糖。
-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戕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
- “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 补标。高一寒假,当时还模仿写法。现在想起,一段被润湿的记忆。
- 看了同名纪录片后再读诗作,起初,仿佛能听见余含糊地读着自己的诗,如同片中她读诗的样子。诗本身被人物祛魅了。知道诗人的模样,她的生活环境,她(一小部分)的情感生活,在这一切之后,她的诗就不再有这么大的感染力——乡村的天空,云,麦子,雨,河流,乌鸦,酒,夜晚,爱——这些意向都一一落到实处,想象的滤镜消失了。盛誉之后,余生存的局限无处隐藏,诗变成平庸。
- 床头放,随手翻3.5
- 由于对网红作家的偏见和失去耐心,所以直到最近读到余秀华的作品,才知道的愚蠢和肤浅。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 贫瘠的土地总能迸发出光,尽管断断续续,有些人天生会驾驭文字。
- 这就是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 春节前最后一本书,昨天读完的。这本选集和广西师大的选集不重叠。最后是《诗刊》编辑、诗人刘年写的跋,写的很好。余秀华在大众视野里已经不红了,她的作品读多了会发现很相似,也未臻精炼,但这些仍不能改变她在爱情、日常等许多方面书写的魅力,比许多学院派的诗人更有意境。
- 余秀华死忠粉,五星满上,不解释!
- 余秀华的诗大部分仿佛是从泥土里被铧犁挖掘出来一般,沾着麦子的倔强的尸骨,散发一股由衷的属于大地的质感。但也有例外,“你说,我喝酒的姿势多么危险”“雷霆也让步于一个人骨骼间的轰鸣”则充满文字的进攻性。但终究余秀华不是上世纪的知识分子,诗的脉络里没有那么沉重的民族意识,她也没有对诗歌的本质做出越次超伦的成就来的责任。诗人产于时代,兀宁非得对时代做出回应。至于三星,纯粹因曾目见更脍口的文字,余的诗就多少有点流于普通了。
- 这本读起来有趣多了 @2015-03-25 17:29:55
- 写诗必须要诚恳地面对自己
- 我误解了她,我发现我爱上了她。她是多么地热爱土地,我是多么地爱她,发自内心纯粹的爱。
- 选得真好啊,一辑就快把我给看哭了(说是余亲选的,这本没有睡你那篇,觉得更好了)。没有歌颂也没有诅咒,就是很平静地写诗,有腐烂有流逝有寂寞,也有月季上说不出有多好的阳光。“活到这个年纪 ,说的话已经太多太多 。但是诗歌一直跟在身边 ,我想它的时候 ,它不会拒绝我 ”、“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地活着 ,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 ”(真是太喜欢她的自序了)。下面书评有提到冯唐,天呐金线为什么还要自诩诗人,不嫌丢人吗?
- 读余的诗,总有种顿挫感。像是她那句诗一样,“血液经过春天,就有了花的样子”,她的诗走过了我的心房,却留下了满是伤痕的人间。我说我爱余秀华说过太多次,但真要用一句话去形容我对她的爱,那大概是某种不舍,我从未读什么像读她的诗一样,读到最后几页要放一放,再放一放,因为太美的东西,怕读过了就是错过。我在后记里看刘年说谢建平请余秀华和她的妈妈吃饭,坚持要余秀华坐在主位,余秀华坐在那里,有点胆怯。这本诗集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字,描绘的是那晚刘年眼里的余秀华:“那个晚上,那里是宇宙的核心”。我们的生活里有太多的痛,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哭声和喊叫,却被熙攘的人群一次又一次的淹没。这是一个诗歌不被重视的年代,可仍旧有人保有作为诗人的直觉,他们用自己血淋淋的心脏,用伤痕累累的手沾着自己的血液在歌泣,那是他们的反叛。
- 女人与情诗,最喜欢《我曾经敞开的,还没有关闭》这首,以及1.恰如,于千万人里一转身的遇见:街灯亮起来。2.一个人就是一片荒原,偶尔有房客,有雷声,有春暖花开。3.我有月光,我从来不明亮。我有桃花,从来不打开。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
- 一包麦子 第二次,他把它举到了齐腰的高度 滑了下去 他骂骂咧咧,说去年都能举到肩上 过了一年就不行了? 第三次,我和他一起把一包麦子放到他肩上 我说:爸,你一根白头发都没有 举不起一包小麦 是骗人呢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九十岁也不会有白发 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 他有白发 也不敢生出来啊
- 他来到世界上,又走了 什么都没留下 破损污渍的裤子 歪歪扭扭的手工品 断翅膀飞机 掉了一个轮子的小汽车 什么都没留下 没有印记 没有回忆 只在我心里存在过的 我的孩子
- 喜欢《一朵雪》
- 我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歇斯底里的把感叹和余秀华的脑瘫和农民身份联系在一起,难道更重要的不是她的诗对心灵的触发,诗本身的价值因此被矮化了,健全和才华并没有因果,倒不说可能正相反,健全意味着被体制和规则盯着,直到你被纳入其中。
- “我有月光,我从来不明亮。我有桃花,从来不打开。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
- 竟然对编辑的后传更感同身受
- 3-3.5,看前言还以为会比较匠气,但很灵。不过依然是大部分国内现代诗人的毛病:有佳句少佳篇。后记比较突兀也比较……呃……装。诗写得不错,不过感觉还称不上是中国的狄金森。
- 让我想起那句歌词,银色小船摇摇晃晃…
- 感觉没有《月光落在左手上》的水平高,也许是更早期的作品?没有那本的语言凝练。
- 有疼痛才有诗歌。人生过于平坦,是不会写出这样的字句的。一边挣扎,一边安定,能感受到她的力量。
- 非常好 很好!有几首特别好!但是...没有海子好。海子是神!
- 一:余秀华应该是故意没有把最被大家知道的那篇《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放入诗集。我认为做好的《我养的狗,叫小巫》也没有。 二:在自序里得知她还曾是象棋运动员。 三:诗里是关于对爱情(追求爱情和纯洁性),关于村庄,关于诗歌本身或许还有她的狗。 四:现实中做不了的疯狂才会在诗中去实现。
- 当时想买的是另一本,事实也证明,并不如另一本选得好
- 确实写的不错。爱得深了,就有着相同的卑微,被命运错待了,都有着相同的痛楚。把五脏六腑拽出来,扔到黄土里打个滚,那种哭都哭不出来的疼痛。
- 2016年已读121:余秀华说诗歌并不是自己的武器,而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虽然她的这些诗,读着总有种深入骨髓的疼。被生活生吞活剥、被命运的泥潭俘虏,她的诗混合着现实的尘垢泥沙俱下,她写自己的不甘、落空的抗争、所有的不堪与卑微,她将生命中的伤口如实呈现出来,带着扑面而来的粗粝与浓黑。但她的诗更多的时候是被举出暗夜水面的灯盏,她是一个身披霞光的人,灵魂贴地飞行,被那些渺小的喜悦与幸福安慰。不是首首都好,甚至内容与意象上有重复之处,但已足够惊喜。
- 好多首都有重叠感,不是风格输出明显,只是单纯相似
- “他有白头发 也不敢长出来啊”
- 我们真正在智性上瘫痪,远离土地,用概念虚构根基 真正从地里长出来的,从来不说土地
- 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
- 有几首写的好,还有一些过于刻意。至于书末编辑的文章也太过于自恋了吧。洋洋得意于自己发现了诗歌新大陆。
- “我们长泣。悲观于落满尘垢的一生,寂寥,短暂 那些散落的结绳 不过是反过来,看着它腐烂,消逝” 读的诗还是太少了 但这本俨然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一本 乡野稻埂间的人生 散落着凄美爱情、山岚河流、灵魂潜逃、虔诚梵音以及 字里行间对这人间的无声抗争 “如此 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 我在想,我会爱每一个你喜欢过的人,还是每一个喜欢过你的人。
- 你从不曾见过那么赤诚而卑微的一个诗人,用她的魔瘴和嚣张去撞击爱情的大门,从骨子里掏出被苦难浸泡过的灵魂。总能想到一个飘摇在乡间,暮风,麦田,沟壑,一位含泪的沉默妇人,茶后有所期望的游走,再缓缓步回田园,梳理属于她的寂寞、才华、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