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投我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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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09年看的话,一定会比现在要好。
- 让我这个经历过变故后再无任何信仰的人,重新相信了还有爱这回事。
- 木瓜是有东西的 可惜她不写了
- 必须满分!读过很多很多言情小说,这本绝对是写爱情写的最好的。没有一见钟情的狗血,两个人的爱情开始的不算平缓,但却一步步走向深入骨髓至死不忘。爱情非常的纯粹坚贞,与肉体、金钱无关,只是两个灵魂的惺惺相惜相依!
- 风穿过身体每一个空隙,幻觉把时间拉长,地面是深渊,光在头顶渐行渐远。落地的瞬间,他心疼地想——那个傻瓜,又要哭了。
- 看过,具体忘了
- 这本书在豆瓣能得8分我很惊讶!!!!
- 看了开头,虽说情节可能很假,但是他们的感情很真挚,很让我感动
- 两个傻X的故事
-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d--- the sun,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ever.
- 唐一路。白可。爱可以将一个人变成无往不胜的勇士。【2011.06.04】
- 前半部分很惊艳,挺另类挺感人的,后半部分落入俗套而且越来越离谱了。
- 大大已经消失在微博两年多了,愿安好。
- 虐是可以虐的,但不要男虐女或者女虐男,不公平的感情没什么看点,这种就很好,和半翼一样,相爱中被命运捉弄。
- 狗血。。。。。。。。。。。。。。。。。
- 一路与白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一场游戏,一场人生。这样的爱情,感天动地,还就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
- 很心疼两个人
- 前面很纯很美很虐,后面就乱了。作者文笔还不错,前部分描写得很好 很欣赏白可对爱情与信仰的单纯与执着
- 之前看的,作者心有余而力不足。出书门槛真低。
- 首先我要说说这本小说其实我已经重新看了很久很久,第一次是在初三,然后到高中到大学到现在的大三,我不知道我读了多久,也不记得我重新读了几次,只是想说这本书刷新了我对小说的认识,朋克感觉,电影质感不要太好!!
- 我喜欢你,一直过了小河,在远远的山的那边。我喜欢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再绕回来。 觉得前半部分比较好看。
- 肝肾脾胃心肺疼
- 噢哟,这本书介个情节真是细腻呀~很虐,不过结局还是可以的。傻傻的白可~那些曾经的纯真年代似乎已经离我很遥远了,那些曾经的深爱,只不过是人生道路上得一些经历,不后悔不眷恋。更好更成熟的面对现在及未来,珍惜现在的一切。
-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d--- the sun,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ever.
- 大多数人觉得这是个爱情故事,一个狗血又天真但是却感人的爱情故事。但我却觉得这是掩埋在爱情故事里一个时代的印记,每个角色都有那个时代的创伤,越南,中东,中国,美国~那个时代经历的一切,侵略,反抗,内乱~看的让这个90年才出生的我如同亲身经历了一遍那个灰暗时代里的点点星光。纯粹得爱情,让人羡慕,似乎这些苦痛的经历在爱面前也不值一提了。原来有情饮水饱,也可以是这样的诠释。动乱的时代,容易出感人的故事和伟大得人物,每个事实都在印证着它……
- 寫的不錯 扣子安排得挺好 晉江上人才真多啊 天蝎座的故事 呵呵
- 与一般的都市言情不同,很新奇很特别~ 一个傻,一个痴 没关系,两个人的爱情 就算拥有相同的皮相的人再怎么模仿,不相干的人再怎么阻挠 都不会也不能进入~
- 觉着后半段很矫情,还三个关卡。。。如果写到前面两个人相处就截止就好了
- 好吧这书很朋克风,重金属摇滚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的书我更喜欢《穿过骨头抚摸你》。另外本来好好的颓废感,怎么到了结局又变童话故事了?唉,败笔
- 题材不落俗套,只是最后有点飘了
- 是我喜欢的款,虐恋情深,男主人设不错,女主是女版的阿甘,苍凉凄美的爱情
- 感觉还不错。我还以为是席娟的那个年代的小说呢。就是最后安排有点乌龙
- 能把身世飘零的两个人的情感描写得如此缠绵悱恻,能把肮脏的现实描述的如此唯美,的确值得一看。尽管后面的阴谋我确实没什么大的感觉。
- 特别特别的故事,很另类,心碎
- 文笔真不怎么样
- 唐一路和白可,一个疯子和傻子的爱情。
- 心疼一路 爱情是从心疼开始的 所以白白才会傻傻地爱上一路吧 白白是个傻子,所以她除了爱一路,什么都不会
- 没有谁比谁高尚 只有谁比谁甘愿
- 非常爱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可以用震撼来形容,有人说这个故事不现实,可是我想说,言情小说的世界有几个故事可以称得上真正现实,如果想看现实的故事,生活中,人生中每天都会上演。
- 前期内容还是挺吸引人的,后期有点扯
- 谁说痴傻的人不懂爱,其实懂爱的人都痴傻
- 终于看完的时候,觉得幸好没有错过这部作品,也幸好两个历经坎坷的人终于有了一个幸福的结局。
- 前半部写的还不错,后面越写越脱线,也越写越落入俗套和逻辑凌乱。文笔不差,就是故事的掌控力不够,本来可以写成一个有些抓人心肺的底层人物小言故事的,可惜了。
- 题材特别,但我真的看不来这个作者孤注一掷的塑造法
- 比预料的要精彩。一个女招待和一个脱衣舞男的爱情故事。智商低其实才会更执着,不懂的就可以抛开不去想。活得远比高智商的人幸福,脚踏实地的幸福。
- 这本书满足我对爱情的全部幻想
- 还好最后的最后你们还是在一起 要么心里的那道伤口什么时候能长好~这么浓烈的爱
- 后半段稍稍逊色于前半段,人物设定,故事情节十分新颖,在我心中是欧亨利式长篇小说哈哈哈
- 男主角的出场很吓人 想起了《归宿》的女主角 那个强强强的出场 男女主角就变成拼出场 看的哇哇声 最后双方被彼此扑到 离题得很添… 可能是看过《黑白》男主角的转变没够彻底只记住了名字没记住内容
- 1、强烈说明泰戈尔从来没写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样的诗,在《飞鸟集》中,虽然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非常好的诗;2、一个作者的作品中不要出现那么多的错别字好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 小说还是小说,不要当真,眼泪流过就算了
- 一直相信傻人有傻福 何况是智商低的人 不懂得多 快乐却很多
- 那一朵黑色大丽花般的男子
- 算惊艳的小言了
- 大学的时候淘宝买了……还不错 剧情让我能看下去
- 喜欢那个时代,喜欢这个并不清新的爱情故事
- 女主真是可爱 特别直接 前部分甜 后部分虐 人设比较新颖 故事很有戏剧性 男主的哥哥真是变态 作者叙述方式有些乱 整体不错
- 前面特别好看,有点虎头蛇尾
- 一直以来,我都不大看虐心的小说。因为承受不住那样的悲情。 偏执的人总是一根筋,认定的人便是永永远远。哪怕历经千山万水,满目疮痍,也一定会为了彼此而走到一起。相知。相爱。相拥。
- 地位低等的女招待和脱衣舞男 背景很少见 还有 黑色大丽花确有其人 不过千万不要手贱去搜 同理还有蓝可儿事件……
- 当活下去成为唯一的希望时,肉体的感受就变得不再重要。将来你就会明白,等你有了坚定的要为之付出一切的信仰后。灵魂的纯洁已经与肉身没有关系。
- 如果你错过了这样一本书,你将不知道,爱情曾经那样纯粹又浓郁地存在过。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你想留住的,总要到最后才明白他们仅仅是一场烟花,你没想过去争得的,却如空气般不经意被吸进肺里,等想要脱离却发现。你再也离不开他。
- 补标。差不多十年前读到的作品,至今是我最爱言情小说top3。和作者投我木瓜给我的感觉一样,里面的男女主脆弱、多情、固执而疯狂,爱常人所不能爱之人,做常人所不敢做之事。在那个奇妙的年代与国度,贫贱如蝼蚁的人们拥抱在一起,执着地相爱。
- 不虐女主会死吗
- 没看完,看到双胞胎哥哥唐一霆也爱上女主,就觉得狗血到不行的设定,于是弃掉了。
- 后半段是什么绝世玛丽苏小说,所有人都爱女主。
- 所谓的“下层人民的爱情故事”
- 努力生活,练就一身孤勇
- 小说让人可以走一次完全不同的人生 充满想象力的题材 85真的是智商低吗-.-
- 幸好,幸好。经过那么多磨难,那种悲剧的氛围被营造的那么浓,最后一路和小唐可还是被眷顾的。 小唐可好像是生活在底层磨难中的诗人 《the rose 》很好听。
- 虽然有点虎头蛇尾,但不可否认的是我还是被它感动了,为其流了不少泪,我被其打动的不是爱情,而是白可口中的亲情……
- 现在来看依旧是巅峰,唐一路简直让我不要太心动。
- 高分文?。前部分觉得挺惊艳、他们爱的很纯粹。但是感觉后半部分充满病态啊。虽然可以理解作者想表达什么、但是有点神经质。没有期待的那么好、女主有点像驭灵主的小白哦。
- 对底层对边缘的生活没有认同感,不喜欢这类型的书。
- 话说里面那个保罗 萨特的设定……咳咳,难道是暗讽我们熟识的那个保罗 萨特?
- 结尾有点狗血 但是依旧感人
- 前半部可以封神,我觉得能拍成电影然后一路拿奖的那种,可以当严肃文学了,后半部分有点小言了,落入俗套。以前看过,突然想起来这本,来评分一下。
- 哟好像猥琐的。
- 激荡人心的爱情。近似偏执地吧对方放心上。情节不算新奇,但还是让我深深的震撼和感动。。
- 这本书当时很好,现在看 这里面男男女女都是有病的啊啊啊啊····
- 虐得肝疼,文笔出彩,故事很特别,但讲故事的能力有待提升,中间有点乱,不过瑕不掩瑜,五星嘤嘤嘤~
- 她有點低能,七年里在美國頂着偷渡客的頭銜過著非人生活,但她沒有怨恨沒有自暴自棄,因為媽媽為了她付出生命,告訴她要堅強地活下去。直到遇到他,媽媽留給她的遺物通過他又回到她手中,為此她追逐了他三年,并漸漸愛上他。在夜總會里跳著艷舞,拿著高額小費過著奢華生活的他又怎會想到有一天會栽在這樣一個女孩身上。曾經的不理解,他對她的辱罵,她從未放在心上,終於還是愛上她了,卻在決定好好在一起的時候一路出現偏差。原來當初追隨的不是他,可心卻沒有迷失過。有的作品不需要華麗辭藻的修飾自然能讓人感覺一切情感甚至悲從中來都是水到渠成!
- 真心好看!让我这些天都沉浸在对神奇爱情的幻想里
- 很新鲜的题材,喜欢
- 他是脱衣舞男,她误认为他是他的哥哥—那个给了她十美元的人,并就此相爱。智商85的她对爱执着,在他得了胃癌生命无多并被他哥哥带走后固执地去冲破他哥哥设下的各种障碍寻找他。他想法设法模仿哥哥得以逃出,但只换来与她不到半天的时间,且在她服下药物沉睡时。过后便是悲剧的结局,他的陨落。
- 男主的哥哥是变态,鉴定完毕~~~
- 木瓜去哪里的。另一本蝴蝶命都没有写完。真的很喜欢她的文字。 这篇文很爱很爱。
- 娘滴,虐啊……还在进行中……
- 小说时代背景挺棒的,对于前半部分的种族歧视还有那场大暴乱,写得特别好,很有画面感。加上文革那一段对男女主角的身世也增加了很多不一样的感觉。还有小说设定在美国,里面的场景人物语言都挺符合的。作者大概是在美国生活过?虽然描写的底层小人物的爱情,但是作者并没有强烈描写他们的穷,也没有带有一种高高在上看着低劣物种的感觉。对于男主的职业设定,作者想要表达的是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存方式,只要不伤天害理,都是正常的。在这里看到的底层人物感觉到的并不是同情然后感动,这本的感觉到的是他们的不轻贱,自尊以及坚持单纯简单的爱情。 但是小说后半部分,从一路被哥哥带走以后,情节安排得特别假,而且一路的性格被塑造成了一心向着宗教来寻求慰藉,这一点特别特别不好。
- 虐的让我觉得很纠结啊~
- 文笔、人设甚至H描写(这书怎么能出版的,难道都删了?)都堪称惊艳。我不觉得虎头蛇尾,结尾非常圆满,我之前有多久没看到结尾圆满的书了啊,一个个都在最后要让我呕一下。
- 我愿意当那样的傻子
- 被虐到了……
- 被书名给吸引住了,被那句“如果你错过了这样一本书,你将不知道,爱情曾那样纯粹又浓郁地存在过。”给吸引住了。看了,却没看完。女招待,脱衣舞男,疯狂相爱,还是离我太远
- 这就是爱情!!
- 戳中萌点,又感动心酸的想哭
- 不中萌点,读来略感心累。
- 感觉前四分之三很好,真的为这种在生活最底层倾尽心血去爱的故事而感动,但是他们的挣扎同时也让人心酸,到后来的时候,可能是作者为了给一个完美的好结局,故事发展的有些奇怪了,不,确切来讲是有些童话了。 不过这本书还是值得读的,毕竟我们都渴望美好的结局,经历一次心酸的洗礼,最后获得心中认为的,应有的祝福……
- 嗯~开始很香艳~后来变狗血~最后是个happy ending~
- 真的很好看,以为是感情虐,以为男主真的死了的那里真的伤心了,哭到不行。
- 当活下去成为唯一的希望时,肉体的感受就变得不在重要。将来你就会明白,等你有了坚定的要为之付出一切的信仰后,灵魂的纯洁已经与肉身没有关系。 女主很傻 最后真的是虐到我了
- 异域风情。终是爱情。惊艳与错过,渴求与放逐。你说,爱他,是我的信仰。
- 名字好非主流。。然而看过很多言情小说,这却是唯一一本让我感觉到男女主人公是真心相爱的而且读完后被深深感动到的
- 书名很励志,故事很闹心,作者很用情,信息量很大。
- 为他们执着的爱情而感动,很少见的小说,很喜欢
- 题材很特别深刻,现实很残酷,情节真戏剧化~喜欢女主傻乎乎的爱和执拗,再绝望的时候都心怀希望,她就是一女版阿甘,这本书很不一样。里面引用的英文诗也很美,苍凉的美。
- 我发誓我再也不看这种无聊的小说了
- 16202脱衣舞男x女招待,好想看!16926 看了15%生硬的色情和爱情,吓死我了什么鬼,乱七八糟的
- 作者喜欢杂糅场景让我看起来很累 故事比较精彩
- 蛮精彩的,没有落入一般言情小说的俗套,吸引人读下去,好评,四星半。
- 白可真的是傻的可爱,她的一身孤勇也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Lover: Tang.Life: Tang.Happiness: Tang.Satisfaction: To be with Tang forever.唐一路挺可怜的,出身在那样的家庭,还有一个那么变态的双胞胎哥哥唐一霆,他的爱太缺乏安全感,所以他会问白可:你真的不会不要我,或者突然离开我吧!可怜的两个人,还好是HE!
- 她从天国探出双手,微笑着倾身亲吻他,从此再不相离。
- 几度看不下去 心理扭曲生活混乱故事矫情 不对我的胃口麽!
- 不知道为什么头脑发热的开始看这种东西
- 狗血的言情啊,还是蛮喜欢的,轻松阅读不用脑力。
- 当活下去成为唯一的希望时,肉体的感受就变得不再重要。将来你就会明白,等你有了坚定的要为之付出一切的信仰后。灵魂的纯洁已经与肉身没有关系
- 低智商不影响她爱他。
- 高中看过,超级好看,这本和最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天北京都设在美国,看起来真的很不错
- 浪费时间的读物,如果不是期待那么高,其实不会这么失望。原本以为可以很虐,结果只看到一个病态的哥哥和一对偏执的爱人。完全戳不中泪点,很无聊。
- 前半部分挺吸引我的 后面让我弃了
- 共同的语言是误会的开始。只有傻子和疯子相爱,才是完美的爱情……
- 虐,甜,不过如果我是一个长得帅身材好有绿卡的美国人,应该不会选择一位长相身材学历一般智商85还不干活的女人,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痴情
- 玫瑰骑士与荆棘王子,幸福又安好,合掌。
- 前半段有给我一种很瑰丽的美丽的感觉,后半段我觉得完全崩了…………难以接受后面狗血的剧情
-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d--- the sun,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ever.
- 其实剧情真的不是很好,只是我太喜欢男女主人公了。他们彼此的孤勇不是我们可以学得来的。要有多大的信念才能相信彼此是相爱的呢?
- 刚开始倒的确被惊到了,尺度不小嘛,还有众多所谓敏感词。两个人爱的极致,爱的疯狂。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其实,我最心有戚戚焉的是唐一路的不安全感,近来越发觉得越是深爱一个人越是容易患得患失,怕自己付出的没有回报,怕对方不爱自己,怕爱到深处伤了她,爱情中的众众敏感让深在爱情中的人儿一半甜蜜一半忧伤,在放大的乐与悲中体味着感情。说到底,爱情中的这种不安全感源于一种最根本的自私,唐一路到最后为什么愿意相信白可了 呢,因为白可愿以生命为代价去拯救一路,当一个人肯为你放弃生命,这种感动自然让一直怀疑,一直敏感的一路最终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疑惑。幸哉,一路有了白可,白可终也有了一路。爱情中他们相伴,愿天永长地永久。
- 不爱看通篇只写爱情的小说但是这个猎奇的设定实在吸引我orz
- 爱到不行,大爱啊
- 唐一路,白可。****华人的悲惨爱情在德洲受尽千方阻挠,犹如一场任人摆布的爱情游戏。
- 一直记得第一遍读完后的震撼,很惊艳了
- 12.03.08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the sun,the moon and you.The sun for the day,the moon for the night,and you forever!
- 非常非常的纯粹的爱。。。
- 好几年前看过的小说了当时看了两遍不太喜欢结局,他们的过程本来就不好为什么结局还要那样
- 同一个作者,却和《等不到天亮等时光》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格,让人很意外。
- 好想再看这个作者的书
- 那个废话啊 那个情色啊
- 一开始很吸引 看到倒数几章觉得是be没跑了关了网页 然后网上一搜眼看还有反转又继续开起来看 结局是he真好
- 投我木瓜这本书也好好看!!!
- 太过现实的爱!
- 爱过他的女人,再也爱不上别人,没办法,感情就是很霸道,它不问缘由不问先后。小说里孤勇的女子被唐一路奋不顾身的守护,五内摧伤的挂念。不太喜欢的是,整个基调太过于沉重了。
- 这本很虐,跳着看完,但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作者文笔佳写得非常真实。怎么说是偏执狂们的故事吧,还是同一种偏执
- 一路和白可给我的感觉很像越今朝和越祁,在陌生的世界相依为命,互相慰藉,只有彼此
- 挺揪心的,只是后半部有些乱
- 看了一半不到吧,有点忘记了。看不下去就弃了。。。女猪智商问题,太傻。
- 说真的,,这个看过以后感觉双胞胎他哥给人的感觉就是一BT
- 我很少会为这么狗血的结局而哭。但,男女主角的经历实在太苦了,苦而不矫情,我竟然也心痛地接受了。很好的书
- 话说还是悲剧比较好吧。。。番外有点小多余。。。
- 很特别的言情,被感动到了
- 书名无力吐槽 但算是比较好看的异国文了
- 好几年以前看过的,还记得当时看过好多遍,那时觉得这个故事特别好特别好。
- 虎头蛇尾。。
- 熬夜读完,不知道哭了几次。但到最后思路就有些乱,文笔没有前半好。
- 这本书挺虐的,看的我哭了好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