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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天知道,他是个不懂声色的情人。 还有,16岁,多么理想的年龄差~
- 这本改成18禁好吗!Knightly先生为救世交炮灰女Emma,亲自攻略市侩白鸽眼Elton先生,将他这样那样直至只会嘤嘤哭从此以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Elton还会画画啊啊啊啊!可以画哔哔图啊啊啊!
- 奈特利先生真的不算妇女之友么?
- 特别理想中的故事,可以理解为爱玛的爱情成长史。从一个略自以为是的姑娘,成长为懂得理解他人的姑娘。她遇到了可以帮助她,引导她的人生伴侣,她很幸运。
- 终身不嫁的简奥斯丁写的每部言情小说里面都有一个ideal lover的形象,不管是Darcy还是Knightly,这大概就是最早把浪漫这个概念浪漫化的吧,然后这个概念就成了亲密关系中的毒瘤
- 又看了一遍这爱情故事·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段“她决定今后摆正自己的行为,这是唯一让她感到宽慰,让她心灵获得宁静的做法。不管在今年还是以后哪个冬天,情绪和欢乐怎样的不如从前,她都要更加理智,更有自知之明,少做些令她感到后悔的事。”嗯,人总是需要不断自省、不断学习的~~bulabula
- 女主不讨喜,剧情啰里八嗦,整一乡村爱情故事
- 3遍,最爱的一本。
- 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封面,不过好像借给同学找不到了
- 有一种情结叫做简奥斯丁。说实话,爱玛是我比较希望成为的角色,幸福的家庭,温暖的爸爸,还有一个一直陪伴自己最后成了老公的男人,没经历过什么打击,真是美满人生啊。
- 喜欢这个封面
- 仍然不记得版本
- 实在不喜欢爱玛这个人
- 尼玛 看到39章才进入状态 什么水平
- 为了看小说修辞学看的,好像布斯挺推崇的,我个人倒无感,此爱玛不如彼爱玛。
- 简奥斯丁的最后一部作品大概也是我最讨厌的一部,爱做媒的都是事儿妈,女主絮絮叨叨的完全是奥斯丁大妈晚年的写照哪是什么快乐的单身女郎
- 简·奥斯丁,值得阅读,爱玛,这的却是个可爱的姑娘
- 爱玛其实控制欲很强,作为她的好朋友不知道是否是一件好事
- 有点像绿山墙的安妮,但果然女主的讨喜程度比安妮差了太多
- 喜欢奈特利先生,虽然他稍显严肃。看到那句 “如果我不是爱你这么深,也许我可以说的多一点。。。” 激动了一下。。。
- Jane,你一直是我最爱的女小说家
- 读的是图书馆里内蒙古一出版社那稀奇古怪的版本,大概翻了翻,转去看72年的bbc版。
- 没有任何健康的关系能靠把戏和诡计建立起来,爱玛的误判基本出于对自身敏感度和掌控力的盲目自信,哈利特在这位灾星朋友的引介下成了等级观念的受害者,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副线弗兰克给简带来的痛苦。奈利特像个神/乌鸦嘴一样代作者给出公正的评判,读者可以靠信任他的声音察觉一场闹剧。
- 爱玛他爸承包了所有的笑点。 个人不喜欢这种爱情,爱玛和奈特利在各方面都是不平等的,奈特利占了上风,父权逻辑太强的爱情。 整本书满满的阶级歧视,最后告诉读者,什么阶层就做什么事,别妄想。
- 哎~不喜欢~看了四分之一就看不下去了,看来 简奥斯丁 我只喜欢《傲慢与偏见》
- 此书让我对奥斯汀大失所望
- 只看完了第一卷,太无聊。
- 老师曾说看简·奥斯汀主要看对话。以前没注意,但这本的确是充满了对话。我尝试去着重体会这些对话,最大的感受是:从头到尾,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在讲话。他们的用词、语气、性格和看法都在对话中一点一点的表现。
- 爱玛知道自己错了,会勇敢去认错,已比我见过的大多数人厉害多了。
- 有钱又闲的乡村生活呀
- 这本奥斯丁作品的特点就是特絮叨>_<
- 实在…接受无能
- 20200510 一个有钱聪明美貌 缺自以为是的姑娘和一个有钱绅士理性的大叔的故事,其实,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是 简.费尔法克斯
- 挺厉害的,很少看到有一个主视角写得这么缺点重重而又不失讨人喜欢,需要对世界和人抱有一种谐谑的爱情。觉得奥斯汀(因为经的事不多而)没有恨意,反而能够展示出一些人类这个物种很甜的部分。
- 能有那么多争议恰是爱玛讨人喜欢的地方吧。 骄傲,不可一世,美丽可爱的大小姐,谁都喜欢远远看上一眼。
- 太长了,读到中间的时候觉得啰嗦得难以忍受,可是读到最后一章竟还有些舍不得和我的主人公们分手。如果说《傲慢与偏见》是带刺的童话,而《爱玛》则是童话被彻底否定后,也还能假装圆满的生活。回头看整部作品,地理封闭,人物有限,很多人自始至终没有真的出现,而是活在别人的谈话里。叙述的视角掺杂了爱玛的热情、善良和自以为是,读者常常被牵着鼻子,有时竟然像爱玛一样,刻意忽视线索而宁愿一厢情愿,也是很有趣的阅读体验。
- 虽然我是“简粉”,但呢本书睇左几次都实在睇唔落去。
- 他们的生活怎么可以那么无趣
- 不完美的大小姐,完美的爱情.达西套路永远对我的味.
- 单就舞台剧式的小说中话锋背后的笔力而言,奥斯丁继承了莎士比亚的衣钵,当之无愧是英语文学中的巨擘。然而,弥漫在简式小说中角色和主题背后的对普通人的赤裸裸且心安理得的羞辱与伤害又是如此让人作呕与不安。
- 2006年夏日阅,2688网店购书
- 爱,兜兜转。
- 小时侯看过的书,长大一点却发现自己也有爱玛这样的趋势..呵呵,可能是巧合吧
- 最喜欢!Emma太可爱了
- 奥斯汀的第二本,单靠主妇小姐们的你来我往就能把一本书撑起来,很厉害但是不喜欢。EMMA着实不讨喜,最后的结尾也像是硬凑上去的。好的部分还是每段婚姻的讲述,以及小姑娘的心思。奥斯汀的主题是“般配”,各种意义上的。PS,小说的艺术里的手套比喻,V.N.的细读分析,韦恩布斯的叙述距离。
- 我算是简的fans吧。
- If I have loved you less, I would have talked more.
- 在自己的幸福面前,别人的幸与不幸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用400多分钟看完了,最后的结局是我能想象到的大圆满。爱玛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小姐的形象,但她的单纯善良真的让人讨厌不起来;我敢说小说里的对话少不了贝茨太太的贡献,只要她一出场,好几页都是她在碎碎念!一直都心疼哈丽特,没有主见真的不行;奈特利先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理智又清醒,他对爱玛说的那句“我是个漫不经心的情人”我特别喜欢~为结局撒花,哈特菲尔德里的人要永远幸福*⸜( •ᴗ• )⸝*
- 非常好笑,聪明绝顶人有理有据自己挖坑跳,很人类奇妙物语
- 能把一隅之地三两家人家的日常社交写成那么多本书,也够佩服简奥斯汀的文学造诣了
- 其实knightley也很可爱啊!!!正直的爱!!叔控之血沸腾了!!
- 我发现了:Emma主业是媒婆,副业是白富美。Mr. Knightly真的是良师益友,做恋人和朋友挺好的。Emma和Mr.Knightly的结合真的是大佬和他的小娇妻。我太喜欢了哈哈哈。简易版里对于为什么Mr.Knightly钟意于Emma基本没有描述,少给一星,留个坑,看完原著再来填吧。
- 好多人都说这本好看``但是我觉得情节还挺符合现代爱情剧的``我一早就猜到爱玛会跟奈特利先生在一起拉~
- 高中的时候读过的,记得当时很喜欢
- 一个女孩子在该成长的时候,身边有一位良师益友,实在是再幸运不过了。很理想化的小说,不过读起来还是很愉快。
- 相比傲慢与偏见对话太多了,太乏味
- 女孩子会突然发觉或者说是终于承认自己在爱着一个人,直面自己的心事后,此前的自负、傲慢、偏见便都开始渐渐变成教训,直教她希望自己今后能谦虚谨慎。爱玛是那么聪慧又善良,虽然有些许缺点却已可称得上是十全十美了。有人说一本小说里智商最高的那个人往往就代表了作者的智商,那么简该是多么的自省通透,才能塑造这么美好的人呢。
- 她的作品中 最喜歡的~
- 好无聊的故事,爱玛这个人物也太讨人嫌了
- 补标 简奥斯丁六本我都看过我居然只标了P&P嘛!
- 比起伊丽莎白跟埃莉诺那种相对理想化的女性,爱玛其实更为真实,她固然有很多缺点,却也有不少优点,她是一步步从幼稚变为成熟的,年轻女孩变为成熟女性的过程。在这个蜕变的路上,有奈特利这么好的爱人时时刻刻都在提点她,爱玛真的很幸福,美貌,金钱,好老公,人生几大幸事都让她占全了,真是羡慕嫉妒恨。
- 奥斯汀笔下唯一一个出生富贵人家的女主角
- 爱玛小姐时不时地要说一些“财富我不缺;工作我不需要;地位,我也有”之类霸气的话,恩,真好
- 看完整本书对于爱玛的看法就和奈特利先生一样,爱玛有缺点但是也是完美无缺的。尽管她犯了一些小错误,却是出于为他人考虑的角度,这种小自负小盲目真实的可爱。
- 就那句经典台词哈哈。穷逼老女人才会被耻笑。
- 故事类型都差不多,但是爱玛很可爱
- 我一直遵循着看什么小说事先把人物放在作者生活的历史背景之下,于是一切不爽都没有了。抛开一切来说,爱玛对父亲的爱与包容值得赞颂,而奈特利先生的陪伴也是令我羡慕的。爱玛是一个幸运的人。
- 奥斯丁说“女主角大概只有我自己会喜欢”,还真是没骗人啊(。
- 英专生懂的都懂
- 继多次试图阅读傲慢与偏见失败之后,再次将简姨的emma作为睡前读物,但还是😴
- 大段大段的对话 絮絮叨叨的对白
- 我是喜歡這本的
- 不喜欢Emma,但是配角都很有意思,当然了,男主除了戏份太少其他简直完美。另外我再一次被奥斯汀女士击倒,关于单身女性的言论真的至理名言
- 阅读时发现几处明显误译,让人摸不着头脑,只好去找原文对照,才发现是误译。
- My most beloved Emma.I cannot make speeches.If I love you less,I might be able to talk about it more.But you know what I am.I have lectured you and scolded you…and you have borne it as no other woman would have.
- 可能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太顺,所以看别人幸福自己有些落寞。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读这么久,感觉是不错的当时生活记录,但他们的生活真的好无聊(((
- 女主人公矫揉造作与拿腔捏调真是让人难以忍受,前半部还勉强可看,后半部……和作者年轻时期那流畅有力的《理智与情感》真是无法可比。
- 真的是废话连篇(눈_눈)
- 我还真挺喜欢这部作品的,自负的人啊。
- 奥斯丁的书,可可爱爱,都好喜欢,虽然文学价值没有那些批判啊,人性啊的高,但是甜甜的言情风我很喜欢
- 表面上对上流社会的描写比较细致,但这本几乎用对话撑起来的书其实只是对男女老幼都很八卦的生活进行了还原,当时女士们消遣读着乐还行,今天读起来,婆婆妈妈,而且阶级意识严重,嫌贫爱富,不适合二十一世纪阅读。有推荐写“单身女士必读”,正相反,“对单身女士有毒”,这本书如果有合适的读者群,充其量就是传统意义上爱嚼舌头的家庭妇女和七大姑八大姨。爱玛这个角色,看不出一点讨人喜欢之处,奈特利先生婚后生活是否幸福还是个未知数。
-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太容易读下去的小说,不厌其烦的冗长的细节描述让人生厌,老式英国繁冗虚假的客套实在让人没胃口。。。可是,女性的独立精神在英国还真是从很早就有啊。。。
- 英国人说话繁文缛节真多啊,啰啰嗦嗦,一个苹果能说他妈几页……谁受得了这种折磨,贝茨太太太烦了
- 喜欢这种英国乡村爱情小说,写乡村生活的地方特别喜欢。但是爱玛有些地方怪让人不舒服的。故事前面冗长冗长,自从奈特利表白之后就开始倍速前进,然后草草结束了。
- 有点受不了形于文字上的聒噪。最错莫过乱点鸳鸯,撮合爱情实在儿戏。我宁愿结局是这样的:爱玛受到了教训,履行终身不嫁的诺言。奥斯汀太疼惜这个角色,赐给她过分的完满与幸福。若在现实中,恐怕要偿还代价。
- 故事的结尾总有不离不弃的痴情男主
- 后遗症是咱也喜欢上了配对= =
- 奥斯汀的小说一般都以对话推进,比起傲慢与偏见,这本显得有些啰嗦,感觉译者都有些头晕了。。这本小说展示了那个时代上流社会的生活画卷,好像人们除了舞会,聚餐和出游别的什么也不用干。男女之间没有什么谈恋爱的过程,一上来就直接求婚了。。不过看奥斯汀还有个好处,就是轻松愉悦,欢欢喜喜大团圆
- 读的第一本原版书。
- 呃…那个时代的大小姐就是天天没啥事儿给别人做媒,村里谁家有啥事,谁要来了,哪里举办舞会,都能长篇大论讨论一番哦~太啰嗦了
- 爱玛这样一个主角竟如此让人喜欢,奥斯汀真是了不起。
- 我真的一如既往地爱Jane Austen
- 作者封笔之作,
- 在学校图书馆逛时看到的,翻了翻翻译发现不是很难就想拿来试试看,嗯…怎么说呢,就,爱玛不是我太喜欢的样子,真·乱点鸳鸯谱。
- 除了傲慢与偏见最爱的一本简奥斯丁
- 孙先生译AUSTEN最好。
- 故事是精彩的 但我真是讨厌女主人公 是奥斯丁小说里最讨厌的女主角
- 3.5,自我感觉良好的傻姑娘遇上Mr,right的故事。若不是因为奥斯丁,若奈特利先生的描写再突出一点,会更好。
- 爱玛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哈哈
- 孙致礼的这个版本我很推崇
- 大爱是奥斯丁作品里最喜欢的一部了
- 爱当红娘的爱玛
- 爱玛挺有魅力一姑娘,虽然缺点很多但作者刻画得可爱。她经常自省并付诸实践这一点就很可贵。如果按以往的套路,简·费尔法克斯更像是女主角人设,爱玛则是傲慢嫉妒有钱有地位的女配角。 最后还是皆大欢喜的结局,爱玛这样的女孩还是嫁人了。
- 说实话,我还真是不大喜欢女猪 但是奥斯汀的文笔真是没得说的
- 平淡的故事却能营造起波澜,奥斯汀营造的对话充满张力。但于此同时,作者苦心营造的对话或许被赋予了太多的观点,显得冗长啰嗦,部分对话甚至让读者感觉不到存在感,而最后的情节安排与结构也有点让人费解。但从故事上看,这小说包含着绅士们对“下级”人民的印象录,两性理性分析逻辑的区别,物质婚姻与爱情的冲突等等。
- 对这种古典的英式爱情极为迷恋,不管是奈特利先生之于爱玛的亦师亦友,或是弗兰克与简的地下恋情,都比如今的玛丽苏们苏一百倍。简奥斯丁这样致力于描述鸡零狗碎家长里短却又特别能引人入胜的作家真是太棒了
- 看了剧后花了一天读完了小说,比起爱情小说真的更像讽刺小说,令人忍俊不禁又不时反思自己。看到评论里对爱玛本人的恶评,其实我觉得她虽然虚荣狂妄骄矜并且自以为是爱幻想,但她最大的美德就是不断反省并总能去力图挽回自己造成的错误而不是逃避。其实全文第一句就点明了她有骄傲虚荣甚至是玩弄他人的资本,她完全有。但她确实是出自内心的为自己喜爱的人去考虑而这么做的,而且她受自己狭窄视野所限对地位低的人心存鄙视,但她能克制自己不表现出来并也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在奥斯汀的时代真的是很完美的一位富家小姐了。
- 愛瑪就是那麼驕傲地令人們愛上她的。
- 无趣,难以看下去
- 比起她的成名作,跟喜欢这本~
- 补标,十四五岁看的时候很喜欢爱玛,现在重看反而接受不了
- 简•奥斯汀笔下的人物太有趣了
- 世上哪个女孩不想成为Emma?(误
- 结构完美,内容冗繁。
- 奈特利简直就是理想型… Mr.Darcy是《霸道总裁爱上我》那这个就是《我被竹马默默宠上天地那几年》 居然是小说比电影先看完,心疼我给优酷花的五块钱哼
- 最喜欢的奈特力先生~~~
- 骄傲又有点自大的小姑娘👧🏻
- 即使是老套的梗也不能阻止我的喜爱,每个人物的构建都更加立体。调皮的对话,细微的动作,微妙的神态,怎么可以描写的这么美好啊。大段大段的人物对话,读起来有点莎士比亚喜剧的感觉。即使是话多的贝茨小姐也特别的可爱,还有迷人的奈特利先生简直是最佳男友标杆。英国田园风光和那些快乐的舞会,甚至是采草莓的篮子和帽子上的漂亮缎带我都喜欢。
- 她的书越读越没味道了。
- 虽然Jane Austin 是我的最爱,但是我觉得这本写得最不好
- 就是因为对简太有爱了。。。。不过它还是比诺桑觉寺好些。。。
- 听了导读1:41相亲记?哈哈
- 爱玛并不对我的胃口,但奈特利先生太棒
- 读的过程中有点不喜欢爱玛,肆意安排其他人的人生。但是她能够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很可贵。人难免会犯错误,难免自负。
- 一贯的简奥斯丁式幽默,对人物的刻画很细致,清晰。只是,这样的主题并不是我所爱。
- 其实并不喜欢简奥斯汀写的这种故事 无聊子 女主茶绝了
- 据说是《爱玛》这本书让简奥斯汀声名鹊起,但我偏偏最不喜欢这本。
- 这本书真的读的太难受了,很久没有读过如此枯燥乏味,女主让人讨厌,全书没有让人喜欢的地方,我自己强加的勇气看完了
- 索然无味,看过之后看所以书我都觉得香
- Jane说也许没有人喜欢这样的女主角,可Emma却是我最喜欢的Jane笔下的女主角之一
- “简奥斯汀描绘了传统的平静行为模式对现代侵入的抵抗。它有助于理解这一不可思议但又非常重要的事实:在面对拿破仑式主题的明显诱惑时,一流的浪漫主义者和维多利亚小说家并没有随波逐流。”
- 2003年年少时购买,翻阅起来恍如隔世
- 可以看!推荐
- 唯一没看下去的奥斯汀的书
- “只是言情小说,因为刻画人物入骨,升级为了不起的言情小说。”奥斯丁的作品都是如此吧。
- 十四五岁的小孩多半自以为是,真的不应该随便输出观点
- 大段大段的对白,实在太琐碎读不下去Orz,我还是比较喜欢心理描写胜于口语。
- 她总能用敏锐的独到的眼光理智地创造出最般配完美的组合
- 为什么英国人爱喝茶?因为他们聊天既婉转又琐碎,还有骨子里的内敛害羞加持,太容易渴了☕️爱玛的成长映像能够被不止一个深爱她的人记录是最值得羡慕的事,相较于作者的其他作品各方面都显弱了。
- 设定特别 叙述面略窄 皆大欢喜爱情配对
- 奥斯汀笔下家境最好、也是最不讨喜的女主角
- 看完 傲慢与偏见才看的这部书,感觉与傲慢有差距。
- 挺让人着急的奥斯丁小说:你怎么还不爱上他?胃口和阅读速度一直被吊得很高,毕竟是奥斯丁
- 奥斯丁说过,爱玛是个不讨读者喜欢,但却是她最喜欢的女主角了。嗯,也是我最喜欢的——她的自以为是很像我,但我的理想型还是伊丽莎白~
- 实在对爱玛喜欢不起来
- 喜欢友邻说的:爱玛的成长就像误读 通过对文本的一次次自以为是的确证 跨过浅薄 达到谦卑。存在对爱玛特性无比洞察 一次次对话指引她的奈特利先生真好啊 再次找到我的理想型 希望我的浅薄也可以这样一点点被擦去。
- 还没有读完,只读了一半
- 絮絮叨叨的老阿姨。。。
- 稀产但高质的作家。
- 温温吞吞,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人物,或者豁然开朗的情节发展。
- 八卦的女孩子也同样惹人爱。早期作品,透露着天真烂漫的色彩
- 奥斯汀就是特别讽刺,尖酸刻薄,毒舌一生。
- 海伯里一直是我的文学伊甸园,自由、快乐,到处都像小姐们的金色鬈发那样,金光渡渡的。
- 爱玛真是俗不可耐
- 简奥斯汀小说里的还可以系列
- ...Mr Knightly是我不喜歡的..
- 终于看完了…中间进度真的好慢
- 对人物的控制力。她竟然可以以爱玛——这个自诩明察秋毫,洞察人心,但其实自负非凡,中二异常,而且虚荣善嫉妒的女人——的多次乱点鸳鸯谱和对人的傲慢和不客气为主线,来讲述一段爱情故事,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爱玛这个女主人公塑造得不仅讨人喜爱,还让人产生认同。非常非常棒,爱玛和奈特利的每一次“争吵”,对其心态的描写都真实而微妙到令人发指。爱玛的成长过程就像误读,满怀相信认为自己对文本的理解确凿无疑,然后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浅陋。聪明,而最后获得谦卑。这书真实无限的共鸣啊。顺便奈特利先生简直是男人的榜样那段我从你十三岁就爱你看的我真是一口血喷出来。
- 书中有很多藐视都很可爱,比如用“嬉戏、调皮、任性和幻想”来形容韦斯顿夫人待出生的小女儿,实际上也是形容了爱玛本人。还有那句“独身女人不可怜,没有钱的独生女人才惹人可怜”,让人看了不禁充满力量呀! 我常常会反感爱玛的自作主张、爱做媒、爱幻想,引得哈利特一次次芳心萌动,然后又陷入长久的失望,但也许这不是爱玛的错,毕竟根深蒂固的等级思想是书里由内而外表达过的,所以爱玛多哈利特的扶贫才会让爱玛有那么多成就感,而在面对奈特利时,又真实地反应出来。 只有看见你喜欢的人和别人在一起时,你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所以一定要在来得及的时候大声表达出来自己的爱呀!好在大家都有了很好的结局~
- 有些絮叨,爱玛的成长线刻画还是很深入的。
- 这本书看起来会觉得很轻松愉快。
- 读了Emma才知道自己更喜欢Emma胜过PP
- “你很明智——可我明智不了。爱玛,我非要把你不想问的事告诉你,虽说我可能马上就会后悔不该说。”
- 嗯,看到贝茨小姐说话真的是好难忍。。。虽然挺喜欢奈特利先生的,,但还是三星吧,毕竟打动的地方太少
- 果然只有P&P值得一看。
- 虽然不喜欢女主爱做媒的性格,但是爱玛在奈特利的指点下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并改正,我还是选择原谅她。喜欢奈特利的成熟稳重绅士一本正经,但是还是达西的傲娇更合我的口味~
- 乡村爱情故事,乡村八卦,自视甚高还爱干涉别人生活,门第观念极重的女主角却还收到大家喜爱,在坑害了一个个配角后自己终成良缘的故事
- 就是我的样子啊!
- 不愧是简奥斯汀,里面的四对的结合都令人出乎意料又在合理之中,如果我没提前看结局,也猜不到爱玛会跟谁在一起,爱情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 自以为是妄图操控别人的绿茶女主,一边打心眼里瞧不起自己的朋友,一边又怂恿起哄让朋友长出盲目的自信,发现可能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之后,就又觉得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史上最恶心女主🤢
- 翻译得有那么一点不尽如人意
- 皆大欢喜,奥斯丁标准风格
- 极尽揶揄之能事
- 里面每个角色,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被塑造的很丰满,性格特色分明。爱玛虽然鲁莽且年少无知,但始终有一颗善良的心。贝茨小姐的絮叨真给小说凑了不少字数吧,看她说话我就头疼。同样是絮絮叨叨, Mr.Woodhouse就真的太可爱咯。哈丽特也是没有主见的那一类人,一年内先后爱了三个人可真是辛苦哦。至于弗兰克,我和奈特利先生看法一样,实在称不上一个光明磊落之人,不过也算是情有可原吧。书内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大小角色,这大概是奥斯汀最长的小说了吧。
- 好久沒看長篇了!艾瑪小姐真是夠走運
- 有钱的老女人没什么好怕的
- 奥斯丁在那个时代拥有的智慧,现在看来仍不过时
- 太能絮叨了,最后看的我是猝不及防
- 我看的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张雪丹翻译的版本,因为对比之下,我觉得这个版本的语言是最好的,无奈没有找到。。 是先从BBC的四集英剧看的,看完之后看到人们对Emma的评价褒贬不一,我就决定自己去看一看。后来发现多亏自己提前看了电视剧,要不然还真不一定能看懂情节。 整体看下来,我觉得艾玛是非常幸福的。不能说她是怀着恶意去帮别人做媒的,能够看到的是她真真正正的在替别人着想,可能上帝给予了她聪慧等各个优点之后,就把她的判断力这扇窗关上了,但好在她的身边有奈特利这样一个爱她的人。是个happy ending。 不得不说,奥斯汀的笔触真的非常细腻,把艾玛的心理捕捉的分毫不差。让人能够自然的带入场景。 个人觉得在最后一章的跳跃性过于强,或许是作者觉得或许前面已经给出了太多的暗示,这样是给读者留白。
- 不愧是你简奥斯丁阴阳怪气第一人哈哈哈哈
- 还行,以对话为主要形式。
- 我看的第一部奥斯丁的作品,感受不是很深,不欣赏爱玛的“门当户对”的思想。
- 书里的心理描写,让我看到电影里不同的维度的艾玛,对她多了些熟悉和认同。艾玛更像是像我们每个普通人,经常不自知地以自我为中心,前后不一自我矛盾。另外艾玛有个优点是她爱思考,有见解。她不完美,但一直在反思纠错中成长。
- 七年前读的,很好的书!
- 我已经不适合读这类小说。人物的想法真是前后矛盾,文字也啰嗦…几个世纪前的小说,在当时也算不错了。
- 个人认为这是奥斯汀最成熟和欢乐的一本书
- 读完上卷就读不下去了,这本小说怎么可以如此的无聊,自命不凡处处强调出身和所谓修养,想来所谓修养也并非真正的睿智!简奥斯丁作为一名农村老姑婆沉浸于农村“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活不可自拔,所谓的嘲讽和批评都遮不住内心深处的虚荣和算计。也就傲慢与偏见,因为有可爱的达西先生,算是一本甜美的言情小说。还有英国的继承法是什么时候修改的,为啥唐顿庄园大小姐不能继承家业Emma却可以呢?
- 优越感十足、鸡婆的艾玛,一本正经、别扭的莱特利。。。
- 写的其实好,不过我讨厌爱玛这个人……
- 喜欢简·奥斯丁
- 富二代小作精与爹系男友???
- 作为简奥斯汀的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艾玛》被评论家认为,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为成熟的一部,无论是艺术手法,还是人物与思想内涵,都达到了简奥斯汀的巅峰。
- 这本在奥斯汀小说里其实不是特别出色 但是仔细品品却也值得回味
- 简奥斯汀的译本只看孙致礼教授译的版本。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说:“我还有机会得到你吗?”的时候瞬间哭笑不得,爱玛这个傻女孩还好遇到的是他!
- jane austen 的爱情小说是经典,百看不厌😍
- 啰嗦言情大湿简奥斯丁╮(╯▽╰)╭
- 人物鲜活,主角有任性有反思,好感拉满
- Dear Mr.Knghtley<3
- 没读完就让别人抢走啦~~~
- 最讨厌女主角。
- 好有智慧的简奥斯汀
- 经典无比的爱玛,经典无比的奈特利
- 完全是简奥斯丁的味道。虽然从很多方面来讲这是简奥斯丁最特别的一部。但并不是最好的一部。
- 有点狗血的剧情,因为爱玛最后结婚了打低一分,这和前文的爱玛形象差距冲突也太大了吧!
- 孙的语感很好啊,但为啥会有些莫名其妙的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