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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最喜欢的奥的小说~永远记得开篇第一段直白又唯美的对伍德豪斯小姐的描白~
- 整本书最期待的情节就是女主她爸对于女儿嫁人的反应
- 浏览了一下豆瓣上爱玛的评论,和韦恩布斯比起来实在肤浅。当然,本来也没有必要比。
- 满书只剩下五个大字:奈特利先生!
- 收藏:白花花的银子,金灿灿的书
- 一个女作家的意淫。
- 曾经一度非常喜欢简奥斯汀的书,本想趁今年读完爱玛和曼斯菲尔德庄园,并复习下另外几本看过的书,然而看完艾玛有些失望,爱玛没有书中形容的那么可爱,奈特利先生的高尚品德也被他各种偏见冲淡了,或许是时代所限,对书中公然的阶级鄙视链实在无法苟同,语言也是各种家长里短絮絮叨叨,甚至让人感觉作者就是书中嘲笑的贝茨小姐 | 回想了下,没有特别爱这本书,也可能是被前言提早剧透的缘故,要引以为戒啊!
- 睡前第一本书。
- 读的过程很痛苦,读完以后略失望,但后来想想有挺有趣。主人公爱玛和《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的女主不同,并没什么才智突出之处。让人眼前一亮的观点也就仅有不婚论而已。少女对爱情的向往也展现的恰到好处——明明说了不婚,却又会想象自己的恋人会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先入为主的印象会给人误导,比如原以为很好很优秀的人其实并非如此,而是你心中给他树立了一个完美的形象,你认为某人对你有意,但实际上很可能是自己想多了,内心加戏而已。最后很失望的一点是,到后面感觉爱玛对哈特利的前后变化,有点把她当玩具了。
- 天哪!愛瑪真令人討厭欸。
- 唉,给四星我都犹豫,我品味真是太差了些。
- 基于作者对主角特点的描述,Emma的确是个很优秀但有一些缺点的姑娘,整部小说的乡村气氛十分热烈和可爱,人设包括一些吐槽很恰到好处,生动但不至于过分,至于结局,有时候我很怀疑到底是奥斯汀创作模式在作怪还是为了迎合出版商要求市场口味。Emma是个很有特色的角色,但100多年后看来确实只剩怀旧感与文笔流畅度了。创作跳脱时代任何时候都是件难事。
- 艾玛又有钱、又聪明、又美丽,人生的几大福气都让她给占全了。这本书就是告诉人什么叫烈火烹油、鲜花着锦。所以艾玛最后获得了最好的归宿。
- 读《爱玛》的日子可能是最近最愉快的一段时间了~爱玛真是太可爱了啊,聪明善良又有着被幸福生活惯养出来的一些可以原谅的缺点,言行举止被奥斯汀描写得鲜活真实,就和我的朋友们一样可爱🙆这本书读起来真的很有趣,每个人的言行都很有特点,有很多微妙的地方被刻画得细致生动,全程读下来就像在和最最亲爱的好朋友坐在火炉边闲聊,又像是在做一场精巧可爱的智力游戏
- 所以找个门当户对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伴侣才是正确选择……
- 对文中的爱玛真是既讨厌有喜欢啊。讨厌她自以为是,喜欢替别人做决定。喜欢她有理性,独立自主,不随波逐流
- 爱玛这个女孩子没那么可爱 倒是简和哈里特还好些
- 乱点鸳鸯谱,爱玛能不能靠点谱
- We are british,we move on.
- 有钱的单身老姑娘也是想结婚的。搞不懂她老在那里乱配对,还差点误了人家,还好男孩纸二次求婚,不然真的……好的伴侣是会指引你往更好的道路走。
- 翻译上感觉未达完美,起码不如王科一那样酣畅淋漓又饶有情趣。
- 哈里特简直倒霉,碰见爱玛这么个自以为是的朋友。
- 并不喜欢主人公爱玛,不懂得尊重别人。哈利艾特更是愚蠢之至!把自己的幸福交由别人掌控。我有时间还要再看一遍!
- 好吧。。。颠三倒四
- 相比《傲慢与偏见》,我更喜欢《爱玛》。奈特利先生才是完美男主!另外,单身女性有钱才是是王道。
- 无聊里带着一点好看
- 第一次读奥斯丁。
- 没有电视剧甜,准备去看一下原版寻找甜度…… 另外,虽然我有很大的耐心去磨这本书,但贝茨小姐一讲话我就头痛:-)
-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我觉得它比《傲慢与偏见》好看得多,Knightly和Emma的婚姻也比Darcy和Lizzy的婚姻可遇不可求得多。
- 在当时算得上喜剧性和戏剧性构思了。另外我这辈子也不要再读这个人翻译的作品。
- 好喜欢奈先森...
- 推荐是推荐了,能否沉下心看下去是另外一回事了。
- 天下有一半人搞不明白另一半人的乐趣。
- 【201810】爱玛大概是系列里我最不喜欢的女主了。
- 拖拖弄弄看了一个多学期。终于看完了。算是我恢复睡前看书习惯的第一本书
- 爱玛这个人物任性自以为是,在奥斯汀笔下活脱脱地表现出来。和傲慢与偏见还有理智与情感比起来,爱玛这个人物是让俺最喜欢不起来的。。。
- realistic somehow
- 「他自己诡计多端,就以为人家跟他一样。神神秘秘——」233
- 我对奥斯丁的兴趣远大于对她作品的兴趣。。。那种长篇的迂回的对话描写同雨果那巨细靡遗的环境描写都让我昏昏欲睡。感情转变的有点突然,虽然前面就看出来爱玛喜欢的其实是奈特利,但是窗户纸就这么捅破了还真是不可思议;爱玛误以为自己喜欢上弗兰克的那段心理真细腻,比起故事性,18世纪英国中层的生活习俗和凡人观念更有趣些
- 细腻的心理描写,立体的人物形象,好看。爱玛这位聪明却又自负的富家小姐,有不少缺点,却不失为一个可爱的姑娘,因为她真实、坦诚、敢于承担,很难让人不喜欢。Mr.Knightley则是一个真正的英国绅士啊,几乎完美。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我要变成个有钱的老姑娘(我特别喜欢这一对儿主角 还有书中他们跳舞的那一段没有写但是在电视剧里不能更美好
- 这一本我看的好痛苦……实在是很难喜欢乱点鸳鸯谱活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主。这一对的爱大概只是告诫我,爱并没有任何对性格上的选择性吧,毕竟女主性格改善之前男主就很爱她了……简费尔法克斯和弗兰克那一对倒是有点可爱。
- 比起Liz,我更喜欢Emma,是我在奥斯丁的小说里最喜欢的女生了
- 这部真的不叫傲慢与偏见吗...?
- 任何感情 都不是臆想出来的 。
- 找来上译和译林两个不同译本连读两遍,以前最喜欢傲慢与偏见,现在似乎最喜欢爱玛了
- 女主的成长故事
- 其实没多少插图,聊胜于无吧
- 私以为这是目前读过的奥斯丁小说里写得最好的一本
- 试想《包法利夫人》就叫《爱玛》……
- 第一次在图书馆借来这本书大学还是大一大二的时候,时隔近10年终于看完了,也是非常难得。整体而言,我倒觉得英国贵族们的生活挺无聊的,吃饭、走亲访友、交游,好像再无其他,这和《唐顿庄园》里英国贵族的生活倒还是很相似的。小说里的形象都挺有意思的,简和弗兰克的爱情很有趣,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很美好纯真,哈利特和马丁的爱情也很真挚。结局很圆满,还挺有趣的。
- 爱玛才是我最向往的小说女主,有财富又独立,有时间追求自己的兴趣,家人朋友常伴身边,还可以无伤大雅地管管闲事。
- 我不具备女人常有的结婚动机。我要是当真爱上谁,那是另外一码事!可我从未爱上什么人,我不善于谈情说爱,没有这个天性,我看我以后也不会爱上什么人。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我相信,结了婚的女人给丈夫做家庭主妇,很少有像我在哈特菲尔德这样当家做主的,我永远不会受到这样的疼爱,受到这样的器重。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 无论如何,不要感情用事做出过分的事来,除非你肯定他喜欢你。要留神观察他。让他的行为做你感情的导向。我认为有一条总的原则:一个女人要是拿不准该不该接受一个男人的求爱,那她当然应该拒绝他。她要是犹犹豫豫地不愿接受,那她就应当当机立断的拒绝他。这种事不能犹犹豫豫,不能三心二意。
- 虽然都是简的作品,还是不如傲慢与偏见啊
- 有点絮絮叨叨的奥斯汀和不讨喜的女主人设,但不知为啥我还挺喜欢
- 其实对 爱玛 偏爱有加,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老男人的缘故。
- 果然到最后“鱼找鱼虾找虾”才是奥斯丁式的大团圆结局嘛,而且男主真心傲娇。英国人的社交表面一团和气心里阶级分明,不过像史密斯、马丁这样出身的人最终被吸纳也体现着这个圈子的包容性。爱玛这个角色自作聪明爱管闲事又好出风头还真是深得我心哈哈哈,只是后来的我,无论对人对事也再难有她那样的热忱和期许了,嗯,难道是因为缺少她的自省嘛?
- 虽然最后情节真的是……发展的太不充分太……刻意了……可是为了奈特利大叔的深情和理智还是要给个4星啊。奈特利大叔的萝莉养成手记,get✔
- 1、爱玛最可贵的品质是懂得反思。2、简奥斯丁塑造人物的能力好强,每个人的脾气秉性都清清楚楚。3、先入为主的意见以及想象真的会惹出许多麻烦。
- 创作视角还是和之前一样。 乡村少女与贵族少女之间的友情能热情盲目到蒙蔽自己的爱情吗? 跳出作者视角。埃尔顿虚实兼得,财产和爱情双收的婚姻既讽刺又不可避免的被世人追求。
- 感觉风格不如王科一译得易读。
- 奈特利是一位绅士
- 爱情小说……
- 这部小说看了三天,虽然故事还蛮喜欢的,但是絮絮叨叨的叙述让我倍感头疼。其实删减其中一些也不影响故事进程也不会影响读者的理解。PS:简•奥斯汀中人物好像永远在谈恋爱,书中的女人永远不用工作😅
- 最精彩的部分是纳特利和艾玛的对话。。。。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 【无论如何,不要感情用事做出过分的事来,除非你肯定他喜欢你。要留神观察他。让他的行为做你感情的导向。】----不愧是情感大师,这样的领悟姐姐我几乎用了大半个青春。
- 爱玛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在哈丽埃特与马丁的婚事中尤为明显,但她确实也有诸多优点,很幸运最后和奈特利在一起,一直很喜欢奈特利。文笔还是很细腻丰富的,简奥斯汀作为资深“剩女”对于爱情婚姻的看法还是很独特且符合我的的口味~
- 中文翻译真的很难受
- 简奥斯汀的书无论什么时候读,读多少遍都这么有趣
- 最成熟的一本
- 虽然是名著,但是真的超级罗嗦啊。。。。而且看到一半的时候就大致猜到爱玛会和谁在一起了。英国文学莫非都是这样的,用绵长的对话来刻画人物
- 前半部分里面的讽刺很对胃口。
- 都说它是奥斯丁成熟期的代表,可我对它的印象一般。相较之下,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更好。
- 一开始就被吸引住 读了下去,人物之多,让我好奇作者到底要怎么处理他们的关系。读到最后,简奥斯汀果然没让我失望。
- 很可爱的女孩爱玛,爱憎分明
- 比傲慢与偏见好看
- 我不要小心翼翼 我要和爱玛一样天生浪漫🌹
- 看着开心轻松就好
- 最好不过奈特利.
- 整本书看起来像一部啼笑皆非、有点荒诞的喜剧,所有的东西好像绕了一圈回到了原点:爱玛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而哈利特也最终跟开篇时爱玛自以为一直跟她(哈利特)不相配的马丁先生在一起了,弗兰克搞了一场把戏也和简结婚了…… 看的过程中爱玛一度让我劝退,一个以自我为中心、有点双标、活在象牙塔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真是傲慢是她,偏见也是她;不可否认,她也坦率善良、认真爱家人,有一颗喜欢帮助别人的心。但前期的爱玛给我的印象太差了,都想把她列入最不喜欢的女主角,现在读完了对她也喜欢不起来。
- 没有十全十美,有点自傲,有点自私,有点善良,这样的爱玛更像是一个生动的人物而男主则担任起了最佳老师,最佳备胎,总之,这段爱情,是教科书般的故事
- 感觉不怎么好看。。。。。。浓重的英国贵族风范习性礼仪。。。。。。。 阅读完毕 好无聊。
- 奈特利先生一定是简奥斯汀本人最喜欢的角色了,她让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开口赞扬他,用丘吉尔的花言巧语和不负责任、简的过于内敛、爱玛过强的控制欲、哈丽特的单纯及埃尔顿夫妇的轻浮俗不可耐,只为了衬托奈特利先生。还是很喜欢孙老的译文,可惜已经没法买到这个版本了。另外在这里夸赞下09版极为出色的改编,相对书中的过于平淡,剧中把爱玛与奈特利吐露心意那段拍得极好,奈特利先生的爱到深处的隐忍克制,爱玛果然还是小姑娘激动到泪流满面。包括后面哭哭啼啼跑到当维尔的样子,都是让人物性格越发饱满的处理。结尾让奈特利先生带爱玛去看海,也是对书里两人感情的进一步升华吧。
- 前半部情节过于平淡,结局有些故意为之
- 读懂了简奥斯丁的套路 看开头就能猜到结尾
- 结尾太仓促。 喜欢奈特利。
- 埃尔顿太太说要去奈特利的登威尔摘草莓游玩,埃尔顿太太:啊,这一切都由我来办吧。只要全权委托我,我邀请朋友来。奈特利:我希望你带埃尔顿先生过来,我不想麻烦你邀请其他的人。埃尔顿太太还继续作死,觉得自己能干的不得了。奈特利:世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邀请人来登威尔,那个人就是奈特利太太。 哈哈
- 最最最喜欢的一本书 翻译的很好 去年寒假读的
- 有机会还是去买个英文原版回来读吧
- Mr 奈特利又是女孩们梦想中的王子了!英国乡村爱情喜剧,越来越喜欢这对男女主。
- 愉悦~忍俊不禁~憧憬~
- 简.奥斯丁的小说总有喜剧结局,但奥斯丁却始终没有找到她的Mr Darcy或Mr Knightly
- 那个时期英国的文学读得不轻松。
- 作品很简单清爽,可是太喜欢奈特利了,甚至因为他喜欢爱玛才更觉得爱玛可爱。
- 一开始不能适应古典小说缓慢的叙事节奏,也很不喜欢爱玛自以为是的性格。但第一卷过后开始渐入佳境,慢慢就喜欢上了。简奥斯汀真是妙语连珠,风趣幽默,很多桥段有意思极了。好了,决定去补迷你剧了。
- 这个版本翻译很好,有奥斯丁的雅致和随意
- 这个许多段落都太难译了,难为译者
- 简·奥斯丁的作品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一是小说发展史上的开创性写作手法,但更多的应该是作品的现实意义。它们之所以不会仅仅是“言情”,是因为作品中确实反映了很多成熟而实用的婚恋观点。而小说单纯的背景又不让人会转移注意力或者需要读者有过高的理解能力。作品中的主要男性人物或者有虚构和拔高,但女主角和配角往往都是非常现实的存在,尤其是女性在婚恋中的心理描写,更是出色。所以格局虽小,影响却大,由于人们在婚恋当中的一些基本原则不会在短期内发生大的变化,所以这一系列的作品势必有长久的生命力,并且会成为经典。
- 终于读完了。前两卷太长太琐碎,我可不是当时英国的有闲阶级啊。 第三卷开始精彩。 爱玛能自我教育,从自负且幼稚走向谨慎而成熟。全书最重要的反讽对象啊。
- 爱玛是个好姑娘,有情人终成眷属。
- 又一次的理智与情感
- 不愧是奥斯丁最成熟的一部作品,男女主角的角色设置均堪称完美啊。
- 读的时候很讨厌爱玛,觉得她非常自私
- 谁不想当一个有钱的臭小姐
- 看到一半就已全知作者意图,自行给剩下孤男寡女配了对,后面情节发展果真丝毫不差,只笑看奥斯汀怎么把这旧套路演绎得自然可信。虽不甚高杆,两百年以前的欧洲乡村爱情故事倒也看得人轻松愉快。要是我对侦探推理有对爱情故事的一半见地该多好!
- 经典的女性主义作品,丰富的人物感情描写,细腻而丰满。
- 惊叹作者这样平常的情节,可以写这么厚一本书。我看到最后才知道真正的男主是谁,太隐秘了
- 红娘最后应该都会这样的幸福的吧
- 奥斯汀式标准剧情。先看了20版电影和bbc迷你剧,书中在二人表达心意后着实发了不少影视剧中没有的糖。14、5岁的时候最喜欢的三本书荆棘鸟,简爱,傲慢与偏见。24、5岁的时候,绝对荆棘鸟就是渣男实录,简爱开头太虐根本不想翻下去,只有奥斯汀的书才能满足中年少女的言情梦,还可以反复品读观看。因为先看了影视作品知道了故事架构,就会更加注意寻找书中之前布下的伏笔与线索。弗兰克与简的感情,爱玛对奈特利先生的“特殊”占有欲。值得阅读。
- 充满了ambiguity的文本
- 简奥斯汀盛名之下的作品,被认为是最成熟的小说。但比起红楼梦来,就是短篇了。
- 我是快乐的简迷!耶!
- 爱玛明明各种缺点但是还是好可爱啊,简奥斯丁的人物真的是一绝
- 经典用智慧吸引读者,流行用矛盾
- 奥斯汀的风格。。。
- 依然是“不露声色的情人”型男主,依然是再浪漫的粉红泡泡也挡不住目光清醒的女主,永远能掌控自己的情感,乃决定是否幸福的原因。所以你要自制,要坚强,要留心观察他,让他的行为做你感情的向导。
- 看得是2016年孙致礼译林出版社的版本,奈何没找到,勉强就此做一标记。这本书太能叨叨啦!
- 爱玛真是自私的极为真实。
- 鼻祖,chick flick都是姨玩剩下的。可能也是最不吃朋友变恋人的我最吃的一次了。厉害还是厉害。推荐屈臣氏小姐出演。
- 养生达人Woodhouse老先生哈哈哈哈哈太可爱了
- 书做的好漂亮,特别是第一页的藏书票。
- 啊一开场我最喜欢弗兰克,没想到是个渣男??从第三卷后几章开始揭露他秘密的订婚起简直写的太好了,秘密被揭开不同视角不同心理的人的想法一一被袒露,错综复杂又合情合理,可见功力。弗兰克的行为也算可以谅解吧,简对自己的行为的忏悔最让我觉得深刻,“尽管错误带来了惩罚,可错误就是错误,痛苦不能涤罪”。另外并不觉得女主讨厌,她正因她的缺点而真实,她的自负而导致的错误的判断,不正是聪明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吗?她能及时反思并为之羞愧忏悔,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闪光之处,所以不奇怪奈特利先生爱她了!作者真的聊聊几笔就在出场时就写出了埃尔顿夫人的自以为是狂妄自大聒噪烦人啊!
- 非常敬佩奥斯汀的写作手法。太多文段阅读时都需要仔细斟酌。
- 正在补习世界名著中。
- 每个人都充满个性,甚至是最没个性的这位。
- 喜欢奈特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