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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 王安忆写老上海风情是自成一派的,细腻、缱绻,散文诗似的。 主人公王琦瑶注定是悲剧的一生,从《长恨歌》这个书名早可一窥究竟。 只是王琦瑶这一生要说真不够精彩,真不值得。有几分姿色,从“沪上淑媛”的三小姐为起点,瞬间就成为了“爱丽丝公寓”被养起来的金丝雀。李主任亡故后,王琦瑶的世界就从此改变了,踏进“平安里”开始自力更生的生活。只是需要爱情的王琦瑶是不得闲的,程先生、康明逊、萨沙、老克勒,哪个阶段的王琦瑶都非要有一个男人,不然就活不下去一样,可偏偏每一次王琦瑶都没有正确的选择,到白发爬头的时候甚至还想拼命留住不是一个年代的“老克勒”。 王琦瑶的结局是难堪的,却也是必然的一样。王琦瑶这支悲歌归根结底就是邬桥外婆的那句话“开错了头”。可悲可叹!
- 王安忆对于老上海的描写真的太细腻 一个完全不了解上海的人都能感受到当时上海滩的浮华盛宴 另外每一个角色都饱满生动 好的故事就是这样吧 没有所谓好与坏 只是情境之下的不得已和感同身受
- 像也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 倒是不讨厌繁杂的景物描写,但收尾有点草率了
- 是发生在弄堂里的拉拉扯扯的故事。小家子气,又带着日常味道,和王琦瑶的形态相仿,又和那年代的上海相仿。 初识上海,还是从张爱玲的笔下。会吱呀作响的楼梯,洋不洋土不土的楼却看起来格外顺眼,挨挨挤挤的人,弄堂。这本书也是绕着弄堂讲故事,在弄堂里生,在弄堂里亡。风风流流的一代沪上淑媛,最后落个惨死的下场,想来少不了恨;最应当视作丈夫的那个男人到头来和自己也是两头空,也是少不了恨的;到了新世界本可以好好过日子的那个男人,却无奈地离开,两个人像陌生人一样什么事都没生过。就连薇薇最后也没有在跟前——虽然薇薇更像是一个过场人物,不重要的。 这书读来就是「无奈」。叹来叹去吁气吁得口都乏了。总也是无奈,跟谁都成不了,干什么事也成不了。只是能看见王琦瑶,穿着一身素色的袍,不惊不喜地从弄堂里袅娜走来。
- 一物降一物,时间降一切。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 打七分,四舍五入四颗星。某些地方确实过于细绵密
- 向往王安忆笔下的城市
- 真不知道这种书是怎么成为“当代经典”的。
- 当年他年轻气盛,什么都可在手里握成齑粉。经历变了,他明白再怎么的不可一世,人都是握在一个巨手中,随时可成齑粉,这只巨手就叫命运。
- 王琦瑤一生都在作孽,各種意義上的。心比天高,身為下賤。可憐了程先生的癡,也可惜阿二的情。
- 有点太细碎了
- 王安忆写的太令人难过了,笔跟刀一样,结尾的那盏灯直接一刀致命杀死了王琦瑶。
- 此恨绵绵无绝期
- “信心是错,希望也是错的。”
- 一个由衣服和男人堆砌起来的女人,即使放在那个年代,这种把自己的价值依附在别人身上的个体也不应该受到这等欣赏和赞扬。即便是书写上海生活和内里核心,不乏一些精辟的见解,但是大多是浮在表面,看似精明实际上却最缺乏同理心,所以人物和议论才会显得如浮萍一般,无根无痕。阅读过程中书页上总是浮现出作者居高临下和自以为是的神情,令人难以忍受。精致但却腐败的生命,勾不起真正的怜惜和悸动,当长脚把王琦瑶掐死的那一个瞬间,我竟然深刻领会他想要做呕的心情。终于有一个男人不是为她的情爱所纠葛,这个大世界里的边角料,真正只能是边角料,也终有一天会变成垃圾。终于结束这趟旅程,对读者而言也实在是长恨歌,刚有一些赞叹又不禁恨上心头,望无缘再见。除非被逼迫,不会再读王安忆,初次见面,印象尤为糟糕。别再拿她和张爱玲比了。
- 独特的细腻笔法,多次出现的很多具有指代性的事物,爱丽丝公寓,鸽子和那个新娘。王琦瑶的人生让人唏嘘,渐渐将自己本该好的人生走入无法回环的境地,她知道音高弦易断,该是聪敏的,但却没能恪守住这一点。
- 本科时候看的,我就记得前面大量的环境描写让我差点放弃阅读😂
- 「共和国的女儿」的左翼叙事,对怀旧热的反讽。但很容易被误会成怀旧代言。
- 繁琐又没有生活的气息
- 坚持看到一半,实在是读不下去了。文风冗赘,词不达意,人物扁平。野心大,实力小。和金宇澄同写上海,同获茅奖的《繁花》相比,真有云泥之别。
- 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 淡妆仔细装点着,浓艳了上海的传说。 暗淡退场,是不甘心的情怀在作祟。
- 第一遍读很烦,还没看第二遍。
- 读完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叫长恨歌,是对王琦瑶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对那个年代的遗憾,还是对人这一生的惋惜,不好说,也许都没有,是我还没读懂。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背景下,在上海这样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城市,也许王琦瑶这看似传奇而跌宕起伏的人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缩影,也许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凭着一副不错的容貌,几分风情,再加上一点聪明,其实王琦瑶凭着自己,也许能有不错的人生,但是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到最后的老克腊,她都希望有所依,其中到底有几分真情也说不清。 她很聪明,却也有着女人的任性,最后的被杀与她的任性不无关系,但也许这样的结局最好吧,不需要再熬过漫漫无趣且孤单的人生了
- 看到大家的评论我就放心了。 写女人的段落,让我以为王安忆是男的,根本不了了解女人,事实证明,还是男人更了解女人。 格局太小。细节不够细,格局不够大,人物太单薄
- 作者太偏爱王琦瑶这个人物了,导致情节有些失真...要说符号化也可以吧
- 随波逐流,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却在最后一刻飞蛾扑火。
- 高二借了听说很久的长恨歌想看,却被开篇密密麻麻琐琐碎碎的环境描写搞得有些浮躁,迫不及待地想直奔主题却又是一大段一大段的描写。 大二一点一点地看过去,一个字一个字地,才发现王安忆琐琐碎碎的描写背后是对上海每一个角落的了如指掌,是融入环境里的上海文化,而王绮瑶则是上海文化里的最浓缩最精华的一个缩影。
- 书中女性总是处于一种比较的状态,即便是王琦瑶母女也如此。纯洁的友谊似乎是不存在的,程先生、康明逊、萨沙、老克腊,先后与王瑶琦有感情纠葛,最后的长脚虽有预警,还是被结局惊到了。程先生始终没有姓名,我觉得他是最爱王瑶琦的,但“即便是如程先生这样的忠厚人,爱起来也极端自私的,也及其地不公平”。
- 好一朵上海花的枯荣开败,虽然不是很喜欢王安忆的文字风格,有的时候会觉得描写有点“过”,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她展示了上海从民国到解放后的鲜活图景,以及一个女人生命的起落无常。
- 《长恨歌》让我本不美好的心情又添了一层郁闷。王琦瑶真是千万个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被各种繁华迷了眼的女生,如果当初她认真听了导演的劝告,如果当初她父母有阻止她,如果当初她多读一点书,也不会这个样子。感觉书里的女人可能算下来没有一个好下场,最衷情的程先生也因为过去的事被文革跳楼了,蒋丽莉也因为得病死了,想着生个女儿可能会有人陪的王琦瑶最后女儿也去了美国,自己还因为旧时代做情妇得的金条被杀了,合着过去的痕迹真的是会一辈子烙在人类身上,只要有人知道你的过去,任何时候你都会被过去绑缚,不管是新时代还是旧时代,无论时代怎么变化,人还是那些人。王琦瑶的一生都在男人里面周旋,最后也被男人所杀,无语。BTW,做情妇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 1.太多的细节描写,过于啰嗦反而影响了阅读体验;2.对于王琦瑶的人物塑造,个人觉得过于刻意,并没有真正的把人物的性格呈现饱满;3.仅仅是一个落魄的上海小姐不够绚丽的一生,长恨歌这个名字是不是过于的标签化;4.所有的感受总结为两个字:刻意。
- 所谓吴侬软语化作字也就是这样了吧。这么多年都没有读过十分女性化的小说,情节处理如此四两拨千斤令人叹为观止。历史一笔带过却处处都是历史,围绕小人物的一生却道尽大上海的繁华与衰败。初看文笔有些繁复,看进去后那种小小的刻薄和自嘲真是绝妙得不得了。情节简单就好,要的就是下笔的一句句的功底,这文字现世也是再难得了。
- 菜是好菜 但吃起来膈应
- 作者对上海小女人的描写可谓刻画到了骨子里,配套的弄堂,鸽群以及夹竹桃也算是相得益彰。 王琦瑶的一生从十五岁去片场开始,到夜深被人掐死结束。始于电影一般不真实的开头,所以也终了于梦幻荒谬的死亡。 她以为她追求的爱情,只不过也就是她以为,在别人眼里看来,她错失真爱不过是因为自己贪慕虚荣,追求生活而已。
- 我很欣赏王安忆真实客观地展现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她美丽、她靠男人、她和小自己二十岁的男人厮混。不捧,不贬。总有人把人生过成这个样子,听过再多的道理也无济于事,何况贯穿了十年一变的时代大变局。
- 囫囵吞枣的读完 我不适合这种细腻的文笔 剧情其实也没有多复杂
- 头一回读王安忆,原来是这种风格,可读性还不错但应该一本也就够了。跟严歌苓的言情小说比是强太多了。
- 在上海生活了五年,很讨厌上海的弄堂!
- 前两章看得痛苦,后面看得起劲,但对人物刻画感到很费解……这样的母亲竟生出了那样的女儿?女婿又是怎么回事爱上了女儿的?最后出场的老克勒又是怎么发生了感情?过于刻奇了。
- 是我喜欢的细腻文笔,以独到的文字细致地描绘交际心思人情世故,很让我拍案叫绝!精彩的文学作品就该有如此别具一格而影视难以比拟的特点!
- 大一的时候看过的文学
- 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 王琦瑶是个拧得很的女人,心里的弯弯能绕地球好几圈。又是一个韧劲实足的女子,再难的困境都能趟过去。 但她这份所谓的聪慧、韧劲、自尊、浪漫、务实,都走错了道,劲使错了方向。落得个毫无体面的结局是生活对她为人处世之道的回答。 我不认为王琦瑶是具有时代或地域代表性的形象,王安忆花了这样多的笔墨写这么多上海里弄的各种细节意象,甚至到了冗余啰嗦的地步,又写了这样的女人和她的人生。我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有对旧时代花团锦簇的怀念,城市螺蛳壳里烟火气的亲切,也有对扭曲价值观的厌恶。 我觉得真是幸运,王安忆的小说我竟是先读了启蒙时代和考工记,如果先读长恨歌,恐怕不想再看其他。
- 上海的魅力,尽在此书中...
- 201801:说不出什么感受。王琦瑶的一生,是高开低走的人生:刚要传奇,就开始堕落。她和李主任好得莫名其妙,没有犹豫和煎熬,就去做高官的情妇了。也太好骗了吧!几个男人都是匆匆过客,和程先生不来电那也是没办法,和康明逊、萨沙是什么鬼?对老克腊也不见得是真爱,只是太孤单需要人陪伴。总之一生中就没遇到对的人,也没产生过荡气回肠的爱情(为啥叫长恨歌?),只是令人唏嘘的一生。文字功底是没的说,繁复细致入微,各种描写仿佛有气味。看好多人拿王安忆和张爱玲比,没必要这么苛刻。
- 贵圈倒不乱,心乱。
- 缱绻的老上海风度
- 微信读书听书
- 读完后只觉得无尽的凄凉,看不见一点希望。画面中唯一让我有暖意的便是王琦瑶初到平安里与严家师母几个人做伴时的场景。而这一点暖景也是后面无数凄凉开端的假象。小说中充斥着许多对比,明暗、冷暖、黑白、真情与假意。弄堂里的四季变化自不用说了,我想,有时人的感官变化不知是依着四季冷暖而变,还是四季的变化模样取决于人某刻的心境的投射? 如果非要说命运,王琦瑶的一生可谓情路多舛。程先生是真情,其余的皆是假意。更让人唏嘘的是这假意偏偏在最初戴上了真情的帽子,但现在想来皆是有所图,或图她的美丽或图她的神秘优雅。 人的一生或许只会遇见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一旦错过也就回不去了吧。程先生的爱是如此纯净,或许王琦瑶对康明逊是真的爱吧,可却错付了没有担当的人。想到王琦瑶暮年乞求老克腊陪她一程的话,更觉凄凉到底。
- 绵密的笔法,精致的刺绣似的,带着女人的直觉和挑剔的审美,王安忆就用琐琐碎碎的日常留住了弄堂,留住了上海女人。虽是繁华,背后的苍凉和虚无即使在繁华最盛时也掩抑不住,最后王琦瑶明白了她的人生不过像电影一样,也是梦幻一场。有意思的是1966——1976这十年几近是空白的,蒋丽莉的死那么凄惨,可程先生死时王琦瑶是缺场的。许子东说王安忆的小说里情爱和恩义是对立的概念,王琦瑶和李主任是真夫妻,有恩有义的,可我分明觉得李主任和王琦瑶是最打动人的一对,虽然有着近似豢养一般的囚禁和等待,他们也只是共享着不能交流的孤独和可怜,是见不得光的,但却是“在芯子里做人”,真真切切的,难道爱不就是在虚幻里的一点相互安慰吗?
- 做女人的道理总跟男人有关,想逃也逃不掉,即使是在“新时代”的现在。 上海小姐的故事,惟余一声叹息。 女性作家的写作天然带有性别身份的色彩,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书里的男人大多可憎,不然就是可怜,那可怜也是理想式的,现实生活中难觅踪迹。
- 第一部太过繁琐,第二部和第三部渐入佳境,第二部打牌的那一章有点色戒的感觉。女作家总是逃离不了这种文本,但在现今的文学界中,王安忆算是可以的了。
- 读过繁花后再读长恨歌,还是觉得此书有味;每一幕开始的描述,涓涓道来,便有一幅画在心;爱极了薇薇时代的王琦瑶,虽是旁观者,却是个有心有趣的旁观,无声无息中倒成了主角
- 细腻 风情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 开篇惊艳,然后……越看越感觉……很多不错的单句组合在一起就让人觉得难受了…… 人物塑造得很失败,通篇的语言没有给人物一个鲜明的形象,句子啰里吧嗦。感觉王琦瑶除了长得好看,被评为上海“三小姐”,之后就没什么性格了,纯粹是一个失意上海名媛的一生。然后也不知道跟那几个男的是怎么好上的……三段恋情都是平平,也不细致描写。最后被谋杀,长脚的性格转变有点突然(如果是一个特别舍得为别人花钱的人,是如何起了偷窃的意图的呢?有待考证)……而且每一章开头都要写景写景再写景,繁复得想要跳过去 至于题目……读到结尾也不能明白其用意 语言的感觉上有一点张的感觉,当然也有可能因为是都写得上海……却没有她的一针见血,有的比喻很好、不错,却没有张的那么入人心扉(此处真的得以窥见一个作家的笔力) 总之,还是张的小说舒服又好看
- 读过最多次的书
- 王琦瑶,看似经历如繁花,但所有事,都不成结局,到头来都是镜中花水中月,所余的只有空恨。//这部小说的写法,一切物与事,都要掰开来絮絮叨叨地描绘,述说。零零碎碎,细细琐琐。
- 写景写物的文字读起来太舒服了!至于写人…王绮瑶是一步错,步步错,终身错。看不上程先生,委身于李主任,相逢了阿二,明知不可为而为的睡了康明逊,想当然地欺了萨沙,最后还要跟小了二十多岁的老克腊交底,明知长脚来路不正却仍相交乃至丧命…好像聪敏过人,看透世事,其实却是单纯至极,糊涂了一辈子…无日无月,岁岁年年,总要活得够长。而这世上,总有人年轻,总有人曾经年轻。
- 王安忆其实并不懂四九前的上海,第一章的繁复构建的“上海”,只是她为王琦瑶们建造的上海,它更像舞台的背景,与台上的人和事其实是隔离的,哪怕换个背景,故事依然成立,人物依然各安其命。所以,她很聪明的把开头设定在四九前几年,不用太深入。她似乎对上海的“现在”比较熟悉,然而她终究把王琦瑶写死了,如果小说止于王琦瑶和老克腊的忘年情,会更上海。
- 怎麼說,還好找到你,我始終沒放棄。甚合我意的作品,沒捨得摘抄,愛不釋手!
- 喜欢前半段去选上海小姐的部分,讲王琦瑶去片场试镜,说她连出嫁的一点点“怨”都流露出来,用词简直好的让人惊喜。重回上海便显得鸡毛一地,女儿出嫁后的片段更是有点狗血,讲尽了王琦瑶的美,偏偏在最后给她一个最糟糕的死法,还要描写一下她孱弱的脖颈和肮脏的鬓角,实在是过分,搞的之前的爱丽丝好像假的梦一样。 @2018-10-28 22:59:14
- 因为很多地方作者的描写过力,觉得繁琐冗长,高中没看到结局就弃读了。这次再读仍觉得太刻意了,有几处撩拨人心,各色的人物和老上海风情的代入感正是在边角料式的描写中才渐渐加强的。
- 一方面这的确是比那些无脑言情小说好看的;另一方面即使诗一样的文字,冗杂的也会令人厌烦。王琦瑶的女主光环未免太重了,会这会那的。她的人生悲剧是许多个王琦瑶共同的悲剧,甚至是令人艳羡的。碧落黄泉,此恨绵绵无绝期。
- 于2018年11月。花样年华的似水流年
- 很早就读完了呀,竟然还是在读🤦♀️
- 喜欢描述弄堂邻里的文字,细腻的感情。一段段的情与爱很打动,最欣赏的是和毛毛舅舅那段。以及王琦瑶与女儿之间的微妙角力。想家了
- 最罗曼蒂克的是和小林的爱情——“你心里怪我,怪我来迟了。”
- 王安忆自己说:“写作是用文字编造谎言。”她笔下的上海是在想象中建构而出的,弄堂的变迁逐渐隐藏“沪上淑媛”的传说,王琦瑶想她婚服倒是穿了两次,一次在片场,二次在决赛舞台上,可真正该穿婚服了,却没有穿。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沙、老克腊次第近身,却又旋踵而退,爱情若轻若重的疏离感就像摇曳的晚灯,暧昧的光影打到年轻人的颊上,也曲折地飘进年迈者的眼眸。在邬桥人眼里,外乡人都有一副凄惶的表情,而对于宏大的宇宙,人人皆是外乡人。“他们貌似看不懂,其实是最懂。外乡人的衣服是羽衣霓裳,天边晚霞那样的东西,衣裳里的心是晚霞迅速收集起来的那个光点,刹那间便沉落,漆黑一团的。”这一颗颗老去的心,其实都是奋力向上的,石头缝里都要求生存。“她眼里的衣服不是衣服,而是时间的蝉蜕,一层又一层。”故事将说未说,夹竹桃谢了
- 《长恨歌》很能满足老克腊那般人叶公好龙式的怀旧癖,可惜这“旧”也只停留在吃穿用度方面,难处理的厚重历史全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这上海三小姐的传奇色彩就欠了几分。不过王安忆写男男女女相互揣度、猜忌、试探、你来我往的交手真是高,精准犀利到有点刻薄,个人觉得第二部最佳。
- 哀其不幸,错负一生。全书最美好是“下午茶”,程先生的死…意难平。
- 太绝了太绝了太绝了。
- 文风实在是很啰嗦,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边角料式细腻和絮烦的笔法,很适合表达这些犄角弄堂里女人们的缜密心事,人情世故。虽然难以陶醉其中,但置身事外的去看,还是挺有美感的。
- 没必要的文笔、没必要的情节、没必要的人物,说到底,一个破鞋女人莫名其妙的一生,絮絮叨叨赘述这么多,又是何必呢?
- 用了将近九个小时才读完。王安忆在这本书里的笔法太细腻了,所有的东西都掰开了揉碎了去写,行文密不透风,有意思的时候还好,但很可惜这本书高开低走,新上海的部分和前面不可同日而语,味同嚼蜡。她和张爱玲其实还是不一样的,张更鲜明,更直接,三笔两笔洞穿那些隐晦的心理,很少洋洋洒洒,张写的是普世的爱情,王安忆写的就是王琦瑶的爱情,一个一步错步步错,到老也没有认清现实的故事,她的美是很寂寞的,应了那句“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当繁华和喧嚣都成过去的时候,就看开一点,毕竟“这痛都是各人痛各人,没有什么共鸣,也引不起同情,是很孤单的痛”。这本书语言比情节出色太多了,看完之后印象最深的其实是文章里对于衣服的那些片段,心向往之。
- 原来,选矛盾文学奖的书也是可以踩到雷的
- 当初读时感觉后半部草率了
- 王安忆的小说总是以不同时期的上海做背景,小说带着浓浓的色彩:明媚、怀旧、老上海大家闺秀的端庄姿态和风采……所以小说的精彩之处并不只在情节的婉转。我认为这本小说可以称之为小说描写的教科书了,对场景和情节所做的铺垫、对人物心理的描绘,都值得反复品味。而小说主人公从一个温婉美丽的小家碧玉到晚景凄凉两种现实强烈的对比,既然人回味无穷又深感落寞。细细品味,是一本写进内心的小说。
- 王琦瑶一生都在风花雪月中周旋,从未经历平淡,也似乎无意平淡,作为小姐、情人甚至母亲都如浮萍,着不了地的,最终仓促又冥冥之中地结束了自己的悔恨年代。 王安忆的笔法比张爱玲过之而无不及,虽少了一点冷酷、刻薄,却多了很多柔腻和沉稳,实至名归。
-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代入,体味到的也是旁人而已。女性一生的坎坷,时代的悲苦,女性的风情,通通就跟被大风吹跑了一般,只有幻影,反正作为读者的我没有什么情感代入。反倒处处体现着文字的卖弄和中国文人情与爱的酸腐气。
- 琐碎又冗长,可是好喜欢。人生不就是靠千万件琐碎的事堆砌而成的冗长岁月。作为普通人,总是在叹息别的普通人,也算是以人为镜了。
- 细腻,一如上海
- 文革十年,她在冬眠。永远20岁,你可真会啊!三星半
- 一开始就正面对上一大段一大段的背景描写,让人有点读不下去,但是经过前几章后反而渐入佳境了,也慢慢品出了点浓墨重彩的味道。
- 真的读出这本书精彩之处的人想必一定不会觉得啰嗦,王安忆的好处全在她写上海芯子时的细腻里,王安忆笔下的人物就是活在这细腻里,细腻里有温情,也有险恶,总归总,有的是放大了的清晰了的人世间,文末的鸽群让人印象深刻,想来红了眼的白鸽见了多少世上的生死。
- 开篇的文字很赶客,每句末尾都是“的”,让人十分不适,坚持看到后来,作者放弃了这种刻意的遣词造句模式,读起来也就渐入佳境了。
- 摘: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得数的。
- 啰哩啰嗦,一个词绕来绕去,反反复复。腻味🙃🙃
- 记得初高中读的时候很喜欢这本书 不过几年时间 再读却是一点儿也不喜欢王琦瑶了
- 高中写读后感,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没那么大触动。
- 冗长啰嗦,刻意且无用的描述和叙述太多,情节无趣到像记流水账。每个人都苍白干瘪得像一张白纸,王琦瑶也不例外。每个人的情感都蒙着刻意雕琢的文字而毫无波澜。虽说是时代的变迁,但时代的大事件与王琦瑶无关;虽说第一章大费笔墨说每个弄堂的女孩都是王琦瑶,但王琦瑶是个非典型的弄堂人。
- 觉得开头对上海弄堂闺阁流言的描写有些凌乱和啰嗦,影响对文本的进入。王琦瑶跟李主任恋爱的开始蛮刻意的,后来的几段情都中了外婆的话,因为开头是歪的,哪怕两情相悦都不得善终,何况这情还夹杂着迂回的纠缠、自私的算计、见不得光的小心翼翼和逝去岁月的阻隔鸿沟。王琦瑶跟几个女性好友以及女儿薇薇之间暗地里的较劲和小心思写得很有意思。
- 第一次读在三年前,现在看有更多体会,感觉那三个阶段的故事都缀连在眼前。
- “还有一个程先生”的后面,是“此地空余黄鹤楼”。
- #53 3 如果是张爱玲的矫饰是作,那王安忆实在配得上某些更不好的词语。 先说语言,毫无疑问,作者是典型的堆砌式写作,仿佛抄一点雨果,又学了不精的二周,在调上一点美国现实主义和荒诞,配上拉美的魔幻,然后在一个虚构的历史环境里一路梦呓。 结构,乱而无物,王安忆把故事情节拆解,然后不想着怎么组合,就在要出纰漏式随意补上两笔,仿佛百衲衣一般。缺页的流水账一般记下来四十年故事,有些情节如页边随笔一样拙劣。 情感自然是非常张爱玲式的,同样的,不具备历史环境导致王安忆的矫情和混乱比张还甚十倍,加上王的天赋远逊。 总之就是一句话,跟阎连科差五个马伯庸。
- 几次三番看这本书都没有看下去,这次也是断断续续又读又听才看完。一开篇就是铺排叠加,句子套句子,真的太琐碎了。虽然不乏精妙之语,但也无法减轻啰嗦的感觉。书中反反复复写落日光影写底蕴芯子,没什么变化和新意。王安忆的笔法比较小家子气,明里暗里都流露着刻意和造作,并不是张爱玲那种惊艳细腻的自然天成。所以同样是写上海小姐,王安忆写出的是王琦瑶,张爱玲写出的却是葛薇龙。这本书,我认为一般吧,不如她的其他小说好。
- 王安忆把上海这座城市化为女人心灵的同时,也拆解了女人附属男人的历史。男人与女人面对无常的世事,都易被击倒,因此男人与女人应该相互尊重。
- 更为喜欢书里写王琦瑶竞选上海小姐的那段时光的描写,尤其“只有她是新娘”那段,特别是后半生就有些琐碎了,读不太进去
- 作者笔下的女人就和作者的文风一样,极尽搔首弄姿之态,实则有些空洞乏味。另外一本穆斯林的葬礼,一本长恨歌,ummm对茅盾文学奖,有点欣赏不来……
- 她写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与几个男人的爱恨情仇,也不仅仅是一个男人藏在心底的单思杯葛,她描述的是一座城市五十年的沉浮变迁,是芸芸众生在浩瀚历史中的人性洗涤,她讲述的是失去和遗忘总会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重生和希望即是历史的结束也总是历史的入口
- 藏书阁打卡·结局太出人意料了,所谓“传奇”一生的故事居然落得这样一个结局,不仅令人唏嘘啊。其实感觉王琦瑶蛮惨的,一个高开持续低走的人生,所谓的朋友也不过是相伴走一段路,并无多少真情,男人们对她的感情也是薄情寡义的(一曲渣渣男…稍有真情也没落得个好下场。还是有点同情她,不管世界怎么变化,她好像都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只可惜最后还是没摆脱“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的悲惨结局。写得太啰嗦了,看的我头疼…
- 突然怀念老上海。 真奇怪,我这个人对上海印象不算好,却因为这本书理解了它的精明、它的刻薄、它的光鲜亮丽和市井凡俗。 木心写过一个关于上海的短篇,很喜欢,可惜老人家忘性大,没写完,本来六节只写了三节。喜欢《长恨歌》的应该也会喜欢。
- 还记得当时要签名,竟然在王老师面前找错了人
- 跳过一些描述性过多的章节就感觉比较紧凑了。看完对上海这个城市又多了一分了解
- 荒诞虚无的人生啊。写得真好…
- 她应该是我最喜欢的现代女作家,没有之一。她的所有作品我都读过,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 结局不喜欢 虚无
- 拖了好久,终于看过一半,而我也实在忍不了了。繁复的描写和铺陈初读有趣味,也足够细腻,但实在太多了。后来渐渐变成无用的程式,重复得多,几个句式和比喻来来回回地用,小说节奏被完全打乱,令人厌烦。情节本身也乏善可陈。王安忆书写情节的功力我觉得不够,以至于要靠她那自以为锐利的,过度沉湎和自我陶醉的描写来遮掩。 就暂时搁在这儿了,好久不读当代中文长篇。初中时读她《天香》也有这毛病,甚至更甚,不知当时是怎么读完的。